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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植

鎖定
崔植(772-829年) ,字公修,京兆長安(今陝西省西安市)人。唐朝時期宰相,廬江縣令崔嬰甫之子。 [5] 
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出繼伯父崔祐甫。門蔭入仕,選為弘文館學生。博覽經史,精通《易經》。起家右補闕,匡正朝廷得失。元和年間,授給事中。唐穆宗即位,拜中書侍郎、同平章事。處理幽州節度使劉總事件失策,罷為刑部尚書、歷任鄂嶽觀察使、嶺南節度使、檢校户部尚書華州刺史。
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去世,時年五十八,獲贈左僕射
字公修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
出生日期
772年
逝世日期
829年2月
主要成就
官至宰相
本    名
崔植
祖    籍
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縣)
家    世
博陵崔氏第二房

崔植人物生平

崔植(772年—829年2月), 字公修,宰相崔佑甫從子,立為嗣子。長慶初年,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罷為刑部尚書,旋授嶽鄂觀察使,遷嶺南節度使,入拜户部尚書,出為華州刺史。
大和三年(829年),去世,時年五十八,贈尚書左僕射。

崔植親屬成員

崔植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第二房崔氏為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始祖為前燕秘書監崔懿第二子崔琨。博陵崔氏,作為中原門閥士族“五姓七望”之一,兩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引起唐朝統治者的擔憂。為抑制中原門閥士族的影響力,唐朝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詔,禁止包括崔懿八子後裔在內的“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詔的執行也是大打折扣的,不但沒有起到削弱“七姓十家”的作用,反而無形中抬高了他們的身份。晚唐以來,博陵崔氏第二房家族成員更是紆組拖紳、歷踐台閣藩嶽者二十餘人,歷數唐代大中以來的名門望族,博陵崔氏第二房被推為“甲等”,為當時天下“士族之冠”。 [1-4] 
七世祖:崔楷,字季則,北魏後將軍、殷州刺史
六世祖:崔説,北周安平壯公。
五世祖:崔弘峻,隋朝趙王府長史。
高祖:崔儼,唐朝雒縣令。
曾祖:崔晊,徐州司馬。
祖父:崔滂,巴州刺史。
父親:崔嬰甫,廬江縣令,贈吏部侍郎。
嗣父:崔祐甫,唐德宗時期宰相。

