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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公著

鎖定
呂公著(1018年-1089年3月17日 [1]  ),字晦叔。壽州(今安徽省壽縣)人 [2] 北宋中期官員、學者,太尉呂夷簡第三子。
呂公著出身東萊呂氏。早年因恩蔭補任奉禮郎,並進士及第,召試館職,未赴任。出為潁州通判,累官龍圖閣直學士濮議時,因諫阻英宗貶謫諫官呂誨出京未果,出知蔡州。宋神宗即位,召為翰林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因勸阻神宗罷免司馬光未果,便堅請罷知通進銀台司之職,後知開封府,又拜御史中丞。熙寧三年(1070年),因反對新法而出知潁州,此後入朝歷任翰林學士承旨端明殿學士同知樞密院事資政殿大學士等職。元豐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臨朝,呂公著獲召入朝,首上十事疏,以“學”為重。旋即拜尚書右丞。次年進拜門下侍郞,又進尚書右僕射中書侍郎,與司馬光同心輔政,變更熙寧新法。司馬光死後,獨自當政。元祐三年(1088年),呂公著懇辭相位,升任司空平章軍國重事,時人稱呂氏之榮,次年逝世,年七十二。獲贈太師、申國公,諡號“正獻”,哲宗親題其碑首為“純誠厚德”。後屢遭貶奪,併入“元祐黨人”籍。宋高宗時,封還贈諡。
呂公著講説以治心養性為本 [3]  ,語約而理盡 [4]  。在宋代學術史上,開啓了呂學端緒。他一生著述頗豐,著有《五州錄》《呂申公掌記》《呂正獻集》《呂氏孝經要語》《葵亭集》等。
概述內圖片來源: [5] 
本    名
呂公著
別    名
呂正獻
呂申公
小呂申公
呂司空
晦叔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壽州 [2] 
出生日期
1018年
逝世日期
1089年3月17日
主要作品
《五州錄》《呂申公掌記》《呂正獻集》《呂氏孝經要語》等
主要成就
元祐當國
官    職
司空、平章軍國重事
追    贈
太師、申國公
諡    號
正獻

呂公著人物生平

呂公著嗜學有行

呂公著從小好學,以至廢寢忘食。父親呂夷簡對他器重驚異,説:“今後必定為王公輔臣。”後因恩蔭補任奉禮郎,並進士及第,召試館職,沒有赴任。又外出通判潁州,與知潁州歐陽修結為講學之友。後來歐陽修出使契丹,契丹皇帝詢問宋朝學問德行之士,歐陽修首先以呂公著回答。 [6] 
之後,呂公著改判吏部南曹宋仁宗獎許他淡於名利,賜給五品官服。又被任命為崇文院檢討、同判太常寺。壽星觀營造真宗神御殿,呂公著説:“先帝已經有三神御殿,但不停地建立,豈不是祭祀沒有豐厚父廟之義。”後進官知制誥,三次上疏辭謝。改任天章閣待制侍讀 [6] 

呂公著濮議之爭

主詞條:濮議
宋英宗親政時,加呂公著為龍圖閣直學士。當時正議論追崇英宗生父濮王趙允讓,有人建議稱呼濮王為皇伯考,呂公著説:“這是真宗來稱呼太祖的,怎能施於濮王。”等到下詔稱親,而且分賜號,呂公著又説:“稱親則有兩個父親的嫌疑,濮王諱可以避於陛下面前,不應與七廟同諱。”呂誨等人因此事被調離朝廷,呂公著説:“陛下即皇位以來,納諫之風沒有彰揚,而且多次貶退諫官,何以風示天下?”英宗未聽從。呂公著便請求補外任,英宗説:“學士為朕所器重,怎能離開朝廷?”呂公著一直請求,被外放為知蔡州。 [7] 

