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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鎖定
- 中文名
- 《舊唐書》
- 別 名
- 《唐書》
- 作 者
- 署名後晉劉昫等撰,實為後晉趙瑩主持編修
- 出版時間
- 1975年5月
- 出版社
- 中華書局
- 頁 數
- 266 頁
- ISBN
- 9787101003192
舊唐書作品簡介
唐朝歷代都修有實錄。自唐初以來便在實錄基礎上撰寫國史,以吳兢、韋述所撰最為有名。吳兢撰成《唐書》六十五卷(一説九十八卷),韋述又補遺續缺,撰成國史一百一十二卷。此後,柳芳等人又有續作。但武宗實錄不全,以後歷朝實錄沒有修成,史事缺略。後梁、後唐兩代都曾下令廣泛徵集唐史資料。
後晉時,賈緯以所蒐集的遺文和故舊傳説等,編為《唐年補錄》六十五卷。後晉高祖天福六年(公元941年),石敬瑭命修唐史,由當時的宰相趙瑩負責監修。他挑選文士,擬訂了完整而龐大的蒐集資料和編寫工作的計劃,寫作是在唐國史的基礎上,利用當時所收集的晚唐史料加以綴補而成。趙瑩即從兩個方面着手組織編纂。
其二、與張昭遠一道制定了完整的修史計劃,並提出若干具體措施:司天台自唐高祖武德元年至昭宗天祐元年,“為轉年長曆一道,以憑編述諸帝本紀”;文武兩班及藩侯郡牧,各敍累代官婚、名諱、行業、功勳狀一本,如有家譜、家牒,亦仰送官,“以憑纂敍列傳”;太常禮院、太常寺、大理寺、司天台、御史台、兵部職方、秘書省等部門“備錄”、“條列”各相關材料,以憑撰述禮、樂、刑法、天文、律歷、五行、職官、郡國、經籍等志。兩年以後,趙瑩出任晉昌軍節度使,離史任,未竟其業。但是,編纂工作在張昭遠的具體主持下,仍然依計劃繼續進行。因此,史稱趙瑩“監修國史日,以唐代故事殘缺,署能者居職。纂補實錄及修正史二百卷行於時,瑩首有力焉”。到出帝開運二年(公元945年),全書修成,歷時僅四年多。
《舊唐書》從後晉天福五年(940年)始奉石敬瑭之命修撰,到後晉開運二年(945年)完成。因為書成時劉昫正在執政,按當時的規定,一般宰相都要作國家修史的主編(監修),因此劉昫就成了署名撰者。三任監修之外,參預纂修工作的,先後總計9人。他們是:張昭遠、賈緯、趙熙、王伸、呂琦、尹拙、崔棁、鄭受益、李為先(一作光)。其中,張昭遠始終具體負責其事,用力最勤。賈緯受詔不久即去職守喪,書成前一年起復,主要貢獻是其《唐年補遺錄》65卷提供了唐武宗以後的許多難得史料。趙熙始終其事,“竟畢其功”。王伸於書成之日,身列“恩獎”名單。呂琦預修唐史,史稱“有能名”。
《舊唐書》修成後的第二年,即946年,北方契丹即對後晉大舉進攻,造成了開封及河南州縣數百里內杳無人煙的慘狀,公私損失都很嚴重,史籍遭劫自也難免。因此修成的《舊唐書》,在保存史料方面,是有很大積極意義的。《舊唐書》的作者去唐不遠,有條件接觸到大量的唐代史料,所以能在短短的四年多時間裏修成這樣一部二百卷的大書。
關於唐代前期的歷史,吳兢、韋述、於休烈、令狐峘等人相繼編寫的《唐書》130卷以及唐高祖到唐文宗的各朝實錄對唐初至唐代宗時期的歷史事件記述較為完整。一般認為,五代紛亂之時,唐代遺聞往事,雖懸詔購求,而所得無幾,故這部唐史援據較少,而其前半則“全用實錄、國史舊本”。在研究新、舊《唐書》的論著中,大都沿引清代學者趙翼的説法:“《舊唐書》前半全用實錄、國史舊本” ,並由此判定《舊唐書》的史源。同時,在肯定《新唐書》“增舊書處”時,也引用趙翼在另一處所説:五代紛亂之時,《舊唐書》援據較少,至宋仁宗時,太平已久,舊時記載多出於世,故《新唐書》採取轉多。請注意趙翼下面的這一説法:“今第觀《新書·藝文志》所載,如吳兢《唐書備闕記》、王彥威《唐典》、蔣乂《大唐宰輔錄》、《凌煙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凌璠《唐錄政要》、南卓《唐朝綱領圖》、薛璠《唐聖運圖》、劉肅《大唐新語》、李肇《國史補》、林恩《補國史》等書,無慮數十百種,皆《舊唐書》所無者”,“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 據此,更有人認為:“《新唐書·藝文志》所載,較《舊唐書·經籍志》增多可見。此皆晉修《舊唐書》時所未能見者也。”
