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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維翰

(五代十國時期後晉宰相)

鎖定
桑維翰(898年—947年1月12日) [5]  ,字國僑,河南洛陽人,五代十國時期後晉宰相。
桑維翰身材矮小,相貌醜陋,立志除非“磨穿鐵硯”則必登進士第,最終在後唐同光三年(925年)如願及第。長興二年(931年),投奔河陽節度使石敬瑭,成為其幕下的掌書記,隨其調任。清泰三年(936年),慫恿時任河東節度使的石敬瑭抗拒後唐末帝李從珂下達的移鎮之命、起兵反叛,並提議以稱臣稱子、割讓幽雲十六州為代價,聯絡契丹為外援。石敬瑭採納其議,取得成功,在契丹的扶植下建立後晉,滅亡後唐,任命桑維翰為翰林學士、禮部侍郎、權知樞密使事,隨即應契丹主耶律德光的要求而拜桑維翰為宰相,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兼樞密使。天福三年(939年),桑維翰因得罪武將楊光遠而被外放,歷任彰德、泰寧、晉昌三地節度使。天福八年(944年),被後晉出帝石重貴召還中央,任侍中。翌年升中書令兼樞密使,受封魏國公。後遭石重貴寵臣李彥韜馮玉等排擠,於開運二年(945年)十二月被貶為開封尹。一年後,契丹滅後晉,他在亂中為降將張彥澤所殺,時年四十九歲。後漢時,追贈尚書令 [1-2] 
桑維翰是石敬瑭建立後晉過程中的關鍵人物,故歐陽修稱“滅唐而興晉,維翰之力也”。他兩次執政,協調各方關係,穩定內外局面,體現了出眾的政治才能。 [1-2]  但另一方面,他因為主張對契丹卑躬屈膝尤其是割讓幽雲,導致中原漢族在四百多年間被北方胡族壓制,故被王夫之評為“萬世之罪人”。 [3] 
概述圖取自清代《江蘇宜興梅子境桑氏宗譜》 [4] 
全    名
桑維翰
國僑
封    號
魏國公
所處時代
五代十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洛陽
出生日期
898年
逝世日期
947年1月12日
逝世地
開封
安葬地
河南省孟州市桑坡村
主要成就
輔佐石敬瑭建立後晉
主要作品
《論安重榮請討契丹疏》
最高官職
中書令兼樞密使;尚書令(追贈)

桑維翰人物生平

桑維翰早年生涯

桑維翰的父親桑珙是當時鎮守洛陽的河南尹張全義客將。桑維翰自幼聰穎,擅長詞賦,但長相醜陋,身短面廣,長大後常臨鏡自嘆:“我堂堂七尺之身,怎麼比得上一尺之面!”於是立志做宰輔 [6] 
後唐同光三年(925年)三月,桑維翰以第二名的成績登進士第。 [7]  據説這是其父請求張全義幫忙的結果。 [8] 
長興二年(931年),後唐明宗的駙馬石敬瑭出任河陽節度使(治孟州),桑維翰被羅致帳下,任掌書記,此後石敬瑭調任河東、成德等地節度使,桑維翰一直追隨左右,成為石敬瑭的心腹謀士。 [9] 

桑維翰聯絡契丹

清泰三年(936年)五月,後唐末帝李從珂懷疑時任河東節度使的石敬瑭在太原擁兵自重,圖謀不軌,遂聽從薛文遇之建議,下令石敬瑭移鎮天平軍(治鄆州)。當年千春節(李從珂生日)時,李從珂曾對石敬瑭的夫人晉國公主酒後戲言石敬瑭要謀反,石敬瑭一直心存疑懼,聽説移鎮之舉後,他更加惶恐,召集幕僚,商議對策,表示自己將稱病觀望。段希堯主張直接拒命,趙瑩主張石敬瑭遵命赴任。只有劉知遠和桑維翰力勸石敬瑭不僅拒命,而且起兵奪位,其中桑維翰更是提出了聯絡契丹之策,請求石敬瑭對契丹主耶律德光“推心屈節事之”,則大事可成。石敬瑭便決意起兵,並讓桑維翰起草了向契丹稱臣的表文,提出以父禮事奉契丹,約定石敬瑭稱帝后割讓盧龍軍雁門關以北諸州(幽雲十六州)給契丹,其卑屈退讓連石敬瑭的另一謀主劉知遠都覺得過分,但石敬瑭還是執意送出了桑維翰寫的表文。耶律德光覽表大喜,約定八月以後傾國來援。 [10-11] 
八月,太原在張敬達的包圍下漸難支撐。九月,耶律德光親率五萬鐵騎來解太原之圍,於汾曲大破後唐官軍,張敬達退守晉安寨。十一月,耶律德光冊立石敬瑭為大晉皇帝,改元天福,桑維翰被拜為翰林學士、禮部侍郎、權知樞密使事。當時,李從珂命盧龍節度使趙德鈞等救援晉安寨,而趙德鈞一面按兵不動、向李從珂各種索求,一面在閏十一月裏通契丹,請求立他為帝。耶律德光為防歸路被截斷,便暫時應允其請。石敬瑭聽説後,趕緊派桑維翰面見耶律德光,説:“大國(指契丹)發起義兵,救助我們脱離孤立危險的狀態,打了一仗就讓唐兵瓦解,退守晉安寨,如今已經糧食吃光,力量耗盡。那趙德鈞父子不忠不信,只是畏懼大國的強大而且自己也懷有異志,就按兵觀望,這種人不肯以死報國,有什麼值得畏懼的?而您要相信他的謊言,貪圖小利,放棄即將成就的功業嗎?而且如果我們晉國得到天下,就將竭盡中國的財力提供給大國,這是他那種小利能比的嗎?”耶律德光説:“你看過抓老鼠的人嗎?不防備老鼠,老鼠還會咬傷他的手,何況是大敵呢!”桑維翰説:“如今大國已經掐住唐國的喉嚨,哪能咬人呢?”耶律德光説:“我不是違背之前的約定,只不過兵不厭詐,不得不答應他。”桑維翰説:“皇帝憑藉信義救人危急,四海之人都在觀察您的行為,可為什麼反覆變更您的命令、讓您的大義沒有貫徹到底?臣私下不贊成皇帝這種做法。”桑維翰在帳前從早跪到晚,哭着説服耶律德光收回成命,耶律德光最終聽從,指着帳前石頭,對趙德鈞的使者説:“我已經跟石郎(石敬瑭)許諾過了,只有這石頭爛了才能改變!” [10] 
不久,楊光遠殺張敬達,歸降石敬瑭,晉安寨陷落,後唐滅亡已成定局。在耶律德光的要求下,石敬瑭在閏十一月十一日任命桑維翰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仍權知樞密使事,賜“推忠興運致理功臣”號,地位僅次於趙瑩。石敬瑭南下洛陽,向耶律德光辭行,耶律德光要求石敬瑭對劉知遠、趙瑩、桑維翰三人“無大故,勿棄也”。閏十一月二十六日,李從珂在洛陽自焚,石敬瑭進入洛陽,並命桑維翰撰文紀念耶律德光的“功德”。 [10]  [12-13] 

