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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
(中國古代官名)
鎖定
西漢京兆尹具有地方行政官員與中央朝官的雙重性質,在管理京畿地區的各方面行政事務的同時,還具有參與國家政務的權力;東漢京兆尹則與一般郡國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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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歷史沿革
西漢太初元年(前104年),改右內史置(改右內史為京兆尹),分原右內史東半部為其轄區。職掌相當於郡太守。因地處畿輔,故不稱郡。為“三輔”之一,治長安縣(今西安市西北),轄境約當今陝西秦嶺以北、西安市以東、渭河以南及河南靈寶市西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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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與“京師”意同,絕高曰“京”,十億曰“兆”,因為是天子所居,大眾所聚,故稱“京兆”。《春秋公羊傳·桓公九年》:“天子之居必以眾大之辭言之。”又《説文》:“尹,治也,握事者也。”京兆尹即治理都城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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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官員管理
京兆尹出身
西漢京兆尹中可知入仕方式者共37人,主要集中於察舉和其他,察舉入仕方式有有道、賢良、篤行、郡文學、明經、茂才、察廉、尤異、少修黃老術、治劇、習文法、賢良方正、舉直言、孝廉、光祿四行、以清行徵用、敦樸、有材行18種,其他方式有博士弟子課試(射策)、軍功、公府闢除、私人薦舉、任子、聲聞梁楚間、皇帝徵召、地方州郡闢除、以高弟入、家世忠孝、納訾、自街鬻、以方技為官13種方式。在這些方式中多集中於明經、察廉、私人薦舉、任子、皇帝徵召分佔統計人8%、9.2%、6.9%、9.2%、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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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京兆尹入仕方式仍以察舉為主,其中常科主要以孝廉、茂才、光祿四行為主,又以孝廉最多達10人。此時期京兆尹中出現了以圖讖入仕的情況,還有以佞辯、明天文歷數和博聞舊習入仕的,這是東漢京兆尹入仕方式的一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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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京兆尹由中央機構遷入者共13人,其中中朝官最多達10人,佔76.92%,分別為侍中、尚書令、尚書、左僕射、屯騎校尉、討虜校尉、匈奴中郎將。由地方機構遷入者涉及了州郡縣各級,但不見有諸侯王國官吏遷入者。其中以郡守遷入的最多,共有6人,且主要集中於桓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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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選任
漢代京兆尹的選任與一般郡國守相一樣,都需要經過一個嚴格的選拔過程。總體上來看,東漢由於定都洛陽,京兆尹地區已不再是京畿重地,因而京兆尹的選任也就顯得與一般郡國守相無異。西漢京兆尹的選任則不同,由於京兆尹在西漢國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比較特殊的地位,因而西漢京兆尹的選任是國家非常嚴格和慎重的事情。西漢京兆尹的選任既有來自地方的行政官員,也有來自中央的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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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漢
一、地方官員
地方官員被選任為京兆尹,見於文獻記載的有刺史、郡國守相和京輔都尉等。西漢由地方官員選任為京兆尹的大都是郡國守相,只有三例不是,而是從刺史和京輔都尉選任的。正如《漢書》記載:“郡國二千石以高弟入守,及為真,久者不過二三年,近者數月一歲,輒毀傷失名,以罪過罷。”可見,西漢京兆尹的選任是很嚴格的,它有一個試用期,即“守京兆尹”,合格方可為京兆尹,不合格則被貶黜。由郡國守相出任京兆尹屬於升遷,因為西漢京兆尹的秩級是中二千石,但從史料上看,都不長久,這可能是因為“京兆典京師,長安中浩穰,於三輔尤為劇”。刺史的秩級是六百石,京輔都尉的秩級是比二千石,比一般郡國守相還要低,因而由此出任京兆尹也屬於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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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朝官