其實,上述認識,不論是趙翼的兩段論述,還是今人的那種説法,都失於深入、細緻的考察。更有甚者,以其《經籍志》沒有著錄的史籍,便是五代修史時未曾見到的書。其實,這些認識都缺乏深入、細緻的考察,不足以説明這部唐史的史料來源。《舊唐書·經籍志》所錄,以毋煚《古今書錄》為據,乃“開元盛時四部書。至於天寶以後的著述,並不是五代後晉時沒有看到,而是史臣們不打算將其混雜到“開元盛時”的著錄之中。對此,後晉史官説得十分清楚:天寶以後,名公各著文章,儒者多有撰述,或記禮法之沿革,或裁國史之繁略,皆張部類,其徒實繁。臣以後出之書,在開元四部之外,不欲雜其本部。今據所聞,附撰人等傳。其諸公文集,亦見本傳此並不錄。《舊唐書》卷46《經籍志上》。
這裏提到玄宗天寶以後的撰述有三類,一是“裁國史之繁略”者,二是“記禮法之沿革”者,三是“諸公文集”,只不過都放在本人的傳記當中記述罷了。因此,凡是《舊唐書》紀、志、傳中提到的撰述,尤其是天寶以後的撰述,都應視為後晉纂修這部唐史的史料來源。其史料來自一是實錄。二是唐人所修國史。
舊唐書作者介紹
舊唐書流傳年代
《舊唐書》僅流傳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運。從宋仁宗慶曆年間起,北宋朝廷認為《舊唐書》蕪雜不精,另命宋祁和歐陽修編撰唐書。新的唐書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寫成,開始“布書於天下”,從此,署名劉昫所編的唐書遂不再流傳。
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餘姚人聞人詮在蘇州徵借到當地人士所藏《舊唐書》,請蘇州府學訓導沈桐在蘇州府學裏對書稿作校對並開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時,聞人詮離開蘇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繼續進行),經歷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運的劉昫唐書,才又得到重新刊行。
後人為區別這兩種唐書,把後晉劉昫所著稱為《舊唐書》,而將宋祁等後修的唐書命名為《新唐書》。 《新唐書》行世後,《舊唐書》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幾乎被人們廢棄。
舊唐書作品目錄
舊唐書本紀
卷次 | 目次 | 題目 | 卷中人物(括號人物為附傳) |
---|---|---|---|
卷1 | 本紀第一 | 高祖 | |
卷2~3 | 本紀第二三 | 太宗 | |
卷4~5 | 本紀第四五 | 高宗 | |
卷6 | 本紀第六 | 則天皇后 | |
卷7 | 本紀第七 | 中宗、睿宗 | |
卷8~9 | 本紀第八九 | 玄宗 | |
卷10 | 本紀第十 | 肅宗 | |
卷11 | 本紀第十一 | 代宗 | |
卷12~13 | 本紀第十二十三 | 德宗 | |
卷14~15 | 本紀第十四十五 | 順宗、憲宗 | |
卷16 | 本紀第十六 | 穆宗 | |
卷17 | 本紀第十七 | 敬宗、文宗 | |
卷18 | 本紀第十八 | 武宗、宣宗 | |
卷19 | 本紀第十九 | 懿宗、僖宗 | |
卷20 | 本紀第二十 | 昭宗、哀帝 |
舊唐書志
志第一 禮儀一 | 志第二 禮儀二 | 志第三 禮儀三 | 志第四 禮儀四 | 志第五 禮儀五 |
志第六 禮儀六 | 志第七 禮儀七 | 志第八 音樂一 | 志第十 音樂三 | |
志第十一 音樂四 | 志第十二 歷一 | 志第十三 歷二 | 志第十四 歷三 | 志第十五 天文上 |
志第十六 天文下 | 志第十七 五行 | 志第十八 地理一 | 志第十九 地理二 | 志第二十 地理三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四 | 志第二十二 職官一 | 志第二十三 職官二 | 志第二十四 職官三 | 志第二十五 輿服 |
志第二十六 經籍上 | 志第二十七 經籍下 | 志第二十八 食貨上 | 志第二十九 食貨下 | 志第三十 刑法 |
舊唐書列傳
卷次 | 目次 | 卷中人物(括號人物為附傳) |
---|---|---|
卷51 | 列傳第一 | |
卷52 | 列傳第二 | |
卷53 | 列傳第三 | |
卷54 | 列傳第四 | |
卷55 | 列傳第五 | |
卷56 | 列傳第六 | |
卷57 | 列傳第七 | |
