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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元方
鎖定
舉明經進士,候補三水縣尉。通過制科考試,授渭南縣尉,遷監察御史,奉命安撫嶺外。武則天即位後,拜殿中侍御史、中書舍人。長壽二年(693年),擔任門下侍郎、鳳平章事,成為宰相。依附於宰執李昭德,貶為綏州刺史,政績優異。入為兵吏二部侍郎,選拔大量人才。聖歷二年(699年),二度拜相,遷太子右庶子、尚書左丞。
大足元年(701年),去世,累贈揚州都督,圖形於凌煙閣。其子陸象先,唐玄宗時期宰相。
- 本 名
- 陸元方
- 別 名
- 陸少保
- 字
- 希仲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唐人
陸元方人物生平
陸元方最初中明經科,足以為官,補三水、扶風、渭南三縣縣尉,又連中八科制舉,多次升遷後任監察御史。
[4]
武則天革唐舊制,派陸元方作為使者安撫嶺外。完成使命歸來,很稱武則天的心意,任命他為殿中侍御史。
[5]
同一月,升任鳳閣舍人,仍兼侍郎之職。不久,遭到來俊臣陷害,武則天手敕特赦他。
[6]
證聖元年(695年),內史李昭德獲罪,因陸元方附會李昭德,被貶為綏州刺史。
[9]
不久,又官復兵部侍郎,又調任吏部侍郎、尚書左丞。
[10]
有人彈劾他只選拔朋友做官,武則天憤而免其官,只許他白衣履職。陸元方繼續如以前一樣推薦官員,武則天問他怎敢如此,他答:“臣只知道舉薦自己瞭解的人,不在乎是朋友還是仇人。”並推薦朋友崔玄暐,稱他有宰相之才。武則天相信他沒有偏袒。
[11]
聖歷二年(699年)八月,再任他為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
[12]
武則天曾問他宮外有什麼事發生,他回答道:“臣任宰相,有大事立即上奏;不敢拿民間瑣事煩擾陛下。”因此違忤了旨意,改任太子右庶子,免去宰相之職。不久轉任文昌左丞,因病去世。
[13]
追贈越州都督。
[14]
開元十八年(731年),追贈揚州大都督。
[15]
陸元方主要成就
陸元方曾兩次任宰相,深受武則天信任,凡有升遷任免之事,總要先向陸元方諮詢,然後實行,陸元方總會把自己的意見密封上奏,從未向人流露過武則天對他信託,也不流露自己的私恩。陸元方臨終時,取來前後給武則天的奏稿並焚燒了,他還有一個密封的匣子,放着皇上給他的敕書,他常常自己封住,連家人都沒有人看過。
[16]
陸元方任監察御史時,經常到地方巡視。所到之處,定要明查暗訪,挑選能效忠國家的棟樑志士來輔佐朝政。他在任天官侍郎時,也屢屢推薦賢士。陸元方善於識人,任人公允,不避親仇,他看中的韋安石、崔渙等人,舉薦的崔玄暐等人,以及其子陸象先後來都官至宰相,其他兒子也均在朝中擔任重要職務,陸元方為朝廷提供了大量人才,為唐王朝的興盛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陸元方人物評價
《舊唐書》:“陸元方博學大度,再踐鈞衡,當則天時,非有忠貞,應無黜責,綏州之任,抑又何慚!觀其濟海無私,狂風自止,臨終焚藁,温樹始彰。故知正可以動神明,德可以延家代。”
[17]
印光大師:而唐宋之陸元方、範文正之流風善政猶存。故其人民,多皆慈善仁愛,視人猶己。
[18]
星雲大師:要看一個人,就要看他大起大落時;在利益、情義、貧困當前,他怎麼拿捏方寸、如何權衡輕重?陸元方在對家境之貧、商人之信、太守之恩、母親之孝間,選擇做一個深明“一言既出,駟馬莫追”之理的大丈夫,守信,不妄言。他的人品,已昭昭然在言行之間展現。
[19]
陸元方軼事典故
無私動神明
陸元方賣宅
關於陸元方賣宅有兩個版本。
其一為陸元方曾要在洛陽城賣一棟房子,家裏人正要把房子賣了換錢,買房子的人要求拜見。於是陸元方告訴那人説:“這房子非常好,只是沒有排水的地方罷了。”買房子的人聽到他説的話後,立刻決定不買了。子侄們埋怨了他幾句,陸元方説:“不這樣,就是欺騙對方了。”
[20]
其二為陸元方家境日益衰落。於是想賣掉祖傳房產“錦秀園”,陸元方與商人談妥價格,商人付了定金。豈料太守也看中了陸元方的“錦秀園”,打算以高價向陸元方購入。太守過去曾有恩於陸家,又願出高價,本以為十拿九穩,沒想到陸元方表示不願失信於商人,不假思索便回絕了。後來,陸元方的母親得知消息,把兒子叫去責備一番,要求兒子知恩圖報,將錦繡園轉讓給太守,陸元方還是堅持不讓。但錦繡園不願以高價賣給太守的事傳到坊間,引起紛紛議論,大家都在猜測是否宅院中有什麼問題,於是付了定金的商人又去勘察究竟,確定整個房舍園林都沒問題,才放下心。而且躊躇滿志地向陸元方談起日後要在錦繡園開設酒家的計劃。不料陸元方一知道此事,馬上搖手反對,誠懇地對商人説:“錦繡園的格局設計本為民居,要來做酒樓並不合適!”商人見陸元方如此誠懇與不護短,大受感動,決定先以高價買下錦繡園,解除陸家經濟的困窘。
