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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琦
(北宋政治家、詞人)
鎖定
韓琦為天聖五年(1027年)進士,歷任將作監丞、開封府推官、右司諫等職,曾一次奏罷宰執四人,還奉命救濟四川饑民。宋夏戰爭爆發後,他出任陝西安撫使,與范仲淹率軍防禦西夏,在軍中頗有聲望,人稱“韓範”。西夏請和以後,入朝升任樞密副使,與范仲淹、富弼等主持“慶曆新政”。新政失敗後,自請出外,歷知揚州、定州、幷州。在幷州時收回遼朝冒佔的土地,立石為界,並加強防禦。仁宗末年再度入朝,迭任樞密使、宰相。宋英宗時,參與調和帝后矛盾,確立儲嗣之位。宋神宗即位後,堅辭相位,連判永興軍、相州等地。王安石變法後,他屢次上疏反對。累官永興節度使、守司徒兼侍中,封爵魏國公。
[124]
熙寧八年(1075年),韓琦去世,享年六十八歲。神宗親撰“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追贈其為尚書令,諡號“忠獻”,並準其配享英宗廟庭。宋徽宗時追封魏郡王
[2]
。至清代,更先後從祀歷代帝王廟及孔廟
[3]
。
韓琦為相十載、輔佐三朝,為北宋的繁榮發展作出了貢獻,與富弼並稱“富韓”。歐陽修贊其“臨大事,決大議,垂紳正笏,不動聲色,措天下於泰山之安,可謂社稷之臣”
[4]
。其文“詞氣典重”
[5]
,為詩不事雕琢,自然高雅
[5]
。工於書法,尤善正書
[6]
。家中聚書上萬卷,在安陽築有“萬籍堂”。今有《安陽集》傳世。
[123]
概述圖來源:南薰殿歷代聖賢名人像
韓琦人物生平
韓琦早年經歷
韓琦於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初二(1008年8月5日)出身於世宦之家。據韓琦墓誌、行狀記載,自五世祖以上,韓氏多葬於博野縣蠡吾鄉(高祖改葬趙州贊皇縣),至曾祖韓璆以來,則改葬於相州安陽縣(今河南安陽)的豐安村,故而韓琦認為自己是相州安陽人
[7-8]
[9]
。據《泉州府志》記載:“韓琦出生於泉州北樓生韓處。”為其父韓國華知泉州府時與婢女胡氏連理所生
[10]
。
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韓琦在弱冠之年考中進士,名列第二,授將作監丞、通判淄州(今屬山東),並攜母胡氏就職
[11]
。天聖八年(1030年),胡氏逝世,韓琦去職丁憂,至明道元年(1032年)服喪期滿,起復為太子中允,改授太常丞、直集賢院。明道二年(1033年)六月,監左藏庫。
[11]
[12]
韓琦直言敢諫
在擔任諫官的三年時間內,韓琦敢於直諫,諍言讜議。他抨擊權貴,舉薦當時名臣杜衍、范仲淹等,“凡事有不便,未嘗不言……前後七十餘疏”,其建議多被朝廷採納
[14]
。尤其以寶元元年(1038年)所上《丞弼之任未得其人奏》最為知名。當時災異頻發,流民大批出現,而當朝宰相王隨、陳堯佐及參知政事韓億、石中立卻束手無策。韓琦連疏四人庸碌,痛陳宋朝八十年太平基業,絕不能“坐付庸臣恣其毀壞”,使四人同日罷職,即所謂“片紙落去四宰執”。他自此名聞京師。
[13]
韓琦還嚴厲抨擊當時“貨賂公行”“因緣請託”的社會風氣和“僥倖日滋,賞罰倒置”的官場腐敗作風,建議仁宗先從朝廷內部裁撤虛職、減省冗費。名相王曾對他人少有稱許,此時卻稱韓琦的建言“切而不迂”。韓琦聞言,愈加自信。
[13]
寶元元年(1038年),韓琦以假太常卿、昭文館直學士的職銜充任接伴使。此後奉命發解開封府舉人,並與三司共同商定茶法。同年,韓琦被授為契丹(遼朝)正旦國信使,出使遼朝。還朝之後,任“同三司省國用”,轉官起居舍人、知諫院。
[13]
[10]
[15]
寶元二年(1039年),韓琦被升授為知制誥、知審刑院。因四川旱災嚴重,饑民大增,又於同年被任命為益、利兩路體量安撫使,獲賜三品服
[16]
。他到四川后,首先減免賦税,“逐貪殘不職吏,汰冗役數百”,然後將當地官府常平倉中的糧食全部發放給貧困百姓,又在各地添設稠粥,史稱其“活饑民(一)百九十萬”人。
[17]
蜀民無不感激地説:“使者(指韓琦)之來,更生我也。”
[18]
韓琦西北御夏
主詞條:宋夏戰爭
自景祐五年(1038年)起,原臣服宋朝的西平王李元昊稱帝建立西夏,公開與宋朝對抗,使得與夏鄰界的陝西形勢非常吃緊。寶元二年(1039年),韓琦剛從四川回到京城,就向朝廷詳細剖析了陝西邊備形勢,隨即被任命為陝西安撫使
[19]
。到了陝西,他看到苛捐雜税很重,百姓非常窮苦,便一律予以免除。
康定元年(1040年)正月,李元昊大舉圍攻延州(今陝西延安),守將劉平、石元孫在三川口(今陝西安塞東)兵敗被俘,鎮守延州的範雍降職他調,韓琦大膽推薦因“薦引朋黨”罪名而被貶至越州(今浙江紹興)的范仲淹。他在上宋仁宗的奏章中説:“若涉朋比,誤國家事,當族(誅)。”又為被誣陷的劉平的宗族子弟申辯
[20-21]
。五月,韓琦以樞密直學士與范仲淹一同被任命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副使,充當安撫使夏竦的副手
[22]
。韓琦主持涇原路,范仲淹主持鄜延路。
在對西夏用兵的策略上,三人意見分歧。韓琦持強硬立場,力主攻策,與夏軍決戰。他認為拖延時日,財政日絀,難以支撐,況且分兵諸路,容易被各自擊破,不如“並出一道,鼓行而前,乘賊驕惰,破之必矣”。范仲淹則主張持久防禦,在加強軍備的前提下,乘便擊討,不贊成深入敵境的進攻戰。夏竦難以定奪,即派韓琦、尹洙到開封以攻守二策進呈朝廷,請仁宗自己決定。仁宗幻想一舉解決問題,於是決定採用韓琦攻策,並下詔鄜延、涇原兩路會師,定期於慶曆元年(1041年)正月進攻。後根據范仲淹請求,改為春暖出師。
[23]
二月,李元昊率十萬大軍進攻渭州(今甘肅平涼),直逼懷遠城(今寧夏固原西)。韓琦聞訊,急派大將任福領兵一萬八千人,以桑懌為先鋒,前往抵禦,進行阻擊。行前,韓琦向任福面授機宜,命令他們繞到夏軍背後,可戰則戰,不可戰則據險設伏,截其歸路,並再三叮囑:“如果違命,即使有功,也將定罪處斬。”
[24]
任福在張家堡南小捷,於是貪功輕進。夏軍佯敗退走,沿途遺棄不少物資,宋軍不知是計,輕裝猛追至渭州以北的好水川(今寧夏隆德西)。當時,夏軍在好水川裏邊放了幾個木盒子,宋軍只聽盒子裏有鳥叫聲,不敢輕動。任福到時,命令打開,只見一百多隻鴿子飛躍而出,盤旋在宋軍上空。這正是西夏軍隊發出的合擊信號。宋軍正在驚疑之時,夏軍已從四面合圍。宋軍人馬三日乏食,疲憊不堪,奮戰後仍遭遇大敗,包括任福在內的將卒六千餘人陣亡(將校軍官死亡數百人)。
[24]
韓琦聞訊後,立即下令退軍,在半路中,陣亡將士的父兄、妻子數千人,號泣在他的馬首前,拿着舊衣、紙錢招魂,哭道:“你從前跟隨招討(指韓琦)出征,如今招討回來而你死了,你的魂識也能跟着招討回來嗎?”當時哀慟之聲響徹天地,韓琦掩泣駐馬,不能行進。
[25]
宋軍兵敗好水川,雖不是韓琦親自指揮,但貿然出兵,用人不當,也難辭其咎。戰後,宋廷追究敗軍之責,撤去了夏竦的職務,韓琦、范仲淹也被調職他用。韓琦降為右司諫、知秦州,范仲淹降為户部員外郎、知耀州(今陝西耀縣)
[24]
。十月,宋廷分陝西為秦鳳、涇原、環慶、鄜延四路,各自設置帥臣,其中韓琦兼任本路馬步軍都部署、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
[26]
。
慶曆二年(1042年)四月,朝廷為四路帥臣換職為觀察使,范仲淹等三人均不肯接受,只有韓琦同意受任秦州觀察使。閏九月,宋軍又大敗於定川寨(今寧夏固原西北),大將葛懷敏戰死,主持涇原路軍務的王沿被降職他調。十一月,朝廷命韓琦恢復舊職,任陝西四路經略安撫、招討使,與范仲淹屯駐涇州(今甘肅涇川),共守西陲。
[27]
當時在陝西的東兵自禁軍宿衞而來,不耐勞苦,韓琦奏請增添土兵代其戍守,又築德順軍,以作為蕭關、嗚沙道路的屏障。
[28]
自好水川敗後,韓琦始信服范仲淹守議,兩人同心協力,互相聲援。由於兩人守邊疆時間最長,又名重一時,人心歸服,深為朝廷倚信,故天下人稱為“韓、範”。
[28]
韓琦慶曆新政
主詞條:慶曆新政
西夏在戰爭中雖多次獲勝,但損失也很大,人心厭戰,民怨沸騰,於是宋夏開始轉入曠日持久的“慶曆議和”。在邊界形勢稍趨緩和的情況下,慶曆三年(1043年)四月,正在“謀取橫山,規河南”的韓琦與范仲淹一同奉調回京,同任樞密副使。
[29]
宋夏轉入和議後,韓琦、范仲淹等入朝為執政大臣。一時名士雲集,士大夫交口稱譽。當時國子監直講石介聽説韓、範二人來朝中供職,特意寫了一首《慶曆聖德詩》來稱讚韓琦等人。仁宗也想勵精圖治,有所作為,因而特別禮遇韓琦、范仲淹、富弼等人,並催促他們儘快拿出救世方案。
[30]
當時,李元昊以契丹為後援,在宋夏和議中態度強硬,向宋朝要挾“歲賜、割地、不稱臣、弛鹽禁、至京市易、自立年號、更兀卒為吾祖,鉅細凡十一事”。宰相晏殊及兩府大臣大多厭戰,“將一切從之”,韓琦堅決反對。此年七月,他上《論備禦七事奏》,認為當務之急為:“一曰清政本,二曰念邊計,三曰擢材賢,四曰備河北,五曰固河東,六曰收民心,七曰營洛邑”。接着又陳述救弊八事,即“選將帥,明按察,豐財利,遏僥倖,進能吏,退不才,謹入官,去冗食”。面對北宋中期積貧積弱的國勢,韓琦提出以整頓吏治,選拔人才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措施,與是年九月范仲淹在《答手詔條陳十事》中所列出的十項改革方案基本一致,切中時弊。這次由范仲淹主持,韓琦、富弼等人積極參與的政治改革,被後世稱為“慶曆新政”。
