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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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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載義(?-837年6月4日 [1]  ),初名李再義 [2]  ,字方谷 [3] 唐朝藩鎮、將領,恆山愍王李承乾之後 [4] 
李載義少年時以勇力見稱,被盧龍節度使劉濟招入親軍,累升衙前都知兵馬使。寶曆二年(826年),李載義發動兵變,殺盧龍節度使朱延嗣,自稱留後。旋即獲朝廷承認,授為盧龍節度使,封武威郡王。他對朝廷頗為恭順,又參與平定滄景之亂,因功加銜同平章事。大和四年(830年),相繼擊敗奚族及契丹的入侵。次年,被部將楊志誠驅逐,輾轉入朝,受到唐文宗的禮遇。此後歷任山南西道節度使河東節度使等職,並加兼侍中
開成二年(837年),李載義逝世,年五十。獲贈太尉
本    名
李載義
別    名
李再義
方谷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逝世日期
837年6月4日
主要成就
忠於朝廷,討伐橫海,大破奚、契丹
官    職
侍中、河東節度使、同平章事
爵    位
武威郡王
追    贈
太尉

李載義人物生平

李載義勇力過人

李再義(後改名李載義)為唐太宗廢太子、常山愍王李承乾之後,故是唐朝遠支宗室。據記載,他的先祖們世代以在戰場上的威力聞名,在盧龍鎮的首府幽州北京)任職。 [4]  李再義早年喪父,和同鄉豪傑四處遊歷。他身體強健,力能挽強弓,善於摔跤,被時任盧龍節度使劉濟招入親軍,累升衙前都知兵馬使、檢校光祿大夫監察御史 [5] 

李載義接管盧龍

寶曆二年(826年),盧龍鎮兵變,節度使朱克融及長子朱延齡被殺,其次子朱延嗣被擁立繼任。朱延嗣因虐待士兵,不得軍心。李再義藉機誅殺朱延嗣及其家屬三百餘人,並將其罪上奏朝廷,李再義被軍士推薦為節度留後 [6]  十月,唐敬宗於是授李再義為檢校户部尚書御史大夫、幽州盧龍等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觀察處置、押奚契丹兩藩經略等使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盧龍節度使 [7]  ,封武威郡王,賜名“載義”。 [2]  [8]  至此,他正式改名李載義。
前任盧龍節度使張弘靖被亂兵囚禁時,其幕僚大多遇害,家屬也遭扣留。李載義繼任後,為表忠心,將其家屬一百九十人盡皆放回長安,即使僮僕也都得到護送。 [9-10] 

李載義伐叛破狄

大和元年(827年),朝廷準備討伐自稱橫海節度使李同捷前節度使李全略之子)。李載義自願為朝廷助戰,唐文宗為表嘉獎,特加他為檢校右僕射。 [11]  李同捷為了爭取河朔三鎮的支持,派很多親屬向他們行賄錢財、庫藏和婦女。李載義扣押了前來行賄的李同捷的侄子,並將他和所賄的財物、女樂一同送往長安。 [12]  十月,李載義參與對橫海鎮首府滄州的進攻,擊破叛軍六千人,殺一千五百人,生擒一百五十人。 [13] 
大和二年(828年)十月,李載義又於滄州長蘆縣擊破賊叛軍兩萬人,生擒四百三十人。 [14] 
大和三年(829年)正月,李載義攻陷長蘆縣,殺叛軍五千餘人,生擒七百五十五人,招降二百八十五人。二月,又於木刀溝的南鎮擊敗成德軍兩萬人。 [15]  他每次俘獲橫海、成德俘虜時,都將其剖殺後進獻朝廷,經宰相韋處厚告誡,才稍加收斂。 [16]  李載義累破敵軍,以功加封至司空,進階金紫 [11]  同年,李同捷投降,李載義獲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賜實封三百户,成為使相 [17]  文宗還特命中使前往幽州,賜李載義白玉帶,以示恩寵。 [18-19] 
大和四年(830年),奚族進攻盧龍鎮。四月三日,李載義率軍將其擊破,殺五千餘人,俘獲奚刺史、縣令、大將、首領等二百七十三人 [20]  ,生擒其帥茹羯,唐文宗特賜李載義冠帶,以表嘉賞。 [21]  [22]  同年,契丹入侵盧龍鎮,李載義將其打敗,俘獲契丹名王,送往長安,以功加太保 [23] 