呂公著因時勸諫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趙頊即位,召呂公著為翰林學士、知通進銀台司。當時司馬光因論事被解除御史中丞之職,回到經幄。呂公著封還詔命説:“司馬光因舉職賜罷,這是為有言事職責的人不能盡其言。”詔令以告示形式直接交付閣門。呂公著又説:“制命不由門下省,那麼封駁的職責,因臣而廢棄。希望陛下治臣的罪,來端正紀綱。”神宗示諭他説:“之所以流放司馬光的原因,是依賴他勸學而已,不是因為言事的緣故。”呂公著一直請求,最後被神宗解除了知通進銀台司之職。 [8] 
熙寧(1068年-1077年)初年,呂公著知開封府。當時夏秋久雨,開封發生地震。呂公著上疏説:“過去人君遇災,有的恐懼以致福,有的簡誣以致禍。陛下以至誠待臣下,那麼臣下思慮盡誠以回報,上下至誠而變異不消失的,從來沒有。做人君主的只有除去偏聽獨任的弊端,而不被先入之語所矇蔽,那麼就不會被邪説所亂。顏淵問為邦國之道,孔子答以疏遠奸佞之人為戒。大概奸佞之人惟恐不順合君意,那麼其勢必容易親近,正直的人惟恐不符合大義,那麼其勢必容易疏遠。只有首先格王端正此事,沒有事正而世不治理的。”禮官遵用唐代舊例,請求神宗五月臨御大慶殿接受朝拜,因而上尊號。呂公著説:“陛下正超越漢、唐,追復三代,何必在陰盛的日子,為不符合禮義的朝會,接受無益的虛名?”神宗採納了他的意見。 [9] 

呂公著爭論青苗

主詞條:王安石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呂公著奉命編修《英宗實錄》 [10]  。六月,任御史中丞 [11-12] 
熙寧三年(1070年),當時王安石正頒行青苗法,呂公著極言 [13]  :“自古以來有作為的君主,沒有失去人心卻能圖治,也沒有能脅之以威、勝之以辯卻能得人心的。過去所謂的那些賢能之人,現都認為青苗法是不對的,但發出議論的人把這一切詆譭為流俗浮論,難道過去都是賢能而現在都是不肖嗎?”王安石對他的話感到憤慨。神宗讓他薦舉呂惠卿御史,呂公著説:“呂惠卿固然有才能,但奸邪不可以任用。”神宗把這話告訴王安石,王安石更加憤慨,誣陷呂公著惡語中傷,神宗於四月初八貶呂公著為潁州知州。 [14-15] 
熙寧八年(1075年),彗星出現,神宗下詔求取直言。呂公著上疏説:“陛下臨朝希望治理國家,時日已經很久,但左右前後,沒有人敢直言。致使陛下有想治理天下的雄心,但沒有致治之實,這是任事大臣辜負了陛下。大概士人的邪惡正直、賢能不肖,已經素定了。現在則不是這樣,前不久所薦舉,認為是天下最賢能的人;但後來被貶逐,認為是天下最不肖的。其於人才既然反覆無常,那麼於政事也違背常理不加審慎了。古代為政,開始不為百姓所信服的有之,像子產治理鄭國,一年後人們怨恨,三年後人們歌頌。陛下垂衣拱手希望成功,於此七年,但眾人的陳述,與以前相比也沒有什麼不同,陛下難道沒有察覺嗎?” [16] 
後被起用知河陽軍,入朝提舉中太一宮,調任翰林學士承旨,改任端明殿學士、知審官院。神宗慢慢同呂公著談論為治之道,便涉及佛老之學,呂公著問道:“知道此道嗎?”神宗説:“堯、舜難道不知道?”呂公著説:“堯、舜雖然知此,但惟獨認為知人安民是難事,所以成為堯、舜。”神宗又説唐太宗能以權智駕御臣下。呂公著回答説:“唐太宗之德,以能屈己從諫而已。”神宗對他的話表示讚許。 [17] 
元豐元年(1078年)九月十四日,呂公著與樞密直學士薛向同知樞密院事 [18]  。有人打算恢復肉刑,建議取死囚試驗劓刑刖刑,呂公著説:“如果嘗試這些還不死,那麼肉刑就會實行了。”便停止。當時西夏梁太后幽禁夏惠宗李秉常,朝廷將要大舉征討西夏。呂公著説:“興問罪之師,當首先選擇主帥,如果沒有合適的人,不如不舉兵。”等到興兵時,秦、晉二地民力大困,羣臣們不敢上言,呂公著多次上奏興兵的害處。 [19] 
元豐三年(1080年)九月二十九日,呂公著任樞密副使。 [20] 
元豐五年(1082年),呂公著因病乞求離職,於四月二十六日被罷為資政殿學士、定州安撫使 [21]  不久,永樂城陷落(即永樂城之戰),神宗臨朝嘆息説:“邊地百姓疲敝如此,只有呂公著向朕説過而已。”便移其為揚州安撫使,加資政殿大學士。將要立太子趙傭(即宋哲宗趙煦)時,神宗對輔臣説,應當以呂公著、司馬光任師傅(指太子太保太子太傅等)。 [22] 

