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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慎矜
鎖定
出身弘農楊氏,深沉剛毅,富有才幹,相貌堂堂,善於理財。門蔭入仕,起家汝陽縣令,擢升監察御史、檢校太府卿,政績卓著。唐玄宗天寶六年(747年),歷任侍御史、御史中丞、陝郡太守、户部侍郎,不附於宰相李林甫,受誣而死。
唐肅宗寶應元年(762年),平反昭雪,恢復官爵
[2]
。
- 本 名
- 楊謙
- 字
- 字慎矜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弘農華陰
- 逝世日期
- 747年11月25日
- 主要成就
- 執掌太府寺,保障國家財政平衡
- 官 職
- 太府卿 户部侍郎
楊慎矜人物生平
楊慎矜帝胄之後
楊慎矜,生年不詳,隋煬帝楊廣的玄孫。出身弘農楊氏,曾祖父是楊廣次子齊王楊暕,祖父楊政道。父親楊隆禮,歷任洛梁滑汾懷五州刺史,皆有政績而聞名。景雲年間(710年),為避唐玄宗名諱,改名為楊崇禮,後歷任太府少卿,太府卿,加封銀青光祿大夫,晉封弘農郡公。
楊慎矜子承父業
楊慎矜之父楊崇禮在太府卿之職上二十年,公正清廉始終如一,到他九十多歲時,授任户部尚書後,因為年老有病被免去太府卿之職。當時太平之世日久,國庫中的財物堆積如山,人們認為經過楊卿之手的財務無不精確,每年檢查節省出來的錢有數百萬貫
[4]
,唐玄宗因此屬意從他的幾個兒子中訪求能夠承擔父親職務的人。宰相認為楊慎餘、楊慎矜、楊慎名三人皆能勤於恪守為政清廉有其父風範,而以楊慎矜最為優秀,因此拜任監察御史,掌管太府的收入支出
[5]
。楊慎餘先為司農丞,又擔任太子舍人,監管京倉,不久之後為父親守喪。
開元二十六年(738年),服喪期滿,多次遷官後任侍御史,仍舊掌管太府的收入支出。楊慎名拜授大理評事,攝監察御史,充任都城含嘉倉出納使,很得恩寵。楊慎矜對於諸州繳納的物品中有水漬傷破及種類等次低下者,都命令本州折價徵收現錢,轉賣成輕巧的物品,州縣的徵收調撥,一年到頭不曾斷絕。他在御史台數年,又專知雜事,風格很高尚
[6]
。
天寶二年(743年),遷任權判御史中丞,充任京畿採訪使,並依舊知任太府出納使。當時右相李林甫握權,楊慎矜因為自己遷任拜官不是通過他的門路,而懼怕不敢任職,堅決辭讓,因此授任諫議大夫,兼任侍御史,仍依舊掌管太府的收入支出。後鴻臚少卿蕭諒為御史中丞,蕭諒到御史台後,毫不謙讓,雙方弄的很不和睦,楊慎矝最終出任陝郡太守
[7]
。李林甫認為楊慎矜能顧屈從於自己,重新升任他為御史中丞,仍充諸道鑄錢使,其餘官職照舊
[8]
。
楊慎矜奸相生妒
當時散騎常侍、陝郡太守韋堅兼任御史中丞,又任水陸漕運使,權利超過宰相。侍御史王鉷審問韋堅的獄案
[9]
,楊慎矜保持中立觀察事態,王鉷因此怨恨他,李林甫也引為憾事。楊慎矜與王鉷的父親王瑨是表兄弟,王鉷是他的表侄,小的時候在一起玩耍,王鉷入御史台任侍御史,楊慎矜任御史台主事,也有推薦援引之力。等到王鉷遷中丞,楊慎矝雖然與王鉷同在朝班,但仍然像對待子孫輩那樣經常喊他的名字為王鉷,王鉷自恃與李林甫交好,心中漸漸不平。
天寶五年(746年),楊慎矜遷任户部侍郎,所任御史中丞和其他使職如故。李林甫見楊慎矜深受皇帝恩寵,心中嫉妒,又知道王鉷與楊慎矜有矛盾,就誘説王鉷構陷他,王鉷於是伺機誣陷楊慎矝。楊慎矜奪取了王鉷的職田,又在背後辱罵王鉷,並詆譭其母,王鉷不堪其辱。楊慎矜性情爽快,向來與王鉷親密,曾經對王鉷解説讖書,又與還俗僧人史敬忠交往,説他有學業
[10]
。