[31]
八月,范仲淹任參知政事,富弼為樞密副使,積極推行各項新政措施。是年,陝南大旱,饑民紛紛加入張海、郭邈山等領導的農民起義隊伍。仁宗命韓琦宣撫陝西。韓琦調集西北善於山地作戰的官軍,迅速鎮壓了起義,同時鑑於災情嚴重,還採取了一些果斷措施,如:選派官吏分赴各州縣,發放官糧賑濟饑民;蠲免各種苛雜的賦役;考察官吏,選賢任能,罷黜庸陋之人;將軍隊中老弱不堪征戰者淘汰一萬餘人,以減少用度。他不但大舉修繕鄜延路的城寨,還認為應該等到西夏同意歸還侵佔宋朝的土地後再同意議和。
[31]
慶曆五年(1045年)正月,執行新政的杜衍、范仲淹、富弼全都被貶職出朝。韓琦為人爽直,對於軍政大事,向來是“必盡言”,他雖為樞密副使,主管軍事,但事關中書的事,也要“指陳其實”,有的同僚不高興,仁宗卻瞭解他,説“韓琦性直”。對於范仲淹、富弼的貶謫,韓琦挺身而出,據理辨析,但沒有結果。隨後,韓琦陳述十三條理由,支持涇原路帥臣尹洙反對渭州宿將劉滬修建水洛城(今甘肅莊浪)的舉動,但朝論“不謂然”,他心灰意冷,遂自請出外,於三月被罷去樞密副使之職,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揚州。至此,主持慶曆新政的主要人物全被逐出朝廷,短暫的“新政”以失敗告終。
[32]
韓琦撫治北疆
韓琦在地方時,治軍有方,理民得法,“所至設條教,葺帑廩,治武庫,勸農興學,人人樂其愷悌”。慶曆七年(1047年)五月,韓琦為京西路安撫使,自資政殿學士、知揚州遷為知鄆州(今山東東平)。十二月,轉知真定府(今河北正定)。
[32]
慶曆八年(1048年)四月,又移知定州(今河北定州),併兼安撫使,進位資政殿大學士,又加觀文殿學士。
[32]
定州久為武將鎮守,士兵驕橫,軍紀鬆弛。韓琦到任後,首先大力整頓軍隊,採取恩威並行的方法,對品行極其惡劣的士兵果斷誅殺,而對以死攻戰的則予以重賞。後來他又研究唐朝名將李靖兵法,仿作方圓鋭三陣法,命令將士日月操練,結果定州軍“精勁冠河朔”。
[33]
宋初大將潘美鎮守河東時,為了防止契丹南下劫掠,命令沿邊百姓遷徙內地,致使邊塞大片耕地荒廢不耕。慶曆四年(1044年)歐陽修奉使河東時,就曾建議解除代州(今山西代縣)、寧化軍(今山西寧武西南寧化堡)、岢嵐軍(今山西岢嵐)、火山軍(今山西河曲南)沿邊之地禁耕令,以增產糧食,供應邊防軍需,卻為軍帥明鎬所阻。至和二年(1055年)春,韓琦再次建議,才得以實行,開墾田地九千六百頃。
[36]
至和二年(1055年)二月,韓琦以疾自請改知相州。
[37]
在家鄉,他建造晝錦堂於州署後園。
韓琦中樞十載
主詞條:濮議
韓琦就職朝廷樞要位置,首先遇到的一大難題就是仁宗的建嗣問題。仁宗三個兒子早亡,皇嗣遲遲未定,而從至和三年(1056年)開始,仁宗就時常犯病,一時人心恐慌,議論紛紛。大臣們接連上疏,極力勸説仁宗早立皇嗣以固根本,但仁宗並不放在心上。韓琦拜相後,再提建儲之事,認為“皇嗣者,天下安危之所繫。自昔禍亂之起,皆由策不早定”,並與參知政事歐陽修等人再三苦勸,仁宗終於同意立堂兄濮安懿王趙允讓之子趙宗實(賜名趙曙)為皇太子。
[42]
英宗即位之初,突患暴病,由曹太后(慈聖光獻皇后)垂簾聽政。一些宦官不斷向曹太后説英宗壞話,致使兩宮嫌隙萌生,關係頗為緊張。為了調解兩宮矛盾,韓琦和歐陽修費了不少精力。韓琦、歐陽修進見曹太后時,曹太后嗚咽流淚,訴説自己的委屈,並説:“老身殆無所容,須相公(指韓琦)作主!”韓琦説:“此(皇帝)病故耳,病已,必不然。子疾,母可不容之乎?”歐陽修也一道委婉勸説。見到英宗,英宗又對韓琦説:“太后待我無恩。”韓琦勸慰道:“自古聖帝明王,不為少矣。然獨稱舜為大孝,豈其餘盡不孝耶?父母慈愛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乃為可稱。但恐陛下事之未至爾,父母豈有不慈者哉。”從此以後,兩宮關係漸漸緩和。
[44]
治平元年(1064年)二月,韓琦提舉修《仁宗實錄》。五月,英宗病癒,在韓琦的勸説催促下,曹太后撤簾,降手書還政。閏五月,英宗特授韓琦為尚書右僕射。他多次請辭相位,英宗均不許。次年十一月,充任南郊大禮使,進封魏國公。
[10]
[45]
英宗親政僅半月,韓琦等人就提議討論關於英宗生父、濮王趙允讓的名分問題,而英宗為了減少追封阻力,批示等過了仁宗大祥(滿二十四個月)再議。治平二年(1065年)四月,韓琦等再次提出這一議題,於是,英宗出詔將議案送至太常禮院,交兩制以上官員討論。爭論持續了十八個月,其中以韓琦為代表的中樞宰執等順應英宗之意,建議尊趙允讓為皇考,但遭到了翰林學士王珪、侍御史呂誨等人的反對,他們力主稱仁宗為皇考,趙允讓為皇伯。曹太后聞訊,一度草詔嚴責韓琦等,英宗預感到形勢的發展於己不利,不得不暫緩討論此事。最後,韓琦等勸説曹太后簽押,同意稱趙允讓稱“皇”,其三位夫人並稱為“後”,並貶呂誨、呂大防、範純仁三人出外。此事才告終。
[46]
韓琦身為宰相,卻始終以邊事為念,他曾多次就邊防問題向英宗陳説方略,建議在河北、河東、陝西等路“籍民為兵”,以為“義勇”,三丁選一,於手背刺字,農閒時練兵,戰時防禦,既可增強軍事力量,也能減少冗兵軍費。
[10]
治平三年(1066年)九月,西夏大舉進攻大順城(今甘肅華池縣西北白馬鄉),韓琦建議“停歲賜,絕和市”,遣使向西夏問罪。樞密使文彥博反對,部分朝臣亦舉仁宗時對夏戰爭的舊事。韓琦判斷:“李諒祚(即夏毅宗)不過是個狂童,並沒有李元昊的智謀計略,而如今的邊防遠過當年。馬上派人詰問,夏人一定服罪。”英宗按其意見行事,李諒祚果然上表謝罪。英宗得到消息後,看着韓琦説:“一如你所料。”同年冬,英宗病重,建嗣問題表面化。韓琦進言説:“陛下久不視朝,願早建儲,以安社稷。”英宗點頭同意,於是確立潁王趙頊為皇太子。
[47]
韓琦押班事件
神宗即位不久,御史中丞王陶彈劾韓琦,説他自嘉祐以來,專執國柄,君弱臣強,且“不赴文德殿押班”,專權跋扈。神宗知道王陶實為誣告,將其罷職,但韓琦在英宗的永厚陵復土後,不再入中書門下辦公,堅決辭位。神宗挽留不住,任命他為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及司徒兼侍中、判相州,並在韓琦入宮奏對時泣道:“侍中(指韓琦)一定要離開,今天已經降制了。”又在東京興道坊賜他一座宅第,擢升其子韓忠彥為秘閣校理。韓琦辭退所授兩鎮,僅兼領淮南節度使。
[49]
正在這時,守邊大將種諤擅自對西夏發起突襲,一舉攻佔綏州(今陝西綏德),邊界氣氛驟然緊張,朝廷憂慮。韓琦在尚未赴任的情況下,又奉旨改判永興軍(今西安)兼陝西四路經略使。朝中一些大臣認為綏州孤絕難守,主張放棄。韓琦最初同意放棄,但在陝西宣撫使郭逵的勸説下,反對焚棄綏州。一個月後,李諒祚去世,戰事暫告平息。
[50]
熙寧元年(1068年)七月,韓琦再次判相州。在相州任上還未滿三個月,河北地震,黃河決口,大批災民流離失所。神宗賜手詔給韓琦,讓他遷判重災區的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兼北京(亦指大名府)留守、河北四路安撫使
[51]
,並被准許便宜從事。
[52]
韓琦新法之爭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被神宗任命為參知政事,開始進行變法。九月,頒行“青苗法”。次年(1070年)二月,韓琦上疏反對青苗法,認為青苗法不論貧富,一律按户等配借青苗錢,上三等户及坊郭大户本是兼併之家,也可貸給青苗錢,這種做法根本不能“抑兼併、濟困乏”。神宗看了韓琦的奏疏,一度動搖了變法決心。王安石將韓琦的奏疏拿到“制置三司條例司”,逐條批駁,公佈於天下。後來韓琦又上疏,申辨愈切。此後,韓琦還對“免役法”“市易法”等提出了反對意見。同年,韓琦解除了河北四路安撫使之官,仍判大名府。
[30]
在對外關係上,韓琦被認為“一改從前的強硬立場而日趨軟弱妥協”。當時宋和契丹在“劃界”河東問題上爭得不可開交,韓琦上疏神宗,認為宋在邊防策略上主動進攻,積極防禦,有七事致“契丹之疑”,籲請神宗去掉各項新法,並將契丹所疑之事,“如將官(法)之類,因而罷去”,以換取邊境安寧。
[30]
韓琦病逝相州
熙寧四年(1071年)二月,韓琦被改授為永興軍節度使,被他推辭,仍判大名府
[53]
。判大名府期滿後,朝廷根據韓琦的要求,命他再判相州,並拒絕解除他淮南節度使的加官
[54]
。
[55-56]
[57]
自熙寧七年(1074年)秋起,韓琦屢次上表請求致仕,均未獲準。直至熙寧八年(1075年)五月,方才被再度授為永興軍節度使
[56]
,因韓琦病重,已不能就職
[58]
。六月二十四日(8月8日)
[1]
[59]
,韓琦在相州溘然長逝,享年六十八歲。神宗在禁苑為他慟哭舉哀,又輟朝三日,即日賜其家銀三千兩、絹三千匹,並下詔允許韓琦配享英宗廟庭,特贈尚書令,賜諡號“忠獻”;隨後發兵為其築墓,親撰墓碑:“兩朝顧命定策元勳”。
[60-61]
韓琦主要影響
韓琦綜述
韓琦一生歷經北宋仁宗、英宗和神宗三朝,親身經歷如抵禦西夏、慶曆新政等重要事件
[63]
。在朝中,他運籌帷幄,使“朝遷清明,天下樂業”;在地方,忠於職守,勤政愛民。但在宋英宗想有所振作改新的氛圍下,步入中年以後,韓琦的思想略顯保守,未能推行大的改革。史家認為:“韓琦最終從慶曆年間一個倡言新政的激進改革者變成了因循守舊的保守派代表,這是十分可悲的。”
