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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挺之

鎖定
嚴挺之(673年-742年),名浚,字挺之,以字行,華州華陰(今陝西省華陰縣)人,唐朝大臣。 [2] 
嚴挺之少時好學,氣質高雅清秀。舉進士出身,並擢制科,授義興尉。受宰相姚崇賞識,入朝任右拾遺。開元年間(713年-741年),歷任考功員外郎,多次升遷官至給事中。主持貢舉,人們稱他辦事公平得當。因為官剛直冒犯到宰相李元紘,外放為官。歷任登州刺史、太原少尹、濮、汴二州刺史。開元二十年(732年),玄宗李隆基因嚴挺之以前的奏言忠君為國,招他入朝為刑部侍郎,升任太府卿。開元二十三年(735年),受宰相張九齡賞識,舉薦為尚書左丞,主持吏部選調事務。受宰相李林甫排擠,出貶洛州刺史、絳州太守。 [5] 
天寶元年(742年),玄宗想召嚴挺之入朝,遭李林甫阻撓欺騙。嚴挺之被授閒置員外詹事,嚴挺之憂鬱之下,在洛陽病逝,享年七十歲。 [14]  [16] 
全    名
嚴挺之
別    名
嚴凌
挺之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華州華陰(今陝西省華陰縣)
出生日期
673年
逝世日期
742年
主要成就
主持貢舉、治理地方
最高官職
尚書左丞

嚴挺之人物生平

嚴挺之宰相賞識

嚴挺之少年好學,舉進士出身神龍元年(705年),經制科被授義興縣尉。該縣屬常州,常州刺史姚崇很賞識嚴挺之的才幹。 [1] 
景雲元年(710年),姚崇升任中書令,任宰相,舉薦嚴挺之入朝任右拾遺 [1] 

嚴挺之忠直諫言

先天二年(713年)正月十五時,胡僧建議,點燃萬千燈火慶祝節日。玄宗李隆基於是令組織大型的花燈歌舞活動,在長安皇城外安福門外製作了一座高達二十丈的巨型燈輪。燈輪上懸掛五萬盞花燈。並讓數千名打扮靚麗的宮女身着綾羅綢緞在燈輪下輕歌曼舞;還從長安、萬年縣選來民女千餘人,於燈下載歌載舞。活動四天後,太上皇李旦同玄宗登延喜門觀賞,又觀百司酺宴,夜以繼日,作樂不止持續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嚴挺之認為君王不應這等圖享樂,不顧官卑職微,上疏進諫説:“今乃損萬人之力,營百戲之資,非所以光聖德美風化也。”玄宗覺得有理,採納他的意見,停止了活動,並下敕褒獎,給他厚賞。 [3-5]  [23] 

嚴挺之為官剛直

侍御史任知古仗恃自己是掌管風紀的官吏,在朝廷上責罵士大夫,嚴挺之責備他不恭敬,反而受他彈劾,被貶為萬州員外郎參軍事。 [6] 
開元年間(713年-741年),嚴挺之任考功員外郎,多次晉升,官至給事中,主持貢舉,人們稱他辦事公平得當。當時杜暹李元紘任宰相,二人不和。杜暹和嚴挺之關係友善,而李元紘與宋遙關係友善,二人都被任命為中書舍人。宋遙考校吏部判事,他決定等第的高低與嚴挺之意見不同,宋遙告訴了李元紘,李元紘就多次去責問嚴挺之,嚴挺之神色嚴厲地説:“您位居宰相,然而愛憎卻取決於小人嗎?”李元紘問:“誰是小人?”嚴挺之回答:“就是宋遙。”嚴挺之因此外任登州刺史,又改任太原少尹 [7-8] 
起先,殿中監王毛仲持節出使太原、朔方,統計登記兵馬。事隔幾年後,發文件到太原索取兵器。嚴挺之以不見玄宗的敕書而不肯給,且認為王毛仲恃寵已久,恐生變故,於是向玄宗密奏。不久,嚴挺之改任為濮、汴二州刺史。 [9] 
開元二十年(732年),王毛仲因罪被流放賜死,玄宗因嚴挺之以前的奏言忠君為國,招他入朝為刑部侍郎,升任太府卿 [9-10] 

