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忠彥
(北宋宰相)
鎖定
韓忠彥(1038年—1109年9月16日
[1]
),字師樸,相州安陽(今河南省安陽市)人。北宋宰相,魏郡王韓琦長子。
歷官開封府判官、知瀛州、給事中、禮部尚書等職。宋哲宗趙煦在位時因政治立場不明,外放為定州知州,端王趙佶即位後回朝任門下侍郎,不久升任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執政期間與右相曾布不協,再次外放為大名府知府,旋即累貶為磁州團練副使。大觀三年(1109年)二月,以宣奉大夫致仕。
大觀三年(1109年)八月,韓忠彥去世,年七十二,後諡“文定”。為昭勳閣二十四功臣之一。《全宋詩》錄其詩二首。
- 本 名
- 韓忠彥
- 別 名
-
韓儀公
韓文定 - 字
- 師樸
- 所處時代
- 北宋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038年
- 逝世日期
- 1109年9月16日
- 主要作品
- 《駕幸太學》
- 主要成就
- 主政徽宗朝
- 官 職
- 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 爵 位
- 儀國公
- 諡 號
- 文定
- 籍 貫
- 相州安陽(今河南省安陽市)
韓忠彥人物簡介
建炎四年(1130年)九月,經韓忠彥之子、中散大夫韓澡奏請,宋高宗趙構親自為《韓忠彥神道碑》題額為“世濟厚德之碑”。
[5-6]
在議定韓忠彥的諡號時,博士王剛中建議追諡“文禮”(《諡法》:奉議順則曰禮。王剛中此議取韓忠彥為禮官時反對王安石“坐講之議的緣故)。但因韓氏子弟反對,朝廷最終於紹興元年(1131年)四月定其諡號為“文定”。
[7-8]
寶慶二年(1226年),宋理宗命繪韓忠彥像於昭勳崇德閣,為昭勳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韓忠彥主要成就
喜藏書,父韓琦,在安陽建有“萬籍堂”,聚書萬餘卷。他又增7000卷,作“叢書堂”,分六庫儲書,當時河朔士大夫家,號稱藏書多者無一及之。其藏書傳至韓肖胄、韓膺胄兄弟,尚有藏書樓在。“靖康之亂”後散佚頗多,僅有家集數千卷。又繼續搜求數年,復聚書數千卷。其後裔至韓忼、韓性兄弟時,另作有藏書樓“經畲堂”儲書。韓氏藏書歷經200餘年,經10世,散而復聚,綿延不絕。
[10]
著有文集30卷,奏議20卷。
韓忠彥人物評價
趙構:純誠端亮,始終如一,德業之盛,不忝前人。建中之初,入踐冢司,損益施設,成天下之務。開不諱之門,塞私邪之路,選賢任能,各當其職。一時忠鯁之士,遂能擊強御兇,所向摧折,當乎人心。後世賴之,以克有濟。朕覽舊史,慨然嘉孍,允所謂世濟其美,不損其名。
[12]
王稱:忠彥繼世宰相,孝寬亦位,宥密盛矣。
[13]
楊萬里:本朝曺武恵配享太祖,武穆配享仁宗;韓忠獻配享英宗,文定配享徽宗。父子配享,自昔所無也。
[14]
脱脱:忠彥世濟其美,繼登相位,宜矣。
[16]
薛應旗:宋哲宗之世,非無範純仁、韓忠彥也;南渡之時,非無李綱、趙鼎也;其後非無真德秀、魏了翁、文天祥也,如不用,何哉?