李載義失權入朝

大和五年(831年)正月,朝廷賜給李載義德政碑文。李載義請使者參觀球賽,不料後院兵馬使楊志誠作亂,乘機驅逐了李載義。李載義與兒子李正源被迫逃往相鄰的義武鎮轄下的易州。文宗本想出兵恢復李載義的地位,但宰相牛僧孺認為朝廷不必進行這樣的軍事行動,不如因勢承認,文宗於是允許楊志誠接管盧龍鎮。 [24-25]  [26] 
李載義隨即上疏説:“臣自從打敗滄州的賊人,多次想要入朝而未獲准許,臣現在希望帶着妻子、兒女入朝覲見。”文宗特派使者至太原慰問迎接他到長安,賞賜衣袍、笏板及各種用具。文宗又因其曾參與討伐橫海,對朝廷一向恭順,於是允許他保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頭銜,又授職太保。 [27]  [25]  [28] 

李載義節度兩鎮

大和五年(831年)四月,李載義被任命為山南西道節度、觀察等使(山南西道節度使)、興元(山南西道鎮首府)尹。 [25]  [29] 
大和七年(833年)六月,李載義又被任為北都留守兼太原尹、河東節度觀察處置等使(河東節度使)。 [30]  不久,加銜開府儀同三司。後為母服喪,又被起復為驃騎大將軍,其餘官銜不變。 [31] 
大和八年(834年),楊志誠被部將史元忠驅逐,逃往長安。途經河東,李載義將其毆打,上表指稱楊志誠挖掘了自己母親和兄弟的墳墓,盜取陪葬物品。李載義請求挖出楊志誠的心來祭奠母親,被文宗拒絕。他又要殺死楊志誠,經幕僚苦苦勸諫方才作罷,但仍然殺了楊志誠的妻子、兒女及隨從。文宗因他有功,未予處罰。 [32-34] 
大和九年(835年),文宗授李載義侍中之銜。當其部下提出要立碑紀念其功勳時,文宗命前宰相李程起草碑文,並取《尚書·周書》中“凡厥正人,既富方谷”之意,為其賜字“方谷”。 [35]  九月,李載義派兵三千,以防備當地的吐谷渾部落。 [36]  此年,李載義又被授予守太傅之職。在此之前,唐朝只有武寧節度使王智興被授以此職。 [37-38]  十一月,文宗謀劃甘露之變,以宰相李訓的副手王璠為河東節度使,將李載義召回長安。計劃失敗後,李訓等人被殺,文宗被宦官軟禁,但李載義被允許留任河東節度使。 [39] 

李載義病逝太原

開成二年(837年)四月二十七日(6月4日) [1]  ,李載義病逝於太原,時年五十歲,朝廷追贈太尉一作太傅 [40]  )。 [41] 

李載義主要成就

李載義恭順朝廷

李載義就任盧龍節度使後,對朝廷頗為恭順,頗受唐文宗寵待。 [27]  大和元年(827年),他拒絕自稱橫海節度使的李同捷的賄賂,自願為朝廷助戰,討伐李同捷。 [11]  李載義多次擊破橫海及成德叛軍, [15]  頗立戰功。 [19] 

李載義捍衞北疆

大和四年(830年),奚族進攻盧龍鎮,李載義率軍迎擊,大破奚軍,擒獲其帥茹羯。 [21]  [22]  同年,契丹越境入侵,李載義再敗其軍,俘獲契丹名王。 [23] 

