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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炎

(唐德宗時宰相)

鎖定
楊炎(727年-781年),字公南,鳳翔府天興縣(今陝西鳳翔)人,中國唐代宰相、理財家,“兩税法”的創議者。 [148-149] 
楊炎早有文名,進入河西節度幕府。唐代宗時,歷任兵部郎中、山南副元帥判官、禮部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受宰相元載提拔,遷吏部侍郎。元載被殺後,貶為道州司馬。唐德宗李適即位後,受宰相崔佑甫舉薦重新入朝,官至門下侍郎(後調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為宰相盧杞陷害,調任左僕射,又貶為崖州司馬,旋即坐罪賜死,時年五十五歲。 [148] 
楊炎在唐德宗年間將國家歲入由人主私藏改政府歸入,劃分了國庫與私庫之別,恢復了國家公賦與皇傢俬藏分管的制度,維護了國家公賦收入獨立的原則。並奏請政府行兩税法,從而取代了租庸調制,成為中國歷史上一次重大的賦役制度改革。 [43]  其工文,長於制誥,與常袞齊名。兩《唐書》有傳。 [150] 
全    名
楊炎
別    名
楊崖州
公南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鳳翔府天興縣(今陝西省寶雞市鳳翔區)
出生日期
727年
逝世日期
781年
主要成就
創建和推行兩税法
主要作品
《楊炎集》十卷,《制集》十卷(均佚);《贈元載歌妓》等
官    職
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左僕射
諡    號
平厲(追諡)

楊炎人物生平

楊炎初涉仕途

楊炎塑像(出處存疑) 楊炎塑像(出處存疑)
楊炎鬚眉俊美,文藻雄麗,豪爽尚氣,在汧隴之地有所謂“小楊山人”之稱。他早年出仕的情況,史籍記載比較模糊。《舊唐書》記載,擔任河西節度使的呂崇賁曾徵辟楊炎掌管書記事務,楊炎由此出仕。並記載稱,神烏 [4]  縣令李大簡曾因醉酒侮辱過楊炎,楊炎在出仕後與他成為同僚,藉機報復,與屬下一同將李大簡反綁,用鐵棒拷打,幾乎致死,因呂崇賁愛惜楊炎的才幹,他才沒有被處罪。 [5]  [5]  《新唐書》的記載與之類似。 [6] 
這段記載尚有若干疑點。一則學術界就呂崇賁是否曾出任河西節度使,尚存爭議:清人吳廷燮和後世學者金瀅坤等持肯定態度,並推定其任職時間為唐肅宗乾元二年(759年)到唐代宗寶應元年(762年)之間; [7]  也有學者持反對態度,進而認為“河西節度使”為“河東節度使”之訛 [8-9]  ,或是認為“呂崇賁”為“杜鴻漸”之訛、並認為徵辟時間當在至德二載(757年)。 [10]  二則楊炎在天寶十二載(753年)就已寫有《河西節度使廳壁記》一文, [11-12]  一説當時他是遊歷到此, [10]  也有觀點認為他此時已經出仕(時任河西節度使為哥舒翰)。 [4] 
後來,唐朝名將李光弼奏請楊炎為判官(一説在李光弼出任天下兵馬副元帥後, [10]  [4]  即乾元二年七月初一、 [13]  759年7月29日後),楊炎沒有接受。朝廷徵召楊炎為起居舍人,他也堅決推辭,索性棄官,安心奉養親長。後親長去世,丁憂期間,楊炎就在墓前搭廬居住,號哭不絕,又有祥瑞出現,遂得旌表。此前,楊炎的父祖皆因孝行得到旌表,至楊炎已是第三代,家門前所立的用於旌表的闕都達到了六個,《舊唐書》稱,這是前所未有的。 [14] 

楊炎宦海沉浮

《李楷洛碑》拓片 《李楷洛碑》拓片
楊炎在服喪期滿後,又過了很久,方才重新出仕。被任為司勳員外郎 [15]  永泰二年(即大曆元年,766年),楊炎與杜亞隨杜鴻漸入蜀,以兵部郎中的身份充任判官,學者張志烈認為,楊炎在入蜀途中,與杜甫曾有交往。在蜀地任職期間,楊炎與杜鴻漸過從甚密。 [4]  [16-19]  後來,楊炎又由“檢校尚書兵部郎中、山南副元帥判官”之職,改任為禮部郎中知制誥 [20-21]  後又升任中書舍人,與常袞同掌詔敕的撰寫,常袞善於撰寫除書(任命官員的詔令),楊炎善於草擬德音恩詔 [22]  ,二人的文筆受到朝士的讚許,並稱為“常楊”。 [15] 
這一階段,楊炎曾為李光弼之父李楷洛撰寫《李楷洛碑》,文辭工整,文人傳頌,連當時的太子李適也聽説了,命人拓印後釘在牆壁上以便欣賞。 [23]  [24]  在中書舍人任上,楊炎還禮賢下士,提攜後進,一時之間頗得人心。 [25]  然而,也正是在擔任中書舍人期間,楊炎開始黨附宰相元載,也因此開始受到輿論的批評。 [26] 
大曆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775年1月31日),楊炎升為吏部侍郎, [27]  撰修國史。當時,元載有意從文采出眾的朝臣中培養一人作為自己的繼任者,並相繼拔擢過劉單薛邕,然而兩人一死一貶;楊炎才望在外,另據《新唐書》記載,他還是元載的同鄉、且有親戚關係(一説為元載的外甥 [22]  ),遂受到元載的賞識和提拔。 [28-29] 
大曆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777年5月11日),元載被賜死。 [30]  楊炎也遭到牽連,於同年四月初二(777年5月13日)被貶為道州司馬。 [31-32] 

楊炎救時之弊

“兩税新法”楊炎雕像側影 “兩税新法”楊炎雕像側影
大曆十四年(779年),唐德宗李適即位,宰相崔祐甫推薦楊炎可以重用,德宗對楊炎的美名也早有耳聞,於是在同年八月七日(779年9月21日)將他從貶所召回,任為銀青光祿大夫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33-34]  他上任不久,就着力解決唐廷面臨的種種危機。
其一,針對大曆十四年(779年)十月吐蕃和南詔聯合入侵川蜀的問題,楊炎反對派回原任節度使崔寧挽救局面,而是另外推薦將領率兵入蜀救援。 [35]  結果,既解救了川蜀的危局,又避免川蜀重新退回崔寧割據的局面。 [36]  [37] 
其二,面對國賦儲藏於大盈內庫造成的公私不分、宦官貪污等問題,他主張將國家歲入由君主私藏改歸政府,重新劃分國庫與私庫之別。大曆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乙卯日,780年1月30日,此據《資治通鑑》; [38]  《冊府元龜》作“己卯”日, [39]  [40]  但據“中研院”中西曆轉換系統,該月並無此日),德宗正式下詔,採納了楊炎的建議,朝中諸臣為此對楊炎多有稱道。 [41] 
其三,針對玄宗以後租庸調製的基礎被破壞的情況, [42]  楊炎主張推行兩税法,建議:以“量出為入”代“量入為出”;以“計資而税”代替“計丁而税”;徵收貨幣而非徵收實物;合併徭役名目,集中納税期限,等等。(詳見“主要影響”部分)主管賦税的官吏反對楊炎的建議,他們認為租庸調製實行了四百餘年,舊制不可輕改。 [43]  德宗堅信不疑,使之得以貫徹實施。 [44]  建中元年正月五日(780年2月15日),德宗正式下詔,以兩税法取代租庸調製。 [45] 
楊炎作為一個被貶之官,起用為相後,僅幾個月,對德宗給予有力的輔佐,很有政績,一時受到朝廷內外讚譽為“賢相”,寄予很大希望。不久,因崔祐甫患有疾病,不能處理政事,另一宰相喬琳也被免職,楊炎得以獨攬大權。 [2]  [46] 

楊炎以私害公

楊炎心胸狹隘,崔祐甫曾經推薦楊炎與自己同任宰相,楊炎卻在專權後對崔祐甫的舉措多加破壞;道州錄事參軍王沼曾對楊炎施加小恩,楊炎便對王沼大加薦舉,將王沼提拔為監察御史。 [47]  楊炎對元載感恩戴德,尤其敵視那些曾經參與處置元載一案、進而使自己也受到牽連被貶道州的人,由此引發了其在原州築堡壘併為此陷害涇原節度使段秀實,以及構陷另一位理財能臣劉晏的事件。 [26]  [48] 
陷害段秀實
楊炎由於對元載感恩戴德,總想有所報答。他曾奏請實施元載生前提出的在原州修築城堡的規劃,德宗就此舉的利弊,派遣宦官詢問時任涇原節度使的段秀實。段秀實直言不諱地指出,此舉失之草率,且誤農時,應當緩行。楊炎聽説後大怒,認為段秀實是在遏制自己。 [49] 
建中元年二月八日(780年3月18日),在楊炎的運作下,德宗解除了段秀實涇原節度使的職務,徵召他為司農卿 [50]  結果,涇州副將劉文喜就利用涇州將士對於承擔築城苦役的怨恨,以及對新任涇原節度使李懷光的恐懼,拒不接受朝命。朝廷任命朱泚代替李懷光,劉文喜再次抗命, [51]  索性聯絡吐蕃、發動叛亂, [52]  險些釀成邊患。《舊唐書》指出,這些都是由於楊炎以個人喜怒撤換主帥所造成的後果。儘管劉文喜被誅殺,但其他藩鎮也由此蠢蠢欲動; [53]  至於楊炎建議在原州修築的城堡,最終也沒修成。 [49] 
陷害劉晏
對楊炎、劉晏的研究專著 對楊炎、劉晏的研究專著
早先,左僕射劉晏任吏部尚書時,楊炎擔任侍郎,二人已有不和。後元載之案,主要由劉晏審理,元載被殺,作為其餘黨,楊炎也受到連累被貶,因此他對劉晏深加怨恨。德宗即位後,由於劉晏長期掌管財政大權,許多朝臣都很妒忌他,就上奏書説轉運使可以罷免,德宗又風聞劉晏秘密上奏勸代宗立獨孤妃為皇后。楊炎任宰相後,一心想要為元載報仇,就在德宗面前,流着眼淚説:“劉晏與黎幹劉忠翼一同謀劃立獨孤妃為後之事,臣為宰相不能討,罪當萬死。”對於為劉晏辯白的諸臣,他也加以打擊。又以恢復尚書省的權力為由,以求剝奪劉晏的財權。 [54] 
建中元年正月二十八日(780年3月9日),在楊炎的建議下,德宗罷免了劉晏的轉運、租庸、青苗、鹽鐵等使,聲稱是把權力收歸尚書省。 [55-56]  然而,同年三月,德宗卻下詔任命了新的“江淮水陸運使”等官,不再管權力是不是在尚書省,《舊唐書》認為,由此可見,之前撤去劉晏的職權,只是楊炎排擠劉晏的舉措罷了; [57]  《資治通鑑》則指出,尚書省久已不掌財權,驟然把財權歸還給尚書省,自然不便。 [58]  此外,大致在這一階段,一度財權獨握的楊炎還建議德宗採取了諸如興建豐州陵陽渠之類的舉措,結果只是勞而無功。 [56]  [45] 
建中元年二月十四日(780年3月24日),德宗又聽信楊炎的讒言,以奏事不實為由將劉晏貶為忠州刺史 [50]  [59]  當時司農卿庾準也與劉晏不和,楊炎就任命庾準為荊南節度使。不久,庾準迎合楊炎的意圖,誣告忠州刺史劉晏寫信給朱泚請求營救,言語多有不滿,又誣告劉晏召補州兵,想要抗拒朝命。楊炎作證説明確有其事,德宗信以為真。就秘密派遣宦官到忠州殺死劉晏,然後再公開發布賜死劉晏的詔書。 [54] 
建中元年七月二十七日(780年8月31日),唐德宗正式發佈詔書,公佈劉晏的“罪狀”。 [54]  劉晏遇害的消息傳出後,朝野上下都認為劉晏冤枉。 [60]  平盧節度使李正己等本就因劉文喜之死而恐懼,繼而為劉晏之死感到更加不安。 [53]  為此,李正己多次上表朝廷,詢問劉晏何罪被殺,表達對唐廷的不滿。楊炎擔心自己被視為陷害劉晏的罪魁禍首,遂派遣使者前往各鎮,説殺害劉晏是德宗自己的想法。德宗知道後,認為楊炎是在推卸責任,就派宦官到李正己那裏核實情況,果然如此。自此,德宗產生了誅殺楊炎的想法,但暫時還隱而未發。 [61] 
建中二年二月十六日(781年3月15日),德宗提升盧杞為門下侍郎、平章事,改任楊炎為中書侍郎,仍為平章事,但已經不再專任楊炎了。 [61-62] 

