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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中丞
鎖定
漢哀帝廢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為御史台長官,後歷代相沿,唯官名時有變動:曹操曾改御史中丞為宮正,取其糾彈百官朝儀的職掌而言;北魏亦曾改稱中尉。 南北朝,御史大夫時置時廢,即令置大夫亦往往缺位。故中丞實為御史台長官無疑。
隋置御史大夫,不置御史中丞,這是因為避諱的緣故。唐、五代、宋均大夫與中丞並置,唯大夫極少除授,仍以中丞為長官。
- 中文名
- 御史中丞
- 始置朝代
- 秦朝
- 或 稱
- 御史中執法
- 品 秩
- 秦漢千石、唐朝正五品、宋朝正四品
御史中丞官名敍事
御史中丞,秦官也,掌貳大夫。漢因之。御史大夫本有兩丞,其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謂之中者,以其別在殿中,掌蘭台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僚,休有光烈。至成哀間,改大夫為大司空,而中丞更名御史長史,出外為台主。光武復曰中丞,與尚書令、司隸校尉專席而坐,京師號曰三獨坐。漢獻帝權置大夫,而中丞不省。
魏初罷大夫,改中丞名官正,復為台主,尋又改曰中丞。晉宋之後並因之。已上並見《漢官》及《齊職儀》。後《魏書·官氏志》雲:後魏改中丞為中尉。《五代史·百官志》雲:北齊又改為中丞。隋室諱中,省中丞,增持書御史之品以代之。按:持書侍御史,本漢宣帝時路温舒上書,宜尚德緩刑,帝深採覽焉。季秋後請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持書,故曰持書侍御史。後因別置,冠法冠,與符璽郎共平理廷尉奏事。其後歷代並置之。至隋增品,代御史中丞之職。
御史中丞相關職責
唐代
唐代的御史台的最高長官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為其副手。其中御史大夫的主要職責是:對國家的法律實施負總責,“御史大夫之職,掌邦國刑憲、典章之政令”;履行司法職責,“凡天下之人有稱冤而無告者,與三司(指由御史大夫、中書令、門下省侍中組成的聯合辦案機構)詰之”;履行行政彈劾職責,“凡中外百僚之事應彈劾者,御史言於大夫,大事則方幅奏彈,小事則署名而已”;履行禮儀監督職責,“凡國有大禮,則乘輅車以為之導”。御史中丞,在會昌二年前基本上為正五品上,會昌二年後升為正四品下,作為御史大夫的助手,職責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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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中丞史書記載
【石室 蘭台】《環濟要略》曰:御史中丞有石室,以藏秘書圖讖之屬。《漢官儀》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兼典蘭台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僚,休有烈光。【舉劾案章 休有烈光】《漢書》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舉劾案章,故曰中丞,休有烈光。見蘭台注中。【肅內外 分黑白】《傅宣別傳》曰:宣為御史中丞,明法直繩,內外震肅,甚有威風。《漢書》曰:鮑宣,字貢君。宣為中丞,執法殿中,外總部刺史郡國二千石,所貶退稱進,白黑分明,由是知名。
【無迴避 不吐茹】《續漢書》曰:馬嚴,字威卿。拜御史中丞,賜冠幘衣服車馬。嚴舉劾案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王隱《晉書》曰:熊遠,字孝文。遷御史中丞,中宗每嘆其公忠,謂遠曰:“卿在朝正色,不茹柔吐剛,忠亮至勁,可謂王臣。”
御史中丞温見奏事
【奏彈夜警法鞭儲傅】《晉中興書》曰:王恬,字元愉,為御史中丞。值海西公廢,太宗即位。未解嚴,大司馬桓温屯中堂,夜吹警角。恬奏劾大不敬,請治罪。明日温見奏事,嘆曰:“此兒乃敢彈我,真可畏也。”梅陶《自序》曰:餘居中丞,曾以法鞭皇太子傅,親友莫不致諫。餘笑而應之:“堂高由陛,皇太子所以崇於上,由吾奉王者法。吾其枉道曲媚。”后皇太子將見延請,賜以清燕,於是太子禮敬之如師。【周處正繩 陳謙奉法】王隱《晉書》曰:周處,字子隱。為御史中丞;奏徵虜將軍石崇、大將軍梁王彤等,正繩直筆,權豪震肅。《續漢書》曰:陳謙,字伯讓,拜御史中丞。執憲奉法,多所糾正,為百寮所敬也。【隋江總《贈孔中丞奐詩》】我行五嶺表,辭卿二十年,聞鶯欲動詠,披霧即依然。疇昔同寮寀,今隨年代改;借問藏書處,唯君故人在。故人名官高,清簡肅權豪;誰知懷九嘆,徒然泣二毛。
御史中丞爰立執法
煌煌天文,眾星是環;爰立執法,其暉有渙。執憲之綱,秉國之憲;鷹揚虎視,肅清違慢。謇謇匪躬,是曰王臣;既直其道,爰顧其身。身之不顧,孰有弗震;邦國若否,惟仲山甫,山甫是明,焉用彼相;莫扶其傾,淮南構逆。實憚汲生,赫赫有國,可無忠貞。憂責有在,繩亦必直;良農耘穢,勿使能植。無禮是逐,安惜翅翼;嗟爾庶寮,各敬乃職,無為罰先,無怙厥力。怨及朋友,無慚於色;得罪天子,內省有恧。是用作箴,惟以自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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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唐代御史台的基本職責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2019-07-05[引用日期2022-11-10]
- 2. 唐會要.卷六十.御史台上 .國學導航.2022-11-10[引用日期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