崔植史書記載

《舊唐書·崔植傳》
崔植,字公修,祐甫弟廬江令嬰甫子。植既為相,上言出繼伯父胤,推恩不及於父,詔贈嬰甫吏部侍郎。植潛心經史,尤精《易象》。累歷清要,為給事中,時稱舉職。時皇甫鎛以宰相判度支,請減內外官俸祿,植封還敕書,極諫而止。鎛復奏諸州府鹽院兩税、榷酒、鹽利、匹段等加估定數,及近年天下所納鹽酒利抬估者一切徵收,詔皆可之。植抗疏論奏,令宰臣召植宣旨嘉諭之,物議罪鎛而美植。尋除御史中丞,入閣彈事,頗振綱紀。
長慶初,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穆宗嘗謂侍臣曰:“國家貞觀中,文皇帝(李世民)躬行帝道,治致昇平。及神龍景龍之間,繼有內難;玄宗平定,興復不易,而聲明最盛,歷年長久,何道而然?”植對曰:“前代創業之君,多起自人間,知百姓疾苦。初承丕業,皆能厲精思理。太宗文皇帝特稟上聖之資,同符堯舜之道。是以貞觀一朝,四海寧晏,有房玄齡杜如晦、魏徵、王珪之屬為輔佐股肱。君明臣忠,事無不理。聖賢相遇,固宜如此。玄宗守文繼體,嘗經天后朝艱危。開元初,得姚崇宋璟,委之為政。此二人者,天生俊傑。動必推公,夙夜孜孜,致君於道。璟嘗手寫《尚書·無逸》一篇,為圖以獻。玄宗置之內殿,出入觀省,鹹記在心,每嘆古人至言,後代莫及,故任賢戒欲,心歸衝漠。開元之末,因《無逸圖》朽壞,始以山水圖代之。自後既無座右箴規,又信奸臣用事,天寶之世,稍倦於勤,王道於斯缺矣。建中初,德宗皇帝嘗問先臣祐甫開元、天寶治亂之殊,先臣具陳本末。臣在童丱,即聞其説,信知古人以韋、弦作戒,其益弘多。陛下既虛心理道,亦望以《無逸》為元龜,則天下幸甚。”穆宗善其對。
他日,復謂宰臣曰:“前史稱漢文帝惜十家之產而罷露台。又云身衣弋綈,履革舄,集上書囊以為殿帷,何太儉也!信有此乎?”植對曰:“良史所記,必非妄言。漢興,承亡秦殘酷之後,項氏戰爭之餘,海內凋弊,生人力竭。漢文仁明之主,起自代邸,知稼穡之艱難,是以即位之後,躬行儉約。繼以景帝,猶遵此風。由是海內黔首,鹹樂其生,家給户足。迨至武帝,公私殷富,用能出師征伐,威行四方,錢至貫朽,谷至紅腐。上務侈靡,資用復竭,末年税及舟車六畜,人不聊生,户口減半,乃下哀痛之詔,封丞相為富民侯。皆漢史明徵,用為事實。且耕蠶之勸,出自人力,用既無度,何由以至富強!據武帝嗣位之初,物力阜殷,前代無比,固當因文帝儉約之致也。”上曰:“卿言甚善,患行之為難耳。”
唐憲宗皇帝削平羣盜,河朔三鎮復入提封。長慶初,幽州節度使劉總表以幽、薊七州上獻,請朝廷命帥。總仍懼部將構亂,乃籍其豪鋭者先送京師。時朱克融在籍中。崔植與同列杜元潁素不知兵,且無遠慮。克融等在京羈旅窮餓,日詣中書省乞官,殊不介意。及張弘靖赴鎮,令克融等從還。不數月,克融囚弘靖,害賓佐,結王廷湊,國家復失河朔,職植兄弟之由。乃罷知政事,守刑部尚書,出為華州刺史。大和三年正月卒,年五十八。植雖器量謹厚,而無開物成務之才,及喪師異方,天下尤其失策。
《新唐書·崔植傳》
崔植,字公修,佑甫弟廬江令嬰甫子也。佑甫病,謂妻曰:“吾歿,當以廬江次子主吾祀。”及卒,護喪者以聞,帝惻然,召植,使即喪次終服。補弘文生。博通經史,於《易》尤邃。與鄭覃同時為補闕,皆賢宰相後,每朝廷有得失,兩人者更疏論執,譽望蔚然。
元和中,為給事中。時皇甫鎛判度支,建言減百官奉稟,植封還詔書。鎛又請天下所納鹽酒利增估者,以新準舊,一切追償。植奏言:“用兵久,百姓凋罄,往雖估逾其實,今不可復收。”於是議者鹹罪鎛,鎛懼而止。
長慶初,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穆宗問:“貞觀、開元中治道最盛,何致而然?”植曰:“太宗資上聖,興民間,知百姓疾苦,故厲精思治,又以房玄齡杜如晦魏徵王珪為之佐,君明臣忠,聖賢相維,治致昇平,固其宜也。玄宗在天后時,身踐憂患,既即位,得姚崇宋璟,此二人蚤夜孜孜,納君於道。珪嘗手寫《尚書》《無逸》,為圖以獻,勸帝出入觀省以自戒。其後朽暗,乃代以山水圖,稍怠於勤,左右不復箴規,奸臣日用事,以至於敗。昔德宗嘗問先臣佑甫開元、天寶事,先臣具道治亂所以然,臣在童鸘,記其説。今願陛下以《無逸》為元龜,則天下幸甚。”他日又問:“司馬遷言漢文帝惜十家產而罷露台,身衣弋綈,履革舄,集上書囊為殿帷,信乎?何太儉邪?”植曰:“良史非兒言。漢承秦侈縱之餘,海內凋窶,文帝從代來,知稼穡艱難,是以躬履儉約,為天下守財。景帝遵而不改,故家給户足。至武帝時,錢朽貫,谷紅腐,乃能出師征伐,威動四方;然侈靡不節,末年户口減半,税及舟車,人不聊,乃下哀痛詔,封丞相為富人侯。然則帝王不可以不示儉而天下足。”帝曰:“卿言善,患行之為難耳!”時朝廷悉收河朔三鎮,而劉總又以幽、薊七州獻諸朝,且懼部將構亂,乃先籍豪鋭不檢者送京師,而朱克融在籍中。植與杜元穎不知兵,謂蕃鎮且平,不復料天下安危事,而克融等羈旅塞躓,願得官自效,日訴於前,皆抑不與。及遣張弘靖赴鎮,縱克融等北還,不數月,克融亂,復失河朔矣。天下尤之,植內慚。罷為刑部尚書,旋授嶽鄂觀察使。未幾,遷嶺南節度使,還拜户部尚書。終華州刺史,贈尚書左僕射。

