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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迪

(北宋宰相)

鎖定
李迪(971年-1047年 [1-2]  11月1日),字復古,祖籍趙郡贊皇(今河北省贊皇縣)出生地濮州(今山東省鄄城縣) [3] 北宋宰相、詩人。
景德二年(1005年),狀元及第,出任徐州通判。歷任著作郎、直史館三司鹽鐵判官海州監税、右司諫、知鄆州、起居舍人、吏部員外郎、三司鹽鐵副使、知制誥、秘書監、等職,在地方政績卓著,在中央參與軍國要務,出入內外,兩度擔任同平章事(宰相),以太子太傅致仕。
慶曆七年(1047年),李迪去世,享年七十七歲,追贈司空侍中諡號“文定”,宋仁宗親題其碑首為“遺直之碑”。《全宋詩》錄其詩,《全宋文》錄有其文。
本    名
李迪
別    名
李文定
復古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東濮州
出生日期
971年
逝世日期
1047年11月1日
主要作品
《靈巖》《萍》《題河陽後城平嵩閣》《挽文朝奉》《自題愛梅》等
主要成就
兩為宰相,出入內外
祖    籍
趙郡贊皇
官    職
太子太傅
追    贈
司空侍中
諡    號
文定

李迪人物生平

李迪狀元及第

李迪生於宋太祖開寶四年(971年),其家族先世居趙郡,後移居幽州。曾祖父李在欽,為躲避五代戰亂,又移住濮州(今山東鄄城)。李迪深厚穩重有才學,曾攜帶自己所作的文章拜見文學家柳開,柳開認為他是一個奇才,並予以“公輔之才”的評價。 [4] 
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李迪中進士甲科狀元及第 [5]  。考中狀元后,李迪被授職將作監丞,歷任徐州、兗州通判。後改任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任三司鹽鐵判官 [6] 

李迪處事果決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進行泰山封禪時,李迪又任兗州通判。因解送開封府進士失當,被貶為海州監税。又改任右司諫,起知鄆州。後獲召入朝,奉命糾察刑獄案件。升任起居舍人,安撫江州淮州,以尚書吏部員外郎之職任三司鹽鐵副使,升任知制誥 [7] 
真宗巡幸亳州時,李迪任留守判官。他素聞亳州盜賊橫行,遂命李迪知亳州。任上,李迪明察暗訪,探知盜賊的據點,派勇士將其捉拿,並斬首示眾。李迪回京後,適逢河湟地區吐蕃首領李立遵等勢力強盛,真宗憂慮關中形勢,在長春殿召對李迪,將其升為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永興軍。永興軍城中有許多遊手好閒的人,常常作亂犯法,李迪上奏捉拿首領,將其送往朝廷。後調任陝西都轉運使,入京任翰林學士 [8] 
李迪曾於假日回家省親,忽然接到朝廷詔令問對於內東門。真宗拿出三司使馬元方所上奏的每年朝廷收入和支出的數目給李迪看。這時每年都要發生蟲災和旱災,真宗詢問用什麼辦法來補救損失,李迪請求拿出內藏庫所藏來資助國家急需,那麼賦税征斂寬鬆,百姓不會感到煩勞。真宗説:“朕打算讓李士衡接替馬元方,等李士衡到任後,朕會拿出金帛數百萬借給三司。”李迪説:“天子的財產沒有內外之分,希望陛下下詔將金帛賜予三司,來顯示陛下的恩德,又何必説借呢。”真宗十分喜悦。李迪又説:“陛下東封泰山時,下敕令所過之處不要砍伐樹木清除道路,將驛舍或州治的官署作為行宮,僅僅派人修飾休息罷了。到巡幸汾州、亳州,土木勞役,超過往年百倍。如今蟲旱之災,大概是上天降下旨意警告陛下。”真宗認為很正確。 [9] 
李立遵於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率軍三萬多人,準備侵宋。頓時邊關謠言紛紛,形勢吃緊,邊帥曹瑋疏請求增兵固防,但真宗反認為他害怕,準備派人替換他,將其斬首。李迪力陳曹瑋有勇有謀,是忠臣良將,他日定能邊關奏捷。真宗方才作罷。同年,曹瑋於三都谷之戰中大破李立遵部。 [10] 