呂公著守成良相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初五,哲宗即位,由太皇太后高氏(高滔滔)聽政,守舊派再度執政。呂公著以侍讀的身份返回朝廷。高太皇派使臣迎接,詢問他所想要説的,呂公著説:“先帝本意,以寬省民力為先務。但建議的人以變法侵奪百姓為務,斥去所有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因此日久而弊端更深,新法頒行而百姓更加困苦。誠然能得公允正直之士,講求天下利弊,同心協力而為之,應該不難。” [23] 
呂公著到朝廷後立即上十事疏,認為人君即位,要修德以安百姓,修德最要緊的也是首先要辦的是“學”。有十件事最為重要,這十件事是:畏天、愛民、修身、講學、任賢、納諫、薄斂省刑、去奢、無逸。又請求備置諫官,以開言路。同年七月初六,拜尚書左丞 [24-25] 
元祐元年(1086年)閏二月初四,拜門下侍郎 [26]  同年四月十五日,呂公著被授予尚書右僕射中書侍郎 [27-28] 
當時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一同建置,中書獨為取旨之地。呂公著就請求事於三省者,與執政大臣共同進呈,取旨而各自實行。又執政官員通常幾天在政事堂一聚,事情多由其長官決定,同事不得干預。至此,才命每天集聚,於是成為定製。 [29] 
同年,司馬光去世,呂公著獨自當權。當時右司諫賈易因進諫攻擊別人短處直接詆譭朝廷大臣,將要被嚴厲責罰,呂公著替他説話,便只罷知懷州。呂公著退朝後對同僚説:“諫官所議論,得失不足言。看主上正值壯年,擔心今後有人進諛説惑亂,正是依賴左右諍臣,不可以讓人主輕厭言事的人。”眾人沒有不歎服的。 [30] 
吐蕃首領鬼章青宜結長期為洮、河一帶的禍患,他聽説朝廷息兵省戍,暗地與西夏人合謀再取熙、岷州。呂公著上疏派遣軍器丞遊師雄以方便之策諭求眾將,不過一個月,就活捉鬼章青宜結致於朝宮下。 [31] 
哲宗在資善堂宴請親近大臣,拿出所書寫的唐人詩分賜給眾人。呂公著就聚集所講書中要語明白、切合於治道的,共一百篇進獻,以備哲宗遊意翰墨,作為聖學的幫助。 [32] 

呂公著辭位薨逝

元祐三年(1088年),呂公著懇辭相位,於四月初五被任命為司空平章軍國重事 [33]  自宋朝建立以來,宰相以三公平章重事的有四人,而呂公著與他的父親呂夷簡居其二,士人羨慕呂氏的榮耀。哲宗下令在東府南面建造府第,開北門,來方便執政大臣聚會議事。凡是三省、樞密院的職責,呂公著都得署理。每隔一天一朝會,到都堂,可不按時出門,這是特殊的恩典。 [34] 
元祐四年(1089年)二月初三(3月17日 [1]  ),呂公著逝世,終年七十二歲。高太后於接見輔臣時哭泣説:“國家不幸,司馬相公(司馬光)已死,呂司空又逝世。”痛惜憐憫許久。哲宗也悲痛感傷,親到呂家祭奠,賜給金帛萬計。追贈太師、申國公,諡號正獻,親自書寫墓碑首為“純誠厚德”。 [35] 

呂公著屢復屢奪

紹聖元年(1094年),章惇為相,任命翟思、張商英周秩任言官,議論呂公著更變熙豐法度,哲宗於七月十八日下詔削除他的贈諡,毀壞所賜碑 [36]  [37] 
紹聖四年(1097年)二月初四,哲宗再貶呂公著為建武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司户參軍 [38-39] 
元符元年(1100年)五月二十三日,新即位的宋徽宗追復呂公著為太子太保 [40-41] 
崇寧二年(1103年)四月十九日,蔡京右相時,徽宗下詔毀掉呂公著等人在景靈西宮的畫像 [42]  。又降為左光祿大夫,並呂公著等人稱為“元祐黨人”,刻元祐黨人碑,禁止元祐學術。不久復贈銀青光祿大夫。 [43] 
宋高宗紹興(1131年-1162年)初年,宋廷封還呂公著的所有贈諡。 [44] 