楊炎黃雀在後

楊炎與盧杞二人同時執政,盧杞相貌醜陋,又無文學才幹,楊炎對他很輕視,往往假託有病不和他在一起共事,議事又多有不合,盧杞因此懷恨在心。盧杞為人狡詐,為了發展自己個人的勢力,樹立自己的威信,對於不依附自己的人必欲置之於死地。於是薦引太常博士裴延令為集賢殿學士作為自己的羽翼,來圖謀異己勢力。 [63]  就在這時,又有幾件事情為盧杞陷害楊炎提供了機會。
勸撫梁崇義與諫用李希烈
梁崇義自代宗即位以來,就據有襄、漢七州之地,擁兵自守。德宗即位後,對他進行招撫,但他態度頑固,抗拒朝命。楊炎迴歸朝廷時,路經襄、漢,努力勸説梁崇義入朝,梁崇義沒有聽從,已經圖謀反叛。不久,楊炎又派自己的黨羽李舟去勸説梁崇義,梁崇義頑固不聽,最後終於反叛。議論的人都歸罪於楊炎,認為是他促成梁崇義反叛的。 [64] 
梁崇義反叛後,建中二年(781年)六月,德宗任命淮西節度使李希烈統領各軍討伐梁崇義。楊炎勸諫説:“李希烈是董秦(即李忠臣)的養子,很得董秦的信任,最後還是驅逐了董秦並奪取他的位置。李希烈就是隻白眼狼,沒有立功的時候尚且桀驁不馴,假使他平定了梁崇義,朝廷拿什麼來控制他。”楊炎堅持己見,爭議再三,但德宗不聽。在此之前,梁崇義的叛亂已經引發不少對楊炎的非議,加上此時楊炎勸德宗不用李希烈,德宗對他更加不滿。 [64]  此後,李希烈因天氣原因而推遲進軍,盧杞卻説李希烈是因為楊炎作梗而不肯進軍,請求暫時撤去楊炎的宰相實權。建中二年七月三日(781年7月28日),楊炎由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職被改任為左僕射,被剝奪了實權。 [65-66] 
官員薦舉之爭
德宗又曾詢問宰相,大臣之中誰可擔當大任,盧杞推薦張鎰嚴郢,而楊炎推薦崔昭、趙惠伯,德宗認為楊炎議論疏闊,於是罷免楊炎宰相之職,為左僕射。過了幾天,楊炎入朝謝恩,在延英殿問對後,急弛而歸,沒有到中書省與盧杞見面,盧杞對楊炎更加怒恨。不久盧杞引薦嚴郢為御史大夫。以前嚴郢擔任京兆尹時,不依附楊炎,楊炎對他很不滿,就指使御史張著彈劾嚴郢,罷免嚴郢京兆尹之職為御史中丞。楊炎又提拔了與嚴郢有矛盾的源休為京兆尹。嚴郢後來又因犯有度田不實之罪,改任為大理卿,當時人們感到惋惜。此時,盧杞則迎合眾人的要求,又利用嚴郢與楊炎有積怨,故意引薦他為御史大夫。楊炎的兒子楊弘業很不成才,常違法犯禁,又接受別人的賄賂和請託,後嚴郢審理此案,便不遺餘力,並查出了楊炎的其他罪行。 [67] 
東都私宅與曲江家廟
先前楊炎為修建家廟,就請河南尹趙惠伯為他出賣東都的私宅,趙惠伯就把此宅買來作為官署。嚴郢審理後,認為趙惠伯是高估了楊炎私宅的價格,使楊炎多得到不少利益。盧杞召請大理正田晉處理此案。田晉認為:獲取餘利,以索取論罪,應該剝奪他的官職。盧杞對這樣判處很不滿意,就將田晉貶為衡州司馬,而召請其他官吏重新議罪,後判為監守自盜,要處以罪刑。此外,又有流言蜚語説:楊炎在曲江南修建的家廟,而這個地方是有王氣的,楊炎故意取此地建家廟,一定是別有用心的。 [68]  德宗聽説後更加憤怒,等到審訊結果呈上後,德宗又下詔三司,要求再加以複查。 [69] 

楊炎鬼門難度

建中二年十月十日(乙未日,即781年10月31日,此從《資治通鑑》; [70]  《舊唐書》作“乙酉”日, [71]  然據中研院中西曆轉化系統,該月無乙酉日),唐德宗下詔宣佈:尚書左僕射楊炎憑藉他文學才藝多次位居要職,但結黨營私、敗壞法度,為顧全大局,特加寬宥,貶為崖州司馬。 [72]  詔書下達後,楊炎踏上了流放的路途,途經鬼門關,他似乎已預感到前景不妙,寫詩感嘆:
“一去一萬里,千知千不還。
崖州何處是,生度鬼門關。” [73]  [74-75] 
在楊炎走到離崖州百里的地方時,押送他的宦官秉承德宗旨意,將楊炎勒死。 [70]  楊炎終年五十五歲。 [1] 
楊炎死後很久,朝廷下詔追復其左僕射之職,最初擬諡為“肅愍”,時任左丞孔戣請求重議,經太常博士崔韶建議,最終追諡“平厲”。 [76-78]  楊炎在代宗朝追隨元載,被貶起用為相後從個人恩怨出發,打擊報復,並陷害劉晏,引起了人們的不滿,遂使盧杞得以施展奸計而罹殺身之禍。 [2] 

楊炎大事記

廣德元年(763年),守喪完畢的楊炎被起用為司勳員外郎。 [10] 
大曆九年(774年),升為吏部侍郎。與當時宰相元載有戚誼,故受到元載的賞識與提拔。 [148] 
大曆十二年(777年),元載得罪被殺,其遭到牽連,被貶為道州司馬。 [148] 
大曆十四年(779年),唐德宗李適即位,崔祐甫推薦楊炎可以重用,因而從貶所召回,任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唐中央財賦本儲存在太府寺所屬的左藏庫。安史之亂後,其移貯於宮廷的大盈內庫,由宦官掌管。楊炎入相後,首先提出國家租賦不能變成皇帝私產,建議把大盈內庫財賦仍撥歸有關部門管理。唐德宗並採納了其提出的建議。 [148] 
建中元年(780年),建議廢除租庸調製,創立並推行了兩税法,為後代所沿用,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制度的一大變革。 [148] 
建中二年(781年),盧杞入朝為相,其與盧杞不合。同年十月,遭盧杞誣陷,被貶為崖州司馬。途中賜死。 [148] 

楊炎主要影響

楊炎經濟

兩税法
租庸調改為兩税法圖示 租庸調改為兩税法圖示
唐朝初年,徵收賦税實行租庸調製,所謂“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户則有調”。這是以“人丁為本”的賦税制度。到唐玄宗末年,户籍制度廢弛,居民轉移死亡,土地買賣,財產變化,久未調查,也未重新登記造冊。這時,均田制已遭到破壞,但徵税時,官府不管實際情況,只憑舊户籍向鄉里按丁收税。安史之亂後,户口削減,按丁收税已無法實行。至此,租庸調製積弊甚久。到唐肅宗至德年間,由於戰禍,到處向人民徵收賦税,逼迫催促索求,也沒有固定標準,官吏巧立名目,隨意增加賦税,新舊税接連不斷,沒有限度。而徵收賦税的官吏藉機對百姓進行侵奪,百姓無旬無月不在納税,因不堪忍受而大多逃亡為浮户,留在本地的百姓百無四五。 [2] 
為了革除税收的弊病,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並解決對藩鎮的軍事費用,楊炎向德宗建議實行“兩税法”。兩税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43] 
第一,兩税法系將租庸調和户税、地税及各項雜徵合併, 統一徵收,且以户税、地税為基礎, 一為户,一為地,課丁之名不存。户税系以資產等第為課税依據,無課户與不課户之別。兩税法主要是以户税為基礎,以人的資產為徵課對象, “户無主客,以現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這是兩税法的實質所在。 [43] 
第二,徵收的物品。以往日的户税、地税為基礎,一為錢, 一為谷粟。當時有所謂“兩税斛鬥、錢物”的説法,斛鬥指兩税法內的地税,錢物指兩税法的户税。兩税法系以户税為主,户税徵錢,故兩税也以錢為標準。 [43] 
第三,徵收的税率。兩税法規定不分主户客户,一律以現居為依據,交納“居人之税”。至於行商按三十分之一納税。兩税法税率的計算基礎,是以大曆十四年(779年)墾田總數所應交納的錢穀總額分攤到各州縣,按各户貧富等級交納。其中“田畝之税”部分,仍按上列規定繳納谷粟,其餘各税一律摺合貨幣交納,並以此為嗣後各年應交税額的標準。 [43] 
第四,繳納時期。分夏秋兩季繳納,夏税無過六月,秋税無過十一月。兩税法分夏秋兩季徵税,而租庸調則無此規定,此為兩税法的特點,亦為其命名的由來。 [43] 
兩税法執行以後,有利有弊,從其有利方面而言:(1)簡化税制。兩税法代替了租庸調,將當時存在的各個複雜税種合併統一徵收,使納税項目減少,納税時間集中,納税手續簡化。史稱兩税法實行後, “天下便之”。(2)擴大納税面。租庸調納税人只限於課户,兩税法規定“户無主客”均須納税。包括官吏、浮案客户及不定居的商賈在內。(3)按資產課税較之按人丁課税為合理。租庸調“以人丁為本”,兩税法則以資產為差,符合納税人負擔能力原則。(4)兩税法實行後,加強了中央控制財政的權力。所謂“輕重之權,始歸於朝廷。”不過,兩税法在實行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嚴重缺點,如財政上仍然入不敷出;隨意加徵,人民不堪其苦;人民納税時,受實物貨幣折換的損失等。 [43] 
對於兩税法的推行,有學者從政治鬥爭的角度進行理解,認為它在一定程度上是楊炎與劉晏爭奪財權的政治工具。 [79]  就此,學術界存在爭議。 [80]  無論如何,楊炎建議推行的兩税法,在中國税制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對後世也有深遠的影響。 [2] 
公賦獨立
楊炎在財政方面的成就,還包括將國家歲入由人主私藏改歸政府, 劃分國庫與私庫之別。唐中央財賦,本儲存在太府寺所屬的左藏庫。由太府每年四季報告,尚書省的比部進行審核。 [81]  安史之亂後,第五琦擔任度支使、鹽鐵使,京城中豪紳很多,索取賞賜不加節制,第五琦無法制止。他就上奏朝廷,請將左藏所貯全部貯藏歸大盈內庫,由宦官來掌管,皇帝也認為如此取用方便。遂將租賦移貯宮廷的大盈內庫,由宦官掌管。 [2]  宦官中飽私囊,賬目混亂,不可究諸,同時又將公賦變作皇帝的私財, 弊端百出。楊炎拜相後,首先提出國家租賦不能變成皇帝私產,建議把大盈內庫財賦仍撥歸有關部門管理。德宗採納了他的建議,重新設置左藏庫,只是從中選擇部分精緻之物入藏大盈庫。 [41]  [39]  [38]  [40]  [82]  這樣,就恢復了安史之亂前國家公賦與皇帝私藏分管的制度,維護了國家公賦收支獨立的原則。 [81] 
量出為入
楊炎在上奏德宗皇帝推行兩税法的同時,提出了量出為入的理財思想。以現代財政學的眼光看,量出為入指國家按照財政支出的需要來確定財政收入規模的理財原則,其設想是在一定時期內,先計算好各種支出的需要,再以此為據安排財政收入徵收額,將支出限制在事先規定的範圍內,不致另闢新的收入。 [83]  有學者認為,量出為入僅是楊炎的建議,在唐朝推行兩税法時並未真正作為制税原則或財政原則加以實踐,但這並不影響對其在經濟思想史上的意義加以研究。 [84] 