李迪受誣被貶

天禧二年(1018年),真宗立趙受益(改名趙禎,即宋仁宗)為皇太子後,寇準被奸臣丁謂誣陷罷相,真宗欲以李迪為相,李迪堅辭不受。真宗任命李迪為吏部侍郎太子少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丁謂專權,排除異已,李迪被罷相,知鄆州,幾被迫害至死。史稱此時“朝中正人為之一空”。 [11] 

李迪再度拜相

丁謂垮台後,王曾為相,李迪起為秘書監,知舒州。歷任江寧府尹,兗州、青州知州,又任兵部侍郎、知河南府。李迪入京上朝時,太后在簾後對他説:“你一直不想讓我參預國事,恐怕是一種過失。如今我將天子撫養成人並登皇位,你認為怎麼樣?”李迪對答説:“臣下蒙受先帝的恩德,如今見天子聰明通達事理,臣不知道皇太后的大德,到了如此地步。”太后也很高興。李迪後以尚書左丞河陽軍,升任工部尚書 [12] 
明道二年(1033年),劉太后去世,親政的仁宗重召李迪為資政殿學士,判尚書都省。不久,復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13] 

李迪呂李鬥爭

景祐年間,李迪被同僚呂夷簡排擠,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後又改知相州。不久後又任資政殿大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留在京師。李迪素來厭惡呂夷簡,於是上奏稱呂夷簡私交荊王趙元儼,曾經補任其門下的僧人惠清為守闕鑑義。呂夷簡請求辯護,仁宗下詔對呂夷簡加以審訊,都是李迪在中書所行之事,呂夷簡因而沒有參加齋祠。李迪之後被降為太常卿、知密州。又任刑部尚書、知徐州。李迪上奏自己所在之地鄰近兗州,打算巡視州縣順便祭祠大山來為仁宗祈求豐年及皇子。仁宗對輔臣説:“大臣應當替百姓訪問疾苦,祈禱對李迪不適宜,不要讓他前往。”此後,李迪又改任户部尚書、知兗州,再加授資政殿大學士。 [14] 

李迪晚年及逝世

党項首領李元昊稱帝建國,進攻延州,宋軍損失慘重,李迪自請戍邊,仁宗不許,命李迪為彰信軍節度使,知天雄軍,調知青州。次年,駐守本鎮,請求告老回鄉,以太子太傅致仕,歸濮州。後來李迪之子李柬之為侍御史知雜事,侍奉李迪來到京師。仁宗多次派使者前來慰問,並想召見他,李迪以身體有病而辭謝。 [15] 
慶曆七年十月十日(1047年11月1日) [1-2]  ,李迪病逝於家中,享年七十七歲。仁宗追贈李迪為司空侍中諡號“文定”,並親自題其墓碑為“遺直之碑”,又改其所葬的鄧侯鄉為“遺直鄉”。 [16] 

李迪歷史評價

柳開:公輔材也。 [17] 
趙恆:真所謂頗、牧在禁中矣。 [17] 
張方平:侍中剛塞,藴涵純德。發為正色,隱然柱石。章聖惠哲,察公忠烈。可臨大節,託之喉舌。遂付宰柄,爰屬之政。實受端命,賓傅儲聖。孽臣專朝,僻訛奸驕。鈎連日囂,我心鬱焦。感憤中激,志除邪逼。乃誠靖國,以寧社稷。綴衣出庭,遘閔南征。不遠湘衡,顧懷周京。大人繼照,圖舊廣孝。顯揚輔導,俄還廊廟。乃平泰階,謨明弼諧。若作梓材,爾惟鹽梅。師戍羌落,帝念遼漠。公在河朔,敵崩厥角。宣力中外,文武盡瘁。若時進退,道德益大。攻奪為利,太息為義。處心雲異,於道同敝。公衝而用,不激不聳。率誠以動,不勉伊中。巖廊穆清,軫念老成。俾揚頌聲,式昭典刑。 [18] 
王十朋:我太祖太宗,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真宗仁宗至於列聖,守我宋之家法者也。先正大臣,若範質、趙普之徒,相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在真宗時,有若李沆、王旦、寇凖。在仁宗時,有若王曾、李迪、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之徒,相與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19] 
文天祥:國初,諸老嘗以厚士習為先務,寧收落韻之李迪,不取鑿説之賈邊;寧收直言之蘇轍,不取險怪之劉幾 [20] 
脱脱:李迪、王曾、張知白、杜衍,皆賢相也。四人風烈,往往相似。方仁宗初立,章獻臨朝,頗挾其才,將有專制之患。迪、曾正色危言,能使宦官近習,不敢窺覦;而仁宗君德日就,章獻亦全令名,古人所謂社稷臣,於斯見之……宋之賢相,莫盛於真、仁之世,漢魏相,唐宋璟、楊綰,豈得專美哉! [17] 