桑維翰輔佐敬瑭

天福二年(937年)正月二十五日,桑維翰以宰相兼任樞密使,向石敬瑭提出“推誠棄怨以撫藩鎮,卑辭厚禮以奉契丹,訓卒繕兵以修武備,務農桑以實倉廩,通商賈以豐貨財”的內政外交方針,從而穩定了中原的局勢,鞏固了草創的後晉政權。三月,鎮守魏州的天雄節度使範延光欲反抗石敬瑭,桑維翰支持石敬瑭遷都大梁(開封),以備鎮壓叛亂。六月,範延光與張從賓起兵,大梁百官惶惶不安,唯獨桑維翰“從容指畫軍事,神色自若,接對賓客,不改常度”,才穩住了人心。七月,張從賓攻汜水,石敬瑭打算逃到太原,桑維翰叩頭苦諫道:“別看反賊兵鋒雖盛,他們的勢力不能長久,請您稍微等待,不要輕舉妄動。”石敬瑭聽從其言。 [14] 
天福三年(938年)八月,範延光投降。在平叛期間,主將楊光遠多次提出非分之請,屢被桑維翰依法抑制,楊光遠起初不知情,向宣徽使劉處讓抱怨,劉處讓因桑維翰等兼任樞密使侵蝕其權力而對其不滿,所以就向楊光遠透露都是桑維翰等宰相在暗中阻止。於是在平叛之後,楊光遠秘密上表向石敬瑭述説桑維翰等宰相的過失。石敬瑭雖然內心知道其中緣由,但楊光遠畢竟手握重兵,所以順從其意,於十月罷免桑維翰和李崧樞密使的兼職,分別加兵部尚書和工部尚書的虛銜。 [14] 
桑維翰知道石敬瑭忌憚天雄節度使楊光遠的勢力,請求分割天雄軍的兵馬,加楊光遠太尉虛銜,調任西京(洛陽)守兼河陽節度使,得到石敬瑭的採納,楊光遠由此心懷不滿。 [14]  天福四年(939年),楊光遠上疏彈劾桑維翰“遷除不公及營邸肆於兩都(洛陽、開封),與民爭利”。石敬瑭迫於其壓力,於閏七月初三日外放桑維翰為彰德軍節度使(治相州),並檢校司空、兼侍中。 [15-16] 
天福五年(940年)三月,桑維翰調任泰寧節度使(治兗州),加檢校司徒。 [17] 
天福六年(941年)六月,成德節度使安重榮請求聯合吐谷渾等部共擊契丹,桑維翰料定其必反,擔心石敬瑭難以拒絕安重榮的請求,便上書力言擊契丹的“七不可”,並請石敬瑭巡幸鄴都(魏州),以填補鄴都留守劉知遠不在任上之缺,防備安重榮。石敬瑭覽奏後恍然大悟,聽從其建議,於八月巡幸鄴都。十二月,安重榮果然起兵,被迅速鎮壓。 [1]  [15] 
天福七年(942年)正月,桑維翰獲加檢校太保。閏三月,加特進,封開國公。六月,桑維翰來鄴都謁見石敬瑭,改授晉昌軍節度使(治京兆府)。 [18-19]  桑維翰出任晉昌軍節度使八天後,石敬瑭死去,養子石重貴繼位,於八月加桑維翰為檢校太傅。 [20] 

桑維翰見疑重貴

天福八年(943年)三月,石重貴將桑維翰召還中央,任侍中、監修國史。 [21]  然而,實權在主張與契丹絕盟的上將景延廣手中,導致後晉與契丹關係緊張。桑維翰多次上言與契丹請和,都被否定。 [22] 
天福九年(944年)春,以平盧節度使楊光遠叛投契丹為契機,耶律德光大舉南下,雖在澶州之戰中被擊退,但仍給後晉造成不小的衝擊與損失。在這段期間,所有軍機要務都由景延廣主持,桑維翰等宰相完全被排除在決策範圍外。戰後,景延廣成為眾矢之的,桑維翰先引其不救戚城之罪,説服石重貴將他外放西京;又指使自己的黨羽中受到石重貴寵幸者向石重貴進言:“陛下欲御北狄、安天下,非桑維翰不可。”於是石重貴在六月恢復樞密院,升桑維翰為百官之首——中書令,再次兼任樞密使。七月,桑維翰獲加弘文館大學士、太子太傅,並受封為魏國公。 [23-25] 
桑維翰第二次掌權期間,石重貴對他“事無鉅細,一以委之”,桑維翰也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政治才能,一次性調動十五名節度使防備契丹,無人敢抗命,其膽略為時人所服。但他憑藉權勢,廣收賄賂,“仍歲之間,積貨鉅萬”,引起朝野非議。他還與石重貴的寵臣李彥韜馮玉有隙,兩人在石重貴面前攻訐桑維翰,石重貴想立即罷黜他,後經劉昫李崧等勸解才作罷。桑維翰聽説後,請求讓馮玉當樞密副使,而石重貴則在開運二年(945年)二月直接任命馮玉為樞密使,分桑維翰之權。五月,桑維翰提議罷免或調離跋扈的順國節度使杜威,被石重貴拒絕。桑維翰知道自己再次被疏遠,便不再談及國家大事,並藉口足疾而請求辭位。 [23]  [26]  八月,馮玉被提拔為宰相(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完全取代了桑維翰的地位,與桑維翰衝突更甚。有一次桑維翰拒絕在馮玉超授舍人盧價為工部侍郎的告身上署名,等桑維翰休假,馮玉就趁機通過其告身。十二月,桑維翰在正旦將至之際派女僕入宮問候太后起居,順便問及皇弟石重睿是否讀書,要為他選擇師傅教導。當時正在患病的石重貴聽到這話後,轉述給馮玉,馮玉提醒説桑維翰有廢立之意,石重貴便對桑維翰疑心倍增。李守貞、馮玉、李彥韜趁機加緊排擠桑維翰,認為開封尹趙瑩“柔而易制”,便向石重貴提議以桑維翰代趙瑩為開封尹,趙瑩接任中書令。桑維翰從此稱自己有足疾,很少進宮朝見,也杜門謝客。 [27-28] 

桑維翰遇害身亡

桑維翰被邊緣化以後,石重貴繼續採取對契丹的強硬政策,拒絕按契丹要求派景延廣和桑維翰到契丹解釋情況,導致兵連禍結,終於在開元三年十二月(947年1月)因杜威之降而導致契丹滅亡後晉。在杜威投降前夕,桑維翰聽到契丹兵鋒已至恆州滹沱河上的中度橋的消息,十分焦急,請求謁見石重貴,提議御駕親征以穩固前線軍心,但石重貴正在苑中調鷹,拒絕接見,他又上門找宰相趙瑩、李崧、馮玉等人,他們都對桑維翰的建議不以為然。桑維翰對自己的親信説:“如果是天命未改倒也罷了,光看人事的話,晉國就要滅亡了。”果然宋彥筠兵敗、杜威等諸將投降,開封亦在十二月十六日為降將張彥澤攻破。有人勸桑維翰逃離開封,桑維翰説:“我身為一國大臣,能逃到哪裏去?”隨後他被張彥澤拘禁。十二月十八日(947年1月12日)夜,桑維翰被張彥澤派壯士縊殺,時年四十九歲(關於其遇害經過的不同記載,參見“人物爭議”目錄)。張彥澤稟告耶律德光説桑維翰是自縊的,耶律德光説:“我無意殺桑維翰,怎麼就自殺了呢!"命令從優撫卹桑維翰的遺屬。 [28-29]  [30] 
天福十二年(947年),劉知遠即位,追贈桑維翰為尚書令 [29] 

桑維翰主要影響

桑維翰對外方面

桑維翰是石敬瑭幕僚中最先提議聯絡契丹以滅後唐的人,並起草了稱臣稱子、割讓幽雲十六州的表文。在後晉年間,他也一直堅持卑辭厚禮以奉契丹的政策,而此時石敬瑭已覺得“北面事之,煩懣不快”,成德節度使安重榮也請討契丹。桑維翰上疏力陳“七不可”,從安重榮抗表的原因、軍隊士兵的士氣、裝備訓練、將領人才的選拔、兩國力量的對比、國內的政治狀況等方面來論證要與契丹維持好關係、不能開戰的原因,促使石敬瑭“釋然如醒”,堅持既定的外交路線。同時,桑維翰還提到:“臣願陛下訓農習戰,養兵息民,俟國無內憂,民有餘力,然後觀釁而動,則動必有成矣。”也就是説他強調這種路線只是權宜之計,並非對契丹一味屈從,而是主張等到國家實力增強後再奪回對契丹關係的主動權。 [1] 

