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簡稱《通鑑》,是司馬光奉宋英宗和宋神宗之命編撰的一部編年體通史。由司馬光本人擔任主編,在劉放、劉恕和範祖禹的協助下,歷時19年而編撰完成。宋神宗認為此書「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遂賜名《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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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 名
- 資治通鑑
- 別 名
- 通鑑
- 作 者
- 司馬光等人
- 類 別
- 編年體通史
- 外文名
- Comprehensive Mirror for Aid in Government
- 創作年代
- 北宋
目錄
- 8 作品版本
- 9 相關注本
- ▪ 朱熹《資治通鑑綱目》
- ▪ 史炤《資治通鑑釋文》
- ▪ 王應麟《通鑑地理通釋》
- ▪ 胡三省《資治通鑑音注》
- ▪ 張居正《通鑑直解》
- ▪ 愛新覺羅·弘曆《御批歷代通鑑輯覽》
- 10 作者簡介
資治通鑑內容簡介
編輯《資治通鑑》所記歷史有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後周顯德六年(959年),前後共1362年。全書按朝代分為十六紀,即《周紀》五卷、《秦紀》三卷、《漢紀》六十卷、《魏紀》十卷、《晉紀》四十卷、《宋紀》十六卷、《齊紀》十卷、《梁紀》二十二卷、《陳紀》十卷、《隋紀》八卷、《唐紀》八十一卷、《後梁紀》六卷、《後唐紀》八卷、《後晉紀》六卷、《後漢紀》四卷、《後周紀》五卷。
《資治通鑑》的內容以政治、軍事和民族關係為主,兼及經濟、文化和歷史人物評價,目的是通過對事關國家盛衰、民族興亡的統治階級政策的描述警示後人。
《資治通鑑》這書名的由來,就是宋神宗認為該書「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而欽賜此名的。由此可見,《資治通鑑》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資政自覺意識增強的表現,也是帝王利用史學為政治服務自覺意識增強的表現。
《資治通鑑》是一部編年體的通史(《史記》為第一部紀傳體通史,《春秋》為現存最早編年體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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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間先後敍次史事,往往用追敍和終言的手法,説明史事的前因後果,容易使人得到系統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內容以政治、軍事的史實為主,藉以展示歷代君臣治亂、成敗、安危之跡,作為歷史的借鑑。敍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與鬥爭。
資治通鑑作品目錄
編輯1.《周紀》,五卷 |
2.《秦紀》,三卷 |
3.《漢紀》,六十卷 |
4.《魏紀》,十卷 |
5.《晉紀》,四十卷 |
6.《宋紀》,十六卷 |
7.《齊紀》,十卷 |
8.《梁紀》,二十二卷 |
9.《陳紀》,十卷 |
10.《隋紀》,八卷 |
11.《唐紀》,八十一卷 |
12.《後梁紀》,六卷 |
13.《後唐紀》,八卷 |
14.《後晉紀》,六卷 |
15.《後漢紀》,四卷 |
注:《周紀》與《秦紀》原為《通志》卷
注:《唐紀》最多,共八十一卷
資治通鑑編修背景
編輯資治通鑑編輯過程
司馬光(1019一1086年)生於河南光山,自幼早慧,7歲聞講《春秋》三傳中的《左傳》而能了其大義,15歲於書無所不通。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年20歲中進士甲科,以奉禮郎相繼任華州判官、蘇州判官事,寶元二年(1039年)到慶曆元年(1041年),雙親相繼去世,連續服喪五年,不任官職,潛心讀書,撰寫了多篇史論文章,如《十哲論》《四豪論》和《賈生論》。慶曆四年(1044年),服喪期滿,回覆官職,時年26歲,接下來的兩年多時間裏,先後擔任了地方的佐官和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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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慶曆三年(1043年)開始,范仲淹、富弼、韓琦等人主持了「慶曆新政」,任職於地方的司馬光在這一時期大量閲讀經史,並撰寫了《機權論》《才德論》《廉頗論》《河間獻王贊》等十幾篇史論。其中有一些史論和政論文章,後來經過修改被用到了《資治通鑑》的評論「臣光曰」之中,《才德論》即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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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六年(1046年),司馬光奉調進京,一直到宋仁宗的末年,十多年間擔任的職務主要集中在文化學術崗位上,如任兼國子監直講、館閣校勘、史館檢討、集賢殿校書、直秘閣等。這些職位的歷練,對司馬光的學術積累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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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六年(1061年)司馬光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開始了其諫官生涯。