楊炎政治

裁抑藩鎮
針對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的局面,楊炎建議德宗裁抑藩鎮、整肅吏治,以安百姓。西川節度使、同平章事崔寧是盤踞川蜀十餘年的地方驕藩,大曆十四年(779年)入朝時本已授官、留置朝廷, [85]  但當年十月,吐蕃、南詔合兵犯蜀,德宗為救一時之急,擬令崔寧歸鎮督師,可能釀成放虎回山之弊。就此,楊炎力持不可,且分析利害,説服德宗另調中央禁軍及他鎮兵力入蜀救援。德宗依計而行,終於大敗吐蕃、南詔,並順勢任命了新的西川節度使。西南就此稍安。 [37]  [35]  此外,楊炎對於後來成為叛將的李希烈,也表現出了較強的洞察力。 [64] 
不過,楊炎在處理藩鎮問題時的舉措,因為帶有政治鬥爭的私心,常常帶有爭議。例如其裁抑崔寧的舉措,《舊唐書》即認為是出於對崔寧替劉晏辯白和危及自己的相權而產生的嫉恨;並記載稱,崔寧出任靈州大都督時,楊炎亦安排若干將領對崔寧加以防備,並以此削弱崔寧的權勢,結果也給楊炎招致了不少怨恨。 [36] 
楊炎因嫉恨而將涇原節度使段秀實調離,更是產生了不良影響。德宗在聽信楊炎的建議將段秀實調離原州後,另外任命邠寧節度使李懷光兼為四鎮、北庭行營、涇原節度使。讓他率軍轉移到原州駐紮,派遣檢校司空、同平章事朱泚御史大夫崔寧各統領士兵萬人作為他的羽翼。同時下詔命令涇州將士準備築城工具。涇州將士憤憤不平,不願承擔築城的苦役,加之李懷光在擔任朔方軍帥時,法令嚴苛,接連殺死大將,涇州副將劉文喜就利用人們怨恨的心情,拒不接受朝命,上奏疏要求段秀實重新擔任主帥,如不用段秀實就請用朱泚為帥,於是朝廷任命朱泚代替李懷光。可是劉文喜又不接受詔命。 [51]  涇州有強兵二萬,劉文喜以此擁兵自守,並請求吐蕃援助,發動叛亂,當時天熱乾旱,人心不安,許多朝臣請求赦免劉文喜,德宗不聽,命令朱泚、李懷光等軍進攻。《舊唐書》認為,若非涇州別將劉海賓斬殺了劉文喜, [52]  此次事件會釀成邊患,楊炎則難辭其咎。 [49] 
此外,楊炎在藩鎮問題上的一些合理建議,也沒有被德宗全部採納。 [37]  例如他力勸德宗不能讓李希烈做大,但德宗並未採納。 [64]  在裁抑藩鎮的問題上,楊炎成效不大,這也是一個原因。 [37] 
薦舉人才
楊炎在擔任中書舍人時,禮賢下士,並且着力提攜後進。 [25]  被貶道州時,楊炎瞭解到李皋為人正直,等到出任宰相,便將李皋由潮州刺史(下州刺史, [86]  正四品下 [87]  )提拔為衡州刺史(一説為上州刺史, [88]  從三品; [89]  另説為中州刺史, [90]  正四品上 [91-92]  )。 [93]  後來,李皋又升任湖南觀察使等官,任內多有政績。 [94-95]  樊澤在建中元年(780年)通過賢良對策的考試,也得到了楊炎的賞識和拔擢,後來成為將才,在平定李希烈之亂時立下功勳。 [96]  令狐峘與楊炎有舊仇,楊炎在為相後卻能不念舊惡,甚至在令狐峘陷害自己的行為敗露後還加以解救。 [97]  其他如杜佑 [98]  王鍔 [99]  奚陟 [100]  沈既濟 [101]  等名臣或文士,也都曾得到楊炎的拔擢。
不過,楊炎心胸狹窄,又投身黨爭,一些得到他推薦或照顧的人與他有情誼, [96]  還有的曾賄賂他。 [102]  同時,楊炎也陷害了包括劉晏在內的不少人才, [103]  給唐王朝造成了損失,也給自己招致殺身之禍。 [2] 

楊炎文藝

楊炎早年即以文學聞名,在隴西多有文作; [12]  [104]  重新出仕後,除了撰寫恩詔得到稱頌外,尤以《李楷洛碑》揚名。 [15]  [25]  [23]  該碑是李光弼之父李楷洛的神道碑,就楊炎所作碑文,《全唐文》收錄了《雲麾將軍李府君神道碑》和《唐贈范陽大都督忠烈公李公神道碑銘(並序)》兩個版本。 [4]  [104]  楊炎的傳世詩作較少,但其中《流崖州至鬼門關作》一詩的文化意涵仍得到後世重視,流傳千古。 [105] 
詩文之外,楊炎還擅長繪畫。朱景玄唐朝名畫錄》稱,楊炎善於描繪“松石山水”,其畫作可列為妙上品。 [106]  [107-108]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亦稱讚楊炎善於山水畫。 [109] 

楊炎歷史評價

2015年中國印花税票中的楊炎 2015年中國印花税票中的楊炎 [110]
李適:①託以文藝,累登清貫。雖謫居荒服,而虛稱猶存。朕初臨萬邦,思弘大化,務擢非次,招納時髦。拔自郡佐,登於鼎司,獨委心膂,信任無疑。而乃不思竭誠,敢為奸蠹,進邪醜正,既偽且堅,黨援因依,動涉情故。隳法敗度,罔上行私,苟利其身,不顧於國。加以內無訓誡,外有交通,縱恣詐欺,以成贓賄。詢其事蹟,本末乖謬,蔑恩棄德,負我何深!考狀議刑,罪在難宥。 [111]  ②楊炎以童子視朕,每論事,朕可其奏則悦,與之往復問難,即怒而辭位,觀其意以朕為不足與言故也。以是交不可忍,非由杞也。 [112]  ③楊炎論事亦有可採,而氣色粗傲,難之輒勃然怒,無復君臣之禮,所以每見令人忿發。 [112] 
蕭復:陛下臨御之初,聖德光被,自用楊炎、盧杞秉政,惛瀆皇猷,以致今日。(德宗逃奉天時) [146-147] 
李肇:宰相自張曲江之後,稱房太尉、李梁公為重德。德宗朝,則崔太傅尚用,楊崖州尚文,張鳳翔尚學,韓晉公尚斷,乃一時之風采。 [113] 
朱景玄:氣標王韓,文敵揚馬。畫松石山水,出於人之表。 [114] 
張彥遠:①風骨俊秀,神情爽邁。善山水,高奇雅贍。②餘觀楊公山水圖,想見其為人,魁岸灑落也。 [109]  [115] 
劉昫等《舊唐書》:①炎隳崔祐甫之規,怒段秀實之直,酬恩報怨,以私害公。三子者(楊炎、元載、王縉)鹹著文章,殊乖德行。 [111]  ②載、縉、炎、準,交相附會。《左傳》有言,貪人敗類。 [111] 
宋祁等《新唐書》:①初,炎矯飭志節,頗得名。既傅會元載抵罪,俄而得政,然忮害根中,不能自止。眥睚必讎,果於用私,終以此及禍。②元載、楊炎各以才資奮,適主暗庸,故致位輔相。若其翦閹尹,城原州以謀西夏,還左藏有司,一租賦以檢制有亡,誠有取焉。然載本與輔國以利合,險刻著諸心,溪壑之慾,發乎無厭。炎牽連載勢,興醜裔,秉國維綱,返為載復讎,釋言於君,卒與妻子並誅,暴先骨,殛命於道,蓋自取之也。夫奸人多才,未始不為患,故鄷舒以俊死,而鄧析以辯亡。若兩人者,所謂多才者邪! [116] 
張燧桑弘羊孔僅宇文融、楊炎,此數子者,非世所稱以其法亂天下者乎?乃後爭用其法不置。······如昔桑、孔輩所云鹽鐵、舟車、緡錢、酒酤、間架、保馬、保甲、免役諸敝法,及入粟拜爵之事,有能振刷而力行之,未必非今日匡時治國濟邊保民之第一議矣!而安在高聲大罵桑、孔、融,炎輩也! [117-118] 
黃宗羲:楊炎變為兩税,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雖租、庸、調之名渾然不見,其實並庸、調而入於租也。相沿至宋,未嘗減庸、調於租內,而復斂丁身錢米。後世安之,謂兩税,租也,丁身,庸、調也,豈知其為重出之賦乎!使庸、調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楊炎之利於一時者少,而害於後世者大矣。 [119-120] 
王夫之:蓋後世賦役虐民之禍,楊炎兩税實為之作俑矣。……楊炎以病民而利國,朱英以利民而害民,後之效之者,則以戕民蠹國而自專其利,簡其可易言乎? [121]  ②及楊炎行“兩税”之法,概取之而斂所餘財歸之內帑,於是庸之名隱,而僱役無餘資。 [122] 
蔡東藩:楊炎入相,請移財賦貯左藏,又創作兩税法。兩税之創,尚有遺議,而財賦悉歸左藏出納,實為當時除弊要策,無隙可訾。乃經著書人揭出炎意,謂炎陳此二議,即為害劉晏計,此固言人所未言,而直窮小人之隱者也。自玄宗以迄肅代,若宇文融、王鉷韋堅楊慎矜等,皆掊克臣,利國不足,病民有餘,惟劉晏能變通有無,交利上下,炎挾私恨,乃欲捽而去之,去之不易,乃先議財政以動主心,繼進讒言以快宿憤,貶晏死晏,計畫甚巧,不圖盧杞之復來其後也。 [123] 

楊炎軼事典故

楊炎福禍相倚

《新唐書》記載,楊炎在從道州被召回京師時,家人要將他被貶期間所用的低級官服和木簡都拋棄掉,楊炎制止他們,認為眼前的富貴可暫不可常。果然,楊炎再次被貶,仍舊穿上了在道州的官服。 [124] 

楊炎丹青之能

《太平廣記》引《唐畫斷》稱,楊炎擅畫松石山水。他起初只是位隱士,雖有才學,卻未參加科舉考試,也沒有出來為官。他曾經拜見過在宮內任給事的盧黃門,受到優厚的款待。盧黃門知道他擅長繪畫,有心求他給繪一幅畫,又不好意思開口。楊炎要告辭回家,盧黃門誠懇地苦苦挽留他。得知楊炎家在洛陽,生活很困頓,缺衣少食,盧黃門心中很不安。他暗中派人帶着幾百千錢去洛陽楊炎家,供給他家人的日常用度,並帶回一封家書給楊炎。楊炎非常感動,不知道怎樣去報答。盧黃門這時才説他想請楊炎畫張畫,傳給後代子孫很好的珍藏,但是始終不好意思説。楊炎聽了後,立即答應下來。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為盧黃門畫了幅山水。畫上的松石雲等物像,就像將大自然中的真景實物移到畫上來似的,人們從未見過這麼好的山水畫。《唐畫斷》評價説,楊炎的畫作,堪稱稀世珍品(妙上上品)。 [114]  [125] 
按,傳世本《唐畫斷》與傳世本《太平廣記》中的引文文字略異。 [106]  [107-108] 

楊炎竟不還他崔清官

《太平廣記》曾徵引《續定命錄》中崔樸講述的故事。 [126]  據崔樸稱,楊炎由户部侍郎被貶到道州做司户參軍時,出得朝堂,騎馬兼程而行,連回家的機會都沒有。楊炎的妻子此前已經患病,楊炎擔心她乍得噩耗,病情可能陡然惡化。當天晚上,楊炎到達藍田,時任藍田縣尉崔清(崔樸之父)正在主持驛站上的公務。楊炎求見崔清,對崔清説:“我出京城時,妻子病得很嚴重,如果知道我獲罪,其後果不堪設想。想要麻煩您為我請一天病假,我好寫一封信送去,以解除兩處的憂慮,並等候妻子的消息,然後就出發,可以嗎?”崔清同意了。郵知事呂華認為不可行,崔清堅持援助楊炎,隨即替楊炎請假,又拿出自己的俸祿二十千文,買來細毛氈,製成一輛可保暖的車子,帶人趕到楊炎家接上他的妻子,次日白天就到達藍田,夫妻得以同行。不僅如此,崔清還資助楊炎俸祿錢數千文,補貼他出京以來的費用。楊炎極為感動,扯着崔清的衣袖讓妻子出來相見,説:“這就是崔十八郎,我們生死也不能忘了他,不需要多説了。” [127] 
兩年後的秋天,楊炎在江華被重新起用為宰相。他回到京城邊界的驛站,主動打聽崔清的消息。二人相見,楊炎不讓崔清行禮,且與崔清並馬而行,詢問崔清:“您的才華,幹什麼不行?我現在可以極力推薦你,御史或是諫議大夫,隨你選擇。”崔清謙虛退讓,沒有想僥倖升官的意思。楊炎又説:“不要有顧慮,有什麼想法儘管説。”崔清説:“當個小小的諫官很清閒且高貴,我膽敢抱這個希望嗎?”楊炎滿口答應,臨走時又主動承諾以一月為期。不料,楊炎為相後,曾經送給楊炎騾子或資助其行李的另外兩位官員得到報答,只有楊炎與崔清所約定的事沒有消息。崔清從藍田縣尉的任上離職後,還特意到楊炎家裏去拜見他。楊炎第一次見到崔清還很高興,留他坐了很久,卻不提及推薦他的事。過了十幾天,崔清又去他家,楊炎則已顯露出冷淡的神色。崔清從此再也不去了,不再把楊炎的話放在心裏。 [128] 
又過了兩年,楊炎再次被貶,前往崖州。路過藍田的時候,嘆息自己對不住崔清,叫人去請崔清相見,崔清託病不去。楊炎慚愧地自責説:“我該死了,竟沒有報償給崔清一個官職。” [129-130] 

楊炎人際關係

曾祖父:楊大寶,武德初年擔任為龍門令,為劉武周所害,贈“全節侯”。 [131] 
祖父:楊哲,因其孝行得到旌表。 [131] 
父親:楊播,進士及第後隱居不仕,唐玄宗徵為諫議大夫,棄官就養,亦因孝行得到旌表。唐肅宗加散騎常侍,賜號玄靖先生。 [131]  一説在代宗寶應元年(762年)曾任諫議大夫,後致仕。 [132-133] 
兒子:楊弘業,受賂請託,累及楊炎。 [134] 

楊炎後世紀念

在中國國家税務總局發行的2015年中國印花税票《中國古代税收思想家》中,面值為2元的印花税票以楊炎的半身像為票面圖案,並印有票面人物歷史時期及姓名、票面人物簡介等。 [110] 
在中國陝西寶雞於2016年落成並開放的蟠龍文化公園中,“兩税新法”雕塑即以楊炎為主要人物,並有關於楊炎和兩税法的簡介。 [3]  [135-136] 

