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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全義

(唐末五代時期政治、軍事人物)

鎖定
張全義(852年-926年),唐朝末年至五代十國時期的政治、軍事人物,濮州臨濮(今山東鄄城西南)人。字國維,初名居言,唐僖宗賜名全義,朱温賜名宗奭,後梁滅亡後複名全義。
張全義出身農民家庭,早年參與黃巢起義,在大齊政權擔任吏部尚書、水運使。黃巢敗走後,投靠河陽節度使諸葛爽,屢立戰功,被諸葛爽表請為澤州刺史。諸葛爽死後,與李罕之一起另立門户,依附河東節度使李克用,從光啓三年(887年)開始任河南尹,割據洛陽。不久與李罕之反目,投奔宣武節度使朱温(朱全忠),任佑國軍節度使,仍任河南尹,有時亦兼河陽節度使。唐昭宗遷都洛陽後,他曾短暫調任天平軍節度使,封為東平王,唐哀帝繼位後調回河南尹。後梁時進封魏王,後梁滅亡後投降後唐,改封齊王。後唐同光四年(926年)卸任河南尹,改任忠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師、尚書令,同年因其所推薦平定鄴都兵變李嗣源捲入兵變,憂懼而死,享年七十五歲,追贈太師,諡號“忠肅”。
張全義任河南尹近四十年之久,他生性勤儉,善撫軍民,發展生產,政績卓著,將淪為廢墟的洛陽重建為一片樂土,被譽為“再造都畿”。 [1]  [51]  [74] 
全    名
張全義
別    名
張宗奭
國維
諡    號
忠肅
封    號
東平王(唐朝封)→魏王(後梁封)→齊王(後唐封)
所處時代
唐末五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濮州臨濮
出生日期
852年(大中六年)
逝世日期
926年4月29日(同光四年三月十五日)
逝世地
河南洛陽
主要成就
重建洛陽
最高官職
守太尉、中書令、河南尹;太師(追贈)
本    名
張居言

張全義人物生平

張全義亂世割據

張全義世代務農,曾在臨濮縣衙做小吏,多次受到縣令的困辱,於是就逃亡加入了黃巢的起義軍。黃巢攻入長安,建立大齊政權,任命他為吏部尚書,充水運使。黃巢失敗時,他到河陽(今河南孟州)投降唐河陽節度使諸葛爽,累升至裨校,屢立戰功,諸葛爽表請唐廷任命他為澤州(今山西晉城)刺史。唐僖宗賜其名張全義。 [19] 
光啓二年(886年)十月,諸葛爽病死,大將劉經與張全義立諸葛爽之子諸葛仲方留後。劉經與諸葛爽另一大將李罕之爭奪洛陽澠池,為李罕之所敗,退守河陽。諸葛仲方年幼,劉經派張全義前去抵敵,張全義卻與李罕之結為同盟,調轉矛頭進攻劉經,結果被劉經打敗,被迫與李罕之退保懷州(今河南沁陽)。適逢秦宗權部將孫儒攻陷河陽,劉經和諸葛仲方逃到汴州(今河南開封),張全義和李罕之分據懷州和澤州以抗拒孫儒。 [20-21] 
光啓三年(887年)六月,朱温擊敗秦宗權,孫儒亦在屠殺河陽全城後撤離。李罕之將張全義召至澤州,與他一起收集餘眾,李罕之佔據河陽,張全義佔據東都洛陽,並一起求援於河東節度使李克用。李克用任命其部將安金俊為澤州刺史,率騎兵協助李罕之和張全義,並上表請求李罕之為河陽節度使,張全義為河南尹,治理洛陽。 [21]  [22] 

張全義歸降朱温

李罕之是張全義的“刻臂為盟,永同休慼”的患難之交,又是他的上級,兩人本來相處甚歡。張全義為人勤儉,在洛陽治理有方,倉儲户口逐漸充實,而李罕之治理無方,貪暴不法,軍中乏食,所以經常向張全義求取軍糧及縑帛,張全義起初都慷慨提供,次數多了,張全義也無法如數提供,而且稍微不如數,李罕之就逮捕洛陽官吏到河陽杖責,張全義手下將士都憤憤不平,唯獨張全義説:“李太傅所求,奈何不與!”仍然竭力滿足李罕之的需求。然而在表面的畏懼之下,張全義內心對李罕之已極為不滿,李罕之也以為張全義服從自己,更加驕傲。 [23]  [24] 
文德元年(888年)二月,李罕之出兵攻打護國節度使王重盈所據的晉(今山西臨汾)、絳(今新絳)二州,王重盈秘密聯絡張全義,要他在背後捅李罕之一刀,於是張全義乘李罕之後方無備,派兵襲取了河陽,自任河陽節度使。李罕之無奈,投奔李克用,借騎兵七千回攻河陽,圍困日久,城中食盡,張全義部“啖木屑以度朝夕”,向朱温求救。四月,朱温派丁會葛從周牛存節率兵數萬救援才得以解圍。朱温安排丁會守河陽,令張全義依舊擔任河南尹,同年六月還專門在洛陽設置佑國軍,讓張全義當節度使。張全義對這一次救命之恩銘感於心,從此聽命於朱温。 [23]  [24] 

張全義服事後梁

大順元年(890年)十月,佑國節度使張全義加同平章事。 [25]  景福元年(892年)二月,朱温推薦張全義兼河陽節度使。 [26]  光化元年(898年)十月,加侍中。 [27]  天覆元年(901年)五月,加中書令。 [28] 
當時,唐昭宗正被鎮國節度使韓建挾持於華州,朱温屢次上表請求東遷洛陽,昭宗雖不許,但朱温已命令張全義修繕洛陽宮殿,張全義也十分賣力,修了數年才竣工。 [29-30]  天祐元年(904年)四月,唐昭宗抵達洛陽,張全義擔心朱温對他不放心,就主動避讓權位。朱温也擔心張全義對自己的篡位陰謀“心有異同”,就順水推舟,調他為天平軍節度使、守中書令,封為東平王。朱温到處征戰,都是張全義盡心盡力給他提供後勤保障。 [30]  [58]  同年八月,昭宗被弒殺,十月,張全義來朝,朱温將他調回河南尹任上,兼忠武軍節度使、判六軍諸衞事。三年後,朱温建梁稱帝,又命張全義兼河陽節度使,進封魏王,其後賜名宗奭。 [31-32] 
開平二年(908年),朱温冊拜張全義為太保,兼陝虢節度使、河陽尹。開平四年(910年),冊拜太傅、河南尹、判六軍,兼鄭、滑等州節度使。乾化元年(911年),冊拜太師。 [33]  其時梁晉爭霸,朱温自柏鄉之戰後處於不利局面,多次兵敗於河北,張全義就搜刮卒伍鎧馬,每月獻給朱温,以補其缺。乾化元年(911年)七月,朱温在張全義家裏的會節園避暑,將張全義的妻子女兒全部強姦。張全義之子張繼祚羞恥難當,想要殺死朱温,張全義制止説:“當年我被李罕之圍困在河陽,每天吃木屑,只剩下一匹馬,想殺掉來犒勞軍士,死亡不過是朝夕之間的事,而梁卻出兵了,所以我才活到今天,這個大恩不能忘記!”張繼祚便住手。 [34-35]  朱温晚年,猜忌之心愈發強烈,張全義也成為懷疑對象。張全義的夫人儲氏每次入宮見朱温時,都設法為丈夫説情。有時朱温怒不可遏,急召張全義,儲氏謁見朱温,説:“張宗奭不過是個農夫,除掉荊棘,開坑荒地,經營洛陽三十多年,資助陛下創業。現在他老了,活不了幾天了,而您卻懷疑他,這是為什麼?”朱温就笑道:“我沒有惡意,您老人家就不要再説了!” [36] 

