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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

(唐太宗李世民第四子)

鎖定
李泰(620年-652年),字惠褒,小字青雀,隴西成紀(今甘肅省秦安縣)人。唐朝宗室大臣,唐太宗第四子(嫡次子),恆山王李承乾同母弟、唐高宗李治同母兄,母為文德皇后長孫氏。 [1]  [210] 
寵冠諸王,是唐太宗最寵愛的兒子 [2-4]  ,特許“不之官”。 [5-9]  才華橫溢,聰敏絕倫, [10]  好士愛文,工於草隸, [11-12]  集書萬卷, [13]  是當時的書法家、書畫鑑賞家。得到唐太宗允許後,設置文學館,自行招引學士。 [14]  貞觀十五年(641年),完成編纂《括地誌》。 [15-16]  寵祿過盛,多次受到眾臣的進諫。憑藉唐太宗溺愛,對皇位有了想法。貞觀十七年(643年),太子李承乾謀反時,李泰涉嫌奪嫡。唐太宗為了讓李承乾、李泰、李治三個兒子共存,採取隔離政策, [17]  降封順陽郡王,安置於均州鄖鄉縣。 [3]  貞觀二十一年(647年),進封濮王。 [18]  唐高宗即位後,優惠有加。永徽三年(652年),病逝,追贈太尉、雍州牧,諡號為“恭”。 [19-20] 
李泰曾主編的《括地誌》,為唐代志書,是一部史料豐富的全國性的總志,也被稱為是一部規模巨大的地理書。全面記敍了政區的建置沿革,併兼記山嶽形勝、河流溝渠、風俗物產,徵古遺蹟以及人物故實,內容豐富。為後來的《元和郡縣圖志》及《太平寰宇記》開了先河。 [221] 
概述圖片來源:《中國一百皇子圖》 [220] 
惠褒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620年
逝世日期
652年
主要成就
主編中國大型地理名著《括地誌》
主要作品
《濮王泰集》二十卷
本    名
李泰
封    爵
宜都王→衞王→越王→魏王→濮王
官    職
揚州大都督、相州都督等
追    贈
太尉、雍州牧
諡    號
[19] 
小    字
青雀
父    親
唐太宗李世民 [3] 
母    親
文德皇后長孫氏 [1] 
同母兄弟
李承乾李治 [210] 
同母妹妹
長樂公主李麗質,城陽公主晉陽公主李明達,新城公主 [215-217] 

李泰人物生平

李泰寵冠諸王

李泰字惠褒,小字青雀, [21]  武德三年(620年)出生,為唐太宗李世民與長孫皇后的次子,因“文德皇后所生”,且“聰敏絕倫”,太宗“特所寵異”。” [10] 
他一出生就被自己的祖父唐高祖李淵冊封為宜都王, [22]  次年(621年)三月,李泰進封衞王, [23-28]  又被授予上柱國。 [29-30] 
作為秦王的嫡次子,李泰日後的爵位原本最高不過是從一品的郡王,然而李淵卻將其封為了正一品的衞王(而不是從一品的嗣衞王)以繼李玄霸之後, [31-32]  這對李世民父子來説是莫大的恩寵。
貞觀二年(628年),年僅九歲的李泰改封越王, [33]  並受封為揚州大都督與越州都督,督常、海、潤、楚、舒、廬、濠、壽、歙、蘇、杭、宣、東睦、南和等十六州軍事揚州刺史, [34]  又督越、婺、泉、建、台、括六州,不僅不之官,封地更是多達22州! [35]  至於同時受封的皇子李恪,封地只有8州(李恪墓誌記6州)。 [36-37] 
貞觀五年(631年),李泰在任揚州大都督的同時, [38]  又兼領了左武候大將軍一職,卻並不之官。 [39] 
貞觀六年(632年),李泰受封鄜州大都督兼夏、勝、北撫、北寧、北開五都督,餘官如故,仍舊並不之官。 [40] 
貞觀八年(634年),兼領左武候大將軍的同時,又被授予了雍州牧之職。 [41-42] 
根據《舊唐書·地理志》的記載,雍州即指京兆府,也就是大唐王都所轄之地,自此李泰又兼任了掌管西京長安的長官。
貞觀十年(636年),李泰徙封魏王,遙領相州都督,督相、衞、黎、魏、洺、邢、貝七州軍事,餘官如故。 [43]  然而唐太宗不僅捨不得愛子離開自己去封地,甚至還一度下詔想讓心愛的兒子搬進武德殿居住。 [44] 
武德殿是極為靠近東宮的宮室,魏徵曾説過“今武德殿近儲後焉”“在東宮之西”,其地理位置之重可以見一斑。更何況當年的李元吉就是住在武德殿與李建成互通有無的,後唐玄宗即位之初便是在武德殿聽政的, [45]  可見武德殿是一個多麼重要敏感之地。也就怪不得魏徵要極力諫止此事了。 [46-52] 

李泰禮秩逾制

長孫皇后、李泰、李世民 長孫皇后、李泰、李世民
唐太宗對李泰百般寵愛,經常帶着他四處遊幸, [53]  甚至不過短短一日見不到他,也要派自己養的一隻名為“將軍”的白鶻去送信,一日之內鴻雁往返數次。 [54]  根據史書的記載,李泰“腰腹洪大”,不過唐太宗見到愛子如此圓滾滾的模樣,擔心的卻不是太胖的話會影響身材,而是覺得兒子這樣上朝參拜的時候一定會很辛苦,心疼之下特別准許他乘着小轎子到朝所, [55-58]  真是前所未聞。唐太宗還在東都洛陽“並坊地”以賜兒子大宅,而且合併坊地後李泰的大宅還佔了“東西盡一坊”之地, [59]  另有“瀦沼三百畝”, [60]  李泰於此處為池、池與洛河之間修建的堤岸,正是日後堪稱“都城之盛”的魏王池與魏王堤二景。 [61] 
魏王池與魏王堤, [62]  李泰因父親的寵愛而得,而如此勝景,又因魏王李泰而馳名於世。 [63]  古往今來無數的文人騷客,在此留下了不朽的詩篇。韓愈便曾在《東都遇春》一詩中寫道:“有船魏王池,往往縱孤泳。水容與天色,此處皆綠淨。”白居易的《魏王堤》《魏堤有懷》等數首詩作中,吟詠的正是魏王堤之景;韋莊的《菩薩蠻》《中渡晚眺》等詩詞中,皆可見魏王池、魏王堤的身影;劉禹錫於此處泛舟時亦曾説過:“川色晴猶遠,烏聲暮欲棲。唯餘踏青伴,待月魏王堤。”
貞觀十四年(640年),唐太宗親臨李泰在延康坊的府邸,並因此特別赦免了雍州及長安死罪以下的罪犯,又免去了延康坊的百姓一年的租賦,還賞了魏王府的官員以及同住一坊的老人很多東西。 [64-72]  其實在李泰還沒有正式搬進來入府邸前,便因為盛修府邸一事而被岑文本進諫。而唐太宗照舊是對岑文本的上疏誇獎賞賜了一番,卻唯獨不見對李泰的行為有任何的不樂意與制止。 [73]  不僅如此,唐太宗還將大名鼎鼎“居地三十頃,週迴十七里”的芙蓉園賜給了寶貝兒子。 [74] 
更甚至有一次,有人向唐太宗打小報告説朝中那些三品以上的大臣(魏徵,房玄齡等)對李泰不夠尊重,藉機中傷他們。果然唐太宗一聽自己心愛的兒子受了委屈,雷霆震怒之下二話不説,立馬把那些大臣召進宮來嚴詞質問一番。房玄齡等人被嚇得是不敢説話,唯有魏徵梗着脖子據理力爭。最後唐太宗承認自己的確因私愛而忘公了。 [75-77] 
就連李泰的長子李欣,也因為父親的原因“特為太宗所愛”,四歲的時候便被接進了宮中撫養。正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子吧,李欣小小年紀就非常乖巧伶俐,長孫皇后曾問他剛來這裏住的可還習慣,他立馬拱着一雙小手説道:“孫兒有幸住在皇宮裏,已經很開心了。”長孫皇后聽了既驚訝又高興,不僅親自為他取名為“欣”,還把這個孫子當做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養育。李欣也因此得以常常和年歲相仿的小叔叔李治一同玩耍,叔侄二人感情非同一般,所以李欣作為濮王的長子,直到弱冠之年才離開京城去了自己的封地。 [78] 
唐太宗對李泰這種種逾越禮制的寵愛,就連史官都不得不感慨道:“其寵異如此”。 [79] 

李泰才華橫溢

魏王李泰 魏王李泰
史載李泰“聰敏絕倫”,雅好文學,工草隸,集書萬卷,是當時的書畫鑑賞家,唐太宗特令在魏王府置文學館,任其引召學士。 [80-83]  後來與李泰共同編撰《括地誌》的蕭德言、顧胤、蔣亞卿、謝偃等人,便是在此時招納的。 [15]  [84] 
貞觀十五年(641年),由李泰主編的《括地誌》完稿,全書按貞觀十道排比358州,再以州為單位,分述轄境各縣的沿革、地望、得名、山川、城池、古蹟、神話傳説、重大歷史事件等。徵引廣博,保存了許多六朝地理書中的珍貴資料,對後世影響甚深。 [85]  原書字數無考,今《括地誌輯校》八卷,約13萬字。唐太宗非常高興,如獲至寶,不僅將這部著作收藏進了皇家的藏書閣秘府中,還接二連三地大肆賞賜李泰——先是賜“物萬段”,緊接着又每月賞賜大量的財物,數量之多甚至超過了太子的規格,惹得褚遂良不得不上疏勸諫。 [86-90]  結果唐太宗是樂呵呵地表示贊同他的觀點,卻並沒有因此削減李泰的開支,而是取消了太子的開支限制,等於是變相地維持了李泰逾制的花銷。 [91-92] 
李泰不僅對文學十分精通,所藏書籍甚至和皇室的藏書樓一樣多,還寫得一手好書法,對書畫鑑賞也相當在行。 [93]  根據唐代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中的記載,李泰有兩枚書畫鑑賞印,分之為“龜”、“益”二印,而周穆王的《八駿圖》亦是因為李泰才得以流傳下來。 [94-95]  李泰曾傳有二十卷文集,現已失傳。 [96] 

李泰崇師問道

明代丁雲鵬所繪李泰崇師問道圖 明代丁雲鵬所繪李泰崇師問道圖
唐太宗曾令禮部尚書王珪做李泰的老師,李泰見到王珪也從不以親王身份自居,不僅見師以禮,拜答如禮,還主動向王珪請教忠孝之道。
一天李泰問王珪,什麼是忠和孝呢?王珪回答説:“當今聖上是你的君主,不論辦什麼事,都要想到去竭盡忠心;當今聖上是你的父親,不論辦什麼事,都要想到去竭盡孝道。盡忠盡孝,可以使你安身立命,可以使你成就名望。”李泰又説:“忠和孝的道理,我接受先生的訓導,還想聽聽平常該怎麼學習和注意。”王珪答道:“東漢時的東平王劉蒼曾説:‘做善事,行善道,是最快樂的’,但願魏王牢記。”
見兒子如此崇師問道,唐太宗大喜,非常高興地説:“我兒以後可以不犯過錯了。” [97-100] 
貞觀十三年,王珪逝世,唐太宗特下詔令李泰親率百官親往臨哭。 [101]  後《養正圖解》(明)專門為魏王李泰崇師問道一事作畫,清代的乾隆、嘉慶皆作詩稱讚。 [102-103] 
貞觀十二年(638年),虞世南病逝,唐太宗悲慟非常,於是手敕給愛子李泰説:“虞世南和我,猶如一體。我有了小的過失,他一定會犯顏而諫。如今他不在了,我的痛惜哪裏能夠用語言表達出來呢!” [104-105] 

李泰為母祈福

就在貞觀十五年(641年)的十一月辛卯,李泰發願為母親長孫皇后所造的龍門山賓陽洞佛龕落成,唐太宗親自前往,大閲於伊闕。而伊闕佛龕碑的碑文則是由岑文本撰稿, [106] 初唐四家”之一的褚遂良書寫,“畫奇偉,名垂千古,可見李泰對母親長孫皇后的一片孺慕之心, [107]  更可見唐太宗父子對此佛龕之重視。 [108] 

李泰謀嫡降封

正因為這樣無盡的溺愛讓李泰產生了一種錯覺,以為只要把親哥哥承乾拉下了馬自己就能登上儲君之位了。所以李泰最終還是選擇踏上了一條註定無法回頭的路。 [109-111]  [111-112]  [113] 
貞觀十七年(643年),太子李承乾被廢,李泰藉機向自己的父親撒嬌,聲稱自己百年之後定會殺了自己的兒子把皇位傳給弟弟李治。而唐太宗見青雀投進自己的懷中,立馬心就軟了,再一聽這樣的保證,當即便許諾要立他為太子。不過這樣的謊言卻被褚遂良毫不留情地揭穿了, [114-119]  唐太宗冷靜下來也明白殺子傳弟的事根本不可能發生,於是為了保證自己的這三個愛子能夠同時活下來,果斷地立了李治為太子。 [120-123] 
不過太子易立,如何處置李泰這個自己曾經萬般溺愛的兒子,唐太宗是操碎了心。最後,唐太宗不得不在廢黜李泰的詔書中沉痛地説道:“魏王李泰,是我極為心愛的兒子,我對這個兒子實所鍾心。此子年幼的時候就很聰敏伶俐,又十分愛好文學,我對他的寵愛是那麼的不同尋常……然而我不能讓後世子孫認為皇位是可以通過謀劃得到的,所以將魏王李泰降為東萊郡王。” [124-125] 

李泰重新封王

李泰是如此傷了自己父親的心,然而唐太宗卻仍捨不得對自己的愛子如何責備,依然對這隻青雀掛念不已。 [126] 
就在李泰被貶四年後,貞觀二十一年(647年)唐太宗就將他重新進封為濮王。 [127-131]  貞觀十八年(644年)唐太宗還拿着李泰的上表對周圍的大臣説:“泰文辭美麗,豈非才士,我心中有多記掛他,你們也是知道的。但也只能忍痛割愛,這也是保全他們兄弟的兩全之法。” [132-136] 

李泰薨後厚葬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駕崩於翠微宮的含風殿,是年李治即位。李治即位後對自己的哥哥也是優待異常,“車服羞膳,特加優異”。 [137-139]  [218-219] 
永徽三年(652年)十二月癸巳,濮王李泰薨。 [140]  [141] 
唐高宗對哥哥的逝世十分傷心,特別以唐朝最高的喪葬規格“詔葬”的形式來為李泰舉哀——不僅將其追贈為太尉與雍州牧,為之輟朝,還下令“班劍卌人,羽葆鼓吹,賻物三千段,米粟三千石,賜東園秘器,葬事官給,務從優厚”,又特意請了法藏禪師來為哥哥的往生祈福。 [140]  [141]  [142]  [214]  李泰墓曾多次被盜,但1985正式發掘清理時仍出土了大量精美的文物,可見當時下葬之奢華。後李泰的子孫也都安葬於此,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家族墓。

李泰軼事典故

李泰八駿圖

八駿圖 八駿圖
周穆王稱有八匹駿馬,一日奔馳三萬裏。晉武帝時所得的《八駿圖》古本,乃穆王時的畫,黃絹上作的圖像,腐爛模糊漫漶,而氣韻宛然存在,超然出眾的狀貌奇異的形象,實在也是龍的一類了。就詔令史道碩照原樣描繪出來,宋、齊、梁、陳作為國寶,隋文帝滅亡陳朝,圖書散失,此畫為賀若弼得到。齊王楊暕知而請求得到它,報答以駿馬十匹,美錦五十段,後來又進獻煬帝。到唐貞觀年間,唐太宗敕令借給魏王李泰,因而此畫被傳移模寫後傳於世上。其一稱為渠黃,身青色,鬃與尾赤色,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其二稱為山子,身紫色,鬃與尾黑色,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其三稱為盜驪,身黃色而有黑斑,鬃與尾黑色,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其三稱為盜驪,身黃色而有黑斑,鬃與尾黑色,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鬃毛絕少;其四稱為綠耳,身青色,鬃與尾黑色而拳曲,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其五稱為赤驥,身赤色,鬃與尾赤而黃,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其六稱為驊騮,身淺紫色,鬃與尾深紫色而拳曲,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其七稱為逾輪,身紫色而帶黑,鬃與尾黑色而拳曲,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額上乃清朗,鬃毛向前,尖而上卷;其八稱為白,身毛色青白相雜,鬃與尾紅色,頸部至肚紅色而蹄黑色。 [143-145] 

