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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璘

(唐朝宗室大臣)

鎖定
李璘(?~757年),本名李澤,隴西郡成紀縣(今甘肅省秦安縣)人。唐朝宗室大臣。唐玄宗李隆基之子,母為郭順儀唐肅宗李亨之弟。 [25] 
李璘幼時母親早逝,由其兄李亨撫養,李璘年輕時聰敏好學。開元十三年(725年),李隆基封其為永王,遙領荊州大都督、開府儀同三司。於天寶十五年(756年),李隆基出逃,路經漢中郡,下詔任命李璘為山南東路及嶺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節度採訪等使、江陵郡大都督,後李璘萌發佔有江左的念頭。李亨得到情報後,命其到蜀郡去朝見李隆基,但李璘並未動身。天寶十五年(756年)十二月,李璘起兵反叛,率領水軍東下,以季廣琛、渾惟明為將,命渾惟明帶兵攻打李希言,李璘進抵當塗,李希言的部將元景曜和李成式的部將李神慶相繼迎降,丹徒太守閻敬之被殺,江淮為之震動。 [26] 
至德二年(757年),李亨派中官啖廷瑤、段喬福前往廣陵招討李璘,李璘攜帶兒女及親信連夜逃遁,後被追兵殺死。 [27] 
別    名
李澤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京兆府長安縣(今陝西西安
逝世日期
757年
本    名
李璘
籍    貫
隴西郡成紀縣(今甘肅秦安)
官    職
山南東路及嶺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節度採訪等使、江陵郡大都督
爵    位
永王

李璘人物生平

李璘早年經歷

李璘,初名李澤,唐玄宗李隆基的第十六子,其母是郭順儀,郭順儀是劍南節度使、尚書郭虛己的妹妹。李璘幼年失去母親,由其異母兄李亨親自撫養。李亨親愛有加,常常把李璘抱在懷中同睡。 [24] 

李璘封王授官

開元十三年(725年)三月,李璘受封永王。
開元十五年(727年),遙領荊州大都督 [1] 
開元二十年(732年)七月,加開府儀同三司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二十日,改名李璘。 [2-3] 
天寶十四年(755年)十一月,安祿山范陽造反。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唐玄宗任命李璘為山南節度使。 [4] 
天寶十五年(756年)六月,李璘跟隨唐玄宗逃往蜀地。七月,皇兄李亨在靈武登基稱帝,是為唐肅宗,遙尊唐玄宗為太上皇。七月十五日,唐玄宗行至漢中郡後,詔令諸子分領天下節度使。諫議大夫高適進諫説不可行,唐玄宗沒有聽從,便任命李璘為山南東路、嶺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節度使,江陵郡大都督,坐鎮江陵 [5]  ,並以少府監竇昭(一作竇紹)作為副使,即日前往鎮所。 [6]  同月,李璘行至襄陽。九月,李璘到達江陵,招募數萬勇士為兵,任意補設郎官、御史等官職。 [7-8] 
當時江淮地區所徵收的租賦都積聚於江陵,李璘所招募數萬士兵,每日耗費巨大。李璘從小長於深宮之中,不懂人間世事,其子襄城郡王李偒勇武有力,喜好用兵,還有薛鏐、李台卿、韋子春、劉巨鱗、蔡駉(一作蔡垧)等人為謀士,認為當今天下大亂,只有南方富有,未遭破壞,李璘手握四道重兵,疆土數千裏,應該佔據金陵,保有江東,像東晉王朝那樣佔據一方。