李迪主要作品

全宋詩》錄其詩五首及一殘句。 [21] 全宋文》亦錄有其文。

李迪人際關係

  • 曾祖父
李在欽,五代時為避戰亂,舉家自幽州移住濮州(今山東鄄城)。 [17] 
  • 兒子
李柬之,官至太子少師 [22] 
  • 孫子
李孝基,官至光祿卿 [22] 

李迪史料索引

樂全集·卷三十六·李公神道碑銘》 [18]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17] 
參考資料
  • 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六十一》(慶曆七年):十月...壬子,迪卒,贈司空、侍中,諡文定。
  • 2.    《宋史·卷十一·本紀第十一》:(慶曆七年)冬十月壬子,李迪薨。
  • 3.    贊皇縣概況  .贊皇縣政府.2017-09-07[引用日期2019-08-16]
  • 4.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李迪字復古,其先趙郡人,後徙幽州。曾祖在欽,避五代亂,又徙家濮。迪深厚有器局,嘗攜其所為文見柳開,開奇之曰:“公輔材也。”
  • 5.    《隆平集·卷五》:景德二年,登進士甲科。
  • 6.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舉進士第一,授將作監丞,歷通判徐、兗州。改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為三司鹽鐵判官。
  • 7.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東封泰山,復通判兗州,坐嘗解開封府進士失當,謫監海州税。改右司諫,起知鄆州,詔糾察在京刑獄,遷起居舍人,安撫江、淮,以尚書吏部員外郎為三司鹽鐵副使,擢知制誥。
  • 8.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真宗幸亳,為留守判官,遂知亳州。亡卒羣剽城邑,發兵捕之,久不得。迪至,悉罷所發兵,陰聽察知賊區處,部勒驍鋭士,擒賊,斬以徇。代歸,會唃廝囉叛,帝憂關中,召對長春殿,進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永興軍。城中多無賴子弟,喜犯法,迪奏取其甚者,部送闕下。徙陝西都轉運使,入為翰林學士。
  • 9.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嘗歸沐,忽傳詔對內東門,出三司使馬元方所上歲出入材用數以示迪。時頻歲蝗旱,問何以濟,迪請發內藏庫以佐國用,則賦斂寬,民不勞矣。帝曰:“朕欲用李士衡代元方,俟其至,當出金帛數百萬借三司。”迪曰:“天子於財無內外,願下詔賜三司,以示恩德,何必曰借。”帝悦。又言:“陛下東封時,敕所過毋伐木除道,即驛舍或州治為行宮,裁令加塗塈而已。及幸汾、亳,土木之役,過往時幾百倍。今蝗旱之災,殆天意所以儆陛下也。”帝深然之。
  • 10.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他日,又召對龍圖閣,命迪草詔,徐謂迪曰:“曹瑋在秦州,屢請益兵,未及遣,遽辭州事,第怯耳。誰可代瑋者?”迪對曰:“瑋知唃廝囉欲入寇,且窺關中,故請益兵為備,非怯也。且瑋有謀略,諸將皆非其比,何可代?陛下重發兵,豈非將上玉皇聖號,惡兵出宜秋門邪?今關右兵多,可分兵赴瑋。”帝因問關右兵幾何,對曰:“臣向在陝西,以方寸小冊書兵糧數備調發,今猶置佩囊中。”帝令自探取,目黃門取紙筆,具疏某處當留兵若干,餘悉赴塞下。帝顧曰:“真所謂頗、牧在禁中矣。”未久,唃廝囉果犯邊。秦州方出兵,復召迪問曰:“瑋此舉勝乎?”對曰:“必勝。”居數日,奏至,瑋與敵戰三都谷,果大勝。帝曰:“卿何以知瑋必勝?”迪曰:“唃廝囉兵遠來,使諜者聲言以某日下秦州會食,以激怒瑋。瑋勒兵不動,坐待敵至,是以逸待勞也。臣用此知其勝。”帝益重之,自是欲大用矣。