[63-64]
韓琦政治
相三朝,立二帝
自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起,韓琦開始了十年的宰相生涯。韓琦為相後,首先遇到一個大問題便是立儲。當時,仁宗因連失三子(楊王趙昉、雍王趙昕、荊王趙曦),心情沉重,身體一直不好。至和年間又因患病,無法御殿,而皇嗣又一直未立,朝廷內外深為擔憂。立儲涉及到國家的安危,不少大臣尤其是包拯、範鎮、司馬光等人反覆上奏,懇請仁宗及早立嗣,以固根本,但仁宗一直未允。如此拖延五、六年之久,立儲之事仍未定下。韓琦作為宰相,對立嗣之事十分關心,他趁朝中事態緩和、仁宗心平氣靜之際,建議道:“陛下春秋高,未有建立,何不擇宗室之賢者,以為宗廟社稷計?”但仁宗當時仍期待後宮能再生皇子,故而未置可否。後來,有一天,韓琦手拿《漢書·孔光傳》對仁宗説:“漢成帝即位二十五年無嗣,立弟之子定陶王為太子。成帝,中才之主,猶能之,以陛下之聖,何難哉!太祖為太子。太祖為天下慮、福流至今”,所以他希望仁宗效仿宋太祖所為,“則無不可者”。在韓琦的極力勸説下,仁宗終於下定決心,於嘉祐七年(1062年)八月立堂兄、濮王趙允讓之子趙宗實為皇太子,賜名曙。次年(1063年)三月,仁宗去世,韓琦宣讀遺制,趙曙繼位,是為宋英宗。英宗被確立為儲君,韓琦應推首功。但他從不在別人面前誇耀此事
[65]
。
[42]
英宗繼位之初,就身患疾病,由嫡母曹太后垂簾聽政。英宗非仁宗親生,即位後又想有所作為,而曹太后思想較為保守,加之個別內侍從中挑撥,致使兩宮生隙。韓琦為為緩解兩宮矛盾,解決政治危機,費盡心力。他一面勸説太后,一面安慰英宗,並以舜帝之孝相勸。英宗聽後,很受感悟,自此不再怨説太后,兩宮關係漸趨和好。不久,曹太后撤簾還政,北宋最高統治集團之間的一場政治危機被妥善化解。
[44]
在“濮議”中,韓琦與歐陽修等順應英宗之意,建議尊其生父趙允讓為皇考,但遭到了王珪、呂誨等人的反對,他們力主稱仁宗為皇考,趙允讓為皇伯。英宗自治平二年(1065年)起將此事交太常禮院討論,爭論持續十八個月,韓琦等勸説曹太后簽押同意,稱趙允讓稱“皇”,其三位夫人並稱為“後”,貶呂誨、呂大防、範純仁三人出外。
[46]
治平三年(1066年)十二月,英宗病重。韓琦作為宰相,又有考慮立儲之事。他向英宗勸道:“陛下久不視朝,中外憂惶,宜早立皇太子,以安眾心”英宗同意,立穎王趙頊為皇太子。次年(1067年)五月,英宗病逝,趙頊繼位,是為宋神宗。
[63]
修吏事,擢賢才
吏治上,韓琦針對當時“三司歲以資遷而任不久,相習以養資假途為説,而不修職事”的情況,大膽改革,在尤為重要的五個崗位上,選用“資淺人久任”, 力求改變只求作官,不修職事的狀況,以提高行政效率。
[66]
韓琦經濟
經濟上,韓琦嘗試實行均田,把廢棄的土地交給農民耕種。嘉祐四年(1059年),“中書門下言,天下賦税輕重不等,乞行均定。”於是“復遺職方員外郎孫琳,都官員外郎林之純,屯田員外郎席汝言”等“分往諸路均田。”這次大規模的均田活動,為後來王安石變法中的方田均税法的實施積累了經驗,在均田中,韓琦“選宮分詣諸路”,為“均民之賦而惟力之紓”起了重大作用。此外,韓琦還非常注重體察人民疾苦,嘉祐二年(1057年),經他奏請,朝廷設置了“天下廣惠倉”(用於社會救濟的糧倉)。
[63]
[66]
韓琦還請求僱人耕種諸路無主的“户絕田”(宋代的一種官田),收取相應的糧食存儲,以接濟居住城郭的老幼貧疾者。嘉祐四年(1059年),韓琦又奏請革除“監牧”之弊,將各路坊監以及各軍的牧地,除了用來放牧的土地外,其餘“蓁田”允許農户租佃。朝廷聽從了他的建議,結果僅河北一路就逐田於民3350餘頃,每年給國家課斛鬥117802石、絹13251匹、革161230束,取得了較大成績。
[63]
[66]
韓琦到揚州後,瞭解到地方官吏以軍需匱乏為由,“於民常税之外,借取其半,借者不載税籍”,認為這是坑害百姓的“無名之使用,請為蠲之。”慶曆五年(1045年)朝廷下令“罷義倉”,將義倉“所有斛鬥若便撥入官倉支遣”,義倉的糧食,是從廣大百姓那裏額外徵集來的,其目的是為了救助受災百姓。如今若將義倉的糧食無償撥入官倉,顯然是對百姓的侵奪行為。韓琦認為這樣做,將會失信於民,引起百姓不滿。他上奏朝廷,陳述利害,建議將義倉的糧食“撥與常平倉”或“賑濟貧民”,以實現義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目的。朝廷採納了他的建議。
[66]
[66]
韓琦改革役法,罷除“里正衙前”。衙前是北宋州役之一,負責官物的押運和供應,途中若有丟失,須以家產賠償。這樣,承役者往往破產。衙前名目繁多,由里正充役的稱“里正衙前”,由鄉户輪户的稱“鄉户前”,韓琦在幷州,瞭解到“州縣生民之苦,無重於里正,至有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或非命以就單丁”,造成“富者休息有餘,貧者敗亡相繼”的局面。
[66]
從慶曆五年(1045年)到嘉祐元年(1056年),韓琦在地方任職十一年,深受當地百姓擁護。皇祐五年(1053年),當韓琦離定州去幷州時,“定人爭欲遮留公,使不得出”,韓琦無奈,隻身繞道而走,定人得知後,奔相擁送,致使“道路士卒,哭原野”。
[63-64]
韓琦軍事
軍事上,韓琦主張“河北、河東、陝西三路,當西北控御之地,事當一體”,建議在這一地區“籍民為兵”,以為義勇,凡主户三丁選一,六丁選二,九丁選三,於手背刺字,農閒教習武藝,戰時防守城寨,結果僅秦州(今甘肅天水)就得義勇156873人,其它如隴、儀、渭、涇、原、分、寧、環、鄜、延等州義勇亦不少。徵集義勇,既加強了邊防軍事力量,又可減輕冗兵之費,效果很好。
[63]
韓琦還發展邊防經濟,維護邊疆秩序。定州(今河北定縣)與遼朝接壤,自北宋初年開始,為防禦遼朝南侵,北宋政府就發佈“斬伐令”,規定這裏的山林不許砍伐,土地不許耕種。韓琦到定州後,上奏朝廷:“比朝廷欲禁近邊山林不許斬伐,以杜戎人人寇之路。當時並近裏淺山耕種之地概行禁止,致邊民劇然失業。今薪炭翔貴,翻敵人乘時以取厚利。臣嘗遣官行視可禁之處,去敵尚五、六十里,亦可廣為防蔽。已別定可禁之地,揭榜諭民,非令所禁者任採伐之。”朝廷聽從了韓琦的建議,廢除了“斬伐令”,定州邊民莫不感到方便。為了加強邊境安全,韓琦又令“自今契丹過界劫掠居民,聽邊吏以時掩殺”。這樣,提高了邊民防敵積極性,有效地維護了這一地區的邊疆秩序。再次,韓琦整頓定州駐軍,關心羣眾疾苦。長期以來,由於疏於管理,定州駐軍驕蠻難御。韓琦到定州後,感到問題嚴重,他下決心要對定州駐軍加強整頓,以強化軍紀,維持邊境安全。對士卒犯令者,他“用兵律裁之,察其橫軍中尤不可民教者,斬首軍門外”;對作戰犧牲的士卒“博賞其家,撫其孤兒,使繼衣廩”。因賞罰分明,恩威並用,使定州駐軍軍紀大變,面目一新。其後,韓琦又“仿古兵法,作方、圓、鋭三陣,指授偏將,日月教習之,由是定兵精勁齊一,號為可用,冠河朔”。後來,即便是京師龍猛卒到定州駐防,被韓琦整頓得“未一月,亦皆就律,不敢復犯法”。
[63]
[66]
治平四年(1067年),朝廷改判韓琦知永興軍(今陝西西安),經略陝西。韓琦義不辭難,承命即行。當時,朝中一些大臣認為綏州孤絕難守,主張放棄,而韓琦認為“綏州地形險要,已興師得之矣,安可復棄,示弱於賊?”韓琦到達陝西后,積極調整戰略部署,在邊境張貼布告,招募橫山之人蔘軍,對西蕃曉以利害,通過一系列防備,邊境得到安寧,綏州也得以固守。
[66]
熙寧元年(1068年),韓琦復判相州。在與遼的關係上,他主張雙方應維持和好,保持邊境安定。韓琦在給宋神宗的上疏中,他建議保持“二邊之民各安生業,至於老死不知兵革戰鬥之事”,不要輕率譭棄“祖宗累世之好”,要“永敦信約,兩絕嫌疑”。當然,韓琦主張宋遼和好,並不是讓北宋向遼退讓,而是一種鬥爭策略,正如他在慶曆年間所説:“以和好為權宜,以戰守為實務。”趁和平之機,“陛下益養民愛力,選賢任能,疏遠奸庚,進用忠鯁,使天下悦服,邊備日修,塞下有餘粟,帑中有羨財。”待自己實力發展起來,遼若違約,“河北諸州深溝高壘,足以自守,敵人果來入寇,所在之兵,可以伺便驅逐”。韓琦一生,始終關注北宋邊防安全,無論是在陝西抵禦西夏,或是在定州、幷州、揚州、大名府等地,他都重視邊防,為北宋的邊防事業和邊疆人民的安全傾注了畢生精力。
[63-64]
韓琦文藝
- 文學
韓琦的詞作以《點絳唇·病起懨懨》聞名。此詞是他“以情韻勝人”的代表作,是一首“刻意傷春復傷別”的閨怨詞,風格婉約,情韻動人。
[67]
- 書法
韓琦歷史評價
石介:予早識琦,琦有奇骨,其器魁落,豈視店楔。其人渾樸,不施剞劂。可屬大事,敦厚如勃。琦汝副衍,知人予哲。
[68-69]
(《慶曆聖德詩》)
歐陽修:①蓋(杜)衍為人清慎而謹守規矩,(範)仲淹則恢廓自信而不疑,琦則純正而質直,(富)弼則明敏而果鋭。四人為性,既各不同,雖皆歸於盡忠,而其所見各異,故於議事,多不相從……此四人者,可謂天下至公之賢也。平日閒居,則相稱美之不暇;為國議事,則公言廷諍而不私。以此而言,臣見衍等真得漢史所謂忠臣有不和之節,而小人讒為朋黨,可謂誣矣。
[70]
②臨大事,決大議,垂紳正笏,不動聲色,措天下於泰山之安,可謂社稷之臣。
[4]
司馬光:琦實有忠於國家之心,但好遂非,此其所短也。
[71]
文彥博:自至和以來,中外之臣獻言甚眾,臣等雖嘗有請,弗果行。其後韓琦等訖就大事,蓋琦功也。
[73]
蘇軾:①韓(琦)、範(仲淹) 、富(弼)、 歐陽(修) ,此四人者,人傑也。