桑維翰對內方面

桑維翰具備優秀的行政能力和組織能力,在中央先後於天福二年(937年)至天福四年(939年)、天福九年(944年)至開運二年(945年)兩次執掌朝政,執政期間主張“推誠棄怨以撫藩鎮,卑辭厚禮以奉契丹,訓卒繕兵以修武備,務農桑以實倉廩,通商賈以豐貨財”,從而達到了“中國稍安”“百度浸理”的效果。 [1]  [10]  桑維翰以威嚴自持,能鎮撫百官,尤其是一向以驕橫著稱的武將羣體,連殺害他的張彥澤在謁候他時都戰戰兢兢,即使冬天也會流汗。他第二次掌權期間一次性調度十五名節度使防備契丹,眾將無不聽命。 [30]  [31]  鎮守靈武的朔方節度使馮暉因得到當地少數民族的擁護,被朝廷懷疑,不在此次調度的名單中,馮暉便上疏請求調度自己。桑維翰招來禁直學士,指導他起草答詔,內容是:“非制書忽忘,實以朔方重地,雜虜窺邊,非卿雄名,何以彈壓?比欲移卿內地,受代亦須奇才。”即並非有意忽視馮暉,而是鎮守朔方的重任非馮暉不可。馮暉得詔甚喜,桑維翰就這樣巧妙消除了一個不穩定因素。 [32]  除此之外,桑維翰為官也有公正的一面,如他抵制石重貴寵臣馮玉超授盧價,對自己也要求嚴格,當他的兩個兒子桑坦、桑壎分別被蔭敍為屯田員外郎和秘書郎時,他表示:“漢代三公之子為郎,廢已久矣,近或行之,甚喧外議。”堅決不肯,最後兩子的授官被降級,得到輿論的讚賞。 [33] 
桑維翰曾被外放為彰德、泰寧、晉昌三處節度使。在地方上也頗有政績,在彰德節度使任上整理民弊二十餘項,並廢除了抓到盜賊就沒收其全部家產的“河朔舊例”,嚴格按照通行律令治罪。在泰寧節度使任上,他抓獲了上千名豪賊,被比擬為漢代的捕盜幹吏寇恂尹翁歸 [34]  在晉昌節度使任上,他剛赴任就登上華山,為民祈雨,很快應驗,受到民眾的感激。 [35] 
桑維翰為官也有一些被詬病之處,如他廣收賄賂,積累大量財富 [26]  ,又如他第二次執政時恢復了石敬瑭所廢除的學士院後,全部安插自己的親信。不過由於他“相業素高,公望所屬”,部分行為得到時人的諒解 [36]  ,同時也可能有史書誇大的因素,如後漢時史官賈緯因與桑維翰的個人恩怨而誇張他有“白金八千鋌”。 [37] 

