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中國古代官名。三國以後是輔佐皇帝總理百政的官員,即百官之長。
先秦時期有相、相邦等之名,但跟丞相一職不同,因為出土文物秦國東陵器物上刻有金文:八年相邦薛君、丞相殳。這證明相國與丞相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官職,而且是同時並存的,丞相是相邦的副手,相國地位高於丞相。秦國的第1個相國是樛斿,後來秦武王增設左右丞相作為相邦的副手,此後相國與左右丞相同時並存。秦二世時期,秦朝又增加設置中丞相一職,此時左、中、右這三位丞相同時存在。漢承秦制,依然設置相國、丞相,同時丞相依然是相國的副手。至漢哀帝元壽二年(前1)改丞相為大司徒,這段時間有300多年,是丞相這一官職設置最久的時期。自西漢漢哀帝至東漢漢獻帝建安十三年(208)這200餘年間不設丞相,建安十三年曹操復設並任丞相,但時間很短。三國和兩晉、南北朝這360多年間,除蜀漢,孫吳和東晉初年、北朝較短時間外,不設丞相,隋朝不置丞相,唐宋時期也基本不置丞相。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八年(1172)亦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元朝於中書省置丞相。
- 中文名
- 丞相
- 外文名
- The prime minister
- 地 位
- 一人之下(皇帝),萬人之上
丞相官名
編輯官名。三國以後中國古代皇帝的股肱,典領百官,輔佐皇帝治理國政,無所不統。丞相制度,起源於春秋戰國。秦惠文王在前334年設置相邦,此時秦國尚未設置丞相。自秦武王開始,設左、右丞相,作為相邦的副手,此後相邦與丞相一直同時存在,魏冉、呂不韋等都曾居相邦之職。呂不韋免職後,沒有人擔任相邦,但丞相一職得到保留。秦統一以後繼續保留左、右丞相,秦二世又增設中丞相。漢承秦制,依然設置相國,同時丞相依然是相國的副手。西漢第1任相國是韓信,此後依次是曹參第1次任相國、傅寬任相國、蕭何第1次任相國、樊噲任相國、周勃任相國、蕭何第2次擔任相國,蕭何第2次任相國死後,曹參第2次繼任相國。曹參第2次任相國之後,暫時不設相國,直到呂產擔任相國。西漢初蕭何為丞相,後曾兩次遷為相國,何死,曹參第2次擔任相國。從漢高帝、漢惠帝劉盈、呂后至漢文帝劉恆初年,設左、右丞相,以後只設一位丞相。漢初各王國擬製中央,也在其封國中各設相國,同時設丞相,後來漢惠帝下令各諸侯國廢除相國官職,諸侯國只保留丞相。此後,漢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稱諸侯國丞相為相。明太祖朱元璋殺丞相胡惟庸後廢除了丞相制度,同時還廢除了中書省,大權均集中於皇帝,君主專制得到加強,皇權與相權的鬥爭以皇權勝利而告終。
丞相官員區別
編輯丞相宰相
宰相是中國古代對於輔佐君主並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官員的一種俗稱,不是具體的官名。史傳商代有伊尹為相,周代周公為太宰,皆為輔佐君主並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官員,太宰與相就合稱為宰相。宰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羣人,例如漢代的丞相可以稱之為宰相,很長時間就是一個人,魏晉南北朝的錄尚書事可以算宰相,唐代的三省長官,甚至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官員都算宰相,宰相就是一羣人。遼朝早期設北面官、南面官,有所謂北宰相、南宰相,有學者認為是可汗之下統帥部族的首領,非宰輔性質,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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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丞相
