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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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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1380年2月12日),字子中 [72]  ,南直隸鳳陽府定遠縣(今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人,明朝初年宰相,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宰相。 [69] 
胡惟庸早年隨朱元璋起兵,頗受寵信。歷任元帥府奏差、寧國知縣、吉安通判、太常少卿等職。洪武三年(1370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洪武六年(1373年)七月,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進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隨着權勢的不斷增大,日益驕橫跋扈,擅自決定官員人等的生殺升降,勾結中丞塗節、御史大夫陳寧等,並令陳寧坐中書省,閲天下兵馬,準備謀反。 [58]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塗節上書舉報胡惟庸謀反,胡惟庸以謀反罪被處死。 [29]  [38] 
胡惟庸為相多年,憑着明太祖的寵信,瞞上欺下,結黨營私,為所欲為。他手中操縱着生殺黜陟之大權,忠臣義士敢於直言者,皆遭到胡惟庸的陷害。 [64]  胡惟庸被殺後,明太祖遂罷宰相,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中央集權得到進一步加強,這一舉措對以後500餘年的政治體制產生了深遠影響。 [41]  [69] 
概述圖來源:《正説歷朝八十臣》 [57] 
全    名
胡惟庸
子中 [72]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直隸鳳陽府定遠縣(今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
逝世日期
1380年2月12日
前    任
李善長 [71] 
最高官職
左丞相

胡惟庸人物生平

胡惟庸投奔太祖

胡惟庸在投奔明太祖之前生平不詳,是南直隸鳳陽府定遠縣(今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人。 [68] 
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 [3]  ,胡惟庸在和州歸附明太祖朱元璋,被授予元帥府奏差一職,不久轉任宣使。 [30-31] 
至正十七年(1357年),胡惟庸擔任寧國縣主簿,不久進升知縣。 [32-33]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胡惟庸遷任吉安府通判。 [34-35] 
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胡惟庸升任湖廣按察僉事。 [4]  [36]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胡惟庸賄賂李善長二百黃金,於是經李善長推薦,擔任太常寺少卿,不久升任太常寺卿。 [5]  [51]  [66] 

胡惟庸任職中樞

明洪武三年正月二十一日(1370年2月17日),拜為中書省參知政事 [6-7] 
洪武四年正月二日(1371年1月18日),李善長告老還鄉,汪廣洋擔任右丞相,胡惟庸取代汪廣洋任中書左丞。 [8-9]  [18] 
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右丞相汪廣洋被貶為廣東行省參政。明太祖因丞相人選難覓,所以很長一段時間不設丞相,胡惟庸於是獨專中書省事務。 [10]  七月十三日(8月1日),胡惟庸升任中書右丞相。 [11-12]  九月五日(9月21日),明太祖授胡惟庸特進榮祿大夫。 [13] 
洪武十年九月二十六日(1377年10月28日),胡惟庸升任左丞相,汪廣洋又被任為右丞相。 [17] 

胡惟庸驕縱跋扈

自從楊憲被誅後,明太祖認為胡惟庸有才幹,很寵信他。胡惟庸也自覺奮進,曾以遇事小心謹慎博得明太祖歡心,進一步獲得明太祖的寵信。胡惟庸為此當了多年獨相,生殺廢黜大事,有的不報告明太祖便獨斷專行。內外各部門的奏章,他都先拿來看,凡是不利於自己的,便扣下不上呈。各方面熱衷功名之徒,以及失去了職位的功臣武夫,競相奔走於其門,賄送金帛、名馬、玩好之物,不可勝計。大將軍徐達極恨胡惟庸的奸惡,嚮明太祖進言其惡行。胡惟庸於是誘惑徐達的守門人福壽,圖謀害徐達,但被福壽揭發。 [14] 
洪武八年(1375年)正月,劉基生病,明太祖派胡惟庸帶醫生探視,胡惟庸便對劉基下毒。 [15]  劉基死後,他更加無所顧忌。他與太師李善長相勾結,將哥哥的女兒嫁給李善長的侄子李佑為妻。學士吳伯宗彈劾胡惟庸,差點大禍臨頭。此後,胡惟庸權勢更盛。 [16] 
洪武十二年(1379年),在胡惟庸定遠老家的井中,突然生出石筍,出水數尺深,獻媚的人爭相説這是祥瑞之兆。他們還説胡惟庸祖父三代的墳墓上,晚上都有火光,照亮夜空。胡惟庸更加高興和自負,從此有了異心。 [19-20] 