[74]
②妙齡秀髮,秉筆入侍。公於是時,仲舒、賈誼。方將登庸,盜起西夏。四方騷然,帝用不赦。授公鈇鉞,往督西旅。公於是時,方叔、召虎。入贊兵政,出殿大邦。恩威並行,春雨秋霜。兵練民安,四夷屈降。公於是時,臨淮、汾陽。帝在明堂,欲行王政。羣后奏功,罔底於成。召自北方,付之樞衡。公於是時,蕭、曹、魏、邴。二帝山陵,天下悸惱。呼吸之間,有雷有風。有存有亡,有兵有戎。公於是時,伊尹、周公。功成而退,三鎮偃息。
[75]
③堂堂魏公,河嶽之神。四十餘年,其德日新。鐘鼎有盡,竹帛莫陳。惟其大節,蔽以一言。忠以事君,允也上臣……公惟人傑,而不自賢。堂名閲古,以古律身。
[75]
李清臣:公器量過人。性渾厚,不為田畛峭壁巉塹。功蓋天下,位冠人臣,不見其喜。任莫大之責,蹈不測之禍,身危於累卵,不見其憂。怡然未嘗為事物遷動。平生無偽飾,其語言,其行事,進立於朝,與士大夫語。退息於室,與家人言。一出於誠。……其所措置,規模宏大高遠,外視如甚略,已而詳觀之中,則細故微物,莫不各有區處,故有志必成。……姿貌英特,美鬚髯,骨骼清聳,眉目森秀。圖繪傳天下,人以謂如高山大嶽,望之氣象雄傑,而包蓄細微,普施雷雨,藏匿寶怪,蓋自然也。
[77]
(《韓忠獻公琦行狀》)
蘇轍:朕惟魏公曆事三朝,鹹有一德。功存社稷,澤及子孫。
[78]
(《韓忠彥乞外任不許不允詔二首》)
王十朋:①我太祖太宗,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真宗仁宗至於列聖,守我宋之家法者也。先正大臣,若範質、趙普之徒,相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在真宗時,有若李沆、王旦、寇準。在仁宗時,有若王曾、李迪、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之徒,相與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79]
(《御試策試》)②昔在康定初,元昊叛西陲。朝廷起韓範,節制閫外師。二公人中龍,才略超等夷。
[79]
(《觀國朝故事》)
葉適:①故李沆、王旦在真宗時謹守資格,王曾、呂夷簡、富弼、韓琦在仁宗、英宗時謹守資格······以謹守資格為賢,名重當世……而李沆十數人者,以守資格得名,而其時亦以治稱。
[80]
(《水心集》)②守資格以用人,無若李沆、王旦、王曾、呂夷簡、富弼、韓琦、司馬光、呂公著之為相,然考其功效,驗其人才,本朝以資格為用人之利也決矣。
[80]
(《水心集》)
羅大經:韓公當國時,最被司馬温公激惱,然韓公包容聽受,無幾微見於顏面。常朝一不押班,王陶至便指為跋扈,而公亦無愠色。蓋己為侍從台諫,則能攻宰相之失;己為宰相,則能受侍從台諫之攻。此正無意無我、人己一視之道,實賢人君子之盛德,亦國家之美事也。
[82]
(《鶴林玉露》)
呂中:當國家危疑之日,大臣以能任事者,一曰德望,二曰才智。有才智而無德望以鎮之,則未足以服天下之心。有德望而無才智以充之,則未足以辦天下之事。故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君子人也。韓魏公不動聲色,垂紳搢笏而措天下於太山之安者,蓋自慶曆、嘉祐之時,可屬大事,重厚如勃,其德望服人心久矣。
[71]
(《宋大事記講義》)
袁桷:堂堂魏王,龍章鳳質。天實生之,以佐王室。射策玉墀,慶雲耀日。中外踐更,執德惟一。西陲繹騷,將弛卒驕。往綏爾戎,薄陳武韜。濯以清泉,釋其煎熬。入秉國釣,眾味畢調。不懾不渝,迄康皇圖。取日虞淵,登子天衢。朝野罔知,繄王明謨。危疑之際,以身調娛。兩宮熙熙,萬姓于于。桓圭赤舄,清廟配食。於鑠厥勳,千古罔極。
[83]
(《劉敏叔畫八君子圖贊》)
貢師泰:韓氏自魏國忠獻王以經學致位將相,功業日盛。
[84]
(《經訓堂記》)
脱脱:①琦天資朴忠,折節下士,無賤貴,禮之如一。尤以獎拔人才為急,儻公論所與,雖意所不悦,亦收用之,故得人為多。選飭羣司,皆使奉法循理。其所建請,第顧義所在,無適莫心。
[4]
(《宋史》)②琦相三朝,立二帝,厥功大矣。當治平危疑之際,兩宮幾成嫌隙,琦處之裕如,卒安社稷,人服其量。
[4]
(《宋史》)
李東陽:魏公治州鎮,德教旁洽,政令畢舉。及佐天子,安社稷,危疑嫌隙,交集乎其前。擔負調幹,不動聲氣而天下定。
[85]
(《定州韓魏公祠堂記》)
歸有光:①君德賴以培養,生民賴以滋息,社稷賴以鎮定,此忠厚之臣也。其在於古,若償金、脱驂、翻羹、唾面之類,皆可以言忠厚也。其大者,則如曹參、周勃、丙吉、狄仁傑、郭子儀、裴度、呂端、王旦、韓琦之徒是也。
[86]
(《士立朝以正直忠厚為本》)②韓、富二公,與範希文、歐陽永叔,一時並用,世謂之韓、範、富、歐。魏公嘉佑、治平間,再決大策、以安社稷。當朝廷多故,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而與範、歐同心輔政,百官奉法循理,朝廷稱治……史臣稱魏公相三朝,立二帝,垂紳正笏,不動聲氣,措天下於泰山之安,可謂社稷之臣矣……由此言之,二公之功名,蓋相當矣。嗚呼!士之幸而遭際太平,福德俱全者,則韓、富二公是也。
[87]
(《河南策問對二道》)
王世貞:問宋臣,曰:李文靖之遠、王沂公之公、韓魏公之重、范文正公之廓、司馬文正公之篤,庶幾爾。
[88]
(《弇州四部稿》)
謝肇淛:宋之人物,若王沂公、李文正、司馬温公之相業,寇萊公、趙忠定之應變,韓魏公之德量,李綱、宗澤之撥亂,狄青、曹瑋、岳飛、韓世忠之將略,程明道、朱晦庵之真儒,歐陽永叔、蘇子瞻之文章,洪忠宣、文信國之忠義,皆灼無可議,而且有用於時者,其它瑕瑜不掩,蓋難言之矣。
[89]
(《五雜俎》)
陳子龍:自漢以後,文武漸分,然猶有虞詡、諸葛亮、周瑜、陸遜、司馬懿、羊祜、杜預、温嶠、謝玄、韋睿、崔浩、李靖、裴行儉、郭元振、裴度、李德裕、韓琦、李綱、虞允文之徒奮策儒素建功閫外,為時宗臣。彼豈必有摶虎之力,射鵰之技哉?不過深明古今之事,能決機宜之便耳。
[90]
(《兵家言·序》)
王夫之:①韓公之才,磊落而英多,任人之所不能任,為人之所不敢為,故秉正以臨險阻危疑之地,恢乎其無所疑,確乎其不可拔也。而於纖悉之條理,無曲體求詳之密用。是故其立朝之節,直以伊、周自任,而無所讓。至於人官物曲之利病,吉凶變動之機宜,則有疏焉者矣。乃以其長用之於短,其經理陝西也,亟謀會師進討,而不知固守以待時;多刺陝西義勇,而不恤無實而有害;皆用其長而詘焉者也。若法度、典禮、銓除、田賦,皆其所短者。而唯其短也,是以無所興革,而不啓更張之擾。
[91]
(《宋論》)②三代以還,能此者,唯韓魏公而已。
[92]
(《宋論》)
朱軾:宋自李迪既貶、王曾沒後,在位者率多因循固寵,罔顧國家之慮。及至元昊發難,契丹敗盟。大敵在外,而草竊潛興。師徒不振,而征斂日繁。當是之時,宋事幾殆,非琦與範、富共起而安定之,雖呂夷簡之智,亦安所施哉?迨嘉祐、治平之間,遭遇仁、英二帝,獨相者七八年。興賢舉能,修政立事。教養之風,法三代之遺意。向使繼其後者,紹休遺緒,昇平可致……躬定大策,遭時之難。志不捨命,卒能調和兩宮,安寧社稷,自古未嘗有也。始於筦庫,終於罷相,歷郡事無鉅細,動為世法,故詳錄焉。
[93]
(《史傳三編》)
楊昌濟:宋韓、範(范仲淹)並稱,清曾(曾國藩)、左(左宗棠)並稱,然韓、左辦事之人,範、曾辦事兼傳教之人也。(《毛澤東早期文稿》引)
[94-95]
韓琦軼事典故
韓琦萬籍堂
史料記載,韓琦家聚書1萬餘卷,都經其親手點校,丹黃粲然,列屋而藏,在安陽故里築“萬籍堂”藏書樓,與歐陽修的“六一堂”、司馬光的“讀書堂”同為大臣中藏書最多者之一
[100-101]
。其子韓忠彥之後,將藏書規模擴大至7000餘卷,號稱叢書堂,分為六庫。
[102]
韓琦識見過人
曾有人假造韓琦的信去拜見名臣蔡襄。蔡襄心中雖然懷疑,卻覺得此人性格豪爽,於是送了他三千錢,還寫了回信,又派四名兵卒護送,同時送了禮物給韓琦。此人到了開封,見到韓琦,當面認罪。韓琦並未怪罪,只是緩緩道:“君謨(蔡襄字)處事謹慎,恐怕無法達成你的心願。夏太尉(夏竦)在長安,你可以去見他。”又為此人寫一封信給夏竦。家人認為不怪罪此人已經夠寬容了,不必要再寫信。韓琦説:“這個讀書人會模仿我的信,又能説動蔡襄,才器必定不凡。”此人一到關中,果然被夏竦授予官職。
[103]
名儒石介編撰《三朝聖政錄》後,準備呈獻朝廷。有一天他來請教韓琦的意見,韓琦指出其中有幾件事不可上,其中一件是,宋太祖沉迷於一個宮女的美色,以致經常延誤上朝時間。羣臣有些非議,後來太祖覺悟,便乘宮女熟睡時把她殺了。韓琦説:“此事難道可以作為萬世效法的典範嗎?已經沉溺,卻又因悔恨自己的沉溺而殺害無辜之人。宮女有什麼罪過?假使以後又有寵幸的人,那就要殺不勝殺了。”石介便刪去了幾件類似的事,並佩服韓琦精到的見識。
[104]
韓琦名揚天下
韓琦在北宋內部享有很高的威望,《韓魏公集·序》稱:“公曆事三朝,輔策二朝,功存社稷,天下後世,兒童走卒,感慕其名。”
即使在遼和西夏,也是“夷夏具瞻”,以致於韓琦在宋神宗初年鎮守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時,遼使過境,一定要告誡其部屬不得有索求。而按當時之例,遼使經過北京,與留守通信,均未書名。待韓琦就任後,來宋祝賀同天節的遼副使成堯錫卻特意在信中書名,以表敬重。宋方每次遣使出使遼朝,遼人都要詢問韓琦的近況。
[105-106]
此段記載雖有誇大成分,但也顯示了韓琦在時人心目中的形象之高。