丞相與相國不同,丞相是相國的副手,相國在先秦時期有相、相邦等之名,秦惠文王在前334年設置相邦。秦王嬴政時期,呂不韋免職後,沒有人擔任相邦,但丞相一職得到保留。秦統一以後繼續保留左、右丞相,秦二世又增設中丞相。漢承秦制,依然設置相國,同時設置丞相作為相國的副手,西漢第1任相國是韓信。然後依次是曹參第1次任相國、傅寬任相國、蕭何第1次任相國、樊噲任相國、周勃任相國、蕭何第2次擔任相國,蕭何第2次任相國死後,曹參第2次繼任相國。曹參第2次任相國之後,暫時不設相國,直到呂產擔任相國,在這期間,丞相一直作為相國的副手協助相國,呂產之後,西漢無人擔任相國一職,但繼續保留丞相,至漢哀帝元壽二年(前1)改丞相為大司徒,這段時間有300多年,是歷史上丞相這一官職設置最久的時期。自哀帝至東漢建安十三年(208)這200餘年間不設丞相,建安十三年曹操復設並任丞相,但時間很短。三國和晉南北朝370年間,除蜀,吳和東晉初年、北朝較短時間外,不設丞相,隋朝不置丞相,唐宋時期也基本不置丞相,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尚書左僕射、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8年(1172)亦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元朝於中書省置丞相,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廢丞相的1600餘年間,丞相的設置斷斷續續,作為官名的丞相在歷史上存在時間並不長。
秦漢時期尚無官品制度,因此秦漢的相國及其副手丞相都沒有官品,但在三國時期撤銷相國官職之後,丞相是百官之長,其官階是最高的,當時的官階是用秩俸來顯示的,丞相的秩俸號稱萬石。魏晉南北朝時期,九品官人法制度為每個官職設計了任用的資品要求,任官所需要的資品被人們稱之為官品,丞相官品為一品,它的意思是丞相需要由最優秀的人來擔任。梁武帝改革,為官品加註,“帝於品下注一品秩為萬石”。這樣官品就有了官階的含義,一品官,就是國家組織中最高的官。唐代的左、右丞相是由尚書左、右僕射改置的,所以其官品從原來的官品。唐代的左、右僕射官品為從二品,左、右丞相的官品也就是從二品。宋代的左、右丞相也是由尚書左、右僕射改置的。南宋乾道8年之前,尚書左、右僕射官品為從一品,改為左、右丞相之後,代替了原來三省長官的地位,官品上升到正一品。元代的丞相官品亦為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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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來源
編輯丞:《説文解字》解釋道:“丞,翊也,從從卪從山。山高,奉承之意。”段玉裁註釋説:“翊,當作翼。……凡高者在上,必竦手以承之。”古代同音相訓,“承”“丞”古代都屬於古音的第六部,所以段玉裁用“承”來解釋“丞”並沒有錯。《左傳·哀公十八年》:“使帥師而行。請承。”承就是丞的意思。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釋丞拯》:“丞字象出氼上舉之形,乃拯之初字,而許君不知,乃訓為翊;上舉之訓,乃為後起加形旁之拯所據有。”其實楊樹達的説法還是有一點問題,現在根據甲骨文來看,“丞”的示意是“一人處陷阱中,左右拯之以出”,也就是説“丞”下面的“一”不是山,也不是水,而是“臼”形的陷阱。丞的本義就有“幫助、輔助”之意,動詞。後來使用在官職裏,就變成了名詞,一般放在後面,表示“輔助……的人”,比如郡丞,就是輔助郡守的人;縣丞,就是輔助縣令的人。丞相的丞不是放在後面,那他就不是輔助相,而是輔助天子了。
相:《説文解字》解釋道:“相,省視也。”用今天的話來説,就是“仔細看”,這是“相”字的本義,如《詩經·鄘風》中的“相鼠有皮”,我們日常用語裏面還有這種用法的遺存:算命先生的“相面”,意思便是“仔細看臉面”。後來這個詞也用作“相瞽”之“相”,瞽就是瞎子,瞎子
看不見東西,需要一個人幫助他看,這個幫助他看的人就叫“相”,於是“相”字在“省視”之意外又多了“幫助”之意,但仍沒有脱離“省視”的範疇。在周代,這個“相”在使用中又有了新的外延。周代頻繁舉行朝聘、盟會、享宴、祭祀等活動,這些天子、諸侯未必都嫺於禮儀,但又不能鬧笑話,這就得有一個熟悉禮儀的人在旁邊幫助指點,這個人就叫“相禮”,如《春秋左傳·宣公十六年》:“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禮。”“相禮”也簡稱“相”,如《春秋左傳·桓公十八年》:“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我們現在日常用語中也有這個詞義的遺留,結過婚的同志都知道,結婚的時候有“儐相”,就是這個“相禮”的“相”。春秋的時候,“相禮”之人一般都是主禮者的重要大臣、或者助手。於是“相”就完全脱離“省視”的本義,變為“上層人物的高級助手”之意。也就有了後來“丞相”的雛形。