張全義投奔後唐

乾化二年(912年)閏六月,朱温被朱友珪弒殺,朱友珪任命張全義為守太尉、河南尹、宋亳節度使兼國計使。翌年二月,朱友貞殺朱友珪而自立,任命為張全義為洛京留守,兼鎮河陽。貞明三年(917年)十一月,張全義被任命為天下兵馬副元帥。但朱友貞倚靠趙巖張漢傑,並不信任張全義;又任命無能的段凝為北面招討使,負責抵禦李存勖的攻勢。張全義曾遣使啓奏朱友貞,請求代段凝為北面招討使,朱友貞不聽。 [37-38] 
張全義雖然身在後梁,但他有個弟弟張全武當初在河陽被李克用的軍隊俘虜,並得到厚待,張全義通過張全武這個渠道也常常秘密通款於太原。同光元年(923年,龍德三年)十月,李存勖入汴梁,後梁亡。十月二十七日,張全義從洛陽趕來,泥首待罪,並獻馬上千匹。李存勖安慰他很久,説:“卿家弟侄,幸復相見!”張全義跪在地上感激涕零。李存勖考慮他年老,令人扶着上殿,宴會甚歡,並命皇子李繼岌、皇弟李存紀等待他以兄長之禮。 [39-40]  [41] 
五年前,朱友貞曾打算到洛陽祭天,因戰事吃緊而作罷,但祭天所需的儀仗器具一直保存着。張全義趁機對李存勖説:“請陛下便幸洛陽,臣已有郊禮之備。”李存勖大喜,第二天就拜他為尚書令、魏王、河南尹。同光二年(924年)二月,李存勖完成郊祀,又升張全義為守太尉、中書令、河南尹,改封齊王,兼領河陽三城節度使,賜“保忠歸正安國功臣”號。此外,張全義還一直給劉皇后行賄,作為自己的保護傘,劉皇后也認他為義父。 [42-44] 

張全義憂懼而死

同光四年(926年),張全義卸下河南尹的職位,改任忠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師、尚書令。當年二月,趙在禮魏州(鄴都)發動兵變(鄴都兵變),李存勖打算親自征討,大臣們則主張派李嗣源前往,李存勖本不答應,最後在張全義的力薦下才同意。可是李嗣源到魏州後,便捲入兵變,被變兵推為領袖,倒戈反攻洛陽。張全義聞變後,憂懼不食,於同年三月十五日(儒略曆926年4月29日)死於洛陽家中。終年七十五歲。李嗣源即位後,追贈為張全義太師,賜諡號“忠肅”。 [45-46] 

張全義主要影響

張全義自唐光啓三年(887年)被李克用表請為河南尹,至後唐同光四年(926年)卸任,除了天祐元年(904年)四月到十月短暫出任天平節度使以外,在河南尹任上近四十年(唐末兼佑國節度使,後梁時兼西京或西都留守)。在他上任以前,唐朝陪都洛陽在黃巢起義後遭到毀滅性打擊,先後被鹿晏弘、孫儒等人蹂躪,李罕之鎮守洛陽時亦不能有效治理,導致張全義接手洛陽時面臨的是“白骨蔽地,荊棘彌望,居民不滿百户”的一片廢墟,張全義手下也不過一百餘人,與殘餘百姓共同住在一個叫中州城的小城寨裏。他以勤儉樸實的品質,着手展開了洛陽的重建工作,主要有如下舉措:
  • 重建城池,恢復規模:張全義在中州城外修建南、北二城,逐漸恢復洛陽坊裏舊制,不過張全義所修復之洛陽,只是唐盛時之部分,宮城集中在中軸線以西、以貞觀殿為正殿的西路部分,坊市集中在南市附近,城內其他地區很多被闢為農田 [71] 
  • 設十八屯,募民墾荒:張全義從部下中選出十八人為屯將,每人發給一面旗一張榜,到周圍18縣的殘存墟落樹旗張榜,招募流散逃亡的民眾,勸耕農桑,恢復生產,此外設置十八名“屯副”,安撫來投奔的民眾,不到一二年,每屯就增加了兩千至七千户;
  • 取消租税,為政寬簡:張全義治下無嚴刑峻法,只有殺人才會判死刑,其餘只是笞杖而已,也基本沒有租税,所以民眾紛紛歸附;
  • 身體力行,獎勵生產:張全義積極獎勵在恢復生產上面取得出色成績的民眾,聽説哪家今年蠶麥收成好,只要在洛陽三十里之內,必定親自騎馬前往,召集其家老幼,加以慰勞,賜以酒食茶彩,男子贈送布袴,女子贈送裙衫。他平時不苟言笑,看到新麥、新繭,就不由得露出喜色。巡行時見到不錯的莊稼,就會下馬與下屬僚佐一起觀看,並召來田主,賞給酒食,而遇到田地荒蕪的,就召集鄉親,杖責田主。他還特別強調鄰里互助,有上訴缺牛或缺人耕地的,便要求鄰里負責助耕;
  • 組織男丁,訓練軍事:張全義在農隙時還挑選男丁,教他們使用弓矢槍劍,展開軍事訓練,最後練就兩萬餘名民兵,從而有效抵禦盜賊、穩定社會秩序;
  • 禮遇文士,推薦人才:張全義在洛陽尊重士人,他所徵辟的幕僚多為士族,曾禮遇户部侍郎李渥,並推薦過鄭珏李專美桑維翰等人才。
經過五年時間的經營和治理,洛陽就“號為富庶”,產生了“京畿無閒田,民户數十萬”“家家有蓄積,水旱無饑民”的效果,成為亂世中的一片樂土。但美中不足的是,由於他個性過於“樸滯”,所以在處理百姓詞訟時,都以先提出訴訟的原告為得理,所以很多人利用這點製造冤案,受到時人批評。但總體而言,洛陽正是在他手上從廢墟中重建起來,洛陽百姓安居樂業,感激其再造之恩,對他愛如父母,所以到宋真宗時,洛陽父老仍然思念張全義。 [47-51] 