李泰芙蓉園

大唐芙蓉園 大唐芙蓉園
貞觀中,唐太宗把在長安城東南部,曲江南岸一帶的原隋朝離宮芙蓉園賜給了兒子李泰,此園“居地三十頃,週迴十七里”,園中“廣廈修廊,連亙屈曲,其地延袤爽塏,跨帶原隰,又有修竹茂林,綠被岡阜,東坂下有涼堂,堂東有臨水亭。”
李泰去世後,高宗將此園賜給了太子,開元時唐玄宗作為御苑,這座御苑裏,水邊至南岸高地建有紫雲樓、彩霞亭等仙山樓閣般的宏偉宮殿羣。唐代著名畫家李思訓之子李昭道有寫生圖畫傳世,宋人有變體摹本。 [146] 

李泰都城之盛

遊魏王堤 遊魏王堤
貞觀中,唐太宗在東都洛陽“並坊地”以賜兒子李泰大宅,且在合併坊地後李泰的宅邸還是佔了“東西盡一坊”之地,另有“瀦沼三百畝”,李泰為池,池與洛河之間,修建有堤以便人們來往,故名魏王池及魏王堤。
魏王池與魏王堤古時被稱為“都城之盛”,是文人墨客的遊賞聖地。特別是每年春天,這裏堤上楊柳依依,堤下河水清清,堤外湖水湖光水色,招來無數遊人。文人墨客在這裏賦詩詠歎(唐代韓愈白居易韋莊劉禹錫、宋代施宜生、梅堯臣、邵雍等均留下了不少詩篇),還在這裏舉行“修禊”等活動。古時以來,形成一種民俗,即在農曆三月上已日(魏以後固定為三月三日),到水邊嬉遊,以消除不祥。這就叫做“修禊”。
魏王池與魏王堤,李泰因父親的寵愛而得,而如此勝景,又是因魏王李泰之名而聞名於世。 [147-155] 

李泰伊闕佛龕

龍門山伊闕佛龕碑 龍門山伊闕佛龕碑
貞觀十年,長孫皇后去世,其次子魏王李泰在龍門山賓陽洞開鑿佛窟,為母親冥福。於賓陽南洞正壁雕造了五尊大佛像,主尊阿彌陀佛高約8.20米,面相飽滿,額方頤豐,頸部刻橫紋二條,頭作高肉髻,刻波狀發紋。內着僧祗支,胸間束帶,外披雙領下垂袈裟。兩側侍立的二弟子高約5.80米,身披袈裟,雙手合十,神情謙恭。外側侍立的二菩薩高約6.50米,頭戴高花蔓冠,頸下戴項圈,身披披帛和聯珠紋瓔珞,下身着百褶長裙,身體呈直筒狀,立於蓮台上。 [108]  [156] 
《伊闕佛龕碑》,又名《三龕記》、《褚遂良碑》。是李泰貞觀十五年十一月在賓陽洞完成造像後鐫刻的發願文,碑文由中書侍郎岑文本撰文,諫議大夫褚遂良書丹,共計一千八百餘字。 [157]  此碑現存洛陽龍門西山賓陽中洞和南洞之間,雖名為碑,實為摩崖刻石,通高約5.00米、寬1.90米,是龍門石窟形制最大的摩崖碑刻,碑首上有蟠螭形浮雕,上有仿木結構的屋檐建築,正脊兩端配鴟尾,脊正中有迦陵頻伽鳥,龜跌座首已殘毀。關於該碑的記載,最早見於宋嘉佑六年歐陽修的《集古錄》和趙明誠的《金石錄》。傳世墨拓以明代何良俊清森閣舊藏明初拓本為最佳,拓工精緻、字口如新;比《金石萃編》所載猶多五十餘字,1960年發現一宋代拓本,現均藏於北京圖書館。

李泰主要成就

李泰藏書

據《方輿彙編》記載,李泰有藏書萬卷,數量能與秘府相等。死後王妃閻婉將自己居住的地方改為延福寺。 [158] 

李泰著書

括地誌 括地誌
《括地誌》是中國唐朝時的一部大型地理著作,也稱《魏王泰坤元》、《貞觀地記》、《魏王地記》、《括地象》等,由魏王李泰主編。全書正文550卷、序略5卷。它吸收了《漢書·地理志》和顧野王《輿地志》兩書編簒上的 特點,創立了一種新的地理書體裁,為後來的《元和郡縣誌》、《太平寰宇記》開了先河。全書按貞觀十道排比358州,再以州為單位,分述轄境各縣的沿革、地 望、得名、山川、城池、古蹟、神話傳説、重大歷史事件等。徵引廣博,保存了許多六朝地理書中的珍貴資料。 [159-163] 
清嘉慶二年(1797)孫星衍將唐宋人著作中徵引的《括地誌》遺文輯為八卷,雖然離原著五百五十卷、序略五卷的分量相距太遠,且皆斷章摘句,面目迥非。這些雖是《括地誌》的殘篇斷簡,卻包括了整部史記的地名解釋在內,從研究史記和歷史地理來説,仍然不失為重要的參考資料。 [164-165] 
在這些殘篇斷簡中,依然能看到魏王李泰的足跡,《括地誌輯校》收入了兩條李泰對“藍田山”“三秦記”的按語。 [166-167] 

李泰文集

李泰另有《濮王泰集》二十卷傳世,已失傳。 [168]  [169]  [170-171]  全唐文收入有李泰所作《請釋法恭為戒師書》。 [172-174] 

李泰書法

據《書斷》等書記載,李泰會書法,擅長草書、隸書。但未有墨寶傳世。 [11-12]  [175-176] 

李泰鑑賞家

(唐)張彥遠、(明)張應文、王世貞等皆評價魏王李泰為古代的書畫鑑賞家之一。
明朝的王世貞在《弇州四部稿》中談到:“書畫界有鑑賞和好事兩類人,這種説法由來已久了。這類人上自帝王將相等人間至貴,下至下里巴人,全都有。(唐)張彥遠説:‘有收藏但不會鑑定,會鑑賞但不會賞玩,會賞玩而不能裝裱,能裝裱而不會品評,都不能算是真正的鑑賞家’”。 [177-178]  在王世貞所列的賞鑑家名單裏就有魏王李泰。 [179] 
唐朝的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提到魏王李泰的書畫鑑賞印章名叫“龜益”。 [180]  張彥遠還在《法書要錄》卷六《述書賦》記中説到,李泰的書畫鑑賞印分之為“龜”、“益”二印。 [181]  並且他認為李泰等人的這些印章,即使千百年以後,仍可作為鑑別書畫真偽的依據。 [182] 

李泰人物評價

而縱觀李泰的一生,可謂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雖然地位略亞於哥哥李承乾,不過受到的寵溺卻是不輸年幼的弟弟李治。 [183-184]  更重要的是,李泰本人堪稱是才華橫溢,史載其“聰敏絕倫”,因為他不僅對文學十分精通,所藏書籍甚至和皇室的藏書樓一樣多,還寫得一手好書法, [185]  對書畫鑑賞也相當在行。 [186] 
李泰主編的《括地誌》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六朝地理書中的珍貴資料,對後世影響甚深,創立的新的地理書體裁也為唐宋總志體例開了先河。李泰逝世後還留下了二十卷文集,只不過可惜的是,這些文集至今已經失傳了。 [169]  [168] 

李泰家族墓羣

李泰墓出土的金獅子 李泰墓出土的金獅子
李泰家族墓羣位於鄖縣城關鎮東1公里處的菜園村一組,古名“馬檀山”,墓地面積近30萬平方米。當地羣眾俗稱此地為大李王墳、小李王墳。因丹江口庫區水位升高而被淹沒,1958年,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考古隊調查時,首次發現此墓羣。1973年,鄖縣李泰家族墓羣已發掘4座唐墓,由墓誌銘文確定,墓主分別為第一代濮王李泰及其妻閻婉、長子嗣濮王李欣、次子李徽。 [187-190]  這是迄今為止發現的唯一一處京畿長安之外的唐皇室家族墓地。根據考古發現,該家族墓地至少沿用了200餘年。 [191] 
20世紀70年代僅對李泰等墓進行了清理發掘。而李泰家族墓地是南水北調鄖縣淹沒區的重點考古項目。為配合南水北調工程建設,根據湖北省文物局的統一安排,2006年11月-2007年2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該墓羣進行了第一次挖掘。2007年5月-2008年1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該墓羣進行了第二次搶救性考古勘探和挖掘。田桂萍等考古人員通過最新勘探,他們首次發現了李泰墓的東、南圍牆。東圍牆長約120米,南圍牆長約55米,圍牆寬約1.1-2.4米,考古人員沒有對這些圍牆進行全面發掘。受條件限制,該墓地有無西、北圍牆,因未進行勘探尚不知曉。 [192-193] 

