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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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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沔(673—739年),字若衝,博陵安平(今河北省安平縣)。唐朝大臣,衞尉少卿崔暟之子。
出自博陵崔氏第二房,進士出身,起家陸渾縣主簿,入為左補闕。唐睿宗即位,遷虞部郎中、檢校御史中丞,敢於彈劾權貴,遷著作郎太子左庶子。中書令張説執政,授中書侍郎,由於合作不洽,出任魏州刺史。入為吏部侍郎,分掌人才銓選嗎,轉左散騎常侍、集賢殿修撰,負責刊定户籍和制定禮樂,累遷秘書監太子賓客
開元二十七年(739年),去世,享年六十七,追贈禮部尚書,諡號為“孝”。 [1-2]  嗣子崔佑甫拜相後,再贈左僕射,著有《陋室銘》《落星石賦》。
字善衝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
出生日期
673年
逝世日期
739年
主要作品
《落星石賦》
《奉和聖制同二相已下羣官樂遊園宴》
本    名
崔沔
祖    籍
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

崔沔人物生平

崔沔純正謹慎,沒有虛假之言,侍奉父母非常孝順,很有才華。考中進士,應試賢良方正科成績優等,沒有考中的人公開詆譭他,武后敕令主管部門對他進行審察複試。崔沔的對答更加高妙,最終名列第一。兩次補授為陸渾主簿,調入吏部任職,吏部侍郎岑義讚歎説:“您是當今的郤詵啊!”於是推薦他任左補闕。崔沔性情和緩,舉止温文爾雅,但處理公務時卻言詞嚴正,別人都不能使他屈服。
唐睿宗徵召他,授予他中書舍人一職,因母親病於東都而不忍離去,堅決辭讓,請求奉養母親。上表建議讓陸渾縣尉郭鄰、太樂丞封希顏、處士李喜擔任這個職務。唐睿宗下詔改任虞部郎中,檢校御史中丞。崔沔請求散發太倉的糧食以及減少苑囿中鳥獸的飼料,賑濟貧窮的百姓,人們因奏請而獲益。監察御史宋宣遠與盧懷慎是親家,依仗盧懷慎的權勢而玩弄法律;姚崇的兒子姚彝在東都任職時,結交賓客,收受賄賂。崔沔準備查驗彈劾二人。姚崇、盧懷慎當時執政,一起推薦崔沔説他有史才,讓他轉任著作郎,奪去了他的權力,大概是畏懼他。過了很久,崔沔又擔任太子左庶子。母親離世,崔沔在房前接受賓客的弔唁,賓客都不曾進到停放棺柩的內室。他告訴賓客們説:“母親這一生,不是至親不能進入廳堂進去拜見,怎麼能因為去世而改變禮節呢?”中書令張説多次稱讚他。崔沔守孝期滿,升任中書侍郎。
唐玄宗因為仙州的刺史屢次死亡,打算廢掉仙州。崔沔請求將治所移至舞陽。舞陽,原來是樊噲的封國,更名為樊州,唐玄宗沒有采納他的意見,仙州最終被廢掉了。崔沔喜歡談論朝政得失,有人説:“現在的中書令秉承皇帝旨意行事,侍郎雖然輔佐宰相,也只不過是個虛職而已。”崔沔回答説:“百官分擔的職責不同,上下相互聯繫,以便實現大治,怎麼可以一味順從,空領俸祿呢?”凡是詔令和部門事務,崔沔常持不同的意見,張説不高興,讓崔沔出任魏州刺史。州內大雨,積水沖毀莊稼,崔沔放寬禁令以方便百姓。後來,被皇帝召回,分掌吏部十銓,以左散騎常侍的身份任集賢修撰,歷任秘書監、太子賓客。
太常討論增加宗廟祭祀用的禮器籩和豆,又想要提高喪服的規格,於是卿韋縚請坐增籩豆至十二;外祖服大功,舅小功,堂姨若舅、舅母袒免。
崔沔説:"祭祀上矣,古者飲食必先嚴獻。未有火化,故有毛血之薦,未有曲糵,故有玄酒之奠。后王作為酒醴、犧牲以致馨香,故有三牲、八簋、五齊、九獻。神道主敬,可備而不敢廢也,雖曰備物,而節制存焉。鈃俎、籩豆、簠簋尊罍之實,皆周時饌,其用通宴饗賓客,而周公與毛血、玄酒同薦於先祖。晉盧諶家祭禮,所薦皆晉時常食,不純用古。此聖賢變文而通其情也。然當時飲食不可闕於祭,明矣。國家清廟時享,禮饌具設,周制也,古物存焉。園寢上食,時膳備列,漢法也,它珍極焉。職貢來祭,致遠物也。有新必薦,順時令也。苑囿躬稼所收,搜狩親中,莫不薦而後食,盡誠敬民。若此至矣,無以加矣。諸珍羞鮮物,第敕有司悉使著於令,因宜而薦,不必加籩豆以為嗛也。大羹,古食也,盛於古器。和羹,常饌也,盛於時器。毛血盛於盤,玄酒盛於尊。未有薦時饌而用古器者,繇古質而今文,便事也。故加籩豆未足盡天下美物,而措諸朝,徒近侈耳。魯丹桓宮之楹,刻其桷,《春秋》非之。班固稱:'墨家出於清廟,是以貴儉。'然清廟不奢,舊矣。太常所請,臣所未安。"太常又説:"爵小不及合,執持至難。"崔沔説:"禮有以小為貴者,獻以爵是也。然今不及制,則非禮,自有司之陋也。隨失制宜,不待議而革雲。"崔沔又説:"禮本於家正,家正而天下定。家不可以貳,故父以尊崇,母以厭降。是以內服齊斬,外服緦,尊名所加,不過一等,今古不易之道也。昔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知其將戎,禮先亡也。比制《唐禮》,推廣舅恩,故弘道以來,國命再移於外姓,本禮驗亡,可不戒哉!"當時,職方郎中韋述、户部郎中楊伯成、禮部員外郎楊仲昌、監門兵曹參軍劉秩等議與沔合,又詔中書門下參裁,於是宗廟籩豆坐各六,姨若舅小功,舅母緦麻,堂姨袒免,餘仍舊制。
每當朝廷有難以決定的爭議時,都向崔沔諮詢,然後選取中間意見。崔沔去世時六十七歲,被追贈為禮部尚書,諡號“孝”。崔沔持家儉省節約,俸祿隨時散發給同宗同族的人,不營建住宅,曾經作《陋室銘》來表達自己的志向。  [2] 

