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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耀卿
(唐代宰相)
鎖定
裴耀卿人物生平
裴耀卿早年經歷
裴耀卿累職升遷
開元元年(713年),唐玄宗任命裴耀卿為長安令。當時,長安縣實行配户和市法,以官府名義按户徵購財物,百姓深受其苦。裴耀卿到任後,改徵豪富之家,並預先支付錢款,杜絕奸邪欺瞞的弊病。他在長安任職二年,寬嚴得當,離任後受到百姓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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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十三年(725年),裴耀卿擔任濟州刺史。不久,唐玄宗封禪泰山,路經濟州。裴耀卿在正税外臨時加税,但是處置得當,既接待了皇帝,也沒有過重剝削百姓,得到唐玄宗的讚賞。此後,裴耀卿歷任宣州刺史、冀州刺史、户部侍郎。
[5]
開元二十年(732年),信安王李禕率軍攻打契丹。裴耀卿作為李禕的副將,攜帶二十萬匹絹帛前往奚族部落,賞賜立功奚官。他認為番族見利忘義,必會對自己加以劫掠,於是命部下提前出發,分道同時前去,只用一天時間便把全部財物發送完畢。當時,突厥、室韋等族果然在交通要道上伏兵攔截,但裴耀卿早已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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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耀卿擔任宰相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關中久雨,長安發生饑荒。唐玄宗準備移駕洛陽,特意召見時任京兆尹的裴耀卿,詢問賑災之策。裴耀卿分析當前形勢,建議疏通漕運,徵調江淮糧賦,以充實關中。唐玄宗對此非常贊同。十月,裴耀卿被任命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並充任江淮河南轉運使。
[7-8]
開元二十二年(734年),裴耀卿升任侍中。當時,他沿黃河建置河陰倉、集津倉、三門倉,徵集天下租糧,由孟津溯河西上,三年時間便積存糧米七百萬石,省下運費三十萬緡。有人勸他將省下的錢財交給皇帝,以表明功勞。裴耀卿卻奏請唐玄宗,將這筆錢款充作官府的和市費用。
[9]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李林甫告發中書侍郎嚴挺之徇私枉法,中書令張九齡卻為嚴挺之辯護。唐玄宗認為張九齡結交朋黨,罷去他的宰相之職。裴耀卿與張九齡交好,素受李林甫的嫉恨,也因此事牽累,被免去相位,改任尚書左丞相(虛職),封趙城侯。
[10-11]
裴耀卿兩諫玄宗
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夷州刺史楊浚因貪贓被判為死罪。唐玄宗為他減刑,命杖打六十,流放古州。裴耀卿進諫道:“刺史、縣令是一方父母官,受到民俗風化的瞻望,當眾受辱,不符合尊敬官長、樹立風氣的宗旨。如今正值盛夏,若受杖刑,則必九死一生。請陛下停止杖刑。”唐玄宗同意了他的請求。
[12]
開元二十八年(740年),唐玄宗為嘉獎蓋嘉運擊敗突騎施之功,任命他為河西隴右節度使,讓他抵禦吐蕃。蓋嘉運卻依恃戰功,日夕宴飲,不及時赴任。裴耀卿進諫道:“蓋嘉運雖然精勁勇烈,但驕傲自大,不足以成事。如今盛秋正是加強邊防之時,蓋嘉運卻沉溺於酣飲,自以為無事,陛下不可不加以注意。若不能調換將帥,那就應下詔嚴命,督促他限期到任。”唐玄宗選擇催促蓋嘉運赴任。後來,蓋嘉運果然無功而回。
[13]
裴耀卿晚年生活
天寶二年(743年)。裴耀卿病逝,終年六十三歲,追贈太子太傅,諡號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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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耀卿軼事典故
裴耀卿人物評價
劉昫:魏知古、盧懷慎、源乾曜、李元紘、杜暹、韓休、裴耀卿,悉藴器能,鹹居宰輔。或心存啓沃,或志在薦賢,或出愛子為外官,或止屯田於關輔,或不受蕃人之賂,或堅劾伯獻之奸,或廣漕渠以充國用:此皆立事立功,有足嘉尚者也。