卷58 | 列傳第八 | |
卷59 | 列傳第九 | |
卷60 | 列傳第十 | |
卷61 | 列傳第十一 | |
卷62 | 列傳第十二 | |
卷63 | 列傳第十三 | |
卷64 | 列傳第十四 | |
卷65 | 列傳第十五 | |
卷66 | 列傳第十六 | |
卷67 | 列傳第十七 | |
卷68 | 列傳第十八 | |
卷69 | 列傳第十九 | |
卷70 | 列傳第二十 | |
卷71 | 列傳第二十一 | |
卷72 | 列傳第二十二 | |
卷73 | 列傳第二十三 | |
卷74 | 列傳第二十四 | |
卷75 | 列傳第二十五 | |
卷76 | 列傳第二十六 | |
卷77 | 列傳第二十七 | |
卷78 | 列傳第二十八 | |
卷79 | 列傳第二十九 | |
卷80 | 列傳第三十 | |
卷81 | 列傳第三十一 | |
卷82 | 列傳第三十二 | |
卷83 | 列傳第三十三 | |
卷84 | 列傳第三十四 | |
卷85 | 列傳第三十五 | |
卷86 | 列傳第三十六 | |
卷87 | 列傳第三十七 | |
卷88 | 列傳第三十八 | |
卷89 | 列傳第三十九 | |
卷90 | 列傳第四十 | |
卷91 | 列傳第四十一 | |
卷92 | 列傳第四十二 | |
卷93 | 列傳第四十三 | |
卷94 | 列傳第四十四 | |
卷95 | 列傳第四十五 | |
卷96 | 列傳第四十六 | |
卷97 | 列傳第四十七 | |
卷98 | 列傳第四十八 | |
卷99 | 列傳第四十九 | |
卷100 | 列傳第五十 | |
卷101 | 列傳第五十一 | |
卷102 | 列傳第五十二 | |
卷103 | 列傳第五十三 | |
卷104 | 列傳第五十四 | |
卷105 | 列傳第五十五 | |
卷106 | 列傳第五十六 | |
卷107 | 列傳第五十七 | |
卷108 | 列傳第五十八 | |
卷109 | 列傳第五十九 | |
卷110 | 列傳第六十 | |
卷111 | 列傳第六十一 | |
卷112 | 列傳第六十二 | |
卷113 | 列傳第六十三 | |
卷114 | 列傳第六十四 | |
卷115 | 列傳第六十五 | |
卷116 | 列傳第六十六 | |
卷117 | 列傳第六十七 | |
卷118 | 列傳第六十八 | |
卷119 | 列傳第六十九 | |
卷120 | 列傳第七十 | |
卷121 | 列傳第七十一 | |
卷122 | 列傳第七十二 | |
卷123 | 列傳第七十三 | |
卷124 | 列傳第七十四 | |
卷125 | 列傳第七十五 | |
卷126 | 列傳第七十六 | |
卷127 | 列傳第七十七 | |
卷128 | 列傳第七十八 | |
卷129 | 列傳第七十九 | |
卷130 | 列傳第八十 | |
卷131 | 列傳第八十一 | |
卷132 | 列傳第八十二 | |
卷133 | 列傳第八十三 | |
卷134 | 列傳第八十四 | |
卷135 | 列傳第八十五 | |
卷136 | 列傳第八十六 | |
卷137 | 列傳第八十七 | |
卷138 | 列傳第八十八 | |
卷139 | 列傳第八十九 | |
卷140 | 列傳第九十 | |
卷141 | 列傳第九十一 | |
卷142 | 列傳第九十二 | |
卷143 | 列傳第九十三 | |
卷144 | 列傳第九十四 | |
卷145 | 列傳第九十五 | |
卷146 | 列傳第九十六 | |
卷147 | 列傳第九十七 | |
卷148 | 列傳第九十八 | |
卷149 | 列傳第九十九 | |
卷150 | 列傳第一百 | |
卷151 | 列傳第一百一 | |
卷152 | 列傳第一百二 | |
卷153 | 列傳第一百三 | |
卷154 | 列傳第一百四 | |
卷155 | 列傳第一百五 | |
卷156 | 列傳第一百六 | |
卷157 | 列傳第一百七 | |
卷158 | 列傳第一百八 | |
卷159 | 列傳第一百九 | |
卷160 | 列傳第一百一十 | |
卷161 |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 |
卷162 |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 |