中央朝官被選任為京兆尹,見於文獻記載的有光祿大夫、司隸校尉、少府、丞相司直、大鴻臚、宗正、羲和、大司馬司直、長信少府和宰衡護軍。西漢由中央朝官出任京兆尹的大都是內朝官和九卿之類,或是三公的司直,只有四個例外。在出任京兆尹的中央官員中,光祿大夫是內朝官,秩級為比二千石;少府、大鴻肪、長信少府和宗正屬於九卿之列,秩級為中二千石;丞相司直和大司馬司直,是丞相和大司馬的主要助手,秩級為比二千石,由此出任京兆尹,足見西漢王朝對這一官職的重視程度。四個例外中,兩個由司隸校尉選任,剩下兩個是王莽改制後的官制,分別是羲和和宰衡護軍,其中,司隸校尉秩級是六百石,羲和和宰衡護軍秩級為二千石,由此出任京兆尹,是一種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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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員 | 中央官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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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任前官職 | 任後官職 | 姓名 | 任前官職 | 任後官職 |
青州刺史 | 無(以病免) | 光祿大夫 | 大司空 | ||
京輔都尉 潁川太守 | 無(腰斬) | 光祿大夫 | 御史大夫 | ||
膠東相 | 冀州刺史 | 光祿大夫 | 中大夫 | ||
太原太守 | 廷尉 | 申屠博 | 光祿大夫 | 不詳 | |
廣漢太守 | 大司農 | 司隸校尉 | 無(誅死) | ||
穎川太守 | 執金吾 | 司隸校尉 | 大司空 | ||
——太守 | 少府 | 少府 | 丞相 | ||
不詳 | 不詳 | 丞相司直 | 丞相 | ||
一成 | 廣陵相 | 不詳 | 大鴻臚 | 御史大夫 | |
一遺 | 彭城太守 | 不詳 | 宗正 | 無 | |
宋平 | 弘農太守 | 不詳 | 劉歆 | 羲和 | 國師 |
甄遵 | 河東太守 | 河南太守 | 大司馬司直 | 光祿大夫侍中 | |
楚相 | 東萊都尉 | 長信少府 | 丞相 | ||
逢信 | 弘農太守 | 陳留太守 | 武襄 | 宰衡護軍 | 不詳 |
鄧義 | 太原太守 | 鉅鹿太守 | — | ||
劉威 | 隴西太守 | 卒 | |||
宗正 | 信都太守 | 河南太守 | |||
王建 | 廣陵太守 | 不詳 | |||
王尊 | 守京輔都尉 | 東郡太守 | |||
黃霸 | 穎川太守 | 穎川太守 | |||
20人 |
- 東漢
一、地方官員
地方官員被選任為京兆尹,見於文獻記載的有郡國守相、京兆虎牙都尉、屯騎校尉和討虜校尉。東漢時期京兆尹大都是由郡國守相來出任,此時京兆尹的秩級也是二千石,因此由郡國守相來出任京兆尹屬於平級調動。只有三例不是由郡國守相出任京兆尹,分別為京兆虎牙都尉、屯騎校尉、討虜校尉。按東漢時期已經取消郡級都尉一職,建武六年,“是歲,初罷郡國都尉官”。但“安帝以羌犯法,三輔有陵園之守,乃復置右扶風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皆置諸曹掾史”。京兆虎牙都尉秩級為比二千石,由此出任京兆尹屬於升遷。而屯騎校尉、討虜校尉的秩級似乎和都尉的一樣,都是比二千石。因為校尉一職始由武帝初置,凡八校尉,秩皆比二千石,這是西漢舊制,東漢似乎沒做改動。因而由這兩個職位出任京兆尹,也屬於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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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朝官
中央朝官被選任為京兆尹,見於文獻的有侍中、尚書令和尚書。雖然這些職官均為中央職官,但秩級卻是不一樣的。侍中、尚書令為千石,尚書為六百石,由這些職官出任京兆尹,是一種升遷,因而是“擢”。因東漢定都洛陽,長安雖地位仍很重要,但已遠不如西漢時期,此時中央朝官出任京兆尹,就如同被外放為一般郡國守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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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員 | 中央朝官 | ||||
---|---|---|---|---|---|
姓名 | 任前官職 | 任後官職 | 姓名 | 任前官職 | 任後官職 |
翟酺 | 酒泉太守 | 將作大匠 | 侍中 | 司徒 | |
使匈奴中郎將 | 度遼將軍 | 侍中 | 諫議大夫 | ||
遼東太守 | 司隸校尉 | 尚書令 | 尚書僕射 | ||
左馮翊 | 以病免 | 史敞 | 尚書 | 不詳 | |
濟北相 | 不詳 | — | |||
唐玹 | 京兆虎牙都尉 | 不詳 | |||
屯騎校尉 | 無 | ||||
討虜校尉 | 越騎校尉 | ||||
8人 |
京兆尹升遷
西漢京兆尹遷向中央官者共有21人,其中御史大夫最多,共7人,佔1/3。遷向宮官者其次,共4人。遷向地方機構者共15人,以郡守最多,達9人,加上諸侯國守相的2人,計有11人,佔73.33%,其他的出任刺史和都尉。可知,京兆尹遷出機構已經涉及到民政、軍政、監察等方面,可見京兆尹遷出職官無特殊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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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京兆尹中以郡守遷入者後都位列三公和諸卿。可見,京兆尹乃是一個由地方升任中央的跳板。東漢京兆尹遷出職官中,遷向中央者共有14人,其中中朝官最多,有9人,佔了64.29%。遷向地方機構者較少,僅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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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權利職責