韓琦韓琦未足奇
韓琦老成持重
宋太宗、仁宗都曾在大名府郊外畋獵,並題數十首詩,被守臣賈昌朝刻在石碑上。韓琦到大名府任職後,把這些石碑藏在班瑞殿的襯壁內。有人勸韓琦拓片摹本呈獻給宋神宗,韓琦不同意,此人不理解他的用意。等到韓絳來大名府後,就把詩摹下,進呈神宗。韓琦知道後,嘆息道:“我從前難道不知道呈上這些詩的好處嗎?只是顧慮到陛下正鋭意平定四夷,不該更引導他這樣做。”
[108]
韓琦四相簪花
主詞條:四相簪花
韓琦知揚州時,官署後園有芍藥一枝分四杈,每杈各開一花,上下紅,中間一圈黃蕊,稱為金纏腰(後又稱金帶圍),據説出現這種花,城內就要出宰相。韓琦覺得很奇異,想再約三位朝官一起觀賞,以應四花之瑞。當時王珪以大理評事為揚州通判,王安石以大理評事任淮南判官,都在揚州,便都請了。還差一位客人,就以州鈐轄諸司使充數。到了第二天,鈐轄使忽然患腹瀉不能來,就臨時拉了一位路過揚州的朝官陳昇之(一説是呂公著)參加。四人聚會,各簪金帶圍一朵,甚為歡樂。三十年後,四人均擔任宰相
[109]
。此事見於沈括《夢溪筆談》,又見於《後山談叢》《墨客揮犀》等多種筆記。
[110]
韓琦與王安石
韓琦在揚州時,與王安石還有一段糾葛,見《邵氏聞見錄》。大意為:韓琦知揚州時,王安石剛進士及第在揚州任僉判。王安石每晚讀書至天亮,清晨來不及洗漱就匆忙上班。韓琦疑其不檢點,夜飲放蕩,對他説:“你年紀輕輕,應該認真讀書,不要自棄。”王安石不予搭理,對人説:“韓公根本不瞭解我。”自此與韓琦不睦。
[110]
但關於這個故事,疑點頗多。王安石慶曆二年(1042年)進士及第,以秘書郎僉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兩年後回到京師。韓琦慶曆五年(1045年)方才知揚州,他們未必能夠見面(“四相簪花”的故事也存在這個問題)。而王安石又不在州署辦公,韓琦未必能見到王安石辦公不及梳洗。後來王安石秉政,雖與韓琦的意見多有分歧,但對其人評價仍然很高,在韓琦去世後,又有“幕府少年今白髮,傷心無路送露輀”的輓詞。這與上面所説並不相符。
[110]
韓琦死為閻羅
韓琦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八世祖 | 韓朏 | 官至沂州司户參軍。 |
七世祖 | 韓洹 | 官至登州錄事參軍。 | |
六世祖 | 韓全 | 不仕,終老於博陸。 | |
五世祖 | 韓乂賓 | 唐末官至成德軍節度判官、檢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葬於博野縣蠡吾鄉。 | |
高祖父 | 韓昌辭 | 唐末官至坡城縣令。先葬博野縣蠡吾鄉,後改葬趙州贊皇縣。 | |
高祖母 | 張氏 | 約於後晉初年逝世,與韓昌辭合葬贊皇。 | |
曾祖父 | 韓璆 | ||
曾祖母 | 史氏 | 追封齊國夫人。 | |
祖父 | 韓構 | ||
父親 | 官至右諫議大夫。後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魏國公。葬於相州安陽縣。 | ||
嫡母 | 羅氏 | 魏州人,諫議大夫羅延吉之女,後梁鄴王羅紹威之孫,追封魏國太夫人。 | |
生母 | 胡氏 | 蜀人胡覺之女,隨韓琦在淄州時逝世。追封秦國太夫人。 | |
同輩 | 長兄 | 韓球 | 官至湖州德清縣尉,早逝。 |
次兄 | 韓瑄 | 蔭官將作監主簿,二十七歲時不幸溺亡。 | |
三兄 | 韓琚 | ||
四兄 | 韓珫 | ||
同母兄 | 韓璩 | 進士及第,官知壽州安豐縣,早逝。 | |
—— | 妻子 | 崔氏 | 工部侍郎崔立之女,累封魏國夫人。先於韓琦逝世。 |
子輩 | 長子 | ||
次子 | 韓端彥 | 官至右贊善大夫。 | |
三子 | 韓良彥 | 官至秘書省校書郎,早逝。 | |
四子 | 韓純彥 | 官至徽猷閣直學士。 | |
五子 | 官至龍圖閣學士。 | ||
六子 | |||
長女 | 韓氏 | 嫁大理寺丞王景修。 | |
韓琦有女五人,除長女外生平均不詳,故不列表中。韓琦的後裔在宋朝地位極其顯赫,除長子韓忠彥為相, 韓琦後裔隨宋室南渡,南宋權臣韓侂冑便是韓琦的曾孫。因人數眾多,故自其孫輩起,本表不再詳細列出。 |
韓琦主要作品
韓琦的著作有《二府忠論》5卷、《諫垣存稿》3卷、《陝西奏議》50卷、《河北奏議》30卷、《雜奏議》30卷、《安陽集》50卷及《家傳集》等,至今多有散佚。他一生寫了大量詩文,大多收入《安陽集》行世。詞存五首,見《能改齋漫錄》及《青箱雜記》。
[30]
詩 | 《柳絮二闕》《北塘避暑》 |
---|---|
詞 |
韓琦後世紀念
韓琦安陽
- 韓琦墓
主詞條:韓琦墓
韓琦墓位於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皇甫屯村西地,該處為韓琦及其家族墓地。韓琦墓形體巨大,由墓道、磚封門、擋土牆、門樓、甬道、墓室、地宮等組成。墓頂有三條木樑;甬道側壁與墓道壁顏色不一,顯示該墓建成後至少開啓過一次;石門已被推倒殘為幾截;墓室平面呈圓形,正中有一石砌地宮,分為南北兩室,有四石柱,總深9米。
[113-114]
- 韓王廟
廟建於北宋,金代貞佑年間毀於兵火,後人仍於原址建廟設像,明清兩代均曾修葺,今大殿仍保持元代大梁順彎就勢的樑架結構。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太后與光緒帝由西安返京,路過安陽,分別題匾“器博道宏,適時濟物”。
該殿為單檐懸山頂綠琉璃瓦覆蓋,面寬3間,長10.8米,深9.6米,高7米,山牆厚0.5米,有4根上角石柱,柱高3.15米,額有花卉彩繪。殿前帶月台,殿內塑有韓王(韓琦)像和童男童女兩侍人像。大殿樑架為草栿造,斗拱為雙下昂五彩斗拱,琉璃瓦沿邊和中心點綴,莊重典雅。另有東西廂房各3間,長8米,深4米,高5米。廟內存有晝錦堂記碑及其他碑刻20餘通。其中,一通石碑書刻宋神宗題“兩朝顧命,定策元勳”8個字。
[115]
- 晝錦堂
主詞條:晝錦堂
晝錦堂位於河南省安陽市古城內東南營街。是韓琦知相州時,在州署後院修建的一座讀書作詩的堂舍。並據《漢書·項籍傳》 “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之句,反其意而用之,故名“晝錦堂”
[115]
。原址在高閣寺一帶,到明弘治十一年(1498年),彰德知府馮忠移建到此。
晝錦堂和拜殿頂覆綠色琉璃瓦沿邊和中心點綴,古樸典雅,殿中後側懸掛金字黑底“晝錦堂”三字木質大匾。堂後為忌機樓,東有狎鷗亭,西有觀魚軒,中有魚池康樂園,後為書樓。此處園林式的秀麗幽雅建築,為當時全國四大書院之一。晝錦堂大殿、拜殿、忌機堂、觀魚軒、狎鷗亭等於1967年被火焚燒,大門外一對石獅被毀。現存大門、二門、東西廂房、書樓、三株古槐及書院講堂等
[115]
。
韓琦泉州
- 忠獻堂
- 五賢祠
韓琦北京
清聖祖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韓琦與歷代功臣四十人從祀歷代帝王廟。
[3]
韓琦影視形象
韓琦史料索引
《續資治通鑑長編》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4]
《史傳三編·卷三十·名臣傳二十二》
[93]
- 參考資料
-
- 1. 《名臣碑傳琬琰集上》卷1《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熙寧八年六月甲寅(二十四日),定策元勳之臣、永興軍節度使、守司徒兼侍中、魏國公、判相州韓琦薨。”《宋史·卷十五·本紀第十五》則載為“(熙寧八年)六月……戊午(二十八日),太師魏國公韓琦薨”之語。此處認為《神道碑》更具可信度,採納之。
- 2. 《宋史》卷312《韓琦傳》:徽宗追論琦定策勳,贈魏郡王。
- 3. 《清史稿·卷八十四·禮志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12]
- 4.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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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書史會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9-24]
- 7. 《名臣碑傳琬琰集上》卷1《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惟韓氏遠有世敍,始武子事晉,得封於韓,遂以為氏。韓亡,其子孫散之地國,望出博陸,推其族世名爵,而譜猶存,其三世葬安陽。公,安陽人……。
- 8. 郭旭東 主編.韓琦傳略:新華出版社,2003.08:1-7