卷163 |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 |
卷164 |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 |
卷165 |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 |
卷166 |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 |
卷167 |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 |
卷168 |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 |
卷169 |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 |
卷170 | 列傳第一百二十 | |
卷171 |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 |
卷172 |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 |
卷173 |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 |
卷174 |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 |
卷175 |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 |
卷176 |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 |
卷177 |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 |
卷178 |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 |
卷179 |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 |
卷180 | 列傳第一百三十 | |
卷181 |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 |
卷182 |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 |
卷183 |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 |
卷184 |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 |
卷185 |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 |
卷186 |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 |
卷187 |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 |
卷188 |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 |
卷189 |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 |
卷190 | 列傳第一百四十 | 文苑-孔紹安(子孔禎、孫孔若思)、袁朗(弟袁承序、袁利貞、孫袁誼)、賀德仁、庾抱、蔡允恭、鄭世翼、謝偃、崔信明、張藴古、劉胤之(弟子劉延祐、兄子劉藏器)、張昌齡、崔行功、孟利貞、董思恭、元思敬、徐齊聃、杜易簡(從祖弟杜審言)、盧照鄰、楊炯、王勃(兄王勮、王勔)、駱賓王、鄧玄挺、郭正一、元萬頃(範履冰、苗神客、周思茂、胡楚賓附)、喬知之(弟喬侃備)(劉希夷附)、劉允濟、富嘉謨(吳少微、谷倚附)、員半千(丘悦附)、劉憲(王適、司馬鍠、梁載言附)、沈佺期、陳子昂(閭丘均附)、宋之問、閻朝隱(王無競、李適、尹元凱附)、賈曾(子賈至)、許景先、賀知章(賀朝、萬齊融、張若虛、邢巨、包融、李登之附)、席豫(徐安貞附)、齊浣、王浣、李邕、孫逖(子孫成)、李華、蕭穎士(李翰附)、陸據、崔顥、王昌齡、孟浩然、元德秀、王維、李白、杜甫、吳通玄(兄吳通微)、王仲舒、崔鹹、唐次(子唐扶、唐持、持子唐彥謙)、劉鸘、李商隱、温庭筠、薛逢(子薛廷珪)、李拯、李巨川、司空圖 |