呂公著主要影響

呂公著元祐當國

主詞條:元祐更化
呂公著與司馬光同屬舊黨,司馬光在當政後,“盡廢新法”。而司馬光死後,呂公著繼續採用司馬光的做法,但他與司馬光對於新法具體內容看法也有一些差別。呂公著對保甲法有保留,認為“止就冬月農隙教習,仍委本路監司提按,既不至妨農害民,則眾庶稍得安業”。對此,司馬光有非議,認為保甲法為害於民,應該“一切廢罷”。
呂公著在科舉上要求經義參用古今諸儒之説,不得專以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取士,也不得出題涉及佛老內容,不得以申、韓和佛學為學;恢復賢良方正科。《童蒙訓》稱其“專以薦賢為務”,他主政時,舉薦了孫覺李常王存顧臨程顥張戩等人。 [45] 

呂公著開啓呂學

在宋代學術史上,呂公著開啓了呂學端緒。呂公著一門登在《宋元學案》者有七世17人。呂公著重視教育,他在潁州時,歐陽修為潁州知州,焦千之客寓歐陽修處,呂公著招請焦氏為諸子之師。這個家族中,內有呂公著夫婦督導,外有焦千之等人的嚴格教育。他還多方聘請名師,呂氏家教促成呂學學風的形成。清人黃百家説:“呂氏家教近石氏,故謹厚性成。又能網羅天下賢豪長者以為師友,耳濡目染,一洗膏粱之穢濁,惜其晚年更從高僧遊,盡究其道,斟酌淺深而融通之”。呂學至南宋呂祖謙而發揚光大,其流風所及,直至明清。

呂公著思想主張

呂公著自年輕時講學,以治心養性為本 [3]  ,講説尤精,語約而理盡 [4]  。主要門人有邢居實及子呂希哲、呂希績、呂希純。他主張以儒學治國,稱《論語》、《尚書》“皆聖人之格言,為君之要道。”從《論語》、《尚書》、《孝經》等儒家經典中,節治道要語百篇進呈。要求君主以“畏天命、愛民、修身、講學、任賢、納諫、薄斂、去奢、省刑、無逸”為座右銘。強調自古有為的君主,未有失人心而能圖治;亦沒有能用威脅、強辯而得人心者。應修德以安民。修德之要,莫先於學。君應以至誠待下,則臣下思盡誠以應上,上下至誠而變異未有不消者。只有人君去偏聽獨任之弊,而不主先人之語,則不為邪説所亂。顏淵問為邦,孔子以遠佞人為戒。佞人惟恐不合於君,則其勢易親;君子惟恐不合於義,則其勢易疏。故應先格王正事,未有事正而不治者。 [46] 

呂公著歷史評價

呂夷簡:他日必為公輔。 [47] 
韓琦:才偏規模小。 [48] 
歐陽修:器識深遠,沉靜寡言,富貴不染其心,利害不移其守...公著性樂閒退,淡於世事。然所謂夫人不言,言必有中者也。 [49] 
王安石:①具某官呂公著,衝深而能謀,寬博而有制,其器可以大受,而退然似不能言,故眾人知之有所不盡。如蒙選用,得試其才,必有績效,不孤聖世。 [50]  ②疵吝每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然而反,所謂使人之意消者,於晦叔見之。 [47]  ③晦叔為相,吾輩可以言仕矣。 [47] 
司馬光:①每聞晦叔講,便覺己語煩。 [47]  [51]  ②晦叔進用,天下皆喜,以為治。 [52] 
趙頊:呂公著之於人材,其言不欺,如權衡之稱物。 [53] 
高滔滔:①積德之門也。 [52]  ②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復逝。 [47] 
蘇頌:司空一代宗,累葉清風振。繼父漢韋平,致君古堯舜。時嘆人云亡,上嗟天不憖。 [54] 
呂希哲:正獻公每事持重近厚,然去就之際,極於介潔。其在朝廷,小不合,便脱然無留意。故歷事四朝,無一年不自列求去。 [55] 
王稱:以夷簡為父,而公著為子,其謀謨事業有大過人者,蓋夷簡善任智,而公著則持正以成天下之務,賢於父遠矣...吾宋之韓呂氏,皆以相業世其家,嗚乎!盛歟。 [56] 
葉逋:①故李沆王旦在真宗時謹守資格……司馬光、呂公著在哲宗時謹守資格……以謹守資格為賢,名重當世……而李沆十數人者,以守資格得名,而其時亦以治稱。 [57]  ②守資格以用人,無若李沆、王旦、王曾呂夷簡富弼韓琦、司馬光、呂公著之為相,然考其功效,驗其人才,本朝以資格為用人之利也決矣。 [57] 
趙與時:呂文靖之老也,以司徒監修國史,兼譯經潤文使,每有軍國大事,與中書、門下、樞密院同議以聞。正獻之老也,復以司空同平章軍國事。曾令綽之為籤書,宣靖猶康寧,遂就養東府。士林尤以二家為盛事。 [58] 
脱脱:公著父子俱位至宰相,俱以司空平章軍國事,雖漢之韋、平,唐之蘇、李,榮盛孰加焉。夷簡多智數,公著則一切持正,以應天下之務,嗚呼賢哉。其論人才,如權衡之稱物,故一時賢士,收拾略盡。司馬光疾甚,諄諄焉以國事為託,當時廷臣,莫公著若也審矣。追考其平生事業,蓋守成之良相也。然知子之賢而不能薦,殆猶未免於避嫌,而有愧於從祖雲。 [47] 
王夫之:牛之鬥虎,已斃而鬥之不已,牛乃力盡而死。安石既退,呂惠卿與離叛而兩窮。呂申公、司馬温公以洎孫固吳充,漸起而居政地。 [59] 
全祖望:慶曆以後,尚有諸魁儒焉。於學統或未豫,而未嘗不於學術有功者,範蜀公(範鎮)、呂申公(呂公著)、韓持國(韓維),一輩也。 [60] 
趙翼:若呂氏奕世勳猷,輝映史冊,可謂極盛矣!而公著於重圭襲組之後,不以門閥自高,益能守正不撓,為時名相,尤不可及也。 [61] 

