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鐵木迭兒

鎖定
鐵木迭兒(?~1322),蒙古人,中書左丞相忽魯不花的侄兒,歷事元朝五代皇帝(元世祖,元成宗,元武宗,元仁宗,元英宗),官至右丞相太師太子太保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
鐵木迭兒怙勢貪虐,貪財納賄,殘害忠臣,死後毀所立碑,追奪官爵及封爵制書,籍沒其家。
本    名
鐵木迭兒
所處時代
元朝
民族族羣
蒙古族
逝世日期
1322年
主要成就
貪財納賄,殘害忠臣

鐵木迭兒人物生平

鐵木迭兒屢受重用

鐵木迭兒曾侍奉元世祖。
元成宗大德年間,為同知宣徽院事,兼通政院使
元武宗即位,遷宣徽使,有寵於皇太后。至大元年(1308),出任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歷任雲南行省左丞相。為官兩年後,以擅自離職赴闕,為尚書省所彈劾。下詔追責,因皇太后旨豁免復任。
元武宗駕崩,元仁宗在東宮,以變亂舊章,誅殺丞相脱虎脱(三寶奴)等,任用完澤李孟為中書平章政事,鋭意改革。而皇太后在興聖宮,已有旨,召鐵木迭兒為中書右丞相。一個月後,元仁宗即位,不得已任用鐵木迭兒為相。元仁宗前往上都,命鐵木迭兒留守大都。完澤等上奏:“按照慣例,丞相留京師者,出入得張蓋。今右丞相鐵木迭兒,請得張蓋如故事。”許之。該年冬,特贈鐵木迭兒的曾祖父唆海翊運宣力保大功臣、太尉,諡武烈;祖父不憐吉歹推誠保德定遠功臣、太尉,諡忠武;父木兒火赤推忠佐理同德功臣、太師,諡忠貞。並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歸德王。
皇慶元年(1312)三月,鐵木迭兒上奏:“臣誤蒙聖恩,擢任中書,年衰且病,雖未能深達政體,事有創行,敢不自勉,繼今朝夕視事,左右司六部官有不盡心者,當論決,再不悛者,黜勿敍,其有託故僥倖他職者,亦不敍。”元仁宗同意其言。
皇慶二年(1313),以病罷官。

鐵木迭兒再次為相

延祐元年(1314),丞相哈散上奏:“臣非世勳族姓,幸逢陛下為宰相,如丞相鐵木迭兒,練達政體,且嘗監修國史,乞授其印,帶領翰林國史院,軍國重務,悉令議之。”舉薦鐵木迭兒自替自己。元仁宗令人告訴皇太后,授以中書省印,拜開府儀同三司、監修國史錄軍國重事。居數月,復拜中書右丞相,哈散為左丞相。鐵木迭兒奏請:“內侍毋隔越妄奏,中書政務,諸司毋輒干預。富民往諸番商販,率獲厚利,商者益眾,中國物輕,番貨反重。請以江浙右丞曹立領其事,發舟十綱,給牒以往,歸則徵税如制;私往者,沒其貨。又以經用不給,請預買山東、河間運使來歲鹽引及各治鐵貨,以足今歲之用。並核江南田,令田主自實頃畝狀入官,諸王、駙馬、學校、寺觀亦如之;仍禁私匿民田,貴戚勢家毋得沮撓。”元仁宗皆從之。尋遣使者分行各省,括田增税,苛急煩擾,江右為甚,江西蔡五九作亂於寧都,南方騷動,遠近驚懼,始罷其事。
延祐二年(1315),鐵木迭兒上奏:“天下庶務,雖統於中書,而舊制,省臣亦分領之。請以錢制、鈔法、刑名,委平章李孟、左丞阿卜海牙、參政趙世延等領之。其糧儲、選法、造作,驛傳,委平章張律、右丞蕭拜住、參政曹從革等領之。”得旨如所請。七月,詔諭中外,命右丞相鐵木迭兒總宣政院事。十月,進太師。十一月,大宗正府奏:“累朝舊制,凡議重刑,必決於蒙古大臣,今宜聽於太師右丞相。”從之。

