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裴光庭

鎖定
裴光庭(676年-733年),字連城,絳州聞喜(今屬山西)人,初唐名臣裴行儉之子。 [27]  唐朝宰相、文學家。 [28] 
裴光庭少年時,補弘文生,於中宗神龍元年(705年)明經及第,授家令寺丞,轉太常寺丞。景龍中,以武三思的女婿,坐貶郢州司未之任,改舊職。遷率府中郎。開元中,特拜司門郎中,轉兵部郎中,遷鴻臚少卿。開元十四年(726年),裴光庭遷兵部侍郎。開元十七年(729年),遷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又兼御史大夫。後尋改裴光庭為黃門侍郎,依舊知政事,兼御史大夫。次年春,拜侍中,兼吏部尚書、弘文館學士。於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卒,享年58歲。 [27] 
裴光庭提出的“循資格”,是官吏考核、選拔和升遷的制度。對當時朝政乃至整個國家產生過重要影響。 [29] 
概述圖片來源: [1] 
連城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絳州聞喜(今山西聞喜東北)
出生日期
676年
逝世日期
733年3月27日
主要成就
提出“循資格”
主要作品
《瑤山往則》
《維城前軌》
本    名
裴光庭
官    職
侍中兼吏部尚書
爵    位
正平縣男
諡    號
忠獻

裴光庭人物生平

裴光庭早年經歷

裴光庭雖然幼年喪父,但因母親厙狄氏深受武則天的寵信,得以累遷至太常丞。唐睿宗年間,裴光庭因是梁王武三思的女婿,被貶為郢州司馬。 [2] 

裴光庭累職升遷

唐玄宗開元年間,裴光庭歷任右率府中郎將司門郎中兵部郎中。他沉默寡言,不善交遊,但工作嚴謹,受到時人的推崇。 [3] 
開元十三年(725年),唐玄宗到泰山封禪。中書令張説擔心夷狄會趁機入侵,欲加強邊防軍備。裴光庭表示反對,認為有違封禪本意,會使封禪之舉名不副實。他道:“夷狄之中,突厥實力最強,也有與我大唐修好之意。若遣使赴突厥,讓其派人蔘加封禪之行,必會欣然從命。突厥若來,諸蕃君主必相繼而來。到時我們就算偃旗息鼓,也能高枕無憂。”張説採納了他的建議,並改任他為鴻臚少卿。東封結束後,裴光庭升任兵部侍郎。 [4] 

裴光庭擔任宰相

開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升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御史大夫,後又改任黃門侍郎 [5]  當時,宇文融因善於斂財,被罷去宰相之職。唐玄宗鑑於朝廷財政困難,對宰相道:“如今國庫用度不足,你們認為應該怎麼辦?”裴光庭無言以對。 [6]  他擔心宇文融被起用,便行使御史大夫職權,彈劾宇文融交遊朋黨,並稱其子貪贓受賄。宇文融最終被貶到平樂縣(在今廣西)。 [7] 
開元十八年(730年),裴光庭升任侍中,兼吏部尚書,並加弘文館學士。他撰寫《瑤山往則》、《維城前軌》各一卷,對玄宗加以諷諫。唐玄宗下詔褒獎,賜絹帛五百匹,並命皇太子李瑛在光順門接見裴光庭。裴光庭還引薦李融、張琪、司馬利賓等人入值弘文館,打算按照左傳的體制編寫《續春秋經傳》,並請玄宗撰經。但《續春秋經傳》最終未能完成。 [8] 
開元十九年(731年),吐蕃遣使入朝,以金城公主的名義求取《詩經》、《春秋》、《禮記》。秘書正字於休烈上疏反對:“東平王劉宇是漢成帝的親弟弟,他求取《史記》、《諸子》,成帝尚且不給,何況吐蕃是我大唐之仇敵。若授以經典,使其知用兵韜略,變得更加狡詐,會對中國不利。”唐玄宗與宰相商議,裴光庭道:“正因吐蕃愚昧頑固,方要賜以詩書,讓他們受到教化。於休烈在書籍之中只看到權略變詐,卻沒有看到忠信禮義。”唐玄宗遂將典籍賞賜吐蕃。 [9] 

裴光庭病逝任上

開元二十年(732年),唐玄宗命裴光庭與中書令蕭嵩分統南衙左右廂兵。 [10]  同年十一月,裴光庭隨唐玄宗祭祀后土,加授光祿大夫,封正平縣男 [11]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時年五十八歲。唐玄宗廢朝三日,追贈他為太師,命張九齡為他撰寫神道碑文。太常博士孫琬建議給裴光庭定諡號為克(一作克平),但玄宗卻賜諡忠獻。 [12] 

