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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球

(東漢大臣)

鎖定
陳球(118年-179年),字伯真。下邳郡淮浦縣(今江蘇漣水西)人。東漢時期大臣,廣漢太守陳亹之子 [1] 
陳球出身世宦之家,少時博覽儒學,熟悉法令,先被舉為孝廉,歷任郎中、尚書符節郎、繁陽縣令等職,為政有能名。後受太尉楊秉舉薦,任零陵太守,平李研、朱蓋叛亂。此後接連任魏郡太守、將作大匠、南陽太守、廷尉等職,於熹平元年(172年)聯合太尉李鹹據理力爭,使竇太后得以與漢桓帝合葬。熹平六年(177年),升任司空,因地震而策免,之後任光祿大夫,又復任廷尉、太常。光和元年(178年),再升為太尉,因日食而策免。次年,遷永樂少府,與司徒劉郃、步兵校尉劉納、衞尉陽球同謀誅殺宦官,因密謀泄露而被下獄。不久後被處死,年六十二。
本    名
陳球
別    稱
陳伯真
字    號
字伯真
所處時代
東漢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下邳郡淮浦縣
出生時間
118年
去世時間
179年
主要作品
《皇太后不宜別葬議》
主要成就
拒守零陵,議葬竇後
官    職
太尉、永樂少府等

陳球人物生平

陳球早有能名

陳球家族歷代有名於世,其父陳亹,官至廣漢太守。陳球年輕時廣泛地瀏覽儒學,熟悉法律政令。陽嘉(132年-135年)年間,陳球被舉為孝廉,並被授職郎中,歷任尚書符節郎、慎陵園令、中東城門候 [2]  ,升任繁陽縣令。 [3]  當時魏郡太守暗示縣裏送交貨賄,陳球不給,太守發怒,鞭打督郵,想讓他驅逐陳球。督郵不肯,説:“魏郡所轄的十五城中,只有繁陽的政績好,現在要我驅逐陳球,會引起天下人的議論。”太守才不敢這樣做。 [4] 

陳球威著南邦

後來被公府徵辟,因成績優異,被推舉為高第,授任侍御史。這時桂陽郡猾賊李研等糾集部眾侵擾抄搶、橫行荊州,州郡牧守懦弱不能禁止,太尉楊秉上表推薦陳球任零陵太守。陳球到零陵郡就任後,研究征討的方法與策略。僅僅一個月,李研等賊虜有的被消滅,有的逃散。 [5] 
此時,荊州兵朱蓋等因為守邊已久,卻沒有受到什麼賞賜,在怨恨之下發動叛亂,與桂陽叛賊胡蘭等三千多人再次進攻桂陽郡,焚燒郡縣,桂陽太守任胤棄城而逃,叛軍總數至數萬,轉攻零陵。零陵地下潮濕,編木為城,不可守,也不能防備,郡中百姓驚慌失措。掾史把情況告訴陳球,要他遣散家屬避難,陳球發怒説:“太守拿了國家的虎符,身負治理一郡的責任,難道可以只顧妻子兒子,敗壞國家的威權嗎?再説這話的殺頭!”便集合所有官吏百姓及老弱,共同守城,用大木作弦為弓、羽矛為矢,引機發射,可以射到一千多步以外,殺傷不少叛軍。叛軍又引水灌城,陳球就於城內因地勢反過來決水淹叛軍,雙方相持十多天,叛軍無法攻下零陵。正值朝廷派中郎將度尚及長沙太守抗徐的援軍抵達,陳球便招募士卒,與度尚一起擊破斬殺了朱蓋。戰後陳球被賜錢五十萬,一個兒子被授任為郎。 [6-8] 