呂公著主要作品

呂公著一生著述頗豐,著有:
  1. 《五州錄》
  2. 《呂申公掌記》1卷
  3. 《呂正獻集》20卷
  4. 《呂氏孝經要語》1卷
  5. 《葵亭集》
並曾參與編修《仁宗御集》100卷、《英宗實錄》30卷、《神宗實錄》(神宗朱墨史)200卷、《太常因革禮》100卷、《編訂六家諡法》20卷。《全宋詩》卷452錄其詩18首,《全宋文》卷1092~1096輯有其文92篇,《呂公著著述考》中別輯得12篇。 [62] 

呂公著軼事典故

呂公著不仗父勢

呂夷簡主政時,呂公著從故鄉壽州來京應試,他穿戴破舊,謙讓如同寒門子弟一樣,見到他的人雖然喜歡他的儀容舉止,卻也並未感到驚奇。等到他離開後,經詢問得知是呂公著,才驚訝感嘆。 [63] 

呂公著以牙還牙

呂公著曾以翰林學士身份館伴契丹使者,使者頗為兇悍狡黠,與呂公著談論時多次談及北宋朝廷政事。呂公著也選了一段契丹的隱密詢問説:“北朝(契丹)曾經試進士,出《聖心獨悟》,賦沒有出處,為什麼呢?”使者感到諤然而説不出話。 [64] 

呂公著簡重清靜

呂公著為人莊嚴持重,心性純正恬靜,大概是天性使然。他平日居處時無疾言厲色,對於歌舞錢財榮耀,淡泊無所喜好。暑熱時不揮扇,寒冷時不烤火,並影響了其婿範祖禹、孫婿趙演。 [65-66] 

呂公著與王安石

呂公著年輕時與王安石交好,王安石待他如兄長,王安石能言善辯,沒有人與之抗衡,唯獨呂公著能以精闢的見識和簡潔的言語制服他。王安石曾説:“疵吝每不自勝,一到長者面前,即廢然而反,這就是説使人打消自己的念頭,這一點在呂公著那兒體現得最充分。”又曾對人説:“呂公著為相,吾輩可以談論做官了。”後來王安石得志,受到重用,以為呂公著必定會幫助自己,但呂公著卻數次公開上言,陳述他的過失,因此二人交情不終。 [67] 

呂公著八字銘言

呂公著曾於坐右寫“不善加己,直為受之”八字。 [68] 

呂公著頗好禪理

呂公著素來喜好佛學,等到他為相後,追求施政不繁苛,很少與士大夫交談,只有能夠談論禪理的,大多能夠隨從為客。熱衷於仕進的人往往戴幅巾、穿道袍,天天遊於禪寺,模仿僧人、談説理情,來標榜自己。 [69]  司馬光素來不喜佛,呂公著常常勸他多留意,並説:“所謂的佛,學習的人只是崇尚它的觀點的簡要罷了,並非一定要每件事都要熟習,做方外人啊。” [70] 