第二年,史敬忠對楊慎矜説,天下將亂,勸楊慎矜避居臨汝,購買田產為將來做打算。時逢婢女春草獲罪,楊慎矜準備殺掉她。史敬忠説:“不要殺,賣掉她可以換回十頭牛,每年可以耕田十頃。”楊慎矜聽從了他的建議
[11]
。這個婢女被賣到楊貴妃的姐姐家,因而得以見到皇帝。唐玄宗喜歡她的善辯聰明,將她留在宮中,因此得以侍奉左右。唐玄宗問她來歷,婢女如實回答。唐玄宗問:“他很缺錢花嗎?”婢女回答説:“本來自己快死了,幸好得到史敬忠的解救得以免死。”
[12]
唐玄宗聽聞史敬忠有法術,就問其所為。婢女便將史敬忠夜裏拜訪楊慎矜,坐在庭院中推演星象變化直到半夜才離去的事情告訴了唐玄宗,同時又稟告了驅邪之事,玄宗聽後大怒
[13]
。
婢女又向楊國忠泄露了以上事情,當時楊國忠與王鉷友善,便將此事一併暗中相告
[14]
。王鉷聽後很高興,打算試探玄宗的態度。過了幾天王鉷上朝奏事,多次稱引楊慎矜,唐玄宗勃然大怒説:“是你的親戚嗎?不要同他往來。”王鉷因此確認皇帝十分憎恨他,後來見到楊慎矜,傲慢不以禮相待
[15]
。不久,王鉷對李林甫編造了楊慎矝的罪狀,説他是隋家子孫,心中計劃克復隋室,所以藏有讖書,與壞人來往,談論國家的吉凶
[16]
。
然而,《資治通鑑》裏,誘發楊慎矜得罪唐玄宗的導火索另有説辭:楊慎矜有一個美貌的侍婢叫明珠,史敬忠屢屢對她眉目傳情,於是楊慎矜就把這名侍妾送給他。當他們的車輛路過貴妃姐姐的樓下時,貴妃的姐姐邀請史敬忠上樓,並要留下明珠,史敬忠不敢拒絕。第二天,貴妃的姐姐入宮,並帶上了明珠。唐玄宗見到明珠十分奇怪,就詢問於她,明珠以實相告,唐玄宗認為楊慎矜與妖人往來,十分厭惡,只是當時怒而不發
[17]
。
楊慎矜構陷慘死
天寶六年(747年)十一月,唐玄宗在華清宮,李林甫令人揭發此事。唐玄宗震怒,將他關押在尚書省,下詔刑部尚書蕭隱之、大理卿李道邃、少卿楊璹、侍御史楊釗、殿中侍御史盧鉉共同審問;又派遣京兆士曹吉温前往東都洛陽收捕楊慎矜兄少府少監楊慎餘、弟洛陽令楊慎名等一起審問;又令曹吉温在汝州抓捕史敬忠,押往皇帝外出停駐的地方
[18]
。
先令盧鉉收太府少卿張瑄於會昌驛,關押起來進行審問,張瑄不肯回答。盧鉉千方百計拷打審問沒有結果,就命令管偵緝逮捕的小吏枷鎖張瑄,用手拉住腳,把木頭按在雙腳之間,打擊枷柄向前,拉長了身體數尺,腰細的快要斷絕,眼鼻都流出了血,稱之為“驢駒拔撅”,張瑄最終還是不肯答
[19]
。皇帝又派盧鉉與御史崔器入城搜查楊慎矜的住宅,並無所獲。盧鉉又拷打其小妾韓珠團,然後在豎櫃上製作了一個暗盒裝讖書等,盧鉉從衣袖中拿出讖書裝進去,辱罵着拿給楊慎矜看
[20]
。楊慎矜説:“以前沒見過,今日突然見到,這是我的命,我要死了。
[21]
”等吉温帶着史敬忠到戲水驛東十餘里,派官吏勸他説:“等到到了温湯,想要自首就晚了。
[22]
”距離温泉十餘裏,史敬忠要來紙筆在桑樹下全部招供。等到見到楊慎矜,史敬忠證明有此事,楊慎矜全部承認。
二十五日,皇帝下詔楊慎矜、楊慎餘、楊慎名並賜自盡
[23]
;史敬忠判決重杖一百下;鮮于賁、範滔都判決重杖,流放到邊遠州郡;楊慎矜外甥前通事舍人辛景湊判決杖打發配流放。義陽郡司馬、嗣虢王李巨
[24]
與史敬忠相識,解除官職在南賓郡安置;太府少卿張瑄判決杖打六十,長期流放嶺南臨封郡,最後也死在流放地。楊慎矜兄弟並史敬忠的莊宅被朝廷沒收,男女家屬發配流放嶺南諸郡;其張瑄、万俟承暉、鮮于賁等多達十餘個家族的家人也照此發配流放,由所在地方官押解,親屬不得在京為官
[25]
。
楊慎矜人物成就
唐朝從開元(713年十二月-741年十二月)到天寶(742年正月-756年七月)安史之亂前的三十多年裏,正是唐朝財政制度變革的轉折期。由於土地兼併日益嚴重而導致的均田制的破壞,使得租庸調製的税負體制也隨之發生相應變化;且當時正值唐朝國力最盛之時,唐玄宗所用靡費,國家支出日益膨脹