桑維翰歷史評價

  • 石敬瑭:文場翹楚,學海波瀾。撓澄不變於二風,躁靜同歸於一德。誠抱兼人之器,諒懷經國之才。十年伸揮翰之勞,數鎮有從徵之役。而皆功參佐命,績顯坐籌。蕭曹遠接於英猷,房杜近齊於芳烈。成予丕業,職爾元勳,既協良辰,難稽懋賞。自董戎而居廊廟。繇內翰而秉鈞衡。乃用器能,佇觀燮贊。 [38] 
  • 薛居正:維翰之輔晉室也,罄弼諧之志,參締構之功,觀其效忠,亦可謂社稷臣矣。況和戎之策,固非誤計,及國之亡也,彼以滅口為謀,此掇歿身之禍,則畫策之難也,豈期如是哉!是以韓非慨慷而著《説難》者,當為此也,悲夫! [1] 
    • ①滅唐而興晉,維翰之力也。 [2] 
    • ②維翰狀貌既異,素以威嚴自持,晉之老將大臣,見者無不屈服。 [2] 
    • ③嗚呼!自古禍福成敗之理,未有如晉氏之明驗也。其始也,以契丹而興,終為契丹所滅。然方其以逆撫順,大事未集,孤城被圍,外無救援,而徒將一介之命,持片舌之強,能使契丹空國興師,應若符契,出危解難,遂成晉氏。當是之時,維翰之力為多。及少主新立,釁結兵連,敗約起爭,發自延廣。然則晉氏之事,維翰成之,延廣壞之,二人之用心者異,而其受禍也同,其故何哉?蓋夫本末不順而與夷狄共事者,常見其禍,未見其福也。可不戒哉?可不戒哉? [2] 
  • 範祖禹:時軍國多事,百司及使者諮請輻湊,維翰隨事裁決,初若不經思慮,人疑其疏略;退而熟議之,亦終不能易也。然為相頗任愛憎,一飯之恩、睚眥之怨必報,人亦以此少之。 [23] 
  • 王禹偁:魏公王佐才,獨力遠晉室。揮手廓氛霾,放出扶桑目。感慨會風雲,周旋居密勿。下民得具瞻,上帝賚良弼。沉沉帷幄謀,落落政事筆。品流遂甄別,法令頗齊一。跋敕朝據案,論兵夜遠膝。多士若鴛鴻,官材鹹有秩。諸侯如狼虎,請謁盡股慄秉鈞多事朝,綽綽有紀律。遠將留侯比,近以贊皇(李德裕)匹。志在混車書,誓將闡儒術。皇天未厭亂,運去何飈欻。高祖厭寰區,少帝無始卒。老成既疏遠,羣小相親暱。黷武兵漸驕,倒懸人不恤。和親絕強虜,謀帥用悍卒。魏公在藩垣,上疏論得失。七事若丹青,辭切痛入骨。忠言殊不省,直首果見屈。鐵馬從北來,煙塵晝蓬勃。穹廬易市朝,左袵雜纓紱。主辱臣不死,囚縛自安逸。唯公獨遇害,身殞名不沒。惜乎英偉才,濟世功未畢。一讀晉朝史,遺恨空鬱郁。子孫亦不振,天道難致詰。 [39] 
    • ①維翰雖因德光而相,其意特欲興晉而已,固無挾虜以自重、劫主以盜權之意,猶足為賢也。 [40] 
    • ②石氏之帝,維翰功力居多,使維翰而小人也,必陰結契丹以自重,上則脅制其主,使惟己之用而不用他人;下則控勒士大夫,使惟己之譽而不敢議己……(楊)光遠無契丹之援而反重,維翰有契丹之援而反輕,於以見維翰志在興晉,而無心於挾虜,使其北向負恃,深得虜意,雖高祖亦不敢有所前,況光遠乎? [40] 
    • ③宰制運動,據權之所易;知人善任,當國之所難。是時劉知遠、杜重威之徒皆為制將,而維翰不能區別才否;既一概用之,又不委知遠以權,此失之大者。維翰非於知遠有憾,特不深知之耳。或曰:知遠先恨李崧,又恨出帝,君臣有隙,未易平也。曰:維翰必欲禦敵,師克在和,無寧力啓上心,解崧之意,加禮河東。又致書知遠,使坦懷釋怨,以濟國為務,而專付統御之權,晉豈遽亡乎?由是觀之,維翰於宰制運動固有餘裕,而知人善任則不足矣。 [40] 
    • ④維翰雖無當國亡國之惡,而有謀國誤國之罪矣。雖然,維翰非取怒契丹者,固可預通情款、求庇其身,而初不相聞,死於張彥澤之手,故曰:志在興晉而不為身謀,亦足為賢矣。 [40] 
  • 張浚:夫石晉則不然,桑維翰始終主和,其言曰:“願訓農習戰,養兵息民,俟國無內憂,民有餘力,觀釁而動,動無不成。”若有深謀者。考其君臣所為,名實不孚,專務姑息,賞罰失章,施設謬戻,權移於下,政施於上,無名之獻,莫之紀極,維翰所陳,殆為空言,姑欲信其當時必和之説,以偷安竊位而已。 [41] 
  • 陳誠之:石晉因契丹之力以自立,其勢不得不與之和,此桑維翰之功也……浚不罪延廣而謂維翰不當與契丹和妤,甚無謂也。 [41] 
  • 陳傅良:自非耶律德光之師,不足以亡唐立晉,然彼雖有德於我,其遂可無以弭其後患耶?暨再傳而為其所滅,桑維翰輩可謂失謀矣。 [42] 
  • 陳亮:借夷狄以平中國,此天下之末策,生民之大患。而究其本原,乃出於明君賢臣者蓋其事變迫於前不得已而為之,姑以權一時之宜,未暇為天下後世慮也。……吾嘗推原其事,蓋肇於唐高祖,成於郭子儀,而極於桑維翰。或難於創業而資為聲援,或急於中興而用為輔翼,或迫於拒命而倚為先驅。皆所以權宜濟變,而速一時之功。雖能快中心之所欲,而後世之被其患蓋有不可勝道者,此所謂慮不及遠也。……為維翰計者,當一舉太原之眾,運奇奮巧,以破敬達,乃急下太行、抵懷孟、塞虎牢,示天下以形勢,檄諸鎮而犄角,則區區之唐,亦何足滅哉!此則磊磊落落、千載一時之功也,何至於北面夷狄、請救以示弱哉?北面猶可也,復割盧龍以遺之,使夷狄有輕中國之心,長驅徑入,習以為常,原情定罪,維翰可勝誅哉! [43] 
  • 吳曾:晉去國初未遠,故太祖所以推服維翰者,宜有以得之。使維翰獲用,豈盡出普下乎?……議論雖不盡見,其揣度事勢,深切着明,有能加之者歟?太祖所以推服之也。 [44] 
  • 劉克莊:五季驕諸鎮,終朝易十人。使無孔方癖,猶是晉名臣。 [45] 
  • 李贄:父事契丹而獻幽、薊十六州土地,陷於腥羶四百三十二年,是敬瑭、維翰耳。敬瑭以此而得國,維翰以此而得相。 [46] 
    • ①謀國而貽天下之大患,斯為天下之罪人,而有差等焉。禍在一時之天下,則一時之罪人,盧杞是也;禍及一代,則一代之罪人,李林甫是也;禍及萬世,則萬世之罪人,自生民以來,唯桑維翰當之。劉知遠決策以勸石敬瑭之反,倚河山之險,恃士馬之強,而知李從珂之淺輭,無難摧砬,其計定矣。而維翰急請屈節以事契丹。敬瑭智劣膽虛,遽以其策,稱臣割地,授予奪之權於夷狄,知遠爭之而不勝。於是而生民之肝腦,五曾三王之衣冠禮樂,驅以入於狂流。契丹弱,而女直乘之;女直弱,而蒙古乘之;貽禍無窮,人胥為夷。非敬瑭之始念也,維翰屍之也。夫維翰起家文墨,為敬瑭書記,固唐教養之士人也,何仇於李氏,而必欲滅之?何德於敬瑭,而必欲戴之為天子?敬瑭而死於從珂之手。維翰自有餘地以居。敬瑭之篡已成,己抑不能為知遠而相因而起。其為喜禍之奸人,姑不足責;即使必欲石氏之成乎,抑可委之劉知遠輩,而徐收必得之功。乃力拒羣言,決意以戴犬羊為君父也,吾不知其何心!終始重貴之廷,唯以曲媚契丹為一定不遷之策,使重貴糜天下以奉契丹。民財竭,民心解,帝昺厓山之禍,勢所固然。毀夷夏之大防,為萬世患;不僅重貴縲系,客死穹廬而已也。論者乃以亡國之罪歸景延廣,不亦誣乎?延廣之不勝,特不幸耳;即其智小謀強,可用為咎,亦僅傾臬捩雞徼倖之宗社,非有損於堯封禹甸之中原也。義問已昭,雖敗猶榮。石氏之存亡,惡足論哉!正名義於中夏者,延廣也;事雖逆而名正者,安重榮也;存中國以授於宋者,劉知遠也;於當日之儔輩而有取焉,則此三人可錄也。自有生民以來,覆載不容之罪,維翰當之。 [3] 
    • ②夫維翰以文翰起家成進士,即不能如梁震羅隱之保身而不辱;自可持祿容身,坐待遷除,如和凝、李松之幸致三事。乃魂馳而不收,氣盈而忘死,以驟獵不可據之浮榮,其實不如盛世之令錄參佐也。而塗炭九州、陸沈千載,如此其酷焉。悲夫!天之生維翰也,使其狂猘之至於斯,千秋之戾氣,集於一人,將誰怨而可哉?乞者乞人之墦,非是而不能飽;盜者穴人之室,非是而不能獲。維翰不相,自可圖温飽以終身;維翰即相,亦不敵李林甫、盧杞之掾史;即以流俗言之,亦甚可賤而不足貴,明矣。處大亂之世,君非君,相非相,攬鏡自窺,夢迴自念,乞邪,盜邪,君邪,相邪,貴邪,賤邪!徒以殃萬民、禍百世,胡迷而不覺邪? [3] 
    • ③石氏之亡,桑維翰實亡之……而維翰之貽害於中國,促亡於石氏,其可以一時苟且之人情,頌其須臾之安,而貰其滔天之罪哉? [47] 
    • ①甘心事狄,淪十六州為左衽,維翰實為罪魁。 [48] 
    • ②景延廣雖被劾外調,而進任者為一桑維翰,悉心秉政,頗有轉機。然賄賂公行,恩怨必報,究非大臣風度。且幽、涿十六州,淪沒虜廷,創此議者為誰,而可謂無罪乎? [49] 
  • 陶懋炳:桑維翰本是石敬瑭賣國篡位的謀主,又深為遼太宗所寵愛,所以當上了中書侍郎平章事,兼樞密使,權勢無匹……這樣的民族敗類,王夫之斥之為“萬世之罪人”,是非常恰當的。 [50] 
  • 卞孝萱鄭學檬:後晉的桑維翰……是石敬瑭投降契丹、稱帝立國的主要策劃者,是一個民族敗類,官至樞密使。他幫助石敬瑭搞民族投降,又設法鞏固後晉王朝統治。 [51] 

桑維翰軼事典故

桑維翰不畏魑魅

相傳桑維翰少年時,家裏常有魑魅,家人無不畏懼。桑維翰曾被魑魅偷過衣服、摘過巾帽,但他神色如常,從未改變。 [52] 

桑維翰磨穿鐵硯

桑維翰曾參與科舉考試,考官認為“桑”與“喪”字同音,感到厭惡,於是落榜。有人勸他不必參加進士科,可以從其他途徑入仕。桑維翰乃作《日出扶桑賦》以明確自己百折不撓之志,又做了個鐵硯,對那個人説:“等鐵硯被磨破後再從其他途徑入仕。”最後終於進士及第。這就是磨穿鐵硯的典故。 [53] 

桑維翰三債三悦

桑維翰尚未發跡時,對朋友説自己沒有富貴是因為欠了造物主三債未還,即上債錢貨,中債妓女,下債書籍。等到進士及第後,又對那個朋友勸酒,朋友説自己也有三悦,第一是錢,第二是妓,第三是不敢遺天下書,桑維翰慢慢説道:“吾炫露太甚,自罰一觥。” [54] 