丞相演變
編輯但相國與“丞相”一職是完全不同的,因為出土文物(秦國東陵器物)上刻有金文:八年相邦薛君、丞相殳。這證明相國與丞相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官職,而且是同時並存的,而且相國地位高於丞相。《史記》中也記載了漢相國和漢丞相是同時並存的職務,而且漢相國地位高於漢丞相。此外,漢初的各個諸侯國也都同時設有相國和丞相職務,例如燕王臧荼的燕相國温疥和燕丞相昭涉掉尾。另外,相國在同一時間只能有1個。丞相在同一時間可以有多個,
最早的丞相,有史可考的,是出現在秦悼武王二年(前309),《史記·秦本紀》説:秦武王二年,“初置丞相,樗裏疾、甘茂為左右丞相”。《史記·樗裏疾甘茂列傳》中也有記載:“武王立……以樗裏子、甘茂為左右丞相”。秦悼武王,在歷史上非常出名,出名原因不是因為生得偉大,而是因為他死得奇特,他就是跟人打賭,結果舉鼎累得雙目出血、絕脛而死的傻大個兒。可他在正事上絕對不傻,任命的倆丞相可是鼎鼎大名,右丞相樗裏疾,可能大家沒有聽過,“智囊”大家知道吧?這個詞的起源,就是秦國人稱讚樗裏疾的,可見其人之聰明;甘茂,大家從小就聽説,“十二歲拜丞相”的甘羅,甘茂是甘羅的祖父,自然也不是小角色。
《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漢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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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出土文物證明這個記載是錯誤的。
其後丞相這個職位就存在了,中間也曾改名,比如“大司徒”、“司徒”、“大丞相”、“宰相”、“中書令”、“同中書門下三品”、“樞密使”、“知政事”等等,也時廢時設,中間的變更太多。但大部分時間內,這個職位還是存在的。
丞相一職在中央政權裏的徹底廢除,是在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罷丞相之職,建議權歸六部,決定權歸皇帝。而最後的三位丞相是李善長、胡惟庸、汪廣洋。為丞相這一制度殉葬的是這最後的三位丞相以及與之有關聯的幾萬人:原丞相李善長,在十年後(1390)李善長以胡黨獲罪,連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餘人一律處死;左丞相胡惟庸,以謀反罪被處死,株連殺戮者達三萬餘人,前後延續達十年之久;右丞相汪廣洋,也因為與胡惟庸案有牽連,在流放途中被誅殺。
所以有人説,丞相這一制度的開局是個喜劇,而結尾卻是一個悲劇。
丞相職責
編輯三國時期廢除相國官職以後,丞相的職責,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協助皇帝管理一切軍國大事,即所謂的“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他負責管理軍事大計或其他要務,並輔佐皇上處理國家大事。逢有機要事情皇帝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御前商議,避免專斷。一般政務,則由丞相決定即可施行。皇帝有事,常向丞相諮詢,丞相有時可封駁詔書,表示對皇帝命令持保留態度。丞相具體職權是:任用官吏,或是向皇帝薦舉人才;對於地方官的有考課和黜陟、誅賞的權力;主管律、令及有關刑獄事務;地方上若有暴動等事,丞相派屬官前往鎮壓;在軍事或邊防方面也承擔一定的責任;全國的計籍和各種圖籍等檔案都歸丞相府保存。西漢時御史大夫輔佐丞相,職掌大致相同,所以不少事務常由丞相、御史共同出面處置。
丞相之秩為萬石,月俸之谷三百五十斛,錢六萬。屬官有長史二人,為丞相的助手。另有少史、徵事等。又設西曹、東曹、奏曹、集曹、議曹等機構,分管官吏遷除、郡國事務、章奏謀議、徵集租谷等事。漢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又置司直,專司刺舉百官不法者,從而加強了丞相的監察職能。
丞相發展歷史
編輯丞相概念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庸人尚羞之,況於將相乎!”