卷191 |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 |
卷192 |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 |
卷193 |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 |
卷194 |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 |
卷195 |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 |
卷196 |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 |
卷197 |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 |
卷198 |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 |
卷199 |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 |
卷200 | 列傳第一百五十 |
舊唐書史書特點
- 本紀
高祖至代宗,基本脱胎於吳兢、韋述等《唐書》帝紀;德宗至文宗,大體圍繞相關實錄多寡加減、編纂而成,與前半部已有現成帝紀可以直接引用的情況不盡相同;武宗以下,基本上採用的是賈緯《唐年補遺錄》65卷。《舊唐書》卷一八宣宗紀“史臣曰” 的第一句稱,“臣嘗聞黎老言大中故事”。我們知道,唐宣宗實錄在唐代沒有纂成。唐昭宗時,裴庭裕“採宣宗朝耳聞目睹,撰成三卷,目為《東觀奏記》,納於史館。”今本《唐會要·修國史》中的這一記載,在整部《舊唐書》中隻字不見,而且連裴庭裕這個人也未提起,後晉史官似未見其人、其書,這個“嘗聞黎老言大中故事”的“臣”只能是賈緯了。因為後晉史官中,只有賈緯為纂修唐史、補救唐武宗以下“缺略”而“搜訪遺文及耆舊傳説”,撰有《唐年補遺錄》。同樣,《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史臣曰”的第一句,也是“臣常接鹹通耆老,言恭惠皇帝故事”。這更證明,《舊唐書》武宗以下的帝紀是採自賈緯之書,並無裴庭裕《東觀奏記》。
- 志
有一個以往都未曾注意的問題。這就是:唐代關於“禮法之沿革”的幾部主要撰述,《舊唐書·經籍志》沒有著錄,後晉時卻曾為朝廷重視過。《冊府元龜》卷五五九、《舊五代史》卷七八中,都有一段關於修《大晉政統》的記載。後晉高祖天福四年(939),即詔修唐史的前二年,左諫議大夫曹國珍上奏雲:
其事雖未施行,但上奏中提到的幾部撰述後晉時顯然尚存。除了《禮閣新儀》外,其餘都可以在《舊唐書》的紀、志、傳找到它們的纂修情況和內容簡介。前、後《會要》,即蘇氏兄弟《會要》、崔鉉監修《續會要》,為今本《唐會要》的前身。這類有關“禮法之沿革”的撰述,無疑是《舊唐書》十志的主要取材之源。如果分別來説,大體可以作如下概括:禮儀志7卷,主要採自《大唐開元禮》、王彥威《曲台新禮》和文宗以後的一些禮儀奏章,而編纂體例則參照了《通典·禮典》。音樂志4卷,志一主要依據前、後《會要》,並參照了《通典·樂典》;志二主要本於《通典》卷一四四至一四六各篇,並參照了前、後《會要》、昭宗時的有關奏議;志三、志四為後晉太常寺所保存或蒐集的“諸廟樂章舞名”,這是修史計劃中作有規定的。歷志3卷,應當本於韋述《唐書》,這可從其序文中找到線索,即所謂“但取《戊寅》、《麟德》、《大衍》三曆法,以備此志”。天文志2卷,大部分內容、文字都與今本《唐會要》卷四二至四四的相關記載同,顯然採自前、後《會要》;志下“災異編年,至德後”,不少見於各帝紀,當採自肅宗至武宗各帝實錄及司天台有關記載。五行志1卷,以前、後《會要》為主要史源,並參取各帝實錄、有關奏疏。地理志4卷,篇幅最長,極有可能是採自韋述《唐書·地理志》,起高祖,至代宗。職官志3卷,志一“錄永泰二年官品”,志二、志三的許多文字直接錄自《唐六典》及後晉尚存的《宮衞令》、《軍防令》等;德宗時的變革,主要錄以當時的詔敕。