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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休

鎖定
韓休(673-740年6月8日),字良士,京兆長安(今陝西省西安市)人,唐朝宰相,中書舍人韓大敏之侄,洛州司户韓大智之子。
出身昌黎韓氏,制舉入仕,授桃林縣丞,歷任左補闕、主爵員外郎中書舍人,遷禮部侍郎、虢州刺史,拜工部侍郎,轉尚書右丞。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受到中書令蕭嵩的舉薦,擔任黃門侍郎同平章事,成為宰相。生性剛直,犯言直諫,罷為工部尚書太子少師,封宜陽縣開國子。
開元二十八年(740年),病逝,時年六十八,追贈太子太師、揚州大都督,諡號文忠。
本    名
韓休
良士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京兆長安
出生日期
672年 [1] 
逝世日期
740年6月8日 [2] 
主要成就
擔任宰相,犯言直諫
官    職
黃門侍郎、同平章事
爵    位
宜陽縣子
諡    號
文忠
追    贈
揚州大都督、太子太師

韓休人物生平

韓休早年經歷

韓休年輕時精通詞學,後考中制舉,累遷至桃林縣丞 [3] 

韓休累職升遷

景雲元年(710年),李隆基被立為皇太子。當時,韓休被舉為賢良,併到東宮回答有關國政的策問,與校書郎趙冬曦被定為乙等,擢升為左補闕。 [4] 
先天元年(712年),李隆基繼位,是為唐玄宗。此後十餘年,韓休也由左補闕累獲升遷,歷任吏部主爵員外郎、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兼知制誥 [5] 
開元十二年(724年),山東地區發生旱災,唐玄宗遂命韓休與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崔沔等五名中樞官員補任州刺史 [6]  其中,韓休出任虢州刺史。後來,韓休因母親去世,離職歸鄉,並要求依禮制守孝,得到唐玄宗的批准。喪滿後,韓休出任工部侍郎,兼知制誥,又改任尚書右丞 [7] 

韓休擔任宰相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侍中裴光庭病逝。唐玄宗讓中書令蕭嵩推舉朝臣,以接任侍中,蕭嵩便推舉韓休。韓休因此被任命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成為宰相,又加銀青光祿大夫 [8] 
同年十月,韓休又與蕭嵩在唐玄宗面前爭論,並當面指責蕭嵩。蕭嵩為此請求退休。唐玄宗很不高興,將二人一同罷相,改任蕭嵩為尚書左丞相。韓休則改任工部尚書 [9] 

韓休晚年生活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韓休加授太子少師,封爵宜陽縣子 [10] 
開元二十八年五月十日(740年6月8日),韓休病逝,終年六十八歲,追贈揚州大都督,賜諡文忠。 [11] 
寶應元年(762年),唐肅宗又追贈韓休為太子太師 [12] 

韓休軼事典故

韓休奏請均賦

虢州位於西都長安與東都洛陽之間,皇帝時常移駕經過,供應輿駕的糧草賦税極重。韓休擔任虢州刺史後,上奏朝廷,請求平均分攤賦糧於其他州郡。中書令張説將他的奏表駁回,道:“如果獨免虢州,就要移給其他的州,你這是刺史在謀取私惠。”韓休再次上表請求。僚吏勸道:“您這會違逆宰相之意。”韓休答道:“作為刺史不能救百姓之弊,何以治政!若因此得罪,我也心甘情願。”最終,朝廷同意了韓休的請求。 [13] 

韓休犯言直諫

韓休拜相後,萬年縣尉李美玉獲罪,唐玄宗特命將其流放嶺南。韓休諫道:“李美玉只是一個小官,所犯的也不是大罪。如今朝廷有大奸,尚且未被懲處,怎能流放這麼一個小官。金吾大將軍程伯獻依恃恩寵,貪圖財利,住宅車馬,多有僭越。臣請先懲處程伯獻,再治李美玉之罪。”唐玄宗不同意。韓休堅持道:“李美玉這樣的小官都不能容,那麼像程伯獻這樣的巨猾怎能不問!陛下如不懲處程伯獻,臣便不會流放李美玉。”唐玄宗認為韓休懇切率直,便同意了他的請求。 [14] 