[26]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楊慎矜秉承家學,子承父業,執掌太府近十年,恪盡職守,極大的保證了國家財政尤其是京城長安的財政收支平衡、通貨流態平穩,實為唐玄宗朝的一員財政實踐好手
[27]
;然而他不如乃父廉謹自守而被害,誠為可嘆。
楊慎矜軼事典故
楊慎矜史籍記載
- 《舊唐書》:《玄宗本紀》 [30] ,《志第二十八》 [31] ,《列傳五十五》 [32] ,《列傳五十六》 [33] ,《列傳六十二》 [34] ,《列傳一百三十四》 [35] ,《列傳一百三十六》 [36]
- 《新唐書》:《玄宗本紀》 [37] ,《志二十四》 [38] ,《志四十一》 [39] ,《列傳第四》 [40] ,《列傳五十九》 [41] ,《列傳一百三十一》 [42] ,《列傳一百三十二》 [43] ,《列傳一百三十四》 [44]
楊慎矜親屬成員
隋文帝 | 隋煬帝 | 隋朝齊王 | 唐朝 尚衣奉御 贈升州刺史 | 太府卿 户部尚書 弘農郡公 | 楊慎餘,少府少監 | 楊嶽,少府監。 |
楊慎矜,户部侍郎 | 楊諫,嶽州刺史。 | |||||
楊慎名,洛陽令 | - |
楊慎矜歷史評價
- (唐)蘇冕 [50] :設官分職,各有司存。政有恆而易守,事歸本而難失,經遠之理,舍此奚據!洎奸臣廣言利以邀恩,多立使以示寵,刻下民以厚斂,張虛數以獻狀;上心蕩而益奢,人望怨而成禍;使天子有司守其位而無其事,愛厚祿而虛其用。宇文融首唱其端,楊慎矜、王鉷繼遵其軌,楊國忠終成其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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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楊慎矜傳》:楊慎矜,隋煬帝玄孫也。曾祖隋齊王暕。
- 2. 《全唐文.卷三百五十三》:慎矜,户部尚書隆禮子。初為汝陽令,遷侍御史。天寶二年授諫議大夫,擢御史中丞,遷户部侍郎。李林甫惡之,作飛牒告慎矜謀反,掠服之,詔賜死。寶應初復官爵。
- 3. 《唐會要》:至神龍元年五月十日製。宜依舊以周隋為二王后。開元三年二月敕。二王后。每年四時享廟牲及祭服祭器。並官給。及帷幄几案有闕。亦官給。主客司四時省問。子孫準同正三品蔭。隋後每年給絹三百匹。米粟三百石。周後每年賜絹二百匹。粟二百石。並春秋支給。仍準見承襲人親兄為分襲者與三分。餘各一分。兄弟有得職事官者。其物即還見襲人。十五年閏九月敕。二王后為賓者。會賜同京官正三品。其夫人亦同。諸王公以下。無子孫以兄弟為會。曾經侍養者。聽承襲。(贈爵者亦准此。)若死王事。雖不曾經侍養。亦聽承襲。又二王后犯罪當除爵者。改立次賢。
- 4. 《舊唐書.楊隆禮傳》:時太平且久,御府財物山積,以為經楊卿者無不精好,每歲勾剝省便出錢數百萬貫。
- 5. 《舊唐書.食貨志》:及老病致仕,以其子慎矜為御史,專知太府出納。其弟慎名又專知京倉,皆以苛刻害人,承主恩而徵責。
- 6. 《舊唐書.楊慎矜傳》:慎矜於諸州納物者有水漬傷破及色下者,皆令本州徵折估錢,轉市輕貨,州縣徵調,不絕於歲月矣。在台數年,又專知雜事,風格甚高。
- 7. 《舊唐書.楊慎矜傳》:以鴻臚少卿蕭諒為御史中丞,諒至台,無所捴讓,頗不相能,竟出為陝郡太守。
- 8. 《舊唐書.資質通鑑》:林甫以慎矜屈於己,復擢為御史中丞,仍充諸道鑄錢使,餘如故。