輿服志1卷,採錄《大唐開元禮》的同時,又以蘇氏《會要》為另一重要史料來源。經籍志2卷,節取毋煚《古今書錄》而成。食貨志2卷,為最初總體規劃中所無,在纂修過程中對唐代社會經濟發展逐漸有較深入的認識,加之最後一任監修劉昫在後唐、後晉都以宰相判三司,總管鹽鐵、户部、度支,必然注意唐代中後期以來的錢穀、貨物,因而增立此志。就其所記內容而言,代宗至宣宗之事詳於玄宗和玄宗以前。代宗以前以韋述《唐書·食貨志》為底本,而德宗至宣宗間的主要史源則是前、後《會要》。刑法志1卷,以《大中統類》、律令格式為主要史料來源。總括起來説,《舊唐書》“十一志”基本不是採用唐代實錄、國史“舊本”,而是以“記禮法之沿革”的各項“專史”為主要史料來源,如《大唐開元禮》、《唐六典》、《通典》、《會要》、《續會要》、《曲台新禮》、《大中統類》以及律令格式等。
- 列傳
關於人物,大致有三種纂集辦法。第一,吳兢、韋述《唐書》中有傳者,後晉史官大都用為主要史源,或直接迻錄,或略作編排。第二,韋述《唐書》以後的人物,後晉史官多據各帝實錄進行剪裁。以韓愈《順宗實錄》為例,中有7人傳記,即張薦、令狐峘、張萬福、陸贄、陽城、王叔文、王伾、韋執誼傳。對照《舊唐書》中相關列傳,除不記言外,只有取捨詳略和文字繁簡的差異,並無規模、形制方面的不同。尤其令狐峘、張萬福、陽城三傳,與《舊唐書》三人傳記,如出一轍。列傳剪裁實錄,還有一種情況,即以實錄中的記事補敍到相關人物傳中,如《玉海·唐河北三受降城》條所引《唐憲宗實錄》140餘字,幾乎完完整整地出現於《舊唐書·盧坦傳》中。第三,國史、實錄失記或記述不完整的人物,則家傳、行狀、墓誌、文集,乃至雜史、小説,不論《經籍志》是否著錄,凡武宗以前的著述,都可能是後晉史官的取材之源。
- 整體
總而言之,《舊唐書》的史料來源問題是一個很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但是,五代後晉史官在纂修這部唐史時,絕非僅僅限於唐代的國史、實錄舊本,這是必須清楚的。應當説,代宗以前的紀傳體唐代國史,德宗以前的編年體唐史,武宗以前的唐代各帝實錄,宣宗以前的有關“禮法沿革”的各種典志,以及《舊唐書》中提到的大臣奏議、諸公文集,乃至雜史、小説,都是後晉史官修史時的採摭對象。此外,不要忘記的就是《唐年補遺錄》了。至於剪裁是否恰當,考辨是否精審,又是另外的一個問題。由於宣宗以後的原始素材本來就短缺,儘管幾經搜求,仍然不足。所以,後晉史官不得不大為感嘆:“惜乎簡籍遺落,舊事十無三四,允墨揮翰,有所慊然。”《舊唐書》卷18下《宣宗紀》“史臣曰”。
舊唐書史書作用
舊唐書賦税制度
《舊唐書》在研究中國土地制度、賦税制度等方面,也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史書。關於唐朝的均田制、租庸調製和兩税法,都有比較翔實的記載,給後人的研究提供了方便的條件。尤為可貴的,是《舊唐書》的志裏,保存了內容相當豐富的中國科技史的資料。在《歷志》和《天文志》裏,有著名天文曆法家李淳風和僧一行制定的《麟德歷》和《大衍曆》的比較完整的內容。《五行志》一卷,列舉各地不同的自然災害,其中還有不少反映民生困苦、工商業狀況和國內外交通方面的資料。《地理志》四卷,記載了全國邊防鎮戍的分佈和兵馬人數,並以天寶十一載(752)疆域為準,分道敍述了各地州縣設置和户口等情況。
《職官志》三卷,不少文字是照抄《唐六典》,並記載了代宗永泰二年(766)時官品的變革。《輿服志》一卷,記載唐代帝、後、王、妃以及百官按品級規定的車輿、衣冠、服飾制度,用以區別貴賤士庶,是封建等級制度的體現。《經籍志》二卷,以開元盛世為準,記錄了經、史、子、集四部的存書。志序還扼要敍述了安史之亂後直至後梁遷洛期間國家書籍的殘損情況。《食貨志》二卷,比較集中地記載了唐代田制、賦役、錢幣、鹽法、漕運、倉庫乃至雜税、榷酤等有關經濟史資料。《刑法志》一卷,記載了唐代法典律、令、格、式(見律令格式)的制訂過程,並有關於執行情況的概略敍述。總的説來,《舊唐書》諸志集中了不少有價值的歷史資料,但也存在着錯訛和重大遺漏。
舊唐書地理學
在《賈耽傳》裏記錄了他所著作的《隴右山南圖》和《海內華夷圖》等地理學上極為珍貴的資料,這是中外地理學家研究古地理學的難得的記錄。 但《舊唐書》的缺點也很明顯。因為它出自亂世,又出自眾手,成書迅速,因此不免有些粗率。有時轉抄的痕跡也很明顯,甚至一件公文,在紀和傳裏同時抄進,造成了不應有的蕪雜。因為編史隊伍的不穩定以及互不通氣,竟至出現某些人物同時並列兩傳的情況,如《楊朝晟傳》就同時列在卷一百二十二和卷一百四十四兩處;《王求禮傳》和《丘神績傳》也有類似情況。難怪北宋初年有人要否定,由宋、歐諸名家另寫一部。但若由此把這部書全盤否定,甚至革出正史之列,也是不公平的。歷史畢竟已給予《舊唐書》坎坷的命運,使它無端沉沒了約五百年。