李載義人物評價

李昂:《周書》“凡厥正人,既富方谷。”卿宜當之,以方谷為字。 [42] 新唐書》引
李德裕:且以耳目所及者言之,李載義在幽州,為國家盡忠平滄景,及為軍中所逐,不失作節度使,後鎮太原,位至宰相。 [43] 資治通鑑》引
劉昫:①若李載義、張仲武張允伸因利乘便,獲領旌旗,以仁守之,恭順朝旨,亦足多也。 [44] 舊唐書)②載義、仲武,亦多忠勞。 [44] 《舊唐書》
宋祁:其天資驕暴雲,帝屈法弗劾也。 [42] 《新唐書》
司馬光:載義藩屏大臣,有功於國,無罪而志誠逐之,此天子所宜治也。 [45] 《資治通鑑》

李載義逸聞趣事

二卒守門
回鶻派使團進貢時,常沿路劫掠,州縣官吏不敢抱怨,只敢調兵自守。當李載義就任河東節度使時,正逢李暢率領的回鶻使團入朝。李暢深知唐朝法令對其無效,於是愈加驕恣,他鞭撻、錘擊驛館小吏,貪得無厭。李載義召來李暢,對他説:“可汗派將軍來納貢,目的是鞏固兩國的舅甥之好,不是派你來侵犯和羞辱我朝的。如果將軍不節制部下,放縱他們掠奪百姓,我李載義會殺了他們。別以為你們可以無視我朝的法律。”之後,李載義下令,將州縣的衞戍兵馬全部撤除,只派兩個士兵把守城門。李暢畏懼而順服,不敢再違犯法令。 [46-47] 

李載義親屬成員

根據《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記載,李載義自稱為唐太宗李世民的長子、恆山愍王李承乾的後代。 [48] 
范陽李氏世系表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李凝(檢校太子賓客兼侍御史
李庭弼(澶州刺史)
李休祥(薊州刺史)
李載義
李正源(右羽林將軍兼御史大夫
李弘源(太子左諭德
據《資治通鑑》記載,李載義還有一弟李載寧,任盧龍牙內兵馬使,參與誅殺朱延嗣
表格參考資料: [48-49] 