在諫官的位置上,司馬光再次提出立儲問題,並積極爭取宰相的支持。這個建議起到了關鍵作用,宋仁宗將侄兒宗實立為皇子,即後來的宋英宗(即位後改名趙曙)。皇位繼承問題因此得以解決。後來歐陽修在給宋神宗推薦司馬光的札子中,還特別提及此事,説司馬光「於國有功為不淺矣,可謂社稷之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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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還在宋仁宗時期就計劃寫一部編年體的通史,對於這樣一部史書的編撰做了大量準備。他乘機將一部八卷本《通志》進呈與宋英宗,此書記事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訖秦二世三年(前207年),就是後來成書的《資治通鑑》的前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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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英宗為司馬光置局修書的決定,是在司馬光擔任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為皇帝講讀經史的背景下做出的。無論對於英宗還是對於司馬光來説,編修此書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給皇帝提供一部可供省覽的歷史教科書。由於皇帝的支持,克服了「私家力薄,無由可成」的困難,司馬光開始專心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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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司馬光接受任務還不到一年,宋英宗去世。繼位的宋神宗對司馬光更加重視,任命他為翰林學士。當年十月,司馬光為宋神宗進讀《通志》,神宗覺得此書非常重要,「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為其賜名《資治通鑑》,並親自作序,當面賜給司馬光,令其「候書成後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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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將自己做穎王時王府的藏書全部賜予司馬光,供其參考。他對司馬光講史非常着迷,曾當面説過,「聞卿進讀,終日忘倦。」在這篇預先作好的所謂「御製序」中,神宗對司馬光所著書的評價很高,寄託的期望也非常高。他説:
其所載明君、良臣,切摩治道,議論之精語,德刑之善制,天人相與之際,休咎庶證之原,威福盛衰之本,規模利害之效,良將之方略,循吏之條敬,斷之以邪正,要之於治忽,辭令淵厚之體,箴諫深切之義,良謂備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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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篇《御製序》,後來編寫完成進呈上去的時候,宋神宗有所補充: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同為翰林學士的王安石受到宋神宗的重視,次年就被任命為參知政事(副宰相),主持變法。司馬光則堅決反對變法,認為,新法必定生事擾民。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一度請求辭去相位,宋神宗則希望司馬光擔任樞密副使,司馬光六上札子,堅決推辭。他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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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四年(1071年),司馬光乾脆辭去地方長官,改任判西京留司御史台這樣一個冗散之職,淡出官場,不言世務,在洛陽專心編撰《資治通鑑》。元豐五年(1082年),司馬光又接受了一個新的任命,擔任「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是一個只領俸祿而沒有實際職掌的差遣。元豐七年(1084年),司馬光完成了《資治通鑑》的編撰,上表進呈於宋神宗。從治平三年(1066年)設局修書開始,至此已經過去了19年,司馬光從48歲離開京師也已經15年,時年6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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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編輯動機
《資治通鑑》是在北宋錯綜複雜政治背景下奉敕編撰完成的史書。雖然司馬光因為反對王安石變法而求居閒職專意編書,書中也有不少內容和議論有着針對王安石及其新法的用意,但不能因此認為此書是政治鬥爭的產物或結晶。司馬光編撰此書,是為了給宋神宗提供歷史借鑑,而不是專門為了打擊王安石的。其「收功愈遠而為利愈大」的人生追求,在這部史學鉅著中無疑得到了很好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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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作品鑑賞