張全義歷史評價

  • 唐哀帝:保釐東雒,二十餘年,惠行而藹若春和,令簡而煦猶愛日。珪璋特達,桃李無言,勸勤靡憚於身先,敬善每聞於國事。宮商迭應,杞梓相扶。誅茅棘為平坦之田,變黍離為垣墉之峻,役均甸服,莫不子來。夙駕而勤陝宮,戴星而營新殿,講論勳績,實為亞焉。 [3] 
  • 楊凝式:洛陽風景實堪哀,昔日曾為瓦子堆。不是我公重葺理,至今猶是一堆灰。 [4] 
  • 李存勖:張全義首冠王臣,心明佛性,資善宏於淨眾,增福聚於皇基,將欲壇啓琉璃,人銓鴛鷺,實彰忠節,宜示允俞。 [5] 
  • 李濤:全義歷事累朝,頗著功效。當巢、蔡之亂,京師為墟,全義手披荊棘,再造都邑,垂五十年,洛民賴之。 [7] 
  • 薛居正:①全義歷守太師、太傅、太尉、中書令,封王,邑萬三千户。凡領方鎮洛、鄆、陝、滑、宋,三蒞河陽,再領許州,內外官曆二十九任,尹正河、洛,凡四十年,位極人臣,善保終吉者,蓋一人而已。全義樸厚大度,敦本務實,起戰士而忘功名,尊儒業而樂善道。家非士族,而獎愛衣冠,開幕府闢士,必求望實,屬邑補奏,不任吏人。位極王公,不衣羅綺,心奉釋、老,而不溺左道。如是數者,人以為難。②全義一逢亂世,十領名藩,而能免梁祖之雄猜,受莊宗之厚遇,雖由恭順,亦系貨財。《傳》所謂“貨以藩身”者,全義得之矣。 [1] 
  • 張齊賢:梁祖經營霸業,外則干戈屢動,內則帑庾多虛。齊王悉心盡力,傾竭財資助之。及北喪師,梁祖猜忌王,慮為後患,前後欲殺之者數四。雖夫人儲氏面訐梁祖獲免,亦由齊王忠直無貳,有勳名於天下,不能傾動之故也。……及莊宗滅梁,齊王上表待罪,莊宗降詔釋之,召見大喜,開懷慰納,若見平生故人,盡魚水之情焉。與論當世之務,皆出莊宗功臣意表,恨得齊王之晚。其識略德望,動人主也如此。……則王之功,雖千載之後,其不朽矣。 [2] 
  • 王禹偁:全義本出巢賊,敗依河陽節度使諸葛爽,爽用為澤州刺史,及爽死,全義事爽子仲方,即與李罕之同逐仲方,罕之帥河陽,全義為河南尹,未幾,又逐罕之,自據河陽,其翻覆也如此。自是託跡朱梁,斫喪唐室,惟勤勸課,其實斂民附賊,以固恩寵。梁時,月進鎧馬,以補軍實。及梁祖為友珪所弒,首進錢一百萬,以助山陵。莊宗平中原,全義合與敬翔李振等族誅,又通賂於劉皇后,乘莊宗幸洛,言臣已有郊天費用。夫全義匹夫也,豈能自殖財賦?其剝下奉上也又如此。晚年保證明宗,欲為子孫之福,師方渡河,鄴都兵亂,全義憂憾不食,終以餓死。未死前,其子繼業訟弟汝州防禦使繼孫,莊宗貶房州司户,賜自盡。其制略曰:“侵奪父權,惑亂家事,繼鳥獸之行,畜梟獍之心。”其御家無法也又如此。河南令羅貫,方正文章之士,事全義稍慢,全義怒告劉皇后,斃貫於枯木之下,朝野冤之。洛陽監軍使嘗收得李太尉平泉莊醒酒石,全義求之,監軍不與,全義立殺之,其附勢作威也又如此。蓋亂世賊臣耳,得保首領,為幸已多。晉天福中,其子繼祚謀反伏誅,識者知餘殃在其子孫也。臣讀《莊宗實錄》,見史官敍《全義傳》,虛美尤甚,至今負俗無識之士,尚以全義為名臣,故因補闕文,粗論事蹟雲。 [1] 
  • 洪邁:嗚呼!今之君子,其亦肯以全義之心施諸人乎? [8] 
  • 馬端臨:唐末盜賊之亂,振古所未有,洛陽四戰之地,受禍尤酷。全義本出郡盜,乃能勸農力本、生聚教誨,使荒墟為富實。觀其規畫,雖五季之君號為有志於民者所不如也。賢哉! [9] 
  • 馮夢龍:全義起於羣盜,乃其為政,雖良吏不及。彼吏而盜者,不愧死耶!全義一笑而民勸,今則百怒而民不威,何也? [57] 
  • 王夫之:當是時,人各自以為君,而天下無君。民之屠剝橫屍者,動逾千里,馴樸孤弱之民,僅延兩間之生氣也無幾。而王潮約軍於閩海秋毫無犯王建綦母諫之説,養士愛民於西蜀;張全義招懷流散於東都,躬勸農桑;楊行密定揚州,輦米賑饑;成汭撫集凋殘於荊南,通商勸農。此數子者,君子酌天地之心,順民物之慾,予之焉可矣。存其美,略其慝,不得以拘致主帥之罪罪王潮,不得以黨賊之罪罪全義,不得以僭號之罪罪王建,不得以爭奪之罪罪行密,不得以逐帥自立之罪罪成汭。而其忘唐之尚有天子,莫之恤而擅地自專者,概可勿論也。非王潮不能全閩海之一隅,非王建不能保兩川於已亂,非全義不能救孫儒刃下之餘民,非行密不能甦高駢虐用之孑黎。且其各守一方,而不妄覬中原以糜爛其民,與暴人爭衰王。以視朱温、李克用之竭民肝腦、以自為君而建社稷,仁不仁之相去,豈不遠哉? [10] 
  • 乾隆帝:全義於是時能以撫流散、勸農桑為務,在有司中可雲錚錚傑出者。特其人朝晉暮梁,依草附木,雖有善政,無稗國用,真田舍一夫,又何足稱之有? [18] 
  • 趙翼:張全義媚事朱温,甚至妻妾子女為其所亂,不以為愧。及唐滅梁,又賄賂唐莊宗、劉後伶人、宦官等,以保祿位。馮道歷事四姓十君,視喪君亡國,未嘗屑意,方自稱長樂老,敍己所得階勳官爵以為榮。二人皆可謂不知人間有羞恥事者矣。然當時萬口同聲皆以二人為名臣、為元老。……以朝秦暮楚之人,而皆得此美譽,至身後尚系追思,外番亦知敬信,其故何哉?蓋五代之亂,民命倒懸,而二人獨能以救時拯物為念。……統核二人之素行,則其德望為遐邇所傾服,固亦有由。至於歷事數姓,有玷臣節,則五代之仕宦者,皆習見以為固然,無足怪。 [6] 