嚴挺之被誣貶官

開元二十三年(735年),張九齡裴耀卿李林甫三人同時任相,嚴挺之與張九齡相交甚密,張九齡很賞識他,於是舉薦嚴挺之任尚書左丞,主持吏部選調事務。李林甫因為張九齡的品行被唐玄宗賞識,心裏非常妒忌他。李林甫舉薦的户部侍郎蕭炅是個不學無術的人,當着嚴挺之的面把“伏臘”二字錯讀為“伏獵”,嚴挺之將此情告知張九齡説:“省中豈容有‘伏獵侍郎’!”經張九齡彈劾,肅炅被貶出為鳳州刺史,李林甫由此對嚴挺之十分惱恨。 [5]  [11] 
當時,張九齡想要推薦嚴挺之為宰相共同輔政,便建議嚴挺之登門拜訪李林甫,以緩和關係。但嚴挺之一向負氣清高,看不起李林甫的品德,不肯去拜訪林甫。三年時間中,除了公務,他從不私去李府,這更引起李林甫對他的嫉恨。當時,蔚州刺史王元琰犯法,嚴挺之為他辯解了幾句,李林甫讓人在廷中責問嚴挺之,嚴挺之因此貶為洺州刺史,開元二十九年(741年),再貶為絳郡太守(《資治通鑑》作絳州刺史)。 [5]  [12-13]  [24] 
天寶元年(742年),玄宗又記起了嚴挺之,向李林甫詢問挺之下落,並説:“此人有才能可以任用。”李林甫為阻止嚴挺之復起,私下找來嚴挺之的弟弟嚴損之與他敍舊,情意深厚,並許諾授予他好的官職,又藉機説:“天子十分看重他,他應該設法找藉口主動辭官回朝,得以拜見皇上,那將會得到大用。”於是誘騙嚴挺之,叫他裝病,上疏表示希望回到京師就醫。嚴損之不知是計,轉告嚴挺之,上奏稱疾。李林甫得到嚴挺之的上奏後,就對玄宗説嚴挺之年事已高,有病,希望得到閒散官職休養。玄宗聽信後對此遺憾感嘆良久,於是就任命嚴挺之為員外詹事,令他到東都去養病。 [14]  [24] 

嚴挺之憂鬱而終

天寶元年(742年),嚴挺之遭李林甫的排擠打擊,心情憂鬱,在洛陽患病。他提前為自己寫下了墓誌,其中説:“我前後歷任二十五個官職,……現七十歲,才能沒有得到施展,為士人所悲傷。”留下遺囑叫家人薄葬,入殮時使用一般服裝。九月,嚴挺之在洛陽去世,享年七十歲。 [15-16] 

嚴挺之主要影響

嚴挺之為官剛正清直,曾勸諫玄宗不應貪圖享樂,反對在元宵節舉辦大型花燈歌舞活動,被玄宗採納。任考功員外郎期間,嚴挺之主持貢舉,審查嚴格,登科的人比往年減少了一半,人們都稱他辦事公平得當。外任刺史期間,治州嚴整有威儀,官吏都不敢有越軌行為。 [18-19] 

嚴挺之歷史評價

宋祁歐陽修等《新唐書》:“少好學,姿質軒秀。” [19] 
《嚴挺之墓誌》:“前後歷任二十五官,每承聖恩,嘗忝獎擢,不盡驅策,駑蹇何階,仰答鴻造?春秋七十,無所展用,為人士所悲。” [19] 
劉昫趙瑩舊唐書》:①“挺之所歷皆嚴整,吏不敢犯,及蒞大郡,人乃重足側息。”②“挺之素重交結,有許與,凡舊交先歿者,厚撫其妻子,凡嫁孤女數十人,時人重之。”③“挺之才略器識,不下諸公,恥近權門,為人所惡,不登台輔,養疾宮僚。雖富貴在天,窮達有命,彼林甫者,誠可投畀豺虎也。”④“開元之代,多士盈庭。日用無守,嘉貞近名。嵩、齡、適、挺,各有度程。大位俱極,半慚德馨。” [18] 

嚴挺之軼事典故

嚴挺之很看重朋友交往,結交就生死不變,經常照看關照去世朋友的家人,曾幫助舊友的孤女出嫁,多達幾十人,為當時人稱道。 [17] 