呂公著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父親
宋仁宗時名相,官至宰相。贈太師中書令,諡文靖。
平輩
長兄
官至右司郎中,卒贈左諫議大夫
次兄
官至西太一宮使,卒贈太尉,諡惠穆。
四弟
官至户部尚書、提舉醴泉觀。卒贈右光祿大夫
——
配偶
魯氏
子輩
長子
世稱“呂滎陽”,官至知刑州。
次子
官至知潁州。
表格參考資料: [45]  [47]  [71] 

呂公著史料索引

類別
作者/來源
篇目
史書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
東都事略·卷八十七》
傳記
《哲宗實錄
《呂正獻公公著傳》
宋元學案·卷十九》
筆記
童蒙訓
言行龜鑑·卷一》
參考資料
  • 1.    《呂正獻公公著傳》:元佑四年二月甲辰,司空同平章軍國重事呂公著薨。
  • 2.    呂公著  .安徽省壽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7-04-21]
  • 3.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公著自少講學,即以治心養性為本...
  • 4.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於講説尤精,語約而理盡。司馬光曰:“每聞晦叔講,便覺己語為煩。”其為名流所敬如此。
  • 5.    像取自清代修《浙江上虞呂氏宗譜》。
  • 6.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呂公著,字晦叔,幼嗜學,至忘寢食。父夷簡器異之,曰:“他日必為公輔。”恩補奉禮郎,登進士第,召試館職,不就。通判潁州,郡守歐陽修與為講學之友。後修使契丹,契丹主問中國學行之士,首以公著對。判吏部南曹,仁宗獎其恬退,賜五品服。除崇文院檢討、同判太常寺。壽星觀營真宗神御殿,公著言:“先帝已有三種御,而建立不已,殆非祀無豐暱之義。”進知制誥,三辭不拜。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 7.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英宗親政,加龍圖閣直學士。方議追崇濮王,或欲稱皇伯考,公著曰:“此真宗所以稱太祖,豈可施於王。”及下詔稱親,且班諱,又言:“稱親則有二父之嫌,王諱但可避於上前,不應與七廟同諱。”呂誨等坐論濮王去,公著言:“陛下即位以來,納諫之風未彰,而屢絀言者,何以風示天下?”不聽。遂乞補外,帝曰:“學士朕所重,其可以去朝廷?”請不已,出知蔡州。
  • 8.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神宗立,召為翰林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司馬光以論事罷中丞,還經幄。公著封還其命曰:“光以舉職賜罷,是為有言責者不得盡其言也。”詔以告直付閣門。公著又言:“制命不由門下,則封駁之職,因臣而廢。願理臣之罪,以正紀綱。”帝諭之曰:“所以徙光者,賴其勸學耳,非以言事故也。”公著請不已,竟解銀台司。
  • 9.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熙寧初,知開封府。時夏秋淫雨,京師地震。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災者,或恐懼以致福,或簡誣以致禍。上以至誠待下,則下思盡誠以應之,上下至誠而變異不消者,未之有也。惟君人者去偏聽獨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語,則不為邪説所亂。顏淵問為邦,孔子以遠佞人為戒。蓋佞人惟恐不合於君,則其勢易親;正人惟恐不合於義,則其勢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禮官用唐故事,請以五月御大慶殿受朝,因上尊號。公著曰:“陛下方度越漢、唐,追復三代,何必於陰長之日,為非禮之會,受無益之名?”從之。
  • 10.    《宋史·卷十四·本紀第十四》:(熙寧二年二月)命翰林學士呂公著修《英宗實錄》。
  • 11.    《宋史·卷十四·本紀第十四》:六月...以翰林學士呂公著為御史中丞。
  • 12.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二年,為御史中丞。
  • 13.    《宋史·卷十五·本紀第十五》:三月丙申,孫覺、呂公著、張戩、程顥、李常上疏極言新法,不聽。
  • 14.    《宋史·卷十五·本紀第五》:戊辰,御史中丞呂公著貶知潁州。
  • 15.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時王安石方行青苗法,公著極言曰:“自古有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圖治,亦未有能脅之以威、勝之以辯而能得人心者也。昔日之所謂賢者,今皆以此舉為非,而生議者一切祗為流俗浮論,豈昔皆賢而今皆不肖乎?”安石怒其深切。帝使舉呂惠卿為御史,公著曰:“惠卿固有才,然奸邪不可用。”帝以語安石,安石益怒,誣以惡語,出知潁州。
  • 16.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八年,彗星見,詔求直言。公著上疏曰:“陛下臨朝願治,為日已久,而左右前後,莫敢正言。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無致治之實,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夫士之邪正、賢不肖,既素定矣。今則不然,前日所舉,以為天下之至賢;而後日逐之,以為天下至不肖。其於人材既反覆不常,則於政事亦乖戾不審矣。古之為政,初不信於民者有之,若子產治鄭,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陛下垂拱仰成,七年於此,然輿人之誦,亦未有異於前日,陛下獨不察乎?”