李泰家庭成員

親屬關係
姓名
簡介
祖父母
唐高祖。 [208] 
出身扶風竇氏,唐高祖皇后。 [209] 
外祖父母
隋右驍衞將軍,唐贈司空、上柱國、齊獻公。 [194]  [206-207] 
渤海高氏
北齊清河王高嶽之孫女,高勱之女,申國文獻公高士廉之妹,趙國公長孫無忌與文德皇后生母。 [194] 
父母
唐太宗。 [210] 
文德皇后長孫氏
出身河南長孫氏,唐太宗皇后。 [209] 
舅舅
長孫皇后同母兄,趙國公。 [195]  [213] 
同母兄弟
唐太宗長孫皇后長子,前太子,追贈荊州大都督、恆山郡王,諡號為“愍”,遷葬於昭陵。 [197]  [210] 
唐太宗長孫皇后第三子,唐高宗。 [198] 
同母妹妹
長樂公主李麗質
嫁長孫無忌之子長孫衝 [199]  [212] 
初嫁杜如晦之子杜荷,後改嫁薛瓘 [200]  [211]  [216-217] 
晉陽公主李明達
與同母兄李治一起被唐太宗親自撫養,擅長書法,早薨。 [201] 
初嫁長孫詮,再嫁韋正矩 [202] 
妻子
閻毗孫女,著名畫家閻立本之兄閻立德之女。 [196] 
兒子
字伯悦,嗣濮王,穎州刺史,追贈夔州刺史,娶臨川長公主女周氏為妻,嗣子國子祭酒、嗣濮王李嶠。 [78]  [203] 
字玄祺,新安郡王。 [204] 
孫子
本名李餘慶,李欣之子,嗣濮王,妻子王守一妹妹王氏。 [205] 
參考資料
  • 1.    《魏鄭公諫錄◎諫魏王不得折辱貴臣》:魏王,文德皇后所生,太宗特所寵異。
  • 2.    《舊唐書.岑文本傳》:是時,魏王泰寵冠諸王。
  • 3.    《冊府元龜◎帝王部·慈愛》:魏王泰,太宗第四子也。太宗以泰愛文學,特令別置文館學士。嘗幸泰延康坊宅,曲赦雍州及長安獄,大辟罪以下並原之,免延康裏百姓無出今年租賦,曲賜泰府官僚及同里老人各有差。時承乾為太子,泰每月所給料物又逾於太子。後以承乾足疾,遂有奪嫡計。承乾廢,泰仍降封東萊王,又封順陽王,居均州,貞觀十八年二月,帝手持泰表以謂近臣曰:“泰文詞美麗,豈非才士?我心中念泰,卿等所知。但為社稷之計,斷割恩寵,遣其居外者,亦是兩相安全。”
  • 4.    《舊唐書·褚遂良傳》:時魏王為太宗所愛,禮秩如嫡。
  • 5.    《大唐贈太尉雍州牧故濮恭王墓誌銘》:武德三年,封宜都王,食邑四千户;四年,進封衞王,邑萬户,授上柱國。......貞觀二年,改封越王,拜使持節大都督揚常和潤滁楚舒壽廬豪歙蘇杭宣東睦南湖十六州越州都督諸軍事揚州刺史。......六年,授使持節大都督夏勝北撫北寧北開五都督、鄜坊延丹四州諸軍事鄜州刺史,餘官封如故。八年,改授雍州牧。......尋領左武侯大將軍,餘官封如故。十年,改封魏王,授使持節都督相衞黎魏洺刑貝七州諸軍事相州刺史。竟未之藩。又除雍州牧、左武侯大將軍,餘官封如故。
  • 6.    《大唐故新安郡王墓誌銘並序》:貞觀二年,封越王、十六州諸軍事......尋領左武候大將軍。......十年,改封魏王、相衞等七州諸軍事、相州刺史。又除雍州牧、左武候大將軍。......十七年有詔,遂令之國。俄復榮寵,改封濮王。
  • 7.    《舊唐書◎李泰傳》: 濮王泰,字惠褒,太宗第四子也。少善屬文。武德三年,封宜都王。四年,進封衞王,以繼衞懷王霸後。貞觀二年,改封越王,授揚州大都督。五年,兼領左武候、大都督,並不之官。八年,除雍州牧、左武候大將軍。七年,轉鄜州大都督。十年,徙封魏王,遙領相州都督,餘官如故。
  • 8.    《冊府元龜◎宗室部·領鎮第四》:濮王泰,太宗第四子也。貞觀二年,授揚州大都督;七年,轉鄜州大都督,並不之官,除雍州牧;十年,遙領相州都督。
  • 9.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四》:癸丑,徙趙王元景為 荊王,魯王元昌為漢王,鄭王元禮為徐王,徐王元嘉為韓王,荊王元則為彭王,滕王元懿為鄭王,吳王元軌為霍王,豳王元鳳為虢王,陳王元慶為道王,魏王靈夔為 燕王,蜀王恪為吳王,越王泰為魏王,燕王佑為齊王,梁王愔為蜀王,郯王惲為蔣王,漢王貞為越王,申王慎為紀王。 二月,乙丑,以元景為荊州都督,元昌為梁州都督,元禮為徐州都督,元嘉為潞州都督,元則為遂州都督,靈夔為幽州都督,恪為潭州都督,泰為相州都督,佑為齊州都督,愔為益州都督,惲為安州都督,貞為揚州都督。泰不之官,以金紫光祿大夫張亮,行都督事。上以泰好文學,禮接士大夫,特命於其府別置文學館,聽自引召學士。
  • 10.    《貞觀政要·卷二◎直諫》:貞觀十年,越王,長孫皇后所生,太子介弟,聰敏絕倫,太宗特所寵異。
  • 11.    《書斷列傳》:唐漢王元昌,神堯之子,善行書。諸王仲季並有能名,韓王、曹王亦其亞也。曹則妙于飛白,韓則工於草行。魏王、魯王亦韓王之倫也。
  • 12.    《冊府元龜》:濮王泰,太宗第四子。少好學,善屬文,工草隸,待賢禮士,深為太宗所愛。
  • 13.    《方輿彙編·鄖陽府部紀事》:濮王泰好學下士,集書萬卷,與秘府相等。王薨,妃閻氏舍其宮為延福寺。
  • 14.    《舊唐書·李泰傳》:太宗以泰好士愛文學,特令就府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
  • 15.    《冊府元龜◎國史部·地理》:濮王泰,初封魏王。太宗時,令泰府中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官給酒饌。泰於是奏引著作郎蕭德言、秘書郎顧裔、記室參軍蔣亞卿、功曹參軍謝偃等,就府撰《括地誌》五百五十卷奏上之。 《唐會要◎卷三十六》:十五年正月三日。魏王泰上括地誌五十卷。上嘉之。賜物一萬段。其書宣付秘閣。初。泰好學。愛文章。司馬蘇勖勸泰表請修撰。詔許之。於是大開館宇。廣召時俊。遂奏引着作郎蕭德言。秘書郎顧允。記室參軍蔣亞卿。功曹參軍謝偃等。人物輻輳。門庭若市。泰稍悟過盛。欲其速成。於是分道諸州。披檢疏錄。凡四年而成。
  • 16.    《日本國見在書目錄◎藤原佐世(日)》:《括地誌》一(卷)。魏王泰撰,元數六百卷,《圖書錄》只載第一卷。
  • 17.    《冊府元龜◎宗室部·譴讓》:太宗因謂侍臣曰:“我若立泰,便是儲宮之位,可經營而得也。泰立, 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與承乾可無恙也。”
  • 18.    《冊府元龜◎宗室部·封建》: 濮王泰,太宗第四子。武德三年;封宜都郡王;四年,進封衞王;貞觀二年,改封越王;十年,徙封魏王;十七年,降封東萊郡王;尋改封為順陽王;二十一年,進封濮王。
  • 19.    《舊唐書·李泰傳》 永徽三年,薨於鄖鄉,年三十有五。贈太尉、雍州牧,諡曰恭。
  • 20.    《唐會要卷第七十九 諡法上》 尊賢貴義曰恭。愛民長悌曰恭。既過能改曰恭。執禮敬賓曰恭。率事以信曰恭。
  • 21.    《資治通鑑·唐太宗貞觀十七年》:“上謂侍臣曰:‘昨青雀投我懷雲:“臣今日始得為陛下子,乃更生之日也”。’”胡三省注:“泰,小字青雀。”
  • 22.    《冊府元龜◎宗室部·封建》:濮王泰,太宗第四子。武德三年;封宜都郡王。
  • 23.    《新唐書》卷一《本紀第一·高祖》:“(武德四年)三月,進封宜都郡王泰為衞王。”
  • 24.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九》:(武德四年)三月,立秦王世民之子泰為衞王。
  • 25.    《舊唐書·高祖本紀》(武德):四年,三月,徙封宜都王泰為衞王。
  • 26.    《唐會要·卷第四十六·封建》:(武德)四年,三月,徙封宜都郡王泰為衞王。
  • 27.    《冊府元龜◎宗室部·封建》:濮王泰,太宗第四子。武德三年;封宜都郡王;四年,進封衞王。
  • 28.    《李泰墓誌銘》:武德三年,封宜都王,食邑四千户;四年,進封衞王,邑萬户,授上柱國。
  • 29.    見《大唐贈太尉雍州牧故濮恭王墓誌銘》:四年,進封衞王,邑萬户,授上柱國。
  • 30.    《舊唐書志第二十二 職官一》:上柱國。 勳官。《武德令》有尚書令,龍朔二年省。自是正第二品無職事官。
  • 31.    《舊唐書·李泰傳》:濮王泰,字惠褒,太宗第四子也。少善屬文。武德三年,封宜都王。四年,進封衞王,以繼衞懷王霸後。
  • 32.    《新唐書·李泰傳》:濮恭王泰字惠褒。始王宜都,徙封衞,繼懷王后。
  • 33.    《舊唐書李泰傳》: 貞觀二年,改封越王。
  • 34.    《唐會要卷七十八》:濮王泰除使持節大都督揚州。常。海。潤。楚。舒。廬。濠。壽。歙。蘇。杭。宣。東睦。南和等十六州諸軍事。揚州刺史。
  • 35.    《大唐贈太尉雍州牧故濮恭王墓誌銘》:貞觀二年,改封越王,拜使持節大都督揚、常、和、潤、滁、楚、舒、壽、廬、豪、歙、蘇、杭、宣、東睦、南湖十六州越州都督諸軍事揚州刺史。
  • 36.    《唐會要.卷七十八》: 貞觀二年五月,吳王恪除使持節大都督益、綿、邛、眉、雅等八州諸軍事,益州刺史。
  • 37.    《大唐故李君之墓誌銘》:進封蜀王,仍授大都督益、簡、綿、嘉、隆六州諸軍事益州刺史。
  • 38.    《舊唐書志第二十二 職官一》:從第二品:尚書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府牧、大都督(揚、幽、潞、陝、靈)。
  • 39.    《舊唐書李泰傳》 五年,兼領左武候、大都督,並不之官。
  • 40.    見《大唐贈太尉雍州牧故濮恭王墓誌銘》:六年,授使持節大都督夏勝北撫北寧北開五都督、鄜坊延丹四州諸軍事鄜州刺史,餘官封如故。
  • 41.    《舊唐書 李泰傳》:五年,兼領左武候、大都督,並不之官。八年,除雍州牧、左武候大將軍。
  • 42.    《舊唐書》志第十八 地理一》:京兆府 隋京兆郡,領大興、長安、新豐、渭南、鄭、華陰、藍田、鄠、盩厔、始平、武功、上宜、醴泉、涇陽、雲陽、三原、宜君、同官、華原、富平、萬年、高陵二十二縣。武德元年,改為雍州。
  • 43.    《舊唐書 李泰傳》:十年,徙封魏王,遙領相州都督,餘官如故。
  • 44.    《貞觀政要卷六·悔過第二十四》 貞觀中,太子承乾多不修法度,魏王泰尤以才能為太宗所重,特詔泰移居武德殿。魏徵上疏諫曰:“魏王既是陛下愛子,須使知定分,常保安全,每事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也。今移居此殿,使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居,時人以為不可,雖時移事異,猶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寧息,既能以寵為懼,伏願成人之美。”太宗曰:“我幾不思量,甚大錯誤。”遂遣泰歸於本第。
  • 45.    《舊唐書本紀第八玄宗上》 上始居武德殿視事,三品以下除授及徒罪皆自決之。
  • 46.    《魏鄭公諫錄◎諫移魏王居武德殿院》:太宗移魏王於武德殿院,公諫曰:“此殿在內,處所寬閒,參奉往來,極為便近。王既是愛子,陛下常欲安全,每事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此殿,便是東宮之西,海陵昔居,時人以為不可,雖時異事異,猶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寧息。既能以寵為懼,伏願成人之美。”太宗欣然従之。
  • 47.    《唐會要卷五》 貞觀十六年四月,詔泰移居武德殿。泰為太宗所愛,禮秩如嫡,魏徵上疏諫曰:“陛下愛魏王,宜使知定分,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武德殿近儲後焉,上陵下替,不可以訓。”太宗曰:“我幾錯誤。”遂遣泰歸本第。
  • 48.    《舊唐書◎李泰傳》:太宗又令泰入居武德殿,侍中魏徵上奏曰:“伏見敕旨,令魏王泰移居武德殿。。但魏王既是愛子,陛下常欲其安全,每事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此殿,便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居,時人以為不可。雖時與事異,猶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安息,既能以寵為懼,伏願成人之美。明早是朔日,或恐未得面陳,愚慮有疑,不敢寧寢,輕幹聽覺,追深戰慄。”太宗並納其言。
  • 49.    《新唐書◎李泰傳》:帝又敕泰入居武德殿,侍中魏徵亦言:“王為陛下愛子,欲安全之,則不當使居嫌疑之地。今武德殿在東宮之西,昔海陵居之矣,論者為不可。雖時與事異,人之多言,尚或可畏。又王之心亦弗遑舍,願罷之,成王以寵為懼之美。”帝悟,乃止。
  • 50.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上又令泰徙居武德殿。魏徵上疏,以為:“陛下愛魏王,常欲使之安全,宜每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居此殿,乃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嘗居之,時人不以為可;雖時異事異,然亦恐魏王之心不敢安息也。”上曰:“幾致此誤。”遽遣泰歸第。
  • 51.    《冊府元龜◎宰輔部·諫諍》:太宗令魏王泰入居於武德殿,徵上疏奏曰:“伏見敕旨,令魏王泰移居武德殿。此殿在內,處所寬閒,參軍往來,極為便近。但魏王既是愛子,陛下嘗欲其安全,每事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此殿,便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居,時人以為不可。雖時殊事異,猶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安息。既能以寵為懼,伏願成人之美。明早是朔日,或恐未得面陳。愚慮有疑,不敢寧寢,輕幹聽覽,追深戰慄。”太宗納其言。
  • 52.    《全唐文◎諫魏王移居武德殿疏》:伏見敕旨,令魏王泰移居武德殿。此殿在內,處所寬間,參奉往來,極為便近。但魏王既是愛子,陛下嘗欲其安全,每事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此殿,便?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居,時人以為不可,雖時殊事異,猶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安息,既能以寵為懼,伏願成人之美。明早是朔日,或恐未得面陳,愚慮有疑,不敢寧寢,輕幹聽覽,追深戰慄。
  • 53.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六》:春,正月,丙寅,上謂羣臣曰:“聞外間士民以太子有足疾,魏王穎悟,多從遊幸,遽生異議,徼倖之徒,已有附會者。
  • 54.    《朝野僉載卷五》 太宗養一白鶻,號曰“將軍”。取鳥常驅至於殿前,然後擊殺,故名“落雁殿”。上恆令送書,從京至東都與魏王,仍取報,日往反數回。亦陸機黃耳之徒歟!