京兆尹秩級
西漢時,“三輔皆秩中二千石,號為卿也”,京兆尹秩級為中二千石。東漢時,因為“其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人,漢初都長安,皆秩中二千石,謂之三輔。中興都雒陽,更以河南郡為尹,以三輔陵廟所在,不改其號,但減其秩。其餘弘農、河內、河東三郡。其置尹,馮翊、扶風及太守丞奉之本位”,京兆尹秩級減為二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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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俸祿
- 西漢
秩別 | 中二千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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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俸(錢) | 20000 |
相當於穀物(斛) |
- 東漢
秩別 | 二千石 | |
月俸定額(谷/斛) | 120 | |
實際內容 | 谷/斛 | 60 |
錢 |
京兆尹職掌
漢代京兆尹按時間順序分為西漢京兆尹和東漢京兆尹,作為職官的京兆尹,在其行使的職能方面,西漢和東漢有很大的不同。西漢京兆尹在西漢王朝的社會政治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為京師長安及其附近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京兆尹既是地方行政官員,同時也是中央朝官,這些使西漢時期的京兆尹具有參與國家政務的權力。它的秩位也比一般郡國守相的高,“三輔皆秩中二千石,號為卿也”。同時,據《漢書》記載:“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屬官有長安市、廚兩令丞,又都水、鐵官兩長丞。”這説明西漢京兆尹還具有一般郡國守相所不具備的特種屬官。因為在西漢時期,全國鹽鐵等事務都是隸屬於中央政府的大司農,而只有三輔地區除外。東漢京兆尹則沒有西漢京兆尹在國家社會政治生活中那麼高的地位。從東漢京兆尹的職能來看,它已經與一般郡國守相沒什麼差別了。東漢京兆尹既沒有像西漢京兆尹那樣參政議政的權力,又沒有那麼多的特種屬官,由於東漢政府“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人税縣官如故事”,對於鹽鐵事務採取下放到地方管理的做法,因而東漢京兆尹可能也具有關於鹽鐵等事務的屬官。但可以肯定的是,東漢京兆尹的屬官和西漢京兆尹的屬官是不一樣的,東漢京兆尹的屬官配置與一般的郡級行政單位已經相差無異了。總之,東漢京兆尹的職能已經和一般郡國守相的職能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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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漢
西漢京兆尹是京師長安及其畿輔地區的最高長官。因而,它對京畿地區的各方面行政事務都具有管理權。由於京師長安直接歸京兆尹管轄,因此,京兆尹對於發生在京師長安城內的各種事務,便具有一定的處置權。這樣便使西漢京兆尹不僅可以掌握和控制京師長安及其京兆尹地區,而且能夠對這一地區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同時,維護京師長安及其京兆尹地區的治安秩序是西漢京兆尹的重要職責,因為這一地區是西漢王朝的核心區域,不僅是京師長安的所在地,而且還有三個陵邑,陵邑的管理雖不屬於京兆尹的管轄範圍,但它們都在京兆尹地區,所以作為這一地區的長官,京兆尹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再加之這一地區人口最為稠密,每過幾年就有一大批山東的豪強大姓遷徙過來,因而這一地區的治安狀況至關重要,是京兆尹職責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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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長安市的管理權。“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屬官有長安市、廚兩令丞,又都水、鐵官兩長丞”。從上可以看出,京兆尹的屬官中有長安市、廚兩令丞,這説明京兆尹具有對長安市的管理權。又據史書記載,由於“京師浸廢,長安市偷盜尤多,百賈苦之”。這種情況甚至驚動了當時的天子,張敞被調任京兆尹以後,“上以問敞,敞以為可禁”。於是“敞既視事,求問長安父老,偷盜酋長數人,居皆温厚,出從童騎,閭里以為長者。敞皆召見責問,因貰其罪,把其宿負,令致諸偷以自贖。偷長日:‘今一旦召詣府,恐諸偷驚駭,願一切受署。’敞皆以為吏,遣歸休。置酒,小偷悉來賀,且飲醉,偷長以赭污其衣裾。吏坐里閭閲出者,污赭輒收縛之,一日捕得數百人。窮治所犯,或一人百餘發,盡行法罰。由是市鼓稀鳴,市無偷盜,天子嘉之”。從上述史料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京兆尹的職權當中,對於長安市場的管理,是其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當長安市的市場經濟秩序出現混亂時,京兆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護,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人予以懲處。 [3]