張全義軼事典故

張全義知恩圖報

黃巢戰敗後,張全義路過河陽三城,謁見節度使諸葛爽。諸葛爽看他相貌不凡,不僅收留了他,還對他特別優厚。等張全義被諸葛爽表請為澤州刺史、臨行告辭時,諸葛爽對他説:“將來你的名位一定會在我諸葛某人之上,努力吧!”諸葛爽不久就死了,而張全義日益富貴,追思當年還沒報答的恩情,便畫諸葛爽的畫像,掛在自己的私第,每天焚香供養,在畫像前捻香完畢後,才出來辦公,從未懈怠過。他的這個習慣保持了終身。 [52] 

張全義祈雨必中

張齊賢對於水旱祈祭之事極為虔誠,他每次都先進行沐浴,然後素食齋戒,到了祠堂祭祀時,就彷彿覲見皇帝一樣。有一年旱災,祈雨未果,張全義的下屬就請他打開龍門廣化寺的無畏師塔(紀念唐密祖師善無畏的塔)。張全義開塔祭拜後,祈禱道:“今少雨,恐傷苗稼,和尚慈悲,告佛降雨。”果然下雨。所以洛陽民間有諺語説:“王(指張全義)禱雨,買雨具。” [53] 

張全義諫戮朱屍

李存勖滅後梁時,曾想掘開仇人朱温的陵墓,並斬其棺、焚其屍。張全義諫言道:“朱温雖然是國家的大仇人,但他已經死了,沒必要再加刑罰,把他全家殺了就足以報仇,請求不要斬其棺、焚其屍,從而保全聖恩。”李存勖聽從,只是剷平了朱温宣陵的地面建築,砍掉封樹而已。 [54]  宋儒胡寅批評此舉説:“張全義懷全忠私遇,甘於賤辱,夫豈知帝王懲戒之大方?” [72]  清朝乾隆帝也稱“張宗奭屢易臣節,於李唐故主之恩蔑如,何獨惓惓賊温,曲為保護?真是別具肺肝。”並稱其建議為“邪説”。 [73] 

張全義劉後認父

同光二年(924年)十二月初六日,李存勖和劉皇后來到張全義家,舉行宴會,酒過三巡,劉皇后對李存勖説:“臣妾幼年就失去父母,看到老年人就很思念,請求認張全義為義父。”李存勖當即批准。張全義非常惶恐,堅決推辭,李存勖反覆要求他接旨,張全義只好接受皇后下拜,接着又納貢謝恩。劉皇后又要求翰林學士趙鳳起草她答謝張全義的書信,趙鳳上疏批評皇后行為不當,指出“張全義雖位極於王公,而名不離於臣校,承陛下曲旨,受皇后重儀,致紊彝章,不防輿議”。李存勖雖然嘉獎了趙鳳,但最終還是給張全義回了信,從此張全義與皇后通使往來不絕。 [55]  [56] 

張全義迫害無辜

張全義的監軍曾得到李德裕的平泉醒酒石,李德裕之孫李延古委託張全義討還給他,監軍很不高興,説:“自從黃巢之亂以後,李家在洛陽的園宅都守不住,難道就只有平泉的一塊石頭嗎?”張全義覺得這個監軍是在譏諷自己以前曾在黃巢麾下,便勃然大怒,奏請將監軍笞殺,天下人都覺得很冤枉。 [59] 
到了後唐時,張全義轄下的河南縣令羅貫非常剛直不阿,張全義主政洛陽近四十年,其僚屬都對他百依百順、畢恭畢敬,唯獨羅貫卻對他不那麼恭順,並敢於揭發被衙門庇護的居民。於是張全義派婢女向劉皇后説羅貫壞話,劉皇后又轉告李存勖,使李存勖對羅貫懷恨在心,最終殺了他。 [60] 

張全義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備註
祖父
張璉
農夫,累贈尚書左僕射 [11]  [62] 
祖母
朱氏
累贈楚國太夫人 [62] 
父親
張誠
又作成,農夫,累贈太師 [11]  [62] 
母親
任氏
累贈秦國太夫人 [62] 
哥哥
張某
死於戰亂,有子張衍 [63] 
弟弟
張全武
曾被晉軍俘獲,後唐建立後與張全義重逢 [40] 
張全恩
官至守懷州刺史,累贈檢校太保 [62]  [64] 
張敬儒
後唐時官至汝州防禦使、右羽林統軍使、博州刺史,累贈太尉 [65] 
妻子
姜氏
濮州臨濮人,849年生,916年卒,累封天水郡夫人 [66] 
儲氏
宋州碭山人,封魏國夫人,聰慧機敏而有才能謀略,卒於920年前,諡莊惠 [12]  [67] 
兒子
姜氏所生,官至河陽留後、檢校太保,925年卒 [68] 
母不詳,官至上將軍。後晉高祖石敬瑭在位時,夥同張從賓反於河陽,與妻兒一起被誅殺 [13] 
女兒
張氏
嫁泰寧節度使劉鄩之子(或為劉遂凝) [69] 
張氏
嫁朱温第五子福王朱友璋 [14] 
張氏
嫁左驍衞上將軍李肅,早逝 [15] 
張氏
在姐姐早逝後嫁李肅,累封清河郡夫人 [15-16] 
養子
張繼孫
本姓郝,官至汝州防禦使,924年遭到張繼業控告而被李存勖貶為房州司户,旋賜自盡 [70] 
養女
劉氏
後唐莊宗李存勖皇后,924年認張全義為父 [55] 

張全義後世紀念

洛陽有張全義的生祠。後晉時,宰相桑維翰請賜號“忠肅”,獲得准許,但因事中輟。宋朝時才正式賜額“忠肅”,並修葺德政碑樓。 [61] 

