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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易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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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易直(?~833年),本名竇秘,字宗玄,扶風郡平陵縣(今陝西省咸陽市西北)人。 [1]  唐朝時期宰相,廬州刺史竇彧之子。 [2] 
明經及第,起家校書郎,授藍田縣尉,累遷吏部郎中。元和年間,歷任御史中丞給事中、陝虢觀察使、京兆尹、金州刺史、宣歙觀察使、浙西觀察使。
唐穆宗長慶二年(822年),平定王國清作亂,入為吏部侍郎,遷御史大夫,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冊封晉陽郡公,成為宰相。
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年),出任山南東道節度使、尚書左僕射、鳳翔隴右節度使、檢校司空。大和七年(833年),病逝,追贈司徒,諡號恭惠。
別    名
竇秘
宗玄
所處時代
唐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京兆始平
逝世日期
833年
本    名
竇易直
官    職
京兆尹 門下侍郎 同平章事 節度使 左僕射 鳳翔尹 御史大夫
爵    位
晉陽郡公
封    贈
司徒
諡    號
恭惠

竇易直人物生平

竇易直早期經歷

竇易直舉明經,為秘書省校書郎,此後十年不應闢,以考試書判入等,授藍田尉。曾在華陰令任上,被升為左拾遺,歷任右司郎中、兵部郎中、吏部郎中。 [3] 

竇易直憲宗時期

元和六年(811年)六月,遷御史中丞、賜緋魚袋,因病被免。
元和八年(813年),遷給事中。九月,出為陝虢都防禦觀察使,仍賜金紫。入為京兆尹,萬年縣尉韓晤貪贓事發,竇易直命法曹韋正晤問訊,查出案值達三十萬。唐憲宗認為案值不夠,下詔重查,查出案值達三百萬。 [4] 
元和十二年(817年),坐罪貶為金州刺史。
元和十三年(818年)六月,遷宣州刺史、宣歙池都團練觀察等使。
元和十四年(819年)五月,為潤州刺史、浙西觀察使。 [5] 

竇易直穆宗時期

唐穆宗長慶二年(822年)七月,宣武軍兵變,逐節度使李願。平定大將王國清謀亂,為賞賜眾軍,傾其府藏,導致軍隊更加驕氣,財物告竭。同月,竇易直被李德裕所代,回京為吏部侍郎、户部侍郎、御史大夫、判度支、上柱國。 [4] 

竇易直敬宗時期

唐敬宗登基後,拜朝散大夫户部侍郎、判度支,聯合吏部侍郎李程,拜同平章事,拜為宰相,改任門下侍郎,冊封晉陽郡公,食邑三千户。 [6] 
寶曆元年(825年)攝侍中,罷判度支。 [6] 

竇易直文宗時期

大和二年(828年)十月,拜檢校右僕射、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臨漢監牧、同平章事
大和四年(830年),宰相王播去世,裴度病重,由劉禹錫代為上表,請求辭官。
大和五年(831年),入為左僕射,判太常卿事。宰相宋申錫被神策軍軍虞候豆盧著誣告,罪名是“勾結皇弟漳王李湊謀反”,竇易直認為宋申錫罪當誅,聞者不贊同。十一月,任鳳翔尹、鳳翔隴右節度使、檢校司空
大和六年(832年),因病回京。
大和七年(833年)四月卒,贈司徒,諡號恭惠。 [1] 

竇易直人物評價

韋處厚:竇易直良厚,忠事先朝,陛下(唐文宗)固當委信。
唐文宗:宰相薦人,莫計親疏。竇易直作相,未嘗論用親情。若己非相才,自宜引退。若是公舉,親亦何嫌?人鮮全才,但用其所長爾。 [3] 

竇易直軼事典故

竇易直《因話錄》

竇相易直,幼時名秘。家貧,就業村學。其教授叟有道術,而人不知。一日近暮,風雪暴至。學童悉歸家不得,而宿於漏屋之中。寒爭附火,唯竇公寢於榻,夜深方覺。叟撫公令起曰:"竇秘,君後為人臣,貴壽至極,勉勵自愛也。"及德宗幸奉天日,公方舉進士,亦隨駕而西。乘一蹇驢至開遠門,人稠路隘,其扉將闔。公懼勢不可進。聞一人叱驢,兼捶其後,得疾馳而出。顧見一黑衣卒,呼公曰:"秀才,已後莫忘閭情。"及升朝,訪得其子,提挈累至吏中榮達。

竇易直隔品致敬

竇易直自入仕十年餘,常居散秩,不應請闢;及居方任,亦以公廉聞。在相位,未嘗論用親黨,凡於公舉,即無所避。然元和中,吏部尚書鄭餘慶議僕射上日儀制,不與隔品官亢禮。易直時為御史中丞,奏駁餘慶所議。及易直為左僕射,卻行隔品致敬之禮,時論非之。 [2] 

竇易直親屬成員

竇敬遠
西河公
竇紹
左武衞將軍
茌平公
竇善衡
左衞將軍
西河公
竇懷亶
洪州都督
西河公
竇元昌
彭州九隴令
竇彧
廬州刺史
竇易直
字宗玄
宰相
竇紃
字受章
循州司户
竇從真
殿中侍御史
竇敬直
參見《新唐書卷七十一表第十一宰相世系一(竇氏)》 [2] 

竇易直史書記載

竇易直,字宗玄,京兆人。舉明經進士,為秘書省校書郎,再以判入等,授藍田縣尉。累歷右司兵部吏部三郎中。元和六年,遷御史中丞。謝日,賜緋魚袋。八年,改給事中。九月,出為陝虢都防禦觀察使,仍賜紫。入為京兆尹。萬年縣尉韓晤奸贓事發,易直令曹官韋正晤訊之,得贓三十萬。上意其未盡,詔重鞫,坐贓三百萬,貶易直金州刺史,正晤長流昭州。十三年六月,遷宣州刺史、宣歙池都團練觀察等使。
長慶二年七月,汴州將李絺逐其帥李願,易直聞之,欲出官物以賞軍。或謂易直曰:“賞給無名,卻恐生患。”乃已。軍士已聞之。時江、淮旱,水淺,轉運司錢帛委積不能漕,州將王國清指以為賞,激諷州兵謀亂。先事有告者,乃收國清下獄。其黨數千,大呼入獄中,篡取國清而出之,因欲大剽。易直登樓謂將吏曰:“能誅為亂者,每獲一人,賞十萬。”眾喜,倒戈擊亂黨,並擒之。國清等三百餘人,皆斬之。九月,以李德裕代還,為吏部侍郎。十一月,改户部,兼御史大夫,判度支。四年五月,以本官同平章事,判使如故,改門下侍郎,封晉陽郡公。
寶曆元年七月,罷判度支。大和二年十月罷相,檢校左僕射平章事、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五年,入為左僕射,判太常卿事。十一月,檢校司空、鳳翔尹、鳳翔隴節度使。六年,以疾求還京師。七年四月卒,贈司徒,諡號恭惠。
參見《新唐書 竇易直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