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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戎

鎖定
崔戎(764-834),字可大,博陵安平人,崔玄暐弟弟的後代。
出身博陵崔氏唐朝官員,曾任兗海沂密觀察使,因為政績斐然,離任時當地百姓哭泣以挽留之。逝世後追贈禮部尚書 [1]  [3] 
本    名
崔戎
可大
出生日期
764年
逝世日期
834年

崔戎生平事蹟

高伯祖玄暐,神龍初有大功,封博陵郡王。祖嬰,郢州刺史。父貞固,太原榆次尉。戎舉兩經登科,授太子校書,調判入等,授藍田主薄,為藩鎮名公交闢。
裴度領太原,署為參謀。時王承宗據鎮州叛,度請戎單車往諭之,承宗感泣受教。入為殿中侍御史,累拜吏部郎中,遷諫議大夫。尋為劍南東、西兩川宣慰使。西州承蠻寇之後,戎既宣撫,兼再定徵税,廢置得所,公私便之。還,拜給事中,駁奏為當時所稱。改華州刺史,遷兗海沂密都團練觀察等使。將行,州人戀惜遮道,至有解靴斷<革登>者。理兗一年,大和八年五月卒,贈禮部尚書。

崔戎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二》 [1]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九》 [2] 
參考資料
  • 1.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二》:崔戎,字可大。高伯祖玄暐,神龍初有大功,封博陵郡王。祖嬰,郢州刺史。父貞固,太原榆次尉。戎舉兩經登科,授太子校書,調判入等,授藍田主薄,為藩鎮名公交闢。 裴度領太原,署為參謀。時王承宗據鎮州叛,度請戎單車往諭之,承宗感泣受教。入為殿中侍御史,累拜吏部郎中,遷諫議大夫。尋為劍南東、西兩川宣慰使。西州承蠻寇之後,戎既宣撫,兼再定徵税,廢置得所,公私便之。還,拜給事中,駁奏為當時所稱。改華州刺史,遷兗海沂密都團練觀察等使。將行,州人戀惜遮道,至有解靴斷〈革登〉者。理兗一年,大和八年五月卒,贈禮部尚書。
  • 2.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九》:崔戎,字可大,玄暐從孫也。舉明經,補太子校書郎。判入等,調藍田主簿。闢淮南李鄘府。衞次公代鄘,憲宗稱戎才,故次公倚成於職。裴度節度太原,署參謀。時王承宗以鎮叛,度請戎往諭,承宗至泣下,乃聽命。入為殿中侍御史,擢累諫議大夫。   雲南蠻亂成都,詔戎持節劍南為宣撫使。奏罷税外姜芋錢;當賦錢者率三之,以其一準繒布,優其估以與民;綏招流亡。凡廢若置,公私莫不便之。還拜給事中。出為華州刺史。吏以故事置錢萬緡為刺史私用,戎不取。及去,召吏曰:"籍所置錢享軍,吾重矯激以誇後人也。"徙兗海沂密觀察使,民擁留於道不得行,乃休傳舍,民至抱持取其靴。時詔使尚在,民泣詣使,請白天子丐戎還,使許諾。戎恚責其下,眾曰:"留公而天子怒,不過斬吾二三老人,則公不去矣。"戎夜單騎亡去,民追不及乃止。至兗州,鉏滅奸吏十餘輩,民大喜。歲餘卒,年五十五,贈禮部尚書。   子雍,字順中,由起居郎出為和州刺史。龐勳以兵劫烏江,雍不能抗,遣人持牛酒勞之,密表其狀。民不知,訴諸朝,宰相路巖素不平,因是傅其罪,賜死宣州。
  • 3.    《舊唐書.卷九十二》:「崔玄暐,博陵安平人也。父行謹,為胡蘇令。本名曄,以字下體有則天祖諱,乃改為玄暐。少有學行,深為叔父秘書監行功所器重。龍朔中,舉明經,累補庫部員外郎。其母盧氏嘗誡之曰:"吾見姨兄屯田郎中辛玄馭雲:'兒子從宦者,有人來雲貧乏不能存,此是好消息。若聞貲貨充足,衣馬輕肥,此惡消息。'吾常重此言,以為確論。比見親表中仕宦者,多將錢物上其父母,父母但知喜悦,竟不問此物從何而來。必是祿俸餘資,誠亦善事。如其非理所得,此與盜賊何別?縱無大咎,獨不內愧於心?孟母不受魚鮓之饋,蓋為此也。汝今坐食祿俸,榮幸已多,若其不能忠清,何以戴天履地?孔子云:'雖日殺三性之養,猶為不孝。'又曰:'父母惟其疾之憂。'持宜修身潔已,勿累吾此意也。"玄暐遵奉母氏教誡,以清謹見稱。尋授天宮郎中,遷鳳閣舍人。   長安元年,超拜天官侍郎。每介然自守,都絕請謁,頗為執政者所忌。轉文昌左丞。經月餘,則天謂曰:"自卿改職以來,選司大有罪過。或聞令史乃設齋自慶,此欲盛為貪惡耳。今要卿復舊任。"又除天官侍郎,賜雜彩七十段。三年,拜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四年,遷鳳閣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仍依舊知政事。先是,來俊臣、周興等誣陷良善,冀圖爵賞,因緣籍沒者數百家。玄暐固陳其枉狀,則天乃感悟,鹹從雪免。   則天季年,宋璟劾奏張昌宗謀為不軌,玄暐亦屢有讜言,則天乃令法司正斷其罪。玄暐弟升時為司刑少卿,又請置以大辟。其兄弟守正如此。是時,則天不豫,宰相不得召見者累月。及疾少間,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可親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則天曰:"深領卿厚意。"尋以預誅張易之功,擢拜中書令,封博陵郡公。中宗將授方術人鄭普思為秘書監,玄暐切諫,竟不納。尋進爵為王,賜實封四百户,檢校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兼知都督事。其後被累貶,授白州司馬,在道病卒。建中初,贈太子太師。   玄暐與弟升甚相友愛。諸子弟孤貧者,多躬自撫養教授,頗為當時所稱。升,官至尚書左丞。玄暐少時頗屬詩賦,晚年以為非己所長,乃不復構思,唯篤志經籍,述作為事。所撰《行己要範》十卷、《友義傳》十卷、《義士傳》十五卷、訓注《文館辭林策》二十卷,並行於代。   子璩,頗以文學知名,官曆中書舍人、禮部侍郎。璩子渙,自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