胡惟庸心懷異志

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吉安侯陸仲亨從陝西回來,擅自乘坐驛車。明太祖大怒,責罵他説:“中原在戰亂之後,人民剛剛復業,驛站户買馬非常艱難。如果大家都像你這樣,人民就是將子女全部賣掉,也不能供給。”責令他到代縣捕盜賊。 [21-22] 
平涼侯費聚奉命安撫蘇州軍民,整天沉溺酒色。明太祖大怒,責令他往西北去招降蒙古,他無功而返,明太祖又嚴厲斥責他。兩人都非常害怕。胡惟庸便暗中對兩人威逼利誘。兩人一向愚勇,見胡惟庸正專權用事,便與他秘密往來。兩人曾到胡惟庸家飲酒,酒酣時,胡惟庸屏退左右,對他倆説:“我等所幹的事多不合法,一旦被發覺將怎麼辦?”兩人更加惶恐。胡惟庸於是將自己的主意告訴了他們,令他們在外面收集兵馬。 [23] 
在中書省的時候,胡惟庸又與陳寧閲覽天下兵馬簿籍,令都督毛驤將衞士劉遇賢和亡命之徒魏文進收為心腹,説:“我會用得着你。”太僕寺丞李存義是李善長的弟弟,胡惟庸的女婿李佑的父親,胡惟庸令他暗中遊説李善長。李善長年紀已老,不能堅決拒絕,開始不同意,後來便依違其間了。胡惟庸更加以為事情可以成功,於是派明州衞指揮林賢出海招引倭寇,與他們約定日期相會。又派元舊臣封績致書元朝,向元朝嗣君稱臣,請求出兵做外應。這些事都還沒有發出。洪武十二年(1379年),胡惟庸的兒子坐馬車奔馳過市,墜死於車下,胡惟庸將駕車的人殺死。明太祖大怒,命他償命。胡惟庸請求用金帛補償駕車人家,明太祖不許。胡惟庸害怕了,便與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人圖謀起事,密告四方以及依從於自己的武臣。 [24] 

胡惟庸事敗見誅

洪武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1379年11月4日),占城國來進貢,胡惟庸等人不報告明太祖。宦官出來見到了,便進宮奏告明太祖。明太祖大怒,下敕令責備中書省臣。胡惟庸和汪廣洋叩頭謝罪,但暗暗地將罪過歸咎於禮部,禮部大臣又歸咎於中書。明太祖更加憤怒,將各臣僚全部關押起來,究問為首主持的人。不久,賜汪廣洋死,汪廣洋的妾陳氏為他陪死。明太祖問知陳氏乃是被入官的陳知縣的女兒,大怒説:“被沒入官的婦女,只給功臣家。文臣怎麼得到?”便頒下敕令命法司調查。於是胡惟庸以及六部屬官都應當被判罪。 [25-26] 
洪武十三年正月二日(1380年2月8日),塗節便將禍變上報,告發胡惟庸。御史中丞商暠當時被貶為中書省吏,也告發了胡惟庸的陰謀。明太祖大怒,下令廷臣輪番訊問,詞語連及陳寧、塗節。 [27-28]  正月六日(2月12日),廷臣説:“塗節本來參預陰謀,見事情不成,這才將變亂上告,不可不殺。”於是,明太祖下令誅殺胡惟庸、陳寧和塗節。 [29]  [38] 
百科x混知:圖解胡惟庸 百科x混知:圖解胡惟庸

胡惟庸死後餘波

胡惟庸死後,他造反的陰謀還沒有全部暴露,到洪武十八年(1385年),李存義被人自首告發,得以免死,安置在崇明(今上海市)。洪武十九年(1386年)十月,林賢獄案辦成,胡惟庸通倭的事才顯了出來。 [39]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藍玉征討沙漠,抓獲封績,李善長不奏告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五月,事情敗露,將封績逮捕,審出當時情況,胡惟庸的逆謀進一步大顯。正好李善長的家奴盧仲謙自首告發李善長和胡惟庸往來情況,而陸仲亨的家奴封貼木也自首告發陸仲亨與唐勝宗、費聚、趙庸三侯與胡惟庸共謀不軌。明太祖大發雷霆之怒,肅清逆黨,詞語相連,被誅殺者達三萬餘人。於是做《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此案株連蔓引,直到數年之後,還沒有清除乾淨。 [40] 