  • 55.    《舊唐書李泰傳》 又以泰腰腹洪大,趨拜稍難,復令乘小輿至於朝所。其寵異如此 。
  • 56.    《唐會要·卷五》:又以泰腰腹洪大,趨拜稍難,復令乘小輿舁至於朝所。其寵異如此。
  • 57.    《新唐書·李泰傳》:又以泰大腰腹,聽乘小輿至朝。
  • 58.    《冊府元龜·宗室部·褒寵》:又以泰腰腹洪大,趨拜稍難,復令乘小輿至於朝所,其寵異如此。
  • 59.    《唐兩京城坊考 卷五》:半已西道術坊。(隋煬帝多忌惡,五行、占候、卜筮、醫藥者皆追集東都,置此坊,遣使檢察,不許出入。時改諸坊為裏,以此偏居里外,既技藝所聚,謂之道術坊。唐貞觀中並坊地以賜魏王泰,泰為池彌廣數頃,號魏王池。泰死,後立為道術坊,分給居人。神龍中並人惠訓坊,盡為長寧公主第。開元初復舊。《通鑑》:大業三年劫河南諸郡送一藝户陪東都三千餘家,置十二坊於洛水南以處之。按此則道術坊即十二坊之一也。)
  • 60.    《新唐書 長寧公主傳》:東都廢永昌縣,主丐其治為府,以地瀕洛,築鄣之,崇台、蜚觀相聯屬。無慮費二十萬。魏王泰故第,東西盡一坊,瀦沼三百畝,泰薨,以與民。至是,主丐得之,亭閣華詭捋西京。
  • 61.    《河南通志》卷七》:魏王池 在府城南,洛水溢為池,為都城之勝。唐貞觀中,以賜魏王泰,故名。
  • 62.    《河南志一卷》:隋煬帝多忌惡五行,占候、卜筮、醫樂者,皆追集東都,置此坊,遣使檢察,不許出入。時改諸坊為裏,以此偏居里外,既伎藝所聚,謂之道術坊。唐貞觀中,並坊地以賜魏王泰。泰為池,彌廣數頃,號“魏王池”。泰死,復立為道術坊,分給居人。神龍中並人道調坊,盡為長寧公主第。開元初復舊。
  • 63.    《明一統志卷二十九》:魏王池“在洛陽縣。洛水溢而為池,為都城之盛。唐貞觀中,以賜魏王泰,故名”。
  • 64.    《舊唐書◎李泰傳》:十四年,太宗幸泰延康坊宅,因曲赦雍州及長安大辟罪已下,免延康坊百姓無出今年租賦,又賜泰府官僚帛有差。
  • 65.    《冊府元龜◎帝王部·慈愛》:魏王泰,太宗第四子也。太宗以泰愛文學,特令別置文館學士。嘗幸泰延康坊宅,曲赦雍州及長安獄,大辟罪以下並原之,免延康裏百姓無出今年租賦,曲賜泰府官僚及同里老人各有差。
  • 66.    《幸魏王泰宅曲赦詔》 門下:左武候大將軍雍州牧相州都督魏王泰,地惟魯衞,義兼臣子,樂善先於忠孝,多才綜於墳藉。食時非敏,七步慙奇。謹肅表於徼循,政績宣於畿甸。維城是寄,磐石斯在。今獻歲發春,風韶景麗,悦天下之無事,敦穆親之令典。爰駐罕蹕,幸其邸第。儲藩在列,文武充庭。置酒申其歡宴,清談暢其襟抱。留連移晷,有慰朕懷。宜因愷樂,曲流恩惠。其雍州及長安縣見禁囚徒、大辟罪以下,並特原之。比年恩所不降者,不在原限。延康坊百姓今年所有課役,悉宜蠲免。魏王府官人(下缺)。
  • 67.    《新唐書◎李泰傳》:后帝幸泰延康坊第,曲赦長安死罪,免坊人一年租,府僚以差賜帛。
  • 68.    《冊府元龜◎宗室部·褒寵》:魏王泰,太宗第四子也。貞觀十四年,太宗幸泰延康坊宅,因曲赦雍州及長安大辟罪已下,免延康坊百姓無出今年租賦,又賜泰府官僚帛有差。
  • 69.    《冊府元龜◎帝王部·慶賜》:十四年正月甲寅,幸魏王泰宅,賜泰府寮及同里老人各有差。
  • 70.    《冊府元龜◎帝王部·赦宥》:十四年正月甲寅,幸魏王泰宅,曲赦雍州及長安獄,大辟罪已下並原之,延康裏百姓無出今年租賦。
  • 71.    《冊府元龜◎邦計部·蠲復》:十四年正月,幸魏王泰宅。免延康裏百姓無出今年租。
  • 72.    《冊府元龜◎帝王部·養老》:十四年正月幸魏王宅,賜同里老人物有差。
  • 73.    《舊唐書岑文本傳》 是時魏王泰寵冠諸王,盛修第宅,文本以為侈不可長,上疏盛陳節儉之義,言泰宜有抑損,太宗並嘉之,賜帛三百段。
  • 74.    《太平御覽◎居處部●園圃:又曰:芙蓉園,本隋氏之離宮,居地三十頃,週迴十七里,貞觀中賜魏王泰。泰死,又賜東宮,令屬家令寺。園中廣廈修廊,連亙屈曲,其地延袤爽塏,跨帶原隰,又有修竹茂林,綠被岡阜,東坂下有涼堂,堂東有臨水亭,按《黃圖》曲池,漢武所造,週迴五里,池中遍生荷芰菰蒲冒間禽魚翔泳。宣帝立廟曲池之北,名曰樂遊廟。即今昇平坊內基趾是也。此在秦為宜春苑,在漢為樂遊苑。宇文愷營建京城,以羅城東南地高不便,故缺此隅頭一坊,餘地穿入芙蓉池以虛之。
  • 75.    《貞觀政要》卷二◎直諫》:貞觀十年,越王,長孫皇后所生,太子介弟,聰敏絕倫,太宗特所寵異。或言三品以上皆輕蔑王者, 意在譖侍中魏徵等,以激上怒。上御齊政殿,引三品已上入坐定,大怒作色而言曰:“我有一言,向公等道。往前天子,即是天子,今時天子,非天子耶?往年天子兒,是天子兒,今日天子兒,非天子兒耶?我見隋家諸王,達官已下,皆不免被其躓頓。我之兒子,自不許其縱橫,公等所容易過,得相共輕蔑。我若縱之,豈不能 躓頓公等!”玄齡等戰慄,皆拜謝。徵正色而諫曰:“當今羣臣,必無輕蔑越王者。然在禮,臣、子一例,《傳》稱,王人雖微,列入諸侯之上。諸侯用之為公, 即是公;用之為卿,即是卿。若不為公卿,即下士於諸侯也。今三品以上,列為公卿,並天子大臣,陛下所加敬異。縱其小有不是,越王何得輒加折辱?若國家紀綱廢壞,臣所不知。以當今聖明之時,越王豈得如此。且隋高祖不知禮義,寵樹諸王,使行無禮,尋以罪黜,不可為法,亦何足道?”太宗聞其言,喜形於色,謂羣臣 曰:“凡人言語理到,不可不伏。朕之所言,當身私愛;魏徵所論,國家大法。朕曏者忿怒,自謂理在不疑,及見魏徵所論,始覺大非道理。為人君言,何可容易!”召玄齡等而切責之,賜徵絹一千匹。
  • 76.    《魏鄭公諫錄◎諫魏王不得折辱貴臣》:魏王,文德皇后所生,太宗特所寵異。貴要言:三品以上多輕蔑王者。意欲誣毀公等以激怒太宗。太宗大怒,御齊政殿,引三品以上入,作色而言曰:“我有一口語,欲向卿等道。往前天子是天子,今時天子即非天子邪往前天子兒是天子兒,今天子兒即非天子兒邪我見隋家諸王,一品以下皆不免其躓頓,我自不許兒子縱橫, 卿等何為蔑我兒邪我若教之,豈不能折辱卿等?”房玄齡以下,戰慄流汗,拜謝。公正色而進曰:“當今羣臣,必無敢輕魏王者。然在禮,臣子一也。傳稱:王人雖微,列諸侯之上,諸王用之為公卿,若不為公卿,則下土之諸侯也。今三品以上列為公卿,並天子大臣,陛下之所敬異。如其小小不是,魏王何得折辱若國家綱紀替壞,臣所不知。以當今聖明,魏王豈得如此?且隋高祖不知禮義,寵縱諸子,使行無禮,尋皆罪黜,不可為法,亦何足道。”太宗聞之,喜形於色,謂羣臣曰: “凡語理到,不可不服。朕之所言,身之私愛;魏徵所言,國家大法。朕曏者忿怒,謂理在不疑;見魏徵所論,方始覺屈也。人君發言,亦何容易。 ”
  • 77.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四》:魏王泰有寵於上,或言三品以上多輕魏王。上怒,引三品以上,作色讓之曰:“隋文帝時,一品以下皆為諸王所頓躓,彼豈非天子兒邪!朕但不聽諸子縱橫耳,聞 三品以上皆輕之,我若縱之,豈不能折辱公輩乎!”房玄齡等皆惶懼流汗拜謝。魏徵獨正色曰:“臣竊計當今羣臣,心無敢輕魏王者。在禮,臣、子一也。《春 秋》: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三品以上皆公卿,陛下所尊禮,若紀綱大壞,固所不論;聖明在上,魏王必無頓辱羣臣之理。隋文帝驕其諸子,使多行無禮,卒皆夷滅,又足法乎?”上悦,曰:“理到之語,不得不服。朕以私愛忘公義,曏者之忿,自謂不疑,及聞徵言,方知理屈。人主發言何得容易乎!”
  • 78.    《大唐故使持節穎州諸軍事穎州刺史贈使持節都督夔州諸軍事夔州刺史嗣濮王墓誌並序》:王諱欣,字伯悦,隴西狄道人。即神堯皇帝之曾孫,太宗文武聖皇帝之孫,雍州牧魏王之元子也。王動而慧敏,特為太宗所愛。年甫四歲,養於宮中。王之始入也,文德皇后抱而謂曰:初至,安不?王捧手而謂曰:幸得在宮,不勝欣悦。太后奇而賞之,因名曰欣,賜遺殷繁,以為己子。常陪隨大帝,相輿遊樂。年及弱冠,遂獲歸藩。
  • 79.    《冊府元龜◎宗室部·褒寵》:魏王泰,太宗第四子也。貞觀十四年,太宗幸泰延康坊宅,因曲赦雍州及長安大辟罪已下,免延康坊百姓無出今年租賦,又賜泰府官僚帛有差。泰好士,愛文學,特令就府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又以泰腰腹洪大,趨拜稍難,復令乘小輿至於朝所,其寵異如此。
  • 80.    《舊唐書李泰傳》 太宗以泰好士愛文學,特令就府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
  • 81.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四》:太宗以李泰喜好文學,禮待士大夫,特命他在魏王府另外設置文學館,聽任他召集學士。
  • 82.    《新唐書·李泰傳》:帝以泰好士,善屬文,詔即府置文學館,得自引 學士。
  • 83.    《唐會要·卷五》:太宗以魏王泰愛文學。特令就府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
  • 84.    《冊府元龜◎宗室部·禮士》:濮王泰,太宗子。太宗特令秦府中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官給酒饌。泰於是奏引著作郎蕭德言、秘書郎顧裔、記室參軍蔣亞卿、功曹參軍謝偃等,就府撰《括地誌》五百五十卷奏上之。
  • 85.    《冊府元龜◎宗室部·文學》:濮王泰,太宗第四子。少善屬文。太宗以泰好士,愛文學,特令就府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貞觀十二年,奏請撰《括地誌》。遂奏引著作郎蕭德言、秘書郎顧裔、記室參軍蔣亞卿、功曹參軍謝偃等就府,修撰成五百五十卷奏上。太宗閲而嘉之,乃下詔曰:“地記之設,繇來尚矣。區外具於《山經》,海內陳於《夏載》。《職方》、《王制》,才舉淮夷;《漢志》、《晉圖》,略記郡國。自茲以降,著作實繁。或學非博通,多所遺闕;或地分南北,雅有短長。求其折中,無聞盡善。左武候大將軍雍州牧相州都督魏王泰,體業貞固,風鑑凝邈,學綜策府,文冠詞林。樂善表於夙夜,好士彰於吐握。討論輿地,詳延儒雅:博採方誌,得之於舊聞;旁求故老,考之於傳信。內殫九服,外極八荒。憲章之規,條目有序,戎夏之域,今古無遺。簡而能周,博而尤要,足以度越前載,垂之不朽。宜加褒錫,以申獎勸。可賜物一萬段,其書宜付秘閣。”初,泰好學,愛文章,司馬蘇勖以自古英王多引賓客,以著述為美,遂勸泰表請修撰,詔許之。於是大開館宇,廣召時俊。衞尉供帳,光祿給食,朝士學涉者多被奏追赴,貴遊子弟更相因致,人物臻湊,門庭若市。泰稍悟過盛,欲其速成,於是分道計州,披緝統錄,至是凡四年盡成。撰緝之人,鹹加給頒賜。
  • 86.    《舊唐書·李泰傳》:十五年,泰撰《括地誌》功畢,表上之,詔令付秘閣,賜泰物萬段,蕭德言等鹹加給賜物。俄又每月給泰料物,有逾於皇太子。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諫曰: 昔聖人制禮,尊嫡卑庶。謂之儲君,道亞睿極。其為崇重,用物不計,泉貨財帛,與王者共之。庶子體卑,不得為例。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而先王必本人情,然後製法,知有國家,必有嫡庶。然庶子雖愛,不得超越;嫡子正體,特須尊崇。如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乘機而動,私恩害公,惑志亂國。伏惟陛下功超邃古,道冠百王,發號施令,為世作法。一日萬機,或未盡美,臣職在諫諍,無容靜默。伏見儲君料物,翻少魏王,朝野見聞,不以為是。《傳》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忠孝恭儉,義方之謂。昔漢竇太后及景帝遂驕恣梁孝王,封四十餘城,苑方三百里,大營宮室,複道彌望,積財鉅萬計,出入警蹕,小不得意,發病而死。宣帝亦驕恣淮陽憲王,幾至於敗,輔以退讓之臣,僅乃獲免。且魏王既新出閣,伏願常存禮則,言提其耳,且示儉節,自可在後月加歲增。妙擇師傅,示其成敗,既敦之以謙儉,又勸之以文學。惟忠惟孝,因而獎之,道德齊禮,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
  • 87.    《儀禮註疏 鄭玄注、孔穎達疏》:庶子,妾子之號,適妻所生第二者是眾子,今同名庶子,遠別於長子,故與妾子同號也。
  • 88.    《諫魏王泰物料逾東宮疏》:臣遂良言:昔聖人制禮,尊嫡卑庶,謂之儲君。道亞睿極,其為崇重,用物不計,泉貨財帛,與王者共之。庶子體卑,不得為例。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而先王必本人情,然後製法,知有國家,必有嫡庶。然庶子雖愛,不得超越嫡子,正體特須尊崇。如不能明立定分,遂使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乘機而動私恩害公,或至亂國。伏惟陛下功超邃古,道冠百王,發號施令,為世作法。一日萬幾,未盡其美,臣職在諫諍,無容靜默。伏見東宮料物,歲得四萬段,付市貨賣,凡直一萬一千貫文。魏王支別封及廩物,一年凡直一萬六千貫文。此便儲後俸料,翻少於諸藩,朝野聞見,以為非是。陛下往年行幸,自洛陽還,太子於闕首獻食,家令無物可用,遂內出綾彩,貨充鼎實。預是宮臣,誰不聞見?陛下必以為魏府支用見不足,人多費廣,此理可通。然則至於儲君,更宜增益。臣謹按漢明帝披輿地圖,等儲君户口諸子,租歲不過二千萬,明德馬後為言,亦不偏得。此則防其嗜慾,節其驕恣,伏願陛下頗擇漢法,宏蕩無偏。儲君之用,微附古昔。然晉王陛下親自撫養,至於成立,上聖深慈,偏所鍾愛。《傳》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忠孝恭儉,義之方謂。國家於東宮,略同魏府。即目所睹,未有殊別。語其將來,不可不慮。若多其室宇,唯欲崇高,賜以金貝,使其盈積,家人多於餘國,良馬超於列藩,王成童之年,已得如此,長世以後。嗜慾方生,歲增則欣喜,微減則失意。財多則溢罕有克全。寵祿過驕,安能自制。昔漢竇太后及景帝,並不識義方之理,遂驕恣梁孝王,封四十餘城,苑方三百里,大營宮室,複道彌望,積財鏹鉅萬計,入驚出蹕,小不得意,發病而死。宣帝亦驕恣淮陽憲王,幾至放敗,賴其輔以退讓之臣,僅乃獲免。且魏王既新出合,恆存禮制,言提其耳,且示節儉,自可在後月加歲增,愛子豈慮不足?微臣庸闇,不知大體,所有管見,願悉言之。特願天明曲垂省覽,即日諸王僚佐,皆選上才。或幹職有餘,識見猶闕,莫不誘王財賄,偏曲聞奏,他王皆不得,我王獨得之,以此自矜,以茲為美。即日僚佐,率多如此。愚臣所見,特謂不然。《傳》曰:“上之化下,如風之靡草也。”則眾人萬語,不及陛下一言能成就保全。唯在陛下留意子弟,置嚴師傅。諸王之國,帝弟歸藩,何嘗不德音懇切,示其成敗?此皆皇唐美製,以為稱首,諸王尊奉,則無愆失。然則芻蕘之説,更有可觀;愚臣千慮,或一可採。伏願陛下廣加教諭,他王皆求請,有一王獨足,陛下則崇賞之;他王皆戲,有一王獨愛學,陛下則崇賞之;他王好獵,有一王獨不遊,陛下則崇賞之;他王皆營作,有一王獨靜處,陛下則崇賞之。上好之則下為之,上賞之則下趨之。雕琢諸王,皆成退素,如斯陷敗,臣所不聞。薰風所扇,日馳千里。既教之以謙儉,又勸之以文學,惟忠惟孝,因而獎之,道德齊禮,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臣以不才,叨居諫職,甘從鼎鑊,輕敢以聞,煩讟之愆,伏增戰慄。