編輯資治通鑑正統觀念
在司馬光的正統觀中,最有特色的是其「相對正統」的觀念。所謂「相對正統」,是指在分裂時期,沒有任何一個王朝完全正統或完全不正統,每一個王朝的「正統」都是相對於其他王朝而言的。如曹魏相對吳蜀為正統,而蜀又相對吳為正統,吳也並非完全不正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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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正統觀最突出的反映在南北朝時期。在司馬光之前,絕大多數史家不是「正」北「僭」南,就是「正」南「僭」北,所謂「南謂北為索虜,北謂南為島夷」,司馬光認為「皆私己之偏辭,非大公之通論。」,於是認為南北朝均為正統。雖然相對而言,北朝比南朝的正統性稍低,但依然被認為是正統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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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部編年體史書中,同一個時期能夠有兩個「正統」王朝的存在,其創舉在於認為正統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而是相對於同時存在的其他王朝而言的,這是司馬光相對正統觀的核心。在同一個歷史時期,既可以有兩個都比較正統的王朝同時存在,也可以出現某一王朝相對另一王朝不正統,而相對其他王朝更為正統的情況,這都可以視為這一相對正統觀的具體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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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正統觀念最關鍵的一點是隻要沒有實現大一統,任何一個王朝都不是絕對「正統」,其「正統」性都是相對於其他王朝而言的,或者説,在割據政權當中,不存在完全「正統」的王朝。不需要與其他王朝「比長挈大」的完全「正統」的王朝,只有已經實現了大一統的王朝。所謂「自古天下無道,諸侯力爭,或曠世無王者,固亦多矣」。這「曠世無王者」意思就是非大一統時期常常就沒有一個真正「正統」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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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馬光為何在三國時期認為曹魏相對正統,堅決反對劉恕的「帝蜀」説,理由不是其常常標舉的「夫統者,合於一之謂也」,而是「昭烈之漢,雖雲中山靖王之後,而族屬疏遠,不能紀其世數名位」,並與「南唐烈祖稱吳王格後,是非難辨」聯繫起來,其「不帝蜀」的用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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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昪建立南唐,自稱唐後,承唐「正統」,實力強大,窺同中原,後雖漸趨衰弱,但北宋進行統一戰爭時,其抵抗在南方諸國中仍最為頑強。因此,北宋對南唐一直有所忌憚。南唐立國江南,本非唐朝後裔卻以此自居,與中原王朝對峙數十年;蜀漢建國川蜀,自稱漢室正統並宣稱紹漢,與曹魏血戰將近半世紀,二者的相似引人聯想。為不予南唐正統,「不帝蜀」確有必要,這在黃初二年「臣光曰」和《答郭純長官書》中都有明顯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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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先主自言中山靖王之後,而不能舉其世系。後唐出於沙陀,姓朱邪氏,唐賜之姓。李昪起於廝役,莫知其姓…及稱帝,慕唐之盛,始自言姓李。初欲祖吳王格,嫌其誅死,又欲祖鄭王元懿,命有司檢討二王苗裔,有司請為格十世孫。昪曰「歷十九帝,十世何以盡之?」有司請以三十年為一世,議後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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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與十六國的正統之辨可在論正統的「臣光曰」中找到答案「周、秦、漢、晉、隋、唐,皆嘗混一九州,傳祚於後,子孫雖微弱播遷,猶承祖宗之業,有紹復之望,四方與之爭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臨之。」東晉作為西晉的「子孫」,是西晉的合法繼承者,正統性與西晉相同。十六國統治者皆為「故臣」,東晉君主可以「全用天子之制以臨之」,在相對正統觀的影響下,正統性自然很低。作為宋朝人,以五代為正統自然不難理解,但可馬光並未完全否定十國的正統性,實屬難能可貴。
[17]