裴光庭主要成就

裴光庭任相期間,提出了新的用人制度,以資歷作為選拔人才的標準,稱為“循資格”。
唐朝初年,吏部都以才能作為選拔官吏的標準,有才能的破格提拔,沒有才能的只能長期擔任低職小吏,甚至有的人取得做官資格二十年之久也沒有得到任何官職。裴光庭拜相後,進獻《循資格》,提出選用各級官吏,以年資為擢用官吏的條件,不論有無才能,資歷滿後就可升官。 [13] 
《循資格》對於各種官職的任職年限和晉級方式都有嚴格規定,不得逾越,只要不犯錯誤,都會有升無降。這讓因才能平庸而長期得不到升遷的官員欣喜不已,紛紛稱其為“聖書”,但才俊之士卻無不怨嘆。 [14]  裴光庭去世後,“循資格”被中書令蕭嵩叫停,他所提拔的官吏也都被罷為外職。 [15] 

裴光庭軼事典故

裴光庭擔任宰相時,兼任吏部尚書,讓門下主事閻麟之主掌選官事務。凡是閻麟之裁決的,裴光庭都會同意。時人都稱“麟之口,光庭手”,意思是説閻麟之一開口説出意見,裴光庭就會下筆批准。 [16] 

裴光庭人物評價

劉昫:①光庭沉靜少言,寡於交遊,既歷清要,時人初未許之。及在職,公務修整,眾方嘆伏焉。②正平銓藻吏能,文學政事,頗有深識。而前史譏其謬諡,有涉陳壽短武侯應變之論乎!非通論也。 [17] 
洪邁:蕭、曹、丙、魏、房、杜、姚、宋為漢、唐名相,不待誦説。然前六君子皆終於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過三年。姚以二子及親吏受賂,其罷猶有説,宋但以嚴禁惡錢及疾負罪而妄訴不已者,明皇用優人戲言而罷之,二公終身不復用。宋公罷相時,年才五十八,後十七年乃薨。繼之者如張嘉貞、張説、源乾曜王晙、宇文融、裴光庭、蕭嵩、牛仙客,其才可睹矣。 [18] 
顧炎武:民之困於虐政暴吏者,資格之人眾也。夫資格之法起於後魏崔亮,而復行之於唐之裴光庭,是二子者,其當世固已罪之,不待後人之譏矣。 [19] 
梁啓超:古者任官,各舉其所知,內不避親,外不避仇。漢、魏之間,尚存此意,故左雄在尚書,而天下號得人;毛玠崔琰為東曹掾,而士皆砥礪名節。後世慮選人之請託,銓部之徇私也,於是崔亮、裴光庭定為年勞資格之法,孫丕揚定為掣籤之法。防之誠密矣,然而奇才不能進,庸才不能退,則考績廢也;不為人擇地,不為地擇人,則吏治隳也。

裴光庭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其奏疏11篇:《宰相等上尊號表》三篇、《賀雨表》兩篇、《賀幽州執奚壽斤表》、《請修續春秋奏》、《請以三殿講道德經編入史策奏》、《請以加老子策詔編入國史奏》、《斷死囚二十四人請宣付史館奏》、《金城公主請賜書籍議》。 [20] 

裴光庭親屬成員

父親:裴行儉,禮部尚書、右衞大將軍、聞喜縣公,贈太尉 [17] 
母親:厙狄氏,華陽郡夫人、晉國夫人 [2]  [21] 
妻子:武氏,梁王武三思之女。 [2]  [22] 
兒子:裴稹,祠部員外郎 [23] 

