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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復
鎖定
貞元四年(788年),受郜國公主案牽連被廢居饒州卒。
- 全 名
- 蕭復
- 字
- 履初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南蘭陵
- 出生日期
- 732年
- 逝世日期
- 788年
蕭復人物生平
蕭復早年經歷
少年時期的蕭復就表現出非常高尚的節操。當時,蕭復的堂兄弟們都十分奢侈,他們互相裝飾車馬器具以此來攀比炫耀。只有蕭復身穿着破敗的衣服,獨自居住在屋子裏讀書,與文人士大夫交遊。他的伯父蕭華非常看重他,感慨道:“這個孩子必定會振興宗族!”
[1]
廣德年間,歷經安史之亂,再加上頻繁地發生旱災,穀物歉收,谷價上漲。蕭復家族有百餘人,難以維持日常生活,蕭複決定變賣祖產昭應別墅。宰相王縉希望得到昭應別墅,派遣其弟王紘以利益相誘:“以足下的才能應該身居要職,如果把別墅進獻給家兄,就能獲得高官厚祿了。”蕭復委婉地拒絕説:“今日變賣先人的別墅是為了救濟族內的老人寡婦,如果用來為我一個人換取官位,而讓全家老小挨餓受凍,我不能這樣做。”王縉記恨他,罷去他的官職。從此蕭復沉廢數年,不得起用,卻泰然自若。
[3]
蕭復外任刺史
建中元年(780年),正月己巳,辭讓憲官頭銜,獲得准許。
[8]
不久,改授為同州刺史。同州遭遇旱災,百姓處在飢餓之中,蕭復私用同州境內的京畿觀察使儲糧賑濟災民,被削階、停止刺史職務。蕭復的朋友趕來安慰他,但蕭復怡然説:“如果有利於百姓,怎麼敢害怕小小的懲罰!”
[9]
(《新唐書》記為“如果有利於百姓,有什麼責任可以推辭!”)
[10]
建中三年(782年)七月,甲午,拜兵部侍郎。
[11]
蕭復升任宰相
未行,涇原兵變爆發,德宗倉皇逃往奉天,蕭復和文武官員跟隨扈駕。德宗嫌棄奉天狹窄鄙陋,準備前往鳳翔依靠張鎰。蕭復聽聞立刻面見德宗説:“陛下大誤!鳳翔大多都是朱泚的舊兵,如今朱泚叛亂,鳳翔一定有與其同謀者。臣尚且擔憂張鎰,又豈能以聖駕踏上不測之淵!”德宗説:“我已經決定了,但我會停留一日來驗證你説的話。”次日,張鎰被李楚琳所害。同年十月,丁巳。朝議大夫、守户部尚書兼御史大夫充荊襄江西等道都元帥統軍長史、豐縣開國公、賜紫金魚袋蕭覆被任命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蕭復和劉從一、姜公輔二人同時成為宰相。
[13-15]
德宗打算將軍權委任宦官,蕭復反對道:“國家艱難以來任用宦官為監軍就已經寵信過度。這些人只能管理內廷事務,不能參與軍機要事。”德宗不悦,請別對,蕭復又繼續説:“陛下剛繼位時,聖德光輝照耀,自從起用了楊炎、盧杞,他們褻瀆了朝政才導致如今的局面。如果陛下能夠改變之前的做法,臣怎麼敢不竭力?倘若讓臣阿諛奉承、苟且偷生,臣實在不能。”
[16]
蕭復屢受猜忌
就在蕭復準備前往江淮時,劉從一等人奏請留下蕭復。德宗對陸贄説,當初準備挑選一位官員前往江淮宣慰,宰相們都覺得蕭復久任外州刺史,在列位宰相中最具名望,是最合適之人。本來已經商量好了,蕭復也沒意見。可是現在劉從一等人又請求留下蕭復,德宗懷疑這是蕭復不肯前往江淮,而指使劉從一等人上奏。陸贄向德宗解釋道,他寄居常州時就與蕭復認識,雙方時常往來,彼此之間的志趣投合。蕭復既是高門貴胄,又是皇室姻親。因此他更加地砥礪名節,仰慕清白的操守。他以魏元忠、宋璟為榜樣,希望盡善盡美地完成每一件事情。他是絕不會做出反覆無常、奸詐狡猾的事情。即使真的是蕭復的意思,以劉從一的性格絕不會附會。而最初舉薦蕭復為宣慰使的就是劉從一等人,如今要留下蕭復的又是劉從一等人,彼此矛盾,必定有原因。如果蕭復有所請求,劉從一不會為其隱瞞。如果劉從一心懷叵測,那麼蕭復不應該受到懷疑。在陸贄的解釋下,蕭復得以順利前往江淮宣慰。