陳球節省鉅萬

此後陳球調任魏郡太守,被徵召授將作大匠,修建漢桓帝劉志的陵墓,節省在鉅萬以上。又升任南陽太守,因糾察檢舉豪強惡霸,遭到權勢之家的誹謗,被徵召至廷尉處論罪,適逢大赦回家。司徒喬玄不計仇怨向朝廷推薦陳球,因而被徵召任廷尉 [9-10] 
熹平元年(172年),皇太后竇妙逝世。太后原來遷住南宮雲台,宦官深深地怨恨竇氏,便用衣車載太后屍體,放置城南市窖好幾天。中常侍曹節王甫想按貴人之禮將太后入殯,因漢靈帝劉宏不同意才按原禮發喪。等到下葬時,曹節等人又打算將竇太后埋葬到別處,而把馮貴人的屍體移來與桓帝合葬。靈帝下詔召集三公九卿等百官在朝堂上集會議論,命中常侍趙忠監督集議。當時,太尉李鹹正卧病在牀,掙扎着抱病上車,並且隨身攜帶了毒藥,臨走時對妻子説:“倘若皇太后不能隨桓帝一同祭祀,我決不活着回家!”會議開始後,與會者數百人,互相觀望了很久,沒有人肯先發言。趙忠催促説:“議案應當迅速確定!”陳球説:“皇太后品德高尚,出身清白,以母儀治理天下,應該配享先帝,這是毫無疑問的。”趙忠笑着説:“那就請陳廷尉趕快執筆起草議案。”陳球立即下筆寫道:“竇太后身處深宮之中,天賦聰明,兼備天下之母的儀容和品德。遭逢時世艱危,太后援立陛下為帝,繼承皇家宗廟祭祀,功勳卓著。先帝去世後,不幸興起大獄,竇太后被遷往空宮居住,過早離開人世。竇家雖然有罪,但事情並非太后主使發動。而今倘若改葬別處,確實使天下失望。並且馮貴人的墳墓曾經被盜賊發掘過,骨骸已經暴露,與賊寇屍骨混雜,魂靈蒙受污染。何況馮貴人對國家又沒有任何功勞,怎麼有資格配享至尊?”趙忠看完陳球起草的議案,氣得臉色大變,全身發抖,嗤笑説:“陳廷尉起草的議案真好!”陳球回答説:“陳蕃竇武既已遭受冤枉,太后又無緣無故地被幽禁,我一直很痛心,天下之人無不憤慨嘆息!今天,我既然已經把話説了出來,即使是會議之後遭到報復,決不後悔,這正是我一向的願望。”李鹹開始不敢先説話,聽陳球説的義正詞嚴,然後大聲説:“我原來就認為應該如此,陳廷尉的議案和我的意見完全相同。”於是百官全都贊成陳球的意見。 [11-12] 
曹節、王甫仍繼續爭辯,認為:“梁皇后為先帝正妻,後因梁家犯惡逆大罪,將梁皇后別葬在懿陵。漢武帝廢黜正妻衞皇后,而以李夫人配享。現在竇家罪惡如此深重,怎麼能和先帝合葬?”太尉李鹹又向靈帝上書請求將竇太后與桓帝合葬,靈帝看了李鹹的奏章後,同意他的意見,最終結束了爭論。 [13-14] 

陳球位列三公

熹平六年(177年)七月,陳球升任司空。同年十一月,因之前發生地震而被免職。 [15]  被授職光祿大夫,再次任廷尉、太常 [16] 
光和元年(178年)九月,陳球升任太尉。同年十一月,因日食被免職,再任光祿大夫。 [17] 

陳球謀敗身死

光和二年(179年),陳球出任永樂少府。他暗中與司徒劉郃(劉郃的兄長、侍中劉倏此前遭宦官殺害)謀劃誅滅宦官。還未動手時,陳球又寫信勸劉郃説:“您是宗室的後代,位在三公,為天下的人所敬仰,國家的藩衞,難道可以隨聲附和容忍不加反對?現在曹節等人放肆為害,一直在您的左右,而您的兄長侍中為曹節等人所害,這是永樂太后所親知的。現在可以上表調衞尉陽球司隸校尉,依次收捕曹節等人殺掉。這樣,天子親自掌權,天下太平,很快就可以到來。”而尚書劉納因正直觸犯了宦官,調任步兵校尉,也力勸劉郃誅殺宦官。劉郃説:“兇惡的宦官,耳目很多,只怕事情還未準備好,先就受他們的禍害。”劉納説:“您是國家的棟樑,國家傾斜快倒塌了,您不支持,用您為相干什麼呢?”劉郃答應了,也與衞尉陽球同謀。陽球的小妾是宦官程璜的女兒。 [18]  當時曹節等人對劉郃的謀劃,稍微知道一些,於是用重金收買程璜,並威脅他。程璜害怕下被迫把陳球的謀劃告訴了曹節,曹節因而將全部情況告訴靈帝,説:“劉郃等經常與藩國來往,有壞主意。多次稱説永樂太后的聲勢,接受的賄賂很多。步兵校尉劉納及永樂少府陳球、衞尉陽球書信往來,圖謀不軌。”靈帝大怒,將劉郃免職。同年十月十四日,陳球與劉郃等人被逮捕下獄,在獄中被處死,享年六十二歲。 [19-20] 
據《集聖賢羣輔錄》記載,魏文帝曹丕還是丞相、魏王時,將陳球等二十四人旌表為二十四賢。