李載義史料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 [44]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二·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42]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三·唐紀五十九》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五·唐紀六十一》
參考資料
  • 1.    《續通志》:(開成)二年……夏四月……庚申,太原節度使李載義卒。
  • 2.    《舊唐書·卷十七上·本紀第十七上》:(寶曆二年)冬十月乙未朔。乙亥,以幽州衙前都知兵馬使李再義檢校户部尚書,充盧龍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仍賜名載義。
  • 3.    《冊府元龜·卷八百二十五》:李載義字方轂。方轂之字,文宗所制也。位至侍中。
  • 4.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李載義,字方谷,常山愍王之後。代以武力稱,繼為幽州屬郡守。
  • 5.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載義少孤,與鄉曲之不令者遊。有勇力,善挽強角牴。劉濟為幽州節度使,見而偉之,致於親軍,從征伐。以功遷衙前都知兵馬使,檢校光祿大夫、兼監察御史。
  • 6.    《舊唐書·卷十七上·本紀第十七上》:幽州鹽軍奏:都知兵馬使李再義與弟再寧同殺朱延嗣並其家屬三百餘人,推再義為留後。
  • 7.    《宋會要輯稿》:長史、副大使知節度使,如段文昌鎮揚州,雲“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營田觀察處置等使、檢校尚書左僕射、兼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李載義鎮幽州,雲“盧龍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觀察處置、押奚契丹兩藩經略等使、檢校司徒、平章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即其例也。
  • 8.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寶曆中,幽師殺朱克融。其子延嗣竊襲父位,不遵朝旨,虐用其人;載義遂殺之,數其罪以聞。敬宗嘉之,拜檢校户部尚書、兼御史大夫,封武威郡王,充幽州盧龍等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
  • 9.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二·列傳第一百三十七》:初,張弘靖之囚,幕府多見害,妻子留不遣。及是,載義悉護送京師,雖僮廝畢行。
  • 10.    《舊唐書·卷十七上·本紀第十七上》:壬午,幽州李載義奏故張弘靖判官家屬凡一百九十人,並送赴闕。
  • 11.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未幾,李同捷據滄景以邀襲父爵。載義上表,請討同捷以自效。上嘉其誠懇,特加檢校右僕射。累破賊軍,以功加司空,進階金紫。
  • 12.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三·列傳第九十三》:同捷世行奸詐,自以嘗在成德軍為將校,燕、趙之師,可結為城社,乃以玉帛子女賂河北三鎮,以求旄鉞。李載義初受朝命,堅於效順,乃囚同捷侄及所賂玉帛妓女四十七人表獻。
  • 13.    《冊府元龜·卷四百三十四》:李載義為幽州節度。太和元年十月,奏破滄州賊六千人,戮殺一千五百人,生擒一百五十人。即時召其奏事官對於麟德殿,賜錦採銀器。
  • 14.    《冊府元龜·卷四百三十四》:二年十月壬午,又奏於長蘆縣破賊二萬,生擒四百三十人。
  • 15.    《冊府元龜·卷四百三十四》:三年正月,又奏攻破滄州長蘆縣,殺賊五千餘人,生擒七百五十五人,內二百八十五人。是鎮州賊其縣,已差兵固守。二月,奏於木刀溝南鎮破賊二萬人。
  • 16.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五·列傳第六十七》:李載義數破滄、鎮兵,皆刳剔以獻,處厚戒之,前後完活數百千人。
  • 17.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太和三年,平滄景,策勳加平章事,仍賜實封三百户。
  • 18.    《御定淵鑑類函》:又曰,李載義為幽州盧龍軍節度副大使,文宗太和三年,命中使以白玉帶就幽州賜之,示殊恩也。
  • 19.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二·列傳第一百三十七》:斬級數有功,賊平,詔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賜白玉帶,示殊禮。
  • 20.    《冊府元龜·卷九百八十七》:四年四月,幽州節度使李載義上言:今月三日,發兵入奚界,殺奚賊五千餘人,生擒刺史、縣令、大將、首領等二百七十三人。
  • 21.    《新唐書·卷二百三十五·列傳第一百四十四》:大和四年,(奚)復盜邊,盧龍李載義破之,執大將二百餘人,縛其帥茹羯來獻,文宗賜冠帶,授右驍衞將軍。
  • 22.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太和四年)奚寇幽州。夏,四月,丁未,盧龍節度使李載義擊破之。辛酉,擒其王茹羯以獻。
  • 23.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四年,契丹寇邊,以兵擊走之,仍虜其名王,就加太保。
  • 24.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太和五年)庚申,盧龍監軍奏李載義與敕使宴於球場後院,副兵馬使楊志誠與其徒呼噪作亂,載義與子正元奔易州;志誠又殺莫州刺史張慶初。上召宰相謀之,牛僧孺曰:“范陽自安、史以來,非國所有,劉總暫獻其地,朝廷費錢八十萬緡而無絲毫所獲。今日誌誠得之,猶前日載義得之也;因而撫之,使捍北狄,不必計其逆順。”上從之。
  • 25.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五年春,為其部下楊志誠所逐,因入覲。上以載義有平滄景之功,又能恭順朝旨,再拜太保、同平章事。其年,改山南西道節度、觀察等使,兼興元尹。