桑維翰有怨必報

桑維翰的性格是“一飯之恩、睚眥之怨必報”。楚王馬殷之子馬希範入朝時,正逢還未發跡的桑維翰在楚、泗一帶旅遊,前去謁見馬希範,請求接濟萬金。馬希範見桑維翰身材矮小,相貌醜陋,言語粗鄙,邊聽邊哈哈大笑,其後只送給他數百縑。後來他擔任後晉宰相,適值馬希範為楚王,在他的奏請下“削去半仗,止稱天策上將軍、楚王而已,其卿相台閣皆罷之”。 [55] 
桑維翰登第(一共四人登第)後,秦王李從榮幕下的陳保極對同僚戲稱有三個半人及第,因桑維翰相貌醜陋,所以叫他“半人”。後晉建立,桑維翰拜相,時任曹郎的陳保極擔心自己被報復,主動請辭,但桑維翰並未放過他,對石敬瑭説陳保極可能逃到南方,於是陳保極被召還,桑維翰還準備羅織獄事來進一步迫害陳保極,所幸同僚李崧極力勸解,因此只是在陳保極家裏簡單審問並貶官,陳保極也由此鬱憤而死。 [56] 
還有野史傳説稱,桑維翰拜相後,他發跡前的朋友韓魚前來謁見他,桑維翰予以接見,並保薦他為學士,先通過韓魚招來了曾誇獎過他的文章的同鄉秀才朱炳,保薦他為軍巡判官;接着又讓韓魚招來曾戲弄羞辱過他的同鄉秀才羌岵,稱也要給他授官。等羌岵被招來後,桑維翰故意不見,並讓巡判官吏把他帶到大街,誣陷謀叛,當場斬首。羌岵臨刑前向上帝呼訴自己的冤情。上帝憐憫他,任命他為司命判官,他就同被桑維翰鞭打致死的開封府吏唐贊一起向桑維翰索命,桑維翰哀求無果,不久死亡,死時手足都有莫名其妙的傷處。 [70] 

桑維翰甚不快活

桑維翰擔任宰相時,曾對朋友感慨:“凡居宰相職後,有似着新鞋襪,外望雖好,其中甚不快活。” [57] 

桑維翰後悔暗示

天福三年(938年),崔棁權知貢舉,有一個貢士叫孔英,無才無德。桑維翰早就瞭解此人的為人,對他深惡痛絕。崔棁在鎖院前依例拜謁宰相,桑維翰“性嚴語簡”,對他説:“孔英來也。”暗示他不要錄取孔英。崔棁卻不明就裏,也沒有細問,只是記住了這個名字。當時孔英又高調宣稱自己是孔子的後裔,崔棁想到桑維翰的囑咐,遂放孔英登第。放榜時,人們紛紛嘲笑。桑維翰聽説後,後悔莫及,屢次舉手捂住自己的嘴巴。 [58] 

桑維翰遇害前兆

開運三年(946年)秋雨連下一月,有一天,桑維翰出了開封府衙,從西街入宮,走到國子門時,馬忽然受驚,車伕不能控制,以致桑維翰跌入水中,很久才醒。還有傳言説他的私邸內也有很多怪事發生,親戚朋友都很擔憂。 [59]  同年冬,他在正房寢室裏一個人坐着,突然間很驚慌恐懼的樣子,好像看見了什麼。他向空中大聲喊:“你怎麼敢到這裏來?”像這樣發生了多次,十多天內憤懣不已,即使是最親近的人也不敢問他是怎麼回事。不久後,他夢到自己穿好衣服,戴好帽子,車騎嚴整,好像將要到什麼地方去,就坐上車,忽然間所乘車的馬又不見了,到處尋找也不知在什麼地方。醒了以後,他覺得很不爽。幾天後,他就遇害。 [60] 

桑維翰死時吐火

據《五代史補》記載,桑維翰被縊殺時,仍“瞋目直視”,並三次噓氣,每噓一次都會吐出火來,光焰明亮。三次後,火光熄滅,徹底死亡。 [61] 

桑維翰宋祖追念

宋太祖趙匡胤開國後,與宰相趙普議事不合,曾發出“安得宰相如桑維翰者與之謀乎”的感慨。趙普説桑維翰愛錢,即使還活着也不會被趙匡胤任用。趙匡胤表示:“如果我用桑維翰的長處,自然也會護他的短處。措大就那點眼界,我賞給他十萬貫,就會塞破屋子了!” [62] 

桑維翰人際關係

  • 父親:桑珙(曾為河南尹張全義麾下客將) [6] 
  • 庶弟:桑能(出生一年後喪父,其母改嫁博興玄家,故一度姓玄,桑維翰在泰寧節度使任上被尋得,累遷司封員外郎,後周時任鳳翔少尹、鄧州長史等職) [63] 
  • 兒子:桑坦(後晉開運年間官至大理司直 [33]  、桑壎(北宋太平興國年間官至知宣州 [64] 
  • 女兒:桑氏(嫁張澹 [65] 

桑維翰主要作品

桑維翰有兩篇奏議《諫賜優伶無度疏》和《論安重榮請討契丹疏》被收入《全唐文》中。 [66] 

桑維翰人物爭議

關於桑維翰之死,《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的桑維翰傳中均稱是石重貴害怕桑維翰被耶律德光召見,然後“顯彰己過”,便欲殺他滅口,授意張彥澤殺害他,張彥澤正好也貪圖桑維翰的財產,於是就接受石重貴密旨,殺了桑維翰。 [1-2]  《舊五代史》的張彥澤傳和《五代史補》則稱是桑維翰怒斥張彥澤,使其羞愧難當,再加上“挾宿憾”,所以殺了桑維翰。 [67]  司馬光在修《資治通鑑》時認為“是時彥澤豈肯復從少帝之命”,因此不採取第一種説法。 [68] 
桑維翰死亡時間、地點和情形在不同記載中也有所差異。大致如下:
史料
內容
《舊五代史》桑維翰傳
張彥澤傳石重貴之命,要召見桑維翰,桑維翰騎馬到了天街,遇到侍中李崧,交談期間被一名軍吏請去侍衞司。桑維翰知道此行兇多吉少,回頭對李崧説:“侍中主持國政,今天國家滅亡,反而讓我桑維翰去死,這是為何?”李崧甚有愧色,桑維翰被張彥澤拘禁兩天後遇害。 [1] 
《舊五代史》張彥澤傳
桑維翰被召至張彥澤麾下,張彥澤待他無禮,桑維翰怒斥道:“去年我把你從罪人中提拔出來,讓你領大鎮之兵,你怎敢如此忘恩負義!”張彥澤啞口無言,當晚就殺了桑維翰,盡取其家財。 [67] 
《五代史補》卷三
張彥澤先帶兵闖入開封府衙,問桑維翰在哪裏,桑維翰厲聲説:“我是堂堂大臣,讓國家走到這種地步,理當為國而死,你怎敢無禮!”接着桑維翰升堂端坐,對張彥澤説:“你有什麼功勞,不僅成為使相,還統治一方,當國家危急之時,不能盡犬馬之力以報效國家,反而背叛國家,幫助戎狄作威作福,成為亂臣賊子,你心安嗎?”張彥澤為其氣場所震懾,“股慄不敢仰視”,退出後對人感慨他不敢再面對桑維翰的威嚴。當晚就派人在開封府衙殺了桑維翰。 [30] 
《新五代史》桑維翰傳
糅雜《舊五代史》與《五代史補》的記載,稱張彥澤先闖入開封府衙,受到桑維翰訓斥,然後又傳石重貴旨意召桑維翰,桑維翰在途中與李崧交談過程中又被請至侍衞司,當晚在那裏被殺。 [2] 
《資治通鑑》後晉紀六
大致與《舊五代史》桑維翰傳相同,並補充了《舊五代史》張彥澤傳中桑維翰斥責張彥澤的內容。 [28] 

桑維翰後世紀念

桑維翰墓位於河南省孟州市桑坡村,在清代尚有殘碑,上有“晉”“大節也”等字樣。後來孟縣知縣仇汝瑚重修其墓,立碑“後晉丞相桑公維翰之墓”。現已被夷平。此村莊的得名也是由於桑維翰葬於此。另外傳説孟縣穀旦鎮桑樓村(盧桑樓村)也是得名於這裏有桑維翰的別墅花園。 [69] 