[19]
同年二月,德宗聽信盧杞讒言,將前來救駕的朔方節度使李懷光逼反,只能再次逃往梁州。梁州偏僻閉陋,運輸物資很不方便。在江淮的蕭復派遣奏事官李充前去勸説德宗駕幸江陵,但德宗向陸贄表示他和劉從一都不明白蕭復的意思,德宗又懷疑李充並非純良之人。
[20]
陸贄再次為其辯解,他認為蕭復請求駕幸江陵,就像張延賞奉迎於西川,韓滉望幸於東吳都是臣子常情,古今通理。而李充是故福建觀察使李椅之子,頗有才能。德宗責怪蕭復不知大體,剛好福建觀察使孟皞年老,欲以蕭復代替他(將蕭復就地免職)。陸贄認為蕭復是奉旨宣慰,若是半途停止會令江淮百姓失望。
[21]
最初淮南陳少遊依附李希烈,而張鎰的判官韋皋殺邠隴叛卒,不響應李楚琳。蕭覆在完成宣慰江淮的任務後回到京城,與宰相們同對訖。蕭復單獨留下來向德宗建議道:“陛下自返宮闕,勳臣都已經得到獎賞,只有存善去惡做得還不明顯。陳少遊位居將相,臣服叛軍。而韋皋官職卑下,卻正直忠烈。如果能夠以韋皋代替陳少遊,那麼天下人都會明白順逆的道理。”德宗同意了。蕭復出來和宰相李勉、盧翰、劉從一同歸中書省,中官馬欽緒向劉從一作揖,附耳語,諸位宰相各自歸閣。隨後,劉從一秘密對蕭復説:“有詔讓我來與您商量之前所奏的事情(讓韋皋代替陳少遊),不要讓李勉、盧翰知道。”蕭復對劉從一説:“剛才在陛下面前議論時,也聽説了這個旨意,只是尚未明白陛下的意思。已經當面陳述,陛下還是如此,我不敢再言這件事情。”又繼續説:“唐、虞有僉曰之論,朝廷政事應該和公卿共同商議。如果李勉、盧翰不稱職,就將他們罷免。既然是宰相,理應一起商量,為什麼要單獨避開這一環節?今日也許可以這樣做,只是擔心逐漸形成風俗,這是朝政最大的弊端。”於是,蕭覆沒有告訴劉從一之前所奏的內容。劉從一上奏德宗,德宗更加不悦。十一月,乙丑。蕭覆命中書舍人齊映代自己三上章請求辭職,被罷為太子左庶子。
[22-26]
蕭復被貶饒州
蕭復門閥高貴,卻砥礪名節,從不逢迎流俗。在擔任宰相期間,端莊嚴肅,數次違逆皇帝的意思,故居宰相之位不久就被免職。然而蕭復的性格孝順友愛,他與親人處得很和睦。此次受牽連被貶官,卻處之泰然,從未抱怨過。
[29]
大中初年,唐宣宗下詔訪求蕭復等人的畫像,續圖凌煙閣。
[30]
蕭復人物評價
劉昫:①張鎰、蕭復、柳渾,節行才能玗謨亮直,皆足相明主,平泰階,而盧杞忌之於前,延賞排之於後,管仲有言:“任君子,使小人間之,害霸也。”德宗黜賢相,位奸臣,致朱泚、懷光之亂,是失其人也,豈尤其時哉!②得人則興,失人則亡。鎰、復、渾去,宗社其殃。
[31]
韋驤:面排盧杞興言佞,背沮劉公受旨私。真相不知知彼相,便容辭疾守閒司。
[35]
蘇轍:樓成始覺江山勝,人去方知德業尊。
[36]
王鞏:盧杞奸邪四海憂,相君邦國自同休。分符朝去雲中闕,開府現來江上洲。百尺樓高瞻故國,九華山色倚晴眸。定知直道傳千古,杜牧文章在上頭。
[37]
蕭復親屬成員
蕭復家族
梁武帝 | 昭明太子 | 梁宣帝 | 梁明帝 | 南海王 | 唐朝 太子率更令 中書舍人 弘文集賢兩館學士 | 渝州長史 | 玄宗朝宰相 | 肅宗朝宰相 | 殿中侍御史 | 穆宗朝宰相 |
蕭悟 大理司直 | 蕭倣 僖宗朝宰相 | |||||||||