崔植個人作品

《請詳定御史班位奏》:當台新除三院御史,授上日職事先後,去元和十二年御史台奏請應除御史職事,但據上日為先後,未上日不得計月數者。準其年九月七日敕,不逾一個月,不在此限,行立班次,即宜以敕內先後為定。臣伏以御史除官之時,據來處各有遠近,若據一月便為懲創,恐乖舊例,殊未合宜。伏緣台司職事,各有定分,先後次第,不可逾越。若行立班次,既依敕令,公事先後,須繫到日,則院長本職,翻然在下,制?錯亂,無所遵承,行之累年,轉見其弊。伏請自今以後,三院御史職事行立,一切依敕文先後為定,以後赴職稽慢量道路遠近,則台司別具名聞奏。須議懲責,豈止顛倒職事而已。
《對穆宗疏》:前代創業之君,多起自人間,知百姓疾苦,初承丕業,皆能勵精思理。太宗文皇帝特稟上聖之恣,同符堯舜之道,是以貞觀一朝,四海寧晏,有房元齡、杜如晦、魏徵、王圭之屬為輔佐股肱,君明臣忠,事無不理,聖賢相遇,固宜如此。明皇守文繼體,嘗經天后朝艱危,開元初,得姚崇、宋璟,委之為政。此二人者,天生俊傑,動必推公,夙夜孜孜,致君於道。宋璟嘗手寫《尚書·無逸》一篇,為圖以獻。明皇?之內殿,出入觀省,鹹記在心,每嘆古人至言,後代莫及,故任賢戒欲,心歸衝漠。開元之末,因《無逸》羅朽壞,始以山水圖代之。自後既無座右箴規,又信奸臣用事,天寶之世,稍倦於勤,王道於斯缺矣。建中初,德宗皇帝嘗問先臣?甫開元、天寶治亂之殊,先臣具陳本末。臣在童時,即聞其説,信知古人以韋弦作戒,其益宏多。陛下既虛心履道,亦望以《無逸》為元龜,則天下幸甚。
《論帝王宜儉疏》:良史非貌言。漢承秦侈縱之餘,海內凋窶。文帝從代來,知稼穡艱難,是以躬履儉約,為天下守財,景帝遵而不改,故家給户足。至武帝時,錢朽貫,谷紅腐,乃能出師徵伐,威動四方。然侈靡不節,末年户口減半,税及舟車,人不聊生。乃下哀痛詔,封丞相為富民侯。然則,帝王不可以不示儉於天下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