楊炎個人作品

楊炎著有文集十卷,又有制集十卷(系蘇弁所編),並見《新唐書·藝文志》著錄; [137]  至《宋史·藝文志》,尚著錄有《楊炎集》十卷, [138]  後散佚。存世詩作有《流崖州至鬼門關作》(有誤稱此詩為李德裕所作者 [75]  )和《贈元載歌妓》,見《唐詩紀事 [73]  及《全唐詩 [74]  ;其部分文章,輯錄於《全唐文》卷四百二十一、四百二十二。 [12]  [104] 
一説楊炎尚有《南行方》一書。《新唐書·藝文志三》著錄李繼皋《南行方》三卷,未記載楊炎亦有此書。然唐慎微《政和證類本草》、李時珍《本草綱目》諸書皆徵引有楊炎《南行方》,有學者推測此書當是楊炎貶道州司馬時所集,道州唐時屬江南西道,故名之《南行方》。 [150] 

楊炎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 [111]  [139]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七十》 [116]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唐紀四十二》 [140]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七·唐紀四十三》 [141] 

楊炎藝術形象

隋唐野史》第一百一十三回 [142]  、第一百一十四回 [143] 
《唐史演義》第六十二回 [123]  、第六十三回 [144] 
一説,唐人沈既濟的《枕中記》(唐代傳奇的代表作之一)中的主角盧生是以楊炎為原型的。 [145] 
參考資料
  • 1.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去崖州百里賜死,年五十五。
  • 2.    第二節 楊炎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17]
  • 3.    蟠龍文化公園裏的錯誤已糾正  .寶雞網.2016-12-24[引用日期2020-01-26]
  • 4.    張志烈. 杜甫《殿中楊監見示張旭草書圖》等三詩受主探實[J]. 杜甫研究學刊, 1999(4):1-9.
  • 5.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炎美鬚眉,風骨峻峙,文藻雄麗,汧、隴之間,號為小楊山人。釋褐闢河西節度掌書記。神烏令李大簡嘗因醉辱炎,至是與炎同幕,率左右反接之,鐵棒撾之二百,流血被地,幾死。節度使呂崇賁愛其才,不之責。
  • 6.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七十·楊炎傳》:炎美鬚眉,峻風宇,文藻雄蔚,然豪爽尚氣。河西節度使呂崇賁闢掌書記。神烏令李太簡嘗醉辱之,炎令左右反接,搒二百餘,幾死,崇賁愛其才,不問。
  • 7.    金瀅坤. 吐蕃節度使考述[J]. 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7-104.
  • 8.    肖超宇. 唐代吐蕃東道節度使研究四題——讀金瀅坤、林冠羣等先生文後[J]. 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5(S1):101-107.
  • 9.    《舊唐書·卷十·本紀第十·肅宗》:(至德元載七月甲子,即公元756年8月12日,唐肅宗登基當天)河西兵馬使周佖為河西節度使,隴右兵馬使彭元暉為隴右節度使,前蒲州刺史呂崇賁為關內節度使兼順化郡太守。【詞條編輯者按:傳世本《舊唐書》中除《楊炎傳》外並無關於楊炎曾出任河西節度使的記載,但有詞條關於呂崇賁出任關內節度使的記載;又楊炎為鳳翔人,根據關內節度使如李茂貞等對鳳翔的掌控狀況,該地應屬於關內節度使的轄區,亦是關內節度使的徵辟範圍,疑《舊唐書》誤將“關內節度使”寫作“河西節度使”,俟考;一説當時呂崇賁在河東節度使任上,見肖超宇. 唐代吐蕃東道節度使研究四題——讀金瀅坤、林冠羣等先生文後[J]. 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5(S1):101-107.。又,即使呂崇賁確曾擔任過“河西節度使”,從現有記載的官秩和個人經歷來看,亦當在唐肅宗登基之後,或在代宗年間。又或者,呂崇賁徵辟楊炎時根本不在節度使任上,亦不能完全排除。】
  • 10.    齊濤、馬新.劉晏 楊炎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1:19-21,40-41,306
  • 11.    《全唐文》卷四百二十一《河西節度使廳壁記》:皇帝肇建節制之任,位以上將,主四方之兵。濟河而西,五侯四將,十有六縣。大海磅礴乎終始,山河迴流其左右,旄頭虎力之勁,劍服穹廬之長,煌煌乎長轂千乘,橫合萬里,皆主乎是邦。故秦已上為戎都,漢已下為巨防,有城府襟帶焉,有良將大勳焉,有五都污雜焉。其風悍,其國險。鮮車龍服,囂然相蕩,非古之戰守,曷以成其業而樹其風者哉?昔在武德之初,上用雄武大才,則我隴西李王肅明乎神化,大冢宰宇文公駙,馬喬公出將我前軍。中興之後,循吏繼作,則館陶侯郭公、爽鳩氏司馬公、相國韋公、蕭公庶績交修,以被昇平之化。當今王室多故,雲海沸騰,則僕射哥舒公以縱橫之奇,判總軍國,其意者將複用雄武大才乎!君子曰:武德之官,神以略,其化成。中興之政,儉以行,其俗阜。當今之理,動以闔,其人安。宜乎盡天下之才,隨質文之變,以永來裔,大康乎斯。時天寶十二年夏六月記。
  • 12.    全唐文·卷四百二十一·楊炎(一)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19]
  • 13.    《舊唐書·卷十·本紀第十·肅宗本紀》:秋七月乙丑朔,以禮部尚書韋陟充東京留守。太子少傅、兗國公李麟卒。辛巳,制以趙王係為天下兵馬元帥,司空兼侍中李光弼為副。
  • 14.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後副元帥李光弼奏為判官,不應,徵拜起居舍人,辭祿就養岐下。丁憂,廬於墓前,號泣不絕聲,有紫芝白雀之祥,又表其門閭。孝著三代,門樹六闕,古未有也。
  • 15.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服闋久之,起為司勳員外郎,改兵部,轉禮部郎中、知制誥。遷中書舍人,與常袞並掌綸誥,袞長於除書,炎善為德音,自開元已來,言詔制之美者,時稱常、楊焉。
  • 16.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九十六·杜亞傳》永泰末,劍南叛亂,鴻漸以宰相出領山、劍副元帥,以亞及楊炎併為判官。
  • 17.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七·列傳第六十七·崔寧傳》:鴻漸畏懦,計疑未決。會旰使至,卑辭厚禮,送繒錦數千匹。鴻漸貪其利,遂至成都,日與判官杜亞、楊炎將吏等高會縱觀,軍州政事悉委旰,乃連表聞薦。
  • 18.    《羯鼓錄》:代宗朝,宰相杜鴻漸亦能之。永泰中為三州副元帥,兼西川節度使。至成都,有削杖者在蜀,以二鼓杖獻,鴻漸得之,示於眾曰:「此尤物也。當衣衾中收貯積時矣。」匠曰:「某於脊溝中養者十年。」及鴻漸出蜀,至利州西界,望嘉陵驛路入漢州矣,自西南來,始臨嘉陵江,頗有山水景緻,其夜月色又佳,乃與從事楊炎、杜亞輩,登驛樓,望江月,行觴讌話:「今日出艱危,脱猜迫,外則不辱命於朝廷,內則免中禍於微質,皆諸賢之力也。旣保此安步,又瞰此殊景,安得不自賀乎?」遂命家僮取鼓與板笛,以前所得杖,酣奏數曲,四(一作西。)山猨鳥皆驚,飛鳴噭噭。從事悉異之。曰:「昔夔之搏拊,百獸舞庭,此豈遠耶!」鴻漸曰:「若某於此,稍曾致功,未臻尤妙,尚能及此,況至聖御天,賢臣考樂,飛走之類,何有不感?」因言某有別墅,近華嚴閣,每遇風景晴朗,時或登閣奏此,初見羣羊牧於山下,忽數舉頭躑躅不已,某不謂以鼓然也。及止鼓,羊亦止;某復鼓,亦復然。遂以疾、徐、高、下而節之,無不應之而變。旋有二犬自其家走而吠之,及羣羊側,遂漸止聲,仰首(一作逐聲俯仰。)若有所聽。少選,卽復宛頸搖尾,亦從而變態,是知率舞固不難矣。其後乃不敢為也。(一本無此句。)近士林中無習之者,唯僕射韓皋善,亦不甚露焉。為鄂州節度使時,間於黃鶴樓一月兩習而已。
  • 19.    羯鼓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6]
  • 20.    《全唐文》卷四百十:授庾準楊炎知制誥制   敕:中大夫行尚書吏部郎中上柱國庾準、檢校尚書兵部郎中充山南副元帥判官賜緋魚袋楊炎等,詔令之重,潤色攸難,其文流則失正,其詞質則不麗。固宜酌《風》、《雅》之變,參漢魏之作,發揮綸旨,其在茲乎?爾各以茂才碩學,敏識純行,俾其對掌,可謂得人,仍轉郎位,式光朝選。準可行尚書職方郎中知制誥,散官勳如故。炎可守尚書禮部郎中知制誥,賜如故。
  • 21.    全唐文·卷四百十·常袞(一)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6]
  • 22.    白話二十四史·新唐書·楊炎傳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6]
  • 23.    《唐國史補》 捲上:德宗在東宮,雅知楊崖州。嘗令打李楷洛碑,釘壁以玩。及即位,徵拜,炎有崖谷,言論持正,對見必為之加敬。歲餘,頗倦。盧杞揣知,而陰中之。
  • 24.    唐·李肇·唐國史補·捲上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01-22]
  • 25.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炎樂賢下士,以汲引為己任,人士歸之。嘗為《李楷洛碑》,辭甚工,文士莫不成誦之。
  • 26.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炎早有文章,亦勵志節,及為中書舍人,附會元載,時議已薄之。後坐載貶官,憤恚益甚,歸而得政,睚眥必仇,險害之性附於心,唯其愛憎,不顧公道,以至於敗。惠伯亦坐炎貶費州多田尉,尋亦殺之。
  • 27.    《舊唐書·本紀第十一·代宗》:十二月庚寅,以中書舍人楊炎、秘書少監韋肇併為吏部侍郎,中書舍人常袞為禮部待郎。
  • 28.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七十·楊炎傳》:宰相元載與炎同郡,炎又元出也,故擢炎吏部侍郎、史館脩撰。載當國,陰擇才可代己者,引以自近,初得禮部侍郎劉單,會卒,復取吏部侍郎薛邕,邕坐事貶,後得炎,親重無比。會載敗,坐貶道州司馬。
  • 29.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修國史。元載自作相,常選擢朝士有文學才望者一人厚遇之,將以代己。初,引禮部郎中劉單;單卒,引吏部侍郎薛邕,邕貶,又引炎。載親重炎,無與為比。
  • 30.    《舊唐書·卷第十一·本紀第十一·代宗》:三月乙卯,河西隴右副元帥、鳳翔懷澤潞秦隴等州節度觀察等使、兵部尚書門下平章事、潞州大都督府長史、知鳳翔府事、上柱國、涼國公李抱玉卒。壬戌,月入太微。癸亥,以太原少尹、河東節度行軍司馬、權知河留後鮑防為太原尹、御史大夫,充北都留守、河東節度使。戊辰夜,月逼心前星。庚午,左降官永州刺史田承嗣復授魏博節度使,餘官並如故。承嗣侄悦、子綰緒綸並復舊官。庚辰,宰相元載、王縉得罪下獄,命吏部尚書劉晏訊鞫之。辛巳,制:中書侍郎、平章事元載賜自盡,門下侍郎、平章事王縉貶括州刺史。
  • 31.    《舊唐書·卷第十一·本紀第十一·代宗》:夏四月壬午,以朝議大夫、守太常卿、兼修國史楊綰為中書侍郎,尚書禮部郎、集賢院學士常袞為門下侍郎,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癸未,以右庶子潘炎為禮部侍郎。貶吏部侍郎楊炎為道州司馬,元載黨也。諫議大夫、知制誥韓洄王定包佶徐璜,户部侍郎趙縱,大理少卿裴翼,太常少卿王紞,起居舍人韓會等十餘人,皆坐元載貶官也。
  • 32.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載敗,坐貶道州司馬。
  • 33.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八月甲辰,以門下侍郎、平章事崔祐甫為中書侍郎、平章事,以道州司馬同正楊炎為門下侍郎、平章事,以懷州刺史喬琳為御史大夫、同平章事、京畿觀察使。
  • 34.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德宗即位,議用宰相,崔祐甫薦炎有文學器用,上亦自聞其名,拜銀青光祿大夫、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炎有風儀,博以文學,早負時稱,天下翕然,望為賢相。