司馬光的正統觀是相對正統觀,如果南朝的正統是相對於北朝而言,那北朝就必須是相對意義上的僭偽,其君主再無稱「帝」資格,遑論舉兵徵「伐」南朝。可事實並非如此,南朝雖然比北朝更為「正統」,但北朝也具有較高的正統性:可以君主稱「帝」,出兵稱「伐」。同一時期出現兩個較為「正統」的政權,是司馬光歷史觀的特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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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判斷一個王朝是否正統,不講「華夷之辨」,完全不考慮該王朝是否為漢族王朝。在南北朝時期,司馬光不會因為北朝乃少數民族所建,就降低乃至否定其正統性,不過,依照王朝的承傳順序同時為了更好地保持紀年連續性,司馬光選用了南朝紀年,這就勢必要在正統性上對南北朝加以區別,因此才會出現這種情況。這既反映了司馬光歷史編纂的靈活性,也説明他的正統觀充分考慮了時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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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的正統觀也有保守的成分:基於傳統的道德觀念,他認為秦、晉、隋不是完全正統的王朝,不贊成「秦得天下,無異禹、湯」的説法。然而實際修史過程中,司馬光最終只「降低」了秦和兩晉的正統性,而視統一之後的隋朝為完全正統。這可能是考慮到隋一唐一五代一宋的承襲關係,避免有損於宋朝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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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編輯方法
司馬光生活的北宋,《二十四史》中的十七史已經修成。司馬光編撰《資治通鑑》時,在整合史料的基礎上開創性地將紀傳體史書中的史料按照時間順序形成編年體通史,使歷史事件和時間有機結合在一起,改變了紀傳體體例的一些弊端,使人清晰地看到某一時間的具體歷史事件,便於對歷史形勢做整體考察。
為了便於敍述,減少因編年紀事同一事件分散記載的缺點,《通鑑》記人記事也採用了一些新方法。譬如,一個人物首次出現,多冠其祖籍,或插敍世系。敍事先提其綱,然後再談細節;長篇敍事必追溯由來,其次再及本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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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書法義例
司馬光雖然宣稱「非若《春秋》立褒貶之法」,但實則並不排斥「《春秋》筆法」。《資治通鑑》雖非一手文獻,所載史事皆來源於前代史書,然而將其記載與其史源進行對比即可發現,雖然有一些「帝」「主」「崩」「伐」承自前人,但也有很多改動,《通鑑》在君主生稱、君主死稱和戰爭書寫三個方面,都有着特定的「書法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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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期 | 政權或君主 | 稱謂類型 | 示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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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周紀) | 周王 | 王 | 王 | |
列國君主 | 諡號 | 魏文侯 | 未稱王 | |
趙烈侯 | ||||
齊威王 | 稱王后 | |||
趙武靈王 | ||||
國王 | 楚王 | |||
齊王 | ||||
秦王 | ||||
戰國(秦紀) | 秦王 | 王 | 王 | |
其餘君主 | 諡號 | |||
國王 | 魏王 | |||
楚王 | ||||
燕王 | ||||
秦 | 秦始皇 | 上 | 上 | 僅3次 |
特殊稱謂 | 始皇 | 共43次 | ||
秦二世 | 上 | 上 | 僅3次 | |
特殊稱謂 | 二世 | 共51次 | ||
正統君主 | 帝 | 帝 | ||
上 | 上 | |||
孺子嬰 | 特殊稱謂 | 孺子 | ||
王莽 | 名 | 莽 | ||
更始帝劉玄 | 特殊稱謂 | 更始 | ||
前少帝、後少帝 | 特殊稱謂 | 少帝 | ||
東漢少帝 | 特殊稱謂 | 少帝 | ||
三國 | 曹魏 | 帝 | 帝 | |
蜀漢 | 主 | 漢主 | ||
孫吳 | 主 | 吳主 | ||
兩晉 | 西晉 | 帝 | 帝 | |
東晉 | 帝 | 帝 | ||
十六國 | 前趙 | 主 | 趙主 | |
前主 | 前趙主 | |||
後趙 | 主 | 趙主 | ||
後主 | 後趙主 | |||
名 | 虎 | |||
前涼 | 王 | 涼王 | ||
名 | 張天錫 | |||
後涼 | 王 | 涼王 | ||
國王 | 三河王 | |||
西涼 | 名 | 暠 | ||
南涼 | 國王 | 河西王 | ||
偏王 | 南涼王 | |||
名 | 利鹿孤 | |||
北涼 | 王 | 涼王 | ||
名 | 業 | |||
前燕 | 王 | 燕王 | ||
後燕 | 主 | 燕主 | ||
王 | 燕王 | |||
南燕 | 偏主 | 南燕主 | ||
偏王 | 南燕王 | |||
北燕 | 王 | 燕王 | ||
偏王 | 北燕王 | |||
前秦 | 主 | 秦主 | ||
王 | 秦王 | |||
後秦 | 主 | 秦主 | ||
後主 | 後秦主 | |||
西秦 | 王 | 秦王 | ||
偏王 | 西秦王 | |||
大夏 | 國王 | 苑川王 | ||
主 | 夏主 | |||
成漢 | 王 | 夏王 | ||