韓休仁者之勇

起初,蕭嵩認為韓休生性柔和,易於控制,因此推薦他拜相。不料,韓休主政後,剛直不阿,對蕭嵩的意見多有矯正,因此與蕭嵩不和。宋璟嘆道:“沒想到韓休竟能如此,這真是仁者之勇啊。” [15] 

韓休君瘦國肥

韓休生性耿直,常諫言時政得失。唐玄宗每次稍有過失,便問左右侍從:“韓休知道嗎?”話音剛落,韓休規勸的諫疏就已送到。後來,唐玄宗悶悶不樂。侍從道:“自從韓休拜相,陛下沒有一天歡樂,為什麼不將他貶謫呢?”玄宗道:“我雖然瘦了,但國家卻富裕了。蕭嵩每次奏事,都會順着我的意思。我退朝之後,常睡不安穩。韓休多次諫言,我退朝之後,反而睡得安穩。我用韓休為相,是為國家社稷考慮。” [16] 

韓休人物評價

張説:韓休之文,有如大羹玄酒,雖雅有典則,而薄於滋味。 [17] 
李隆基:尚書左丞韓休,藴道宏深,秉德經遠。清誠可以軌物,素行可以律人。一自登朝,備聞體國,志存公亮,誠合始終。而羽翼朕躬,金玉王度,人望是在,朝選無逾。(《授韓休黃門侍郎同平章事制》) [18] 
席豫:惟公峻摽拔俗,弘量過人。學擅大巫,詞稱雄伯。飭躬由禮,從政有經。其在補闕也,每有舉人,嘗預考策。屬太平公主以婦人干政,竇懷貞以宰相持權。相與為人,固執不第。將謀危害,處自誅夷。此公之正直,神道所祐矣。其蒞虢州也,帶河拒陝,百姓居山。西幸東巡,兩都納秸。險陸相半,轉輸為勞。回抗表極言,至誠動聽,特免茲役,以安厥人。此公之惻隱,毗心所賴矣。其理兵部也,有戴鶡之勇,麗龜之能,精簡得材,請託無路。君子曰:若使韓公掌吏部選,必能變風俗,清流品,權貴失圖,寒素得志。此公之簡要,眾望所歸矣。其居宰衡也,言必獻替,事多弘益,在公盡節,為上所知,應官著稱,當代推賢。(《韓休墓誌》)
趙冬曦:韓公世茂衣冠,家摽文史。始以秀才入仕,累踐中外。……臨長百寮,彌綸庶績。以貞諒為珮,而不假韋弦;以清白為寶,而不藏金闢。榮貴數十載,室無私積,可不謂忠乎。(《韓休夫人柳氏墓誌》)
崔羣:玄宗初得姚崇、宋璟、盧懷慎蘇頲、韓休、張九齡則治,用宇文融李林甫楊國忠則亂,故用人得失,所繫非輕。 [19] 
劉昫魏知古、盧懷慎、源乾曜李元紘杜暹、韓休、裴耀卿,悉藴器能,鹹居宰輔。或心存啓沃,或志在薦賢,或出愛子為外官,或止屯田於關輔,或不受蕃人之賂,或堅劾伯獻之奸,或廣漕渠以充國用:此皆立事立功,有足嘉尚者也。 [20] 
司馬光:上即位以來,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張嘉貞尚吏,張説尚文,李元紘、杜暹尚儉,韓休、張九齡尚直,各其所長也。 [21] 
葛洪:休為人峭直,不幹榮利。及為相,守正不阿,甚允時望。 [22] 
朱軾:韓休剛直亞於宋璟,然當是時,明皇已倦勤矣。……及開元末年,稱賢相者不過休與張九齡耳。……惜哉,韓休三月相之,十月罷之,雖欲施為,庸可得乎? [23] 
藍鼎元:韓休,小宋璟也。三月相之,十月罷之,直道不容,開元之業衰矣。用休為社稷,豈其然乎?
尹會一:韓休為蕭嵩所引,而數與嵩爭論於上前,隨事匡君,真社稷臣也。為相不及八月而罷,直道事人,以斯見之。