太僕卿 駙馬都尉 | 蕭戡 梓州別駕 | |||||||||
蕭復 德宗朝宰相 | ||||||||||
蕭巽 | ||||||||||
光祿卿 駙馬都尉 | ||||||||||
蜀州別駕 |
參見《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七十五》
[31]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32]
《新唐書卷一百一 列傳第二十六》
[33]
《新唐書卷七十一 表第十一 宰相世系一 (蕭氏)》
[34]
蕭復子
蕭儉
蕭復孫
蕭寘,唐懿宗宰相。
蕭復曾孫
蕭遘:唐僖宗宰相,官至司空,封楚國公。
蕭復後世紀念
池州有蕭丞相樓,亦稱蕭相樓。大曆十年(775年),蕭復為發展池州文化和更加方便處理政務,在池州刺史府衙的西北角修築一棟木樓,上藏《九經》書,下為刺史便廳室。由於蕭覆在池州實施仁政,百姓感念恩德,遂稱此樓為蕭丞相樓。
[39]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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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蕭復,字履初,太子太師嵩之孫,新昌公主之子。父衡,太僕卿、駙馬都尉。少秉清操,其羣從兄弟,競飾輿馬,以侈靡相尚,復衣浣濯之衣,獨居一室,習學不倦,非詞人儒士不與之遊。伯華每嘆異之。
- 2.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以主蔭,初為宮門郎,累至太子僕。
- 3.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廣德中,連歲不稔,谷價翔貴,家貧,將鬻昭應別業。時宰相王縉聞其林泉之美,心欲之,乃使弟竑誘焉,曰:"足下之才,固宜居右職,如以別業奉家兄,當以要地處矣。"復對曰:"僕以家貧而鬻舊業,將以拯濟孀幼耳,倘以易美職於身,令門內凍餒,非鄙夫之心也。"縉憾之,乃罷復官。沉廢數年,復處之自若。後累至尚書郎。
- 4. 《新唐書卷一百一·列傳第二十六》:數歲,乃歷歙、池二州刺史,治狀應條。
- 5.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七十三》:蕭復為常州刺史,闢為從事。
- 6. 《新唐書卷一百一·列傳第二十六》:定,字梅臣,瑀曾孫。······大曆中,有司差天下刺史治最,定與常州蕭復、豪州張鎰為第一,而劭桑稼,均賦税,業徠遊口,在鎰、復右。
- 7. 《舊唐書卷十二·本紀第十二》:大曆十四年五月辛酉,代宗崩。······庚寅,······以常州刺史蕭復為潭州刺史、湖南團練觀察使。
- 8. 《舊唐書卷十二·本紀第十二》:建中元年······正月己巳,福建觀察使鮑防、湖南觀察使蕭復讓憲官,從之。自兵興已來方鎮重任必兼台省長官,以致外府僚佐亦帶台省銜,至是除。
- 9.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大曆十四年,自常州刺史為潭州刺史、湖南觀察使。及為同州刺史,州人阻飢,有京畿觀察使儲廩在境內,復輒以賑貸,為有司所劾,削階。朋友唁之,復怡然曰:"苟利於人,敢憚薄罰。"