主 | 成主 | |||
漢主 | ||||
南北朝 | 南朝宋 | 帝 | 帝 | |
上 | 上 | |||
南朝齊 | 帝 | 帝 | ||
上 | 上 | |||
南朝梁 | 帝 | 帝 | ||
上 | 上 | |||
南朝陳 | 帝 | 帝 | ||
上 | 上 | |||
北魏 | 帝 | 帝 | ||
主 | 魏主 | |||
東魏 | 帝 | 帝 | ||
偏主 | 東魏主 | |||
西魏 | 帝 | 帝 | ||
主 | 魏主 | |||
北周 | 帝 | 帝 | ||
主 | 周主 | |||
北齊 | 帝 | 帝 | ||
主 | 齊主 | |||
隋 | 統一前 | 帝 | 帝 | |
主 | 隋主 | |||
統一後 | 帝 | 帝 | ||
上 | 上 | |||
唐 | 正統君主 | 帝 | 帝 | |
上 | 上 | |||
武則天 | 特殊稱謂 | 太后 | ||
唐殤帝 | 特殊稱謂 | 少帝 | ||
五代十國 | 梁唐晉漢周 | 帝 | 帝 | |
上 | 上 | |||
前蜀 | 主 | 蜀主 | 均稱帝 | |
後蜀 | 主 | 蜀主 | ||
楊吳 | 主 | 吳主 | ||
南唐 | 主 | 唐主 | ||
閩 | 主 | 閩主 | ||
南漢 | 王 | 漢主 | ||
吳越 | 王 | 吳越王 | 均未稱帝 | |
楚 | 名 | 楚王 | ||
荊南 | 王 | 季興 | ||
楊吳 | 王 | 吳王 | ||
閩 | 國王 | 閩王 | ||
南漢 | 名 | 劉巖 |
《三國志》中劉備稱「先主」,劉禪稱「後主」,孫權稱「權」或「吳主權」,與《資治通鑑》中劉備、劉禪稱「漢主」,孫權稱「吳主」,《北史》《魏書》中,從未稱北魏、西魏皇帝為「魏主」,《北史》《周書》中甚至沒有出現「周主」二字,「隋主」的稱呼同樣不見於《隋書》、《北史》、《周書》和《北齊書》。《資治通鑑》時稱北魏、魏的君主為「魏主」,北周君主為「周主」,隋朝君主也曾被稱為「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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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 稱謂1 | 稱謂2 | 稱謂3 |
---|---|---|---|
1 | 帝 | 上 | |
2 | 帝 | ||
3 | 帝 | 主 | |
4 | 帝 | 偏主(如東魏主) | |
5 | 主 | ||
6 | 主 | 王 | |
7 | 主 | 前主(如前趙主) | |
8 | 偏主 | 偏王(如南燕王) | |
9 | 王 | ||
10 | 王 | 偏王 | |
11 | 王 | 偏王 | 國王(如苑川王) |
12 | 王 | 國王 | |
13 | 主 | 後主(如後趙主) | 名 |
14 | 王 | 名 | |
15 | 名 |
時期 | 政權或君主 | 書寫方式 |
---|---|---|
戰國 | 周王 | 崩 |
列國君主 | 薨 | |
秦漢 | 正統君主 | 崩 |
秦二世 | 二世自殺 | |
王莽 | 殺莽 | |
魏晉南北朝 | 兩晉 | 崩 |
魏、蜀、吳 | 殂 | |
南朝 | 殂 | |
北朝 | 殂 | |
十六國 | 前趙 | 卒 |
後趙 | 卒 | |
前涼 | 薨 | |
卒 | ||
後涼 | 卒 | |
西涼 | 卒 | |
南涼 | 卒 | |
北涼 | 卒 | |
前燕 | 薨 | |
卒 | ||
後燕 | 卒 | |
南燕 | 卒 | |
北燕 | 殂 | |
前秦 | 卒 | |
後秦 | 卒 | |
西秦 | 卒 | |
大夏 | 殂 | |
成漢 | 卒 | |
隋 | 隋文帝 | 崩 |
隋煬帝 | 縊殺之 | |
唐 | 正統君主 | 崩 |
武則天 | 崩 | |
五代十國 | 五代 | 殂 |
十國君主稱帝者 | 殂 | |
十國君主未稱帝者 |
《三國志》中這樣記載曹丕、劉備、孫權的去世:
丁巳,帝崩於嘉福殿,時年四十。(曹丕)
四月癸巳,先主殂於永安宮,時年六十三。(劉備)
時期 | 戰爭雙方 | 伐 | 寇 |
---|---|---|---|
戰國 | 列國之間 | 有 | 無 |
三國 | 魏對蜀漢 | 有 | 無 |
蜀漢對魏 | 無 | 有 | |
魏對孫吳 | 有 | 無 | |
孫吳對魏 | 無 | 有 | |
蜀漢對吳 | 有 | 無 | |
吳對蜀漢 | 無 | 有 | |
兩晉十六國 | 十六國之間 | 有 | 有 |
兩晉對十六國 | 有 | 無 | |
十六國對兩晉 | 無 | 有 | |
北魏對東晉 | 無 | 有 | |
東晉對北魏 | 無 | 無 | |
北魏對十六國 | 有 | 有 | |
十六國對北魏 | 有 | 有 | |
南北朝 | 南朝對北朝 | 有 | 無 |
北朝對南朝 | 有 | 有 | |
西魏對東魏 | 有 | 無 | |
東魏對西魏 | 有 | 有 | |
北周對北齊 | 有 | 無 | |
北齊對北周 | 有 | 無 | |
五代十國 | 梁唐晉漢周對十國政權 | 有 | 無 |
十國政權對梁唐晉漢周 | 無 | 有 | |
十國政權之間 | 有 |
魏青龍二年,諸葛亮率軍攻魏,此事在《三國志》中記載如下:
是月,諸葛亮出斜谷,屯渭南
十二年春二月,亮由斜谷出,始以流馬運。
十二年春,亮悉大眾由斜谷出,以流馬運。
以下是《資治通鑑》對南北朝時期一些戰爭事件的記載:
三月,魏雍州刺史葛那寇上洛,上洛太守鐔長生棄郡走。
魏上皇將入寇,詔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備軍糧。
《魏書》《周書》如此記載:
三月丁卯,詔衞大將軍、樂安王範遣雍州刺史葛那取上洛,劉義隆上洛太守譚長生棄郡走。
冬十月,太上皇帝親將南討。詔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備軍糧。
兩相比對,《資治通鑑》與其「史源」最主要的不同就在於把「討」「伐」改成了「寇」。