桑維翰史料索引

  •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 [1] 
  • 《新五代史 卷二十九 晉臣傳第十七》 [2] 
  •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 後晉紀一》 [10] 
  •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一 後晉紀二》 [14] 
  •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二 後晉紀三》 [15] 
  •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四 後晉紀五》 [23] 
  •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五 後晉紀六》 [28] 
參考資料
  • 1.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7]
  • 2.    《新五代史 卷二十九 晉臣傳第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7]
  • 3.    王夫之:《讀通鑑論》卷二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7]
  • 4.    桑維翰  .中國曆代名人圖像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20]
  • 5.    陳垣.《二十史朔閏表》:古籍出版社,1958年:第116頁
  • 6.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桑維翰,字國僑,洛陽人也。父珙,事河南尹張全義為客將。維翰身短面廣,殆非常人,既壯,每對鑑自嘆曰:“七尺之身,安如一尺之面!”由是慨然有公輔之望。性明惠,善詞賦。
  • 7.    王溥.《五代會要》:中華書局,1998年:第277頁
  • 8.    張齊賢:《《洛陽縉紳舊聞記》卷二,《齊王張令公外傳》:桑中令維翰,父拱,為河南府客將。桑魏公將應舉,父乘間告王曰:“某男粗有文性,今被同人相率,欲取解,俟王旨。”齊王曰:“有男應舉,好事。將卷軸來,可教秀才來。”桑相之父趨下再拜。既歸,令子侵早投書啓,獻文字數軸。王令請桑秀才,父教之趨階,王曰:“不可。既應舉,便是貢士,可歸客司。”謂魏公父曰:“他道路不同,莫管他。”終以客禮見之。王一見甚奇之,禮遇頗厚。是年,王力言於當時儒臣,且推薦之,由是擢上第。至晉高祖有天下,桑魏公在位,奏曰:“洛陽齊王生祠未有額,乞賜號‘忠肅’。”可之。廟敕已下,會朝廷有故,遂中輟之。
  • 9.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高祖領河陽,闢為掌書記,歷數鎮皆從。
  • 10.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 後晉紀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7]
  • 11.    《冊府元龜 卷三百九 宰輔部·佐命》:時高祖將起義,頗慮孤壘無成,憂不遑處,維翰揚言曰:“蝮蛇在手,壯士解腕。今日朝廷待以匪人,無復首免之理,但極力自完,萬一不濟,契丹族帳在雲、應,朝呼夕至,何患無成?”高祖釋然。
  • 12.    《舊五代史 卷七十六(晉書) 高祖紀二》:閏十一月甲子,晉安寨副招討使楊光遠等殺上將張敬達,以諸軍來降。丙寅,制以翰林學士承旨、知河東軍府、户部侍郎、知制誥趙瑩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以翰林學士、權知樞密事、禮部侍郎、知制誥桑維翰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依前知樞密院事,並賜推忠興運致理功臣。
  • 13.    《遼史 卷三 本紀第三》:辛巳,晉帝至河陽,李從珂窮蹙,召人皇王倍同死,不從,遣人殺之,乃舉族自焚。詔收其士卒戰歿者瘞之汾水上,以為京觀。晉命桑維翰為文,紀上功德。
  • 14.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一 後晉紀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7]
  • 15.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二 後晉紀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7]
  • 16.    《舊五代史 卷七十八(晉書) 高祖紀四》:(閏七月)壬申,以中書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桑維翰為檢校司空、兼侍中、相州彰德軍節度使,以彰德軍節度使王庭允為義武軍節度使。
  • 17.    《舊五代史 卷七十九(晉書) 高祖紀五》:乙亥,相州節度使桑維翰加檢校司徒,改兗州節度使。
  • 18.    《舊五代史 卷八十(晉書) 高祖紀六》:天福七年春正月……丙寅……兗州節度使桑維翰加檢校太保……閏(三)月……戊子,兗州節度使桑維翰加特進,封開國公。……六月丁巳,以兗州節度使桑維翰為晉昌軍節度使,以前許州節度使安審琦為兗州節度使。
  • 19.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七年夏,高祖駕在鄴都,維翰自鎮來朝,改授晉昌軍節度使。
  • 20.    《舊五代史 卷八十一(晉書) 少帝紀一》:八月……壬戌,晉昌軍節度使桑維翰加檢校太傅。
  • 21.    《舊五代史 卷八十一(晉書) 少帝紀一》:三月己卯朔,以中書令、監修國史趙瑩為晉昌軍節度使,以晉昌軍節度使桑維翰為侍中、監修國史。
  • 22.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少帝嗣位,徵拜侍中,監修國史。頻上言請與契丹和,為上將景延廣所否。
  • 23.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四 後晉紀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7]
  • 24.    《舊五代史 卷八十三(晉書) 少帝紀三》:開運元年秋七月……己丑,以樞密使、中書令桑維翰充宏文館大學士,太子太傅。
  • 25.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明年,楊光遠構契丹,有澶淵之役,凡制敵下令,皆出於延廣,維翰與諸相無所與之。及契丹退,維翰使親黨受寵於少帝者,密緻自薦,曰:“陛下欲制北方以安天下,非維翰不可。”少帝乃出延廣守洛,以維翰守中書令,再為樞密使、宏文館大學士,繼封魏國公。
  • 26.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事無鉅細,一以委之。數月之間,百度浸理。然權位既重,而四方賂遺,鹹湊其門,故仍歲之間,積貨鉅萬,由是澆競輩得以興謗。未幾,內客省使李彥韜、端明殿學士馮玉皆以親舊用事,與維翰不協,間言稍入。維翰漸見疏忌,將加黜退,賴宰相劉昫李崧奏雲:“維翰元勳,且無顯過,不宜輕有進退。”少帝乃止。尋以馮玉為樞密使,以分維翰之權。