崔沔人物評價

岑羲:當今之郤詵。
李迥秀:王佐之才。
陳子昂:雖公孫、晁郄不過也。

崔沔陋室銘典故

崔沔可能是《陋室銘》的真正作者。傳統名篇《陋室銘》的作者,諸家選集如《劉夢得文集》《歷代散文選》《古文選譯》均認定是唐代的劉禹錫。有學者根據《陋室銘》未收入《劉賓客文集》或《劉賓客外集》,而《新唐書》中有崔沔“嘗作《陋室銘》以見志。”的記載而推斷崔沔可能是《陋室銘》的真正作者。 [2] 

崔沔親屬成員

崔沔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第二房崔氏為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始祖為前燕秘書監崔懿之第二子崔琨。博陵崔氏作為中原門閥士族“五姓七望”之一,兩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引起唐朝統治者的高度擔憂。為了抑制中原門閥士族的影響力,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詔,禁止包括崔懿八子後裔在內的“七姓十家”間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詔的效果並不理想,不但沒有起到削弱“七姓十家”的作用,反而無形中抬高了他們的身份。晚唐以來,博陵崔氏第二房家族成員更是紆組拖紳、歷踐台閣藩嶽者眾,歷數唐代大中以來的名門望族,博陵崔氏第二房被推為“甲等”,為當時天下“士族之冠”。 [6-9] 