以上僅舉幾例,説明《資治通鑑》在君主生稱、君主死稱、戰爭書寫三方面都有與前人記載不同之處,而其整齊劃一之程度(如除東晉外,分裂時期所有皇帝去世皆稱為「殂」,南朝無一次「寇」犯北朝),同樣説明這不可能是巧合,而是司馬光「書法義例」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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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作品失誤
《資治通鑑》雖被譽為「體例嚴謹,脈絡清晰,網羅宏大,體大思精,史料充實,考證稽詳,敍事詳明,繁簡得宜」,但《資治通鑑》本身也有很多錯誤,如史家嚴耕望指出《資治通鑑》對雲台二十八將的排列順序有誤;兩《唐書》將「特勤」誤為「特勒」,《資治通鑑》對此並無糾正,將錯就錯,《資治通鑑》卷一六四:「土門自號伊利可汗,號其妻為可賀敦,子弟謂之特勒。」
《通鑑考異》:「諸書或作特勤,今從劉昫《舊唐書》及宋祁《新唐書》。」明代學者陳汝奇在《陳氏甘露園長書四論》認為《資治通鑑》將只見諸野史的楊貴妃、安祿山之事納之正史而失之客觀。又如唐代宦官魚弘志,《新唐書》仇士良傳作「魚弘志」,《舊唐書》偶有誤為「魚志弘」,《資治通鑑》卷245大和九年十一月壬戍作魚志弘,《資治通鑑》卷246作開成五年正月己卯又作魚弘志,相互混淆。
《晉書》載呂光的第一個年號「太安」,而《資治通鑑》記載為「大安」。再如《資治通鑑》記年方式多有不當之處,如齊人伐燕的時間(前313年),司馬光舍《史記》的紀傳體,未據《紀年》詳加考查,只增加齊威王十年,減少齊湣王十年,以求與《孟子》記載齊宣王伐燕的事蹟相同,宋朝朱熹經考訂認為是齊湣王十年,據今人考證,實際上為齊宣王七年,另樂毅伐齊中也有不少錯誤。
又如《資治通鑑》在記述隋煬帝西巡行程中均出現諸多失誤,六月二十三日以後由張掖前往焉支山的時間提前到高昌王六月十七日到達張掖的當天。《通鑑》卷十五(漢紀七)文帝后二年:「八月,戊戌,丞相張蒼免。」但據《二十史朔閏表》文帝后二年八月丁卯朔,月內無戊戌。吳玉貴著有《資治通鑑疑年錄》歸納出《通鑑》紀時所發生錯誤,共計得出八百八十八例,可補此方面的缺失。
宋朝的朱熹在《朱子語類》的〈歷代一〉中,有直接的批評:「温公不喜權謀,至修書時頗刪之,奈當時有此事何?只得與他存在。若每處刪去數行,只讀著都無血脈意思,何如存之,卻別作論説以斷之。」又説:「温公修書,凡與己意不合者,即節去之,不知他人之意不如此。《通鑑》之類多矣。」明代嚴衍熟讀《資治通鑑》,著有《資治通鑑補》,列舉通鑑有七病(漏、復、紊、雜、誤、執、誣)。
《資治通鑑》也有不少缺點,如《資治通鑑》着重於政治與軍事的着墨,對於經濟方面記載不多,如載「租庸調製」僅「初定租、庸、調法,每丁租二石,絹二匹,綿三兩,自茲以外,不得橫有調斂。」二十餘字,《通鑑記末本末》只收錄兩則與經濟有關的史料,至於文化、藝術、宗教談得更少。
項羽的垓下歌、劉邦的大風歌等,《通鑑》皆不取,但對於「詩賦有所譏諷」者則採之,如卷一百四趙整作歌、卷一三四百姓為袁粲作歌。杜甫這樣的人物,甚至只提到一次。柳宗元是政治人物,文學地位雖小於杜甫,司馬光卻把他的《梓人傳》、《種樹郭橐駝傳》兩篇大作收錄起來。
《通鑑》寫白居易很多,因為他是翰林學士,多次上書,時時評論朝政。晚唐藩鎮割據,朝廷姑息,司馬光對杜牧的文章十分欣賞,曾將《注孫子序》、《罪言》、《原十六衞》、《戰論》、《守論》五文摘入《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四。又如韓愈,乃文起八代之衰,積極捍衞儒家道統的文人,但卻對其學術文化貢獻隻字不提,只收錄其《諫迎佛骨表》及《送文暢師序》。
《資治通鑑》又專記鳩摩羅什譯經,卻不記玄奘譯經,又詳細記載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以及唐武宗三次大規模的禁佛毀佛事件;記陳羣的九品中正制,卻不記隋代開進士科取士,凡與政治無關者,多不錄取。顧炎武説:「此書本以資治,何暇錄及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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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作品影響
編輯《資治通鑑》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歷史著作,歷來為人們所重視和閲讀學習。
司馬光在編修《資治通鑑》時,不僅妥善地將紀傳體揉入編年體中,使紀傳之詳細與編年之簡明結合起來,中國古代編年體史書因按年紀事,故沒有篇目,不作目錄,只是以年檢索。司馬光突破這種舊例,分三部分將年表、帝紀、曆法、天象、目錄、舉要及索引集於一塊,開創了編年體史書多功能目錄的新體例,使《資治通鑑》更臻於完善,將中國的歷史編纂推進到了新的水平上。
《資治通鑑》自成書以來,歷代帝王將相、文人騷客、各界要人爭讀不止。點評批註《資治通鑑》的帝王、賢臣、鴻儒及現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學者不勝枚舉、數不勝數。作為歷代君王的教科書,對《資治通鑑》的稱譽除《史記》外,幾乎都不可以和《資治通鑑》媲美。
司馬光的《資治通鑑》與司馬遷的《史記》並列為中國史學的不朽鉅著,所謂「史學兩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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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作品價值
編輯資治通鑑借鑑價值
《通鑑》在很多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鑑價值。司馬光創作《通鑑》的目標極為明確,就是鑑於往事,有資於正道,要為統治者總結歷史得失成敗,幫助宋代君主更好地繼續統治。司馬光在編寫過程中強化了政治方面的內容,總結政治管理經驗,重視禮制和民生,分析用人和用權,講究權變和平衡,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執政參考書。歷代執政者、名臣、學者都非常重視《資政》這部書,從中汲取政治營養。對於普通人,我們可以從《通鑑》中學習做人、處事的原則和方法。雖然時代不斷變遷,但像誠信、寬容等基本價值是永恆不變的。《通鑑》中的諸多歷史真實故事會使我們對於現實生活有更深刻的領悟。