  • 27.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俄而馮玉作相,與維翰同在中書,會舍人盧價秩滿,玉乃下筆除價為工部侍郎,維翰曰:“詞臣除此官稍慢,恐外有所議。”因不署名,屬維翰休假,玉竟除之,自此維翰與玉尤不相協。俄因少帝以重睿擇師傅言於玉,玉遂以詞激少帝,尋出維翰為開封府尹。維翰稱足疾,罕預朝謁,不接賓客。
  • 28.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八十五 後晉紀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7]
  • 29.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及契丹至中渡橋,維翰以國家安危系在朝夕,乃詣執政異其議,又求見帝,復不得對。維翰退而謂所親曰:“若以社稷之靈,天命未改,非所能知也;若以人事言之,晉氏將不血食矣。”開運三年十二月十日,王師既降契丹;十六日,張彥澤以前鋒騎軍陷都城。契丹遣使遺太后書雲:“可先使桑維翰、景延廣遠來相接,甚是好事。”是日凌旦,都下軍亂,宮中火發。維翰時在府署,左右勸使逃避,維翰曰:“吾國家大臣,何所逃乎!”即坐以俟命。時少帝已受契丹撫慰之命,乃謀自全之計,因思維翰在相時,累貢謀畫,請與契丹和,慮契丹到京窮究其事,則顯彰己過,故欲殺維翰以滅其口,因令圖之。張彥澤既受少帝密旨,複利維翰家財,乃稱少帝命召維翰。維翰束帶乘馬,行及天街,與李崧相遇,交談之次,有軍吏於馬前揖維翰赴侍衞司,維翰知其不可,顧謂崧曰:“侍中當國,今日國亡,翻令維翰死之,何也?”崧甚有愧色。是日,彥澤遣兵守之,十八日夜,為彥澤所害,時年四十九。即以衣帶加頸,報契丹主:維翰自經而死。契丹主曰:“我本無心害維翰,維翰不合自致。”契丹至闕,使人驗其狀,令殯於私第,厚撫其家,所有田園邸第,並令賜之。及漢高祖登極,詔贈尚書令。
  • 30.    陶嶽:《五代史補》卷三:少主之嗣位也,契丹以不俟命而擅立;又景延廣辱其使,契丹怒,舉國南侵。以駙馬都尉杜重威等領駕下精兵甲,御之於中渡橋。既而契丹之眾已深入,而重威等奏報未到朝廷。時桑維翰罷相,為開封府尹,謂僚佐曰:“事急矣,非大臣鉗口之時。”乃叩內閣求見,欲請車駕親征,以固將士之心。而少主方在後苑調鷹,至暮竟不召。維翰退而嘆曰:“國家阽危如此,草澤逋客亦宜下問,況大臣求見而不召耶!事亦可知矣。”未幾,杜重威之徒降於契丹,少主遂北遷。桑維翰形貌甚怪,往往見之者失次。張彥澤素以驍勇稱,每謁候,雖冬月未嘗不雨汗。及中渡變生,彥澤引蕃部至,欲逞其威,乃領眾突入開封府,弓矢亂髮,且問:“桑維翰安在?”維翰聞之,乃厲聲曰:“吾為大臣,使國家如此,其死宜矣。張彥澤安得無禮!”乃升廳安坐,謂彥澤曰:“汝有何功,帶使相已臨方面,當國家危急,不能盡犬馬之力以為報效,一旦背叛,助戎狄作威為賊,汝心安乎?”彥澤睹其詞氣慨然,股慄不敢仰視,退曰:“吾不知桑維翰何人,今日之下,威稜猶如此,其再可見耶!”是夜,令壯士就府縊殺之。
  • 31.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當兩朝秉政,出上將楊光遠、景延廣俱為洛川守;又嘗一制除節將十五人,各領軍職,無不屈而服之。
  • 32.    《冊府元龜 卷三百二十三 宰輔部·總兵機略》:又以馮暉鎮靈武,蕃部歸心,朝議患之,維翰欲圖大舉,以制北戎,命將佐十五人,皆列藩之帥也,唯暉不預其間,乃上章自陳未老可用,而制書見遺。維翰招禁直學士答詔,一一條對,其雲:“非制書忽忘,實以朔方重地,雜虜窺邊,非卿雄名,何以彈壓?比欲移卿內地,受代亦須奇才。”暉得詔甚喜。
  • 33.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當開運中,朝廷以長子坦為屯田員外郎,次子壎為秘書郎。維翰謂同列曰:“漢代三公之子為郎,廢已久矣,近或行之,甚喧外議。”乃抗表固讓不受。尋改坦為大理司直,壎為秘書省正字,議者美之。
  • 34.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先是,相州管內所獲盜賊,皆籍沒其財產,雲是河朔舊例。及維翰作鎮,以律無明文,具事以奏之。詔曰:“桑維翰佐命功全,臨戎寄重,舉一方之往事,合四海之通規,況賊盜之徒,律令具載。比為撫萬姓而安萬國,豈忍罪一夫而破一家。聞將相之善言,成國家之美事,既資王道,實契人心。今後凡有賊人準格律定罪,不得沒納家資,天下諸州皆準此處分。”自是劫盜之家,皆免籍沒,維翰之力也。……理安陽除民弊二十餘事,在兗、海擒豪賊過千人,亦寇恂、尹翁歸之流也。
  • 35.    陳摶:《太乙宮記》,《金石萃編》卷一百二十三:至後晉相國桑中令出鎮古雍,下車之始,歲旱之甚,稼穡枯槁,民不望生。公親詣山,恭誠懇禱,即日應祈,雨勢霶沛,隨時沾足,遐邇歡呼,仕民均慶。
  • 36.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初,高祖在位時,詔廢翰林學士院,由是並內外製皆歸閣下,命舍人直內廷,數年之間,尤重其選。及維翰再居宥密,不信宿,奏復置學士院,凡署職者,皆其親舊。時議者以維翰相業素高,公望所屬,雖除授或黨,亦弗之咎也。
  • 37.    《舊五代史 卷一百三十一(周書)列傳十一》:乾祐中,受詔與王伸、竇儼修《漢高祖實錄》,緯以筆削為己任,然而褒貶之際,憎愛任情。晉相桑維翰執政日,薄緯之為人,不甚見禮,緯深銜之。及敍《維翰傳》:“身沒之後,有白金八千鋌,他物稱是。”翰林學士徐台符,緯邑人也,與緯相善,謂緯曰:“切聞吾友書桑魏公白金之數,不亦多乎!但以十目所睹,不可厚誣。”緯不得已,改為白金數千錠。
  • 38.    《冊府元龜 卷七十四 帝王部·命相第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0]
  • 39.    王禹偁.《懷賢詩之桑魏公》,《宋文鑑》卷十四:中華書局,1993年:第189頁
  • 40.    胡寅.《讀史管見》:嶽麓書社,2011年:第1047、1052、1063、1068頁
  • 41.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華書局,1998年:第2886—2887頁
  • 42.    陳傅良撰,史麗君譯註.《歷代兵制》:中華書局,2017年:第237頁
  • 43.    陳亮.《陳亮集》:中華書局,1987年:第91—93頁
  • 44.    吳曾.《能改齋漫錄》:大象出版社,2019年:第30頁
  • 45.    劉克莊撰,辛更儒箋校.《劉克莊集箋校》:中華書局,2011年:第866頁
  • 46.    《殘唐五代史演義傳 第五十回 石敬瑭長安即位》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0]
  • 47.    王夫之:《讀通鑑論》卷三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0]
  • 48.    《五代史演義 第二十七回 嘲公主醉語啓戎 援石郎番兵破敵》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0]
  • 49.    《五代史演義 第三十三回 得主援高行周脱圍 迫父降楊光遠伏法》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0]
  • 50.    陶懋炳.《五代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35頁
  • 51.    卞孝萱,鄭學檬.《五代史話》:北京出版社,1985年:第29頁