  • 35.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七·列傳第六十七·崔寧傳》:大曆十四年入朝,遷司空、平章事,兼山陵使,尋代喬琳為御史大夫、平章事。寧以為選擇御史當出大夫,不謀及宰相,乃奏請以李衡、於結等數人為御史。楊炎大怒,其狀遂寢。炎又數讒毀劉晏,寧又求解之。寧既厚結元載已久,楊炎又出自載門,寧初附炎,炎因此大怒。   其年十月,南蠻大下,與吐蕃三道合進。一出茂州,過文川及灌口。一出扶、文,過方維、白壩。一出黎壩、雅,過邛、郲。戎酋誡其眾曰:"吾要蜀川為東府,凡伎巧之工皆送邏娑,平歲賦一縑而已。"是蠻之入,連陷郡邑,士庶奔亡山谷。屬寧在朝,軍中無帥,德宗促寧還鎮。炎懼寧怨己,入蜀難制,謂德宗曰:"蜀川天下奧壤,自寧擅置其中,朝廷失其外府十四年矣。今寧來朝,尚有全師守蜀。貨利之厚,適中奉給,貢賦所入,與無地同。始寧與諸將等夷,獨因叛亂得位,不敢自有,以恩柔煦育,威令不行。今雖歸之,必無功,是徒遣也;若有功,義不可奪。則西川之奧,敗固失之,勝亦非國家所有。陛下熟察。"帝曰:"卿策何從?"炎曰:"請無歸寧。今朱泚所部范陽勁兵,戍在近甸,促令與禁兵雜往,舉無不捷。因是役得置親兵內其腹中,蜀將必不敢動。然後換授他帥,以收其權,得千里肥饒之地,是因小禍受大福也。"帝曰:"善",即止寧不行。乃髮禁兵四千、范陽兵五千,赴援東川。出軍自江油趣白壩,與山南兵合擊,蠻兵敗走。范陽軍又擊破於七盤,遂拔新城,戎、蠻大敗。凡斬馘六千,生擒六百,傷者殆半,飢寒隕於崖谷者八九萬。
  • 36.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七·列傳第六十七·崔寧傳》:冬十月丁酉朔,吐蕃合南蠻之眾號二十萬,三道寇茂州、扶、文、黎、雅等州,連陷郡邑。發兵四千助蜀,大破之。己酉,葬代宗於元陵。戊午,九成宮貢立獸炭爐,襄州貢種蔗蒻之工,皆罷之。散官豢豬三千頭給貧民。十一月辛未,以鴻臚卿賈耽為梁州刺史、山南西道節度觀察使。丁丑,以陝州長史杜亞為河中尹、河中晉絳慈隰都防禦觀察使。壬午,御史大夫、平章事喬琳為工部尚書,罷知政事。加劍南西川節度觀察度支營田等使、檢校司空、平章事、成都尹崔寧兼御史大夫、京畿觀察使。癸巳,加崔寧兼靈州大都督、單于鎮北大都護、朔方節度等使、出鎮坊州。以荊南節度使、檢校禮部尚書、兼江陵尹、御史大夫張延賞檢校兵部尚書兼成都尹、御史大夫、劍南西川節度度支營田觀察等使。以朔方節度虞候杜希全為靈州留後;以鄜州刺史張光晟單于振武軍使、東中二受降城綏銀鄜勝等軍州留後;延州刺史李建為鄜坊慶延留後。楊炎素惡崔寧,雖授以三鎮,仍署此三人為留後,奪寧之權也,人皆憤之。
  • 37.    張軍. 楊炎:一代理財能手死於朋黨爭鬥[J]. 法人, 2013(4):86-88.
  • 38.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唐紀四十二》:十二月,乙卯,立宣王誦為皇太子。   舊制,天下金帛皆貯於左藏,太府四時上其數,比部覆其出入。及第五琦為度支、鹽鐵使,時京師多豪將,求取無節,琦不能制,乃奏盡貯於大盈內庫,使宦官掌之,天子亦以取給為便,故久不出。由是以天下公賦為人君私藏,有司不復得窺其多少,校其贏縮,殆二十年。宦官領其事者三百餘員,皆蠶食其中,蟠結根據,牢不可動。楊炎頓首於上前曰:“財賦者,國之大本,生民之命,重輕安危,靡不由之,是以前世皆使重臣掌其事,猶或耗亂不集。今獨使中人出入盈虛,大臣皆不得知,政之蠹敝,莫甚於此。請出之以歸有司。度宮中歲用幾何,量數奉入,不敢有乏。如此,然後可以為政。”上即日下詔:“凡財賦皆歸左藏,一用舊式,歲於數中擇精好者三、五千匹,進入大盈。”炎以片言移人主意,議者稱之。
  • 39.    《冊府元龜·卷四百八十四◎邦計部·經費》德宗大曆十四年正月即位閏五月丁亥內田宅使上言州府有官租萬四千餘斛上令分給所在以為軍儲十二月己卯詔曰:凡財庫皆歸左藏庫一用舊式每歲於數中擇精好之物三五十萬匹進納大盈庫而度支先以全數聞。
  • 40.    冊府元龜●卷四百八十四◎邦計部·經費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0]
  • 41.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初,國家舊制,天下財賦皆納於左藏庫,而太府四時以數聞,尚書比部覆其出入,上下相轄,無失遺。及第五琦為度支、鹽鐵使,京師多豪將,求取無節,琦不能禁,乃悉以租賦進入大盈內庫,以中人主之意,天子以取給為便,故不復出。是以天下公賦,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窺其多少,國用不能計其贏縮,殆二十年矣。中官以冗名持簿書,領其事者三百人,皆奉給其間,連結根固不可動。及炎作相,頓首於上前,論之曰:"夫財賦,邦國之大本,生人之喉命,天下理亂輕重皆由焉。是以前代歷選重臣主之,猶懼不集,往往覆敗,大計一失,則天下動搖。先朝權制,中人領其職,以五尺宦豎操邦之本,豐儉盈虛,雖大臣不得知,則無以計天下利害。臣愚待罪宰輔,陛下至德,惟人是恤,參校蠹弊,無斯之甚。請出之以歸有司,度宮中經費一歲幾何,量數奉入,不敢虧用。如此,然後可以議政。惟陛下察焉。"詔曰:"凡財賦皆歸左藏庫,一用舊式,每歲於數中量進三五十萬入大盈,而度支先以其全數聞。"炎以片言移人主意,議者以為難,中外稱之。
  • 42.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初定令式,國家有租賦庸調之法。開元中,玄宗修道德,以寬仁為理本,故不為版籍之書,人户浸溢,堤防不禁。丁口轉死,非舊名矣;田畝移換,非舊額矣;貧富升降,非舊第矣。户部徒以空文總其故書,蓋得非當時之實。舊制,人丁戍邊者,蠲其租庸,六歲免歸。玄宗方事夷狄,戍者多死不返,邊將怙寵而諱,不以死申,故其貫籍之名不除。至天寶中,王鉷為户口使,方務聚斂,以丁籍且存,則丁身焉往,是隱課而不出耳。遂案舊籍,計除六年之外,積徵其家三十年租庸。天下之人苦而無告,則租庸之法弊久矣。迨至德之後,天下兵起,始以兵役,因之飢癘,徵求運輸,百役並作,人户凋耗,版圖空虛。軍國之用,仰給於度支、轉運二使;四方徵鎮,又自給於節度、都團練使。賦斂之司數四,而莫相統攝,於是綱目大壞,朝廷不能覆諸使,諸使不能覆諸州,四方貢獻,悉入內庫。權臣猾吏,因緣為奸,或公託進獻,私為贓盜者動萬萬計。河南、山東、荊襄、劍南有重兵處,皆厚自奉養,王賦所入無幾。吏職之名,隨人署置;俸給厚薄,由其增損。故科斂之名凡數百,廢者不削,重者不去,新舊仍積,不知其涯。百姓受命而供之,瀝膏血,鬻親愛,旬輸月送無休息。吏因其苛,蠶食千人。凡富人多丁者,率為官為僧,以色役免;貧人無所入則丁存。故課免於上,而賦增於下。是以天下殘瘁,蕩為浮人,鄉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如是者殆三十年。
  • 43.    趙德馨 主編.中國經濟史辭典.武漢:湖北辭書出版社,1990:294-295
  • 44.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炎因奏對,懇言其弊,乃請作兩税法,以一其名,曰:"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户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郡縣税三十之一,度所與居者均,使無僥利。居人之税,秋夏兩徵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申報出入如舊式。其田畝之税,率以大曆十四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徵之。夏税無過六月,秋税無過十一月。逾歲之後,有户增而税減輕,及人散而失均者,進退長吏,而以尚書度支總統焉。"德宗善而行之,詔諭中外。而掌賦者沮其非利,言租庸之令四百餘年,舊制不可輕改。上行之不疑,天下便之。人不土斷而地著,賦不加斂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虛實,貪吏不誡而奸無所取。自是輕重之權,始歸於朝廷。
  • 45.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建中元年春正月丁卯朔,御含元殿,政元建中,羣臣上尊號曰聖神文武皇帝。己巳,上朝太清宮。庚午,謁太廟。辛未,有事於郊丘。是日還宮,御丹鳳門,大赦天下。自艱難以來,徵賦名目頗多。今後除兩税外,輒率一錢,以枉法論。常參官、諸道節度觀察防禦等使、都知兵馬使、刺史、少尹、畿赤令、大理司直評事等,授訖三日內,於四方館上表讓一人以自代。其外官委長吏附送其表,付中書門下。每官闕,以舉多者授之。王府六品以上官及諸州縣有司可並省及諸官減者,量事廢省。天下子為父後者賜勳兩轉。己巳,福建觀察使鮑防、湖南觀察使蕭復讓憲官,從之。自兵興已來,方鎮重任必兼台省長官,以至外府僚佐,亦帶台省銜。至是除韓滉蘇州刺史,杜亞河中少尹,而領都團練觀察使,不帶台省兼官。自是諸道非節度而兼憲官者皆讓。甲午,詔:"東都河南江淮山南東道等轉運租庸青苗鹽鐵等使、尚書左僕射晏,頃以兵車未息,權立使名,久勤元老,集我庶務,悉心瘁力,垂二十年,朕以徵税多門,鄉邑凋耗,聽於羣議,思有變更,將置時和之理,宜復有司之制。晏所領使宜停,天下錢穀委金部、倉部,中書門下揀兩司郎官,準格式調掌。"是月,浚豐州陵陽渠。
  • 46.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炎救時之弊,頗有嘉聲。蒞事數月,屬崔祐甫疾病,多不視事,喬琳罷免,炎遂獨當國政。
  • 47.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祐甫之所製作,炎隳之。初減薄護作元陵功優,人心始不悦。又專意報恩復仇。道州錄事參軍王沼有微恩於炎,舉沼為監察御史。
  • 48.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感元載恩,專務行載舊事以報之。初,載得罪,左僕射劉晏訊劾之,元載誅,炎亦坐貶,故深怨晏。晏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東道轉運、租庸、青苗、鹽鐵使,炎作相數月,欲貶晏,先罷其使,天下錢穀皆歸金部、倉部。又獻議開豐州陵陽渠,發京畿人夫於西城就役,閭里騷擾,事竟無成。
  • 49.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初,大曆末,元載議請城原州,以遏西番入寇之衝要,事未行而載誅。及炎得政,建中二年二月,奏請城原州,先牒涇原節度使段秀實,令為之具。秀實報曰:"凡安邊卻敵之長策,宜緩以計圖之,無宜草草興功也。又春事方作,請待農隙而緝其事。"炎怒,徵秀實為司農卿。以邠寧別駕李懷光居前督作,以檢校司空平章事朱泚、御史大夫平章事崔寧各統兵萬人以翼後。三月,詔下涇州為具。涇軍怒而言曰:"吾曹為國西門之屏,十餘年矣!始治於邠,才置農桑,地著之安;而徙於此,置榛莽之中,手披足踐,才立城壘;又投之塞外,吾何罪而置此乎!"李懷光監朔方軍,法令嚴峻,頻殺大將。涇州裨將劉文喜因人怨怒,拒不受詔,上疏復求段秀實為帥,否則朱泚。於是以朱泚代懷光,文喜又不奉詔。涇有勁兵二萬,閉城拒守,令其子入質吐蕃以求援。時方炎旱,人情騷動,羣臣皆請赦文喜,上皆不省。德宗減服御以給軍人,城中軍士當受春服,賜與如故。命朱泚、李懷光等軍攻之,乃築壘環之。涇州別將劉海賓斬文喜首,傳之闕下。苟非海賓效順,必生邊患,皆因炎以喜怒易帥,涇帥結怨故也。原州竟不能城。
  • 50.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二月丙申,遣黜陟使一十一人分行天下。癸卯,以户部郎中韓洄為諫議大夫,以涇原節度使段秀實為司農卿。己酉,貶尚書左僕射劉晏為忠州刺史。
  • 51.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唐紀四十二》:楊炎欲城原州以復秦、原,命李懷光居前督作,硃泚、崔寧各將萬人翼其後。詔下涇州為城具,涇之將士怒曰:“吾屬為國家西門之屏,十餘年矣。始居邠州,甫營耕桑,有地著之安。徙屯涇州,披荊榛,立軍府;坐席未暖,又投之塞外。吾屬何罪而至此乎!”李懷光始為邠寧帥,即誅温儒雅等,軍令嚴峻。及兼涇原,諸將皆懼,曰:“彼五將何罪而為戮?今又來此,吾屬能無憂乎!”劉文喜因眾心不安,據涇州,不受詔,上疏復求段秀實為帥,不則硃泚。癸亥,以硃泚兼四鎮、北庭行軍、涇原節度使,代懷光。
  • 52.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夏四月乙未朔,涇原裨將劉文喜據城叛。己亥,地震。辛未,命江西觀察使崔昭冊命回紇可汗。戊申,以福建觀察使鮑防為洪州刺史、江西團練觀察使。癸丑,上誕日,不納中外之貢,唯李正己、田悦各獻縑三萬匹,詔付度支。妃父王景先、駙馬高怡獻金銅像,上曰:“有何功德?非吾所為。”退還之。壬戌,以衡州刺史、嗣曹王皋為潭州刺史、湖南團練觀察使,御史中丞元全柔為杭州刺史。五月甲子朔。戊辰,以太常少卿韋倫為太常卿,復使吐蕃。己卯,右金吾衞大將軍李通為黔州刺史、黔中經略招討觀察鹽鐵等使。潮州刺史常袞為福建觀察使。涇州將劉光國殺劉文喜降,涇州平。