  • 11.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寇準罷,帝欲相迪,迪固辭。一日,對滋福殿,有頃,皇太子出拜曰:“陛下用賓客為宰相,敢以謝。”帝顧謂迪曰:“尚可辭邪!”拜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靈宮使、集賢殿大學士。初,真宗不豫,寇準議皇太子總軍國事,迪贊其策,丁謂以為不便,曰:“即日上體平,朝廷何以處此?”迪曰:“太子監國,非古制邪?”力爭不已。於是皇太子於資善堂聽常事,他皆聽旨。準既貶,謂浸擅權用事,至除吏不以聞。迪憤然語同列曰:“迪起布衣至宰相,有以報國,死猶不恨,安能附權幸為自安計邪!”自此不協。時議二府皆進秩兼東宮官,迪以為不可。謂又欲引林特為樞密副使,而遷迪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故事,宰相無為左丞者。既而帝御長春殿,內出制書置榻前,謂輔臣曰:“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迪進曰:“東宮官屬不當增置,臣不敢受此命。宰相丁謂罔上弄權,私林特、錢惟演而嫉寇準。特子殺人,事寢不治,準無罪罷斥,惟演姻家使預政,曹利用、馮拯相為朋黨。臣願與謂俱罷,付御史台劾正。”帝怒,留制不下,左遷迪户部侍郎。謂再對,傳口詔入中書複視事,出迪知鄆州。
  • 12.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仁宗即位,太后預政,貶準雷州,以迪朋黨傅會,貶衡州團練副使。謂使人迫之,或諷謂曰:“迪若貶死,公如士論何?”謂曰:“異日諸生記事,不過曰‘天下惜之’而已。謂敗,起為秘書監、知舒州,歷江寧府、兗州、青州,復兵部侍郎、知河南府。來朝京師,時太后垂簾,語迪曰:“卿向不欲吾預國事,殆過矣。今日吾保養天子至此,卿以為何如?”迪對曰:“臣受先帝厚恩,今日見天子明聖,臣不知皇太后盛德,乃至於此。”太后亦喜。以尚書左丞知河陽,遷工部尚書。
  • 13.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太后崩,召為資政殿學士、判尚書都省。未幾,復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 14.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景祐中,範諷得罪,迪坐姻黨,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改相州。既而為資政殿大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留京師。迪素惡呂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儼,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闕鑑義。夷簡請辨,詔訊之,乃迪在中書所行事,夷簡以齋祠不預。降太常卿、知密州。復刑部尚書、知徐州。迪奏所部鄰兗州,欲行縣因祠嶽為上祈年、禱皇子。仁宗語輔臣曰:“大臣當為百姓訪疾苦,祈禱非迪所宜,其毋令往。”久之,改户部尚書、知兗州,復拜資政殿大學士。
  • 15.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元昊攻延州,武事久弛,守將或為他名以避兵。迪願守邊,詔不許,然甚壯其意。除彰信軍節度使、知天雄軍,徙青州。逾年,之本鎮。請老,以太子太傅致仕,歸濮州。後其子柬之為侍御史知雜事,奉迪來京師。帝數遣使問勞,欲召見,以疾辭。
  • 16.    《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薨,年七十七。贈司空、侍中,諡文定。帝篆其墓碑曰“遺直之碑”,又改所葬鄧侯鄉曰遺直鄉。
  • 17.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18]
  • 18.    《樂全集·卷三十六》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4-05]
  • 19.    南宋·王十朋·《梅溪集·御試策試》
  • 20.    南宋·文天祥·《御試策》
  • 21.    《全宋詩·第十部》  .文學100[引用日期2016-09-13]
  • 22.    《濮州志 卷四 李迪傳 》(宣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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