- 9. 《舊唐書.李林甫傳》:初,韋堅登朝,以堅皇太子妃兄,引居要職,示結恩信,實圖傾之,乃潛令御史中丞楊慎矜陰伺堅隙。會正月望夜,皇太子出遊,與堅相見,慎矜知之,奏上。上大怒,以為不軌,黜堅,免太子妃韋氏。
- 10. 《資質通鑑》: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楊慎矜為上所厚,李林甫浸忌之。慎矜與王鉷父晉,中表兄弟也,少與鉷狎,鉷之入台,頗因慎矜推引。及鉷遷中丞,慎矜與語,猶名之;鉷自恃與林甫善,意稍不平。慎矜奪鉷職田,鉷母本賤,慎矜嘗以語人;鉷深銜之。慎矜猶以故意待之,嘗與之私語讖書。
- 11. 《新唐書.楊慎矜傳》:會婢春草有罪,將殺之,敬忠曰:“勿殺,賣之可市十牛,歲耕田十頃。”慎矜從之。
- 12. 《新唐書.楊慎矜傳》:婢入貴妃姊家,因得見帝。帝愛其辯惠,留宮中,浸侍左右。帝常問所從來,婢奏為慎矜家所賣。帝曰:“彼乏錢邪?”對曰:“固將死,賴史敬忠以免。”
- 13. 《新唐書.楊慎矜傳》:帝素聞敬忠挾術,間質其然。婢具言敬忠夜過慎矜,坐廷中,步星變,夜分乃去;又白厭勝事。帝怒。
- 14. 《新唐書.楊慎矜傳》:會婢春草有罪,將殺之,敬忠曰:“勿殺,賣之可市十牛,歲耕田十頃。”慎矜從之。婢入貴妃姊家,因得見帝。帝愛其辯惠,留宮中,浸侍左右。帝常問所從來,婢奏為慎矜家所賣。帝曰:“彼乏錢邪?”對曰:“固將死,賴史敬忠以免。”帝素聞敬忠挾術,間質其然。婢具言敬忠夜過慎矜,坐廷中,步星變,夜分乃去;又白厭勝事。帝怒。而婢漏言於楊國忠,國忠、鉷方睦,陰相語。
- 15. 《新唐書.楊慎矜傳》:異時奏事,數稱引慎矜,帝悖然曰:“爾親邪,毋相往來!”鉷知帝惡甚,後見慎矜,輒慢侮不為禮,慎矜怒。
- 16. 《資質通鑑》:鉷乃遣人以飛語告“慎矜隋煬帝孫,與兇人往來,家有讖書,謀復祖業。”
- 17. 《資治通鑑》:慎矜有侍婢明珠,色美,敬忠屢目之,慎矜即以遺敬忠,車載過貴妃姊柳氏樓下,姊邀敬忠上樓,求車中美人,敬忠不敢拒。明日,姊入宮,以明珠自隨。上見而異之,問所從來,明珠具以實對。上以慎矜與術士為妖法,惡之,含怒未發。
- 18. 《舊唐書.楊慎矜傳》:玄宗在華清宮,林甫令人發之。玄宗震怒,系之於尚書省,詔刑部尚書蕭隱之、大理卿李道邃、少卿楊璹、侍御史楊釗、殿中侍御史盧鉉同鞫之;又使京兆士曹吉温往東京收慎矜兄少府少監慎餘、弟洛陽令慎名等雜訊之;又令温於汝州捕史敬忠獲之,便赴行在所。
- 19. 《舊唐書.楊慎矜傳》:鉉百端拷訊不得,乃令不良枷瑄,以手力絆其足,以木按其足間,敝其枷柄向前,挽其身長校數尺,腰細欲絕,眼鼻皆血出,謂之“驢駒拔撅”,瑄竟不肯答。
- 20. 《資質通鑑》:至會昌,始鞫慎矜,以敬忠為證。慎矜皆引服,惟搜讖書不獲。林甫危之,使盧鉉入長安搜慎矜家,鉉袖讖書入暗中,詬而出曰:“逆賊深藏秘記。”
- 21. 《舊唐書.楊慎矜傳》:他日不見,今乃來,是命也。吾死也。
- 22. 《舊唐書.楊慎矜傳》:若至温湯,即求首陳不可得矣。
- 23. 《舊唐書.玄宗本紀》:冬十月戊申,幸温泉宮,改為華清宮。十一月乙亥,户部侍郎楊慎矜及兄少府少監慎餘與弟洛陽令慎名,併為李林甫及御史中丞王鉷所構,下獄死。
- 24. 《新唐書.李巨傳》:明年,御史中丞楊慎矜得罪,其附離史敬忠與巨善,又坐免官,錮置南賓郡。召拜夷陵太守。
- 25. 《新唐書.楊慎矜傳》:姻黨通事舍人辛景湊、天馬副監万俟承暉、閒廄使殿中監韋衢等坐竄徙者十餘族,所在部送,近親不得仕京師。
- 26. 參見中國社科院文庫書目《唐朝財政史稿》。
- 27. 《舊唐書.楊慎矜傳》:慎矜於諸州納物者有水漬傷破及色下者,皆令本州徵折估錢,轉市輕貨,州縣徵調,不絕於歲月矣。
- 28. 參見《舊唐書.楊慎矜傳》。