  • 53.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唐紀四十二》:劉文喜之死也,李正己、田悦等皆不自安;劉晏死,正己等益懼,相謂曰:“我輩罪惡,豈得與劉晏比乎!”會汴州城隘,廣之,東方人訛言:“上欲東封,故城汴州。”正己懼,發兵萬人屯曹州。田悦亦完聚為備,與梁崇義、李惟嶽遙相應助,河南士民騷然驚駭。
  • 54.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七十三·劉晏傳》:德宗嗣位,言事者稱轉運可罷多矣。初,楊炎為吏部侍郎,晏為尚書,各恃權使氣,兩不相得。炎坐元載貶,晏快之,昌言於朝。及炎入相,追怒前事,且以晏與元載隙憾,時人言載之得罪,晏有力焉。炎將為載復仇,又時人風言代宗寵獨孤妃而又愛其子韓王迥,晏密啓請立獨孤為皇后。炎因對易攵流涕奏言:"賴祖宗福祐,先皇與陛下不為賊臣所間。不然,劉晏、黎幹之輩,搖動社稷,兇謀果矣。今幹以伏罪,晏猶領權,臣為宰相,不能正持此事,罪當萬死。"崔祐甫奏言:"此事曖昧,陛下以廓然大赦,不當究尋虛語。"朱泚、崔寧又從傍與祐甫救解之,寧言頗切,炎大怒,故斥寧令出鎮鄜坊以摧挫之。遂罷晏轉運等使,尋貶為忠州刺史。炎欲誣構其罪,知庾準與晏素有隙,舉為荊南節度,以伺晏動靜。準乃奏晏與朱泚書祈救解,言多怨望,炎又證成其事,上以為然。是月庚午,晏已受誅,使回奏報,誣晏以忠州謀叛,下詔暴言其罪,時年六十六,天下冤之。家屬徙嶺表,連累者數十人。貞元五年,上悟,方錄晏子執經,授太常博士;少子宗經,秘書郎。執經上請削官贈父,特追贈鄭州刺史。
  • 55.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甲午,詔:“東都河南江淮山南東道等轉運租庸青苗鹽鐵等使、尚書左僕射晏,頃以兵車未息,權立使名,久勤元老,集我庶務,悉心瘁力,垂二十年,朕以徵税多門,鄉邑凋耗,聽於羣議,思有變更,將置時和之理,宜復有司之制。晏所領使宜停,天下錢穀委金部、倉部,中書門下揀兩司郎官,準格式調掌。”是月,浚豐州陵陽渠。
  • 56.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初,載得罪,左僕射劉晏訊劾之,元載誅,炎亦坐貶,故深怨晏。晏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東道轉運、租庸、青苗、鹽鐵使,炎作相數月,欲貶晏,先罷其使,天下錢穀皆歸金部、倉部。又獻議開豐州陵陽渠,發京畿人夫於西城就役,閭里騷擾,事竟無成。
  • 57.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三月丙寅,禮儀使奏東都太廟闕木主,請造。詔下議之,不決。庚午,監察御史張著以法冠彈中丞嚴郢浚陵陽渠匿詔不行,消郢官,著賜緋魚。辛未,左散騎常侍、翰林學士張涉放歸田裏。甲戌,以前司農卿庾準為江陵尹、兼御史中丞、荊南節度使。癸巳,以諫議大夫韓洄為户部侍郎、判度支。時將貶劉晏,罷使名,歸尚書省本司。今又命洄判度支,令金部郎中杜佑權勾當江淮水陸運使,一如劉晏、韓滉之則,蓋楊炎之排晏也。
  • 58.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唐紀四十二》:楊炎罷度支、轉運使,命金部、倉部代之。既而省職久廢,耳目不相接,莫能振舉,天下錢穀無所總領。癸巳,復以諫議大夫韓洄為户部侍郎、判度支,以金部郎中萬年杜佑權江、淮水陸轉運使,皆如舊制。
  • 59.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唐紀四十二》:上用楊炎之言,託以奏事不實,己酉,貶劉晏為忠州刺史。
  • 60.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唐紀四十二》:荊南節度使庾準希楊炎指,奏忠州刺史劉晏與硃泚書求營救,辭多怨望,又奏召補州兵,欲拒朝命,炎證成之。上密遣中使就忠州縊殺之,己丑,乃下詔賜死。天下冤之。
  • 61.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炎既構劉晏之罪貶官,司農卿庾淮與晏有隙,乃用準為荊南節度使,諷令誣晏以忠州叛,殺之,妻子徙嶺表,朝野為之側目。李正己上表請殺晏之罪,指斥朝廷。炎懼,乃遣腹心分往諸道:裴冀,東都、河陽、魏博;孫成,澤潞、磁邢、幽州;盧東美,河南、淄青;李舟,山南、湖南;王定,淮西。聲言宣慰,而意實説謗。且言"晏之得罪,以昔年附會奸邪,謀立獨孤妃為皇后,上自惡之,非他過也。"或有密奏"炎遣五使往諸鎮者,恐天下以殺劉晏之罪歸己,推過於上耳。"乃使中人復炎辭於正己,還報信然。自此德宗有意誅炎矣,待事而發。乃擢用盧杞為門下侍郎、平章事,炎轉中書侍郎,仍平章事。
  • 62.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二月乙未,以御史中丞盧杞為御史大夫、京畿觀察使,以桂管觀察使李昌巙為江陵尹、兼御史大夫、荊南節度等使。以前荊南節度使庾準為左丞。甲辰,以容州刺史盧嶽為桂州防禦觀察使。乙巳,以門下侍郎楊炎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御史大夫盧杞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63.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二人同事秉政,杞無文學,儀貌寢陋,炎惡而忽之,每託疾息於他閣,多不會食,杞亦銜恨之。舊制,中書舍人分押尚書六曹,以平奏報,開元初廢其職,杞請復之,炎固以為不可。杞益怒,又密啓中書主書過,逐之。炎怒曰:"主書,吾局吏也,有過吾自治之,奈何而相侵?"
  • 64.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屬梁崇義叛換,德宗欲以淮西節度使李希烈統諸軍討之。炎諫曰:“希烈始與李忠臣為子,親任無雙,竟逐忠臣而取其位,背本若此,豈可信也!居常無尺寸功,猶強不奉法,異日平賊後,恃功邀上,陛下何以馭之?”初,炎之南來,途經襄、漢,固勸崇義入朝,崇義不能從,已懷反側。尋又使其黨李舟使馳説,崇義固而拒命,遂圖叛逆,皆炎迫而成之。至是,德宗欲假希烈兵勢以討崇義,然後別圖希烈。炎又固言不可,上不能平,乃曰:“朕業許之矣,不能食言。”遂以希烈統諸軍。
  • 65.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秋七月戊子朔【《資治通鑑》作戊午朔】······庚申,以中書侍郎、平章事楊炎為左僕射,以前永平軍節度使張鎰為中書待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66.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七·唐紀四十三》:秋,七月,戊午朔······李希烈以久雨未進軍,上怪之,盧杞密言於上曰:“希烈遷延,以楊炎故也。陛下何愛炎一日之名而墮大功?不若暫免炎相以悦之。事平復用,無傷也。”上以為然。庚申,以炎為左僕射,罷政事。以前永平節度使張鎰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鎰,齊丘之子也。以朔方節度使崔寧為右僕射。
  • 67.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會德宗嘗訪宰相羣臣中可以大任者,盧杞薦張鎰、嚴郢,而炎舉崔昭、趙惠伯。上以炎論議疏闊,遂罷炎相,為左僕射。後數日中謝,對於延英,及出,馳歸,不至中書,盧杞自是益怒焉。杞尋引嚴郢為御史大夫。初,郢為京兆尹,不附炎,炎怒之,諷御史張著彈郢,郢罷兼御史中丞。炎又夙聞源休與郢有隙,乃拔休自流人為京兆尹,令伺郢過。休蒞官後,與郢友善,炎大怒。張光晟方謀議殺回紇酋帥,炎乃以休為入回紇使,休幾為虜所殺。郢尋坐以度田不實,改為大理卿,時人惜之。至是,杞因羣情所欲,又知郢與炎有隙,故引薦之。炎子弘業不肖,多犯禁,受賂請託,郢按之,兼得其他過。
  • 68.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七·唐紀四十三》:初,蕭嵩家廟臨曲江,玄宗以娛遊之地,非神靈所宅,命徙之。楊炎為相,惡京兆尹嚴郢,左遷大理卿。盧杞欲陷炎,引郢為御史大夫。先是,炎將營家廟,有宅在東都,憑河南尹趙惠伯賣之,惠伯買以為官廨,郢按之,以為有羨利。杞召大理正田晉議法,晉以為:“律,監臨官市買有羨利,以乞取論,當奪官。”杞怒,貶晉衡州司馬。更召它吏議法,以為:“監主自盜,罪當絞。”炎廟正直蕭嵩廟地,杞因譖炎,雲“茲地有王氣,故玄宗令嵩徙之。炎有異志,故於其地建廟。”
  • 69.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初,炎將立家廟,先有私第在東都,令河南尹趙惠伯貨之,惠伯為炎市為官廨。時惠伯自河中尹、都團練觀察等使初受代,郢奏追捕惠伯詰案。御史以炎為宰相,抑吏貨市私第,貴估其宅,賤入其幣,計以為贓。杞召大理正田晉評罪,晉曰:"宰臣於庶官,比之監臨,官市賈有羨利,計其利以乞取論罪,當奪官。"杞怒,謫晉衡州司馬。更召他吏繩之,曰:"監主自盜,罪絞。"開元中,蕭嵩將於曲江南立私廟,尋以玄宗臨幸之所,恐置廟非便,乃罷之。至是,炎以其地為廟,有飛語者雲:"此地有王氣,炎故取之,必有異圖。"語聞,上愈怒。及台司上具獄,詔三司使同覆之。
  • 70.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七·唐紀四十三》:冬,十月,乙未,炎自左僕射貶崖州司馬。遣中使護送,未至崖州百里,縊殺之。惠伯自河中尹貶費州多田尉。尋亦殺之。
  • 71.    《舊唐書·卷第十二·本紀第十二·德宗上》:冬十月乙酉,尚書左僕射楊炎貶崖州司馬,尋賜死。
  • 72.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建中二年十月,詔曰:"尚書左僕射楊炎,託以文藝,累登清貫。雖謫居荒服,而虛稱猶存。朕初臨萬邦,思弘大化,務擢非次,招納時髦。拔自郡佐,登於鼎司,獨委心膂,信任無疑。而乃不思竭誠,敢為奸蠹,進邪醜正,既偽且堅,黨援因依,動涉情故。隳法敗度,罔上行私,苟利其身,不顧於國。加以內無訓誡,外有交通,縱恣詐欺,以成贓賄。詢其事蹟,本末乖謬,蔑恩棄德,負我何深!考狀議刑,罪在難宥。但以朕於將相,義切始終,顧全大體,特有弘貸,俾從遠謫,以肅具僚。可崖州司馬同正,仍馳驛發遣。"
  • 73.    宋·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三十二:楊炎 《流崖州至鬼門關作》雲:“一去一萬里,千知千不還。崖州何處在,生度鬼門關。” 元載末年,納薛瑤英為姬,處以金絲帳、卻塵褥,衣以龍綃衣。載以瑤英體輕,不勝重衣,於異國求此服也。唯賈至與炎雅與載善,往往時見其歌舞。至贈詩曰:“舞怯銖衣重,笑疑桃臉開。方知漢成帝,空築避風台。”炎亦贈歌雲:“雪面淡眉天上女,鳳簫鸞翅欲飛去。玉山翹翠步無塵,楚腰如柳不勝春。” 炎,字公南。常袞長於除書,炎善德音,自開元后,言制詔者稱“常楊”。元載與炎同郡,炎之出也,故擢炎禮部侍郎。德宗時位宰相。
  • 74.    全唐詩·卷一百二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12-16]
  • 75.    劉法綏. “鬼門關”詩非李德裕作[J]. 江漢論壇, 1983(7):40-40.
  • 76.    《唐會要·卷八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24]
  • 77.    《唐會要·卷八十》:初諡肅愍。左丞孔戣。請下太常重議。太常博士崔韶請諡曰平厲。刑部侍郎劉伯芻又駁。請下太常更加議定。太常未報。
  • 78.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七十·楊炎傳》:久之,詔復其官,諡肅愍,左丞孔戣駁之,更曰平厲。
  • 79.    鄭學檬. 唐代德兩朝黨爭和兩税法[J]. 歷史研究, 1992(4):84-95.
  • 80.    李志賢. 兩税法非為黨爭之產物--從肅、代二朝財政改革對推行兩税法的意義談起[J]. 中國經濟史研究, 2001(4).71-78
  • 81.    趙德馨 主編.中國經濟史辭典.武漢:湖北辭書出版社,1990:322-323
  • 82.    《唐文拾遺》 卷五:復左藏庫詔 凡財賦皆歸左藏庫,一用舊式。每歲於數中擇精好之物,進三五十萬匹,納入大盈庫,而度支先以其全數聞,(《冊府》四百八十四)
  • 83.    黃運武 主編.新編財政大辭典.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2:303
  • 84.    陳明光. “量出制入”與兩税法的制税原則[J]. 歷史研究, 1986(01):90-100.