胡惟庸主要影響

胡惟庸為相多年,憑着皇帝的寵信,瞞上欺下,結黨營私,為所欲為。或內外諸司上書言事,必先取閲,與己不利的就匿而不報;或軍政大事不上報皇帝,就自行決定執行。他手中操縱着生殺黜陟之大權,忠臣義士敢於直言者,皆遭到胡惟庸的陷害。朝野之中,人人畏懼。心中雖恨,但口不敢言。地方上一些不學無術而又想謀個一官半職的人,爭相走其後門,朝中功臣武將中那些失職犯法的人也多有賄賂。胡惟庸家中,來路不明的金銀財寶、名馬玩好,數不勝數。 [64] 
“胡黨”而受株連至死或已死而追奪爵位的開國功臣有李善長、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寧侯等一公二十一侯。胡惟庸被殺後,明太祖遂罷宰相,革中書省,並嚴格規定嗣君不得再立宰相;臣下敢有奏請説立者,處以重刑。宰相廢除後,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中央集權得到進一步加強,這一舉措對以後500餘年的政治體制產生了深遠影響。 [41]  [69] 

胡惟庸歷史評價

明太祖朱元璋:①胡惟庸私構羣小夤緣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撓政以誣賢,因是發露,人各伏誅。 [37] 《明太祖實錄》引②奸臣胡惟庸等擅作威福,謀為不軌,僣用黃羅帳幔,飾以金龍鳳文。 [42] 《明太祖實錄》引③惟庸與寧,自廣洋去後,獨署省台,協誠匡濟,舉直錯枉,精勤不怠。 [56] 《明太祖文集》
韓宜可:三人(胡惟庸、陳寧、塗節)險惡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寵,內懷反側,擢置台端,擅作威福。 [53] 《明史》引
劉基:譬之駕,懼其僨轅也。 [1] 《明史》引
吳伯宗:胡惟庸罪狀,不宜獨任以政,恐滋久為國大蠹。 [55] 《殿閣詞林記》引
王世貞:惟庸為人雄爽有大略,而陰刻險鷙,眾多畏之。 [65] 《弇州別集》
查繼佐:雄爽有大略,性陰刻險鷙。 [54] 《罪惟錄》
張廷玉等:①有明一代,鉅奸大惡,多出於寺人內豎,求之外廷諸臣,蓋亦鮮矣。當太祖開國之初,胡惟庸兇狡自肆,竟坐叛逆誅死。 [2] 《明史》②明初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管領樞要,率以勳臣領其事。然徐達、李文忠等數受命征討,未嘗專理省事。其從容丞弼之任者,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人而已。 [52] 《明史》
三韓曹去晶:漢朝如王莽、董卓、梁冀、曹操之流,唐朝如李林甫、安祿山、盧杞、宋泚之輩,宋朝如王安石、賈似道、蔡京、童貫之徒,明朝如胡惟庸、汪廣洋、藍玉、宸濠之類,有應墮畜道者,已久矣送轉輪託生;有永沉地獄者,皆發十八司受種種之罪孽。 [67] 《姑妄言》
蔡東藩:忮刻者必喜阿諛,故楊憲、汪廣洋、胡惟庸諸人,陸續登庸,雖依次黜戮,而誤國已不少矣。劉基有先見之明,猶遭毒斃,儉人之不可與共事,固如此哉!然亦未始非太祖好諛之過也。 [43] 《明史演義》

胡惟庸軼事典故

  • 訓猴為僕
據《已瘧編》記載,胡惟庸飼養了很多猢猻,它們身着人的衣冠,有客人來就讓它們上茶敬酒,還令它們拜跪、作揖、讓坐,吹奏竹笛,聲音特別優美,又能持紅綢跳舞,因此人們稱它們為“孫慧郎”。 [49-50] 

胡惟庸人際關係

侄女:胡氏,嫁李善長的侄子李佑為妻。 [16] 