陳球人物評價

東觀漢記》:陳球遷繁陽令,清高不動。
范曄:陳球專議,桓思同歸。 [21] 
歐陽修:球在零陵,破賊胡蘭、朱蓋有功,威著南邦。 [22] 
王夫之:其激焉而為已甚者,又有二焉:一則憤嫉積於中,而抑採艸野怨讀之聲以求快於愚賤,事本易而難之,禍未至大而張之,有聞則起,有言必諍,授中主以沾直之譏,而小人反挾大體以相難,則李固、陳球之徒是也。 [23] 

陳球親屬成員

陳球祖父

陳屯,有良好的名聲。 [24] 

陳球父親

陳亹,官至廣漢太守。 [21] 

陳球兒子

陳瑀,陳球長子,官至吳郡太守。 [25] 
陳琮,陳球次子,官至汝陰太守。 [25] 

陳球侄子

陳珪,字漢瑜,官至沛國相 [25] 

陳球史料記載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 [21] 
東觀漢記校注·卷十七·傳十二》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一·漢紀四十三》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五·漢紀四十七》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七·漢紀四十九》
參考資料
  • 1.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陳球字伯真,下邳淮浦人也。
  • 2.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一·漢紀四十三· 孝安皇帝下》:頃之,胡廣出為濟陰太守,與諸郡守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唯汝南陳蕃、潁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
  • 3.    《後漢太尉陳球碑》:除郎中、尚書符節郎、慎陵園令,換中東城門候,遷繁陽令......
  • 4.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歷世著名。父亹,廣漢太守。球少涉儒學,善律令。陽嘉中,舉孝廉,稍遷繁陽令。時魏郡太守諷縣求納貨賄,球不與之,太守怒而撾督郵,欲令逐球。督郵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獨繁陽有異政,今受命逐之,將致議於天下矣。”太守乃止。
  • 5.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復辟公府,舉高第,拜侍御史。是時,桂陽黠賊李研等羣聚寇抄,陸梁荊部,州郡懦弱,不能禁,太尉楊秉表球為零陵太守。球到,設方略,期月間,賊虜消散。
  • 6.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而州兵朱蓋等反,與桂陽賊胡蘭數萬人轉攻零陵。零陵下濕,編木為城,不可守備,郡中惶恐。掾史白遣家避難,球怒曰:“太守分國虎符,受任一邦,豈顧妻孥而沮國威重乎?復言者斬!”乃悉內吏人老弱,與共城守,弦大木為弓,羽矛為矢,引機發之,遠射千餘步,多所殺傷。賊復激流灌城,球輒於內因地勢反決水淹賊。相拒十餘日,不能下。會中郎將度尚將救兵至,球募士卒,與尚共破斬朱蓋等。賜錢五十萬,拜子一人為郎。
  • 7.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時荊州兵朱蓋等,征戍役久,財賞不贍,忿恚,復作亂,與桂陽賊胡蘭等三千餘人復攻桂陽,焚燒郡縣,太守任胤棄城走,賊眾遂至數萬。轉攻零陵,太守陳球固守拒之。於是以尚為中郎將,將幽、冀、黎陽、烏桓步騎二萬六千人救球,又與長沙太守抗徐等發諸郡兵,並勢討擊,大破之,斬蘭等首三千五百級,餘賊走蒼梧。
  • 8.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五·漢紀四十七·孝桓皇帝中》:荊州兵朱蓋等叛,與桂陽賊胡蘭等復攻桂陽,太守任胤棄城走,賊眾遂至數萬。轉攻零陵,太守下邳陳球固守拒之。零陵下濕,編木為城,郡中惶恐。掾史白球遣家避難,球怒曰:“太守分國虎符,受任一邦,豈顧妻孥而沮國威乎!復言者斬!”乃弦大木為方,羽矛為矢,引機發之,多所殺傷。賊激流灌城,球輒於內因地勢,反決水淹賊,相拒十餘日不能下。時度尚徵還京師,詔以尚為中郎將,率步騎二萬餘人救球,發諸郡兵並勢討擊,大破之,斬蘭等首三千餘級,復以尚為荊州刺史。