杜甫《蜀相》詩:“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
丞相起源
西漢初,相國及其副手丞相多為開國功臣,位尊職重,敢於直言進諫,例如漢相國韓信在擊敗齊國以後向劉邦建議設置代理齊王,劉邦最終封漢相國韓信為齊王。又如呂后欲封諸呂為王,王陵即當面表示反對;漢景帝時周亞夫曾反對封王信、廢戾太子劉榮等事。到武帝時,擢用公孫弘為相,開以後布衣登相位的先例。隨着君主集權加強,武帝重用內廷近臣,對丞相不甚信任,其在位者如薛澤、趙周、莊青翟、石慶、田千秋等人,皆謹小慎微,庸碌無能。武帝末年,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從此到西漢末,大司馬權勢在丞相之上,而大司馬多由外戚充任。西漢晚期,丞相職權為內朝所取,已無所作為。
丞相基本信息
漢武帝設內廷。
唐代設三省制。
丞相西漢三公制
漢成帝時,何武以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為理由,建議立三公制。於是成帝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遂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這是旨在分散丞相權力的一項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為三,三公實際上是三個宰輔。哀帝時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為最尊。
丞相東漢時期
東漢初為了加強君主權力,權歸君主,協以內廷尚書,三公僅為備員。以後,大權又轉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漢成為一種空銜。三公制一直實行到東漢末年。
丞相魏晉南北朝
魏晉南北朝時期丞相一職不常置。宰相可以是不同的職位,是否稱得上宰相由其具體職權所定,不同時期也有變化,同一時期往往有多人稱得上宰相,其認定缺乏統一標準。如魏文帝以劉放、孫資為中書監和中書令,掌握機要。晉武帝以荀勖為中書監加侍中,毗贊朝政。西晉張華做中書令時,被稱作居“阿衡之地”。東晉時殷浩以揚州刺史的身份參綜朝權。齊明帝時江祏兄弟、始安王蕭遙光、尚書令徐孝嗣、領軍將軍蕭坦之被稱為“六貴”。南齊時尚書令王儉自比謝安,蓋因其身居相位。南梁時徐勉曾為尚書僕射,參掌機事,此後以疾舉何敬容替代自己,兩人先後任宰相。南梁時朱異曾以散騎常侍身份掌握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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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隋唐時期
丞相宋元時期
五代以後尚書省或中書省有時設左、右丞相,相當於原來的尚書左右僕射,位居尚書令或中書令之次,握有實權。明初中書省無令,僅設左、右丞相,權極重,後為明太祖所廢,以內閣大學士行丞相職權,迄清末未再恢復。
丞相明朝廢相
胡惟庸(?—1380),濠州定遠(今屬安徽)人,與李善長同鄉,皖派首領之一,明朝開國功臣。洪武三年(1370)拜中書省參知政事;洪武六年(1373)憑李善長推薦任右丞相;約洪武十年(1377)進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此後驕縱跋扈,專權自負,貪污受賄,毒死劉伯温,並企圖毒死徐達;甚至心懷異志,招兵買馬,企圖叛亂(另一個説法,這是朱元璋為剪除權臣而栽贓給他的)。公元1380年爆發“胡惟庸案”,為明初四大血案之一,遭朱元璋處死。
明太祖朱元璋殺掉專權的丞相胡惟庸後,就徹底廢除了1600餘年的丞相制度,同時還廢除了中書省,大權均集中於皇帝,皇帝親自掌管六部,君主專制得到加強,皇權與相權的鬥爭以皇權勝利而告終。此後直到清朝一直沿襲,雖然也出現過內閣大學士、首輔、軍機大臣、內閣總理大臣等類似的相位、皇帝助手,但比較過去的丞相、宰相是大為不同了。所以,這胡惟庸亦就成了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真正的中書省丞相。