張全義史料索引

參考資料
  • 1.    《舊五代史·卷六十三·列傳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8-18]
  • 2.    《洛陽縉紳舊聞記》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20]
  • 3.    《冊府元龜 卷九十一 帝王部·赦宥第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20]
  • 4.    《全唐詩·卷七百一十五》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6-03-21]
  • 5.    《冊府元龜 卷五十二◎帝王部·崇釋氏第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20]
  • 6.    《廿二史劄記·卷二十二·五代史》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20]
  • 7.    《宋史·卷二百六十二·列傳第二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7-15]
  • 8.    《容齋隨筆·卷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20]
  • 9.    《文獻通考·卷三·田賦考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12]
  • 10.    《讀通鑑論·卷二十八·僖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20]
  • 11.    《舊五代史·卷六十三·列傳十五》:祖璉,父誠,世為田農。
  • 12.    《舊五代史·卷六十三·列傳十五》:全義妻儲氏,明敏有才略。
  • 13.    《新五代史·卷四十五·雜傳第三十三》:子繼祚,官至上將軍。晉高祖時,與張從賓反於河陽,當族誅。而宰相桑維翰以其父珙嘗事全義有恩,乞全活之,不許,止誅繼祚及其妻子而已。
  • 14.    張齊賢:《洛陽搢紳舊聞記·齊王張令公外傳》:梁祖猜忌王,慮為後患,前後欲殺之者數四,夫人儲氏面請梁祖得免,梁祖遂以其子福王納齊王之女。
  • 15.    《洛陽縉紳舊聞記·李少師賢妻》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6-27]
  • 16.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八十八·後漢紀三》:初,思綰少時,求為左驍衞上將軍致仕李肅僕,肅不納,曰:“是人目亂而語誕,他日必為叛臣。”肅妻張氏,全義之女也。
  • 17.    《新五代史·卷四十五·雜傳第三十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6-03-20]
  • 18.    愛新覺羅·弘曆批註.《乾隆御批綱鑑》:黃山書社,2011年:第3686—3687頁
  • 19.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 張全義,字國維,濮州臨濮人。初名居言,賜名全義,梁祖改為宗奭;莊宗定河南,複名全義。祖璉,父誠,世為田農。全義為縣嗇夫,嘗為令所辱。乾符末,黃巢起冤句,全義亡命入巢軍。巢入長安,以全義為吏部尚書,充水運使。巢敗,依諸葛爽於河陽,累遷至裨校,屢有戰功,爽表為澤州刺史。
  • 20.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光啓初,爽卒,其子仲方為留後。部將劉經與李罕之爭據洛陽,罕之敗經於聖善寺,乘勝欲攻河陽,營於洛口。經遣全義拒之,全義乃與罕之同盟結義,返攻經於河陽,為經所敗,收合餘眾,與罕之據懷州,乞師於武皇。武皇遣澤州刺史安金俊助之,進攻河陽,劉經、仲方委城奔汴,罕之遂自領河陽,表全義為河南尹。
  • 21.    《資治通鑑 卷二百五十六 唐紀七十二》:冬,十月……河陽節度使諸葛爽薨,大將劉經、張全義立爽子仲方為留後。……十二月……河陽大將劉經,畏李罕之難制,自引兵鎮洛陽,襲罕之於澠池,為罕之所敗,經棄洛陽走,罕之追殺殆盡。罕之軍於鞏,將渡河,經遣張全義將兵拒之。時諸葛仲方幼弱,政在劉經,諸將多不附。全義遂與罕之合兵攻河陽,為經所敗,罕之、全義走保懷州。……宗權遣儒將兵攻陷鄭州,刺史李璠奔大梁。儒進陷河陽,留後諸葛仲方奔大梁。儒自稱節度使,張全義據懷州,李罕之據澤州以拒之。
  • 22.    《資治通鑑 卷二百五十七 唐紀七十三》:孫儒既去河陽,李罕之召張全義於澤州,與之收合餘眾。罕之據河陽,全義據東都,共求援於河東。李克用以其將安金俊為澤州刺史,將騎助之,表罕之為河陽節度使,全義為河南尹。
  • 23.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全義性勤儉,善撫軍民,雖賊寇充斥,而勸耕務農,由是倉儲殷積。罕之貪暴不法,軍中乏食,每取給於全義。二人初相得甚歡,而至是求取無厭,動加凌轢,全義苦之。文德元年四月,罕之出軍寇晉、絳,全義乘其無備,潛兵襲取河陽,全義乃兼領河陽節度。罕之求援於武皇,武皇復遣兵攻敗河陽,會汴人救至而退。梁祖以丁會守河陽,全義復為河南尹、檢校司空。全義感梁祖援助之恩,自是依附,皆從其制。
  • 24.    《資治通鑑 卷二百五十七 唐紀七十三》:初,河陽節度使李罕之與河南尹張全義刻臂為盟,相得歡甚。罕之勇而無謀,性復貪暴,意輕全義,聞其勤儉力穡,笑曰:"此田舍一夫耳!"全義聞之,不以為忤。罕之屢求谷帛,全義皆與之,而罕之徵求無厭,河南不能給,小不如所欲,輒械河南注吏至河陽杖之,河南將佐皆憤怒。全義曰:"李太傅所求,奈何不與!"竭力奉之,狀若畏之者,罕之益驕。罕之所部不耕稼,專以剽掠為資,啖人為糧,至是悉其眾攻絳州,絳州刺史王友遇降之;進攻晉州,護國節度使王重盈密結全義以圖之。全義潛發屯兵,夜乘虛襲河陽,黎明,入三城,罕之逾垣步走,全義悉俘其家,遂兼領河陽節度使。罕之奔澤州,求救於李克用。……李克用以其將康君立為南面招討使,督李存孝、薛阿檀、史儼、安全俊、安休休五將、騎七千,助李罕之攻河陽。張全義嬰城自守,城中食盡,求救於朱全忠,以妻子為質。……四月,庚午,追尊上母王氏曰恭憲皇后。……朱全忠遣其將丁會、葛從周,牛存節將兵數萬救河陽。李存孝令李罕之以步兵攻城,自帥騎兵逆戰於温,河東軍敗,安休休懼罪,奔蔡州。汴人分兵欲斷太行路,康君立等懼,引兵還。全忠表丁會為河陽留後,復以張全義為河南尹。……全義德全忠出己,由是盡心附之,全忠每出戰,全義主給其糧仗無乏。……六月……置佑國軍於河南府,以張全義為節度使。