在北宋編撰的《新唐書》問世以後,《唐書》始有新舊之分。《新唐書》通行,該書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後久無印本。明代中葉,有人在吳中張、王兩家分別獲得宋版《唐書》的列傳和紀志。嘉靖十七年(1538),餘姚聞人銓等重刻《舊唐書》,但傳佈不廣。清乾隆時,《舊唐書》始復刻重印於世。由於長期沒有印本,書中存在不少殘缺和相互歧異之處。清人羅土琳等撰《舊唐書校勘記》六十六卷,可供參看。百衲本《舊唐書》是用南宋紹興刊本殘存的六十七卷,配以聞人銓本影印的。中華書局1975年出版的校點本現比較通行。
舊唐書社會評價
因為《新唐書》的作者宋祁、歐陽修,都是文壇大家,後人一般也都沿襲他們的看法,對《舊唐書》貶責頗多,明末顧炎武評之為“頗步繁蕪”。的確,它本身有不少缺點。但平心而論,應當説《舊唐書》在如實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勞。這一點是應該給予充分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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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樣説呢,首先是在《舊唐書》裏,保存了唐朝的第一手史料。唐朝三百年曆史中,屢經戰亂,原始史料經過幾次大的浩劫,尤其是安史之亂和唐末軍閥混戰,致使“向時遺籍,尺簡無存”。幸而有肅宗時韋述編纂的國史,到後晉時,便成為修撰唐史的主要依據,肅宗以後,史料留存更少。特別是唐武宗以後的宣、懿、僖、昭、哀五代,連“實錄”也都沒有存下,只因有張昭遠和賈緯等人在“喪亂之際”,雜採各家傳聞和小説編出的《唐年補錄》和《唐末三朝聞見錄》諸書,使史實略有所補。編撰《舊唐書》時離唐亡僅三十多年,許多史料直接從唐人得來。《舊唐書》使這些難得的史料保存了下來。這是它的一大好處。例如某些傳裏的“今上踐祚”、“上即位”、“上初嗣位”等語句,便明顯是從當時國史和實錄直錄下來的痕跡。唯其直錄當時人的記錄,史料價值就尤其可貴。有些列傳,還採用了唐朝當時人寫的“行狀”、“家傳”。這些家傳,常常是唐代的名家所書,不僅如實保留了史料,而且在文筆上也很有特色。趙翼《廿二史札記》評論説,《舊唐書》中的《封常清傳》,“鬱勃悲涼”,“千載下猶有生氣”;裴垍所寫的《郭子儀傳》,“首尾整潔,無一釀詞,因此可知唐史官之老於文學也”。
《舊唐書》的紀傳裏,還大段大段地引錄唐朝君臣的詔令、手札、奏章,這些原始資料後來有的已蕩然無存,卻賴《舊唐書》的收錄而得以保留。正由於《舊唐書》有上述這些長處,司馬光等在修《資治通鑑》時,隋唐部分便大量採用了其中的材料。 另一方面,唐朝是中國一個強盛的朝代,多民族統一國家有所發展。
在《舊唐書》裏記錄了大量的中國少數民族的史料,以及他們和中原的唐王朝相互交往的親密關係。比如,文成公主和松贊干布婚姻的記實,金城公主入藏的史蹟,以及突厥、回紇、吐蕃、契丹等北方、西北、東北、西南許多民族的歷史記錄,都在《舊唐書》裏有較多的記載。在唐朝和鄰國日本、朝鮮、印度的關係史方面,《舊唐書》記載也較為詳細。其分量比起別的同類正史來要多得多,史實也較可靠。
舊唐書社會影響
儘管《舊唐書》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時也具有了不可抹殺的價值。它保存了豐富的史料,記事比較詳細,便於讀者瞭解歷史事件的過程和具體情況,因而受到重視。比如對唐順宗朝王叔文集團當政時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記載比較具體。唐穆宗以後的本紀,雖然內容蕪雜,但也記載了不少有價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紀》、《僖宗本紀》裏較詳細地記載了龐勳起義、黃巢起義的情況。昭宗、哀帝本紀則較詳細地記載了唐朝末年藩鎮割據、宦官專權的情況。因為《舊唐書》記事詳細明確,所以司馬光着《資治通鑑》的《唐紀》部分,大抵採用《舊唐書》。