  • 89.    《冊府元龜◎諫諍部·直諫》:太宗每月給魏王泰料物,有逾於皇太子。遂良上疏諫曰:“昔聖人制禮,尊嫡卑庶,謂之儲君。道亞睿極,其為崇重,用物不計,泉貨財帛,與王者共之。庶子體卑,不得為例。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而先王必本人情,然後製法,知有國家,必有嫡庶。然庶子雖愛,不得超越嫡子,正體特須尊崇。如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乘機而動,私恩害公,或至亂國。伏惟陛下功超邃古,道冠百王,發號施令,為世作法。一日萬幾,或未盡善,臣職在諫諍,無容靜默。伏見儲君料物,翻少魏王,朝野聞見,不以為是。《傳》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忠孝恭儉,義方之謂。昔漢竇太后及景帝,遂驕恣梁孝王,封四十餘城,苑方三百里,大營宮室,複道彌望,積財鉅萬計,出入驚蹕,小不得意,發病而死。宣帝亦驕恣淮陽憲王,幾至放敗,輔以退讓之臣,僅乃獲免。且魏王既新出閣,伏願常存禮則,言提其耳,且示儉節,自可在後月加歲增。妙擇師傅,示其成敗,既敦之以謙儉,又勸之以文學。惟忠惟孝,因而獎之,道德齊禮,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太宗納其言。
  • 90.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貞觀十六年)春,正月,乙丑,魏王泰上《括地誌》。泰好學,司馬蘇勖説泰,以古之賢王皆招士著書,故泰奏請修之。於是大開館舍,廣延時俊,人物輻湊,門庭如市。泰月給逾於太子,諫議大夫褚遂 良上疏,以為:“聖人制禮,尊嫡卑庶,世子用物不會,與王者共之。庶子雖愛,不得逾嫡,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也。若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 奸,乘機而動矣。昔漢竇太后寵梁孝王,卒以憂死;宣帝寵淮陽憲王,亦幾至於敗。今魏王新出閣,宜示以禮則,訓以謙儉,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上從之。
  • 91.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六》:(十六年六月)甲辰,詔自今皇太子出用庫物,所司勿為限制。於是太子發取無度,左庶子張玄素上書,以為:“周武帝平定山東,隋文帝混一江南,勤儉愛民,皆為令主;有子不肖,卒亡宗祀。聖上以殿下親則父子,事兼家國,所應用物不為節限,恩旨未逾六旬,用物已過七萬,驕奢之極,孰雲過此!況宮臣正士,未嘗在側;羣邪淫巧,暱近深宮。在外瞻仰,已有此失;居中隱密,寧可勝計!苦藥利病,苦言利行,伏惟居安思危,日慎一日。”太子惡其書,令户奴伺玄素早朝,密以大馬棰擊之,幾斃。
  • 92.    《冊府元龜◎儲宮部·褒寵》:唐廢太子承乾,太宗長子。貞觀十六年詔曰:“儲貳不會,自古常式。近代以來,多為節限,求之故實,深非事宜,自今皇太子出用庫物,所司勿為限制。”皇太子承乾抗表謝,詔答曰:“汝家之冢嫡,國之儲兩,故有斯命,以彰有殊。入學齒胄,則君臣之義也,同之府庫,實父子一體也。是以君子富而不驕,謙而受益,奢則不孫,以約失之者鮮矣。勉思守道,無煩致謝。”
  • 93.    (明)張應文·《清秘藏》:書畫有賞鑑、好事二家,其説舊矣。好事者不足紀。今舉古今賞鑑家識於此,俾稽古者知所考焉:......僧智果、唐太宗、玄宗、魏王泰、......
  • 94.    《歷代名畫記·唐·張彥遠》:唐朝魏王泰印。〔龜、益〕
  • 95.    《御定佩文齊書畫譜 卷九十五》:宋郭若虛圖畫見聞志舊稱周穆王八駿日馳三萬裏晉武帝時所得古本乃穆王時畫黃素上為之腐敗昏潰而骨氣宛在逸狀竒形實亦龍之類也遂令史道碩模寫之宋齊梁陳以為國寳隋文帝滅陳圖書散逸此畫為賀若弼所得齊王暕知而求得之答以駿馬四十蹄美錦五十段後復進獻煬帝至唐貞觀中勅借魏王泰因而傳模於世其一曰渠黃其二曰山子其三曰盜驪其四曰綠耳其五曰赤驥其六曰□(音華)騮其七曰逾輪其八曰白□(音義)保夀寺本髙力士宅天寳九載舍為寺初鑄鐘成力士設齋慶之舉朝畢至一擊百千有䂓其意連擊二十杵者其經藏閣規模危巧兩塔上火珠受十餘斛文宗朝有河陽從事李涿者性好竒古與寺僧善嘗與之同觀寺庫中舊物忽於破甕內得物如被幅裂汚坌觸而塵起涿徐視之乃畫也因以州縣圗三及絹三十疋換之令家人裝治幅長丈餘因持訪於常侍栁公權乃知張萱所畫石橋圖明皇賜力士因留寺中也後為鬻畫人宗牧言於左軍忽一日有中使至涿第宣勅取之即時進入禁中帝好古見之大恱命張於雲韶院。
  • 96.    明《唐音癸籖·卷三十:太宗(四十巻)、高宗(八十六巻)、則天(垂拱集一百巻金輪集十巻)、中宗(四十巻)、睿宗(十巻)、玄宗(巻亡)、德宗(巻亡)、濮王泰(二十巻)。
  • 97.    《新唐書·王珪傳》:帝念名臣,俄召拜禮部尚書兼魏王泰師。王見之,為先拜,珪亦以師自居。王問珪何以為忠孝,珪〗曰:“陛下,王之君,事思盡忠;陛下,王之父,事思盡孝。忠孝可以立身,可以成名。”王曰:“忠孝既聞命矣,願聞所習。”珪曰:“漢東平王蒼稱‘為善最樂 ’,願王志之。”帝聞,喜曰:“兒可以無過矣!”
  • 98.    《舊唐書·王珪傳》:是歲,兼魏王師。既而上問黃門侍郎韋挺曰:“王珪為魏王泰師,與其相見,若為禮節?”挺對曰:“見師之禮,拜答如禮。”王問珪以忠孝,珪答曰:“ 陛下,王之君也,事君思盡忠;陛下,王之父也,事父思盡孝。忠孝之道,可以立身,可以成名,當年可以享天佑,餘芳可以垂後葉。”王曰:“忠孝之道,已聞教矣,願聞所習。”珪答曰:“漢東平王蒼雲:‘為善最樂。’”上謂侍臣曰:“古來帝子,生於宮闥,及其成人,無不驕逸,是以傾覆相踵,少能自濟。我今嚴教子弟,欲令皆得安全。王珪我久驅使,是所諳悉,以其意存忠孝,選為子師。爾宜語泰:‘汝之待珪,如事我也,可以無過。’” 泰每為之先拜,珪亦以師道自居,物議善之。
  • 99.    《唐會要·卷二十六》:貞觀十一年七月,禮部尚書王珪兼魏王師,上問黃門侍郎韋挺曰:“泰昨與珪相見,若為禮節?”挺對曰:“見師之禮,拜答如儀訖。”王問珪忠孝,珪答曰:“陛下,王之君也,事君思盡忠。陛下,王之父也,事父思盡孝。忠孝之道,可以享天佑,餘芳可以垂後葉。”王曰:“忠孝之道,已聞教矣,願聞所習。”答曰:“漢東平王蒼雲:‘為善最樂。’”上曰:“我常語泰,汝之事師,如事我也。”泰每先拜珪,珪亦以師道自居,物議善之。
  • 100.    《貞觀政要◎尊敬師傅第十》:貞觀十一年,以禮部尚書王珪兼為魏王師。太宗謂尚書左僕射房玄齡曰:“古來帝子,生於深宮,及其成人,無不驕逸,是以傾覆相踵,少能自濟。我今嚴教子弟,欲皆得安全。王珪,我久驅使,甚知剛直,志存忠孝,選為子師。卿宜語泰,每對王珪,如見我面,宜加尊敬,不得懈怠。”珪亦以師道自處,時議善之也。
  • 101.    《舊唐書王珪傳》 尋卒,年六十九。太宗素服舉哀於別次,悼惜久之。詔魏王泰率百官親往臨哭
  • 102.    《養正圖詩》(乾隆所題):聞之古人言,忠孝非二事。珪以對魏王,可謂知要義。所習在為善,此物猶此志。
  • 103.    《養正圖贊》(嘉慶所題):魏王拜師,首問忠孝。立身成名,性功至教。為善存心,東平宜效。事親事君,鹹得其要。
  • 104.    《舊唐書虞世南傳》 太宗舉哀於別次,哭之甚慟。賜東園秘器,陪葬昭陵,贈禮部尚書,諡曰文懿。手敕魏王泰曰:“虞世南於我,猶一體也。拾遺補闕,無日暫忘,實當代名臣,人倫準的。吾有小失,必犯顏而諫之。今其雲亡,石渠、東觀之中,無復人矣,痛惜豈可言耶!”
  • 105.    《命魏王泰祭尚書虞世南手敕》:虞世南與我,猶一體也,拾遺補過,無日暫忘。當代名臣,人倫準的,吾有小失,必犯顏而諍之。今其雲亡,石渠東觀之中,無復人矣,痛惜豈可言耶。
  • 106.    《龍門山三龕記》作者:岑文本
  • 107.    《龍門山三龕記》:左武侯大將軍相州都督雍州牧魏王,體明德以居宗,膺茂親而作屏,發暉才藝兼苞禮樂。朝讀百篇,總九流於學海;日摛三賦,備萬物於詞林。驅魯衞以驂鑣,馭梁楚使扶轂。長人稱善,應乎千里之外,通神曰孝,橫乎四海之濱。結巨痛於風枝,纏深哀於霜露。陽陵永醫,懷鏡奩而不追;閟宮如在,望階除而增慕。思欲弭節鷲嶽,申陟屺之悲,鼓枻龍池,寄寒泉之思。
  • 108.    《歐陽修集卷一三八》 唐岑文本三龕記〈貞觀十五年〉 右《三龕記》,唐兼中書侍郎岑文本撰,起居郎褚遂良書,字畫尤奇偉。在河南龍門山,山夾伊水,東西可愛,俗謂其東曰香山,其西曰龍門。龍門山壁間鑿石為佛像,大小數百,多後魏及唐時所造。惟此三龕像最大,乃魏王泰為長孫皇后造也。
  • 109.    《唐會要·卷五》:太宗以魏王泰愛文學。特令就府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又以泰腰腹洪大。趨拜稍難。復令乘小輿舁至於朝所。其寵異如此。後司馬蘇勖以自古名王多引賓客。以著述為美。勸泰請撰括地誌。遂奏引著作郎蕭德言等。就府修撰。數歲方畢。及上表之日。詔令付秘閣。賜泰物萬段。德言等賜物有差。貞觀十六年四月。詔泰移居武德殿。泰為太宗所愛。禮秩如嫡。魏徵上疏諫曰。陛下愛魏王。宜使知定分。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武德殿近儲後焉。上陵下替。不可以訓。太宗曰。我幾錯誤。遂遣泰歸本第。十七年五月。上親謁太廟。以謝承幹之過。魏王泰以罪降爵為東萊郡王。太宗因謂侍臣曰。自今太子不道。藩王窺伺者。兩棄之。傳之子孫。以為永制。於是列宮寮等。各以大義責之。流降有差。初。承幹既廢。魏王泰因入侍奉。太宗面許。立為太子。翌日。謂侍臣曰。泰昨入見。自投我懷中雲。臣今日始得與陛下為子。是更生之日。臣有一孽子。臣百年之後。當為陛下殺之。傳國晉王。父子之道。固當天性。我見其如此。甚憐之。褚遂良進曰。陛下失言。伏願審思。無令錯誤也。安有陛下百年之後魏王持國執權。為天下主。而能殺其愛子。傳國晉王者乎。陛下比者立承幹為太子。復寵魏王。愛之逾嫡。嫡庶不分。所以至今日。既立魏王。伏願陛下別安置晉王。始得全矣。太宗涕泗交下曰。我不能。因起入內。是日。太宗御兩儀殿。羣臣盡出。詔司徒長孫無忌。司空房元齡。兵部尚書李績。諫議大夫褚遂良。謂曰。我三子一弟。所為如此。我心無聊。因自投於牀。引佩刀欲自刺。無忌等驚懼。爭前扶抱。取佩刀以授晉王。無忌等請太宗所欲。報曰。我欲立晉王。無忌曰。謹奉詔。有異議者。臣請斬之。太宗謂晉王曰。舅許汝也。汝宜拜謝。晉王因下拜。太宗於是御太極殿。召文武六品以上。告立晉王為太子。羣臣皆蹈舞稱慶。詔幽泰於北苑。
  • 110.    《舊唐書◎李泰傳》:濮王泰,字惠褒,太宗第四子也。少善屬文。武德三年,封宜都王。四年,進封衞王,以繼衞懷王霸後。貞觀二年,改封越王,授揚州大都督。五年,兼領左武候、大都督,並不之官。八年,除雍州牧、左武候大將軍。七年,轉鄜州大都督。十年,徙封魏王,遙領相州都督,餘官如故。太宗以泰好士愛文學,特令就府別置文學館,任自引召學士。又以泰腰腹洪大,趨拜稍難,復令乘小輿至於朝所。其寵異如此。十二年,司馬蘇勖以自古名王多引賓客,以著述為美,勸泰奏請撰《括地誌》。泰遂奏引著作郎蕭德言、秘書郎顧胤、記室參軍蔣亞卿、功曹參軍謝偃等就府修撰。十四年,太宗幸泰延康坊宅,因曲赦雍州及長安大辟罪已下,免延康坊百姓無出今年租賦,又賜泰府官僚帛有差。十五年,泰撰《括地誌》功畢,表上之,詔令付秘閣,賜泰物萬段,蕭德言等鹹加給賜物。俄又每月給泰料物,有逾於皇太子。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諫曰:   昔聖人制禮,尊嫡卑庶。謂之儲君,道亞睿極。其為崇重,用物不計,泉貨財帛,與王者共之。庶子體卑,不得為例。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而先王必本人情,然後製法,知有國家,必有嫡庶。然庶子雖愛,不得超越;嫡子正體,特須尊崇。如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乘機而動,私恩害公,惑志亂國。伏惟陛下功超邃古,道冠百王,發號施令,為世作法。一日萬機,或未盡美,臣職在諫諍,無容靜默。伏見儲君料物,翻少魏王,朝野見聞,不以為是。《傳》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忠孝恭儉,義方之謂。昔漢竇太后及景帝遂驕恣梁孝王,封四十餘城,苑方三百里,大營宮室,複道彌望,積財鉅萬計,出入警蹕,小不得意,發病而死。宣帝亦驕恣淮陽憲王,幾至於敗,輔以退讓之臣,僅乃獲免。且魏王既新出閣,伏願常存禮則,言提其耳,且示儉節,自可在後月加歲增。妙擇師傅,示其成敗,既敦之以謙儉,又勸之以文學。惟忠惟孝,因而獎之,道德齊禮,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 太宗又令泰入居武德殿,侍中魏徵上奏曰:“伏見敕旨,令魏王泰移居武德殿。此殿在內,處所寬閒,參奉往來,極為便近。但魏王既是愛子,陛下常欲其安全,每事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此殿,便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居,時人以為不可。雖時與事異,猶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安息,既能以寵為懼,伏願成人之美。明早是朔日,或恐未得面陳,愚慮有疑,不敢寧寢,輕幹聽覺,追深戰慄。”太宗並納其言。    時皇太子承乾有足疾,泰潛有奪嫡之意,招駙馬都尉柴令武、房遺愛等二十餘人,厚加贈遺,寄以腹心。黃門侍郎韋挺、工部尚書杜楚客相繼攝泰府事,二人俱為泰要結朝臣,津通賂遺。文武羣官,各有附託,自為朋黨。承乾懼其凌奪,陰遣人詐稱泰府典籤,詣玄武門為泰進封事。太宗省之,其書皆言泰之罪狀,太宗知其詐而捕之,不獲。十七年,承乾敗,太宗面加譴讓。承乾曰:“臣貴為太子,更何所求?但為泰所圖,特與朝臣謀自安之道。不逞之人,遂教臣為不軌之事。今若以泰為太子,所謂落其度內。”太宗因謂侍臣曰:“承乾言亦是。我若立泰,便是儲君之位可經求而得耳。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乃幽泰於將作監,下詔曰:   朕聞生育品物,莫大乎天地;愛敬罔極,莫重乎君親。是故為臣貴於盡忠,虧之者有罰;為子在於行孝,違之者必誅。大則肆諸市朝,小則終貽黜辱。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將軍魏王泰,朕之愛子,實所鍾心。幼而聰令,頗好文學,恩遇極於崇重,爵位逾於寵章。不思聖哲之誡,自構驕僭之咎,惑讒諛之言,信離間之説。以承乾雖居長嫡,久纏痾恙,潛有代宗之望,靡思孝義之則。承乾懼其凌奪,泰亦日增猜阻,爭結朝士,競引兇人。遂使文武之官,各有託附;親戚之內,分為朋黨。朕志存公道,義在無偏,彰厥巨釁,兩從廢黜。非惟作則四海,亦乃貽範百代。可解泰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將軍,降封東萊郡王。    太宗因謂侍臣曰:“ 自今太子不道,籓王窺嗣者,兩棄之。傳之子孫,以為永制。”尋改封泰為順陽王,徙居均州之鄖鄉縣。太宗後嘗持泰所上表謂近臣曰:“泰文辭美麗,豈非才士。我中心念泰,卿等所知。但社稷之計,斷割恩寵,責其居外者,亦是兩全也。”二十一年,進封濮王。高宗即位,為泰開府置僚屬,車服羞膳,特加優異。永徽三年,薨於鄖鄉,年三十有五。贈太尉、雍州牧,諡曰恭。文集二十卷。二子欣、徽。欣封嗣濮王,徽封新安郡王。欣,則天初陷酷吏獄,貶昭州別駕,卒。子嶠,本名餘慶,中興初封嗣濮王。景雲元年,加銀青光祿大夫。開元十二年,為國子祭酒,同正員。以王守一妹婿貶邵州別駕,移鄧州別駕,後復其爵。