丞相歷代丞相
編輯丞相商代
丞相大周王朝
丞相春秋戰國時期
齊國
楚國
鬥祁、彭仲爽、鮑申、子元、鬥谷於菟、成得臣、蒍呂臣、鬥勃、鬥般、大孫伯、鬥越椒(鬬越椒)、虞丘子、孫叔敖、子佩、子重、子辛、子囊、子庚、子南、蘧子馮、屈建、王子圍、蘧罷、子皙(公子黑肱)、鬥成然、陽匄、囊瓦、子西、葉公、公孫寧、吳起、州侯、昭奚恤、昭魚、昭陽、唐眜(唐昧)、景翠、子蘭、子椒、昭雎、黃歇(春申君)、李園
趙國
魏國
韓國
魯國
秦國
丞相封建王朝時期
秦
西漢
酈商、蕭何、趙堯、曹參、陳平、王陵、審食其、任敖、曹窋、呂產、周勃、灌嬰、張蒼、馮敬、申屠嘉、陶青、晁錯、周亞夫、劉舍、衞綰、直不疑、竇嬰、牛抵、許昌、趙綰、田蚡、韓安國、薛澤、張歐、公孫弘、潘系、李蔡、張湯、莊青翟、趙周、石慶、卜式、兒寬、公孫賀、王卿、韋賢、韋玄成、韋賞、杜周、杜延年、暴勝之、劉屈氂、商丘成、田千秋、蕭望之,等等。注:西漢三公為太尉(後改為大司馬)、丞相(後改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後改為大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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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
吳漢,鄧禹, 王梁, 宋弘, 伏湛, 侯霸, 李通, 馬成, 韓歆,竇融, 歐陽歙 ,劉隆, 蔡茂,朱浮,杜林, 張純,趙熹, 馮勤, 馮魴, 虞延, 郭丹 ,伏恭 ,第五倫 ,鄧彪 ,鄭弘 ,袁安, 任隗, 丁鴻 ,劉方 ,張酺 ,張奮 ,韓稜,張禹, 魯恭,徐防, 陳寵 ,周章,劉愷, 李部, 楊震, 朱倀, 張皓 ,龐參 ,王龔, 黃尚 ,桓焉 ,趙戒,胡廣,李固 ,杜喬 ,黃瓊 ,韓縯(韓演), 劉矩, 種暠,劉寵 ,楊秉, 周景, 陳蕃 ,王暢, 橋玄,袁隗, 段熲, 楊賜, 劉寬,陳球 ,劉郃 ,張温, 崔烈 ,馬日磵 ,劉虞 ,董卓, 黃琬, 楊彪,荀爽, 皇甫嵩, 朱儁, 趙温 ,曹操,等等。
三國
晉
賈充,石苞,何曾,荀顗,荀勖,衞罐,楊駿,張華,裴秀,傅祗,王戎,王導,何充,蔡謨,桓温,謝安,司馬孚,司馬亮,司馬倫,司馬冏,司馬乂,司馬穎,司馬越,諸葛恢,王彪之,司馬道子,司馬元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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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
隋
唐
房玄齡,杜如晦,蕭瑀,長孫無忌,宇文士及,褚遂良,高儉,李靖,王珪,魏徵,戴胄,張亮,馬周,郝處俊,姚崇,李嶠,蘇瓌,崔湜,宋璟,司馬鍠、張説,韓休,劉文靜,楊恭仁,許敬宗,王方慶,于志寧,李義府,上官儀,裴寂,劉仁軌,武承嗣,蘇良嗣,狄仁傑,蘇味道,武三思,魏元忠,張柬之,王璵,劉幽求,竇懷貞,郭元振,源乾曜,張嘉貞,宇文融,韋安石,韋見素,張九齡,李林甫,王摶,韋思謙,韋嗣立,韋承慶,牛仙客,楊國忠,苗晉卿,郭子儀,李輔國,房琯,張鎬,元載,劉晏,楊炎,盧杞,李晟,渾瑊,李勉,馬燧,韓滉,李泌,董晉,陸贄,杜佑,李藩,李絳,裴度,王涯,元稹,李訓,李紳,畢諴,楊收,,鄭畋,張浚,崔胤,陸扆,李忠臣,張延賞,鄭餘慶,杜黃裳,武元衡,李吉甫,權德輿,令狐楚,牛僧孺,韋處厚,李德裕,楊嗣復,韋執誼,崔彥昭,杜讓能,等等(共三百七十二人,不詳列)。
宋
範質,趙普,沈義倫,薛居正,盧多遜,呂端,呂蒙正,張齊賢,寇準,丁謂,王曾,馮拯,向敏中,王欽若,李沆,李迪,呂夷簡,賈昌朝,晏殊,宋祁,曾公亮,富弼,杜衍,龐籍,韓琦,章得象,范仲淹,文彥博,王安石,司馬光,王珪,蔡確,蘇轍,蘇頌,吳充,韓絳,陳執中,章惇,呂惠卿,曾布,蔡卞,蔡京,劉摯,範純仁,呂公著,呂大防,王黼,鄭居中,韓忠彥,趙挺之,許將,李綱,張浚,秦檜,張邦昌,汪伯彥,呂頤浩,虞允文,王十朋,丁大全,洪适,史彌遠,趙汝愚,周必大,韓侂冑,賈似道,文天祥,陸秀夫