胡惟庸人物爭議

明代史籍中關於胡惟庸案的記載多有矛盾, 主要有兩種説法。一是中丞塗節覺得謀反不會成功,而自首投案。二是胡惟庸詭言其後院井中忽出甘泉,請朱元璋駕幸參觀。暗中卻調兵入府,藏於複壁之間,屏風之後,花木叢中。俟朱元璋一到,齊出掩而殺之。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此事為宮中守西華門的內侍雲奇得知。雲奇遂冒死攔駕,但由於氣鬱於胸,口不能言,被朱元璋命左右亂杖打開,胳膊都快要斷了,還用手指着胡惟庸的府第。朱元璋疑心頓起,登皇城樓眺望胡府,但見花樹叢中,兵甲林立。朱元璋急髮禁兵包圍了胡府,一網打盡。 [64] 
因此,關於胡惟庸是否確實謀反,當時便有人懷疑,明代史學家鄭曉、王世貞等皆持否定態度。 [58]  也有學者指出:所謂的胡惟庸案只是一個藉口,目的就在於解決君權與相權的矛盾,結果是徹底廢除了宰相制度。 [59] 
晚明學者錢謙益説:“雲奇之事,國史野史,一無可考。” [60]  《明史》説“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 [2]  後世懷疑這根本是朱元璋對相權威脅君權恐懼,故引發殺機,甚或濫殺無辜。 [61]  早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就命令以後臣下上奏書,不許“關白”中書省(大臣奏事時,中書省不必知道)。洪武十三年(1380年)廢除丞相制度之舉,只是不許“關白”中書省的延續,意思是大權獨欖,集自古以來皇權、相權於一身,從此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 [62]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諭文武羣臣説:“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羣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 [63] 

胡惟庸史料索引

張廷玉等《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2] 
王世貞《弇州別集·胡惟庸》 [65] 《國朝獻徵錄·卷十一》引