  • 85.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七·列傳第六十七·崔寧傳》:大曆三年來朝。寧本名旰,至是賜名。楊子琳襲取成都,帝乃還寧於蜀。未幾,子琳敗。寧見蜀地險,饒於財,而朝廷不甚有紀,乃痛誅斂;使弟寬居京師,以賂厚謝權貴,深結元載父子,故寬驟擢御史中丞,寬兄審至給事中。寧在蜀久,兵浸強,而肆侈窮欲,將吏妻妾多為污逼,朝廷隱忍,不能詰。累加尚書左僕射。十四 年,入朝,進檢校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山陵使。俄以平章事為御史大夫, 即建白擇御史當出大夫,不宜謀及宰相。因奏李衡、於結等任御史,宰相楊炎怒, 寢不行。炎方詆劉晏,寧申救於帝,又素事元載,而炎亦出載門,故銜之,未忍發。
  • 86.    《新唐書·卷四十三上·志第三十三上·地理七上》:潮州潮陽郡,下。本義安郡。土貢:蕉、鮫革、甲香、蚺蛇膽、龜、石井、銀石、水馬。户四千四百二十,口二萬六千七百四十五。縣三:海陽,(中下。有鹽。)潮陽,(中下。永徽初省,先天初復置。)程鄉。(中下。)
  • 87.    《新唐書·卷四十九下·志第三十九下·百官四下》:下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別駕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一人,從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下;司倉參軍事、司户參軍事、司田參軍事、司法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參軍事二人,從九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 88.    《新唐書·卷四十一·志第三十一·地理五》:衡州衡陽郡,上。本衡山郡,天寶元年更名。土貢:麩金、綿紙。户三萬三千六百八十八,口十九萬九千二百二十八。縣六:(有戎分、洞口、平陽三戍。)衡陽,(緊。本臨烝,武德四年置,七年省重安、新城二縣入焉。開元二十年更名。有西母山。)衡山,(上。本隸潭州,神龍三年來屬。有南嶽衡山祠。)常寧,(中下。本新寧,天寶元年更名。)攸,(中。武德四年置南雲州,又析置茶陵、安樂、陰山、新興、建寧五縣。貞觀元年州廢,省茶陵、安樂、陰山、新興、建寧,以攸來屬。)茶陵,(中。聖曆元年析攸因故縣復置。)耒陽。(上。本耒陰,武德四年更名。)
  • 89.    《新唐書·卷四十一·志第三十一·地理五》:上州 刺史一人,從三品,職同牧尹;別駕一人,從四品下。
  • 90.    《舊唐書·卷四十一·志第三十一·地理五》:衡州中 隋衡山郡。武德四年,平蕭銑,置衡州,領臨蒸、湘潭、耒陽、新寧、重安、新城六縣。七年,省重安、新城二縣。貞觀元年,以廢南雲州之攸縣來屬。天寶元年,改為衡陽郡。乾元元年,復為衡州。舊領縣五,户七千三百三十,口三萬四千四百八十一。天寶領縣六,户三萬三千六百八十八,口十九萬九千二百二十八。在京師東南三千四百三里,至東都二千七百六十里。
  • 91.    《舊唐書·卷四十四·志第二十四·職官三》:中州:(户滿二萬户已上,為中州。)刺史一員,(正四品上。)
  • 92.    夏炎.從州級官員設置的變動看唐代中央與地方的關係[J].中國社會歷史評論,2008(00):330-342.
  • 93.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一·列傳第八十一·李皋傳》:徵至京,未召見,因上書言理道,拜衡州刺史。坐小法,貶潮州刺史。時楊炎謫官道州,知皋事直,及為相,復拜衡州。
  • 94.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一·列傳第八十一·李皋傳》:建中元年,遷湖南觀察使。前使辛京杲貪殘,有將王國良鎮邵州武岡縣,豪富,京杲以死罪加之。國良危懼,因人所苦,遂散財聚眾據縣以叛,諸道同討,聯歲不能下。皋授命日,乃曰:“驅疲甿,誅反側,非所以奉聖朝事。”遣使遺國良書曰;“觀將軍非敢大逆,蓋遭讒嫉,救誤死而已。將軍遇我,何不速降?我與將軍同為辛京杲所構,我已蒙聖朝昭雪,使我何心持刃殺將軍耶!將軍以為不然,我以陣術破將軍陣,以攻法屠將軍城,非將軍所度也。”國良捧書,且憂且喜,遣使請降,亦未必決。皋即日赴縣受降,中道有候騎馳告曰:“國良軍中有變,言降是詐也。”皋曰:“非爾輩所知。”遂留麾下兵,單騎假稱使者,徑入國良壘中。國良召使者入,皋遂大叫軍中曰:“有人識曹王否?只我是。國良何不速降?”一軍愕眙不敢動。適有識者走至,傳呼曰:“是”。國良匍匐叩頭請罪。皋執手約為兄弟,盡焚攻守之備,散倉庫,給兵士,令復農桑。有詔赦國良罪,賜名惟新。
  • 95.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一·列傳第八十一·李皋傳》:建中二年,丁母艱,奉喪至江陵。會梁崇義反,乃授起復左衞大將軍,復還湖南,尋加散騎常侍李希烈反,遷江西道節度使、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至州,集將吏而令曰:“嘗有功未申者,別為行;有策謀及器能堪佐軍者,別為行。”有裨將伊慎、李伯潛、劉旻皆自佔,皋察其詞氣,驗其有功,悉補大將。擢王鍔委之中軍,以馬彝、許孟容為賓佐。繕甲兵,具戰艦,將軍二萬餘。初,伊慎將江西兵從李希烈平襄州,及反,懼皋任之,乃陰遣遺之鎖甲,又詐為慎書往復,置遺於境。上聞,即遣中使斬慎,皋表請舍令自效。會與賊夾江為陣,中使又至,皋乃勉令以功自贖,賜之以所乘馬及器甲,令將鋒而先,皋率軍繼之,責其有功,果大破賊,斬首數百級,慎方得免罪。賊樹堡柵於蔡山,皋度峻險不可攻,乃聲言西取蘄州,理戰艦,分兵傍南涯,與舟師溯江而上。賊以老弱守柵,引軍循江隨戰艦,南北與皋兵相直。去蔡山三百餘里,皋令步兵登舟,順流東下,不日拔蔡山。賊還救,間一日方至,大破之,因進拔蘄州,降其將李良,又取黃州,斬首千餘,兵益振,舒王為元帥,加皋前軍兵馬使。
  • 96.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二·列傳第七十二·樊澤傳》:樊澤,字安時,河中人也。父詠,開元中舉草澤,授試大理評事,累贈兵部尚書。澤長於河朔,相衞節度薛嵩奏為磁州司倉、堯山縣令。建中元年,舉賢良對策,禮部侍郎於邵厚遇之。與楊炎善,薦為補闕,歷都官員外郎。澤好讀兵書,朝廷以其有將帥材,尋兼御史中丞,充通和蕃使,蕃中用事宰相尚結贊深禮之。尋從鳳翔節度張鎰與吐蕃會盟於清水,遷金部郎中、御史中丞、山南節度行軍司馬。時李希烈背叛,詔以普王為行軍元帥,徵澤為諫議大夫、元帥行軍右司馬。屬駕幸奉天,普王不行,澤改右庶子、兼中丞,復為山南東道行軍司馬。尋代賈耽為襄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山南東道節度觀察等使。   澤有武藝,每與諸將射獵,常出其右,人心服之,賊眾畏焉。頻與李希烈兇黨接戰,前後擒降其驍將張嘉瑜、杜文朝、梁俊之、李克誠、薛翼等,收唐、隨二州。希烈既平,澤丁母憂,起復右衞大將軍同正,餘如故。三年,代張伯儀為荊南節度觀察等使、江陵尹、兼御史大夫。三歲,加檢校禮部尚書,會襄州節度曹王皋卒於鎮,軍中剽劫擾亂,以澤威惠素著於襄、漢,復代曹王皋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十二年,加檢校右僕射。卒年五十,贈司空,賻布帛米粟有差。其日將宴百官,廢朝,改取他日。
  • 97.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九·列傳第九十九·令狐峘傳》:初,大曆中,劉晏為吏部尚書,楊炎為侍郎,晏用峘判吏部南曹事。峘荷晏之舉,每分闕,必擇其善者送晏,不善者送炎,炎心不平之。及建中初,峘為禮部侍郎,炎為宰相,不念舊事。有士子杜封者,故相鴻漸子,求補弘文生。炎嚐出杜氏門下,託封於峘。峘謂使者曰:“相公誠憐封,欲成一名,乞署封名下一字,峘得以志之。”炎不意峘賣,即署名託封。峘以炎所署奏論,言宰相迫臣以私,臣若從之,則負陛下,不從則炎當害臣。德宗出疏問炎,炎具言其事,德宗怒甚,曰:“此奸人,無可奈何!”欲決杖流之,炎苦救解,貶衡州別駕。遷衡州刺史。
  • 98.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九十七·杜佑傳》:杜佑,字君卿,京兆萬年人。曾祖行敏,荊、益二州都督府長史、南陽郡公。祖愨,右司員外郎、詳正學士。父希望,歷鴻臚卿、恆州刺史、西河太守,贈右僕射。佑以廕入仕,補濟南郡參軍、剡縣丞。時潤州刺史韋元甫嘗受恩於希望,佑謁見,元甫未之知,以故人子待之。他日,元甫視事,有疑獄不能決。佑時在旁,元甫試訊於佑;佑口對響應,皆得其要。元甫奇之,乃奏為司法參軍。元甫為浙西觀察、淮南節度,皆闢為從事,深所委信。累官至檢校主客員外郎,入為工部郎中,充江西青苗使,轉撫州刺史。改御史中丞,充容管經略使。楊炎入相,徵入朝,歷工部、金部二郎中,並充水陸轉運使,改度支郎中,兼和糴等使。時方軍興,饋運之務,悉委於佑;遷户部侍郎、判度支。為盧杞所惡,出為蘇州刺史。佑母在,杞以蘇州憂闕授之。佑不行,俄換饒州刺史。未幾,兼御史大夫,充嶺南節度使。時德宗在興元。朝廷故事,執政往往遺脱;舊嶺南節度,常兼五管經略使,佑獨不兼。故五管不屬嶺南,自佑始也。
  • 99.    《舊唐書·卷一百五十一·列傳一百一·王鍔傳》:王鍔,字昆吾,自言太原人。本湖南團練營將。初,楊炎貶道州司馬,鍔候炎於路,炎與言異之。後嗣曹王皋為團練使,擢任鍔,頗便之。使招邵州武岡叛將王國良有功,表為邵州刺史。
  • 100.    《唐文粹》卷五十八劉禹錫《唐尚書吏部侍郎贈司空奚公神道碑銘【並序】》:丞相楊炎勇於用才擢公為左拾遺奉安輿而西
  • 101.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九·列傳第九十九·沈傳師傳》:沈傳師,字子言,吳人。父既濟,博通羣籍,史筆尤工,吏部侍郎楊炎見而稱之。建中初,炎為宰相,薦既濟才堪史任,召拜左拾遺、史館修撰。
  • 102.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二·列傳第七十二·路嗣恭傳》:嗣恭起於郡縣吏,以至大官,皆以恭恪為理著稱。及平廣州,商舶之徒,多因晃事誅之,嗣恭前後沒其家財寶數百萬貫,盡入私室,不以貢獻。代宗心甚銜之,故嗣恭雖有平方面功,止轉檢校兵部尚書,無所酬勞。及德宗即位,楊炎受其貨,始敍前功,除兵部尚書、東都留守。尋加懷鄭汝陝四州、河陽三城節度及東都畿觀察使。
  • 103.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二·列傳第七十二·裴胄傳》:楊炎初作相,鋭意為元載報仇,凡其枝黨無漏。
  • 104.    全唐文·卷四百二十二·楊炎(二)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19]
  • 105.    楊天保. 地名·歷史·觀念——基於嶺南鬼門關稱謂流變史的文化學解讀[J]. 廣西民族研究, 2007, 2007(2):157-162.
  • 106.    (唐)朱景玄 撰《唐朝名畫錄》:楊炎,貞元中宰相,出貶崖州。氣摽風雲,文敵揚馬。嘗畫松石山水,出於人表。初稱處士謁盧黃門,館之甚厚。久而知其丹青之能,意欲求之,未敢發言。炎遽欲辭去,盧公復苦留之。知其家洛中,衣食乏少,心所不寧,盧公乃潛令人將數百千至洛供之,擬取其家書,回以示炎,炎極感之,未知所報。盧公從容乃言:“欲求一蹤,以為子孫之家寶爾,意尚難之。”遂月餘圖一障,松石雲物,移動造化,觀者皆謂之神異。後少有見筆跡者,亦可居於妙上品。
  • 107.    《唐朝名畫錄》(唐)朱景玄 撰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6]
  • 108.    唐朝名畫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6]
  • 109.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卷十·唐朝下》:楊公南,名炎,華陰人。孝著三代,門樹六闕。風骨俊秀,神情爽邁。善山水,高奇雅贍。大曆四年為中書門下侍郎,建中元年遷左僕射流貶,年五十五。餘觀楊公山水圖,想見其為人,魁岸灑落也。
  • 110.    國家税務總局 關於發行2015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國家税務總局.2015-12-25[引用日期2020-01-17]
  • 111.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24]
  • 112.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三·唐紀四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24]
  • 113.    《唐國史補·卷下》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7-01-23]
  • 114.    《太平廣記·卷第二百一十三·畫四》引《唐畫斷》:楊炎,唐貞元中宰相。(明抄本“相”字下有“出貶崖州”四字。)氣標王韓,(明抄本“王韓”作“風雲”)文敵揚馬。畫松石山水,出於人之表。初稱處士,謁盧黃門,館之甚厚。知有丹青之能,意欲求之,未敢發言。楊懇辭去,復苦留之。知其家累洛中,衣食乏少,心所不安。乃潛令人將數百千至洛供給。取其家書回,以示揭公。公感之。未知所報。盧因從容,乃言欲一蹤,以子孫寶之,意尚難之。遂月餘圖一障。松石雲物,移動造化,世莫覩之。其跡妙上上品。