[17]
鄭日奎:漕運事始於秦,詳於漢。然於時轉輸之粟,止山東河北而已,未嘗遠及江淮也。唐都關中,以地狹費繁,於是歲漕東南之粟,以給京師。永徽以後,漸致增多,江淮漕運,於斯稱劇。顧始終三百年間,治漕稱善者,前惟裴耀卿,後惟劉晏,然晏實祖述耀卿而增美者也。
[18]
裴耀卿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有其文14篇:《論夷州刺史楊浚決杖表》、《請行禮樂化導三事表》、《賀平奚契丹表》、《賀獻長春酒方表》、《請以講讀尚書周易道德莊列宣付史官奏》、《請減寧王壙內食味奏》、《復手敕論外族服制奏》、《定舅母堂姨舅服制奏》、《論蓋嘉運疏》、《請置武牢洛口等倉疏》、《請緣河置倉納運疏》、《京師飢請廣漕運疏》、《皇太子衣服稱謂議》、《太子賓客贈太子太師竇希球神道碑》。
[20]
裴耀卿家庭成員
裴耀卿父親
裴耀卿兄弟
裴子餘,官至給事中。
[21]
裴僑卿,官至起居郎。
[21]
裴耀卿兒子
裴遂,官至太子司議郎。
[21]
裴泛,官至梁州都督。
[21]
裴汯,官至秘書少監。
[21]
裴綜,官至吏部郎中。
[21]
裴耀卿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九十八·列傳第四十八》
[17]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七·列傳第五十二》
[22]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唐紀二十八》
[2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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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裴耀卿傳》:少聰敏,數歲解屬文,童子舉。弱冠拜秘書正字,俄補相王府典籤。時睿宗在蕃,甚重之,令與掾丘悦、文學韋利器更直府中,以備顧問,府中稱為學直。
- 2. 《舊唐書·裴耀卿傳》:及睿宗升極,拜國子主簿。
- 3. 《唐齊州刺史裴公德政頌》:頃之,遷國子主簿,試詹事府丞,歷河南府士曹參軍,拜考功員外郎,除右司、兵部二郎中。
- 4. 《舊唐書·裴耀卿傳》:開元初,累遷長安令。長安舊有配户和市之法,百姓苦之。耀卿到官,一切令出儲蓄之家,預給其直,遂無奸僦之弊,公私甚以為便。在職二年,寬猛得中。及去官,縣人甚思詠之。
- 5. 《舊唐書·裴耀卿傳》:十三年,為濟州刺史。其年,車駕東巡,州當大路,道里綿長,而户口寡弱,耀卿躬自條理,科配得所。時大駕所歷凡十餘州,耀卿稱為知頓之最。又歷宣、冀二州刺史,皆有善政,入為户部侍郎。
- 6. 《舊唐書·裴耀卿傳》:二十年,禮部尚書、信安王禕受詔討契丹,詔以耀卿為副。俄又令耀卿齎絹二十萬匹分賜立功奚官,就部落以給之。耀卿謂人曰:“夷虜貪殘,見利忘義,今齎持財帛,深入寇境,不可不為備也。”乃令先期而往,分道互進,一朝而給付並畢。時突厥及室韋果勒兵邀險,謀劫襲之,比至而耀卿已還。
- 7. 《新唐書·裴耀卿傳》:遷京兆尹。明年秋,雨害稼,京師飢。帝將幸東都,召問所以救人者。耀卿曰:“陛下既東巡,百司畢從,則太倉、三輔可遣重臣分道賑給,自東都益廣漕運,以實關輔,關輔既實,則乘輿西還,事蔑不濟。且國家大本在京師,但秦地狹,水旱易匱。往貞觀、永徽時,祿稟者少,歲漕粟二十萬略足;今用度浸廣,運數倍且不支,故數東幸,以就敖粟。為國大計,臣願廣陝運道,使京師常有三年食,雖水旱不足憂。今天下輸丁約四百萬,使丁出百錢為陝、洛運費,又益半為營窖用,分納司農,河南、陝州。又令租米悉輸東都。從都至陝,河益湍沮,若廣漕路,變陸為水,所支尚贏萬計。且江南租船候水始進,吳工不便河漕,處處停留,易生隱盜。請置倉河口,以納東租,然後官自顧載,分入河、洛。度三門東西各築敖倉,自東至者,東倉受之;三門迫險,則旁河鑿山,以開車道,運十數里,西倉受之。度宜徐運抵太原倉,趨河入渭,更無留阻,可減費鉅萬。”天子然其計,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轉運使。
- 8.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上以裴耀卿為江淮、河南轉運使,於河口置輸場。