胡惟庸影視形象

年份
類型
劇名
飾演者
2002年
電視劇
馬侖 [44] 
2004年
電視劇
朱元璋
2006年
電視劇
2006年
電視劇
楊懷民(劇中作“盧惟龔”) [48] 
2014年
電視劇
由力 [47] 
2022年
電視劇
杜源 [70]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列傳第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5-06]
  • 2.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5-06]
  • 3.    《明史·卷一·本紀第一》:十五年春正月,子興用太祖計,遣張天祐等拔和州,檄太祖總其軍。
  • 4.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擢湖廣僉事。
  • 5.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吳元年,召為太常少卿,進本寺卿。
  • 6.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
  • 7.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十八》:(洪武三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太常卿胡惟庸為中書省參知政事,起居注魏觀為太常卿,調北平行省參政周彧為湖廣行省參政。
  • 8.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已,代汪廣洋為左丞。
  • 9.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六十》:(洪武四年正月二日),以中書右丞忠勤伯汪廣洋為中書右丞相,參知政事胡惟庸為中書左丞。
  • 10.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六年正月,右丞相廣洋左遷廣東行省參政,帝難其人,久不置相,惟庸獨專省事。
  • 11.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七月拜右丞相。
  • 12.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八十三》:(洪武六年七月十三日),以中書左丞胡惟庸為中書右丞相,御史中丞陳寧為右御史大夫。
  • 13.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八十五》:(洪武六年九月五日),詔定散官資給。凡除授官員即與對品散官在京官,以三十月為一考,每考升一等,在外官以三歲為一考,每考升一階。授中書右丞相胡惟庸特進榮祿大夫,御史大夫陳寧榮祿大夫,御史中丞商暠資善大夫,中書參政馮冕、丁玉中奉大夫,翰林學士承旨兼吏部尚書詹同、户部尚書俞溥嘉議大夫,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子贊善宋濂、户部侍郎趙好德中順大夫。
  • 14.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自楊憲誅,帝以惟庸為才,寵任之。惟庸亦自勵,嘗以曲謹當上意,寵遇日盛,獨相數歲,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閲,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四方躁進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玩好,不可勝數。大將軍徐達深疾其奸,從容言於帝。惟庸遂誘達閽者福壽以圖達,為福壽所發。
  • 15.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九十九》:(洪武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誠意伯劉基卒……八年正月,惟庸以醫來視疾,基既飲藥,若有物塞腹中,自是疾篤。
  • 16.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御史中丞劉基亦嘗言其短。久之基病,帝遣惟庸挾醫視,遂以毒中之。基死,益無所忌。與太師李善長相結,以兄女妻其從子佑。學士吳伯宗劾惟庸,幾得危禍。自是,勢益熾。
  • 17.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五》:(洪武十年九月二十六日),命中書右丞相胡惟庸為左丞相,御史台左御史大夫汪廣洋為右丞相,右御史大夫陳寧為左御史大夫,中書右丞丁玉為右御史大夫。
  • 18.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四年正月,丞相李善長以老辭位,乃拜廣洋為右丞相,以參政胡惟庸為左丞。
  • 19.    《明史·卷三十·志第六》:十二年十二月甲子,徐州衞譙樓銅壺自鳴。乙丑,復鳴。是歲,胡惟庸井中生石筍,去之,筍復旁出者三。
  • 20.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其定遠舊宅井中,忽生石筍,出水數尺,諛者爭引符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皆夜有火光燭天。惟庸益喜自負,有異謀矣。
  • 21.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七十八》:(洪武六年正月十一日),命魏國公徐達、曹國公李文忠等往山西、北平練兵防邊。上諭之曰:“處太平之世,不可忘戰,略荒裔之地,不如守邊。朕同卿等起布衣,削羣雄,定禍亂,統一中夏,勤勞累歲,至此無事,可以少休。然念曏者創業之難,及思古人居安慮危之戒,終不敢自寧,山西、北平與胡地相接,犬羊之羣,變詐百出,倉卒有警,邊地即不寧矣,卿等豈能獨安乎?今無事之時,正宜往彼練習軍士,修葺城池,嚴為備守,使邊境永安,百姓樂業,朝廷無西北之憂,卿等亦可忘懷高枕矣。”達等頓首曰:“陛下宵旰憂勤,不忘武備,所謂國家有道,守在四夷,臣等敢不恭命。”上覆戒之曰:“御邊之道,固當示以威武,尤必守以待重,來則御之,去則勿追,斯為上策。若專務窮兵,朕所不取,卿等慎之。”於是上親祭告太歲、風雲雷雨、嶽鎮、海瀆、鐘山等神曰:“前古帝王治世安民,制禮作樂,典百神之祀,動作必合於禮焉。惟朕受天明命,統一海宇,以治安天下,典百神之祀,當力效前王。去歲,發將征討,大興師旅,於時失親告祭於神,茲恆慊焉。今又令大將軍魏國公徐達、副將軍曹國公李文忠先至大同、北平等處,修理城池,練兵訓將,以備邊陲,儻胡人來寇,就令統兵力征,以安中國。今師再出,特告神知。”達等比至池河,召還,乃命吉安侯陸仲亨詣代縣,都督何文輝詣北平,代領其眾。
  • 22.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吉安侯陸仲亨自陝西歸,擅乘傳。帝怒責之,曰:“中原兵燹之餘,民始復業,籍户買馬,艱苦殊甚。使皆效爾所為,民雖盡鬻子女,不能給也。”責捕盜於代縣。