遼金
元
明
- 參考資料
-
- 1. 陳長琦:宰相和丞相是一回事嗎? .騰訊評論.2017-01-12[引用日期2017-01-13]
- 2. 韓養民. 秦置相邦丞相淵源考[J]. 人文雜誌,1982,02:30-34.
- 3. 《漢書 百官公卿表》,卷19,中華書局,1962
- 4. 《通典.卷二十一》:自魏晉以來,宰相但以他官參掌機密,或委知政事者則是矣,無有常官。其相國、丞相,或為贈官,或則不置,自為尊崇之位,多非人臣之職。其真為宰相者,不必居此官。魏文帝以劉放、孫資為中書監、令,並掌機密。晉武帝詔以荀勖為中書監、侍中,毗贊朝政。張華為中書令,侍中劉卞謂華曰:“公居阿衡之地。”東晉庾亮、庾冰相次為中書監。先是,王導輔政,以寬和得眾,庾亮以法裁物,頗失人心。至冰,經綸時務,升擢後進,朝野注心,鹹曰賢相。殷浩為揚州刺史,參綜朝權。王敦為大將軍、侍中,上表曰“臣備位宰輔”。謝安為中書監,錄尚書省事。宋文帝初,徐羨之為司空,錄尚書事。後以江湛、王僧綽俱為侍中,任以機密。後又以殷景仁為侍中、左衞將軍,與侍中、右衞將軍王華,侍中、左衞將軍王曇首,侍中劉湛四人俱居門下,皆以風力局幹,冠冕一時,同昇之美,近代莫及。初,王弘為江州刺史,加侍中,後徵輔政,以為侍中、司徒,錄尚書事。而弘弟曇首為文帝所任,與華相埒。華常謂己力用不盡,每歎息雲:“宰相頓有數人,天下何由得理?”湛母憂去職,後徵為太子詹事,加給事中,與殷景仁並被任遇。湛常雲:“今代宰相何難?此正可當我南陽郡漢代功曹耳。”沉演之為侍中、右衞將軍,文帝謂之曰:“侍中領衞,俱為優重,此蓋宰相便坐,卿其勉之。”齊王儉為侍中、尚書令,常謂人曰:“江左風流宰相,唯有謝安。”蓋自況也。明帝顧命江祏兄弟及始安王遙光、尚書令徐孝嗣、領軍蕭坦之,更日帖敕,時呼為“六貴”,皆宰相也。梁何敬容初為吏部尚書、侍中。時徐勉為僕射,參掌機事,以疾陳解,因舉敬容自代,故敬容遷為僕射,掌選事,侍中如故,此併為宰相。後敬容屢轉他官,而參掌如故。又王訓為侍中,武帝問敬容曰:“褚彥回年幾為宰相?”對曰:“少過三十。”帝曰:“今之王訓,無謝彥回。”彥回,宋明帝時為侍中。又周捨卒後,朱異為散騎常侍,代掌機密。北齊韓軌為中書令,尋授司空,自以勳庸,歷登台鉉。按此則或掌機密,或錄尚書,或綜機權,或管朝政,或單侍中,或給事中,或受顧命,皆為宰相也。然侍中職任機務之司,不必他名,亦多為宰相。其有侍中兼外官,若宋王弘;侍中兼內官,若沉演之,其例不少,則非宰相,蓋在當時委任而已。自晉宋已來,宰相皆文義自逸,何敬容獨勤庶務,為代所嗤鄙。
- 5. 《隋書.卷二十六.百官上》:天監初,武帝命尚書刪定郎濟陽蔡法度,定令為九品。秩定,帝於品下注一品秩為萬石,第二第三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為二千石。至七年,革選,徐勉為吏部尚書,定為十八班。以班多者為貴,同班者,則以居下者為劣。 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司徒、司空,為十八班。 諸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左右光祿開府儀同三司,為十七班。 尚書令、太子太傅、左右光祿大夫,為十六班。 尚書左僕射,太子少傅,尚書僕射、右僕射,中書監,特進,領、護軍將軍,為十五班。 中領、護軍,吏部尚書,太子詹事,金紫光祿大夫,太常卿,為十四班。 中書令,列曹尚書,國子祭酒,宗正、太府卿,光祿大夫,為十三班。 侍中,散騎常侍,左、右衞將軍,司徒左長史,衞尉卿,為十二班。