李璘謀亂被殺

至德元年(756年)十一月,唐肅宗得知後,下敕讓李璘前往蜀地朝見唐玄宗,李璘不聽。 [9-10]  江陵長史李峴以有病為名辭別李璘奔赴唐肅宗那裏,唐肅宗召來高適與他一同商討計策。高適陳説江東的形勢,並分析説李璘必敗。十二月,唐肅宗設置淮南節度使,管轄廣陵等十二郡,任命高適為節度使。又設置淮南西道節度使,管轄汝南等五郡,任命來瞋為節度使。讓他們與江東節度使韋陟共同對付李璘。 [11] 
至德元年(756年)十二月,李璘擅自率領水軍東巡,沿着長江而下,派帶甲士兵五千人直奔廣陵,以渾惟明、季廣琛、高仙琦為將領,軍勢浩大,但還沒有顯露出割據一方的圖謀。適逢吳郡太守、江南東路採訪使李希言寫信給李璘,責問他擅自發兵東下的意圖。李璘大怒,於是就分兵派遣部將渾惟明在吳郡襲擊李希言季廣琛在廣陵襲擊廣陵長史、淮南採訪使李成式。李璘率兵進至當塗李希言已屯兵丹陽,派遣部將元景曜與丹徒太守閻敬之率兵抵擋,李成式也派部將李承慶率軍迎擊。先前唐肅宗因李璘不奉詔,派宦官啖廷瑤、段喬福等與李成式策劃招撫勸喻他。當時河北招討判官、司虞郎中李銑在廣陵,有一千餘人馬。啖廷瑤邀李銑屯兵揚子津,李成式則派裴戎帶廣陵兵三千戍守瓜步洲伊婁埭。 [12]  李希言部將元景曜、李成式部將李神慶並以其眾投降李璘,李璘將閻敬之斬首示眾,江、淮地區大為震動。 [13-14]  高適來瑱韋陟會合於安陸,結盟誓師討伐李璘。 [15] 
至德二年(757年)二月二十日,裴戎到達瓜步洲後,廣樹旗幟,大閲士兵。 [12]  李璘與李偒登上城牆遠望,面有懼色。季廣琛知事情不能成功,對諸將説:“與諸公隨從永王難道想反叛麼?太上皇流離轉徙,道路不通,而諸子中沒有比永王更賢能的。如果總領江淮精鋭之兵,直驅雍、洛,大功可成。現在不這樣,讓我等名列叛逆,讓後代怎麼説呢?”眾人同意,便割臂為盟。當日,渾惟明奔往江寧,馮季康、康謙奔往廣陵的白沙,季廣琛帶領步兵六千逃奔廣陵。李璘派騎兵追隨其後,季廣琛説:“我感謝大王,故不忍決戰,只是逃命歸國而已。如果再逼我,將決一死戰。”追者停止,這才離開。 [16-17] 
當夜,李銑列陣於江北,夜燃火把,人持兩炬,影亂水中,觀測者以雙倍相告,李璘軍也舉火把相應。李璘懷疑朝廷兵馬已渡江,帶着兒女和部下逃走。天亮後發現有詐,再進城備好舟楫,讓李偒驅眾直奔晉陵。間諜告訴説:“永王已逃跑!”李成式率兵前進,召募敢死勇士趙侃、庫狄岫、趙連城等共二十人,先鋒到新豐後,李璘使李偒、高仙琦迎擊。李銑與李成式合成陣勢,張左右翼,射中李偒肩部,其軍便敗。高仙琦與李璘奔往鄱陽,鄱陽司馬閉城不納。李璘大怒,火燒城門進去,取庫裏兵器,奪取餘干,將南逃嶺外。江西採訪使皇甫侁追兵趕上他,戰於大庾嶺,李璘中箭被擒,皇甫侁將他殺死(一説中箭而死)。 [18]  李偒也被亂兵所殺,高仙琦逃走。 [19-20] 
李璘未敗時,太上皇發出誥文:“降李璘為庶人,謫遷於房陵。”李璘死後,皇甫侁送其妻子到蜀地,太上皇傷悼很久。唐肅宗因他是自己撫養的,沒有宣佈他的罪行 [21]  ,並對左右説:“皇甫侁拘捕我弟,不送往蜀地而擅自殺掉,是何道理?”從此不再用,將薛寔等都處以死刑。 [18]  冊封李璘嫡次子李儹為餘姚王,李偵為莒國公,李儇為郕國公、李伶和李儀併為國子祭酒 [22] 

