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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弘正
鎖定
- 本 名
- 田弘正
- 別 名
- 田興
- 字
- 安道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人
- 出生地
- 平州盧龍
- 出生日期
- 764年
- 逝世日期
- 821年
- 主要作品
- 《謝授節鉞表》《與李渤書》
- 主要成就
- 歸化朝廷,從平叛亂
- 官 職
- 成德節度使、中書令
- 爵 位
- 沂國公
- 諡 號
- 忠愍
田弘正人物生平
田弘正早期事蹟
田季安生性奢侈、殘忍好殺,田弘正數次規勸,得到軍中擁戴。田季安認為田弘正收攬人心,將他貶為臨清鎮將,又想借罪將他殺害。田弘正偽稱自己得了風濕病,用艾草炙灼全身,才得以倖免。
[2]
田弘正奉表歸國
812年(元和七年),田季安病逝,其子田懷諫襲任節度使,並召回田弘正,讓他官復原職。當時,田懷諫將政事都交給家奴蔣士則決斷。蔣士則處事不公,引起三軍憤怒,都道:“兵馬使是我們的主帥。”打算擁立田弘正。田弘正在家閉門不出,士卒便在府外大聲鼓譟。
[3]
田弘正出來後,士卒都拜倒在地,請他到府衙理事。田弘正嚇得跌倒在地,自知難以推脱,便對士卒道:“你們讓我主持軍務,我與你們約法三章,你們願意聽從我的話嗎?”又道:“我要遵守朝廷法紀,將魏博的版圖户籍交給朝廷,請朝廷任命官吏。在天子詔命下達之前,有敢請我做節度使的人斬首,有殺人搶掠的斬首!”三軍將士盡皆應諾。
[4]
當日,田弘正便到府衙理事,斬殺蔣士則等十幾人,隨後表奏朝廷。不久,唐憲宗封田弘正為檢校工部尚書、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兼御史大夫、魏博節度觀察等使、上柱國、沂國公,並賜名,命中書舍人裴度到魏州宣諭。
[5]
田弘正堅守臣節
自從田承嗣擔任魏博節度使以來,房舍、衣飾多有逾越禮制之處,田弘正繼任後,悉命撤毀。田弘正認為節度使府正廳太過奢華,平時只在採訪使府廳堂處理政務。他還在府中建造書樓,收集藏書萬餘卷,在閒暇時常與幕僚佐吏談論古今之事。對於屬官的任命,田弘正也都向朝廷請示。
[6]
815年(元和十年),朝廷征討淮西節度使吳元濟,田弘正也派兒子田布率軍助戰。淄青節度使李師道害怕田弘正攻打自己,不敢公開支持吳元濟。吳元濟的援軍斷絕,最終被官軍平定。後來,成德節度使王承宗反叛,田弘正又奉召征討。王承宗驚懼之下,以二子為質向田弘正求和,並獻出德州、棣州。
[8]
818年(元和十三年),朝廷命田弘正與宣武軍、義成軍、武寧軍、橫海軍一同征討李師道。田弘正自楊劉渡河,在鄆州(今山東東平)四十里外紮營,並擊敗淄青軍大將劉悟。不久,李醖、李光顏等軍三面進攻,淄青軍形勢危急。
[9]
819年(元和十四年),劉悟倒戈,回到鄆州,斬殺李師道,向田弘正請降。淄青鎮得以平定,田弘正因功被封為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年八月,田弘正入朝,並在麟德殿奏對,加封檢校司徒、兼侍中。田弘正意欲變革節度使承襲之風,便將兄弟子侄都派到朝中為官。
[10]
田弘正遇害
820年(元和十五年),王承宗病逝,唐憲宗便改任田弘正為成德節度使,檢校司徒、中書令、鎮州大都督府長史。田弘正因長期與成德軍交戰,與成德士卒有舊怨,便讓兩千魏博軍隨行護衞。後來,田弘正上表朝廷,要求將這兩千兵馬留在成德,並要求朝廷供給軍餉,但是度支使崔倰卻不肯同意。田弘正四次上表朝廷,崔倰都不加理會。
[11]
田弘正對家人非常優厚,兄弟子侄在兩都(長安、洛陽)為官者生活奢侈,每日花費近二十萬錢。田弘正供給魏博、成德兩鎮財貨,車輛絡繹不絕,河北士卒都非常不滿。後來,朝廷賜給成德士卒一百萬緡錢,卻沒有按時送到,將士更加不滿。成德軍都知兵馬使王庭湊,性情果敢狡詐,密謀作亂,常借小事激怒將士,但由於魏博兵馬尚在,不敢貿然行動。
[12]
田弘正人物評價
李愬:魏人所以富庶而能通知聖化者,由田公故也。
[15]
李純:田宏正,受天地之正性,明君臣之大節,才貫文武,識探古今。熙百志以立身,堅一心而奉主,積誠自久,遇事乃彰。曉於羣情,率以大順,遂提六郡之地,首革兩河之風。及負海阻兵,徵師問罪,又能長驅義旅,直抵虜城。一鼓而兇徒褫魄,再戰而元惡傳首,永清氛沴,功實卓然。
[16]
元稹:田宏正首以六州之眾,歸於朝廷,開先帝之雄圖,變河朔之舊俗,除去苛暴,昭宣惠和,愛人如身,養士如子,拊循教訓,必以忠孝為先,是以魏之師徒,一年而知恩,二年而知禮,三年而知相與讓於道矣。故南征淮、蔡,東伐青、齊,北定趙地,元勳茂績,皆自魏師。
[17]
劉昫:朝廷治亂,在法制當否,形勢得失而已。秦人叛上,法制失也;漢道勃興,形勢得也。臣觀開元之政舉,坐制百蠻;天寶之法衰,遂淪四海。玄宗一失其勢,橫流莫救,地分於羣盜,身播於九夷。河朔二十餘州,竟為盜穴,諸田兇險,不近物情。而弘正、孝忠,頗達人臣之節,沂國力善無報,殆天意之好亂惡治歟!