  • 115.    《歷代名畫記》(唐)張彥遠 撰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6]
  • 116.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七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24]
  • 117.    《千百年眼·卷十二》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0-01-19]
  • 118.    《千百年眼·卷十二·理財急務》:昔孔門三尺童子,羞稱管、晏,而漢、唐以來,俊傑比肩,將相接踵,卒未聞有一人過管、晏。何也 戰國時有申不害、韓非者,倡刑名之學,今天下學士大夫爭唾罵之,而諸葛孔明、王景略者,皆一世人豪,乃陰用其術,以成治安。故今天下而有一管、晏、申、韓乎,何憂不治 所謂世變江河,愈趨愈下,信然矣!桑弘羊、孔僅、宇文融、楊炎,此數子者,非世所稱以其法亂天下者乎 乃後爭用其法不置。我國朝六典,建官純用周制,今司農所日夜講求,百執司所昕夕圖維者,豈一一在維正之供哉 如昔桑、孔輩所云鹽鐵、舟車、緡錢、酒酤、間架、保馬、保甲、免役諸敝法,及入粟拜爵之事,有能振刷而力行之,未必非今日匡時治國濟邊保民之第一議矣!而安在高聲大罵桑、孔、融,炎輩也!
  • 119.    明夷待訪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17]
  • 120.    《明夷待訪錄·田制三》:何謂積累莫返之害?三代之貢、助、徹,止税田土而已。魏晉有户、調之名,有田者出租賦,有户者出布帛,田之外復有户矣。唐初立租、庸、調之法,有田則有租,有户則有調,有身則有庸,租出谷,庸出絹,調出繪纊布麻,户之外復有丁矣。楊炎變為兩税,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雖租、庸、調之名渾然不見,其實並庸、調而入於租也。相沿至宋,未嘗減庸、調於租內,而復斂丁身錢米。後世安之,謂兩税,租也,丁身,庸、調也,豈知其為重出之賦乎!使庸、調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楊炎之利於一時者少,而害於後世者大矣。有明兩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銀差,蓋十年而一值。嘉靖末行一條鞭法,通府州縣十歲中夏税、秋糧、存留、起運之額,均徭、裏甲、土貢、顧募、加銀之例,一條總徵之,使一年而出者分為十年,及至所值之年一如餘年,是銀、力二差又併入於兩税也。未幾而裏甲之值年者,雜役仍復紛然。其後又安之,謂條鞭,兩税也,雜役,值年之差也,豈知其為重出之差乎!使銀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耶!故條鞭之利於一時者少,而害於後世者大矣。萬曆間,舊餉五百萬,其末年加新餉九百萬,崇禎間又增練餉七百三十萬,倪元璐為户部,合三餉為一,是新餉、練餉又併入於兩税也。至今日以為兩税固然,豈知其所以亡天下者之在斯乎!使練餉、新餉之名不改,或者顧名而思義,未可知也;此又元璐不學無術之過也。嗟乎!税額之積累至此,民之得有其生也亦無幾矣。今欲定税,須反積累以前而為之制。授田於民,以什一為則;未授之田,以二十一為則;其户口則以為出兵養兵之賦;國用自無不足,又何事於暴税乎!
  • 121.    《讀通鑑論·卷二十四·德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2-09]
  • 122.    《宋論·卷六·神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2-09]
  • 123.    唐史演義·第六十二回 貶忠州劉晏冤死 守臨洺張伾得援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2-09]
  • 124.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七十·楊炎傳》:自道州還也,家人以綠袍木簡棄之,炎止曰:"吾嶺上一逐吏,超登上台,可常哉?且有非常之福,必有非常之禍,安可棄是乎?"及貶,還所服。
  • 125.    太平廣記·卷第二百一十三·畫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6]
  • 126.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五十三·定數八》:唐渭北節判崔樸,故滎陽太守祝之兄也。常會客夜宿,有言及宦途通塞,則曰:“崔琯及第後,五任不離釋褐,令狐相七考河東廷評,六年太常博士。”嘗自賦詩,嗟其蹇滯曰:“何日肩三署,終年尾百僚。其後出入清要,張宿遭遇,除諫議大夫,宣慰山東。憲宗面許,回日與相。至東洛都亭驛暴卒。崔元章在舉場無成,為執權者所嘆。主司要約,必與及第。入試日中風,不得一名如此。”樸因話家世曾經之事:······
  • 127.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五十三·定數八》:朴父清,故平陽太守。建中初,任藍田尉。時德宗初即位,用法嚴峻。是月,三日之內,大臣出貶者七,中途賜死者三,劉晏、黎幹,皆是其數。户部侍郎楊炎貶道州司户參軍,自朝受責,馳驛出城,不得歸第。炎妻先病,至是炎慮耗達,妻聞驚,必至不起。其日,炎夕次藍田,清方主郵務。炎才下馬,屈崔少府相見。便曰:“某出城時,妻病綿綴。聞某得罪,事情可知。欲奉煩為申辭疾,請假一日,發一急腳附書,寬兩處相憂,以侯其來耗,便當首路,可乎?”清許之,郵知事呂華進而言曰:“此故不可,敕命嚴迅。”清謂呂華:“楊侍郎迫切,不然,申府以闕馬,可乎?”華久而對曰:“此即可矣。”清於是以聞於京府,又自出俸錢二十千,買細氈,令選氈舁,顧夫直詣炎宅,取炎夫人。夫人扶病登舁,仍戒其丁勤夜行。旦日達藍田,時炎行李簡約,妻亦病稍愈,便與炎偕往。炎執清之手,問第行,清對曰:“某第十八。”清又率俸錢數千,具商於已來山程之費。至韓公驛,執清之袂,令妻出見曰:“此崔十八,死生不相忘,無復多言矣。炎至商於洛源驛,馬乏,驛僕王新送騾一頭。又逢道州司倉參軍李全方挽運入奏,全方輒傾囊以濟炎行李。
  • 128.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五十三·定數八》:後二年秋,炎自江華除中書侍郎,入相,還至京兆界,問驛使:崔十八郎在否?驛吏答曰:在。炎喜甚。頃之,清迎謁於前。炎便止之曰:“崔十八郎,不合如此相待。今日生還,乃是子之恩也。”仍連鑣而行,話湘楚氣候。因曰,“足下之才,何適不可?老夫今日可以力致。柏台諫署,唯所選擇。”清因遜讓,無敢希僥倖意。炎又曰:“勿疑,但言之。”清曰:“小諫閒且貴,敢懷是望?”炎曰:“吾聞命矣,無慮參差。”及炎之發藍田,謂清曰:“前言當一月有期。”炎居相位十日,追洛源驛王新為中書主事,仍奏授鄂州唐年縣尉李全方監察御史,仍知商州洛源監。清之所約沉然。清罷職,特就炎第謁之。初見則甚喜。留坐久之,但飲數杯而已,並不及前事。逾旬,清又往焉。炎則已有怠色,清從此退居,不復措意。
  • 129.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五十三·定數八》:後二年,再貶崖州,至藍田,喟然太息若負者。使人召清,清辭疾不往。乃自咎曰:“楊炎可以死矣,竟不還他崔清官。”
  • 130.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五十三·定數八(出《續定命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3]
  • 131.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楊炎,字公南,鳳翔人。曾祖大寶,武德初為龍門令,劉武周陷晉、絳,攻之不降,城破被害,褒贈全節侯。祖哲,以孝行有異,旌其門閭。父播,登進士第,隱居不仕,玄宗徵為諫議大夫,棄官就養,亦以孝行禎祥,表其門閭。肅宗就加散騎常侍,賜號玄靖先生,名在《逸人傳》。
  • 132.    《冊府元龜·卷七百七十九·總錄部·高尚第二》:楊播少隱居至德中賜號玄靖先生寶應初授諫議大夫致仕。
  • 133.    冊府元龜●卷七百七十九◎總錄部·高尚第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6]
  • 134.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十八·楊炎傳》:杞尋引嚴郢為御史大夫。初,郢為京兆尹,不附炎,炎怒之,諷御史張著彈郢,郢罷兼御史中丞。炎又夙聞源休與郢有隙,乃拔休自流人為京兆尹,令伺郢過。休蒞官後,與郢友善,炎大怒。張光晟方謀議殺回紇酋帥,炎乃以休為入回紇使,休幾為虜所殺。郢尋坐以度田不實,改為大理卿,時人惜之。至是,杞因羣情所欲,又知郢與炎有隙,故引薦之。炎子弘業不肖,多犯禁,受賂請託,郢按之,兼得其他過。
  • 135.    寶雞蟠龍文化公園昨開園  .寶雞網.2016-12-09[引用日期2020-01-26]
  • 136.    讀者反映:蟠龍文化公園的雕塑説明有誤  .寶雞網.2016-12-06[引用日期2020-01-26]
  • 137.    新唐書·卷六十·志第五十·藝文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12-16]
  • 138.    宋史·卷二百0八·志第一百六十一·藝文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17]
  • 139.    劉煦.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
  • 140.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唐紀四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01-19]
  • 141.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七·唐紀四十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01-19]
  • 142.    第一一三回 郭子權權重天下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0]
  • 143.    第一一四回 段秀實笏擊朱泚  .爾雅教育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0]
  • 144.    唐史演義·第六十三回 三鎮連兵張家覆祀 四王僭號朱氏主盟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1-20]
  • 145.    胡平.《枕中記》主角原型新探——兼論作者沈既濟的政治背景[J].中國典籍與文化,2012(04):10-16.
  • 146.    國學原典·史部·二十四史系列·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2-08-07]
  • 147.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七十五》:建中末,普王為襄漢元帥,以復為户部尚書、統軍長史,以復父名衡,特詔避之,未行。扈駕奉天,拜吏部尚書、平章事。復嘗奏曰:“宦者自艱難已來,初為監軍,自爾恩幸過重。此輩只合委宮掖之寄,不可參兵機政事之權。”上不悦,又請別對,奏雲:“陛下臨御之初,聖德光被,自用楊炎、盧杞秉政,惛瀆皇猷,以致今日。今雖危急,伏願陛下深革睿思,微臣敢當此任。若令臣依阿偷免,臣不敢曠職。”盧杞奏對於上前,阿諛順旨,復正色曰:“杞之詞不正。”德宗愕然,退謂左右曰:“蕭復頗輕朕。”遂令往江南宣撫。
  • 148.    楊炎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06-17]
  • 149.    謝謙編著.國學詞典[M].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2018.05.第356頁
  • 150.    尹佔華著.唐宋文學與文獻叢稿,下[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4.05.第600-6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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