李璘昭雪冤案

肅宗之子代宗即位不到一個月,即為永王璘正式平反昭雪冤案。
儘管唐代宗認定所謂永王璘“叛逆”案是冤案,並已為之正式平反昭雪,但是在唐代官方文獻及由此而來的史書中,由於種種利害關係、實際原因,而並未徹底改正關於永王璘案的誣枉之詞。此種平反昭雪而不徹底之情況,並不奇怪,史不絕書。可是,歷來似乎無人留意到,唐代宗即位不久,已為永王李璘昭雪。
舊唐書》卷十一《代宗本紀》寶應元年(762):“四月……己巳(二十日),即皇帝位於柩前。……五月……丁酉(十九日),御丹鳳樓,大赦:……棣王琰、永王璘並與昭雪。”
唐大詔令集》卷二《代宗即位赦》:“故庶人太子瑛、郢王瑤、光王琚,宜並復封。棣王琰、永王璘,及應安祿山詿誤反狀等,並宜昭雪。”
新唐書》卷二百二《文藝列傳中·李白傳》:“李陽冰為當塗令,白依之。代宗立,以左拾遺召,而白已卒。年六十餘。”
按代宗即位後召李白為左拾遺,顯然是屬於平反昭雪永王璘冤案的一個連帶組成部份。可惜李白已經看不到這一切,含冤去世了。
李白以風華絕代的天才,創作了不朽的詩史《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在水軍宴贈幕府諸侍御》,並冒着再度遭受政治迫害的風險保存之;又冒着政治迫害的風險創作並保存了《自丹陽南奔道中作》、《萬憤詞投魏郎中》等一系列不朽的詩史,從而保存了被權力所歪曲、掩蓋的歷史真相,充分體現了正直不屈的人格,國身通一的詩人品格,不愧為唐代大詩人。
杜甫廣德元年(763)《有感五首》其四:“丹桂風霜急,青梧日夜凋。由來強幹地,未有不臣朝。授鉞親賢往,卑宮制詔遙。終依古封建,豈獨聽簫韶。”杜詩完全肯定天寶十五載(756)七月玄宗下詔諸王分鎮抵抗安史叛軍之舉措。其中“授鉞親賢往”之句,即指玄宗任命永王璘為江陵府都督、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並當指緊接着任命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
杜甫此是在代宗寶應元年(762)五月為永王璘昭雪之後,為被打成“叛逆”的永王璘翻案。杜甫上元二年(761)所作《不見》詩云:“不見李生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殺,吾意獨憐才。”則早在代宗為永王璘昭雪之前,已經為被打成“從逆”的李白鳴冤。
唐肅宗出於搶奪皇位、敵視玄宗的陰暗心理,將永王璘率水軍下揚州渡海攻取幽州誣為“叛逆”加以鎮壓,斷送了剷除河北安史叛軍基地的機會,對鎮壓永王璘水軍,對唐代中葉以後的河北藩鎮胡化割據,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唐肅宗對於唐玄宗之死[2],對於李白、杜甫遭受政治迫害以死,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李璘軼事典故

永王正月東出師,天子遙分龍虎旗。樓船一舉風波靜,江漢翻為雁鶩池。
“永王正月東出師”,按永王璘本來是以至德元載十二月二十五日“東出師”,詩言“正月”者,乃是特意用《春秋》隱公元年“元年春,王正月”及《公羊傳》“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之典,言永王璘以唐肅宗至德二載正月率領唐朝水軍沿長江東下揚州,執行玄宗所發佈之維護大唐一統天下之命令,乃是獲得肅宗之認可。其重大歷史背景,是按照天寶十五載即至德元載八月十八日《明皇令肅宗即位詔》之冊命約定,在克復上京之前,上皇即玄宗有權處置遠離肅宗之南方地區軍政事務,並令所司奏報肅宗。

李璘人物爭議

李璘的出生年月史籍無載,但根據其異母兄弟李敏和李瑁生年推測,應在719年到721年之間。
新唐書》卷八二《永王璘傳》:“(季)廣琛知事不集,謂諸將曰:‘與公等從王,豈欲反邪?上皇播遷,道路不通,而諸子無賢於王者。如總江淮鋭兵,長驅雍、洛,大功可成。今乃不然,使吾等名叛逆,如後世何?’”
按《新唐書》雖成書北宋,但其史源包括唐代實錄國史及傳狀記集等,當其中文字記載為今存原始文獻所未見而又能被相關原始文獻所證實時,即應以原始文獻視之。《新唐書·永王璘傳》載璘將領季廣琛所説永王璘“如總江淮鋭兵”,亦證明永王璘下揚州時是如《舊唐書》及《冊府元龜》所載任江淮兵馬都督。因為“總江淮鋭兵”,是指統領江南東路、淮南路之兵,永王璘若只是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而非江淮兵馬都督,如何説得上“總江淮鋭兵”?所謂“如”者,假如也,指未到江淮兵馬都督治所揚州已被打成“叛逆”,不得“總江淮鋭兵”矣。