- 對發生在長安城中的特殊事件的處理權。西漢京兆尹不僅具有維護京師長安日常生活治安的職責,而且還具有對發生在長安城中的特殊事件的處理權。例如“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黃犢車,建黃旐,衣黃襜褕,著黃胄,詣北闕,自謂衞太子。公車以聞,詔使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右將軍勒兵闕下,以備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並莫敢發言。京兆尹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諸君何患於衞太子!昔蒯聵違命出奔,輒距而不納,《春秋》是之。衞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這是一起發生在漢昭帝始元五年的事件,因有人冒充已死的衞太子,企圖顛覆當時剛剛建立的漢昭帝政權。這對當時西漢王朝所有在京官員造成了巨大的思想衝擊,以致“右將軍勒兵闕下,以備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並莫敢發言”。在這個關鍵時刻,京兆尹雋不疑顯示出了自己非凡的行政才能,果斷地將冒充者抓捕並送往詔獄,成功地處理了這一起特殊事件,不僅維護了京師長安的正常社會秩序,而且在一定意義上也維護了西漢王朝的穩定。顯然,如果京兆尹沒有這一職能的話,那雋不疑是不可能成功處理這一特殊事件的。 [3]
- 對京師長安及其附近地區不法豪強的鎮壓權。西漢時期京師長安及其附近地區是當時全國最富庶的地區,再加上西漢王朝長期執行強幹弱枝的遷徙政策,不斷地將山東各地的豪強大姓遷到京畿地區,以便於控制和管理。這種情況便造成了京師長安及其附近地區治安複雜、盜賊橫行、豪強不法之徒眾多等問題,據《漢書》記載:“京兆典京師,長安中浩穰,於三輔尤為劇。”故京師長安號稱是當時全國最難治理的地區。而作為這一地區的最高長官,京兆尹對於這些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尤其是對京師的治安狀況。例如:“久之,郅都死,後長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於是上召寧成為中尉。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武帝即位,徙為內史。外戚多毀成之短,抵罪髡鉗。”又如趙廣漢在任京兆尹時,“郡中盜賊,閭里輕俠,其根株窟穴所在,及吏受取請求銖兩之奸,皆知之”。從上述史料可以看出,西漢京兆尹對於京瓷地區不法豪強及其治安的管理,是其重要的職責所在。正是由於京兆尹對京畿地區不法豪強及其盜賊的打擊和鎮壓,京師長安及其附近地區才收到“京兆政清,吏民稱之不容口”的效果。 [3]
西漢京兆尹作為直接掌治京師及其附近地區的長官,自其前身故秦內史以來,其在國家政治活動中的地位就非常重要,雖然自周王朝延至秦漢時期,作為畿輔地區最高長官的官職不斷在變化,其性質也由原來的中央職官而轉變為地方官員,職能也在不斷縮小。但直至西漢末期,作為故秦內史職能的主要繼承者——京兆尹,仍具有中央職官的性質,在西漢王朝的國家政治生活中,仍然擁有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西漢京兆尹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及對國家事務的參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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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朝請。西漢京兆尹作為京畿地區的最高長官,相對於一般郡國守相,還擁有奏朝請的權力。關於這一點,嚴耕望先生在其著作《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甲部)》中的畿輔特製條下,説“孫輯胡廣漢官解詁:‘三輔職如郡守,獨奏朝請。’謂其職除治民如郡守外,獨得奏朝請也”。由此可見,奏朝請是京兆尹不同於一般郡國守相的職能,這也體現了西漢京兆尹具有中央職官和地方職官雙重性質。 [3]
- 東漢
東漢定都洛陽,長安不再是京師,因而作為職官的京兆尹的職能基本與一般郡國守相無異,之所以還稱“尹”,是因為“其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人,漢初都長安,皆秩中二千石,謂之三輔。中興都雒陽,更以河南郡為尹,以三輔陵廟所在,不改其號,但減其秩。其餘弘農、河內、河東三郡。其置尹,馮翊、扶風及太守丞奉之本位”。也就是説,東漢京兆尹除擁有和一般郡國守相相同的職能之外,還必須照看好在其轄區內的西漢帝王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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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代表人物
劉歆(?—23年),中國漢代經學家、校讎學家、目錄學家。字子駿,後改名秀,字穎叔。劉向少子。漢成帝時任黃門郎。河平三年(前26年),受詔與其父劉向校理秘書。劉向死後,歆繼父任中壘校尉。哀帝初即位,大司馬王莽舉歆為侍中大夫,遷都騎尉,奉車都尉、光祿大夫。哀帝死後,王莽執政,劉歆為右曹太中大夫,遷中壘校尉、京兆尹,封紅休侯,典儒林史卜之官,考訂律歷。後因莽殺其子,劉歆謀弒,事敗自殺。
[9]