  • 23.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平諒侯費聚奉命撫蘇州軍民,日嗜酒色。帝怒,責往西北招降蒙古,無功,又切責之。二人大懼。惟庸陰以權利脅誘二人,二人素戇勇,見惟庸用事,密相往來。嘗過惟庸家飲,酒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為多不法,一旦事覺,如何?”二人益惶懼,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軍馬。
  • 24.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又嘗與陳寧坐省中,閲天下軍馬籍,令都督毛驤取衞士劉遇賢及亡命魏文進等為心膂,曰:“吾有所用爾也。”太僕寺丞李存義者,善長之弟,惟庸婿李佑父也,惟庸令陰説善長。善長已老,不能強拒,初不許,已而依違其間。惟庸益以為事可就,乃遣明州衞指揮林賢下海招倭,與期會。又遣元故臣封績致書稱臣於元嗣君,請兵為外應。事皆未發。會惟庸子馳馬於市,墜死車下,惟庸殺挽車者。帝怒,命償其死。惟庸請以金帛給其家,不許。惟庸懼,乃與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謀起事,陰告四方及武臣從己者。知
  • 25.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洪武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占城國王阿答阿者遣其臣陽須文旦進表及象、馬、方物。中書省臣不以時奏,內臣因出外,見其使者,以聞。上亟召使者見之,嘆曰:“壅蔽之害,乃至此哉!”因敕責省臣曰:“朕居中國,撫輯四夷,彼四夷外國有至誠來貢者,吾以禮待之。今占城來貢方物既至,爾宜以時告,禮進其使者,顧乃泛然若罔聞,知為宰相輔天子,出納帝命,懷柔四夷者,固當如是耶?”丞相胡惟庸、汪廣洋等皆叩頭謝罪。
  • 26.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十二年九月,占城來貢,惟庸等不以聞。中官出見之,入奏。帝怒,敕責省臣。惟庸及廣洋頓首謝罪,而微委其咎於禮部,部臣又委之中書。帝益怒,盡囚諸臣,窮詰主者。未幾,賜廣洋死,廣洋妾陳氏從死。帝詢之,乃入官陳知縣女也。大怒曰:“沒官婦女,止給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給?”乃敕法司取勘。於是惟庸及六部堂屬鹹當坐罪。
  • 27.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洪武十三年正月二日),御史中丞塗節告左丞相胡惟庸與御史大夫陳寧等謀反及前毒殺誠意伯劉基事,命廷臣審錄,上時自臨問之……上怒,命償其死,惟庸請以金帛給其家,上不許,惟庸懼,乃與善長及塗節、陳寧等謀起事,便遣人陰告四方及武臣之從己者。上日朝,覺惟庸等舉措有異,怪之,塗節恐事覺,乃上變告。時商暠謫降為中書省吏,亦以惟庸陰事來告。上曰:“朕不負惟庸輩,何得至是?”命羣臣更訊,惟庸辭窮不能隱,遂吐實。
  • 28.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明年正月,塗節遂上變,告惟庸。御史中丞商暠時謫為中書省吏,亦以惟庸陰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訊,詞連寧、節。
  • 29.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洪武十三年正月六日),羣臣奏胡惟庸等罪狀,請誅之。於是賜惟庸、陳寧死,又言塗節本為惟庸謀主,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誅無以戒人臣之奸宄者,乃並誅節,餘黨皆連坐。惟庸,定遠人。歲乙未,事上為元帥府奏差,轉宣使。丁酉,授寧國縣主簿,升知縣。甲辰,遷吉安府通判。丙午,擢湖廣按察僉事。吳元年,入為太常少卿,尋升為卿。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政。四年,升右丞。六年,拜右丞相。陳寧,茶陵人,初名亮,通經,有治才。元末為鎮江小吏,從軍至金陵,館于軍帥家。上入金陵,命諸將各言事,軍帥武人不能言,令寧代為書陳之。上覽之甚喜,召見,擢江南行省掾史。己亥,升廣德知府。辛丑,除樞密院都事。癸卯,改提刑按察司僉事。甲辰,升浙東按察使。己巳,擢中書參議。丙午,以事降太倉市舶令。洪武元年,入為司農卿,尋遷兵部尚書。二年,出為松江知府,尋升中書參政。三年,賜名寧,坐事知蘇州府。嘗督糧,欲事速,集令左右燒鐵烙人肌膚,人甚苦之,呼為“陳烙鐵”。改浙江參政,未行,惟庸薦為御史大夫,益尚嚴酷。上嘗切責之,寧不改,其子孟麟亦數以諫,寧怒,杖之數百至死。上深惡其不情,嘗曰:“寧於其子如此,奚有於君父耶?”寧聞之懼,遂與惟庸通謀。羣臣又請誅善長、陸仲亨等,上曰:“朕初起兵時,善長來謁軍門曰:‘有天有日矣。’是時,朕年二十七,善長年四十一,所言多合吾意,遂命掌薄書,贊計畫,功成爵以上公,以女與其子。陸仲亨年十七,父母兄弟俱亡,恐為亂兵所掠,持一升麥藏於草間。朕見之,呼曰:‘來。’遂從朕,長育成,就以功封侯。此皆吾初起時腹心股肱,吾不忍罪之,其勿問。”封績,河南人,故元臣來歸,命之官,不受遣,還鄉,又不去,謫戍於邊,故惟庸等遺書遣之。
  • 30.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胡惟庸,定遠人。歸太祖於和州,授元帥府奏差。尋轉宣使。
  • 31.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歲乙未,事上為元帥府奏差,轉宣使。
  • 32.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丁酉,授寧國縣主簿,升知縣。
  • 33.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除寧國主簿,進知縣。
  • 34.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甲辰,遷吉安府通判。
  • 35.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遷吉安通判。
  • 36.    《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丙午,擢湖廣按察僉事。
  • 37.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二十九 洪武十三年 正月 十一日 2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2-11]
  • 38.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廷臣言:“節本預謀,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可不誅。”乃誅惟庸、寧並及節。