李璘親屬成員

唐永王李璘世系表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父祖
父親
唐玄宗,唐朝第7位皇帝。
母親
郭氏
——
正妃
侯莫陳氏
封永王妃,右羽林軍長侯莫陳超五女。 [23] 


子輩
長子
李偒
封襄城郡王。
次子
李儹
封餘姚郡王。
三子
李偵
封莒國公。
四子
李儇
封郕國公。
五子
李伶
官至國子祭酒
六子
李儀
官至國子祭酒。
參考資料
  • 1.    《新唐書·卷八十二·列傳第七》:既封,領荊州大都督。
  • 2.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開元十三年三月,封為永王。十五年五月,遙領荊州大都督。二十年七月,加開府儀同三司,改名璘。
  • 3.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庚午,更皇子名:鴻曰瑛,潭曰琮,浚曰璵,洽曰琰,涓曰瑤,滉曰琬,涺曰琚,濰曰璲,沄曰璬,澤曰璘,清曰瑁,回曰玢,沐曰琦,溢曰環,沔曰理,泚曰玼漼曰珪,澄曰珙,潓曰瑱,漎曰璿,滔曰璥。
  • 4.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七》:庚子,以永王璘為山南節度使,江陵長史源洧為之副;潁王璬為劍南節度使,蜀郡長史崔圓為之副。二王皆不出閣。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九》:從上皇入蜀。上皇命諸子分總天下節制,諫議大夫高適諫,以為不可;上皇不聽。璘領四道節度都使,鎮江陵。
  • 6.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八》:丁卯,上皇制:“以太子享充天下兵馬元帥,領朔方、河東、河北、平盧節度都使,南取長安、洛陽。以御史中丞裴冕兼左庶子,隴西郡司馬劉秩試守右庶子;永王璘充山南東道、嶺南、黔中、江南西道節度都使,以少府監竇紹為之傅,長沙太守李峴為都副大使;盛王琦充廣陵大都督,領江南東路及淮南、河南等路節度都使,以前江陵都督府長史劉匯為之傅,廣陵郡長史李成式為都副大使;豐王珙充武威都督,仍領河西、隴右、安西、北庭等路節度都使,以隴西太守濟陰鄧景山為之傅,充都副大使。應須士馬、甲仗、糧賜等,並於當路自供。其諸路本節度使虢王巨等並依前充使。其署置官屬及本路郡縣官,並任自簡擇,署訖聞奏。
  • 7.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天寶十四載十一月,安祿山反范陽。十五載六月,玄宗幸蜀,至漢中郡,下詔以璘為山南東路及嶺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節度採訪等使、江陵郡大都督,餘如故。璘七月至襄陽,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將數萬人,恣情補署………
  • 8.    《新唐書·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安祿山反,帝至扶風,詔璘即日赴鎮。俄又領山南、江西、嶺南、黔中四道節度使,以少府監竇昭為副。璘至江陵,募士得數萬,補署郎官、御史。
  • 9.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江淮租賦,山積於江陵,破用鉅億。以薛鏐、李台卿、蔡垧為謀主,因有異志。肅宗聞之,詔令歸觀於蜀,璘不從命。
  • 10.    《新唐書·卷八十二·列傳第七》:時江淮租賦巨億萬,在所山委。璘生宮中,於事不通曉,見富且強,遂有窺江左意,以薛鏐、李台卿、韋子春、劉巨鱗、蔡駉為謀主。肅宗聞之,詔璘還覲上皇於蜀,璘不從。其子襄城王亻易,剛鷙乏謀,亦樂亂,勸璘取金陵。
