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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湊
鎖定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濮州濮陽
- 出生日期
- 730年
- 逝世日期
- 800年
- 主要成就
- 謀誅元載 治理四州 裁抑宮市 善治京師
- 本 名
- 吳湊
- 官 職
- 左金吾衞大將軍 太子賓客 右金吾大將軍 京兆尹 兵部尚書
- 爵 位
- 濮陽郡公
- 封 贈
- 尚書左僕射
- 諡 號
- 成
吳湊人物生平
吳湊
[2]
,吳漵弟,章敬皇后之弟也,濮州濮陽人,與兄吳漵同日開府儀同三司,授太子詹事。吳湊以兄弟三品,畏權太盛,固辭太過,乞授卑官,解太子詹事,換檢校太子賓客兼太子家令
[4]
,充十宅王使,俱封濮陽縣公,累轉左金吾衞大將軍。
為人小心謹慎,智識周敏,特承顧問,偏見委信。
[2]
大曆中,滑帥令狐彰、汴帥田神功相次歿於理所。時方藩兵驕,乘戎帥喪亡,人情多梗。唐代宗命吳湊銜命撫慰,至必委曲説諭,隨所欲為之奏請,皆得軍民和諧,帝深重之。宰相元載弄權,招致賄賂,醜跡日彰。帝惡之,將加之法。恐左右泄漏,無與言者,唯與湊密計圖之。大曆十二年,及收載於內侍省,同列王縉,其黨楊炎、王昂、韓洄、包佶、韓會等,皆當從坐籍沒。湊諫救百端,言“法宜從寬,縉等從坐,理不至死。若不降以等差,一例極刑,恐虧損聖德。”由是王縉等得減死,流貶之。大曆末,丁繼母喪免。
建中初,起為右衞將軍,兼通州刺史。貞元初,入為太子賓客,出為福州刺史、御史中丞、福建觀察使。為政勤儉清苦,美譽日聞。宰相竇參以私怨惡之,數加譖毀,又言湊風病,不任趨馳。唐德宗召入京師,對於別殿,上令殿上行走,以驗其病否,由是悟竇參之誣,因是惡竇參。尋拜陝州大都督府長史、陝虢觀察使,以代竇參之黨李翼。會劉玄佐卒,以吳湊為檢校兵部尚書、汴州刺史、御史大夫、宣武軍節度使。時汴州軍亂,殺死牙將曹金岸、縣令李邁,謀立劉玄佐之子劉士寧。上將遣兵送湊赴鎮,召宰臣議。竇參深沮其行,恐軍中拒命,乃召回吳湊,授右金吾衞大將軍,而以汴宋節度使授劉士寧。
貞元十四年,春夏旱,谷貴,人多流亡。京兆尹韓皋以政事不理黜官。聖上召見吳湊,面授京兆尹,即日令視事,經宿方下制。湊孜孜為理,以勤儉為務,人樂其政。時宮中選內官買物於市,倚勢強買物,不充價,人畏而避之,呼為“宮市”。掌賦者多與中貴人交結假借,不言其弊。吳湊為京兆尹,便殿從容論之,曰:“物議以中人買物於市,稍不便於人,此事甚細,虛掇流議。凡宮中所須,責臣可辦,不必更差中使。若以臣府縣外吏,不合預聞宮中所須,則乞選內官年高謹重者,充宮市令,庶息人間論議。”又奏:“掌閒彍騎、飛龍內園、芙蓉及禁軍諸司等使,雜供手力資課太多,量宜減省。”上多從之。
[3]
初,府掾吏以吳湊起自戚藩,不諳簿領。凡有疑獄難決之事,多候吳湊將出時方呈,冀免指擿瑕病。吳湊雖倉卒閲視,必指其奸幸之處,下筆決斷,無毫釐之差。掾吏非大過,不行笞責;而召面按問,詰責而釋之。吏尤惕厲,庶務鹹舉。文敬太子李謜、義章公主相繼薨歿,上深追念,葬送之儀頗厚。召集工役,載土築墳,妨民農務。吳湊候上顧問,極言之。宗屬門吏以吳湊論諫太繁,恐上厭苦,每以簡約規之。吳湊曰:“聖上明哲,憂勞四海,必不以公主、太子之鐘念而忽疲民。但人多順旨不言,若再三啓諫,必動宸情,則生民受賜。長吏不言,是為阿旨。如窮民上訴,罪在何人?”議者重之。以能政,兼兵部尚書。官街樹缺,所司植榆樹以補之,湊曰:“榆樹非九衢之玩。”亟命易之以槐樹。及槐樹蔭成而吳湊卒,人指樹而懷之。
吳湊於唐德宗為老舅,漢魏故事,多退居散地,才免罪戾而已。吳湊自貞元已來,特承恩顧,歷中外顯貴,雖聖獎隆深,亦由吳湊小心辦事,奉職有方故也。吳湊既疾,不召巫醫,藥不入口,家人泣而勉之。對曰:吾以凡才,濫因外戚進用,起家便授三品,歷顯位四十年,壽登七十,為人足矣,更欲何求?古之以親戚進用者,罕有善終,吾得歸全以侍先人,幸也。唐德宗知之,令御醫進藥,不獲已,服之。貞元十六年,四月卒,時年七十一,贈尚書左僕射,罷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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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湊人物評價
《新唐書》:才思敏鋭,而謙畏自將;為政勤清,美譽四騰;為人強力劬儉,瞿瞿未嘗擾民;
[4]
吳湊軼事典故
吳湊親屬成員
父親:吳令珪,郫縣丞、贈太尉;
兄弟:吳漵,左金吾大將軍,濮陽郡公,贈太傅;
吳澄,駙馬都尉、殿中監、濮陽郡公;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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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 卷五十二 章敬皇后列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2-13]
- 2. 舊唐書 卷一百八十三 吳湊列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12-14]
- 3. 舊唐書 卷十三 德宗本紀(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2-13]
- 4. 新唐書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八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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