  • 39.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至十八年,李存義為人首告,免死,安置崇明。十九年十月,林賢獄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 40.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二十一年,藍玉徵沙漠,獲封績,善長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發,捕績下吏,訊得其狀,逆謀益大著。會善長家奴盧仲謙首善長與惟庸往來狀,而陸仲亨家奴封帖木亦首仲亨及唐勝宗、費聚、趙庸三侯與惟庸共謀不軌。帝發怒,肅清逆黨,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乃為《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株連蔓引,迄數年未靖雲。古
  • 41.    王建國,王建軍編著,新編中國歷史大事表,寧夏人民出版社,2010.07,第299頁.
  • 42.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四十三 洪武二十八年 十一月 十五日 3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2-11]
  • 43.    蔡東藩明史演義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2-11]
  • 44.    《大腳馬皇后》 第1集(愛奇藝/2002年)視頻片尾44分35秒  .愛奇藝[引用日期2023-02-11]
  • 45.    《朱元璋》 第1集(愛奇藝/2004年)視頻片尾44分51秒  .愛奇藝[引用日期2023-02-11]
  • 46.    《傳奇皇帝朱元璋》 第1集(央視網/2006年)視頻片尾44分24秒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3-02-11]
  • 47.    《神機妙算劉伯温》 第1集(樂視網/2014年)視頻片尾43分36秒  .樂視網[引用日期2023-02-11]
  • 48.    《怪才軍師》 第1集(愛奇藝/2006年)視頻片尾45分27秒  .愛奇藝[引用日期2023-02-11]
  • 49.    《已瘧編》:胡惟庸,畜胡孫十數,衣冠如人,有客至,則令供茶行酒,能拜跪揖讓,吹竹笛,聲尤佳,又能執朱戚舞蹈,人稱之為孫慧郎。
  • 50.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卷八十六》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2-11]
  • 51.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列傳第十五》:丞相胡惟庸初為寧國知縣,以善長薦,擢太常少卿。
  • 52.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列傳第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3-02-11]
  • 53.    《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列傳第二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3-02-11]
  • 54.    《罪惟錄·卷三十》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2-11]
  • 55.    《殿閣詞林記·卷一》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2-11]
  • 56.    《明太祖文集·卷二》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2-11]
  • 57.    喬繼堂主編,正説歷朝八十臣 下,中國書籍出版社,2019.05,第702頁.
  • 58.    本書編輯,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1),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7.10,第1035頁.
  • 59.    張成付著,朱元璋時代,哈爾濱出版社,2008.05,第243頁.
  • 60.    《牧齋初學集·卷一百三》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2-11]
  • 61.    肖立軍,袁學敏,蔣秀碧編著,全國十三五高等院校規劃教材系列 中國傳統思想文化及應用評析,武漢大學出版社,2015.08,第122頁.
  • 62.    六部  .故宮博物院[引用日期2023-02-11]
  • 63.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三十九 洪武二十八年 六月 二十七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2-11]
  • 64.    車吉心主編;劉德增,王大建,李曉副主編,中國宰相全傳 下,山東教育出版社,1997.01,第3575、3577頁.
  • 65.    《國朝獻徵錄·卷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2-11]
  • 66.    《弇州別集·胡惟庸》:時太師李善長秉政,惟庸饋遺善長黃金二百兩,遂得召入為太常少卿,累遷中書參政。
  • 67.    姑妄言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2-11]
  • 68.    《明史·卷三百十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胡惟庸,定遠人。
  • 69.    教育部主編,普通高中課本歷史必修:中外歷史綱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08,第84頁.
  • 70.    電視劇《山河月明》第1集片尾字幕41分14秒處  .優酷網[引用日期2023-05-27]
  • 71.    《明史·卷一百九·表第十》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10-23]
  • 72.    圖1《洪武四年會試錄·考官名單》(天一閣藏):資善大夫、中書省左丞相胡惟庸,子中。另見圖2(節選自「陳之林.明代《會試錄》研究[D].福建師範大學,2017.」),可知此處確實為該官員的字。圖3選自《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點校版)·會試錄上 洪武四年會試》,則為圖1內容的點校版。圖4為《洪武四年會試錄》的抄本(上圖藏),與圖1內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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