- 6. 《新唐書.卷四十六》: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然自漢以來,位號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長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此宰相職也。其後,以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魏徵以秘書監參預朝政,其後或曰"參議得失"、"參知政事"之類,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貞觀八年,僕射李靖以疾辭位,詔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蓋起於此。其後,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書門下三品,謂同侍中、中書令也,而"同三品"之名蓋起於此。然二名不專用,而佗官居職者猶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後,為宰相者必加"同中書門下三品",雖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師、中書令則否。其後改易官名,而張文瓘以東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同三品"入銜,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入銜,自待舉等始。自是以後,終唐之世不能改。 初,三省長官議事於門下省之政事堂,其後,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開元中,張説為相,又改政事堂號"中書門下",列五房於其後:一曰吏房,二曰樞機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禮房,分曹以主眾務焉。 宰相事無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官,自開元以後,常以領他職,實欲重其事,而反輕宰相之體。故時方用兵,則為節度使;時崇儒學,則為大學士;時急財用,則為鹽鐵轉運使,又其甚則為延資庫使。至於國史、太清宮之類,其名頗多,皆不足取法,故不著其詳。
- 7. 弱水.《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評介:中國史研究動態,1991:32
- 8. 王慧涓.試論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宰相制度的發展:滄桑,2008年:6-7
- 9. 祝總斌.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
- 10. 《隋書.卷二十八.百官下》: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三師、三公及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等省,御史、都水等台,太常、光祿、衞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國子、將作等寺,左右衞、左右武衞、左右武候、左右領、左右監門、左右領軍等府,分司統職焉。 三師,不主事,不置府僚,蓋與天子坐而論道者也。 三公,參議國之大事,依後齊置府僚。無其人則闕。祭祀則太尉亞獻,司徒奉俎,司空行掃除。其位多曠,皆攝行事。尋省府及僚佐,置公則坐於尚書都省。朝之眾務,總歸於台閣。 尚書省,事無不總。置令、左右僕射各一人,總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等六曹事,是為八座。屬官左、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司管轄,吏部尚書統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勳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禮部尚書統禮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侍郎各二人。兵部尚書統兵部、職方侍郎各二人,駕部、庫部侍郎各一人。