- 9. 《新唐書·裴耀卿傳》:於是置河陰、集津、三門倉,引天下租繇盟津溯河而西。三年積七百萬石,省運費三十萬緡。或曰:“以此緡納於上,足以明功。”答曰:“是謂以國財求寵,其可乎?”敕吏為和市費。遷侍中。
- 10.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時九齡方以文學為上所重,林甫雖恨,猶曲意事之。侍中裴耀卿與九齡善,林甫並疾之。……挺之先娶妻,出之,更嫁蔚州刺史王元琰,元琰坐贓罪下三司按鞫,挺之為之營解。林甫因左右使于禁中白上。上謂宰相曰:“挺之為罪人請屬所由。”九齡曰:“此乃挺之出妻,不宜有情。”上曰:“雖離乃復有私。”於是上積前事,以耀卿、九齡為阿黨;壬寅,以耀為左丞相,九齡為右丞相,並罷政事。
- 11. 《舊唐書·裴耀卿傳》:二十四年,拜尚書左丞相,罷知政事,累封趙城侯。
- 12. 《新唐書·裴耀卿傳》:夷州刺史楊浚以贓抵死,有詔杖六十,流古州。耀卿上言:“刺史、縣令異諸吏,為人父母,風化所瞻。令使裸躬受笞,事太逼辱。法至死,則天下共之。然一朝下吏,屈挫牽頓,民且哀憐,是忘免死之恩,而有傷心之痛,恐非崇守長、勸風俗意。又雜犯抵死無杖刑,必三覆後決,今非時不覆,或夭其命,非所以寬宥之也。凡大暑決囚多死,秋冬乃有全者。請今貸死決杖,會盛夏生長時並停,則有再生之實。”
- 13. 《新唐書·裴耀卿傳》:是時,特進蓋嘉運破突騎施還,詔為河西、隴右節度使,因令經略吐藩。嘉運以新立功,日酣遨未赴屯。耀卿言於帝曰:“嘉運精勁勇烈誠有餘,然臣見其誇言驕色,竊憂之,恐不足與立事。今盛秋防邊,日月已薄,當與軍中士卒相見。若不素講,雖決在一時,恐非制勝萬全之義。且兵未及訓,不能知法;士未懷惠,不可共心。使幸而有楞,非師出以律之善。又萬人之命倚於將,示不得已,故鑿凶門而出。今酣呶朝夕,胖肆自安,非愛人憂國者,不可不察。苟不易帥,宜嚴詔申約,以督其行。”帝乃促嘉運詣部,卒無功還。
- 14. 《舊唐書·裴耀卿傳》:天寶元年,改為尚書右僕射,尋轉左僕射。
- 15. 《舊唐書·裴耀卿傳》:一歲薨,年六十三,贈太子太傅,諡曰文獻。
- 16. 《新唐書·裴耀卿傳》:封禪還,次宋州,宴從官,帝歡甚,謂張説曰:“前日出使巡天下,觀風俗,察吏善惡,不得實。今朕有事岱宗,而懷州刺史王丘餼牽外無它獻,我知其不市恩也;魏州刺史崔沔遣使供帳,不施錦繡,示我以儉,此可以觀政也;濟州刺史裴耀卿上書數百言,至曰‘人或重擾,則不足以告成’,朕置書座右以自戒,此其愛人也。”
- 17. 舊唐書:列傳第四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21]
- 18. 取自鄭日奎《漕議》,參見《皇朝經世文編·卷四十七·户政二十二·漕運中》。
- 19. 全唐詩:卷一百一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21]
- 20. 全唐文:卷二百九十七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9-21]
- 21.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南來吳裴)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21]
- 22. 新唐書:列傳第五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21]
- 23.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21]
- 24.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21]
- 25.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21]
- 26.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下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3129頁
- 27. 車吉心主編.中國宰相全傳 第十四卷.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2008
- 28. 裴耀卿漕運改革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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