  • 111.    《新唐書◎褚遂良傳》:是時,魏王泰禮秩如嫡,羣臣未敢諫。帝從容訪左右曰:“方今何事尤急?”岑文本泛言禮義為急,帝以不切,未領可。遂良曰:“今四方仰德,誰弗率者?唯太子、諸王宜有定分。”帝曰:“有是哉!朕年五十,日以衰怠,雖長子守器,而弟、支子尚五十人,心常念焉。自古宗姓無良,則傾敗相仍,公等為我簡賢者保傅之。夫事人久,情媚熟,則非意自生,其令王府官不得過四考,著為令。”帝嘗怪:“舜造漆器,禹雕其俎,諫者十餘不止,小物何必爾邪?”遂良曰:“雕琢害力農,纂繡傷女工,奢靡之始,危亡之漸也。漆器不止,必金為之,金又不止,必玉為之,故諫者救其源,不使得開。及夫橫流,則無復事矣。”帝諮美之。
  • 112.    《新唐書·李泰傳》:時皇太子承乾病蹇,泰以計傾之,乃引駙馬 都尉柴令武、房遺愛等布腹心,而韋挺、杜楚客相繼攝府事。二人者,為泰要結中朝臣,津介賂遺,羣臣更附為朋黨。承乾懼,陰遣人稱泰府典籤詣玄武門上封,帝省之,書言泰罪,帝怒,即遣捕詰,不獲。
  • 113.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魏王泰多藝能,有寵於上,見太子有足疾,潛有奪嫡之志,折節下士以求聲譽。上命黃門侍郎韋挺攝泰府事,後命工部尚書杜楚客代之,二人俱為泰要結朝士。楚客或懷金以賂權貴,因説以魏王聰明,宜為上嗣;文武之臣,各有附託,潛為朋黨。太子畏其逼,遣人詐為泰府典簽上封事,其中皆言泰罪惡,敕捕之,不獲。
  • 114.    《舊唐書褚遂良傳》 太子承乾以罪廢,魏王泰入侍,太宗面許立為太子。因謂侍臣曰:“昨青雀自投我懷雲:‘臣今日始得與陛下為子,更生之日也。臣唯有一子,臣百年之後,當為陛下殺之,傳國晉王。’父子之道,故當天性,我見其如此,甚憐之。”遂良進曰:“陛下失言。伏願審思,無令錯誤也。安有陛下百年之後,魏王執權為天下之主,而能殺其愛子,傳國於晉王者乎?陛下昔立承乾為太子,而復寵愛魏王,禮數或有逾於承乾者,良由嫡庶不分,所以至此。殷鑑不遠,足為龜鏡。陛下今日既立魏王,伏願陛下別安置晉王,始得安全耳。”太宗涕泗交下曰:“我不能。”
  • 115.    《冊府元龜·儲宮部·建立第二》:十七年四月乙酉,廢太子承乾為庶人。丙戌,詔曰:“昔者哲王受圖,上聖垂範,建儲貳以奉宗廟,總監撫以寧邦國。既義在於至公,變事兼於權道。故以賢而立,則王季興周;以貴而升,則明帝定漢。詳諸方冊,豈不然乎?幷州都督右武候大將軍晉王治,地居茂親,才惟明哲,至性仁孝,淑質惠和。夙著夢日之祥,早流樂善之譽。好禮無倦,強學不怠。今承華虛位,率土繫心,疇諮文武,鹹所推戴。古人云:「知子莫若父,知臣莫若君。」朕謂此子,實允眾望。可以則天作貳,可以守器承祧,永固百世,以貞萬國。宜立治為皇太子。所司,備禮冊命。”甲午,臨軒授皇太子冊。己亥,御兩儀殿,皇太子侍側,陳孝德以戒之。謂侍臣 曰:“朕御天下十有七載,遂得太子一詣寢門。知子唯父,久已體之。然初立以長,不能廢棄,今者喪敗,其自取之矣。”初,承乾之將廢也,魏王泰日入奉侍,太 宗面許立為太子。因謂侍臣曰:“泰昨入見,自投我懷中雲:‘臣今日始得與陛下為子,更生之日也。臣有一孽子,臣百年之後,當為陛下殺之,傳國晉王。’父子之道,故當天性。我見其如此,甚憐之。”褚遂良進曰:“陛下大失言。伏願審思,無令錯誤也。安有陛下百年之後,魏王持國執柄為天下之主,而能殺其愛子,傳國於晉王者乎?陛下日者立承乾為太子,而復寵愛魏王,禮數有逾於承乾者,良由嫡庶不分,所以至此。殷監不遠,足為龜鏡。陛下今日既立魏王泰,伏願陛下別安 置晉王,始得安全耳。”太宗涕泗交下,曰:“我不能。”因起入內。太宗以晉王仁孝,心所鍾愛。又以太原瑞石文雲‘李治萬吉’。意以為嗣,而未發言(治即高宗也)。泰數知太宗愛晉王,因謂之曰:“汝善於元昌,今敗,得無有憂色?”晉王憂之,見於顏色。太宗怪而屢問,方言其故。太宗慨然,有悔立泰之言矣。是日,太宗御兩儀殿,羣官盡出,詔留司徒長孫無忌、司空房玄齡、兵部尚書李績、諫議大夫褚遂良,謂曰:“我三子一弟,所為如此,我心無聊。”因自投於牀,引佩刀。無忌等爭趨抱持,太宗手中爭取佩刀,以授晉王。無忌等請太宗所欲,曰:“我欲立晉王。”無忌曰:“謹奉詔。有異議者,臣請斬之。”太宗謂晉王曰: “汝舅許汝也,宜拜謝。”晉王因下拜。太宗謂無忌等:“既符我意,未知物論何如?”無忌等又曰:“晉王仁孝,天下屬心久矣。伏乞召問百僚,必無異辭。若不手舞同音,臣負陛下萬死。”妃嬪列於紗窗內,傾耳者數百人,聞帝與無忌等立晉王議定,一時喧叫響振宮掖。太宗於是御太極殿,召文武六品以上曰:“承乾悖逆,泰亦敗類,朕所觀之,皆不可立。欲選諸子尤仁孝者,立為蒙嗣。爾其為朕明言。”眾鹹言:“晉王忠孝仁愛,文德皇后之子,立為儲君,無所與讓。”皆騰躍歡叫,不可禁止。太宗見眾情所與,顏色甚悦。是日,泰從百餘騎至永安門,詔門司盡闢其騎,令引泰於肅章門入出,去武門,幽於北苑。
  • 116.    《唐會要·卷五》:初,承乾既廢,魏王泰因入侍奉,太宗面許,立為太子。翌日, 謂侍臣曰:“泰昨入見,自投我懷中雲:‘臣今日始得與陛下為子,是更生之日。臣有一孽子,臣百年之後,當為陛下殺之,傳國晉王。’父子之道,固當天性,我見其如此,甚憐之。”褚遂良進曰:“陛下失言,伏願審思,無令錯誤也。安有陛下百年之後魏王持國執權,為天下主,而能殺其愛子,傳國晉王者乎?陛下比者立 承乾為太子,復寵魏王,愛之逾嫡,嫡庶不分,所以至今日。既立魏王,伏願陛下別安置晉王,始得全矣。”太宗涕泗交下曰:“我不能。”因起入內。
  • 117.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七》:太子承乾既獲罪,魏王泰日入侍奉,上面許立為太子,岑文本、劉洎亦勸之;長孫無忌固 請立晉王治。上謂侍臣曰:“昨青雀投我懷雲:‘臣今日始得為陛下子,乃更生之日也。臣有一子,臣死之日,當為陛下殺之,傳位晉王。’人誰不愛其子,朕見其如此,甚憐之。”諫議大夫褚遂良曰:“陛下言大失。願審思,勿誤也!安有陛下萬歲後,魏王據天下,肯殺其愛子,傳位晉王者乎!陛下日者既立承乾為太子,復寵魏王,禮秩過於承乾,以成今日之禍。前事不遠,足以為鑑。陛下今立魏王,願先措置晉王, 始得安全耳。”上流涕曰:“我不能爾!”因起入宮。
  • 118.    《舊唐書·褚遂良傳》:太子承乾以罪廢,魏王泰入侍,太宗面許立為太子。因謂侍臣曰:“昨青雀自投我懷雲:‘臣今日始得與陛下為子,更生之日也。臣唯有一子,臣百年之後,當為陛下殺之,傳國晉王。’父子之道,故當天性,我見其如此,甚憐之。”遂良進曰:“陛下失言。伏願審思,無令錯誤也。安有陛下百年之後,魏王執權為天下之主,而 能殺其愛子,傳國於晉王者乎?陛下昔立承乾為太子,而復寵愛魏王,禮數或有逾於承乾者,良由嫡庶不分,所以至此。殷鑑不遠,足為龜鏡。陛下今日既立魏王,伏願陛下別安置晉王,始得安全耳。”太宗涕泗交下曰:“我不能。”
  • 119.    《新唐書·褚遂良傳》:太子承乾廢,魏王泰間侍,帝許立為嗣,因謂大臣曰:“泰昨自投我懷中雲:‘臣今日始得為陛下子,更生之日也。臣惟有一子,百年後,當殺之,傳國晉王。’朕甚憐之。”遂良曰:“陛下失言。安有為天下主而殺其愛子,授國晉王乎?陛下昔以承乾為嗣,復寵愛泰,嫡庶不明,紛紛至今。若必立泰,非別置晉王不可。”帝泣曰:“我不能。”
  • 120.    《舊唐書李泰傳》 承乾敗,太宗面加譴讓。承乾曰:“臣貴為太子,更何所求?但為所圖,特與朝臣謀自安之道。不逞之人,遂教臣為不軌之事。今若以泰為太子,所謂落其度內。”太宗因謂侍臣曰:“承乾言亦是。我若立泰,便是儲君之位可經求而得耳。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
  • 121.    《新唐書◎李泰傳》:帝曰:“是也,有如立泰,則副君可詭求而得。使泰也立,承乾、治俱死;治也立,泰、承乾可無它。”
  • 122.    《冊府元龜◎帝王部·英斷》:太宗因謂侍臣曰:“我若立泰,便是儲宮之位可經求而得也。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與承乾可無恙也。”
  • 123.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上謂侍臣曰:“我若立泰,則是太子之位可經營而得。自今太子失道,藩王窺伺者,皆兩棄之,傳諸子孫,永為後法。且泰立,則承乾與治皆不全;治立,則承乾與泰皆無恙矣。”
  • 124.    《全唐文卷七○黜魏王泰詔》 :朕聞生育品物,莫大乎天地;愛敬罔極,莫重乎君親。是故為臣貴於盡忠。虧之者有罰;為子在於行孝,違之者必誅。大則肆諸市朝,小則終貽黜辱。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將軍魏王泰,朕之愛子,實所鍾心。幼而聰令,頗好文學,恩遇極於隆重,爵位窮於寵章。不思聖哲之戒,自構驕僣之咎,惑讒諛之言,信離間之説。以承乾雖居長嫡,久纏痾恙,潛有代立之望,靡遵義方之則。承乾懼其凌奪,泰亦日增猜沮。爭結朝士,競引兇人,遂使文武之官,各有託附;親戚之內,分為朋黨。朕志存公道,義在無偏,彰厥巨釁,兩從廢黜。非惟作則四海,亦乃貽範百伐。可解泰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將軍,並削爵土,降為東萊郡王。
  • 125.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七》:(貞觀十七年四月)癸巳,詔解魏王泰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侯大將軍,降爵為東萊郡王。泰府僚屬為泰所親狎者,皆遷嶺表;以杜楚客兄如晦有功,免死,廢為庶子。給事中崔仁師嘗密請立魏王泰為太子,左遷鴻臚少卿。
  • 126.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七》:(十七年九月)癸未,徙承乾於黔州。甲午,徙順陽王泰於均州。上曰:“父子之情,出於自然。朕今與泰生離,亦何心自處!然朕為天下主,但使百姓安寧,私情亦可割 耳。”
  • 127.    《李徽墓誌銘》:俄復榮寵,改封濮王
  • 128.    《舊唐書·太宗本紀》:(二十一年)冬十一月癸卯,徙封順陽王泰為濮王。
  • 129.    《新唐書·太宗本紀》:(二十一年)十一月癸卯,進封泰為濮王。
  • 130.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八》:(二十一年十一月)癸卯,徙順陽王泰為濮王。
  • 131.    《冊府元龜·宗室部·封建第四》:二十一年進封濮王。
  • 132.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七》:又以泰所上表示近臣曰:“泰誠為俊才,朕心念之,卿曹所知;但以社稷之故,不得不斷之以義,使之居外者,亦所以兩全之耳。”
  • 133.    舊唐書·列傳第二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18]
  • 134.    《新唐書·李泰傳》:泰尋改王順陽,居均州之鄖鄉。帝嘗持泰表語左右曰:“泰文辭可喜,豈非才士?我心念泰無已時,但為社稷計,遣居外,使兩相完也。”
  • 135.    《舊唐書·李泰傳》:太宗後嘗持泰所上表謂近臣曰:“泰文辭美麗,豈非才士。我中心念泰,卿等所知。但社稷之計,斷割恩寵,責其居外者,亦是兩全也。”
  • 136.    《冊府元龜·帝王部·慈愛》:貞觀十八年二月,帝手持泰表以謂近臣曰:“泰文詞美麗,豈非才士?我心中念泰,卿等所知。但為社稷之計,斷割恩寵,遣其居外者,亦是 兩相安全。”
  • 137.    《舊唐書李泰傳》 高宗即位,為泰開府置僚屬,車服羞膳,特加優異。
  • 138.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貞觀二十三年)十二月,詔濮王泰開府置僚屬,車服珍膳,特加優異。
  • 139.    《新唐書·李泰傳》:二十一年進王濮。高宗即位,詔泰開府置僚屬,車服羞膳異等。
  • 140.    《舊唐·高宗本紀》:十二月癸巳,濮王泰薨。 四年春正月癸丑朔,上臨軒,不受朝,以濮王泰在殯故也。
  • 141.    《新唐書·李泰傳》:薨鄖鄉,年三十五,贈太尉、雍州牧。
  • 142.    法藏禪師塔銘(並序)》:至永徽中,頗以妙年經業優長,奉敕為濮王度,所謂天孫利益、禪門得人。
  • 143.    《圖畫見聞志》:舊稱周穆王八駿,日馳三萬裏。晉武帝時所得古本,乃穆王時畫,黃素上為之。腐敗昏潰,而骨氣宛在。逸狀奇形,實亦龍之類也。遂令史道碩模寫之,宋、齊、梁、陳,以為國寶。隋文帝滅陳,圖書散逸,此畫為賀若弼所得。齊王柬知而求得之,答以駿馬四十蹄,美錦五十段。後復進獻煬帝。至唐貞觀中,敕借魏王泰,因而傳模於世。其一曰渠黃,身青,鬃尾赤,項下至肚紅而蹄黑。其二曰山子,身紫,鬃尾黑、項下至肚紅而蹄黑。其三曰盜驪,身黃而黑班,鬃尾黑,項下至肚紅而蹄黑,鬃鬛絕少也。其四曰綠耳,身青,鬃尾黑而虯,項下至肚紅而蹄黑。其五曰赤驥,身赤,鬃尾赤而黃,項下至肚紅而蹄黑。其六曰鬃騮,身淺紫,鬃尾深紫而虯,項下至肚紅而蹄黑。其七曰逾輪,身紫而帶黑,鬃尾黑而虯,項下至肚紅而蹄黑,額上精鬃向前尖而上卷。其八曰白{減木},身青鬃,鬃尾紅,項下至肚紅而蹄黑。
  • 144.    《庚子銷夏記》卷八》史道碩八駿圖八駿圖如龍如彪竒詭異常後有趙松雪及錢唐白珽詩萬歴中藏王元美家有䟦雲謝赫畫品謂史道碩師曹衞與王㣲齊名而王得其意史得其似不無甲乙至李嗣真續畫品屈在中上然在二曹顧陸前則與赫異矣貞觀公私畫史稱史有八駿圖為隋朝官本宣和帝因之遂入畫譜此卷首雖殘破然有宣和秘殿印記即趙呉興白錢唐亦定其為史本無疑也予常考圖畫見聞志晉武帝臨御得穆王時八駿圖本令道碩摹冩之歴宋齊梁陳以為國寳至隋破台城為賀若弼所有齊王暕以駿馬四十蹄美錦四十段購得之尋獻煬帝至貞觀中敕借魏王泰因而轉摹於世今此卷無貞觀小印當是人間摹本第其騀駊蹀躞滅沒之態固可按而想見也此圖元美官太僕時摹刻太僕署中今在龔合肥寓。
  • 145.    《式古堂書畫稪考》卷三十八》:史道碩八駿圖圖畵見聞志雲舊稱周穆王八駿日行三萬裏晉武帝時所得古本乃穆王時畵黃素上為之腐敗昬潰而骨氣宛在然逸狀竒形葢亦龍之類也遂令史道碩模寫之宋齊梁陳以為國寶隋文帝滅陳圖書散逸此畵為賀若弼所得齊王陳知而求之答以駿馬四十蹄美錦四十段後復進獻煬帝至唐貞觀中勑借魏王泰因而傳模於世書畵舫雲此圖趙子昻有摹本在王元美家奕奕有神。