翟酺,中國東漢學者、經學家。字子超。生卒年不詳。延光三年(124年)出為酒泉太守。羌人反叛,千餘騎兵從敦煌來抄襲郡之邊界,翟酺斬九百首級,羌眾差點被殺盡,威名大震。升為京兆尹。漢順帝即位,拜為光祿大夫,遷將作大匠。翟酺損省經常用度,年生息四五千萬。屢因災異,多所匡正。所言直切,不避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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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768年—824年),中國唐代文學家、思想家、教育家。字退之。又稱韓昌黎、韓吏部、韓文公。憲宗元和元年(806年),韓愈任國子博士,分司東都。後改河南令。元和六年夏,任職方員外郎,後歷官至太子右庶子。元和十二年秋,從裴度平準西吳元濟頻亂,任行軍司馬。準西平定後,任刑部侍郎。他一生排斥佛教,元和十四年正月,因速迎佛,被貶為潮州刺史,移袁州。不久回朝,歷官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等顯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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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官職下屬
- 西漢
京兆尹歷史意義
- 綜述
- 西漢京兆尹對西漢王朝的影響
(1)社會穩定
以京師長安為中心的京兆尹地區作為西漢王朝的核心統治區,其社會秩序的穩定,關係到整個國家的安危,故從這一角度來看,京兆尹的稱職與否,對於西漢的社會穩定影響巨大。作為京兆尹,如果使這一區域得到了妥善的治理,則不僅保證了京師長安及其附近地區社會秩序的穩定,而且亦從側面配合了西漢王朝的“強幹弱枝”政策,從而保證了西漢的社會穩定。
[5]
同時,京兆尹對西漢社會穩定的影響還表現在西漢王朝不斷地從三輔地區抽調人力,去平定全國各地的叛亂。京兆尹乃至三輔地區作為西漢王朝的核心統治區,充分發揮了其根據地的作用,為加強中央集權,西漢王朝實行陵邑徙民政策,儘可能地將全國的不穩定因素集中到三輔地區,同時又從三輔地區抽調人力,去各地平定叛亂,維護西漢王朝的社會穩定,從這一角度來看,西漢王朝在抽調三輔人力時,京兆尹肯定予以積極配合,從而維護了西漢整個社會的穩定,其對西漢社會穩定的影響亦是顯而易見的。
[5]
(2)國家政治
(3)國家經濟
西漢京兆尹通過對京師長安及其京兆尹地區社會經濟秩序的良好治理,從而推動了以京師長安為中心,周圍陵邑縣城為輔的商業帶的形成,不斷增強關中地區的經濟實力,這也從側面配合了西漢王朝所實行的強幹弱枝政策,進而對西漢王朝的社會經濟產生深刻的影響。
[6]
- 東漢京兆尹對東漢王朝的影響
東漢京兆尹對於東漢王朝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當羌人叛亂幾乎涉及到整個雍州地區時,京兆尹能夠在東漢朝廷的統一調度下,聯合右扶風和左馮翊,維護東漢王朝在整個三輔地區的統治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並在這一過程中不斷擴散其影響力,直至影響到整個三輔地區,成為東漢王朝在關中地區維護其政治統治的重要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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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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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許嘉璐主編.中國古代禮俗辭典[M].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1.06:613
- 2. 中國歷史大辭典·歷史地理卷編纂編委會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歷史地理[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6.08:544
- 3. 李興. 兩漢京兆尹探析[J]. 秦漢研究,2011(00):237-253.
- 4. 剛紹輝. 兩漢京兆尹研究[D]. 陝西師範大學,2012:91.
- 5. 李興. 兩漢京兆尹研究[D]. 西北大學,2012:45-47.
- 6. 李興. 兩漢京兆尹研究[D]. 西北大學,2012:51-52.
- 7. 黃惠賢,陳鋒著.中國俸祿制度史 修訂版[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05:50
- 8. 黃惠賢,陳鋒著.中國俸祿制度史 修訂版[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05:41
- 9. 劉歆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07-06]
- 10. 翟酺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07-06]
- 11. 韓愈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07-06]
- 12. 《舊唐書·卷四十二·志第二十二·職官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7-06]
- 13. 《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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