《舊唐書》還保存了不少很有價值的文章。如《呂才傳》、《盧藏用傳》分別登載了兩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賈耽傳》登載了他進奏所編地理圖志的表奏。這些都是中國思想史和地理學史的重要文獻。《舊唐書》記述唐代少數民族以及外國的情況,超過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與對外關係的史料。
《舊唐書》編撰所遵循的指導原則是纂修須按於舊章,即忠實於唐代遺留下來的原始資料,對歷史事實的記載完全按照當時人的思想認識,這樣就真實地反映唐代不同時期的思想認識和時代風貌。由於《舊唐書》的這些優點,所以它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又如,在傅奕、狄仁傑、姚崇等人的傳中,登載了他們反對佛教的文章,從中可以考見唐代佛教盛行對政治、經濟、社會的重大影響,以及世俗地主反對佛教的鬥爭。這類文章其中有些見舊唐書最早保存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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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雖然在史料上作了一些補充,特別是志、表以及唐後期的列傳部分,但是《新唐書》意在克服《舊唐書》記事繁雜的缺點,所以行文記事又過於簡略,使讀者不易瞭解具體情況。《新唐書》還對《舊唐書》中保存的大量文章,進行了刪削、改寫,這樣就改變了歷史文獻的本來面目。相比之下,《新唐書》在保存史料方面是不能取代《舊唐書》的。
《新唐書》修成後,《舊唐書》就不再傳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間,聞人詮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於世。到清乾隆年間修《四庫全書》時,才正式把新舊唐書並列於正史。在《舊唐書》完成一個世紀後的北宋仁宗年間,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書》。
當時的編修目的,一是為了吸取唐代興衰治亂的經驗教訓。一是為了通過修史,進行忠奸善惡的褒貶,因為《舊唐書》褒貶或從於新意,以五代時期的思想認識來看待藩鎮、忠義、叛逆等問題,這是宋代儒家所不能接受的。《舊唐書》自有缺點,書又出自眾手,成功較速,未免疏漏。
舊唐書考訂之作
舊唐書校勘記66卷 清·羅士琳、陳立、劉文淇、劉毓崧同校 道光28年揚州岑氏刊本同治11年定遠方浚頤補刊二十五史三編第6冊影印本 卷1至卷55 二十四史訂補第8冊第45-?頁 羅、劉 ?盈齋刻本;卷56至卷66 二十四史訂補第8冊第1-173頁。
舊唐書疑義 清·張道著
舊唐書考正 清·張宗泰 甘泉岑氏校舊唐書嘗據此
讀舊唐書隨筆1卷 清·蔡世鈸 味蕉小寮集本題讀劉昫書隨筆 豫章叢刊本 叢書集成第3834冊
舊唐書大食傳考證1卷 清·洪鈞 元史譯文證補卷30
舊唐書札記 清·李慈銘 二十五史三編第7冊第173-181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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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音樂志》的史料來源--兼論唐代樂令 .萬方數據.2005-4-28[引用日期2015-12-12]
- 2. 新舊唐書關於唐代詩人批評之比較研究 .萬方數據.2011-11-29[引用日期2015-12-12]
- 3. 舊唐書 .中同古籍全錄[引用日期2012-08-05]
- 4. 舊唐書全文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3-06-01]
- 5. 舊唐書(全十六冊) (豆瓣) .豆瓣網[引用日期2021-07-08]
- 6. 舊唐書·列傳·卷一百二十五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