[18]
王夫之:田弘正之輸忱於王室,非忠貞之果摯也,畏眾之不服,而倚朝廷以自固也。
[19]
蔡東藩:王承元徙鎮而成德安,劉總棄官而盧龍安,合以魏博田弘正,謹守朝旨,河朔之亂,庶乎息矣,唐廷乃激之使變,果胡為耶?田弘正與成德有隙,不應輕徙,張弘靖有文無武,更不應輕調,一變驟起,一變復乘,至起復田布,再令遘禍,既害其父,又害其子,弘正與布,雖未嘗無失,要之皆唐廷處置失宜之弊也。
[20]
田弘正軼事典故
田弘正倚若長城
平定淄青後,田弘正入朝,三次上表請求留在朝中。唐憲宗慰勞道:“上次韓弘稱病不肯赴鎮,朕讓他留在朝中,如今你又這麼要求,朕也應該答應。但是魏州百姓都思念你的仁政,周圍藩鎮也畏懼你的威名,你就像朕的長城一樣,怎能留在朝中呢?”於是田弘正返回魏博。
[21]
田弘正寬以惠民
李師道敗亡前,緊張多疑,聽到風吹鳥飛就懷疑有什麼變故,於是下令禁止鄆州人在一起飲宴相聚,行人也不許悄聲私語,如有違犯,就嚴刑懲處。田弘正進入鄆州後,將這些苛法全部廢除,放縱百姓們遊樂,寒食節也不禁行人往來。有人勸道:“鄆州人隨同李師道數年,與朝廷為敵,現雖已平定,人心尚未安定,不可不防。”田弘正道:“如今淄青暴亂為首者已經誅除,應當施行惠政,如果仍以嚴刑為政,那就好比是以夏桀來代替夏桀,又有什麼改善呢?”
[22]
田弘正家庭成員
田氏,諱興,字弘正,平州盧龍人。曾祖璟,官至鄭州別駕;祖延惲,官至安東都護府司馬,沂國既貴;父庭玠,官至銀青光祿大夫相州刺史中丞
祖父:田延惲,安東都護府司馬,贈右僕射。
[23]
父親:田庭玠,銀青光祿大夫、相州刺史,贈司空。
[23]
田弘正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有其文兩篇:《謝授節鉞表》、《與李渤書》
[25]
田弘正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一·列傳第九十一》
[18]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八·列傳第七十三》
[26]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八·唐紀五十四》
[27]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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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田弘正傳》:少習儒書,頗通兵法,善騎射,勇而有禮,伯父承嗣愛重之。當季安之世,為衙內兵馬使。
- 2. 《舊唐書·田弘正傳》:季安惟務侈靡,不恤軍務,屢行殺罰;弘正每從容規諷,軍中甚賴之。季安以人情歸附,乃出為臨清鎮將,欲捃摭其過害之。弘正假以風痹請告,灸灼滿身,季安謂其無能為。
- 3. 《新唐書·田弘正傳》:季安死,子懷諫襲節度,召還舊職。懷諫委政於家奴蔣士則,措置不平,眾怒,鹹曰:“兵馬使吾帥也。”牙兵即詣其家迎之,弘正拒不納,眾譁於門。
- 4. 《新唐書·田弘正傳》:弘正出,眾拜之,脅還府,弘正頓於地,度不免,即令于軍曰:“爾屬不以吾不肖,使主軍,今與公等約,能聽命否?”皆曰:“惟公命。”因曰:“吾欲守天子法,舉六州版籍請吏於朝,苟天子未命,敢有請吾旗節者死,殺人及掠人者死。”皆曰:“諾。”
- 5. 《舊唐書·田弘正傳》:是日,入府視事,殺蔣士則十數人而已。晚自府歸第,其兄融責興曰:“爾卒不能自晦,取禍之道也!”翌日,具事上聞。憲宗嘉之,加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沂國公,充魏、博等州節度觀察、處置、支度、營田等使,仍賜名弘正。仍令中書舍人裴度使魏州宣慰,賜魏博三軍賞錢一百五十萬貫。
- 6. 《舊唐書·田弘正傳》:弘正樂聞前代忠孝立功之事,於府舍起書樓,聚書萬餘卷,視事之隙,與賓佐講論古今言行可否。魏州自承嗣已來,館宇服玩有逾常制者,悉命徹毀之,以正廳大侈不居,乃視事於採訪使廳。賓僚參佐,請之於朝。
- 7. 《舊唐書·田弘正傳》:自弘正歸國,幽、恆、鄆、蔡有齒寒之懼,屢遣客間説,多方誘阻,而弘正終始不移其操。裴度明理體,詞説雄辯;弘正聽其言,終夕不倦。遂深相結納,由是奉上之意逾謹。
- 8. 《舊唐書·田弘正傳》:元和十年,朝廷用兵討吳元濟,弘正遣子布率兵三千進討,屢戰有功。李師道以弘正效忠,又襲其後,不敢顯助元濟,故絕其掎角之援,王師得致討焉。俄而王承宗叛,詔弘正以全師壓境。承宗懼,遣使求救於弘正,遂表其事,承宗遂納二子,獻德、棣二州以自解。
