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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
(唐朝中期將領)
鎖定
程權初為橫海節度副使,在貞元二十一年(805年)程懷信死後,以知留後事代掌橫海鎮,獲朝廷允准。次年,被正授為橫海節度使。其後累官至檢校兵部尚書,封邢國公。元和六年(811年),程權入朝,加尚書左僕射。淮西之亂平定後,他憂懼不已,遂舉族入朝,辭去節度使之職,受到唐憲宗禮遇。旋即出任檢校司空、邠寧節度使。
元和十四年(819年),程權逝世,獲贈司徒。
程權人物生平
程權接掌橫海
元和四年(809年)九月,憲宗起復正在“丁母憂”的程執恭為左金吾衞大將軍同正員,其餘官銜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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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權宦吐突承璀為左、右神策招討宣慰等使,奉命征討成德叛藩王承宗。程執恭亦與成德鄰近藩鎮一道奉詔,出兵討伐王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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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恭順朝廷
元和十年(815年)間,成德軍節度使王承宗縱兵侵擾鄰鎮,程執恭所轄的橫海軍與義武軍、盧龍軍都深受其害,三鎮爭相上表,請求朝廷發兵討伐王承宗。次年正月,憲宗下詔削奪王承宗的官爵,命程執恭與河東、幽州(盧龍)、義武、魏博、昭義等六鎮分道進討成德軍。十二月,程執恭奏稱在長河縣(今山東德州東)擊破成德軍,斬首一千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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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舉族入覲
元和十二年(817年)底,“淮西之亂”平定,諸藩鎮驚恐。程權自認為程氏三代世襲節度使,與河朔三鎮無異,心中憂懼,唯恐朝廷舉兵征討,遂於元和十三年(818年)請求舉族入京,憲宗允准。橫海軍將士習於自擅,不願朝廷遣官加以管束,於是劫持程權,不允其離任。程權的幕僚林藴苦勸譁變將士,這才使程氏一族得以順利歸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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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抵達長安後,上表辭去節度使職,憲宗同意,並因其在長安靖安裏的私宅“側狹”,賜土地二十畝,方便程權進行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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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氏一族獲朝廷榮寵,程權的兄弟、子侄奉朝請及班列宿衞官的有三十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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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西行逝世
長慶四年(824年),唐敬宗李湛即位後不久,下詔豁除程權等五家“元和已來兩河節度使全家歸闕者”的債務,寬赦其子弟所犯不法之事,並授程權的一個兒子為正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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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年(836年),唐文宗李昂又授程權等“河朔節將以州縣歸國者”“各與一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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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主要成就
程權在橫海節度使任內,兩次出兵討伐成德叛藩王承宗,對朝廷恭順,與之保持了良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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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西之亂後,程權獻橫海鎮“四州版籍”,使橫海節度使成為朝廷直接任命的藩鎮,這一舉動維護了唐帝國的統一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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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人物評價