  • 146.    《太平御覽》:又曰芙蓉園,本隋氏之離宮,居地三十頃,週迴十七里,貞觀中賜魏王泰。泰死,又賜東宮,令屬家令寺。園中廣廈修廊,連亙屈曲,其地延袤爽塏,跨帶原隰,又有修竹茂林,綠被岡阜,東坂下有涼堂,堂東有臨水亭,按《黃圖》曲池,漢武所造,週迴五里,池中遍生荷芰菰蒲冒間禽魚翔泳。宣帝立廟曲池之北,名曰樂遊廟。即今昇平坊內基趾是也。此在秦為宜春苑,在漢為樂遊苑。宇文愷營建京城,以羅城東南地高不便,故缺此隅頭一坊,餘地穿入芙蓉池以虛之。
  • 147.    《新唐書·長寧公主傳》:東都廢永昌縣,主丐其治為府,以地瀕洛,築鄣之,崇台、蜚觀相聯屬。無慮費二十萬。魏王泰故第,東西盡一坊,瀦沼三百畝,泰薨,以與民。至是,主丐得之,亭閣華詭捋西京。
  • 148.    《河南志·一卷》:半已西道術坊 隋煬帝多忌惡五行,占候、卜筮、醫樂者,皆追集東都,置此坊,遣使檢察,不許出入。時改諸坊為裏,以此偏居里外,既伎藝所聚,謂之道術坊。唐貞觀中,並坊地以賜魏王泰。泰為池,彌廣數頃,號“魏王池”。泰死,復立為道術坊,分給居人。神龍中並人道調坊,盡為長寧公主第。開元初復舊。
  • 149.    《明一統志》:魏王池“在洛陽縣。洛水溢而為池,為都城之盛。唐貞觀中,以賜魏王泰,故名”。
  • 150.    《唐兩京城坊考·卷五》:次北惠訓坊。(北至雒水,隋有翻經館。)長寧公主宅。(按公主為中宗第四女,降楊慎交,後降蘇彥伯。《新書長寧公主傳》:東都廢永昌縣,主丐其洽為府,以地瀕洛,築鄣之。又曰:魏王泰故第,東西盡一坊,瀦沼三百畝。泰薨,以與民,至是主丐得之。按永昌縣廨在道德坊,道德與惠訓相接,故兩坊皆有長寧公主宅,而魏王池在旌善、尚善之間,東與兩坊相屬,長寧因丐得之也。)
  • 151.    《唐兩京城坊考·卷五》:半已西道術坊。(隋煬帝多忌惡,五行、占候、卜筮、醫藥者皆追集東都,置此坊,遣使檢察,不許出入。時改諸坊為裏,以此偏居里外,既技藝所聚,謂之道術坊。唐貞觀中並坊地以賜魏王泰,泰為池彌廣數頃,號魏王池。泰死,後立為道術坊,分給居人。神龍中並人惠訓坊,盡為長寧公主第。開元初復舊。《通鑑》:大業三年劫河南諸郡送一藝户陪東都三千餘家,置十二坊於洛水南以處之。按此則道術坊即十二坊之一也。)
  • 152.    《大清一統志·卷一百六十二》:魏王池,在洛陽縣,南明統志:洛水溢為池,為唐都城之勝。貞觀中以賜魏王泰,故名。
  • 153.    《方輿彙編·河南府部-匯考十》:魏王池,在洛陽縣,洛水溢而為池,為都城之勝。唐貞觀中以賜魏王泰,故名。
  • 154.    《明一統志·卷二十九》:魏王池“在洛陽縣。洛水溢而為池,為都城之盛。唐貞觀中,以賜魏王泰,故名”。
  • 155.    《河南通志·卷七》:魏王池,在府城南,洛水溢為池,為都城之勝。唐貞觀中,以賜魏王泰,故名。
  • 156.    《杜臆》:地誌:龍門石壁,鑿石龕石佛數千,中有極大三龕,魏王為長孫皇后所造,其偉麗可知,故有金銀之語。
  • 157.    作者:岑文本《龍門山三龕記》:若夫藏室延閣之舊典,蓬萊宛委之遺文,其教始於六經,其流分於百氏,莫不美天地為廣大,嘉富貴為崇高。備物致用,則上聖(闕一字)其發育;御氣乘雲,則列仙體其變化,茲乃盡域中之事業,殫方外之天府,逾系表而稱篤論,(闕一字)帝先而謂窮神。豈非徇淼漫於陷井者,未從海若而泳天池也;矜峻極於塊阜者,未託山只而窺地軸也。焉識夫無邊慧日,垂鴻暉於四衢;無相法寶,韞善價於三藏。泊乎出(闕一字)器之外,寂焉超筌蹄之表。三界方於禹跡也。猶大林之匹豪端;四天視於侯服也。若龍宮之方蝸舍。升彼岸而舍六度,則周孔尚溺於沈淪;證常樂而捐一乘,則松高莫追其軌轍。由是見真如之寂減,悟俗諦之幻化。八儒三墨之所稱,其人填邱隴矣;柱史園吏之所述,其旨猶糠秕矣。若夫七覺開(闕一字)。八正分塗,離生滅而降靈,排色空而現相。唯妙也掩室以標其實,唯神也降魔以顯其權。故登十號而御六天,絕智於無形之地;遺三明而冥五道,應物於有為之域。是以慈悲所及,跨恆沙而同跬步;業緣既啓,積僧只而比崇朝,故能使百億日月,蕩無明於大夜,三千世界,隮法雲於下土。然則功成道樹,非鍊金之初;跡滅堅林,豈斷籌之末?功既成,俟奧典而垂範;跡既滅,假靈儀而圖妙。是以載雕金玉。闡其化於迦維;載飾丹青,發其善於震旦。繩繩乎方便之力至矣!巍巍乎饒益之義大矣! 文德皇后道高軒曜,德酌坤儀,淑聖表於無疆,柔明極於光大。沙麓蕃祉,塗山發祥。來翼家邦,嗣徽而贊王業;聿修陰教,正位而葉帝圖。求賢顯重輪之明,逮下彰厚載之德。忠謀著於房闥,孝敬申於宗祀。至誠所感,清朏魄於上,至柔所被,蕩震騰於下。心繫憂勤,行歸儉約。胎教克明,本枝冠於三代;閫政攸敍,宮掖光於二南。陋錦繪之華,身安大帛;賤珠玉之寶,志絕名璫。九族所以增睦,萬邦所以至道。宏覽圖籍,雅好藝文,酌黃老之清靜,窮詩書之溥博。立德之茂,合大兩儀,立言之美,齊明五緯。加以宿殖遠因,早成妙果。降神渭涘,明四諦以契無生,應跡昭陽,馳三車以濟有結。故綿區表剎,布金猶須達之園;排空散花,踴現同多寶之塔。諒以高視四禪,俯輕末利;深入八藏,顧蔑勝鬘。豈止釐降揚蕤,軼有媯之二女;載祀勝實,越高辛之四妃而山已哉! 左武侯大將軍相州都督雍州牧魏王,體明德以居宗,膺茂親而作屏,發暉才藝兼苞禮樂。朝讀百篇,總九流於學海;日摛三賦,備萬物於詞林。驅魯衞以驂鑣,馭梁楚使扶轂。長人稱善,應乎千里之外,通神曰孝,橫乎四海之濱。結巨痛於風枝,纏深哀於霜露。陽陵永醫,懷鏡奩而不追;閟宮如在,望階除而增慕。思欲弭節鷲嶽,申陟屺之悲,鼓枻龍池,寄寒泉之思。方願舍白亭而遐舉,瑩明珠於兜率;度黃陵而撫運,蔭寶樹於安養。博求報恩之律,歷選集靈之域。以為百王建國,圖大必揆於中州;千尊託生,成道不(闕一字)於邊地。惟地三州,是總六合。王城設險,曲阜營定鼎之基;伊闕帶垌,文命闢襄陵之(闕一字)穹窿極天,崢嶸無景,幽林招隱,洞穴藏金。雲生翠谷,橫石室而成蓋,霞舒丹巘,臨松門而建標。崇基拒於嵩山,依希雪嶺,(闕一字)流注於德水,彷彿連河。斯固真俗之名區,人只之絕境也。 王乃罄心而弘喜舍,開藏而散龜貝。楚般竭其思,宋墨騁其奇。疏絕壁於玉繩之表,而靈龕星列;雕(闕一字)石於金波之外,而尊容月舉。或仍舊而增嚴,或維新而極妙。白豪流照,掩蓮花之質;紺發揚暉,分檀林之侶。是故近瞻寶相,儼若全身,遠鑑神光,湛如留影。嗤鏤玉之為劣,鄙刻檀之未工。杲杲焉逾日輪之麗長漢,峨峨焉邁金山之映巨壑。耆闍在目,那竭可想。寶花降祥,蔽五雲之色;天樂振響,奪萬籟之音。是以睹法身之妙,而八難自弭;聞大覺之風,而六天可陟。非正真者,其孰能與於此也?善建佛事,以報鞠育之慈;廣修福田,以資菩提之業。非純孝者,其孰能與於此也?昔簡狄生商,既輪迴於名相;公旦胙魯,亦流遁於國城。猶且雅頌美其功,同和於天地;管絃詠其德,(闕二字)於鬼神。況乎慧燈普照,甘露徧灑,任姒尊名,具之以妙覺,間平茂實,成之以種智。是用勒紺碣於不朽,譬彼法幢,陳贊述於無窮,同(闕二字)偈。俾夫衣銷劫石,與金剛而比堅,芥納須彌,隨鐵圍而齊固。(闕一字)感(闕一字)詞,乃作頌曰: 十號開緒,二諦分源。有為非寶,無相稱尊。光宅沙界,大居給園。仁舟戡溺,智炬排昏。緣發現跡,化終還淨。色身蹔掩,靈照遠鏡。布金降真,攻玉圖聖。五道有截,三乘無競。帝唐御紀,太姒定祥。功濟赤縣,德穆紫房。十品散馥,三慧騰光。廣闢香地,載紐玄綱。卓爾英王,至哉茂則。丹青神甸,監梅王國。擲地(闕一字)文,橫海邁德。孝思不匱,報恩罔忒。聿修淨業,於茲勝境。梯危紫(闕三字)翠嶺。勒石表相,因山摹(闕一字)。希聖雖遙,求心寧永。豪光(闕八字)只樹樓似增成。飛泉灑漢,危石臨星。巖垂日近,松(闕十三字)來遊(闕四字)垂杯川(闕十三字)純孝克宣,勝業載圓,邪山滅地,傾(闕十二字)皇祚於下(闕) 十五年歲次辛丑十一月(闕)
  • 158.    《方輿彙編·鄖陽府部·紀事》:濮王泰好學下士,集書萬卷,與秘府相等。王薨,妃閻氏舍其宮為延福寺。
  • 159.    《唐會要◎卷三十六》:十五年正月三日。魏王泰上括地誌五十卷。上嘉之。賜物一萬段。其書宣付秘閣。初。泰好學。愛文章。司馬蘇勖勸泰表請修撰。詔許之。於是大開館宇。廣召時俊。遂奏引着作郎蕭德言。秘書郎顧允。記室參軍蔣亞卿。功曹參軍謝偃等。人物輻輳。門庭若市。泰稍悟過盛。欲其速成。於是分道諸州。披檢疏錄。凡四年而成。
  • 160.    《舊唐書·卷四十六》:《括地誌序略》五卷(魏王泰撰。)
  • 161.    《宋史·卷二百四》:魏王泰坤元錄十巻
  • 162.    《魏王泰上括地誌賜物詔》:地記之設,繇來尚矣。區外具於《山經》,海內陳於《夏載》。《職方》、《王制》,才舉淮夷。《漢志》、《晉圖》,略記郡國。自茲以降,著作實繁。或學非博通,多所遺闕。或地分南北,雅有短長。求其折中,無聞盡善。左武候大將軍雍州牧相州都督魏王泰,體業貞固,風鑑凝邈,學綜策府,文冠詞林。樂善表於夙夜,好士彰於吐握。討論輿地,詳延儒雅:博採方誌,得之於舊聞。旁求故老,考之於傳信。內殫九服,外極八荒。憲章之規,條目有序,戎夏之域,今古無遺。簡而能周,博而尤要,足以度越前載,垂之不朽。宜加襃錫,以申獎勸。可賜物一萬段,其書宜付秘閣。
  • 163.    《存研樓文集》卷四》:《括地誌》成於唐之魏王泰。泰者,太宗愛子,羅致天下一時名儒以作此書,其考據宜精,當取以為據。
  • 164.    《書目答問·卷二》:《括地誌》八卷。(唐魏王泰。孫星衍輯。岱南閣本。)
  • 165.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六》:唐濮王泰等《括地誌》 一卷
  • 166.    《括地誌輯校》:藍田山,臣泰(李泰)按《聖賢冢墓記》“驪山之陽多美玉”,今縣西北四十里有驪山,即此山之北阜,“驪山之陽”或謂此也。(此為李泰在《括地誌》中的按語)
  • 167.    《括地誌輯校》》:《三秦記》雲:“御粟苑出粟,十五枚一升,大梨如五升,落地則破。其取梨先以布囊承之,號曰含消”。臣泰(李泰)按:其粟味甘而小,不如《三秦記》所説。含消梨,人間往往有之,其大不至五升,亦不出此川矣。(此為李泰在《括地誌》中的按語)
  • 168.    《新唐書·卷六十·志第五十·藝文四》:《濮王泰集》二十卷
  • 169.    《舊唐書·李泰傳》:文集二十卷。
  • 170.    明胡應麟《詩藪》:.....宋璟(十卷),劉憲(三十卷),許子儒(十卷),蔣儼(五卷),趙寵智(二十卷),賀德仁(二十卷),張昌齡(二十卷),杜易簡(二十卷),濮王泰(二十卷).......
  • 171.    宋《通志·卷七十》員半千集十卷、李乂集五卷、姚崇集十卷、邱悦集十卷、劉子元集三十卷、盧藏用集三十卷、明皇集(卷亡)、徳宗集(卷亡)、濮王泰集二十卷、上官昭容集二十卷。
  • 172.    《請釋法恭為戒師書》:昔道安晦跡襄陽,聲馳秦闕;慧遠棲心廬嶽,名振晉京。故知善言之應,非徒千里;明月所照,不隔九重。法師笠澤上仁,震維高德,律行淨於青眼,威儀整於赤髭,傳燈之智不窮,法施之財無盡。弟子攝此心馬,每渴仰於調御;墾此身田,常戴懷於法雨。若得師資有託,冀以祛此六塵,善導啓行,庶無迷於八正。謹遣諮祈,佇承慈誘。
  • 173.    《續高僧傳◎釋法恭傳》:釋法恭。姓顧氏。吳郡吳人也......貞觀十一年,下敕赴洛。常州法宣,同時被召亦既來儀。深降恩禮,對揚帷扆。辯説紛綸,明像教之興滅,證遺法之囑付。入侍宴筵,既摛雅什,田衣作詠,仍即賜縑。有感聖衷,深見顏色,特詔留住,傳送京師。四事資給,務令優厚。雍州牧魏王遙加欽請,以為戒師,親降疏曰:“昔道安晦跡襄陽,聲馳秦闕;慧遠棲心廬嶽,名振晉京。故知善言之應,非徒千里;明月所照,不隔九重。法師笠澤上仁,震維高德,律行淨於青眼,威儀整於赤髭,傳燈之智不窮,法施之財無盡。弟子攝此心馬,每渴仰於調御;墾此身田,常載懷於法雨。若得師資有託,冀以祛此六塵,善尊啓行,庶無迷於八正。謹遣諮祈,佇承慈誘。”既膺斯請,供施特隆。自爾朝野明達緇素清高,聞風延佇望室奔湊者,厥罕書矣。然其廣植德本遐舉勝幢,寶殿臨雲,金容照日,講筵初闢負笈相趨。談疏才成名都紙貴。加以博通內外。學海截其波濤。鴻筆雕章。文囿開其林藪。......
  • 174.    《釋氏通鑑◎卷第七》:丁酉(十一) 來召法恭法師赴洛,對揚法要。特詔留住京師,四事資給。雍州牧魏王,遙加欽請,以為戒師,朝野歸敬。
  • 175.    《法書要錄》:皇朝漢王元昌,神堯之子也。尤善行書,金玉其姿,挺生天骨,襟懷宣暢,灑落可觀。藝業未精,過於奔放,若呂布之飛將,或輕於去就也。諸王仲季,並有能名。韓王、曹王,即其亞也。曹則妙于飛白,韓則工於草、行。魏王、魯王,即韓王之倫也。
  • 176.    《六藝之一錄◎卷三百十二·歴朝書譜》:魏王泰:魏王泰字惠褒太宗第四子也少善屬文武徳三年封宜都王貞觀二年改封越王徙封魏王太宗以泰好士愛文學特令就府別置文學舘任自引召學士泰撰括地誌詔令付秘閣貞觀二十一年進封濮王(唐書本傳書斷附漢王后)
  • 177.    《弇州四部稿·(明)王世貞》:書畫有賞鑑、好事二家,其説舊矣。若求其人,則自人主、侯王、將相以至方外衲子,固宜有之。張彥遠雲:“有收藏而不能鑑識,能鑑識而不善閲翫,能閲翫 而不能裝褫,能裝褫而無銓次,皆病也。賞鑑家:......僧智果、辨才、唐太宗、玄宗、魏王泰......
  • 178.    (明)張應文·《清秘藏》:書畫有賞鑑、好事二家,其説舊矣。好事者不足紀。今舉古今賞鑑家識於此,俾稽古者知所考焉:......僧智果、唐太宗、玄宗、魏王泰、薛收、......
  • 179.    《弇州四部稿·(明)王世貞》:賞鑑家:......僧智果、辨才、唐太宗、玄宗、魏王泰......
  • 180.    《歷代名畫記·唐·張彥遠》:......唐朝魏王泰印。〔龜、益〕
  • 181.    《唐·張彥遠·法書要錄》:獨行龜益,(龜益即魏王泰家印。)
  • 182.    《歷代名畫記·唐·張彥遠》:......唐朝魏王泰印。〔龜、益〕......已上諸印記千百年可為龜鏡。