資治通鑑學術價值
司馬光是一個集政治、思想、學術於一身的大家,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善於選人用人,創作了學術鉅著《通鑑》,其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對史學來説,《通鑑》含有豐富的史料價值,創造了「通鑑學」;對文獻學來説,司馬光等提出的製作叢目、考異等方法,具有獨創性;對文學來説,《通鑑》敍事邏輯嚴謹,善於營造氣氛,遣詞造句準確;對理學來説,《通鑑》中的重要思想推動宋明理學的發展;對政治學來説,《通鑑》中的史論部分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和社會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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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作品評價
編輯曾國藩:竊以先哲驚世之書,莫善於司馬文温公《資治通鑑》,其論古皆折衷至當,開拓心胸。能竊物之理,執聖之權;又好敍事所以得失之由,脈絡分明;又好詳名公巨卿所以興家敗家之故,使士大夫怵然知戒,實六經以外不刊之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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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資治通鑑》這部書寫得好。敍事有章法,歷代興衰治亂,本末畢具,讀這部書,可以熟悉歷史事件,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資治通鑑作品版本
編輯章鈺《胡刻通鑑正文校宋記述略·校餘雜記》認為北宋時「杭本之外別有監本」,對此,高振鐸《<通鑑>北宋「監本」辨》指出,章氏所謂監本與杭本實屬同一,即國子監奏敕付梓於杭州者,版成旋即運還開封庋藏。
[8]
北宋本《通鑑》已不復得見,今存最早為紹興三年(1133年)兩浙東路茶鹽司公使庫刻本,另有諸種南宋建安坊刻本,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魏天祐覆鵠山書院本、舊稱元興文署刻胡三省音注本(詳後)、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孔天胤刻白文本、明萬曆二十年(1592)吳勉學刻本、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胡克家影元刊胡注本等,俱臻佳善。
[8]
資治通鑑相關注本
編輯資治通鑑朱熹《資治通鑑綱目》
朱熹認為《通鑑》的正統觀念不強,諸葛亮出師討賊卻被書為「入寇」,且《通鑑》全書有294卷約300萬字,部頭太大,實在是很難讀完,司馬光就曾表示《通鑑》成後當時只王勝之一人閲讀過一遍,其餘的人未及數卷,便覺欠伸。於是朱熹就依據《資治通鑑》刪繁就簡,「大書以提要,而小注以備言」,將294卷的內容縮編成59卷的《資治通鑑綱目》,適合初學者入門。
[9]
兩書對歷史事實的評價上,兩書都沿用了以往史書的做法。《通鑑》中的「臣光曰」部分就是司馬光的史論部分,用以評價歷史事實,發表自己的見解。《綱目》中也有如「胡氏曰」「範氏曰」的地方,是朱子用來發表見解,評價歷史的。
[9]
資治通鑑史炤《資治通鑑釋文》
史炤的《資治通鑑釋文》30卷,從音韻、訓詁和地理考據等多方面註釋《通鑑》。此書雖確有諸多可商議之處,但仍可成為閲讀《通鑑》的良好輔助,併為後世提供借鑑。胡三省雖然在《通鑑釋文辨誤》一書裏糾正了史炤的很多錯誤,甚至「辨誤」一書本身即為糾正史炤的「釋文」而作,但「通鑑胡注」還是大量地把史炤的舊註文當作重要的前人成果之一來加以引用。
[10]
資治通鑑王應麟《通鑑地理通釋》
王應麟《通鑑地理通釋》,專門從地理沿革的角度,梳理《通鑑》所涉及的地理方面的問題。相比於史炤和胡三省為地名作注的方式,王應麟引前代史籍為據,將《通鑑》涉及的地理問題分為疆域、都邑、山川和各朝地理形勢等各個專項分而述之,這就從整體的面上對中國曆代的地理形勢做了一個交待。
[10]
同時,在涉及到具體朝代的時候,王應麟也非常關注相應時期內比較重要的關隘和都市,並對這些重鎮有特別的説明,這有利於讀者從具體的點上去把握與《通鑑》記載相關的地理背景問題。雖然不是在《通鑑》所言及的每一個地名之下作注,但在地理方面同樣能成為閲讀《通鑑》的重要參考書籍。
[10]
資治通鑑胡三省《資治通鑑音注》
胡三省《資治通鑑音注》是註釋《通鑑》集大成的不朽之作,被譽為「《通鑑》功臣」。胡三省為《資治通鑑》作注,全書近300萬字,註文幾乎與原文相等。注意史事的前後連接,牽涉到以後的,則註明「為某事張本」,這給讀者帶來極大的便利。還對《資治通鑑考異》上的問題作了辨證和補充,所引史料皆註明出處,又把《考異》和自己的注都散入《資治通鑑》正文之下,便於閲讀。
[11]
在註文中「地名之同異,州縣之建制離合,制度之沿革損益,悉疏其所以然臨」,乃至文化、宗教、民族、四鄰各國的補充説明等,大大拓展了注史釋文的範圍。而且註文都能做到廣引博徵,窮波討源,讀者從中可以獲取豐富的歷史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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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司馬光迴避之事,胡三省在注中予以詳釋:《通鑑》中記敍不詳或遺留之內容,則予以補充和解釋,充實了《通鑑》記載的歷史內容,使社會歷史發展的各個方面能較為全面地反映出來。如《通鑑》敍述到匈奴、羌、女真等民族時,胡注對各個民族的由來、變遷及風俗等都作了補充,使《通鑑》內容得以充實與擴展。