- 9.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48《韓忠獻公琦行狀》:八代祖朏,為沂州司户參軍。生洹,為登州錄事參軍。洹生全,為處士,老博陸。全生三子,曰乂賓、曰文操、曰存。乂賓生定辭、昌辭,文操生隠辭、晦辭、審辭,存生正辭。乂賓仕為成德軍節度判官、檢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以唐光啓二年終鎮府立義坊之私第,以龍紀元年塟博野縣蠡吾鄉之北平原。其子昌辭,為坡城縣令,以天覆二年三月終於真定,以天覆三年七月塟蠡吾,以晉天福二年祔夫人張氏,改塟趙州贊皇城之北馬村,是為髙祖。昌辭生一子璆,終廣晉府永濟縣令,累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齊國公。夫人史氏,追封齊國夫人。始塟相州安陽縣之豐安村,則公曾祖也。璆生公之皇祖構,仕本朝為太子中允、知康州,終於治所,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燕國公、夫人李氏,深人義之女,晉相崧之猶子,追封燕國夫人。皇考國華,諫議大夫,卒建州,累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魏國公,為時勞臣,國史有傳。慶曆五年,葬安陽縣新安村,尹洙師魯志其墓,今富鄭公為神道碑,載公事業甚詳。夫人羅氏,諫議大夫延吉之女,鄴王紹威之孫,追封魏國太夫人。公之所生母胡氏,蜀士人覺之女,追封秦國太夫人。由五代祖以上,皆葬蠡吾,惟髙祖葬贊皇。由曾祖以下,皆葬安陽,故公為相人。
- 10. 郭旭東 主編.韓琦傳略:新華出版社,2003-08:431-438
- 11. 《宋史》卷312《韓琦傳》:琦風骨秀異,弱冠舉進士,名在第二。方唱名,太史奏日下五色雲見,左右皆賀。授將作監丞、通判淄州,入直集賢院、監左藏庫。
- 12.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48《韓忠獻公琦行狀》:天聖五年,仁宗初臨軒試進士,公二十歲,名在第二,授將作監丞,同判淄州,侍秦國之官。踰年,秦國亡,哀毀過禮,服除,遷太子中允,又改太常丞、集賢院、知左藏庫,徙開封府推官,賜五品服。遷度支判官,授太常博士。景佑三年求外補,得知舒州,留不行,以右司諫供職。
- 13. 《宋史》卷312《韓琦傳》:歷開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拜右司諫。時宰相王隨、陳堯佐,參知政事韓億、石中立,在中書罕所建明,琦連疏其過,四人同日罷。又請停內降,抑僥倖。凡事有不便,未嘗不言,每以明得失、正紀綱、親忠直、遠邪佞為急,前後七十餘疏。王曾為相,謂之曰:“今言者不激,則多畏顧,何補上德?如君言,可謂切而不迂矣。”曾聞望方崇,罕所獎與,琦聞其語,益自信。權知制誥。
- 14.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48《韓忠獻公琦行狀》:為諫官三年,排斥權幸,數稱進名臣杜衍、范仲淹等,補時政之闕七十餘疏,凡數百事,施用者十常七八。
- 15.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48《韓忠獻公琦行狀》:假右司郎中、昭文館直學士,充接伴使。發解開封府舉人,與三司同定茶法。為契丹正旦國信使,還朝,同三司省國用,轉起居舍人、知諫院。
- 16.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48《韓忠獻公琦行狀》:寶元二年,擢知制誥、知審刑院。益利路歲飢,為體量安撫使,加三品服。
- 17. 《宋史》卷312《韓琦傳》:益、利歲飢,為體量安撫使。異時郡縣督賦調繁急,市上供綺繡諸物不予直,琦為緩調蠲給之,逐貪殘不職吏,汰冗役數百,活饑民百九十萬。
- 18.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48《韓忠獻公琦行狀》:益利路歲飢,為體量安撫使,加三品服。蜀地號富饒,產金帛紈錦,中州歲仰給,有司乘便,刻取賦徭,煩重諸郡,設而買院,收市上供物,不以其直。公為輕減蠲除之,逐貪殘不職吏,罷冗役七百六十人,為饘粥濟飢人一百九十餘萬。蜀人曰:“使者之來,更生我也。”
- 19. 《宋史》卷312《韓琦傳》:趙元昊反,琦適自蜀歸,論西師形勢甚悉,即命為陝西安撫使。
- 20. 《宋史》卷312《韓琦傳》:劉平與賊戰,敗,為所執,時宰入他誣,收系平子弟,琦辨直其冤。
- 21. 《資治通鑑後編》卷46:及聞範雍責命,眾憂駭,訴於安撫使韓琦,願無使雍去,琦奏:雍二府舊臣,盡瘁邊事,邊人德之。乞且留雍,以安眾心。趙振麄勇,俾為部署,可矣。若謂雍節制無狀,勢必當易,則宜召知越州范仲淹委任之。方陛下焦勞之際,臣豈敢避形跡不言。若涉朋比,誤國家事,當族。
- 22. 《宋史》卷312《韓琦傳》:進樞密直學士,副夏竦為經略安撫、招討使。
- 23. 《宋史》卷312《韓琦傳》:詔遣使督出兵,琦亦欲先發以制賊,而閤府固爭,元昊遂寇鎮戎。琦畫攻守二策馳入奏,仁宗欲用攻策,執政者難之。琦言:“元昊雖傾國入寇,眾不過四五萬人,吾逐路重兵自為守,勢分力弱,遇敵輒不支。若並出一道,鼓行而前,乘賊驕惰,破之必矣。”乃詔鄜延、涇原同出徵。
- 24. 《宋史》卷312《韓琦傳》:既還營,元昊來求盟。琦曰:“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命諸將戒嚴,賊果犯山外。琦悉兵付大將任福,令自懷遠城趨德勝砦出賊後,如未可戰,即據險置伏,要其歸。及行,戒之至再。又移檄申約,苟違節度,雖有功,亦斬。福竟為賊誘,沒於好水川。竦使人收散兵,得琦檄於福衣帶間,言罪不在琦。琦亦上章自劾,猶奪一官,知秦州,尋復之。
- 25. 《鶴林玉露》卷8:餘觀《東軒筆錄》載,韓公欲五路進兵以襲平夏,範公不可,韓公遣尹師魯至慶州,約進兵,範公曰:我師新敗,士卒氣沮,但當謹守以觀其變,豈可輕兵深入。師魯嘆曰:公於此乃不及韓公也。韓公嘗雲:大凡用兵,當先置勝負於度外,公何區區過慎如此。範公曰:大軍一動,萬命所懸,乃可置於度外乎?師魯不能強而還,韓公遂舉兵,次好水川,元昊設伏,我師陷沒,大將任福死之,韓公遽還,至半塗,亡者之父兄妻子數千人號於馬首,持故衣紙錢招魂而哭曰:汝昔從招討出徵,今招討歸,而汝死矣。汝之魂識,亦能從招討以歸乎!哀慟之聲震天地,韓公掩泣駐馬,不能進。
- 26. 《宋史》卷312《韓琦傳》:會四路置帥,以琦兼秦鳳經略安撫、招討使。
- 27. 《宋史》卷312《韓琦傳》:慶曆二年,與三帥皆換觀察使,范仲淹、龐籍、王沿不肯拜,琦獨受不辭。未幾,還舊職,為陝西四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屯涇州。
- 28. 《宋史》卷312《韓琦傳》:琦與范仲淹在兵間久,名重一時,人心歸之,朝廷倚以為重,故天下稱為“韓範”。東兵從宿衞來,不習勞苦,琦奏增土兵以代戍,建德順軍以蔽蕭關、嗚沙之道。
- 29. 《宋史》卷312《韓琦傳》:方謀取橫山,規河南,而元昊稱臣,召為樞密副使。
- 30. 白壽彝 總編,陳振 主編.中國通史 第7卷 中古時代、五代遼宋夏金時期 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03:1437-1442
- 31. 《宋史》卷312《韓琦傳》:元昊介契丹為援,強邀索無厭,宰相晏殊等厭兵,將一切從之。琦陳其不便,條所宜先行者七事:一曰清政本,二曰念邊計,三曰擢材賢,四曰備河北,五曰固河東,六曰收民心,七曰營洛邑。繼又陳救弊八事,欲選將帥,明按察,豐財利,遏僥倖,進能吏,退不才,謹入官,去冗食。謂:“數者之舉,謗必隨之,願委計輔臣,聽其注措。”帝悉嘉納。遂宣撫陝西,討平羣盜張海、郭邈山;禁卒羸老不任用者,悉汰之;盡修鄜延城障,須敵悉歸所侵地,乃許和。歸陳西北四策,以為:“今當以和好為權宜,戰守為實務。請繕甲厲兵,營修都城,密定討伐之計。”
- 32. 《宋史》卷312《韓琦傳》:時二府合班奏事,琦必盡言,雖事屬中書,亦指陳其實。同列或不悦,帝獨識之,曰:“韓琦性直。”琦與范仲淹、富弼皆以海內人望,同時登用,中外跂想其勳業。仲淹等亦以天下為己任,羣小不便之,毀言日聞。仲淹、弼繼罷,琦為辨析,不報。尹洙與劉滬爭城水洛事,琦右洙,朝論不謂然。乃請外,以資政殿學士知揚州,徙鄆州、成德軍、定州。兼安撫使,進大學士,又加觀文殿學士。
- 33. 《宋史》卷312《韓琦傳》:初,定州兵狃平貝州功,需賞賚,出怨語,至欲噪城下。琦聞之,以為不治且亂,用軍制勒習,誅其尤無良者。士死攻戰,則賞賻其家,籍其孤嫠繼稟之,威恩並行。又仿古三陣法,日月訓齊之,由是中山兵精勁冠河朔。京師發龍猛卒戍保州,在道為人害,至定,琦悉留不遣,易素教者使之北,又振活饑民數百萬。璽書褒激,鄰道視以為準。
- 34. 《宋史》卷312《韓琦傳》:拜武康軍節度使、知幷州。承受廖浩然,怙中貴勢貪恣,既誣逐前帥李昭亮,所為益不法,琦奏還之,帝命鞭諸本省。
- 35. 《宋史》卷312《韓琦傳》:契丹冒佔天池廟地,琦召其酋豪,示以曩日彼所求修廟檄,無以對,遂歸我斥地。既又侵耕陽武砦地,琦鑿塹立石以限之。
- 36. 《宋史》卷312《韓琦傳》:始,潘美鎮河東,患寇鈔,令民悉內徙,而空塞下不耕,於是忻、代、寧化、火山之北多廢壤。琦以為此皆良田,今棄不耕,適足以資敵,將皆為所有矣。遂請距北界十里為禁地,其南則募弓箭手居之,墾田至九千六百頃。
- 37. 《宋史》卷312《韓琦傳》:久之,求知相州。
- 38. 《宋史》卷312《韓琦傳》:嘉祐元年,召為三司使,未至,迎拜樞密使。