  • 17.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起知河陽,召還,提舉中太一宮,遷翰林學士承旨,改端明殿學士、知審官院。帝從容與論治道,遂及釋、老,公著問曰:“堯、舜知此道乎?”帝曰:“堯、舜豈不知?”公著曰:“堯、舜雖如此,而惟以知人安民為難,所以為堯、舜也。”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權智御臣下。對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己從諫爾。”帝善其言。
  • 18.    《宋史·卷十五·本紀第十五》:(元豐元年)九月癸酉,交阯來貢。癸未,李乾德表乞還廣源等州,詔不許。乙酉,以端明殿學士呂公著、樞密直學士薛向並同知樞密院事。
  • 19.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未幾,同知樞密院事。有欲復肉刑者,議取死囚試劓、刖,公著曰:“試之不死,則肉刑遂行矣。”乃止。夏人幽其主,將大舉討之。公著曰:“問罪之師,當先擇帥,苟未得人,不如勿舉。”及兵興,秦、晉民力大困,大臣不敢言,公著數白其害。
  • 20.    《宋史·卷十六·本紀·第十六》:(元豐三年八月)丁亥,以呂公著為樞密副使。
  • 21.    《宋史·卷十六·本紀第十六》:(元豐五年四月)丁丑,同知樞密院呂公著罷知定州。
  • 22.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元豐五年,以疾丐去位,除資政殿學士、定州安撫使。俄永樂城陷,帝臨朝嘆曰:“邊民疲弊如此,獨呂公著為朕言之耳。”徙揚州,加大學士。將立太子,帝謂輔臣,當以呂公著、司馬光為師傅。
  • 23.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哲宗即位,以侍讀還朝。太皇太后遣使迎,問所欲言,公著曰:“先帝本意,以寬省民力為先。而建議者以變法侵民為務,與己異者一切斥去,故日久而弊愈深,法行而民愈困。誠得中正之士,講求天下利病,協力而為之,宜不難矣。”
  • 24.    《宋史·卷十七·本紀第十七》:秋七月戊戌,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為尚書左丞。
  • 25.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至則上言曰:“人君初即位,當正始以示天下,修德以安百姓。修德之要,莫先於學。學有緝熙於光明,則日新以底至治者,學之力也。謹昧死陳十事,曰畏天、愛民、修身、講學、任賢、納諫、薄斂、省刑、去奢、無逸。”又乞備置諫員,以開言路。拜尚書左丞、門下侍郎。
  • 26.    《宋史·卷十七·本紀第十七》:(元祐元年)閏月...壬辰,以呂公著為門下侍郎。
  • 27.    《宋史·卷十七·本紀第十七》:夏四月...壬寅,以呂公著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文彥博平章軍國重事。
  • 28.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元祐元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 29.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三省並建,中書獨為取旨之地。乃請事於三省者,與執政同進呈,取旨而各行之。又執政官率數日一聚政事堂,事多決於其長,同列莫得預。至是,始命日集,遂為定製。
  • 30.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光薨,獨當國...右司諫賈易以言事訐直詆大臣,將峻責,公著以為言,止罷知懷州。退謂同列曰:“諫官所論,得失未足言。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明有進諛説惑亂者,正賴左右爭臣耳,不可豫使人主輕厭言者也。”眾莫不歎服。
  • 31.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吐蕃首領鬼章青宜結久為洮、河患,聞朝廷弭兵省戍,陰與夏人合謀復取熙、岷。公著白遣軍器丞遊師雄以便宜諭諸將,不逾月,生致於闕下。
  • 32.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帝宴近臣於資善堂,出所書唐人詩分賜。公著乃集所講書要語明白、切於治道者,凡百篇進之,以備遊意翰墨,為聖學之助。
  • 33.    《宋史·卷十七·本紀第十七》(元祐三年)夏四月...辛巳,以呂公著為司空、同平章軍國事。
  • 34.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三年四月,懇辭位,拜司空、同平章軍國事。宋興以來,宰相以三公平章重事者四人,而公著與父居其二,士豔其榮。詔建第於東府之南,啓北扉,以便執政會議。凡三省、樞密院之職,皆得總理。間日一朝,因至都堂,其出不以時,蓋異禮也。
  • 35.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明年二月薨,年七十二。太皇太后見輔臣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復逝。”痛閔久之。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賜金帛萬。贈太師、申國公,諡曰正獻,御筆碑首曰“純誠厚德”。
  • 36.    《宋史·卷十八·本紀第十八》:秋七月丁巳,以御史黃履、周秩、諫官張商英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諡,王巖叟贈官。