嚴挺之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簡介
祖父
嚴君協
唐朝大臣,官至海東運糧使,去世後贈洮州都督。
父親
嚴方約
唐朝大臣,官至利州司功參軍,去世後贈太常少卿。
叔父
嚴方嶷
唐朝大臣,唐睿宗景雲年間((710年—712年),任户部郎中。
兄弟
嚴挹之
唐朝大臣,官至徐州符離縣尉。
嚴損之
唐朝大臣,嚴挺之弟。歷任真定、景城、弋陽太守。又歷太原、上谷、餘杭、丹陽等郡,所至皆有治績。官至左庶子
妻子
裴氏
嚴挺之之妻,出身河東裴氏。不被嚴挺之喜愛,兒子嚴武得知後,殺嚴挺之侍妾英氏為母出氣。
侍妾
英氏
嚴挺之之妾,很受嚴挺之的喜愛。因嚴挺之不容妻子裴氏,被嚴武所殺。
兒子
唐朝大臣、將領,歷任東川節度使、成都、京兆尹、黃門侍郎、劍南節度使加檢校吏部尚書,封鄭國公,去世後贈尚書左僕射。
孫子
嚴楚卿
嚴武長子。
嚴越卿
嚴武次子。
嚴鄭卿
嚴武三子。
參考資料 [20-22] 