- 10. 《新唐書卷一百一·列傳第二十六》:數歲,乃歷歙、池二州刺史,治狀應條。遷湖南觀察使。改同州刺史,歲歉,州有京畿觀察使儲粟,復輒發以貸人,有司劾治,詔削階,停刺史。或吊之,復曰:"苟利於人,胡責之辭!"久乃拜兵部侍郎。
- 11. 《舊唐書卷十二·本紀第十二》:秋七月······甲午,以前同州刺史蕭復為兵部侍郎。
- 12. 《新唐書卷一百一·列傳第二十六》:普王為襄漢元帥,進復户部尚書、統軍長史。舊制謂"行軍長史",德宗以復父諱更之。
- 13. 《新唐書卷一百一·列傳第二十六》:未行,扈狩奉天。帝惡庳隘,欲西如鳳翔依張鎰。復曰:"鳳翔乃泚舊兵,今泚悖亂,當有同惡者。雖鎰,臣畏不免。"帝曰:"朕業行,留一日以驗爾言!"俄而鎰為李楚琳所害,於是拜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14. 《舊唐書卷十二·本紀第十二》:建中四年······冬十月······丁巳,以吏部尚書蕭復、刑部侍郎劉從一、諫議大夫姜公輔並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15. 《唐·陸贄·翰苑集·卷七·蕭復劉從一姜公輔平章事制》:宰輔之任,獻替為務,內凝庶績,外撫四夷,調陰陽以成歲功,贊化育而熙帝載。若金用礪,其弼予違,如旱為霖,允從人望。矧時屬多難,彌切任賢,朕未嘗不朝夕論思,夢寐懷想,道之所在,人遠乎哉。朝議大夫守户部尚書兼御史大夫充荊襄江西等道都元帥統軍長史豐縣開國公賜紫金魚袋蕭復,性質端亮,理識精敏,約己宏物,體方用圓。為邦必表其理能,及溜亟聞於鯁議,動可成範,立不易方。守尚書吏部郎中兼御史中丞充荊襄江西等道都元帥判官賜緋魚袋劉從一,貞白其行,温恭其文,居簡而適用必通,體和而臨事有立。持重能斷,端愨有恆,累更委任,多所宏益。守京兆府户曹參軍翰林學士賜緋魚袋姜公輔志懷濟物,監必通理,主文而諫,忠靡退言。經始以謀,事皆前定,道無屈撓,智適變通。並可以參贊大猷,光膺僉屬。兵戎未靖,期爾經綸,都邑未康,期爾還定。予一人有過,爾是用匡;伊萬姓不寧,爾是用乂。欽哉!慎乃有位,罔瘝厥官。復可守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散官封賜如故。從一可守尚書刑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賜紫金魚袋。公輔可守諫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賜紫金魚袋。
- 16.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復嘗奏曰:"宦者自艱難已來,初為監軍,自爾恩幸過重。此輩只合委宮掖之寄,不可參兵機政事之權。"上不悦,又請別對,奏雲:"陛下臨御之初,聖德光被,自用楊炎、盧杞秉政,惛瀆皇猷,以致今日。今雖危急,伏願陛下深革睿思,微臣敢當此任。若令臣依阿偷免,臣不敢曠職。"
- 17.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盧杞奏對於上前,阿諛順旨,復正色曰:"杞之詞不正。"德宗愕然,退謂左右曰:"蕭復頗輕朕。"遂令往江南宣撫。
- 18.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九·唐紀四十五》:興元元年正月······丙戌,以吏部侍郎蕭復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戊子,命復充山南東、西、荊湖、淮南、江西、鄂嶽、浙江東、西、福建、嶺南等道宣慰、安撫使,實疏之也。