  • 25.    《資治通鑑 卷二百五十八 唐紀七十四》:加邠寧節度使王行瑜侍中,佑國節度使張全義同平章事。
  • 26.    《資治通鑑 卷二百五十九 唐紀七十五》:二月……朱全忠奏貶河陽節度使趙克裕,以佑國節度使張全義兼河陽節度使。
  • 27.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六十一 唐紀七十七》:加佑國節度使張全義兼侍中。
  • 28.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六十二 唐紀七十八》:以佑國節度使張全義兼中書令。
  • 29.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六十四 唐紀八十》:初,上在華州,朱全忠屢表請上遷都洛陽,上雖不許,全忠常令東都留守佑國軍節度使張全義繕修宮室。
  • 30.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梁祖迫昭宗東遷,命全義繕治洛陽宮城,累年方集。昭宗至洛陽,梁祖將圖禪代,慮全義心有異同,乃以判官韋震為河南尹,遂移全義為天平軍節度使、守中書令、東平王。
  • 31.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其年八月,昭宗遇弒,輝王即位。十月,復以全義為河南尹,兼忠武軍節度使、判六軍諸衞事。梁祖建號,以全義兼河陽節度使,封魏王。
  • 32.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六十六 後梁紀一》:(五月)己卯,以河南尹兼河陽節度使張全義為魏王……八月,丙午,賜河南尹張全義名宗奭。
  • 33.    《資治通鑑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開平二年,冊拜太保、兼陝虢節度使、河陽尹。四年,冊拜太傅、河南尹、判六軍,兼鄭、滑等州節度使。乾化元年,冊拜太師。
  • 34.    《新五代史 卷四十五 雜傳第三十三》:自梁與晉戰河北,兵數敗亡,全義輒搜卒伍鎧馬,月獻之以補其缺。太祖兵敗蓚縣,道病,還洛,幸全義會節園避暑,留旬日,全義妻女皆迫淫之。其子繼祚憤恥不自勝,欲剚刃太祖,全義止之曰:“吾為李罕之兵圍河陽,啖木屑以為食,惟有一馬,欲殺以餉軍,死在朝夕,而梁兵擊之,得至今日,此恩不可忘也。”繼祚乃止。
  • 35.    《資治通鑑 卷二百六十八 後梁紀三》:(七月)辛丑,帝避暑於張宗奭第,亂其婦女殆遍。宗奭子繼祚不勝憤恥,欲弒之。宗奭止之曰:"吾家頃在河陽,為李罕之所圍,啖木屑以度朝夕,賴其救我,得有今日,此恩不可忘也。"乃止。甲辰,還宮。
  • 36.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全義妻儲氏,明敏有才略。梁祖自柏鄉失律後,連年親征河朔,心疑全義,或左右讒間,儲氏每入宮,委曲伸理。有時怒不可測,急召全義,儲氏謁見梁祖,厲聲言曰:“宗奭種田叟耳,三十餘年,洛城四面,開荒劚棘,招聚軍賦,資陛下創業。今年齒衰朽,指景待盡,而大家疑之,何也?”梁祖遽笑而謂曰:“我無噁心,嫗勿多言。”
  • 37.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二年,朱友珪篡逆,以全義為守太尉、河南尹、宋亳節度使兼國計使。梁末帝嗣位於汴,以全義為洛京留守,兼鎮河陽。未幾,授天下兵馬副元帥。末帝季年,趙、張用事,段凝為北面招討使,驟居諸將之右。全義知其不可,遣使啓梁末帝曰:“老臣受先朝重顧,蒙陛下委以副元帥之名。臣雖遲暮,尚可董軍,請付北面兵柄,庶分宵旰。段凝晚進,德未服人,恐人情不和,敗亂國政。”不聽。
  • 38.    《資治通鑑 卷二百七十 後梁紀五》:(十一月)壬戌,以張宗奭為天下兵馬副元帥。
  • 39.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莊宗平梁,全義自洛赴覲,泥首待罪。莊宗撫慰久之,以其年老,令人掖而升殿,宴賜盡歡,詔皇子繼岌、皇弟存紀等皆兄事之。
  • 40.    《新五代史 卷四十五 雜傳第三十三》:初,全義為李罕之所敗,其弟全武及其家屬為晉兵所得,晉王給以田宅,待之甚厚,全義常陰遣人通問於太原。及梁亡,莊宗入汴,全義自洛來朝,泥首待罪,莊宗勞之曰:“卿家弟侄,幸復相見。”全義俯伏感涕。年老不能進趨,遣人掖扶而登,宴犒盡歡,命皇子繼岌、皇弟存紀等皆兄事之。全義因去梁所賜名,請復其故名。
  • 41.    《資治通鑑 卷二百七十二 後唐紀一》:乙[丁]酉,梁西都留守河南尹張宗奭來朝,複名全義,獻幣馬千計;帝命皇子繼岌、皇弟存紀等兄事之。
  • 42.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先是,天祐十五年,梁末帝自汴趨洛,將祀於圓丘。時王師攻下楊劉,徇地曹、濮,梁末帝懼,急歸於汴,其禮不遂,然其法物鹹在。至是,全義乃奏曰:“請陛下便幸洛陽,臣已有郊禮之備。”翌日,制以全義復為尚書令、魏王、河南尹。明年二月,郊禋禮畢,以全義為守太尉中書令、河南尹,改封齊王,兼領河陽。……劉皇后嘗從莊宗幸其第,奏雲:“妾孩幼遇亂,失父母,欲拜全義為義父。”許之。全義稽首奏曰:“皇后萬國之母儀,古今未有此事,臣無地自處。”莊宗敦逼再三,不獲已,乃受劉後之拜。既非所願,君子不以為非。
  • 43.    《新五代史 卷四十五 雜傳第三十三》:而全義猶不自安,乃厚賂劉皇后以自託。初,梁末帝幸洛陽,將祀天於南郊而不果,其儀仗法物猶在,全義因請幸洛陽,白南郊儀物已具。莊宗大悦,加拜全義太師、尚書令。明年十一月,莊宗幸洛陽,南郊而禮物不具,因改用來年二月,然不以前語責全義。以皇后故,待之愈厚,數幸其第,命皇后拜全義為父,改封齊王。
  • 44.    《冊府元龜  卷九十九 帝王部·推誠·親信》:張全義為雒京留守,莊宗平定汴州,全義辭歸,奏曰:“請大駕便幸雒陽,臣已備郊天法物儀仗。請謁廟之後,便行大禮。”同光二年二月,郊天禮畢,加太尉、中書令、河陽三城節度使,仍賜保忠歸正安國功臣,進封齊王,河南尹如故。