[17]
王夫之:徽宗之初政,粲然可觀,韓忠彥為之,而非韓忠彥之能為之也。未幾而向後殂,任伯雨、範純禮、江公望、陳瓘以次廢黜,曾布專,蔡京進,忠彥且不能安其位而罷矣。鋭起疾為而不能期月守,理亂之樞存乎向後之存沒,忠彥其能得之於徽宗乎?……忠彥雖為世臣,而德望非温公之匹,任伯雨諸人亦無元祐羣賢之夙望。一激不振,士氣全頹,舉天下以冥行而趨於泥淖,極乎靖康,無一可用之材,舉國而授之非類,無足怪者……太后不可恃也,忠彥斯不可恃也;李清臣、蔣之奇之雜進,愈不可恃也;曾布之與忠彥互相持於政府,彌不可恃也。
[18]
韓忠彥親屬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鼻祖 | 韓朏 | 官至沂州司户參軍。 |
遠祖 | 韓洹 | 官至登州錄事參軍。 | |
太祖 | 韓全 | 不仕,終老於博陸。 | |
烈祖 | 韓乂賓 | 唐末官至成德軍節度判官、檢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葬於博野縣蠡吾鄉。 | |
天祖 | 韓昌辭 | 唐末官至坡城縣令。先葬博野縣蠡吾鄉,後改葬趙州贊皇縣。 | |
天祖母 | 張氏 | 約於後晉初年逝世,與韓昌辭合葬贊皇。 | |
高祖父 | 韓璆 | 五代時官至廣晉府永濟縣令。後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齊國公。葬於相州安陽縣。 | |
高祖母 | 史氏 | 追封齊國夫人。 | |
曾祖父 | 韓構 | 北宋初年官至太子中允,知康州。後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燕國公。 | |
祖父 | 韓國華 | 官至右諫議大夫。後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魏國公。葬於相州安陽縣。 | |
嫡祖母 | 羅氏 | 魏州人,諫議大夫羅延吉之女,後梁鄴王羅紹威之孫,追封魏國太夫人。 | |
生祖母 | 胡氏 | 蜀人胡覺之女,隨韓琦在淄州時逝世。追封秦國太夫人。 | |
父親 | 韓琦 | 官至宰相,封魏國公,死後追封魏郡王 | |
母親 | 崔氏 | 工部侍郎崔立之女,累封魏國夫人。先於韓琦逝世。 | |
伯父 | 大伯父 | 韓球 | 官至湖州德清縣尉,早逝。 |
二伯父 | 韓瑄 | 蔭官將作監主簿,二十七歲時不幸溺亡。 | |
三伯父 | 韓琚 | 進士及第,官至兩浙轉運使。 | |
四伯父 | 韓珫 | 賜同學究出身,官授孟州司法參軍,早逝。 | |
五伯父 | 韓璩 | 進士及第,官知壽州安豐縣,早逝。 | |
兄弟 | 長子 | 韓忠彥 | 累官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封儀國公。追諡“文定”。 |
二弟 | 韓端彥 | 官至右贊善大夫。 | |
三弟 | 韓良彥 | 官至秘書省校書郎,早逝。 | |
四弟 | 韓純彥 | 官至徽猷閣直學士。 | |
五弟 | 韓粹彥 | 官至龍圖閣學士。 | |
六弟 | 韓嘉彥 | 娶宋神宗女齊國公主,拜駙馬都尉,官至瀛海軍承宣使。 | |
姐妹 | 韓氏 | 嫁大理寺丞王景修。 | |
妻子 | 呂氏 | 呂公弼之女 | |
兒子 | 韓錦孫、韓密孫、韓洞皆早逝,韓治、韓澡、韓浩、韓澄、韓濬、韓滂 |
韓忠彥史料記載
琦薨,服除,為直龍圖閣,擢天章閣待制、知瀛州。朝廷以夏人囚廢其主秉常,用兵西方,既下米脂等城砦數十,夏人求救於遼,遼人移書繼至。會遣使賀遼主生辰,神宗以命忠彥,遂以給事中奉使。遼遣趙資睦迓之,語及西事,忠彥曰:“此小役也,何問為?”遼主使其臣王言敷燕於館,言敷問:“夏國胡罪,而中國兵不解?無失兩朝之歡,則善矣。”忠彥曰:“問罪西夏,於二國之好何預乎?”