  •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九》:時江、淮租賦山積於江陵,璘召募勇士數萬人,日費鉅萬。璘生長深宮,不更人事,子襄城王瑒,有勇力,好兵,有薛鏐等為之謀主,以為今天下大亂,惟南方完富,璘握四道兵,封疆數千裏,宜據金陵,保有江表,如東晉故事。上聞之,敕璘歸覲於蜀;璘不從。江陵長史李峴辭疾赴行在,上召高適與之謀。適陳江東利害,且言璘必敗之狀。十二月,置淮南節度使,領廣陵等十二郡,以適為之;置淮南西道節度使,領汝南等五郡,以來瞋為之;使與江東節度使韋陟共圖璘。
  • 12.    《新唐書·卷八十二·列傳第七》:明年,肅宗遣宦者啖廷瑤等與成式謀招喻之。時河北招討判官李銑在廣陵,有兵千餘,廷瑤邀銑屯揚子,成式又遣裴戎以廣陵卒三千戍伊婁埭,張旗幟,大閲士。
  • 13.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十二月,擅領舟師東下,甲仗五千人趨廣陵,以季廣琛、渾惟明、高仙琦為將。璘生於宮中,不更人事,其子襄城王亻易又勇而有力,馭兵權,為左右眩惑,遂謀狂悖。璘雖有窺江左之心,而未露其事。吳郡採訪使李希言乃平牒璘,大署其名,璘遂激怒,牒報曰:“寡人上皇天屬,皇帝友于,地尊侯王,禮絕僚品,簡書來往,應有常儀,今乃平牒抗威,落筆署字,漢儀隳紊,一至於斯!”乃使渾惟明取希言,季廣琛趣廣陵攻採訪李成式。璘進至當塗,希言在丹陽,令元景曜、閻敬之等以兵拒之,身走吳郡,李成式使將李承慶拒之。先是,肅宗以璘不受命,先使中官啖廷瑤、段喬福招討之。中官至廣陵,反式括得馬數百匹。時河北招討判官、司虞郎中李銑在廣陵,瑤等結銑為兄弟,求之將兵。銑麾下有騎一百八十人,遂率所領屯於楊子,成式使判官評事裴茂以廣陵步卒三千同拒於瓜步洲伊婁埭。希言將元景曜及成式將李神慶並以其眾迎降於璘,璘又殺丹徒太守閻敬之以徇。江左大駭。
  • 14.    《新唐書·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即引舟師東下,甲士五千趨廣陵,以渾惟明、季廣琛、高仙琦為將,然未敢顯言取江左也。會吳郡採訪使李希言平牒璘,璘因發怒曰:“寡人上皇子,皇帝弟,地尊禮絕。今希言乃平牒抗威,落筆署字,何邪?”乃使惟明襲希言,而令廣琛趨廣陵,攻採訪使李成式。璘至當塗,希言已屯丹楊,遣將元景曜等拒戰,不勝,降於璘,江淮震動。
  • 15.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九》:甲辰,永王璘擅引舟師東巡,沿江而下,軍容甚盛,然猶未露割據之謀。吳郡太守兼江南東路採訪使李希言平牒璘,詰其擅引兵東下之意。璘怒,分兵遣其將渾惟明襲希言於吳郡,季廣琛襲廣陵長史、淮南採訪使李成式於廣陵。璘進至當塗,希言遣其將元景曜及丹徒太守閻敬之將兵拒之,李成式亦遣其將李承慶拒之。璘擊斬敬之以殉,景曜、承慶皆降於璘,江、淮大震。高適與來瑱、韋陟會於安陸,結盟誓眾以討之。
  • 16.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裴茂至瓜步洲,廣張旗幟,耀於江津。璘與亻易登陴望之竟日,始有懼色。季廣琛召諸將割臂而盟,以貳於璘。是日,渾惟明走於江寧,馮季康、康謙投於廣陵之白沙。廣琛以步卒六千趨廣陵,璘使騎追之,廣琛曰:“我感王恩,是以不能決戰,逃而歸國。若逼我,我則不擇地而回戰矣。”使者返報。
  • 17.    《新唐書·卷八十二·列傳第七》:璘與亻易登陴望之,有懼色。廣琛知事不集,謂諸將曰:“與公等從王,豈欲反邪?上皇播遷,道路不通,而諸子無賢於王者。如總江淮鋭兵,長驅雍、洛,大功可成。今乃不然,使吾等名絓叛逆,如後世何?”眾許諾,遂割臂盟。於是惟明奔江寧,馮季康奔白沙,廣琛以兵六千奔廣陵。璘使騎追躡之,廣琛曰:“我德王,故不忍決戰,逃命歸國耳。若逼我,且決死。”追者止,乃免。
