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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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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禮院,官署名。唐朝始置,屬太常寺。德宗貞元七年 (791) 置禮院直二人,九年置禮院修撰、檢討各一人。掌教禮儀,事許專達。
中文名
太常禮院
性    質
古代官署名
朝    代
唐朝
職    能
掌教禮儀,事許專達

目錄

太常禮院沿革

官署名。唐朝始置,屬太常寺。德宗貞元七年 (791) 置禮院直二人,九年置禮院修撰、檢討各一人。五代沿置,掌郊廟之制,檢討禮儀故事。宋初設判院,仁宗天聖元年(1023)以禮儀院並歸本院,增置同知太常禮院官。名義上隸太常寺,實際事皆專達,寺、院之事不相兼。康定元年 (1040),始由判太常寺官兼領。神宗元豐 (1078—1085) 改制廢,於太常寺設禮儀案掌其職。 [1] 

太常禮院職責

掌教禮儀,事許專達。掌禮儀之事。
參考資料
  • 1.    呂宗力 .《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 :商務印書館 ,2015年1月 :第137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