- 19. 《唐·陸贄·翰苑集·卷十四·奉天論解蕭復狀》:右。冀寧奉宣聖旨:「緣國家賦税,多出江淮,既未收復京城,恐遠路傳説過甚,所以欲得遣一大臣,往彼宣慰,以安遠近之情。初欲簡擇此使,並先共宰相商量,皆雲蕭復久任江外刺史,諳彼事宜,又就宰相之中,名望最重,令其往彼宣慰,人必望風悦服。其時蕭復亦自見此商議,更無異同。朕猶不能自斷,遂喚諸朝士般次對見,一一親向説宣慰之意,問其穩便與否,皆雲至要,並無異辭。朕所以更不疑惑,已與拜得發日。及其臨行,從一等卻論奏,欲得且留蕭復。又頻有朝官上封事,亦與從一等意同。朕忽見此翻覆非常悵恨,數日思量,不測其故。意者必是蕭復計會,遣其論奏。蕭復又有何事,苦欲得住?其意深不可會,卿比來諳此人性行否?兼與朕子細思料,若不肯去,其意何在者?」 蕭復往年曾任常州刺史,臣其時寄住常州,首尾二年,閲其理行。及到京邑,多與往來,歲月滋深,情意相得。復之志性,臣則備諳。本是貴門,又聯戚屬,痛自修勵,慕為清貞,矯枉太深,時或過當。論經義則以守死善道,執心不回為本;議人物則以魏元忠、宋璟為師,已之所行,皆欲盡善。故涉好名之累,亦無應變之才,用雖不周,行則可保。至如二三爽德,翻覆挾奸,復之為人,必不至是。安有親承計議,退自變渝,私誘官僚,曲令幹説。是同兒戲,非近人情,雖甚狂愚,猶應不敢,若稍恭慎,固當不為。況乃見稱名流,獲踐清貫,備股肱之任,承渥澤之私,何心何顏,忍至於此。假令蕭復之意,或欲逗留,在於從一之徒,寧肯附會。臣緣自到行在,常居禁中,向外事情,視聽都絕,忽承顧問,莫測端由。陛下必欲研窮斯理,不為難察。初舉蕭復充使,本是從一等商量;後請蕭復不行,又是從一等論奏。一矛一楯,理必有歸;或遣或留,意將安在?但垂睿詰,孰敢面謾?蕭復若相屬求,則從一等何容為隱;從一等儻自回互,則蕭復不當受疑。陛下奚憚而不辯明,乃直為此悵恨也。夫明則罔惑,辯則罔冤惑莫甚於逆詐而不與明,冤莫痛於見疑而不獲辯。是使情偽相糅,忠邪靡分,茲實居上御下之要樞,惟陛下留意幸察。謹奏。
- 20. 《唐·陸贄·翰苑集·卷十五·興元論解蕭復狀》:右。欽漵齎蕭復表示臣,兼奉宣聖旨:「朕比緣李懷光兇狂,權且就此迴避,山南既與京畿接近,指麾兵馬,日望收城。今蕭復勸朕令幸江陵,表狀之中,張皇頗甚,朕不會其意。昨問從一,從一亦甚驚怪,不知事由。蕭復奏事官李充,朕適喚對共語,亦似不是純良,此人莫是李承昭家子弟否?卿宜審看蕭復表中意趣,斟酌奏來者。」 臣伏睹其表,兼揣其情,蓋以遠路傳聞,事多失實,大臣獻納,務且竭誠,雖有過當之虞,失中之策,但宜勿用,不足為尤。何則?駐蹕奉天,屯難已甚,況又不駐,艱危可知。蕭復備位樞衡,奉使宣慰,忽聞變故,寧免驚憂!梁岷之間,窮隘特甚,輦挽攸止,資奉實難。凡在戀主之誠,各懷徯後之志,是以延賞奉迎於西蜀,韓滉望幸於東吳,此乃臣子之常情,古今之通理。蕭復所請,亦類於斯,事雖非宜,意則可恕。李充頃任御史,臣嘗與之同寮,其人是故福建觀察使李椅之男,共承昭房從已遠,才頗通敏,性亦温恭,宗族之中,足稱佳器。伏願更廣詢訪方驗臣言不誣。謹奏。