  • 18.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九》:戊戌,永王璘敗死,其黨薛鏐等皆伏誅。
  • 19.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其夕,銑等多燃火,人執兩炬以疑之,隔江望者,兼水中之影,一皆為二矣。璘軍又以火應之。璘懼,以官軍悉濟矣,遂以兒女及麾下宵遁。遲明,不見濟者,遂入城具舟楫,使襄城王驅其眾以奔晉陵。宵諜曰:“王走矣。”於是江北之軍齊進,募敢死士趙侃、庫狄岫、趙連城等共二十人,先鋒遊弈於新豐,皆因醉而寐。璘聞官軍之至,乃使襄城王、高仙琦逆擊之。驛騎奔告,侃等介馬而出,襄城王已隨而至,銑等奔救,張左右翼擊之,射中襄城王首,亻易軍遂敗。高仙琦等四騎與璘南奔,至鄱陽郡,司馬陶備閉城拒之。璘怒,命焚其城。至餘干,及大庾嶺,將南投嶺外,為江西採訪使皇甫侁下防禦兵所擒,因中矢而薨。子亻易等為亂兵所害。
  • 20.    《新唐書·卷八十二·列傳第七》:是夜,銑陣江北,夜然束葦,人執二炬,景亂水中,覘者以倍告,璘軍亦舉火應之。璘疑王師已濟,攜兒女及麾下遁去。遲明覺其紿,復入城,具舟楫,使亻易驅眾趨晉陵。諜者告曰:“王走矣!”成式以兵進,先鋒至新豐,璘使亻易、仙琦逆擊之。銑合勢,張左右翼,射亻易中肩,軍遂敗。仙琦與璘奔鄱陽,司馬閉城拒,璘怒,焚城門入之,收庫兵,掠餘干,將南走嶺外。皇甫侁兵追及之,戰大庾嶺,璘中矢被執,侁殺之。亻易為亂兵所害,仙琦逃去。
  • 21.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肅宗以璘愛弟,隱而不言。
  • 22.    《新唐書·卷八十二·列傳第七》:璘未敗時,上皇下誥:“降為庶人,徙置房陵。”及死,侁送妻子至蜀,上皇傷悼久之。肅宗以少所自鞠,不宣其罪。謂左右曰:“皇甫侁執吾弟,不送之蜀而擅殺之,何邪?”由是不復用。薛寔等皆伏誅。子儹為餘姚王,偵莒國公,儇郕國公,伶、儀並國子祭酒。
  • 23.    《全唐文·冊永王侯莫陳妃文》維開元二十六年,歲次戊寅,正月庚午朔十八日丁亥,皇帝若曰:於戲!燕翼之樹,實屬於維城;婚姻之禮,必求於宜室。諮爾右羽林軍長侯莫陳超第五女,天資清懿,性與賢明。衣冠之緒,克稟於閫德;環珮之容,備詳於閨訓。是賴尚柔之質,以宏樂善之心。宜配藩維,用膺典冊。今遣使金紫光祿大夫兵部尚書兼中書令集賢院學士修國史上柱國晉國公李林甫、副使中大夫中書侍郎集賢院學士上柱國徐安貞持節冊爾為永王妃。爾其虔恭所職,淑慎其儀,惟德是修,以承休命。可不慎歟? 
  • 24.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永王璘,玄宗第十六子也。母曰郭順儀,劍南節度尚書虛己之妹。璘數歲失母,肅宗收養,夜自抱眠之。少聰敏好學,貌陋,視物不正。
  • 25.    李國鈞主編.中華書法篆刻大辭典[M].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12.第134頁
  • 26.    陳永漢編著.白話二十五史精編,中[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第602-603頁
  • 27.    王者悦主編;莊樹藩、姜守鵬、安楓等副主編.中國古代軍事大辭典.北京:國防大學出版社.1991.第2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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