白居易:①義勇立身,忠愨成性,聚為事業,發為勳猷,歷事先朝,久專外閫,殿邦而山嶽比鎮,奉國而金石為心,動修武經,居有循化,洎執圭入覲,班瑞言旋,忠懇內激於心誠,恭順外形於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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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程執恭檢校尚書右僕射制》)②業傳將略,名在勳籍,藴天爵以修己,忠孝兩全,竭臣節而事君,夷險一致,紀綱我列郡,節制我成師,動揚休聲,靜著茂實。自合符徵旅,奔命出疆,暴露歷於三時,供億出於二郡,整眾而身作師律,伐謀而心為戰鋒,服金革而無辭,當矢石而有勇。雨晦識雞鳴之信,風高見隼擊之威,遠略既申,茂勳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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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程執恭檢校右僕射制》)
程權軼事典故
程權滄門署權
程權原名程執恭,他任橫海節度使時,曾有一人夢到滄州衙門的門樓額上都貼了“權”字,並將此事告訴程權。他於是向唐憲宗奏請改名程權,以應此讖。但後來程權舉族入朝,朝廷命鄭權接替,時人對此深感怪異。
[28-30]
程權謀刺崔應
崔應任橫海軍節度從事時,程權想要迎娶他的妹妹,崔應堅持不肯,以至於棄官回到洛陽。程權惱羞成怒,竟派刺客去洛陽刺殺崔應,但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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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親屬成員
程元皓(史思明時定州刺史) | 程懷信(橫海節度使) | 程權 | |
程日華(橫海節度使) | 程懷直(檢校右僕射兼龍武統軍) |
程權相關爭議
關於程權的父親為誰,史書中有兩種説法:
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考證此事,認為“(程)懷信逐(程)懷直而奪其位,安肯以(程)懷直之子(程權)知留後”,而且程權為程懷直子的記載僅見於《舊唐書·程權傳》一處,同傳下行又稱程權“執恭(程權)代襲父位”,互相矛盾。除此之外,司馬光還考諸中唐三朝(德宗、順宗、憲宗)實錄,最終得出程權為程懷信之子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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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權史料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三·列傳第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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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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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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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六·唐紀五十二》貞元二十一年(永貞元年)“癸巳,橫海軍節度使程懷信薨,以其子副使執恭為留後。”條下注:考異(《資治通鑑考異》)曰:舊傳曰:“程懷信死,懷直子執恭知留後事,乃遣懷直歸滄州,十六年卒。執恭代襲父位,朝廷因而授之。”按懷信逐懷直而奪其位,安肯以懷直之子知留後!又德宗實錄俱無此事,順宗實錄略本亦無,蓋舊傳誤也。惟詳本:“永貞元年七月癸巳,橫海軍節度使程懷信卒,以其子副使執恭為橫海軍節度使。”路隋憲宗實錄:“元和元年五月丙子,以棋海留後程執恭為節度使。”蓋順錄“留後”字誤為“使”字耳。
- 2. 《新唐書·程權傳》:後五年,懷信死,子權襲領軍務,詔授留後。元和元年,拜節度使,累進檢校兵部尚書,封邢國公。
- 3. 《舊唐書·順宗憲宗紀第十四》:(貞元二十一年)七月……癸已,橫海軍節度使、滄州刺史程懷信卒,以其子副使執恭起復滄州刺史、橫海軍節度使。
- 4. 《舊唐書·順宗憲宗紀第十四》:(元和元年)五月……以橫海軍留後程執恭橫海軍節度使。
- 5. 《新唐書·程權傳》:元和元年,拜節度使,累進檢校兵部尚書,封邢國公。