都官尚書統都官侍郎二人,刑部、比部侍郎各一人,司門侍郎二人。度支尚書統度支、户部侍郎各二人,金部、倉部侍郎各一人。工部尚書統工部、屯田侍郎各二人,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凡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務,直宿禁省,如漢之制。 門下省,納言二人,給事黃門侍郎四人,錄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各四人,諫議大夫七人,散騎侍郎四人,員外散騎常侍六人,通直散騎侍郎四人,並掌部從朝直。又有給事二十人,員外散騎侍郎二十人,奉朝請四十人,並掌同散騎常侍等,兼出使勞問。統城門、尚食、尚藥、符璽、御府、殿內等六局。城門局,校尉二人,直長四人。尚食局,典御二人,直長四人,食醫四人。尚藥局,典御二人,侍御醫、直長各四人,醫師四十人。符璽、御府,殿內局,監各二人,直長各四人。 內史省,置監、令各一人。尋廢監。置令二人,侍郎四人,舍人八人,通事舍人十六人,主書十人,錄事四人。
- 11. 《通典.卷第二十二》:隋文帝開皇三年,詔左右僕射從二品,左掌判吏部、禮部、兵部三尚書,御史糾不當者,兼糾彈之。右掌判都官、度支、工部三尚書,又知用度。餘並依舊。楊素為右僕射,與高熲專掌朝政。後文帝漸疏忌素,詔曰:“僕射,國之宰輔,不可躬親細務,但三五日一度向省,評論大事。”外示崇重,實奪其權也。終仁壽之末,不復通判省事。大唐左右二僕射因前代,本副尚書令。自尚書令廢闕,二僕射則為宰相。故太宗謂房玄齡、杜如晦曰:“公為僕射,當洞開耳目,訪求才賢,是為宰相弘益之道。今以決辭聽訟不暇,豈助朕求賢之意?”乃令尚書細務悉委於兩丞。其冤濫大故,當奏聞者,則關於僕射。及貞觀末,除拜僕射,必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及“參知機務”等名,方為宰相,不然則否。然為僕射者,亦無不加焉。至開元以來,則罕有加者。自開元以來,始有單為僕射,不兼宰相者。初,龍朔二年,改左、右僕射為左、右匡政,咸亨元年復舊,官品第四。上元三年閏五月,制尚書省頒下諸州府,並宜用黃紙。武太后改二僕射為文昌左右相,進階為從三品,尋複本階。神龍初,復為左右僕射。二年九月,飭門下及都省,宜日別錄製飭,每三月一進。開元元年,改為左右丞相,從二品,統理眾務,舉持綱目,總判省事。二年四月,飭在京有訴冤者,並於尚書省陳牒,所司為理。若稽延致有屈滯者,委左右丞及御史台訪察聞奏。如未經尚書省,不得輒於三司越訴。御史糾不當者,兼得彈之。至天寶元年復舊。
- 12. 《漢書.卷十九》: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置一丞相。有兩長史,鞦韆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哀帝建平二年復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如故。元壽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有長史,秩千石。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長史。侍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奸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 13. 三國志(晉)陳壽(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國志(晉)陳壽(南朝宋)裴松之注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8-30]
- 14. 晉書(唐)房玄齡等-晉書(唐)房玄齡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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