使還。時官制行,章惇為門下侍郎,奏:“給事中東省屬官,封駁宜先稟而後上。”忠彥奏:“朝廷之事,執政之所行也。事當封駁,則與執政固已異矣,尚何稟議之有。”詔從其請。左僕射王珪為南郊大禮使,事之當下者,自從其所畫旨。忠彥以官制駁之曰:“今事於南郊者,大禮使既不從中畫旨,處分出一時者,又不從中書奏審。官制之行,曾未期月,而廟堂自渝之,後將若之何?”乃詔事無鉅細,必經三省而後行。拜禮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定州。
元祐中,召為户部尚書,擢尚書左丞。弟嘉彥尚主,改同知樞密院事,遷知院事。哲宗親政,更用大臣,言者觀望,爭言垂簾時事。忠彥言:“昔仁宗始政,當時亦多譏斥章獻時事,仁宗惡其持情近薄,下詔戒飭。陛下能法仁祖用心,則善矣。”以觀文殿學士知真定府,移定州。忠彥在西府,以用兵西方非是,願以所取之地棄還之,以息民力。至是,言者以為言,降資政殿學士,改知大名府。徽宗即位,以吏部尚書召拜門下侍郎。忠彥陳四事:一曰廣仁恩,二曰開言路,三曰去疑似,四曰戒用兵。逾月,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上用忠彥言,數下詔蠲天下逋負,盡還流人而甄敍之,忠直敢言若知名之士,稍見收用。
進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封儀國公。而曾布為右相,多不協,言事者助布排忠彥,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大名府。又以欽聖欲復廢后,為忠彥罪,再降太中大夫,懷州居住。又論忠彥在相位,不應棄湟州,謫崇信軍節度副使,濟州居住。逮復湟、鄯,又謫磁州團練副使。復太中大夫,遂以宣奉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二。子治,徽宗時,為太僕少卿,出知相州。以疾丐祠,命其子肖胄代之,別有傳。
韓忠彥文學作品
駕幸太學
恢崇儒教頓生光,天子親來幸上庠。
星弁煌煌環帝座,霜袍密密綴周行。
廟祠稽首尊先聖,書義終篇勸嗣王。
學道深慚非入室,此辰榮事亦升堂。
句
風前笑頰輕桃豔,雨帶啼痕白玉容。
蝶舞只疑殘雪壓,月明惟覺異香濃。
韓忠彥史料記載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16]
- 參考資料
-
- 1.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宋紀九十》:(大觀三年八月)已亥,宣奉大夫致仕儀國公韓忠彥卒。
- 2. 像取自清光緒修《浙江姚江韓氏宗譜》。
- 3.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宋紀九十》:(大觀三年二月)丁丑,提舉崇福宮儀國公韓忠彥以宣奉大夫致仕。
- 4. 《韓儀公丞相忠彥行狀》:逾年,薨於安陽之裏第,實大觀三年八月二十日也,享年七十二。
- 5. 《揮麈錄·卷七》:御書碑額,其始見之宋次道《退朝錄》。……次道所紀碑名之後,……韓文定曰“世濟厚德”……
- 6. 《宋會要輯稿·崇儒六·御書神道碑額》:(紹興)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賜故相韓忠彥御書神道碑額曰“世濟厚德之碑”。
- 7.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卷二十·乙集·邊防三》:記其更易者韓師樸丞相,初請諡,王剛中為博士,諡曰文禮。《諡法》奉議順則曰禮。取其為禮官時,不主王荊公坐講之議也。而韓氏子謂,自來未有以禮為諡者,以白時相範覺民。覺民語剛中,剛中不為改,於是用吏部覆議,改為文定。
- 8.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十六》:(建炎四年八月)甲午,中散大夫、提舉亳州明道宮韓澡為其父故觀文殿大學士忠彥請諡。上曰:“呂頤浩嘗奏崇寧黨碑,視其姓名,皆賢士大夫,真可惜也。”上篆其神道曰“世濟厚德之碑”,諡文定。忠彥,琦長子,建中初左僕射,黨籍執政第十人,濟州安置。定諡在紹興元年四月癸丑,賜碑在建炎四年九月辛未,今並書之。
- 9.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十八》:(紹興八年三月)壬寅,詔故相韓忠彥配饗徽宗皇帝廟廷,用從官議也。
- 10. 李玉安 黃正雨.中國藏書家通典:中國國際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
- 11. 《八閩通志·卷六十五》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5-03-08]
- 12. 《宋會要輯稿》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5-03-08]
- 13. 南宋·王稱·《東都事略·卷六十九》
- 14. 《宋宰輔編年錄》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2-16]
- 15. 《宋史全文·卷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08]
- 16.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10-29]
- 17. 《方山先生文錄·卷三》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6-09-26]
- 18. 《宋論·卷八·徽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08]
- 19. 《提綱釋義》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5-03-08]
- 20. 《名臣碑傳琬琰集》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6-10-29]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