崔沔先輩

高祖:崔士約(崔説),北周隴州刺史 [11] 
曾祖:崔弘峻,隋朝趙王(楊杲)長史。
祖父:崔儼,唐朝益州雒縣縣令。
父親:崔暟,汝州長史、安平縣男,贈衞尉少卿 [11] 

崔沔妻子

王方大,太原郡太夫人,後魏龍驤將軍王慧龍的九世孫 [10] 

崔沔兒孫

兒子:崔成甫,馮翊縣尉。
嗣子:崔祐甫,唐德宗宰相,贈太傅。 [1-3] 
孫子:崔伯良,殿中侍御史;崔仲德,太子通事舍人;崔叔賢,不仕。
博陵安平崔氏(崔説一支)
崔楷,北魏光祿大夫、尚書北道行台、殷州刺史、後將軍
崔説,北周隴州刺史
崔弘峻,隋朝趙王長史
崔儼,唐朝益州雒縣令
崔暟,汝州長史、安平縣男
崔沔
崔成甫,馮翊縣尉

崔沔個人作品

《落星石賦》:元氣初變,有形既闢:稟清明之表者,騰為星辰;受重濁之資者,降為土石。肇經綸於邃古,藎常久而不易。詭哉靈物!爰始混成,參夫元象,麗於太清。彼在天也何譴?奄淪落於邊城;其在地也何幸?復推遷於上京。爾其蘭台廣廡,芸閣修除,飛軒廓落,邃宇崇虛,芳草旖旎,珍木扶疏,邇九重之宮闕,藏萬古之圖書。地禁務簡,政和禮舒,貞而不黷,其清有餘,意棲閒之得所,形變化其焉如?徒觀其隱瀹?昭,(疑)蓄縮光芒,體??兀以難動,氣埋冥而不揚。擬於規矩,既不合於圓方;徵其彩飾,又無復於元黃。匪處匪出,不識於行藏;匪榮匪悴,不達於炎涼。夫其靜也,何必徐生百祥?夫其重也,何必能鎮百殃?庶永終而知弊,藎抱璞而襲常。彼無用也,亦至人之所謂允臧。 [4] 