- 9. 《舊唐書·田弘正傳》:十三年,王師加兵於鄆,詔弘正與宣武、義成、武寧、橫海等五鎮之師會軍齊進。十一月,弘正自帥全師自楊劉渡河築壘,距鄆四十里。師道遣大將劉悟率重兵以抗弘正,結壘相望。前後合戰,魏軍大捷。而李醖、李光顏三面進攻,賊皆挫敗,其勢將危。
- 10. 《舊唐書·田弘正傳》:十四年三月,劉悟以河上之眾倒戈入鄆,斬師道首,詣弘正請降。淄青十二州平,論功加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年八月,弘正入覲,憲宗待之隆異,對於麟德殿,參佐將校二百餘人皆有頒錫,進加檢校司徒、兼侍中,實封三百户。仍以其兄檢校刑部尚書、相州刺史融為太子賓客,東都留司。……弘正每懼有一旦之憂,嗣襲之風不革,兄弟子侄,悉仕於朝,憲宗皆擢居班列,朱紫盈庭,當時榮之。
- 11. 《舊唐書·田弘正傳》:十五年十月,鎮州王承宗卒,穆宗以弘正檢校司徒、兼中書令、鎮州大都督府長史,充成德軍節度、鎮冀深趙觀察等使。弘正以新與鎮人戰伐,有父兄之怨,乃以魏兵二千為衞從。仍表請留魏兵為紀綱之僕,以持眾心,其糧賜請給於有司。時度支使崔倰不知大體,固阻其請,凡四上表不報。
- 12. 《資治通鑑·唐紀五十八》:弘正厚於骨肉,兄弟子侄在兩都者數十人,競為侈靡,日費約二十萬,弘正輦魏、鎮之貨以供之,相屬於道;河北將士頗不平。詔以錢百萬緡賜成德軍,度支輦運不時至,軍士益不悦。都知兵馬使王庭湊,本回鶻阿布思之種也,性果悍陰狡,潛謀作亂,每抉其細故以激怒之,尚以魏兵故,不敢發。
- 13. 《資治通鑑·唐紀五十八》:及魏兵去,壬戌夜,庭湊結牙兵噪於府署,殺弘正及僚佐、元從將吏並家屬三百餘人。
- 14. 《新唐書·田弘正傳》:長慶元年七月,歸衞卒於魏,是月軍亂,並家屬將吏三百餘人皆遇害,年五十八。帝聞震悼,冊贈太尉,諡曰忠愍。
- 15.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三·列傳第八十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1-28]
- 16. 全唐文:卷五十九 .在線讀書網[引用日期2014-04-07]
- 17. 全唐文:卷六百四十九 .在線讀書網[引用日期2014-04-07]
- 18. 舊唐書:田弘正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19. 讀通鑑論:卷二十六 唐穆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20. 唐史演義:第七十八回 河朔再亂節使遭戕 深州撤圍侍郎申命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21. 《新唐書·田弘正傳》:是歲來朝……弘正數上表固請留闕下,帝勞曰:“昨韓弘以疾辭不就軍,朕既從之矣,今卿復爾,我不應違。但魏人樂卿之政,四鄰畏卿之威,為朕長城,又安用辭?”弘正遂還。
- 22. 《資治通鑑·唐紀五十七》:先是,李師道將敗數月,聞風動鳥飛,皆疑有變,禁鄆人親識宴聚及道路偶語,犯者有刑。弘正既入鄆,悉除苛禁,縱人遊樂,寒食七晝夜不禁行人!或諫曰:“鄆人久為寇敵,今雖平,人心未安,不可不備。”弘正曰:“今為暴者既除,宜施以寬惠,若復為嚴察,是以桀易桀也,庸何愈焉!”
- 23.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五(三公田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24. 《全唐文·卷六百四十七》收錄有《贈田宏正母鄭氏等制》
- 25. 全唐文:卷六百九十二 .在線讀書網[引用日期2014-04-07]
- 26. 新唐書:田弘正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27. 資治通鑑:唐紀五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28. 資治通鑑:唐紀五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29. 資治通鑑:唐紀五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30. 資治通鑑:唐紀五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 31. 資治通鑑:唐紀五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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