  • 9.    《後漢書·卷五十一·李陳龐陳橋列傳第四十》: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薦球為廷尉。
  • 10.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遷魏郡太守。徵拜將作大匠,作桓帝陵園,所省鉅萬以上。遷南陽太守,以糾舉豪古,為勢家所謗,徵詣廷尉抵罪。會赦,歸家。徵拜廷尉。
  • 11.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熹平元年,竇太后崩。太后本遷南宮雲台,宦者積怨竇氏,遂以衣車載後屍,置城南市舍數日。中常侍曹節、王甫欲用貴人禮殯,帝曰:“太后親立朕躬,統承大業。《詩》雲:'無德不報,無言不酬。'豈宜以貴人終乎?”於是發喪成禮。及將葬,節等復欲別葬太后,而以馮貴人配祔。詔公卿大會朝堂,令中常侍趙忠監議。太尉李鹹時病,乃扶輿而起,搗椒自隨,謂妻子曰:“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還矣。”既議,坐者數百人,各瞻望中官,良久莫肯先言。趙忠曰:“議當時定。”怪公卿以下各相顧望。球曰:“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臨天下,宜配先帝,是無所疑。”忠笑而言曰:“陳廷尉宜便操筆。”球即下議曰:“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聰明母儀之德。遭時不造,援立聖明,承繼宗廟,功烈至重。先帝晏駕,因遇大獄,遷居空宮,不幸早世,家雖獲罪,事非太后。今若別葬,誠先天下之望。且馮貴人冢墓被髮,骸骨暴露,與賊並屍,魂靈污染,且無功於國,何宜上配至尊?”忠省球議,作色俯仰,蚩球曰:“陳廷尉建此議甚健!”球曰:“陳、竇既冤,皇太后無故幽閉,臣常痛心,天下憤嘆。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願。”公卿以下,皆從球議。李鹹始不敢先發,見球辭正,然後大言曰:“臣本謂宜爾,誠與臣意合。”會者皆為之愧。
  • 12.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七·漢紀四十九·孝靈皇帝上之下》:節等欲別葬太后,而以馮貴人配。詔公卿大會朝堂,令中常侍趙忠監議。太尉李鹹時病,扶輿而起,搗椒自隨,謂妻子曰:“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還矣!”既議,坐者數百人,各瞻望良久,莫肯先言。趙忠曰:“議當時定!”廷尉陳球曰:“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臨天下,宜配先帝,是無所疑。”忠笑而言曰:“陳廷尉宜便操筆。”球即下議曰:“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聰明母儀之德;遭時不造,援立聖明承繼宗廟,功烈至重。先帝晏駕,因遇大獄,遷居空宮,不幸早世,家雖獲罪,事非太后,今若別葬,誠失天下之望。且馮貴人冢嘗被髮掘,骸骨暴露,與賊並屍,魂靈污染,且無功於國,何宜上配至尊!”忠省球議,作色俯仰,蚩球曰:“陳廷尉建此議甚健!”球曰:“陳、竇既冤,皇太后無故幽閉,臣常痛心,天下憤嘆!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願也!”李鹹曰:“臣本謂宜爾,誠與意合。”於是公卿以下皆從球議。
  • 13.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曹節、王甫復爭,以為梁後家犯惡逆,雖葬懿陵,武帝黜廢衞後,而以李夫人配食。今竇氏罪深,豈得合葬先帝乎?李鹹乃詣闕上疏曰:“臣伏惟章德竇後虐害恭懷,安思閻後家犯惡逆,而和帝無異葬之議,順朝無貶降之文。至於衞後,孝武皇帝身所廢棄,不可以為比。今長樂太后尊號在身,親嘗稱制,坤育天下,且授立聖明,光隆皇祚。太后以陛下為子,陛下豈得不以太后為母?子無黜母,臣無貶君,宜合葬宣陵,一如舊制。”帝省奏,謂曹節等曰:“竇氏雖為不道,而太后有德於朕,不宜降黜。”節等無復言,於是議者乃定。