  • 45.    《資治通鑑 卷二百七十四 後唐紀三》:李紹榮討趙在禮久無功,趙太據邢州未下。滄州軍亂,小校王景戡討定之,因自為留後;河朔州縣告亂者相繼。帝欲自徵鄴都,宰相、樞密使皆言京師根本,車駕不可輕動,帝曰:"諸將無可使者。"皆曰:"李嗣源最為勳舊。"帝心忌嗣源,曰:"吾惜嗣源,欲留宿衞。"皆曰:"他人無可者。"忠武節度使張全義亦言:"河朔多事,久則患深,宜令總管進討;若倚紹榮輩,未見成功之期。"李紹宏亦屢言之,帝以內外所薦,久乃許之,甲寅,命嗣源將親軍討鄴都。……忠武節度使、尚書令齊王張全義聞李嗣源入鄴都,憂懼不食,辛未,卒於洛陽。
  • 46.    《舊五代史 卷六十三(唐書) 列傳十五》:四年,落河南尹,授忠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師、尚書令。會趙在禮據魏州,都軍進討無功。時明宗已為羣小間諜,端居私第。全義以卧疾聞變,憂懼不食,薨於洛陽私第,時年七十五。天成初,冊贈太師,諡曰忠肅。
  • 47.    《舊五代史·卷六十三·列傳十五》.:是時,河南遭巢、儒兵火之後,城邑殘破,户不滿百,全義披荊棘,勸耕殖,躬載酒食,勞民畎畝之間,築南、北二城以居之。數年,人物完盛,民甚賴之。……然全義少長軍中,立性樸滯,凡百姓有詞訟,以先訴者為得理,以是人多枉濫,為時所非。
  • 48.    《冊府元龜 卷六百七十八 牧守部·興利勸課》:後唐張全義,唐末為河南尹。雒都自黃巢大亂之後,繼之以蔡賊,十餘年間,寇盜往來,都城灰盡,無寸椽尺,㭒,滿目荊榛。李罕之尹正也,唯部下聚居。坊市窮民,不滿百户,加以罕之貪殘,治民無術,流人來者,尋復散去。及全義為尹,鉏萊披榛,招復流庸,待之如子,每歲農務勸耕之始,全義必自立畎畝間,諭其耕者,賞以酒食,政寬事簡,吏不敢犯,繇是數年之間,京畿無閒田,民户數十萬。
  • 49.    《資治通鑑 卷二百五十七 唐紀七十三》:全義為河南尹。初東都經黃巢之亂,遺民聚為三城以相保,繼以秦宗權、孫儒殘暴,僅存壞垣而已。全義初至,白骨蔽地,荊棘彌望,居民不滿百户,全義麾下才百餘人,相與保中州城,四野俱無耕者。全義乃於麾下選十八人材器可任者,人給一旗一榜,謂之屯將,使詣十八縣故墟落中,植旗張榜,招懷流散,勸之樹藝。惟殺人者死,餘但笞杖而已,無嚴刑,無租税,民歸之者如市。又選壯者教之戰陳,以禦寇盜。數年之後,都城坊曲,漸復舊制,諸縣户口,率皆歸復,桑麻蔚然,野無曠土。其勝兵者,大縣至七千人,小縣不減二千人,乃奏置令佐以治之。全義明察,人不能欺,而為政寬簡。出,見田疇美者,輒下馬,與僚佐共觀之,召田主,勞以酒食;有蠶麥善收者,或親至其家,悉呼出老幼,賜以茶綵衣物。民間言:"張公不喜聲伎,見之未嘗笑,獨見佳麥良繭則笑耳。"有田荒穢者,則集眾杖之;或訴以乏人牛,乃召其鄰里責之曰:"彼誠乏人牛,何不助之!"眾皆謝,乃釋之。由是鄰里有相助,故比户皆有蓄積,凶年不飢,遂成富庶焉。
  • 50.    張齊賢:《洛陽搢紳舊聞記·齊王張令公外傳》:(張全義)在澤未久,移授洛州刺史。時洛城兵亂之餘,縣邑荒廢,悉為榛莽,白骨蔽野,外絕居人。洛城之中,悉遭焚燬。初,巢、蔡繼亂,乃築三小州城,保聚居民,以防寇盜。及罕之等爭奪,但遺餘堵而已。初至洛,率麾下百餘人,與中州所存者僅百户,共保中州一城。洛陽至令尚存南州、中州之號。王招懷完葺,五七年間,漸復都城之壯觀,正居守之位焉。……王始至洛,於麾下百人中,選可使者一十八人,命之曰屯將。每人給旗一口,榜一道,於舊十八縣中令招農户,令自耕種,流民漸歸。王於百人中,又選可使者十八人,命之曰屯副。民之來者綏撫之,除殺人者死,餘但加杖而已;無重刑,無租税,流民之歸漸眾。王又麾下選書計一十八人,命之曰屯判官。不一二年,十八屯申每屯户至數千。王命農隙每選丁夫,教以弓矢槍劍,為起坐進退之法。行之一二年,每屯增户大者六七千,次者四千,下之三二千,共得丁夫閒弓矢槍劍者二萬餘人。有賊盜實時擒捕之;關市人賦,殆於無藉;刑寬事簡,遠近歸之如市。五年之內,號為富庶,於是奏每縣除令、簿主之。所謂亂後易治乎?王之得簡易之道乎?户既多,丁亦眾,餘時則教習之。……時以正西京留守之任,每喜民力耕織者,某家今年蠶麥善,去都城一舍之內,必馬足及之,悉召其家老幼,親慰勞之,賜以酒食茶彩,丈夫遺之布袴,婦人裙衫。時民間上衣青,婦人皆青絹為之。取其新麥新繭觀之,對之喜動顏色。民間有竊言者曰:“大王好聲妓,等閒不笑,惟見好蠶麥,即笑爾。”其真樸皆此類。每觀秋稼,見好田、田中無草者,必于田邊下馬,命賓客觀之,召田主慰勞之,賜之衣物。若見禾中有草,地耕不熟,立召田主,集眾決責之。若苗荒地生,詰之,民訴以牛疲或闕人耕鋤,則田邊下馬,立召其鄰仵責之曰:“此少人牛,何不眾助之?”鄰仵皆伏罪,即赦之。自是,洛陽之民無遠近,民之少牛者,相率助之;少人者亦然。田夫田婦相勸,以力耕桑為務,是以家家有蓄積,水旱無饑民。
  • 51.    《冊府元龜 卷六百八十三 牧守部·遺愛第二》:後唐張全義自唐末為河南尹,四十年兵亂之餘,再造都畿,瀍雒之民恩如父母,斑白耆老到今思之。
  • 52.    張齊賢:《洛陽搢紳舊聞記·齊王張令公外傳》:初,過三城,謁節度使諸葛爽。爽有人倫之鑑,睹王之狀貌,待之殊厚,贈且多。臨辭,謂王曰:“他時名位在某之上,勉之。”爽既歿,王漸貴,追思疇昔見知之恩未嘗報,乃圖其形像於其私第,日焚香供養之,每晨朝於影前捻香訖,方出視事,未嘗小怠,至於終身;其感恩不背本也如是。
  • 53.    張齊賢:《洛陽搢紳舊聞記·齊王張令公外傳》:王誠信,每水旱祈祭,必具湯沐,素食,別寢精潔,至祠祭所,儼然若對至尊,容如不足。晴旱,祈禱未雨,左右必曰:“王可開塔。”即無畏師塔也,塔在龍門廣化寺。王即依言而開塔,拜訖,王祝曰:“今少雨,恐傷苗稼,和尚慈悲,告佛降雨。”如是未嘗不澍雨。故當時俚諺雲:“王禱雨,買雨具。”無畏之神耶?齊王之潔誠耶?
  • 54.    《資治通鑑 卷二百七十二 後唐紀一》:帝欲發梁太祖墓,斫棺焚其屍,全義上言:"朱温雖國之深仇,然其人已死,刑無可加,屠滅其家,足以為報,乞免焚斫以存聖恩。"帝從之,但鏟其闕室,削封樹而已。
  • 55.    《資治通鑑 卷二百七十三 後唐紀二》:庚午,帝及皇后如張全義第,全義大陳貢獻;酒酣,皇后奏稱:"妾幼失父母,見老者輒思之,請父事全義。"帝許之。全義惶恐固辭,再三強之,竟受皇后拜,復貢獻謝恩。明日,後命翰林學士趙鳳草書謝全義,鳳密奏:"自古無天下之母拜人臣為父者。"帝嘉其直,然卒行之。自是後與全義日遣使往來問遺不絕。