鐵木迭兒專橫跋扈

鐵木迭兒再入中書省,居首相,怙勢貪虐。平章政事蕭拜住對其產生牽制。楊朵兒只侍御史中丞,慨然以糾正其罪為己任。上都富人張弼殺人入獄,鐵木迭兒指使家奴威脅留守賀伯顏釋放兇手,賀伯顏不從。楊朵兒只得到鐵木迭兒所受張弼賄賂的證據,於是與蕭拜住及賀伯顏奏之:“內外監察御史凡四十餘人,共劾鐵木迭兒桀黠奸貪,陰賊險狠,蒙上罔下,蠹政害民,佈置爪牙,威讋朝野,凡可以誣陷善人、要功利已者,靡所不至。取晉王田千餘畝、興教寺後壖園地三千畝、衞兵牧地二千餘畝。竊食效廟供祀馬。受諸王哈剌班第使人鈔十四萬貫,寶珠、玉帶、氍壖、幣帛又計鈔十餘萬貫。受杭州永興寺僧章自福賂金一百一十兩。取殺人囚張弼鈔五萬貫。既已位極人臣,又領宣政院事。諸子無功於國,盡居貴顯。縱家奴凌虐官府,為害百端。以致陰陽不和,山移地震,災異數見,百姓流亡,己乃恬然略無省悔。私家之富,在阿合馬、桑哥之上。四海疾怨,鹹願車裂斬首,以快其心,如蒙早加顯戮,庶使後之為臣者知所警戒。”奏既上,元仁宗震怒,詔人逮問,鐵木迭兒匿藏於皇太后近侍家,有司不敢捕。元仁宗不樂數月,又恐違背皇太后的意思,不忍重罰鐵木迭兒,於是罷其相位,餘悉不問。鐵木迭兒家居未逾年,又起為太子太保,中外聞之驚駭。御史中丞趙世延率諸御史論其不法數十事,內外御史論其不可輔助東宮者又四十餘人。然以皇太后故,終不能治其罪。
延祐七年(1320)正月,元仁宗駕崩。四日後,鐵木迭兒以皇太后旨,復拜右丞相。一月後,鐵木迭兒宣皇太后旨,召蕭拜住與楊朵兒只至徽政院,與徽政院使失列門(失里門)、御史大夫禿忒哈等會審之,責以前違皇太后旨,令伏罪。即入奏,捉拿二人棄市。是日,白晝晦冥,都人恐懼。三月,元英宗即位,中書省啓奏:“祖宗以來,皇帝登極,中書率百官稱賀,班首惟上所命。”元英宗説:“其以鐵木迭兒為之。”是月,加鐵木迭兒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詔中外毋沮議鐵木迭兒。鐵木迭兒上奏委任平章王毅、右丞高昉等徵理在京倉庫所貯糧,虧七十八萬石,責償於倉官及監臨出內者。所貢幣帛紕繆者,責償於本處官吏之董其事者。仍立程嚴督,違者杖之。五月,元英宗在上都,鐵木迭兒嫉妒留守賀伯顏不附已,誣其以便服迎詔為不敬,下五府會審,竟殺之。都民為之流涕。
趙世延時任四川行省平章政事,鐵木迭兒痛恨他曾經彈劾自己,於是上奏元英宗,遣使逮捕之。趙世延未至,鐵木迭兒以高官引誘趙世延,希望他交待出同黨,趙世延不肯從。至是,坐以違詔不敬,令法司窮治,請置極刑。元英宗説:“彼罪在赦前,宜釋免。”鐵木迭兒對答:“昔趙世延與省台諸人謀害老臣,請究其姓名。”元英宗曰:“事皆在赦前矣,又焉用問。”數日,復奏趙世延當處死罪,又不允。有司承望風旨,嚴刑拷打,希望趙世延自裁,趙世延終無所屈,賴元英宗素聞其忠良,得免於死。鐵木迭兒恃其權寵,乘間肆毒,睚眥之私,無有不報。久之,元英宗覺其所譖毀者,皆先朝舊人,心中不悦,於是任蕭拜住為左丞相,委以心腹。鐵木迭兒漸見疏外,因此稱疾不出。

鐵木迭兒死後清算

至治二年(1322),蕭拜住奉命至范陽立《安童碑》,鐵木迭兒將蒞省事,入朝,至宮門,元英宗遣內侍賜之酒説:“卿年老,宜自愛,待新年入朝未晚。”於是怏怏而返,是年八月,病卒於家,命給鈔市葬地。十二月,其子宣政院使八里吉思坐受劉夔冒獻田畝,伏誅,籍沒其家。
至治三年(1323)五月,監察御史蓋繼元、宋翼上言:“鐵木迭兒上負國恩,下失民望,生逃顯戮,死有餘辜。”從之。仍追奪官爵及封爵制書。六月,毀鐵木迭兒祖父碑,追收元降敕書,告諭中外。七月,籍沒鐵木迭兒家。
泰定帝即位,御史上言:“鐵木迭兒專政,誣殺楊朵兒只等,罷免王顏、高昉、張志弼,請加昭雪。”詔有者召還錄用,死者贈官有差。監察御史脱脱、趙成慶復言:“鐵木迭兒在先朝,包藏禍心,離間親藩,誅戮大臣,使先帝孤立,卒罹大禍。其子瑣南,親與逆謀,久逭天憲,乞正其罪,以快元元之心。”詔誅之。監察御史許有壬又言:“鐵木迭兒死有餘辜,請剖棺戮屍,以謝天下。”泰定帝不允。
泰定三年(1326),禮部員外郎元永貞上言:“鐵失弒逆,皆由鐵木迭兒始禍,宜明正其罪,宣付史館,以為人臣之戒。”從之。 [1-2] 

鐵木迭兒親屬成員

曾祖父:唆海,贈翊運宣力保大功臣、太尉,諡武烈,追封歸德王。
祖父:不憐吉歹,元憲宗時期大將,元憲宗七年(1257)伐宋,自鄧州攻城略地至江漢,贈推誠保德定遠功臣、太尉,諡忠武,追封歸德王。
伯父:忽魯不花中統初年為中書左丞相,兼中書省斷事官,贈太師,諡忠獻。
父:木兒火赤,贈推忠佐理同德功臣、太師,諡忠貞,追封歸德王。
長子:班丹,官至知樞密院事,因受賄杖刑免官。
次子:鎖南,官至治書侍御史,參與南坡之變,弒殺元英宗,坐逆黨被誅。
三子:八里吉思,官至宣政院使,坐劉夔事被誅。
四子:鎖住,官至將作院使,元明宗流放於南荒。天曆二年(1329),丞相燕帖木兒上言:“鎖住有勞於國,請召還。”從之。至順元年(1330),鎖住與弟觀音奴、姊婿太醫使野裏牙心懷不滿,祭北斗咀咒,事覺,俱坐誅。
五子:觀音奴,坐事被誅。 [1-2] 

鐵木迭兒人物評價

新元史》:南坡之禍(南坡之變),鐵木迭兒為之也。英宗知鐵木迭兒之奸,而置其義子於左右,其反噬宜矣。自古母后淫恣,暱於權臣,未有不釀弒君之禍者。魏馮太后、元興聖太后(弘吉剌·察必)是已。仁宗考終,幸不為魏之獻文。然鐵木迭兒之逆黨,卒殺英宗。嗚呼!何其酷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