嚴挺之史料索引

關於嚴挺之的生平,主要參見《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 [18]  以及《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 [19] 
參考資料
  • 1.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嚴挺之,華州華陰人。叔父方嶷,景雲中户部郎中。挺之少好學,舉進士。神龍元年,制舉擢第,授義興尉。遇姚崇為常州刺史,見其體質昂藏,雅有吏幹,深器異之。及崇再入為中書令,引挺之為右拾遺。
  • 2.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嚴挺之,名浚,以字行,華州華陰人。
  • 3.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先天二年正月望,胡僧婆陀請夜開門燃百千燈,睿宗御延喜門觀樂,凡經四日。又追作先天元年大酺,睿宗御安福門樓觀百司酺宴,以夜繼晝,經月餘日。挺之上疏諫曰:微臣竊惟陛下應天順人,發號施令,躬親大禮,昭布鴻澤,孜孜庶政,業業萬幾。......伏望晝則歡娛,暮令休息,要令兼夜,恐無益於聖朝。上納其言而止。
  • 4.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先天二年正月望夜,胡人婆陀請然百千燈,因弛門禁,又追賜元年酺,帝御延喜、安福門縱觀,晝夜不息,閲月未止。挺之上疏諫,以為:"酺者因人所利,合醵為歡也,不使靡敝。今暴衣冠,羅伎樂,雜鄭、衞之音,縱倡優之玩,不深戒慎,使有司跛倚,下人罷劇,府縣裏閻課賦苛嚴,呼嗟道路,貿壞家產,營百戲,擾方春之業,欲同其樂而反遺之患。"乃陳"五不可",誠意忠到,帝納焉。
  • 5.    《人物誌(上冊)》第五編·隋唐五代時期·第二章·唐朝人物·第一節·人物傳略·嚴挺之  .陝西省地方誌辦公室[引用日期2024-02-25]
  • 6.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時侍御史任知古恃憲威,於朝行詬詈衣冠,挺之深讓之,以為不敬,乃為台司所劾,左遷萬州員外參軍。
  • 7.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開元中,為考功員外郎。典舉二年,大稱平允,登科者頓減二分之一。遷考功郎中,特敕又令知考功貢舉事,稍遷給事中。時黃門侍郎杜暹、中書侍郎李元紘同列為相,不葉。暹與挺之善,元紘素重宋遙,引為中書舍人。及與起居舍人張咺等同考吏部等第判,遙復與挺之好尚不同,遙言於元紘。元紘詰譙挺之,挺之曰:"明公位尊國相,情溺小人,乃有憎惡,甚為不取也。"詞色俱厲。元紘曰:"小人為誰?"挺之曰:"即宋遙也。"因出為登州刺史、太原少尹。
  • 8.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開元中,為考功員外郎,累進給事中,典貢舉,時號平允。會杜暹、李元紘為相,不相中。暹善挺之,而元紘善宋遙,用為中書舍人。遙校吏部判,取捨與挺之異,言於元紘,元紘屢詰譙,挺之厲言曰:"公位相國,而愛憎反任小人乎?"元紘曰:"小人為誰?"曰:"宋遙也。"由是出為登州刺史,改太原少尹。
  • 9.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初,殿中監王毛仲持節抵太原朔方籍兵馬,後累年,仍移太原取兵仗,挺之不肯應,且以毛仲寵幸,久恐有變,密啓於帝。俄改濮、汴二州刺史,所治皆嚴威,吏至重足脅息。會毛仲敗死,帝以挺之言忠,召為刑部侍郎,遷太府卿。
  • 10.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二十年,毛仲得罪賜死,玄宗思曩日之奏,擢為刑部侍郎,深見恩遇,改太府卿。
  • 11.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宰相張九齡雅知之,用為尚書左丞,知吏部選。李林甫與九齡同輔政,以九齡方得君,諂事之,內實不善也。户部侍郎蕭炅,林甫所引,不知書,嘗與挺之言,稱蒸嘗伏臘,乃為"伏獵"。挺之白九齡:"省中而有伏獵侍郎乎!"乃出炅岐州刺史,林甫恨之。
  • 12.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九齡嘗欲引挺之同居相位,謂之曰:"李尚書深承聖恩,足下宜一造門款狎。"挺之素負氣,薄其為人,三年,非公事竟不私造其門,以此彌為林甫所嫉。及挺之囑蔚州刺史王元琰,林甫使人詰于禁中,以此九齡罷相,挺之出為洺州刺史,二十九年,移絳郡太守。
  • 13.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會挺之有所諉於蔚州刺史王元琰,林甫使人暴其語禁中,下除洛州刺史,徙絳州。
  • 14.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天寶元年,玄宗嘗謂林甫曰:"嚴挺之何在?此人亦堪進用。"林甫乃召其弟損之至門敍故,雲"當授子員外郎",因謂之曰:"聖人視賢兄極深,要須作一計,入城對見,當有大用。"令損之取絳郡一狀,雲:"有少風氣,請入京就醫。"林甫將狀奏雲:"挺之年高,近患風,且須授閒官就醫。"玄宗嘆叱久之。林甫奏授員外詹事,便令東京養疾。
  • 15.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天寶初,帝顧林甫曰:"嚴挺之安在?此其材可用。"林甫退召其弟損之與道舊,諄諄款曲,且許美官,因曰:"天子視絳州厚,要當以事自解歸,得見上,且大用。"因紿挺之使稱疾,願就醫京師。林甫已得奏,即言挺之春秋高,有疾,幸閒官得自養。帝恨吒久之,乃以為員外詹事,詔歸東都。挺之鬱郁成疾,乃自為文志墓,遺令薄葬,斂以時服。
  • 16.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及至東都,鬱郁不得志,成疾。自為墓誌曰:"天寶元年,嚴挺之自絳郡太守抗疏陳乞,天恩允請,許養疾歸閒,兼授太子詹事。前後歷任二十五官,每承聖恩,嘗忝獎擢,不盡驅策,駑蹇何階,仰答鴻造?春秋七十,無所展用,為人士所悲。其年九月,寢疾,終於洛陽某裏之私第。
  • 17.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挺之素重交結,有許與,凡舊交先歿者,厚撫其妻子,凡嫁孤女數十人,時人重之。
  • 18.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5]
  • 19.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5]
  • 20.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九十六》:嚴綬,蜀人。曾祖方約,利州司功。祖挹之,符離尉。
  • 21.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列傳第五十四》:母裴不為挺之所答,獨厚其妾英。武始八歲,怪問其母,母語之故。武奮然以鐵鎚就英寢,碎其首。
  • 22.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叔父方嶷,景雲中户部郎中。
  • 23.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六》:上皇與上御門樓臨觀,或以夜繼晝,凡月餘。左拾遺華陰嚴挺之上疏諫,以為:“酺者因人所利,合醵為歡。今乃損萬人之力,營百戲之資,非所以光聖德美風化也。”乃止。
  • 24.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一》:上又嘗問林甫以“嚴挺之今安在?是人亦可用。”挺之時為絳州刺史。林甫退,召挺之弟損之,諭以“上待尊兄意甚厚,盍為見上之策,奏稱風疾,求還京師就醫。”挺之從之。林甫以其奏白上雲:“挺之衰老得風疾,宜且授以散秩,使便醫藥。”上嘆吒久之;夏,四月,壬寅,以為詹事,又以汴州刺史、河南採訪使齊澣為少詹事,皆員外同正,於東京養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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