  • 56.    《冊府元龜 卷五百五十三 詞臣部·獻替謬誤稽緩》:後唐趙鳳,同光中為翰林學士。莊宗命劉皇后拜張全義為養父,後傳教令草謝全義書。鳳以國後無拜人臣為父之禮,乃密上疏陳其失曰:“臣叨被睿慈,獲親密勿,在可言之地,居掌誥之司,其或事異常規,禮關草創,程式先謀於國輔,封章然貢於天聰,庶顯公忠,免貽錯失。今月九日,中宮傳命,令修張全義書,題將行父事之儀,有玷君臨之道。既行文翰,難決否臧,奉行則罔葉國經,違命則恐虧臣節。遂修記事,取則宰臣,貴動合於楷模,期永垂為規範。以茲奉職,庶顯致君臣聞覆萬物者、天載萬物者地。非聖主無以體乾道,非賢后無以法坤儀,百代攸同,二儀無改。伏惟陛下恢張九五,統馭玄黃,外設明廷,內崇陰教,言動而華夷知仰,弛張而幽顯欽承。張全義雖位極於王公,而名不離於臣校,承陛下曲旨,受皇后重儀,致紊彝章,不防輿議。臣又聞纂洪基者,真主行直道者,忠臣不可務一時之緘藏,失久長之體制,得不恭陳手疏,罄露血誠,庶裨益於神聰,免隳弛於王度。伏乞皇帝陛下俯容狂瞽,動畏簡書,時開睿敏之懷,永守文明之訓。使聖後式全其內則,元臣可保於令圖,永揚日月之光,載理乾坤之體。臣職叨侍從,名忝論司,儻避事以不言,是偷安而冒寵。”疏奏帝雖嘉其直誠,而劉後已拜全義,追改無及。
  • 57.    馮夢龍.《智囊》: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33頁
  • 58.    張齊賢:《洛陽搢紳舊聞記·齊王張令公外傳》:齊王與梁祖互為中書令、尚書令,及梁祖兼四鎮,齊王累表讓兼鎮,蓋潛識梁祖奸雄,避其權位,欲圖自全之計。梁祖經營霸業,外則干戈屢動,內則帑庾俱虛,齊王悉心盡力,傾竭財資助之。
  • 59.    《新五代史 卷四十五 雜傳第三十三》:全義監軍嘗得李德裕平泉醒酒石,德裕孫延古,因託全義復求之。監軍忿然曰:“自黃巢亂後,洛陽園宅無復能守,豈獨平泉一石哉!”全義嘗在巢賊中,以為譏己,固大怒,奏笞殺監軍者,天下冤之。
  • 60.    《舊五代史 卷七十一(唐書) 列傳二十三》:羅貫,不知何許人。進士及第,累歷台省官,自禮部員外郎為河南令。貫為人強直,正身奉法,不避權豪。時宦官伶人用事,凡請託於貫者,其書盈閣,一無所報,皆以示郭崇韜,因奏其事,由是左右每言貫之失。先是,梁時張全義專制京畿,河南、洛陽僚佐,皆由其門下,事全義如廝僕。及貫授命,持本朝事體,奉全義稍慢,部民為府司庇護者,必奏正之。全義怒,因令女使告劉皇后從容白於莊宗,宦官又言其短,莊宗深怒之。會莊宗幸壽安山陵,道路泥濘,莊宗訪其主者,宦官曰;“屬河南縣。”促令召貫至,奏曰:“臣初不奉命,請詰稟命者。”帝曰:“卿之所部,反問他人,何也?”命下府獄,府吏榜笞,促令伏款。翌日,傳詔殺之。
  • 61.    張齊賢:《洛陽搢紳舊聞記·齊王張令公外傳》:桑中令維翰,父拱,為河南府客將。桑魏公將應舉……王一見甚奇之,禮遇頗厚。是年,王力言於當時儒臣,且推薦之,由是擢上第。至晉高祖有天下,桑魏公在位,奏曰:“洛陽齊王生祠未有額,乞賜號‘忠肅’。”可之。廟敕已下,會朝廷有故,遂中輟之。上御歷,知齊王於唐末有大功,洛民受賜者四十年。比夫甘棠墮淚,宜昭祀典,詔有可復以“忠肅”額之焉;其德政碑樓,俾再完葺。
  • 62.    張繼昇墓誌  .中國曆代墓誌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19]
  • 63.    《舊五代史 卷二十四 列傳十四》:張衍,字元用,河南尹魏王宗奭之猶子也。其父死於兵間。
  • 64.    王禹墓誌  .中國曆代墓誌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19]
  • 65.    申光遜.《唐故金紫光祿大夫撿挍司空右驍衞大將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清河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户張公(繼達)墓誌銘並序》,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9輯:三秦出版社,2007年:第424頁
  • 66.    崔希舉.《梁故天水郡夫人姜氏墓誌銘》,謝光林編:《洛陽北邙古代家族墓》: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621頁
  • 67.    仇鹿鳴:千秋萬古北邙塵  .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引用日期2023-04-19]
  • 68.    張繼業墓誌  .中國曆代墓誌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19]
  • 69.    常之英修.《民國濰縣誌稿》,《中國地方誌集成 山東府縣誌輯》第41冊:鳳凰出版社,2004年:第153頁
  • 70.    《冊府元龜 卷九百三十四◎總錄部·告訐》:張繼業為河陽兩使留後,莊宗同光二年六月,繼業上疏稱:“弟繼孫,本姓郝,有母尚在,父全義養為假子,令管衙內兵士。自皇帝到京,繼孫私藏兵甲,招置部曲,欲圖不軌,兼私家淫縱,無別無義。臣若不自陳,恐累家族。”敕曰:“有善必賞,所以勸忠孝之方;有惡必誅,所以絕奸邪之跡。其或罪狀騰於眾口,醜行佈於近親,須舉朝章,冀明國法。汝州防禦使張繼孫,本非張氏子孫,自小丐養,以至成立,備極顯榮,而不能酬撫育之恩,履謙恭之道,擅行威福,常恣姦凶,侵奪父權,惑亂家事,縱鳥獸之行,畜梟獍之心,有識者所不忍言,無賴者實為其黨。而又橫徵暴斂,虐法峻刑,藏兵器於私家,殺平人於廣陌。罔思悛改,難議矜容,宜竄逐於遐方,仍歸還於姓氏,俾我勳賢之族,永除污穢之風。凡百臣僚,宜體朕命。可貶房州司户參軍同正,兼勒複本姓。”尋賜自盡,仍籍沒資產。
  • 71.    閆建飛.京藩之間:張全義的洛陽經營與社會關係網絡的展開[J].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61(05):69-80.
  • 72.    胡寅.《讀史管見》:嶽麓書社,2011年:第1013頁
  • 73.    愛新覺羅·弘曆批.《乾隆御批綱鑑》:黃山書社,1996年:第3892頁
  • 74.    張全義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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