崔沔後世紀念

崔沔墓誌
崔沔墓誌,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出土於洛陽,但具體地點不詳。現存開封市博物館,為國家一級文物。唐大曆十三年(778年)四月刻。志蓋高、寬98釐米,厚22釐米。錄皿頂,四周有陰線刻花草紋。題篆書“有唐尚書左僕射崔孝公之墓”12字。志之高、寬與蓋同,厚18釐米。李邕撰文,徐拱書丹。志文隸書52行,後26行續刻於蓋之背面。行31字。首行題曰:“有唐通議大夫守太子賓客贈尚書左僕射崔孝公墓誌”。墓誌主要介紹了崔沔的世系家譜,包括崔沔之曾祖、祖父、父親、子孫等人的官職及他本人官職升遷情況。 [3] 
參考資料
  • 1.    李邕《大唐通議大夫守太子賓客贈尚書左僕射崔孝公墓誌》:公諱沔,字若衝,博陵安平人也。其先出自炎帝之子伯尼,至太公表於東海,厥嗣食菜於崔城,因而氏焉。若南山黃公濟北子玉,或秉節傲帝,或銘座律人,風烈前修,光太后嗣者也。曾祖諱弘峻府君,隋銀青光祿大夫、汝州長史、安平縣開國男,贈衞尉少卿,並人倫高■,名教華蓋,雃杖憲矩,洊臻德名。……終東都副留守,時春秋六十有七。嗚呼!以開元廿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薨於居守之內館,門下省以聞,聖上哀悼,追贈禮部尚書 賵以粟帛。太常考行,諡曰孝。 ……長子同州馮翊縣尉成甫,嗣子佑甫等。
  • 2.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3-27]
  • 3.    崔沔墓誌文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18-03-27]
  • 4.    陳元龍.歷代賦匯:江蘇古籍出版社,2004年
  • 5.    奉和聖制同二相已下羣官樂遊園宴  .中華詩詞網[引用日期2018-03-27]
  • 6.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鄭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宰相二十三人。鄭州崔氏有元綜;鄢陵有知温;南祖有昭緯、慎由、胤、詧、神基;清河大房有龜從,小房有彥昭、羣、鄲;青州房有圓;安平房有仁師、湜;博陵大房有玄暐、損、鉉、元式,第二房有珙、遠、祐甫、植,第三房有日用。
  • 7.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8.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9.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10.    《王方大墓誌》:夫人姓王氏,字放大,太原晉陽人也.....周漢以降,代為著族。夫人即後魏龍驤將軍慧龍之九代孫也。
  • 11.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八》:崔沔,京兆長安人,周隴州刺史士約玄孫也。自博陵徙關中,世為著姓。父皚,庫部員外郎、汝州長史。沔淳謹,口無二言,事親至孝,博學有文詞。初應制舉,對策高第。俄被落第者所援,則天令所司重試,沔所對策,又工於前,為天下第一,由是大知名。再轉陸渾主簿。秩滿調遷,吏部侍郎岑羲深賞重之,謂人曰:"此今之郄詵也。"特表薦擢為左補闕,累遷祠部員外郎。沔為人舒緩,訥於造次,當官正色,未嘗撓沮。   睿宗時,徵拜中書舍人。時沔母老疾在東都,沔不忍舍之,固請閒官,以申侍養,由是改為虞部郎中。無何,檢校御史中丞。時監察御史宋宣遠,恃盧懷慎之親,頗犯法,沔舉劾之。又姚崇之子光祿少卿彝,留司東都,頗通賓客,廣納賄賂,沔又將按驗其事。姚、盧時在政事,遽薦沔有史才,轉為著作郎,其實去權也。   開元七年,為太子左庶子。母卒,哀毀逾禮,常於廬前受吊,賓客未嘗至於靈座之室,謂人曰:"平生非至親者,未嘗升堂入謁,豈可以存亡而變其禮也。"中書令張説數稱薦之。服闋,拜中書侍郎。或謂沔曰:"今之中書,皆是宰相承宣制命。侍郎雖是副貳,但署位而已,甚無事也。"沔曰:"不然。設官分職,上下相維,各申所見,方為濟理。豈可俯默偷安,而為懷祿士也!"自是每有制敕及曹事,沔多所異同,張説頗不悦焉。尋出為魏州刺史,奏課第一,徵還朝廷,分掌吏部十銓事。以清直,歷秘書監、太子賓客。   二十四年,制令禮官議加籩豆之數及服制之紀。太常卿韋縚奏請加宗廟之奠,每坐籩豆各十二。外祖服,請加至大功九月,舅服加至小功五月,堂姨、堂舅、舅母服,請加至袒免。時又令百官詳議可否。沔建議曰:  (略)。   開元初,補闕盧履冰嘗進狀論喪服輕重,敕令僉議。於時羣議紛挐,各安積習,太常禮部奏依舊定。陛下運稽古之明,特降別敕,一依古禮。事符典故,人知向方,式固宗盟,社稷之福。更圖異議,竊所未詳。   時職方郎中韋述、户部郎中楊伯成、禮部員外郎楊衝昌、監門兵曹劉秩等,亦建議與沔相符。俄又令中書門下參詳為定。於是宗廟之典,籩豆每座各加至六,親姨、舅為小功,舅母加緦麻,堂姨至袒免,餘依舊定,乃下制施行焉。沔既善禮經,朝廷每有疑議,皆取決焉。二十七年卒,時年六十七,贈禮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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