  • 26.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楊志誠,太和五年為幽州後院副兵馬使,事李載義。時朝廷賜載義德政碑文。載義延中使擊鞠,志誠亦與焉,遂於鞠場叫呼謀亂。載義奔於易州,志誠乃為本道馬步都知兵馬使。
  • 27.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太和五年)載義自易州赴京師,上以載義有平滄景之功,且事朝廷恭順;二月,壬辰,以載義為太保,同平章事如故。以楊志誠為盧龍留後。
  • 28.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二·列傳第一百三十七》:大和四年,為兵馬使楊志誠所逐,奔易州,即上言:“自破滄州賊,屢請朝不許,今願將妻子身入見。”帝令使者抵太原尉迎,賜袍笏裝器;又以其嘗有功,且意恭順,乃冊拜太保,仍平章事。俄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徙河東。
  • 29.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太和五年)夏,四月,己丑,以李載義為山南西道節度使,楊志誠為幽州節度使。
  • 30.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太和七年)六月,乙巳,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載義為河東節度使。
  • 31.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七年,遷北都留守,兼太原尹,充河東節度觀察處置等使。尋加開府儀同三司。丁母憂,起復驃騎大將軍,餘如故。
  • 32.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載義晚年驕恣,慘暴一方。以楊志誠復為部下所逐,過太原,載義躬身毆擊,遂欲殺之,賴從事救解以免。然而擅殺志誠之妻孥及將卒。朝廷錄其功,屈法不問。
  • 33.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二·列傳第一百三十七》:初,載義母葬范陽,為楊志誠掘發。後志誠被逐,道太原,載義奏請剔其心,償母怨,不許。又欲殺之,官屬苦救乃免,然盡戕其妻息士卒,其天資驕暴雲,帝屈法弗劾也。
  • 34.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楊志誠過太原,李載義自毆擊,欲殺之,幕僚諫救得免,殺其妻子及從行將卒。朝廷以載義有功,不問。載義母兄葬幽州,志誠發取其財。載義奏乞取志誠心以祭母,不許。
  • 35.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二·列傳第一百三十七》:進兼侍中。會吏下請立碑紀功,詔李程為之辭,未有字。帝詔曰:“《周書》‘凡厥正人,既富方谷。’卿宜當之,以方谷為字。”其寵待如此。
  • 36.    《冊府元龜·卷三百九十》:李載義為太原節度使。太和九年九月戊申,奏差兵三千人,防遏當界吐渾部落。
  • 37.    《曲海總目提要》:策功拜太尉,進封趙國公。德裕固讓,言:“唐興,太尉惟七人,尚父子儀乃不敢拜。近王智興、李載義皆超拜保、傅,蓋重惜此官。裴度為司徒十年,亦不遷,臣願守舊秩足矣。”
  • 38.    《欽定續通典》:太傅,古官。唐太傅不常置。至徳以前,未有拜是官者。文宗太和三年,以王智興為太傅。九年,以李載義守太傅。昭宗光化元年,以韓建守太傅。
  • 39.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三·列傳第一百一十九》:九年五月,遷户部尚書、判度支。謝日,召對浴堂,錫之錦彩。其年十一月,李訓將誅內官,令璠召募豪俠,乃授太原節度使,託以募爪牙為名。訓敗之日,璠歸長興裏第。是夜為禁軍所捕,舉家下獄;斬璠於獨柳樹,家無少長皆死。
  • 40.    《寶刻叢編》有《唐武威郡王贈太傅李載義碑》之名。
  • 41.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二·列傳第一百三十七》:開成二年卒,年五十,贈太尉。
  • 42.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二·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6-20]
  • 43.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八·唐紀六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6-21]
  • 44.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7-06-20]
  • 45.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6-20]
  • 46.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先是,回鶻每入貢,所過暴掠,州縣不敢詰,但嚴兵防衞而已。載義至鎮,回鶻使者李暢入貢,載義謂之曰:“可汗遣將軍入貢,以固舅甥之好,非遣將軍陵踐上國也。將軍不戢部曲,使為侵盜。載義亦得殺之,勿謂中國之法可忽也。”於是悉罷防衞兵,但使二卒守其門。暢畏服,不敢犯令。
  • 47.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回鶻每遣使入朝,所至強暴。邊城長吏多務苟安,不敢制之以法。但嚴兵防守,虜益驕悍,或突入市肆,暴橫無所憚。至是,有回鶻將軍李暢者,曉習中國事,知不能以法制馭,益驕恣。鞭捶驛吏,貪求無已。載義因召李暢與語曰:“可汗使將軍朝貢,以固舅甥之好,不當使將軍暴踐中華。今朝廷饔餼至厚,所以禮蕃客也。苟有不至,吏當坐死。若將軍之部伍不戢,凌侮上國,剽掠廬舍,載義必殺為盜者。將軍勿以法令可輕而不戒勵之!”遂罷防守之兵,而使兩卒司其門。虜知其心為下,無敢犯令。
  • 48.    《新唐書·卷七十五·表第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6-20]
  • 49.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三·唐紀五十九》:朱延嗣既得幽州,虐用其人;都知兵馬使李載義與弟牙內兵馬使載寧共殺延嗣,並屠其家三百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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