[11]
胡三省不拘名家之説,校勘精審,對《通鑑》的差錯或不當之處,直抒己見,據理駁正,特別是對以史紹為代表的幾種《通鑑》釋文的錯誤予以辯駁,成《通鑑釋文辨誤》十二卷,對史紹等釋文之誤,逐卷逐條進行辨證。補正和辯誤不僅訂正了史實,而且可使讀者提高分析和鑑別的能力,豐富讀者的史學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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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張居正《通鑑直解》
《通鑑直解》共28卷,是張居正為年幼的萬曆皇帝量身編寫的簡易本《通鑑》。是書以《資治通鑑》為藍本,戰國之前的史事選自劉恕的《通鑑外記》,宋元兩朝史事取自薛應旂的《宋元通鑑》,記載了自伏羲至蒙元滅亡的重大史事。《直解》語言通俗,最初只是由講師邊寫邊講、後積累起來,由張居正副改成「《通鑑》四本裝潢進呈。」
[12]
資治通鑑愛新覺羅·弘曆《御批歷代通鑑輯覽》
《御批歷代通鑑輯覽》,全書120卷,愛新覺羅·弘曆下令編修《四庫全書》時所編修,根據《資治通鑑》、《資治通鑑綱目》,劉恕《通鑑外紀》、陳樫《通鑑續篇》、《宋元通鑑》等書以及各種史料編成的,上啓黃帝下迄明末,「自隆古以至本朝四千五百五九年事,盡去歷朝臣各私其君之習而歸之正」,由正文和愛新覺羅·弘曆的御批兩部分組成,正文部分由綱、目及小字註釋組成,御批則以眉批的形式對應於相應正文之上,在綱目體之下還運用了紀事本末體的敍事方法,以使故事記載呈現連續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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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弘曆對該書給予極高的評價,認為「通鑑輯覽一書,其中體制書法,皆朕親加折衷一本大公至正,可為法則」,「觀是書者,凜天命之無常,知統系之應守,則所以教萬世之為君者,即所以教萬世之為臣者」。該書自成書時即成為乾隆朝的官方史學教材,它代表了清代官方的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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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書最大的特色是含有約二十萬字的愛新覺羅·弘曆御批。御批內容包含史事評價史學思想、治國理念、軍事思想與對外關係等多個方面。多處集中論述了關於正統論、君主論、天道觀、書法體例等內容,闡發了愛新覺羅·弘曆的獨到見解,以帝王視角闡述了君主應有的自律、善斷、躬行實踐,以及臨民者宜知之事等人君要道。並對立儲的態度、對純臣的要求、對門户結黨的看法、對後宮及宦豎的控制,對政治與軍事上的賞罰,以及對德治、人治、法治等方面都做了精彩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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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入學湖南全省公立高等中學堂(今長沙市第一中學前身)後,與國文教員柳潛來往密切,師生二人談論一件歷史事件時,柳潛為了引證一段乾隆「御言」,便拿出了這部《御批歷代通鑑輯覽》。毛澤東被這部書吸引了,柳潛便慷慨借給自己的弟子。毛澤東用了幾個月的課餘時間,津津有味地通讀了這「大部頭」。到了還書之日,見書上滿是圈點、批註,柳先生心有不悦,但細看其圈點批註,很有道理,頗具文采,又轉怒為喜,慨然將此書相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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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毛澤東在延安同斯諾説:「我讀了《御批通鑑輯覽》以後,得出結論:不如獨自看書學習。我入學6個月就退學了,訂立了一個自修計劃,每天到湖南省立圖書館去看書。我非常認真地堅持執行這個計劃。我認為這樣度過的半年時間,對我是極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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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作者簡介
編輯司馬光(1019—1086),北宋大臣、史學家。字君實。陝州夏縣(今屬山西運城)速水鄉人。世稱沫水先生。寶元進士。仁宗末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速院。治平三年(1066)撰成《通志》八捲上進,英宗時設局續修,神宗時賜書名為《資治通鑑》。王安石行新政,他竭力反對。神宗不從其議,任為樞密副使,堅辭不就,後出知永州軍。次年退居洛陽,續撰《通鑑》,元豐七年(1084)成書。次年哲宗即位,太后聽政,入京主國政。元祐元年(1086)任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廢新法。為相八月病死。追封温國公。著有《司馬文正公集》《稽古錄》《涑水記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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