  • 183.    《新唐書◎李泰傳》:濮恭王泰字惠褒。始王宜都,徙封衞,繼懷王后。又徙封越,為揚州大都督。再遷雍州牧、左武候大將軍。改王魏。帝以泰好士,善屬文,詔即府置文學館,得自引 學士。又以泰大腰腹,聽乘小輿至朝。司馬蘇勖勸泰延賓客著書,如古賢王。泰乃奏撰《括地誌》,於是引著作郎蕭德言、秘書郎顧胤、記室參軍蔣亞卿、功曹參軍 謝偃等撰次。衞尉供帳,光祿給食,士有文學者多與,而貴遊子弟更相因藉,門若市然。泰悟其過,欲速成,乃分道計州,翻緝疏錄,凡五百五十篇,歷四期成。詔 藏秘閣,所賜萬段。后帝幸泰延康坊第,曲赦長安死罪,免坊人一年租,府僚以差賜帛。又泰月稟過皇太子遠甚,諫議大夫褚遂良諫曰:“聖人尊嫡卑庶,謂之儲 君,故用物不會,與王共之,庶子不得為比,所以塞嫌萌,杜禍源。先王法制,本諸人情,知有國家者必有嫡庶,庶子雖愛,不得過嫡子。如當親者疏,當尊者卑, 則私恩害公,惑志亂國。今魏王稟料過東宮,議者以為非是。昔漢竇太后愛梁王,封四十餘城。王築苑三百里,治宮室,為複道,費財鉅萬,出警人蹕,一不得意, 遂發病死。宣帝亦驕淮陽王,幾至於敗,輔以退讓之臣,乃克免。今魏王新出合,且當示以節儉,自可在後月加歲增。又宜擇師傅,教以謙儉,勉以文學,就成德 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也。”帝又敕泰入居武德殿,侍中魏徵亦言:“王為陛下愛子,欲安全之,則不當使居嫌疑之地。今武德殿在東宮之西,昔海陵居之 矣,論者為不可。雖時與事異,人之多言,尚或可畏。又王之心亦弗遑舍,願罷之,成王以寵為懼之美。”帝悟,乃止。時皇太子承乾病蹇,泰以計傾之,乃引駙馬 都尉柴令武、房遺愛等布腹心,而韋挺、杜楚客相繼攝府事。二人者,為泰要結中朝臣,津介賂遺,羣臣更附為朋黨。承乾懼,陰遣人稱泰府典籤詣玄武門上封,帝 省之,書言泰罪,帝怒,即遣捕詰,不獲。既而太子敗,帝陰許立泰,岑文本、劉洎請遂立泰為太子。長孫無忌固欲立晉王,帝以太原石文有“治萬吉”,復欲從無 忌。泰微知之,因語晉王:“爾善元昌,得無及乎?”王憂甚,帝怪之,以故對,帝憮然悟。會召承乾譴勒,承乾曰:“臣貴為太子,尚何求?但為泰所圖,與朝臣 謀自安爾。無狀之人,遂教臣為不軌事。若泰為太子,正使其得計耳。”帝曰:“是也,有如立泰,則副君可詭求而得。使泰也立,承乾、治俱死;治也立,泰、承 乾可無它。”即幽泰將作監,解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將軍,降王東萊。因詔:“自今太子不道、籓王窺望者,兩棄之,著為令。”然帝猶謂無忌曰:“公勸 我立雉奴,雉奴仁懦,得無為宗社憂,奈何?”雉奴,高宗小字。泰尋改王順陽,居均州之鄖鄉。帝嘗持泰表語左右曰:“泰文辭可喜,豈非才士?我心念泰無已 時,但為社稷計,遣居外,使兩相完也。”二十一年進王濮。高宗即位,詔泰開府置僚屬,車服羞膳異等。薨鄖鄉,年三十五,贈太尉、雍州牧。二子:欣、徽。欣 嗣王,武后時為酷吏所陷,貶昭州別駕,薨。子嶠,神龍初得嗣王。開元中為國子祭酒,以罪貶鄧州別駕,薨。徽封新安郡王。
  • 184.    《大唐贈太尉雍州牧故濮恭王墓誌銘》:王諱泰,字惠褒,高祖武皇帝之孫,太宗文皇帝之第三子也。華蓋極天,詎足仰其神構;仙槎上漢,無以泛其靈源。國史詳焉,今可略而言矣。王,降辰為之粹精,稟河嶽之衝氣,藴清明於岐嶷,立端懿於綈綺。夙著聰敏,軼北海之流聲;早擅文章,掩東阿之遠譽。於是括詞林而遊刃,揔儒肆以操矛。鸞文鳳豔之竒,迴翔於玄翰;玉策金滕之秘,昭晰於靈府。武德三年,封宜都王,食邑四千户;四年,進封衞王,邑萬户,授上柱國。周京宗子,是曰維城;漢室皇枝,允膺磐石;眷言疏爵,義光前典。貞觀二年,改封越王,拜使持節大都督揚、常、和、潤、滁、楚、舒、壽、廬、豪、歙、蘇、杭、宣、東睦、南湖十六州越州都督諸軍事揚州刺史。包衡霍而為宇,控江沲而奄宅。雄風且扇,好劍之俗先懲;高義方申,背淮之客爰萃。仍以壤帶渠戎,地鄰獯虜,三陽抗其峻跱,五龍標其形勝,俗多尚氣,人皆好勇,隆周以為荒遠,炎漢致其空虛。綏道之方,良歸懿戚。六年,授使持節大都督夏、勝、北撫、北寧、北開五都督、鄜、坊、延、丹四州諸軍事鄜州刺史,餘官封如故。八年,改授雍州牧。匪行鈎距,無待藉名,便移兮贅之風,自革併兼之弊。舉提封之五萬,不矣其時;追風教於二南,克隆其美。尋領左武侯大將軍,餘官封如故。執金吾而式道,發緹騎以禽奸。聲姿高暢,鄙季珪之威重;性理矜嚴,籠孝孫之處議。十年,改封魏王,授使持節都督相、衞、黎、魏、洺、刑、貝七州諸軍事相州刺史。竟未之藩。又除雍州牧、左武侯大將軍,餘官封如故。亦猶鹹林列國,入綦中台;東平胙土,留居上將。夫吉凶匪召,倚伏難源。未極扶搖之舉,俄招害盈之譴。十七年,解職降封東萊郡王。尋改封順陽郡王,邑三千户。仍奉綸言,遠令之國;翹心魏闕,等歸陳以。責躬齊志老莊,異還梁口不樂。廿一年,進封濮王,邑萬户。方冀淮南道術,終控羽以高驤;豈謂東海謙口,口下牧口永慟。以永徽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薨於鄖鄉第,春秋卅三。爰申追遠之口,詔式披哀榮之典,贈太尉、雍州牧,班劍卌人,羽葆鼓吹,賻物三千段,米粟三千石,賜東園秘器,葬事官給,務從優厚,諡曰恭王,禮也。以四年歲次癸丑二月癸未朔廿十日壬寅,葬於均州鄖鄉縣之馬檀山。惟王風宇凝暢,神姿秀遠,振松斡於千尋,跱瓊峯於萬刃。孝惟成性,仁非外獎,體包上德,道葉和口。該眾妙於玄旨,綜多能於羣藝。加以情深口士,敬愛忘疲,類西河之擁彗,同南荊之置醴。飾無金採,居猶布素,莊敬温恭之道,衝口口瞻之懷。遊之者不測波瀾,奉之者如登廊廟。信人倫之隱括,宗室之儀表者矣。自口跡幽稟,兮珪下國,寂寥遐路,淹留積祀。悼四時口代序,懷九重而永慕。嗚呼!闕水成川,傷百齡之詎幾;傾羲無旦,何千月之能終;懼英猷之或泯,口紀德粉泉宮。其銘曰: 徇其墓永疏口業遙柏秦藩魏振野光朝化凝遷邑道盛歸謠慶高夏禹功深綦堯玉產惟混珠口濮實華帝口口口隆宗幹敏架五行言符一貫琱章擅美良書允玩思窮通論神歲樂善孝內留口觀外展七萃雲蕭六條斯闡麟趾攸歌甘棠勿剪寵冠劉武口口陳口物忌滿盈災口口口口恩流析壤禮優就國奉藩彌敬循躬愈飭忽悲過隙口痛口摧梁慟深哀戾澤口口口。昭塗永絕,幽穸何長行看宰樹更捾咸陽。
  • 185.    《冊府元龜◎宗室部·材藝》 濮王泰,太宗第四子。少好學,善屬文,工草隸,待賢禮士,深為太宗所愛。
  • 186.    《清秘藏》 書畫有賞鑑、好事二家,其説舊矣。好事者不足紀。今舉古今賞鑑家識於此,俾稽古者知所考焉:......僧智果、唐太宗、玄宗、魏王泰、薛收、......
  • 187.    李泰墓:李泰貞觀十七年(643年),因與皇太子承乾爭奪皇位而被貶後去世鄖鄉縣。李泰墓為磚室墓,由墓道、甬道小龕、墓室組成。1975年3月,湖北省博物館會同鄖陽地區及各縣文物幹部聯合對李泰墓進行發掘。發掘時,發現此墓之前已多次被盜過,發掘共出土各類文物442件。其中,陶器99件、瓷器9件、銀器13件、金器121件(重3102.35克)、玻璃器9件、石器7件、鐵器2件、珍珠2件、水晶珠2件、銅器178件以及殘存墓內壁畫若干幅。縣博物館收藏225件。省博物館收藏217件。其中,陶器42件、瓷器3件、銅器18件、銀器11件、金器121件。具有較高的科研價值和陳列價值的文物品有陶俑、儀仗俑、樂隊俑、金獅子、墓誌銘等。
  • 188.    閻婉墓:閻婉,河南人、貞觀六年(632年)11歲時,應選進宮為李泰之妃。天授一年(690年)九月八日死於邵州,時年69歲,開元十二年(724年)六月二日,遷葬於馬山、李泰墓西北隅。墓葬形制為長斜坡墓道的磚室,由墓道、過洞、天井、甬道、墓室組成。出土文物共34件,其中陶瓷器2件。其餘為銀銅器和鐵器。銀下頜託、銅境、壁畫以及墓誌銘,為研究唐代政治、文化提供了依據。
  • 189.    李欣墓:李欣,字伯悦,濮恭王李泰長子,封嗣濮王,娶臨川長公主女周氏為妻,則天初臨酷吏獄,貶昭州別駕。在攜母閻氏赴荒僻的唐環州中途遇禍身亡,由妻周氏奉靈柩葬於洛州龍門。開玩十二年(724年)六月二日,由其子李嶠遷葬於鄖鄉縣馬山。墓由墓道、過洞、天井、甬道、墓室組成。此墓被盜2次,墓內大量積水,出土文物較少,主要有小銅馬鐙、鎏金小馬鐙、銅飾花片、石飾牌、白素珠、鎦金開元銅錢等。具有科研價值的主要是墓誌銘和壁畫。
  • 190.    李徽墓:李徽,字玄祺,李泰次子。貞觀十年(636年)生,貞觀二十一年(647年)封順陽縣開國侯,永徽四年(653年),封新安郡王;弘道一年(683年)9月23日,死於鄖鄉縣,時年40歲,嗣聖一(684年),遷葬於馬山。墓為磚室墓,由墓室、甬道、墓道三部分組成。出土文物共82件,以陶瓷為主,次為銅器、鐵器、少部分金、銀、骨、蚌器。珍貴文物有三彩龍首杯、三彩瓶、三彩盂、三彩角杯、瓷硯、石燻、銀勺、鐵斧、陶甑以及墓誌銘和壁畫。
  • 191.    全錦雲.試論鄖縣唐李泰家族墓地:江漢考古,1986年03期
  • 192.    唐太宗第三子李泰墓外圍最新發現175米長的圍牆  .中國網[引用日期2014-09-19]
  • 193.    湖北省文物局主編.湖北省南水北調工程重要考古發現1:北京市:文物出版社 ,2007.11
  • 194.    《舊唐書長孫皇后傳》:太宗文德順聖皇后長孫氏,洛陽人,隋右驍衞將軍晟之女也。晟妻,隋揚州刺史高敬德女,生後。
  • 195.    《舊唐書·高士廉傳》:大業中,為治禮郎。士廉妹先適隋右驍衞將軍長孫晟,生子無忌及女。晟卒,士廉迎妹及甥於家,恩情甚重。見太宗潛龍時非常人,因以晟女妻焉,即文德皇后也。
  • 196.    《大唐故濮恭王妃閻氏墓誌銘並序》 妃諱婉,字婉,河南人也。曾祖慶,魏龍驤將軍、太安公。祖毗,隋殿內監、右保公。父立德,工部尚書、大安公。妃即公之長女,年十一,膺選歸王。
  • 197.    《唐會要卷四》: 儲君 中山王承幹。太宗長子............十七年三月。左屯衞中郎將李安儼上表。言皇太子及諸王。陛下處置。未為得所。太子國之本也。伏願深思遠慮。以安天下之情。上曰。我識卿意。我兒雖患腳。猶是長嫡。豈可舍嫡立庶乎。
  • 198.    《舊唐書列傳第五十七》 初,貞觀中,高宗為晉王,以文德皇后最少子,後崩後累年,太宗憐之,不令出閣,至立為太子。
  • 199.    《資治通鑑》:長樂公主將出降,上以公主皇后所生,特愛之,敕有司資送倍於永嘉長公主。
  • 200.    《唐上都青龍寺法朗傳》:龍朔二年,城陽公主有疾沈篤,尚藥供治,無所不至。公主乃高宗大帝同母妹也,友愛殊厚,降杜如晦子荷。
  • 201.    《新唐書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 晉陽公主字明達,幼字兕子,文德皇后所生。未嘗見喜愠色。帝有所怒責,必伺顏徐徐辯解,故省中多蒙其惠,莫不譽愛。後崩,時主始孩,不之識;及五歲,經後所遊地,哀不自勝。帝諸子,唯晉王及主最少,故親畜之。王每出閤,主送至虔化門;泣而別。王勝衣,班於朝,主泣曰:“兄今與羣臣同列,不得在內乎?”帝亦為流涕。主臨帝飛白書,下不能辨。薨年十二。帝閲三旬不常膳,日數十哀,因以癯羸。羣臣進勉,帝曰:“朕渠不知悲愛無益?而不能已,我亦不知其所以然。”因詔有司簿主湯沐餘貲,營佛祠墓側。
  • 202.    《新唐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八》:新城公主,晉陽母弟也。下嫁長孫詮,詮以罪徙巂州。更嫁韋正矩,為奉冕大夫,遇主不以禮。俄而主暴薨,高宗詔三司雜治,正矩不能辯,伏誅。以皇后禮葬昭陵旁。
  • 203.    《大唐故使持節穎州諸軍事穎州刺史贈使持節都督夔州諸軍事夔州刺史嗣濮王墓誌並序》 王之始入也 ,文德皇后抱而謂曰:“初至安不?”王捧手而對曰:“幸得在宮中,不勝欣悦 。”太后奇而賞之,因名曰欣。賜遺殷繁,以為己子。常陪隨大帝相輿遊樂。年及弱冠,遂獲歸藩。
  • 204.    《大唐故新安郡王墓誌銘並序》:王諱徽,字玄祺,隴西狄道人也......高祖神堯皇帝,闢乾門而創業,橫地軸以開基,祖太宗文武皇帝,掘金鏡以燭六幽,齊玉衡而朝萬國,父泰,濮恭王,聳瓊幹金翹之英,出瑤台玉筐之貴,稟星昂之純粹,鍾川嶽之精靈,韞慶於夢蘭之辰,標奇於懷桔之歲......以貞觀卄一年,封順陽縣開國侯,食邑七百户。承掌中之愛,接膝下之歡......永徽四年,改封新安郡王,食邑(三)千户。
  • 205.    《舊唐書李泰傳》 欣,則天初陷酷吏獄,貶昭州別駕,卒。子嶠,本名餘慶,中興初封嗣濮王。景雲元年,加銀青光祿大夫。開元十二年,為國子祭酒,同正員。以王守一妹婿貶邵州別駕,移鄧州別駕,後復其爵。
  • 206.    《隋書·卷五十一·列傳第十六》:晟字季晟,性通敏,略涉書記,善彈工射,趫捷過人......後除淮陽太守,未赴任,復為右驍衞將軍......貞觀中,追贈司空、上柱國、齊國公,諡曰獻。少子無忌嗣。
  • 207.    《舊唐書·卷五十一·列傳第一》:太宗即位,立為皇后。贈後父晟司空、齊獻公。
  • 208.    《舊唐書·列傳第十四·高祖二十二子》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21-05-16]
  • 209.    《舊唐書·列傳第一·后妃上 》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21-05-16]
  • 210.    《舊唐書·卷七十六·列傳第二十六◎太宗諸子》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21-05-16]
  • 211.    《新唐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八》:城陽公主,下嫁杜荷,坐太子承乾事誅,又嫁薛瓘。
  • 212.    《新唐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八》:長樂公主,下嫁長孫衝。帝以長孫皇后所生,故敕有司裝齎視長公主而倍之。
  • 213.    《新唐書·長孫無忌傳》:帝欲功臣並世襲刺史,貞觀十一年,乃詔有司:“朕憑明靈之祐,賢佐之力,克翦多難,清宇內。蓋時屯共資其力,世安專享其利,朕所不取。刺史,古諸侯,雖名不同,而監統一也。無忌等義貫休慼,效挺夷險,嘉庸懿績,簡在朕心。其改錫土宇,用世及之制。”乃以無忌為趙州刺史,以趙為公國;房玄齡宋州刺史,國於梁;杜如晦贈密州刺史,國於萊;李靖濮州刺史,國於衞;高士廉申州刺史,國於申;侯君集陳州刺史,國於陳;道宗鄂州刺史,王江夏;孝恭觀州刺史,王河間;尉遲敬德宣州刺史,國於鄂;李勣蘄州刺史,國於英;段志玄金州刺史,國於褒;程知節普州刺史,國於盧;劉弘基朗州刺史,國於夔;張亮澧州刺史,國於鄖。凡十有四人。餘官食邑尚不在。無忌等辭曰:“羣臣披荊刺,事陛下。今四海混一,誠不願違遠左右,而使世牧外州,與遷徙等。”帝曰:“割地封功臣,欲公等後嗣長為藩翰,而薄山河之誓,反為怨望,朕亦安可強公土宇邪?”遂止。
  • 214.    《大唐贈太尉雍州牧故濮恭王墓誌銘》:廿一年,進封濮王,邑萬户。方冀淮南道術,終控羽以高驤;豈謂東海謙口,口下牧口永慟。以永徽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薨於鄖鄉第,春秋卅三。爰申追遠之口,詔式披哀榮之典,贈太尉、雍州牧,班劍卌人,羽葆鼓吹,賻物三千段,米粟三千石,賜東園秘器,葬事官給,務從優厚,諡曰恭王,禮也。以四年歲次癸丑二月癸未朔廿十日壬寅,葬於均州鄖鄉縣之馬檀山。
  • 215.    《新唐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5-16]
  • 216.    《冊府元龜··帝王部·友愛》:咸亨二年,城陽公主薨於房州。公主帝同出,降房州刺史薛瓘。
  • 217.    《(唐)李涪撰·刊誤》:城陽公主薨於房州,公主,高宗同母妹也。
  • 218.    《舊唐書·卷三·本紀第三》:四月己亥,幸翠微宮。五月戊午,太子詹事、英國公李勣為疊州都督。辛酉,開府儀同三司、衞國公李靖薨。己巳,上崩於含風殿,年五十二。遺詔皇太子即位於柩前,喪紀宜用漢制。秘不發喪。
  • 219.    《舊唐書·卷三·本紀第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5-16]
  • 220.    舒少華繪畫;陳華新編文.《中國一百皇子圖》.廣東韶關:新世紀出版社,1995-12:105
  • 221.    林正秋主編.中國地方誌名家傳[M].合肥.黃山書社,1990.12.第10-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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