  • 37.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紹聖元年,章惇為相,以翟思、張商英、周秩居言路,論公著更熙、豐法度,削贈諡,毀所賜碑...
  • 38.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再貶建武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司户參軍。
  • 39.    《宋史·卷十八·本紀第十八》:(紹聖四年)二月乙未,以三省言,追貶呂公著為建武軍節度副使,司馬光為清遠軍節度副使,王巖叟為雷州別駕,奪趙瞻、傅堯俞贈諡,追韓維致仕及孫固、範百祿、胡宗愈遺表恩。
  • 40.    《宋史·卷十九·本紀第十九》:(元符元年)五月...己丑,詔追覆文彥博、王珪、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三十三人官。
  • 41.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徽宗立,追復太子太保。
  • 42.    《宋史·卷十九·本紀第十九》:夏四月...丁卯,詔毀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範純仁、劉摯、範百祿、梁燾、王巖叟景靈西宮繪像。
  • 43.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蔡京擅政,復降左光祿大夫,入黨籍,尋復銀青光祿大夫。
  • 44.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紹興初,悉還贈諡。
  • 45.    《童蒙訓》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9]
  • 46.    呂公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7]
  • 47.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2-01]
  • 48.    明·李贄·《藏書·卷十二》
  • 49.    《歐陽修文集》  .唐宋八大家在線閲讀[引用日期2015-03-28]
  • 50.    《王安石集》  .唐宋八大家在線閲讀[引用日期2015-03-28]
  • 51.    《言行龜鑑·卷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8]
  • 52.    《宋名臣言行錄》後集卷八引《家傳》。
  • 53.    《續資治通鑑·卷八十一·宋紀八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8]
  • 54.    北宋·蘇頌·《蘇魏公文集·卷五》
  • 55.    《宋元學案·卷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8]
  • 56.    南宋·王稱·《東都事略·卷八十七》
  • 57.    《水心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58.    《卻掃編·捲上》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07-11]
  • 59.    《宋論·卷七·哲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8]
  • 60.    《宋元學案·卷十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61.    《廿二史劄記·卷二十六·宋史》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12]
  • 62.    姚紅,《呂公著著述考》(A),浙江財經學院 人文學院
  • 63.    《曲洧舊聞》:呂公著當文靖秉政時,自書鋪投應舉家狀,敝衣蹇驅,謙退如寒素,見者雖愛其容止,亦不異也。既去,問書鋪家,知是呂廷評,乃始驚歎。
  • 64.    《清波雜誌》:呂正獻公以翰林學士館伴北使,使頗桀黠,語屢及於朝廷政事。公摘契丹隱密詢之曰:“北朝嘗試進士出聖心獨悟賦,賦無出處何也?”使人諤然語塞。
  • 65.    《童蒙訓》:正獻公簡重清靜,出於天性,冬月不附火,夏月不用扇,聲色華耀,視之漠然也。範公內翰淳夫祖禹,實公之婿,性酷似公。後滎陽公長婿趙仲長演,嚴重有法,亦實似公焉。
  • 66.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平居無疾言遽色,於聲利紛華,泊然無所好。暑不揮扇,寒不親火,簡重清靜,蓋天稟然。
  • 67.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始與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辯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安石嘗曰:“疵吝每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然而反,所謂使人之意消者,於晦叔見之。”又謂人曰:“晦叔為相,吾輩可以言仕矣。”後安石得志,意其必助己,而數用公議,列其過失,以故交情不終。
  • 68.    《困學紀聞·卷十五·考史》:呂正獻公書坐右曰:“不善加己,直為受之。”
  • 69.    《香祖筆記·卷六》
  • 70.    《宋名臣言行錄》後集卷八引《家傳》
  • 71.    《宋史·卷三百一十一·列傳第七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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