裴光庭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八十四·列傳第三十四》 [17] 
新唐書·卷一百八·列傳第三十三》 [24]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唐紀二十八》 [25]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唐紀二十九》 [26] 
參考資料
  • 1.    像取自清咸豐修《安徽黟縣裴氏族譜》。
  • 2.    《新唐書·裴光庭傳》:光庭字連城,早孤。母厙狄氏,有婦德,武后召入宮,為御正,甚見親寵,光庭由是累遷太常丞。以武三思婿,坐貶郢州司馬。
  • 3.    《舊唐書·裴光庭傳》:開元初,六遷右率府中郎將,擢授司門郎中。歲餘,轉兵部郎中。光庭沉靜少言,寡於交遊,既歷清要,時人初未許之。及在職,公務修整,眾方嘆伏焉。
  • 4.    《舊唐書·裴光庭傳》:十三年,將有事於岱嶽,中書令張説以大駕東巡,京師空虛,恐夷狄乘間竊發,議欲加兵守邊,以備不虞,召光庭謀兵事。光庭曰:“封禪者,所以告成功也。夫成功者,恩德無不及,百姓無不安,萬國無不懷。今將告成而懼夷狄,何以昭德也?大興力役,用備不虞,且非安人也。方謀會同而阻戎心,又非懷遠也。有此三者,則名實乖矣。且諸蕃之國,突厥為大,贄幣往來,願修恩好有年矣。今茲遣一使徵其大臣赴會,必欣然應命。突厥受詔,則諸蕃君長必相率而來。雖偃旗息鼓,高枕有餘矣。”説曰:“善。吾所不及矣。”因奏而行之,尋轉鴻臚少卿。東封還,遷兵部侍郎。
  • 5.    《舊唐書·裴光庭傳》:十七年,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兼御史大夫。無幾,遷黃門侍郎,依舊知政事。
  • 6.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九》:宇文融既得罪,國用不足,上覆思之,謂裴光庭等曰:“卿等皆言融之惡,朕既黜之矣,今國用不足,將若之何!卿等何在佐朕?”光庭等懼不能對。
  • 7.    《舊唐書·宇文融傳》:裴光庭時兼御史大夫,又彈融交遊朋黨及男受贓等事,貶昭州平樂尉。
  • 8.    《舊唐書·裴光庭傳》:從巡五陵回,拜侍中,兼吏部尚書,又加弘文館學士。光庭乃撰《瑤山往則》及《維城前軌》各壹卷,上表獻之。手製褒美,賜絹五百匹,上令皇太子已下於光順門與光庭相見,以重其諷誡之意。光庭又引壽安丞李融、拾遺張琪、著作佐郎司馬利賓等,令直弘文館,撰《續春秋傳》。上表請以經為御撰,而光庭等依左氏之體為之作傳,上又手製褒賞之。光庭委筆削於李融,書竟不就。
  • 9.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九》:吐蕃使者稱公主求《毛詩》、《春秋》、《禮記》。正字於休烈上疏,以為:“東平王漢之懿親,求《史記》、《諸子》,漢猶不與。況吐蕃,國之寇仇,今資之以書,使知用兵權略,愈生變詐,非中國之利也。”事下中書門下議之。裴光庭等奏:“吐蕃聾昧頑嚚,久叛新服,因其有請,賜以《詩》、《書》,庶使之漸陶聲教,化流無外。休烈徒知書有權略變詐之語,不知忠、信、禮、義,皆從書出也。”上曰:“善!”遂與之。
  • 10.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九》:秋,七月,敕裴光庭、蕭嵩分押左、右廂兵。
  • 11.    《舊唐書·裴光庭傳》:二十年,扈從祠后土,加光祿大夫,封正平男。
  • 12.    《舊唐書·裴光庭傳》:尋卒,年五十八,優制贈太師,輟朝三日。……太常博士孫琬將議光庭諡,以其用循資格,非獎勸之道,建議諡為“克”。上聞而特下詔,賜諡曰忠獻,仍令中書令張九齡為其碑文。
  • 13.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九》:先是,選司注官,惟視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遷,或老於下位,有出身二十餘年不得祿者;又,州縣亦無等級,或自大入小,或初近後遠,皆無定製。光庭始奏用循資格,各以罷官若干選而集,官高者選少,卑者選多,無問能否,選滿即注。
  • 14.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九》:限年躡級,毋得逾越,非負譴者,皆有升無降;其庸愚沉滯者皆喜,謂之“聖書”,而才俊之士無不怨嘆。宋璟爭之不能得。
  • 15.    《舊唐書·裴光庭傳》:初,光庭與蕭嵩爭權不協。光庭卒後,嵩又奏請一切罷之,光庭所引進者盡出為外職。
  • 16.    《舊唐書·裴光庭傳》:時有門下主事閻麟之,為光庭腹心,專知吏部選官,每麟之裁定,光庭隨而下筆,時人語曰:“麟之口,光庭手。”
  • 17.    舊唐書:列傳第三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05]
  • 18.    容齋隨筆:卷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05]
  • 19.    日知錄:卷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05]
  • 20.    全唐文:卷二百九十九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6-05]
  • 21.    張説《裴行儉神道碑》:公元夫人河南陸氏,兵部侍郎爽之女也。陸氏卒,繼室以華陽夫人庫狄氏,有任姒之德,班左之才。聖後臨朝,召入宮闕,拜為御正。……妻以夫榮,母以子貴,以尚書先贈方伯,申命上公,夫人舊封華陽,增號晉國。
  • 22.    《舊唐書·李林甫傳》:侍中裴光庭妻武三思女,詭譎有材略,與林甫私。
  • 23.    《新唐書·裴光庭傳》:子稹,以蔭仕,累遷起居郎。開元末,壽王瑁以母寵,欲立為太子,稹陳申生、戾園禍以諫,玄宗改容謝之,詔授給事中。稹曰:“陛下絕招諫之路,為日滋久,今臣一言而荷殊寵,則言者將眾,何以錫之?”帝善其讓,止不拜。俄授祠部員外郎,卒。
  • 24.    新唐書:列傳第三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05]
  • 25.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05]
  • 26.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05]
  • 27.    熊飛著.張九齡與九齡文化[M].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9.10.第96頁
  • 28.    祁劍青著.歷史名居[M].西安:西安出版社,2018.02.第52頁
  • 29.    車吉心主編;劉德增,王大建,李曉副主編.中國宰相全傳,中[M].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7.01.第1880頁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