- 39. 《宋史》卷312《韓琦傳》:三年六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 40. 《宋史》卷312《韓琦傳》:六年閏八月,遷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封儀國公。
- 41. 《名臣碑傳琬琰集上》卷1《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以本官同平章事進刑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封儀國公。
- 42. 《宋史》卷312《韓琦傳》:帝既連失三王,自至和中病疾,不能御殿。中外惴恐,臣下爭以立嗣固根本為言,包拯、範鎮尤激切。積五六歲,依違未之行,言者亦稍怠。至是,琦乘間進曰:“皇嗣者,天下安危之所繫。自昔禍亂之起,皆由策不早定。陛下春秋高,未有建立,何不擇宗室之賢者,以為宗廟社稷計?”帝曰:“後宮將有就館者,姑待之。”已又生女。一日,琦懷《漢書·孔光傳》以進,曰:“成帝無嗣,立弟之子。彼中材之主,猶能如是,況陛下乎。願以太祖之心為心,則無不可者。”又與曾公亮、張昇、歐陽修極言之。會司馬光、呂誨皆有請,琦進讀二疏,未及有所啓,帝遽曰:“朕有意久矣,誰可者?”琦皇恐對曰:“此非臣輩所可議,當出自聖擇。”帝曰:“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近不慧,大者可也。”琦請其名,帝以宗實告。宗實,英宗舊名也。琦等遂力贊之,議乃定。
- 43. 《宋史》卷312《韓琦傳》:明年,英宗嗣位,以琦為仁宗山陵使,加門下侍郎,進封衞國公。
- 44. 《宋史》卷312《韓琦傳》:英宗暴得疾,太后垂簾聽政。帝疾甚,舉措或改常度,遇宦官尤少恩。左右多不悦者,乃共為讒間,兩宮遂成隙。琦與歐陽修奏事簾前,太后嗚咽流涕,具道所以。琦曰:“此病固爾,病已,必不然。子疾,母可不容之乎?”修亦委曲進言,太后意稍和,久之而罷。後數日,琦獨見上,上曰:“太后待我無恩。”琦對曰:“自古聖帝明王,不為少矣。然獨稱舜為大孝,豈其餘盡不孝耶?父母慈愛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乃為可稱。但恐陛下事之未至爾,父母豈有不慈者哉。”帝大感悟。及疾愈,琦請乘輿因禱雨具素服以出,人情乃安。
- 45. 《宋史》卷312《韓琦傳》:太后還政,拜琦右僕射,封魏國公。
- 46. 《宋史》卷245《宗室傳二》:治平元年,宰相韓琦等奏: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合行典禮。詔須大祥後議之。二年,乃詔禮官與待制以上議。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濮安於仁宗為兄,於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涇王故事……中書又奏:“《禮》與《令》及《五服年月敕》:出繼之子於所繼、所生皆稱父母。又漢宣帝、光武皆稱父為皇考。今珪等議稱濮王為皇伯,於典禮未有明據,請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台議奏。”方議而皇太后手詔詰責執政,於是詔曰“如聞集議不一,權宜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禮官範鎮等又奏:“漢之稱皇考、稱帝、稱皇,立寢廟,序昭穆,皆非陛下聖明之所法,宜如前議為便。”自是御史呂誨等彈奏歐陽脩首建邪議,韓琦、曾公亮、趙概附會不正之罪,固請如王珪等議。既而內出皇太后手詔曰:“吾聞羣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閲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湫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後。”
- 47. 《宋史》卷312《韓琦傳》:人寇大順,琦議停歲賜,絕和市,遣使問罪。樞密使文彥博難之,或舉寶元、康定事,琦曰:“諒祚,狂童也,非有元昊智計,而邊備過當時遠甚。亟詰之,必服。”既而諒祚上表謝,帝顧琦曰:“一如所料。”帝寢疾,琦入問起居,言曰:“下久不視朝,願早建儲,以安社稷。”帝頷之,即召學士草制,立潁王。
- 48. 《宋史》卷312《韓琦傳》:神宗立,拜司空兼侍中,為英宗山陵使。
- 49. 《宋史》卷312《韓琦傳》:琦執政三世,或病其專。御史中丞王陶劾琦不赴文德殿押班為跋扈。琦請去,帝為黜陶。永厚陵復土,琦不復入中書,堅辭位。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入對,帝泣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賜興道坊宅一區,擢其子忠彥秘閣校理。琦辭兩鎮,乃但領淮南。
- 50. 《宋史》卷312《韓琦傳》:會種諤擅取綏州,西邊俶擾,改判永興軍,經略陝西。琦言:“邊臣肆意妄作,棄約基亂,願召二府亟決之。”琦入辭,曾公亮等方奏事,乞與琦同議。帝召之,琦曰:“臣前日備員政府,所當共議。今日,藩臣也,不敢預聞。”又言:“王陶指臣為跋扈,今陛下乃舉陝西兵柄授臣,復有劾臣如陶者,則臣赤族矣。”帝曰:“侍中猶未知朕意邪?”琦初言綏州不當取,已而夏人誘殺楊定,琦復言,賊既如此,綏今不可棄。樞密院以初議詰之,琦具論其故,卒存之。
- 51. 《名臣碑傳琬琰集上》卷1《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河北衍地數震,又改河北安撫使、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
- 52. 《宋史》卷312《韓琦傳》:熙寧元年七月,復請相州以歸。河北地震、河決,徒判大名府,充安撫使,得便宜從事。
- 53.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20:(熙寧四年二月)戊寅,淮南節度使、守司徒、兼侍中韓琦改永興軍節度使,再任判大名府……琦卒辭永興軍節度使不拜。
- 54.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42:(熙寧六年二月)判大名府、淮南節度使、守司徒兼侍中韓琦判相州,從所乞也。琦乞解旄鉞,不許。
- 55. 《宋史》卷312《韓琦傳》:六年,還判相州。
- 56. 《名臣碑傳琬琰集上》卷1《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以永興軍節度留再任,公雖留辭所加命,復判相州,居二年乃言:臣老矣,恐不足任事,願乞骸骨以歸。復以向所加命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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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蘇軾文集》卷91《祭魏國韓令公文》:嗚呼哀哉!六月甲寅。人之無祿,喪我宗臣。
- 60. 《宋史》卷312《韓琦傳》:八年,換節永興軍,再任,未拜而薨,年六十八。前一夕,大星隕於治所,櫪馬皆驚。帝發哀苑中,哭之慟。輟朝三日,賜銀三千兩,絹三千匹,發兩河卒為治冢,篆其碑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勳”。贈尚書令,諡曰忠獻,配享英宗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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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宋史》卷312《韓琦傳》:琦既輔立英宗,門人親客,或從容語及定策事,琦必正色曰:“此仁宗聖德神斷,為天下計,皇太后內助之力,臣子何與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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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宋論·卷五·英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18]
- 93. 《史傳三編》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2-16]