- 6. 白居易在《加程執恭撿挍尚書右僕射制》稱其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兵部尚書、使持節滄州諸軍事兼滄州刺史、御史大夫、橫海軍節度、支度、營田、滄、景等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上柱國、邢國公食邑三千户”。
- 7. 《冊府元龜·卷八百六十二》:程執恭為橫海軍節度使,丁母憂。元和四年九月,起復左金吾衞大將軍同正員,餘如故。
- 8.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八·唐紀五十四》:(元和四年)冬,十月,癸未,制削奪承宗官爵,以左神策中尉吐突承璀為左、右神策、河中、河陽、浙西、宣歙等道行營兵馬使、招討處置等使。……上不得已,明日,削承璀四道兵馬使,改處置為宣慰而已。……己亥,吐突承璀將神策兵髮長安,命恆州四面籓鎮各進兵招討。
- 9. 《舊唐書·程權傳》:元和六年入朝,憲宗禮遇遣之,加尚書左僕射。
- 10. 《新唐書·程權傳》:六年入朝,憲宗寵禮遣還鎮,加檢校尚書右僕射。
- 11.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九·唐紀五十五》:王承宗縱兵四掠,幽、滄、定三鎮皆苦之,爭上表請討承宗。……(元和十一年正月)癸未,制削王承宗官爵,命河東、幽州、義武、橫海、魏博、昭義六道進討。……十二月,壬寅,程執恭奏敗成德兵於長河,斬首千餘級。
- 12. 《舊唐書·憲宗紀第十五》:(元和)十二年……三月……戊辰,滄州程執恭改名權。
- 13.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元和十二年)三月……戊辰,賜程執恭名權。……戊寅,王承宗遣兵二萬入東光,斷白橋路。程權不能御,以眾歸滄州。
- 14. 《讀史方輿紀要·卷十三》:白橋在(東光)縣西南,跨永濟渠上。唐元和十二年,橫海節度使程權奉詔討成德叛帥王承宗軍於長河。承宗遣兵入東光,斷白橋路。權不能御,引還滄州。舊《志》:縣西四里為永濟渠,渠上有橋。當自縣通弓高之路。
- 15.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唐紀五十六》:(元和十三年)橫海節度使程權自以世襲滄景,與河朔三鎮無殊,內不自安;己酉,遣使上表,請舉族入朝,許之。橫海將士樂自擅,不聽權去,掌書記林藴諭以禍福,權乃得出。
- 16. 《舊唐書·程權傳》:十三年,淮西賊平,藩方惕息,權以父子世襲如三鎮事例,心不自安,乃請入朝。
- 17. 《新唐書·林藴傳》:滄景程權闢掌書記。既而權上四州版籍請吏,而軍中習熟擅地,畏內屬,挾權拒命,不得出。藴陳君臣大誼,諭首將,人人釋然,於是權得去。
- 18. 《舊唐書·程權傳》:十三年,至京師,表辭戎帥,因命華州刺史鄭權代之,以靖安裏私第側狹,賜地二十畝,令廣其居。
- 19. 《新唐書·程權傳》:卒,贈司徒,宗族奉朝請宿衞者三十餘人。
- 20. 《舊唐書·程權傳》:權兄弟子侄在朝列宿衞者三十餘人。
- 21. 《舊唐書·程權傳》:尋遷檢校司空、邠州刺史、邠寧節度使。
- 22. 《舊唐書·憲宗紀第十五》:(元和)十三年……六月……丁丑,以滄景節程權為邠州刺史、邠寧節度使。
- 23. 《舊唐書·程權傳》:十四年十一月卒,贈司徒。
- 24. 《御丹鳳樓大赦文》:其元和已來兩河節度使全家歸闕者,如張茂昭、王承元、程權、劉總、田宏正等五家,在本道日所有債務,並有異於法制之事,被人言訴者,一切不得為理,仍各與一子正員官。
- 25. 《開成改元赦文》:河朔節將以州縣歸國者,有張茂昭、田宏正、程權,各與一子官。
- 26. 《白氏長慶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4-08]
- 27. 《舊唐書·卷一百五十六·列傳第一百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07]
- 28. 《舊唐書·程權傳》:嘗夢滄州衙門樓額悉帖“權”字,遂奏請改名權。
- 29. 《新唐書·程權傳》:權始名執恭,嘗夢滄諸門悉署“權”字,乃改名以應之。
- 30.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五十四》引《廣德神異錄》:初有日者,夢滄州衙門署榜,皆作權字。以告程執恭,遂奏請改名。未幾,朝命鄭權代之。時人深異其事。
- 31. 《冊府元龜·卷七百八十一》:崔應為滄景從事,節度使程執恭嘗欲娶其妹,不可,遂棄職歸雒中,執恭銜之,遣賊就殺,不克。
- 32.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三·列傳第九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03]
- 33.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03]
- 34. 《舊唐書·程權傳》:既而懷信死,懷直子執恭知留後事,乃遣懷直歸滄州。
- 35.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六·唐紀五十二》:(貞元二十一年)七月……癸巳,橫海軍節度使程懷信薨,以其子副使執恭為留後。
- 36. 《舊唐書·程權傳》:執恭代襲父位,朝廷因而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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