- 21. 《唐·陸贄·翰苑集·卷十五·又答論蕭復狀》:右。欽漵奉宣聖旨:「卿所奏蕭復事,朕已具悉。假使更無別意,終是不識事宜。今巡行諸道,轉恐事多乖失,緣孟皞年老,今欲除蕭復為福建觀察使,便令赴任,去就亦應得所,卿意以為何如者?」 伏以將相之任,所委皆崇,中外迭居,亦是常理。然君臣有禮,進退不可以不全;理體有宜,本末,不可以不稱。頃盜興都邑,駕適郊畿,陛下悔徵賦之殷繁,念黎元之困悴,誕降慈旨,深示憫傷;特遣大臣,普詢疾苦。本期還報,將議優蠲,眾情禺禺,日望上達。今若未終前命,遽授遠藩,則是膏澤將布而復收,渙汗已發而中廢,事既失望,人何以觀?斯乃進退之禮不全,本末之宜不稱,謂為得所,臣實疑之。儻慮處事乖方,不欲淹留在外,則當諭以詔旨,促其歸程,遠郡巡歷未周,但令副介分往。待其覆命,親訪物情,革弊垂恩,用符德號。使務既畢,能否益彰,徐擇所宜,以圖進退,庶於事體,允得厥中。謹奏。
- 22.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先時,淮南節度陳少遊首稱臣於李希烈,鳳翔將李楚琳殺節度使張鎰以應朱泚,鎰判官韋皋先知隴州留後,首殺豳叛卒數百人,不應楚琳。復江南使回,與宰相同對訖,復獨留,奏曰:"陛下自返宮闕,勳臣已蒙官爵,唯旌善懲惡,未有區分。陳少遊將相之寄最崇,首敗臣節;韋皋名宦最卑,特建忠義。請令韋皋代少遊,則天下明然知逆順之理。"上許之。復出,宰相李勉、盧翰、劉從一方同歸中書,中使馬欽緒至,揖從一,附耳語而退,諸相各歸閣。從一詣復曰:"適欽緒宣旨,令與公商量朝來所奏便進,勿令李勉、盧翰知。"復曰:"適來奏對,亦聞斯旨,然未諭聖心,已面陳述,上意尚爾,復未敢言其事。"復又曰:"唐、虞有僉曰之論,朝廷有事,尚合與公卿同議。今勉、翰不可在相位,即去之;既在相位,合同商量,何故獨避此之一節?且與公行之無爽,但恐浸以成俗,此政之大弊也。"竟不言於從一。從一奏之,上浸不悦。復累表辭疾,請罷知政事,從之,守太子左庶子。
- 23. 《舊唐書卷十二·本紀第十二》:十一月······乙丑,宰相蕭復三上章乞罷免,許之。
- 24. 《全唐文卷450》引齊映《為蕭復讓宰相表》:臣某言,臣不幸多疾,且昧攝生,積年不瘳,遂成沉痼。內有五臟,心病轉深;外有四肢,足力不逮。豈可參掌密命,趨侍玉階,上負聖私,下曠公事,縱恃恩無懼,而省已何安?臣某中謝。臣以為龍祿不可苟偷,疾病實難自強,所以每轉一職,常積憂惶。自頃受官,累經陳乞,及奉天拜命,陛下殷憂,臣合捐生,豈敢言病?況當憤切所致,實亦患苦自忘,今逆臣殲夷,庶物忻暢,餘生獲泰,宿疾頓來。豈無諸醫?竟未有效;忪悸之疾,動發無時。事輒經心,病則加劇,或達曙方定,或彌日不瘳,神形怗然,若無所據。又風痹這狀,趨步蹇澀,往來扶策,自不能持。念此餘生,顧成廢棄,豈宜叨處榮位,貽穢台司。聖恩縱慾優容,公議實難逃避,特乞賜臣骸骨,待盡邱園。冀勿藥以稍痊,實殺身而非報。無任懇迫惶懼之至。
- 25. 《第二表》:臣復言,臣以沉疾在躬,不任所職。每因召對,輒具上聞。遂敢重表陳誠,所冀俯迴天鑑。伏奉還詔,未蒙矜允。慚惶靡據,冰谷在懷。臣某中謝。臣竊以幹事先於志氣,朝本於威儀。威儀整則朝無惰容,志氣強則事無遺理。今臣足疾近安,敢高行止。年又衰殆,豈任機務。況自宣恩覆命,僅歷七旬。扶疾趨朝,唯經再月。竊惟非據,何心自安。聖恩雖欲優容,公議實難逃責。且頃冒榮獎,屬當艱虞。在中無獻納之能,奉使乖撫綏之術。涓埃莫效,僭忝實多。上孤恩私,內苦疲薾。將何以奉中興寧濟之道,致泰階平一之符。夙夜愧怖,精爽飄越。伏惟皇帝陛下高覆厚載,慈惠生成。矜臣朽憊,賜臣首領。豈惟微臣免曠官之罪,實亦聖朝廣全育之恩。
- 26. 《第三表》:臣復言,臣以病曠官,合從罷免。累陳丹懇,冀蒙允察。再奉墨詔,猶未優容。受恩則深,揣分增懼。臣某中謝。臣聞循已就安,聖賢之深誡。捐軀報節,臣子之大端。況臣一門荷恩,四葉為相。謬以姻戚,光於宗親。殊私未酬,微命寧顧。但苦病在方寸,慮事則愈昏。職近宥密,尸位則多曠。今四遠氛祲,尚未廓清。萬機損益,皆關聖慮。是明王宵旰之日,賢哲馳騖之秋。豈臣妄庸,所當毗倚。犬馬之戀,雖欲遲迴。夔龍之行,詎宜塵穢。伏乞曲留宸鑑,俯察愚衷。矜臣量力之請。