  • 52.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維翰少時所居,恆有魑魅,家人鹹畏之,維翰往往被竊其衣,撮其巾櫛,而未嘗改容。
  • 53.    《新五代史 卷二十九 晉臣傳第十七》:初舉進士,主司惡其姓,以“桑”“喪”同音。人有勸其不必舉進士,可以從佗求仕者,維翰慨然,乃著《日出扶桑賦》以見志。又鑄鐵硯以示人曰:“硯弊則改而佗仕。”卒以進士及第。
  • 54.    陶谷:《清異錄》卷一:桑維翰草萊時語友人曰:“吾有富貴在造物,未還三債,是以知之。上債錢貨,中債妓女,下債書籍。”既而鐵硯功成,一日,酒後謂密友曰:“吾始望不及此,當以數語勸子一杯。”其人滿酌而引公雲:“吾有三悦而持之:一曰錢,二曰妓,三曰不敢遺天下書。”公徐雲:“吾炫露太甚,自罰一觥。”
  • 55.    周羽翀:《三楚新錄》卷一:初希範之入覲,途經淮上,時桑維翰旅遊楚泗間,知其來,遽謁之,且曰:“僕聞楚之為國,挾天子而令諸侯,其勢不可謂之卑也。加以利盡南海,而公室大富。足下之來,非傾府庫之半,則不足以供芻粟之費。今僕貧者,敢以萬金為請,惟足下濟之。”希範輕薄公子,睹維翰形短而腰長,語魯而且醜,不覺絕倒而笑之。既而贈與數百縑。維翰大怒,拂衣不顧而去。及殷薨,希範立。時維翰已為宰相,奏削去半仗,止稱天策上將軍、楚王而已,其卿相台閣皆罷之。
  • 56.    《舊五代史 卷九十六(晉書) 列傳十一》:初,桑維翰登第之歲,保極時在秦王幕下,因戲謂同輩曰:“近知今歲有三個半人及第。”蓋其年收四人,保極以維翰短陋,故謂之半人也。天福中,維翰既居相位,保極時在曹郎,慮除官差跌,心不自安,乃乞假南遊,將謀退跡。既而襄、鄧長吏以行止入奏,維翰乃奏於高祖曰:“保極閩人,多狡,恐逃入淮海。”即以詔追赴闕,將下台鍛成其事,同列李崧極言以解之,因令所司就所居鞫之,貶為衞尉寺丞,仍奪金紫。尋復為倉部員外郎,竟以銜憤而卒。
  • 57.    《續釋閒談》引蘇耆《閒談錄》:桑中令維翰嘗謂交親曰: “凡居宰相職後,有似着新鞋襪,外望雖好,其中甚不快活。”
  • 58.    《冊府元龜 卷六百五十一 貢舉部·清正謬濫》:晉高祖天福三年,崔棁權知貢舉,時有進士孔英者,行醜而才薄,宰相桑維翰素知其為人,深惡之。及棁將鎖院,禮辭於維翰,維翰性嚴語簡,謂棁曰:“孔英來也。”蓋慮棁誤放英,故言其姓名以扼之也。棁性純直,不復稟覆,因默記之,時英又自稱是宣尼之後,每凌轢於方場,棁不得已,遂放英登第。榜出,人皆諠笑,維翰聞之,舉手自抑其口者數四,蓋悔其言也。
  • 59.    《舊五代史 卷八十九(晉書) 列傳四》:是歲,秋霖經月不歇。一日,維翰出府門由西街入內,至國子門,馬忽驚逸,御者不能制,維翰落水,久而方蘇。或言私邸亦多怪異,親黨鹹憂之。
  • 60.    《太平廣記》卷一百四十五引王仁裕《玉堂閒話》:魏公桑維翰,尹開封。一日,嘗中夜於正寢獨坐,忽大驚悸,如有所見,向空厲聲雲:“汝焉敢此來!”如是者數四。旬日憤懣不已,雖齊體亦不敢有所發問。未幾,夢己整衣冠。嚴車騎,將有所詣。就乘之次,忽所乘馬亡去,追尋莫之所在。既寤,甚惡之,不數日及難。
  • 61.    陶嶽:《五代史補》卷三:當維翰之縊也,猶瞋目直視,噓其氣再三,每一噓皆有火出,其光赫然。三噓之外,火盡滅,就視則奄然矣。
  • 62.    《宋朝事實類苑》卷一引楊億《楊文公談苑》:中令普議事有所不合,太祖曰:“安得宰相如桑維翰者與之謀乎!”普對曰:“使維翰在,陛下亦不用,蓋維翰愛錢。”太祖曰:“苟用其長,亦當護其短。措大眼孔小,賜與十萬貫,則塞破屋子矣!”
  • 63.    《冊府元龜 卷一百五十四 帝王部·明罰第三》:(廣順三年)二月,敕鳳翔少尹桑能責授鄧州長史。能,故開封尹維翰之庶弟也,維翰父珙有愛姬,生子,歲餘,珙卒,姬求,出遂攜兒而去,兒即能也,其後莫知所之。及維翰貴,前遣人求訪音問,微知在青州。會户部侍郎王松權知青州,時維翰鎮兗州,以誠託松,松至郡訪能,果得之於博興縣民家,能母適玄氏,能即為玄氏子。松即送能至維翰所,維翰表其事,有頃,晉祖授能協律郎。維翰鎮京兆,以能為衙內、都指揮使。維翰再入中書,改太常丞,累遷司封員外郎。能幼稚流落長於他族,不識文字,性格鄙俗,及維翰薨,諸子幼弱,能以維翰舊第得錢千緡,典帖與人。其宅本辛氏之業也,辛氏定年限帖,典與維翰,及年限滿,能出為鳳翔少尹,辛氏乃詣維翰子坦贖之,坦辭以候取能旨,辛氏訴於官,樞密使王峻素知其事,深所不平,即追能證問,能具伏其罪,故貶逐之。
  • 64.    陳俊纂修.《(萬曆)寧國府志》:黃山書社,2020年:第108頁
  • 65.    《宋史 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澹幼而好學,有才藻。晉開運初,登進士第。宰相桑維翰器之,妻以女。
  • 66.    董誥等編.《全唐文》:中華書局,1983年:第8960—8961頁
  • 67.    《舊五代史 卷九十八(晉書) 列傳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1]
  • 68.    司馬光修,胡三省注.《資治通鑑》:中華書局,1956年:第9323頁
  • 69.    張思青.《孟州史志叢話》:政協河南省孟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99年:第171—173頁
  • 70.    錢易:《桑維翰》,《青瑣高議》後集卷六:桑維翰大拜,方居政地,有布衣故人韓魚謁公……魚翌日告別……既坐,公笑曰:“近者書殿闕人,吾以子姓名奏,御授子學士。”俄有二吏自東廊持廂,中有黃誥及藍袍、靴、笏之類。魚遽降階,再拜受命,公乃置酒。公方開懷言笑,詢及里閭,語笑如歡,復謂魚曰:“朱炳秀才安乎?”魚對曰:“無恙,但家貧族重,老尚走場屋。”公曰:“吾向與之同鄉薦,最蒙他相愛,吾文字數卷,伊常對人稱賞。子作一書為吾意,薦召來與一官。”魚素長者,忻然答曰:“諾。”……不久炳至,一如魚禮,箱出誥洎公裳,兼授軍巡判官。公他日……又詢魚曰:“羌岵秀才今在何地?”魚曰:“聞見客東魯,顏甚棲棲。“公曰:“吾與之同場屋,最蒙伊相鄙薄,見侮頗甚。今吾在政地,伊尚區區日困於塵土間,君子固不念舊事。子為吾復作一書召之,當與一官。“魚應曰:“諾。”……月餘日,方策蹇而至,魚遣人道岵坐客次,公召一吏附耳而言。吏至,言公致意:“今日有公議,未得相見,且令去巡判官處。待少時,即有美命。”岵乃坐,從吏至巡判,岵坐客次,見其吏直升廳,附耳言於巡判,雲:“領旨至吏!”乃去。巡判又呼吏升廳,附耳言。吏下陛,巡判曰:“速行吏!”出門,巡判別呼一吏,雲:“你傳語秀才,請去府中授官。”岵莫知其由,出入有白衣吏數人,隨岵行百步,兩人執岵手,岵亦不知,及通衢稠人間,數人執岵,一吏雲:“羌岵謀叛,罪當處斬!”岵大呼,曰:“我家有少妻幼子,韓魚召我來授官,我何罪而死也?我死須告上帝!”訴於天,乃斬之。韓魚聞之慟,曰:“岵之死,吾召之也,丞相如此,安可自保?”乃告疾還鄉。一日,公坐小軒中,見岵自門外來,公下坐起揖。既坐,敍間闊數十句,岵曰:“相公貴人也,生殺在己,岵昔日與公同閭里場屋,當時聚念,閒相諧謔,乃戲笑耳。相公何相報之深也?使吾頸授利刃,屍棄郊野之中,狗彘共食之,妻子凍殍,子售他人,相公心安乎?吾近上訴於天帝,帝憫其辜,授司命判官,得與公對。”公又見階下半醉而跛者,與岵同立階下,公曰:“此又何怪也?”岵笑曰:“相公眼高,豈不識此是唐贊?贊向為衞吏,曾辱公命,府尹置之極法,府尹不欲曉然殺之,乃三次鞭之方死,不勝其苦。”岵曰:“如唐贊輩,有何足報?”公曰:“子能貸我乎?吾為飯僧千人,誦佛書千卷,報子可乎?”岵曰:“得之命乃已,他無所用焉。”岵乃起,曰:“且相攜入庭下竹叢中乃沒。”公不久死,時手足皆有傷處,不知從何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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