[19]
陸元方親屬成員
家世
曾祖:陸丘,字子嶽,梁朝黃門侍郎。
[21]
兄弟
兒子
陸景初,字象先,唐玄宗宰相。
[21]
陸景倩,監察御史。
[21]
陸景獻,屯田郎中。
[21]
陸景裔,光祿卿。
[21]
孫子
陸瀇,陸象先子,沂州刺史。
[21]
陸涓,陸景融子,陽翟縣令。
[21]
陸元方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八十八·列傳第三十八》
[17]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六·列傳第四十一》
[2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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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像取自清代修《江蘇吳縣陸氏世譜》。
- 2. 張説《文昌左丞陸公墓誌》:大足元年二月七日,寢疾而終,春秋六十有三。
- 3. 《舊唐書》:陸元方,蘇州吳縣人。世為著姓。曾祖琛,陳給事中黃門侍郎。伯父柬之,以工書知名,官至太子司議郎。
- 4. 《舊唐書》:元方舉明經,又應八科舉,累轉監察御史。
- 5. 《舊唐書》:則天革命,使元方安輯嶺外。將涉海,時風濤甚壯,舟人莫敢舉帆。元方曰:"我受命無私,神豈害我?"遽命之濟,既而風濤果息。使還稱旨,除殿中侍御史。
- 6. 《舊唐書》:即以其月擢拜鳳閣舍人,仍判侍郎事。俄為來俊臣所陷,則天手敕特赦之。
- 7. 《舊唐書》:長壽二年,再遷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
- 8. 《舊唐書》:延載初,又加鳳閣侍郎。
- 9. 《舊唐書》:證聖初,內史李昭德得罪,以元方附會昭德,貶綏州刺史。
- 10. 《舊唐書》:尋復為春官侍郎,又轉天官侍郎、尚書左丞。
- 11. 《新唐書》:擢天官侍郎,兼司衞卿。或言其薦引皆親黨,後怒,免官,令白衣領職。元方薦人如初,後召讓之,對曰:"舉臣所知,不暇問讎黨。"又薦其友崔玄暐有宰相才。後知無它。
- 12. 《新唐書》:丁未,試天官侍郎陸元方為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
- 13. 《舊唐書》:則天嘗問以外事,對曰:"臣備位宰臣,有大事即奏,人間碎務,不敢以煩聖覽。"由是忤旨,責授太子右庶子,罷知政事。尋轉文昌左丞,病卒。
- 14. 《舊唐書》:贈越州都督。
- 15. 《舊唐書》:“開元十八年,又贈揚州大都督。”
- 16. 《舊唐書》:元方在官清謹,再為宰相,則天將有遷除,每行以訪之,必密封以進,未嘗露其私恩。臨終,取前後草奏悉命焚之,且曰:"吾陰德於人多矣,其後庶幾福不衰矣。"又有書一匣,常自緘封,家人莫有見者,及卒視之,乃前後敕書,其慎密如此。
- 17. 舊唐書:列傳第三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18.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 .淨土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5]
- 19. 星雲大師.捨得的藝術: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 20. (宋)王讜《陸元方賣宅》:陸少保,字元方,曾於東都賣一小宅。家人將受直矣,買者求見,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無出水處。”買者聞之,遽辭不置。子侄以為言,元方曰:“不爾,是欺之也。”
- 21. 新唐書 宰相世系三(陸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 22. 新唐書:列傳第四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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