- 27. 《新唐書卷一百一·列傳第二十六》:復,字履初,衡子。······弟升,尚郜國大長公主,肅宗女也。升早卒,主以奸蠱事再得罪廢,諸子悉逐醜地,女為皇太子妃,太子請離婚,帝銜曩忮,故復坐是檢校太子左庶子,廢居饒州。
- 28. 《新唐書卷一百一·列傳第二十六》:貞元四年卒,年五十七。
- 29.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復門望高華,志礪名節,與流俗不甚通狎。及登台輔,臨事不苟,頗為同列所嫉,以故居位不久。性孝友,居家甚睦,為族子所累,晏然屏退,口未嘗言。
- 30.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一十六》:武德功臣十六人,貞觀功臣五十三人,至德功臣二百六十五人。德宗即位,錄武德以來宰相及實封功臣子孫,賜一子正員官。史館考勳名特高者九十二人,以三等條奏。第一等,以其歲授官。第二等,以次年。第三等,子孫數訟於朝,有詔差為二等,增至百八十七人。每等,武德以來宰相為首,功臣次之,至德以來將相又次之。大中初,又詔求李峴、王珪、戴胄、馬周、褚遂良、韓瑗、郝處俊、婁師德、王及善、朱敬則、魏知古、陸象先、張九齡、裴寂、劉文靜、張柬之、袁恕已、崔玄暐、桓彥範、劉幽求、郭元振、房琯、寺履謙、李嗣業、張巡、許遠、盧弈、南霽雲、蕭華、張鎬、李勉、張鎰、蕭復、柳渾、賈耽、馬燧、李憕三十七人畫像,續圖凌煙閣雲。
- 31.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七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1]
- 32.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1]
- 33. 新唐書卷一百一 列傳第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1]
- 34. 新唐書卷七十一 表第十一 宰相世系一(蕭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1]
- 35. 《詠唐史·蕭復》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4-02-21]
- 36. 《池州蕭丞相樓二首》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4-02-21]
- 37. 《蕭相樓》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4-02-21]
- 38. 唐故博陵崔夫人墓誌銘並序 .浙大墓誌庫[引用日期2024-02-21]
- 39. 《明一統志卷十六·池州府》:宮室蕭相樓在府城東南隅唐大曆間刺史蕭復建復有惠政民追思之因以名樓宋蘇轍詩樓成始覺江山勝人去方知德業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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