  • 14.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七·漢紀四十九·孝靈皇帝上之下》:曹節、王甫猶爭,以為:“梁後家犯惡逆,別葬懿陵,武帝黜廢衞後,而以李夫人配食,今竇氏罪深,豈得合葬先帝!”李鹹覆上疏曰:“臣伏惟章德竇後虐害恭懷,安思閻後家犯惡逆,而和帝無異葬之議,順朝無貶降之文。至於衞後,孝武皇帝身所廢棄,不可以為比。今長樂太后尊號在身,親嘗稱制,且援立聖明,光隆皇祚。太后以陛下為子,陛下豈得不以太后為母!子無黜母,臣無貶君,宜合葬宣陵,一如舊制。”帝省奏,從之。
  • 15.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七·漢紀四十九·孝靈皇帝上之下》:秋,七月,司空劉逸免,以衞尉陳球為司空......十一月,司空陳球免。
  • 16.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六年,遷球司空,以地震免。拜光祿大夫,復為廷尉、太常。
  • 17.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光和元年,遷太尉,數月,以日食免。復拜光祿大夫。
  • 18.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明年,為永樂少府,乃潛與司徒河間劉郃謀誅宦官。初,郃兄侍中倏,與大將軍竇武同謀俱死,故郃與球相結。事未及發,球復以書勸郃曰:“公出自宗室,位登台鼎,天下瞻望,社稷鎮衞,豈得雷同容容無違而已?今曹節等放縱為害,而久在左右,又公兄侍中受害節等,永樂太后所親知也。今可表徙衞尉陽球為司隸校尉,以次收節等誅之。政出聖主,天下太平,可翹足而待也。”又尚書劉納以正直忤宦官,出為步兵校尉,亦深勸於郃。郃曰:“凶豎多耳目,恐事未會,先受其禍。”納曰:“公為國棟樑,傾危不持,焉用彼相邪?”郃許諾,亦結謀陽球。球小妻,程璜之女,璜用事宮中,所謂程大人也。
  • 19.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節等頗得聞知,乃重賂於璜,且脅之。璜懼迫,以球謀告節,節因共白帝曰:“郃等常與籓國交通,有惡意。數稱永樂聲勢,受取狼籍。步兵校尉劉納及永樂少府陳球、衞尉陽球交通書疏,謀議不軌。”帝大怒,策免郃,郃與球及劉納、陽球皆下獄死。球時年六十二。
  • 20.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七·漢紀四十九·孝靈皇帝上之下》:初,司徒劉郃兄侍中鯈與竇武同謀,俱死。永樂少府陳球説郃曰:“公出自宗室,位登台鼎,天下瞻望,社稷鎮衞,豈得雷同,容容無違而已。今曹節等放縱為害,而久在左右,又公兄侍中受害節等,今可表徙衞尉陽球為司隸校尉,以次收節等誅之,政出聖主,天下太平,可翹足而待也!”郃曰:“凶豎多耳目,恐事未會,先受其禍。”尚書劉納曰:“為國棟樑,傾危不持,焉用延彼相邪!”郃許諾,亦與陽球結謀。球小妻,程璜之女,由是節等頗得聞知,乃重賂璜,且脅之。璜懼迫,以球謀告節,節因共白帝曰:“郃與劉納、陳球、陽球交通書疏,謀議不軌。”帝大怒。冬,十月,甲申,劉郃、陳球、劉納、陽球皆下獄死。
  • 21.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4-13]
  • 22.    《歐陽修集》  .唐宋八大家在線閲讀[引用日期2014-08-30]
  • 23.    《讀通鑑論·卷八·順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1-01]
  • 24.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李賢注引謝承《後漢書》:祖父屯,有令名。
  • 25.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子瑀,吳郡太守;瑀弟琮,汝陰太守;弟子珪,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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