- 94. 《講堂錄(一九一三年十月至十二月)》:十一月二十三日 修身 張子曰: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道,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58〕為生民立道,相生相養相維相治之道也;為萬世開太平,大宗教家之心志事業也。 有辦事之人,有傳教之人。前如諸葛武侯範希文,後如孔孟朱陸王陽明等是也。〔59〕 宋韓範並稱,清曾左並稱。然韓左辦事之人也,範曾辦事而兼傳教之人也。〔60〕【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澤東早期文稿》編輯組編《毛澤東早期文稿 1912·6-1920·11》該部分注1謂:“毛澤東在長沙求學期間的筆記,現在保存下來的很少,只有四十七頁,九十四面。筆記用的是直書九行紙本,前十一頁是手抄的《離騷》和《九歌》;後三十六頁冠名《講堂錄》,主要內容是聽課筆記,也包括一些讀書札記。收入本篇的是《講堂錄》部分。記錄時間是10月至12月,原件未標明年份。經考證,其中修身課記錄內容,很多與楊昌濟有關著作內容相同,可能是聽楊昌濟講課時的記錄;而國文課記錄的內容,大多是聽講韓愈文章的課堂記錄,也有毛澤東自己閲讀韓文的筆記。毛澤東與斯諾談話時曾説,他的國文教員袁仲謙不贊成他學梁啓超的文體,他便轉而鑽研韓愈的文章,學會了古文文體。因此這一部分可能是聽袁仲謙講國文課的記錄。毛澤東是1913年考入湖南省立第四師範學校的。據1914年出版的《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一覽》記載,1913年楊昌濟在四師教預科修身,而袁仲謙則任預科國文、習字教員。1914年春,四師合併於一師,這時楊、袁二人到一師繼續任教。這年7月,袁仲謙“因期滿退職”,不在一師任教。而《講堂錄》中修身與國文兩課的記錄是相互穿插的,這隻有1913年下半年楊昌濟和袁仲謙同時在四師任教時才有可能。據此,可以認定此課堂記錄是1913年10月至12月毛澤東在第四師範學校讀預科時所錄。本篇前面部分主要是修身和國文的課堂記錄,也有少量算術課記錄;後面部分則主要是讀韓文的筆記。記錄中的文句凡能找到出處者,均予註明。本篇按原件用不同字體排印。”注60謂:“韓,指韓琦(1008—1075),字稚圭,相州安陽(今屬河南)人。北宋大臣。範,指範仲俺。韓琦於寶元三年(1040)出任陝西安撫使,與范仲淹共同防禦西夏,時人以韓範並稱。 曾,指曾國藩。 左,指左宗棠(1812—1885),字季高,湖南湘陰人。湘軍將領,與曾國藩共同鎮壓過太平天國革命。傳教,指範、曾均推崇義理之學,注重抓大本大源。”】
- 95. 毛澤東著;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澤東早期文稿》編輯組編.毛澤東早期文稿 1912.6-1920.11.長沙:湖南出版社,1990:591,613,621
- 96. 左欽敏《湘陰人物傳·清丞相左宗棠列傳》,民國乙卯春刊;載《左宗棠全集·附冊·傳記資料選編》,嶽麓書社,1996年,頁664-666.
- 97. 宋史演義:神宗誤用王安石 種諤誘降嵬名山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0-18]
- 98. 繆鉞 著.宋詩鑑賞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5-06:163-165
- 99. 顧易生 主編.昨夜西風凋碧樹 北宋早期詞:黃山書社,2016-12:134
- 100.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48《韓忠獻公琦行狀》:家聚書萬餘卷,悉經籤題點勘,列屋貯之,目曰萬籍堂。
- 101. 《陸放翁全集劍南詩稿渭南文集》(文集)卷21《萬卷樓記》:予聞故時藏書如韓魏公萬籍堂,歐陽兗公六一堂,司馬温公讀書堂,皆實萬卷,然未能絕過諸家也。
- 102. 《玩齋集》卷7《經訓堂記》:韓氏自魏國忠獻王以經學致位將相,功業日盛,收書萬卷,作萬籍堂於安陽裏第。其子文定公既增廣之,文定之子申國公益置七千餘卷,作叢書堂六庫,相傳之盛,當時河朔士大夫家號稱積書多者罕及之。
- 103. 《智囊全集·上智部》:有人贗作韓魏公書,謁蔡君謨。君謨雖疑之,然士頗豪,與之三千,因回書,遣四兵送之,並致果物於魏公。客至京,謁公謝罪。公徐曰:“君謨手段小,恐未足了公事。夏太尉在長安,可往見之。”即為發書。子弟疑謂包容已足,書可勿發。公曰:“士能為我書,又能動君謨,其才器不凡矣。”至關中,夏竟官之。
- 104. 《智囊全集·上智部》:石守道編《三朝聖政錄》,將上。一日求質於琦,琦指數事:其一,太祖惑一宮鬟,視朝晏。羣臣有言,太祖悟,伺其酣寢,刺殺之。琦曰:“此豈可為萬世法?已溺之,乃惡其溺而殺。彼何罪?使其復有嬖,將不勝其殺矣。”遂去此等數事。守道服其精識。
- 105. 《澠水燕談錄》卷2:韓魏公元勳舊德,夷夏具瞻。熙寧中留守北都,遼使每過境,必先戒其下曰:“韓丞相在此,無得過有呼索。”遼使與京尹書,故事,紙尾止押字,是時悉書名,其為遼人尊畏如此。每使至於國,必問侍中安否。其後,公子忠彥奉使,遼主問嘗使中國者曰:“國使類丞相否?”或曰:“類。”即命工圖之。
- 106. 《名臣碑傳琬琰集上》卷1《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公名動外夷,每漢使至契丹,必問公安否。熈寧初,公子忠彥使北,燕於戎帳,其主顧問其常使漢者曰:忠彥之兒肖其父乎?曰:然。遽命工圖之而去。故例,遼使過北都,與留守通書,皆不名。明年來賀同天節,副使成堯錫謂接伴曰:今以韓丞相故,特書名。後人雖欲其名,而不得也。
- 107. 《西夏書事》卷15:是役也,張元題詩界上寺壁雲:“夏竦何曾聳,韓琦未足奇,滿川龍虎輦,猶自説兵機。”後書“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張元隨大駕至此題”。
- 108. 《智囊全集·上智部》:太宗、仁宗嘗獵於大名之郊,題詩數十篇,賈昌朝時刻於石。韓琦留守日,以其詩藏於班瑞殿之壁。客有勸琦摹本以進者。琦曰:“修之得已,安用進為?”客亦莫諭琦意。韓絳來,遂進之。琦聞之,嘆曰:“昔豈不知進耶?顧上方鋭意四夷事,不當更導之耳。”
- 109. 《夢溪筆談·補筆談》卷3:韓魏公慶曆中以資政殿學士帥淮南,一日,後園中有芍藥一榦,分四岐,岐各一花,上下紅,中間黃蕊間之。當時揚州芍藥未有此一品,今謂之“金纏腰”者是也。公異之,開一會,欲招四客以賞之,以應四花之瑞。時王岐公為大理寺評事通,王荊公為大理評事僉判,皆召之。尚少一客,以判鈐轄諸司使忘其名官最長,遂取以充數。明日早衙,鈐轄者申狀暴泄不至。尚少一客,命取過客歷求一朝官足之,過客中無朝官,唯有陳秀公時為大理寺丞,遂合同會。至中筵,剪四花,四客各簪一枝,甚為盛集,後三十年間,四人皆為宰相。
- 110. 盧桂平 主編(韓琦部分為朱福煒整理).揚州歷代名人傳:廣陵書社,2015-04:297-298
- 111. 《五雜俎·卷十五·事部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8-31]
- 112. 《宋史·卷二百七十七·列傳第三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0-18]
- 113. 北宋名相韓琦墓將整體搬遷 復建新墓無人管(圖) .搜狐新聞.2011-03-08[引用日期2020-02-22]
- 114. 孔德銘 主編,河南省文物局 編著.安陽韓琦家族墓地:科學出版社,2012-7:5-8
- 115. 河南省文化廳文物局編.中國名人名勝大辭典 河南辭目部分 徵求意見稿:河南省文化廳文物局,不詳:147
- 116. 70年·70人 口述安陽丨古城保護復興正當時 .安陽市政府網站.2019-10-10[引用日期2020-02-22]
- 117. 莊炳章 主編.泉州歷代名人傳 上:晉江地區文化局,1982-04:122
- 118. 宋氏三姐妹是泉州宰相韓琦後代? .泉州晚報數字報·泉州網.2009-09-08[引用日期2020-05-13]
- 119. 《清史稿》卷84《禮志三》:咸豐初,增先賢公明儀,宋臣李綱、韓琦侑饗。
- 120. 《蘇東坡》 .搜狐娛樂[引用日期2020-02-25]
- 121. 《清平樂》熱播口碑爆棚 江疏影遇王凱一見傾心 .網易[引用日期2020-09-08]
- 122. 河北美術出版社選 編.中國曆代帝王名臣像真跡:河北美術出版社,1996-1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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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夏徵農.大辭海:中國古代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767
- 125. [明]佚名:《唐宋名臣半身像冊》。館藏地:北京故宮博物院。文物編號:故00006249-10/22
- 126. 80%文物為首次亮相!貴博新展這些“重量級”展品,你怎能不看? .貴州日報.2024-02-04[引用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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