- 29. 參見《新唐書.五行一》。
- 30. 《舊唐書.玄宗本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1. 《舊唐書.食貨志》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2. 《舊唐書.列傳五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3. 《舊唐書.列傳五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4. 《舊唐書.列傳六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5. 《舊唐書.宦官》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6. 《舊唐書.酷吏》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7. 《新唐書.玄宗本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8. 《新唐書.五行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39. 《新唐書.食貨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40. 《新唐書.高祖諸子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41. 《新唐書.楊慎矜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42. 《新唐書.外戚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43. 《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44. 《新唐書.卷一百三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45. 授楊慎矜諫議在夫依舊知大府出納制 門下:太子右贊善大夫兼御史專知大府出納權知御史中丞事楊慎矜,堅正有才,通明足用,久持天憲,兼掌國泉。竭忠公之一心,杜訛偽之千變,爰升獨坐,用肅具寮。而潛懇固辭,執謙難奪,願收恩於後命,祈盡節於前功。得失不驚,將敦薄俗,始終如一,以勸守官。特遂由衷之誠,仍居出納之任(一作納諫之職)。可行諫議大夫兼侍御史,仍依舊知大府出納。
- 46. 誡勵吏兵部侍郎及南曹郎中敕 敕:銓綜之司,名器所屬,苟虧審慎,必有奸濫,及今按詰,其數頗多。馬有害羣,罪雖在於胥吏;龜之毀櫝,過亦由於主守。其御史中丞楊慎矜所奏,前後知銓侍郎及南曹郎官等,忝效職司,不能舉察,合投嚴譴,用肅慢官。猶以久踐朝班,夙昭人譽,過而能改,必在增修。特宜寬宥,俾自懲警。
- 47. 《全唐文 卷三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0-11]
- 48. 《全唐文.三百七十二卷》
- 49. 參見《新唐書.列傳五十九》。
- 50. 參見《資治通鑑》。
- 51. 新唐書 卷七十一 表第十一 宰相世系一 (楊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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