韓休個人作品

全唐詩》收錄有其詩三首:《奉和御製平胡》《奉和聖制送張説巡邊》《祭汾陰樂章》。 [24] 
全唐文》收錄有其文十篇:《駕幸華清宮賦》《奉和聖制喜雨賦》《授杜暹等侍御史制》《授皇甫翼等監察御史制》《授鄭虛心監察御史制》《封張嘉貞河東縣男制》《唐金紫光祿大夫禮部尚書上柱國贈尚書右丞相許國文憲公蘇頲文集序》《梁宣帝明帝二陵碑》《贈□州刺史韋公神道碑》《惠宣太子哀冊文》。 [25] 

韓休家庭成員

韓休宗族

根據《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記載,韓休出身於昌黎韓氏,是東漢河東太守韓純之後。韓純八世孫韓播,徙居昌黎棘城,遂以昌黎為韓氏郡望。韓播五世孫韓符,仕唐為巫州刺史,生有三子。次子韓大智,官至洛州司户參軍 [26] 
昌黎韓氏世系表(部分)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韓大智
韓偲
(秘書郎)
韓滔
(輔唐令)
韓暈(丹陽令)
韓阜(長水丞)
韓舉(殿中侍御史)
韓休
韓浩
(高陵縣尉)

韓洽
(監察御史)

韓洪
(邢州長史)
韓章(兵部侍郎)
韓宰
韓平
韓牟
韓鞏
韓莘
韓澣
(郊社縣丞)

韓汯
(諫議大夫)
韓卓(殿中丞)
韓滉(德宗朝宰相)
韓羣(禮部員外郎)
韓皋(尚書左僕射)
韓泂(京兆府錄事參軍)

韓渾(太常少卿)
韓述(都官郎中)
韓武(右拾遺)
韓洄(兵部侍郎)
韓廚(司封郎中)
韓常(嶽州刺史)
韓彝
韓弈(涇陽令)
韓中(歸州刺史)
韓倩(殿中丞)
韓演(和州刺史)

韓混(率府錄事參軍)

韓滌(河南兵曹參軍)
韓承訓(洛陽令)
韓承徽
韓湜(真源丞)
韓肇(宣城尉)
表格參考資料: [26] 

韓休妻子

根據2014年出土的《唐故相韓公夫人河東郡夫人柳氏墓誌文》記載,韓休的妻子出身於河東柳氏,是熊州司馬柳斌的曾孫,南溪縣令柳明偉之女。 [27] 

韓休墓葬紀念

主詞條:韓休墓
韓休墓位於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郭新莊村南,是韓休與夫人柳氏的合葬墓,於2014年發掘,出土有韓休夫婦的墓誌銘兩合。墓葬深約11米,墓道至墓室總長約40米,由長斜坡墓道、五個過洞、五個天井甬道、墓室、棺牀組成,其中墓室及甬道內均有壁畫。墓室東壁為樂舞圖,西壁為樹下高士圖,南壁為朱雀圖,北壁為玄武圖和山水圖;甬道兩側為唐代仕女圖、宦官抬箱圖。棺牀上的棺木已朽盡。 [28-29] 

韓休卒年爭議

關於韓休的卒年,《新唐書·韓休傳》並未有明確記載,《舊唐書·韓休傳》則記載為“二十七年病卒”,可知韓休死於開元二十七年,即公元739年。而《舊唐書·玄宗本紀》卻記載為開元二十八年五月乙未日,即公元740年6月8日。
韓休的墓誌《大唐故太子少師贈揚州大都督昌黎韓府君墓誌銘》於2014年在西安出土,上面明確記載“開元廿八年五月十日遘疾薨於安興裏之私第”,與《舊唐書·玄宗本紀》中的記載相吻合,由此可證,韓休的去世時間為開元二十八年五月十日(740年6月8日)。

韓休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九十八·列傳第四十八》 [20]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五十一》 [30] 
參考資料
  • 1.    席豫《韓休墓誌》:以開元廿八年五月十日遘疾薨於安興裏之私第,春秋六十有八。
  • 2.    《舊唐書·玄宗本紀》:(開元二十八年)夏五月乙未,太子少師韓休、太子少傅李暠卒。
  • 3.    《舊唐書·韓休傳》:休早有詞學,初應制舉,累授桃林丞。
  • 4.    《舊唐書·韓休傳》:又舉賢良。玄宗時在春宮,親問國政,休對策與校書郎趙冬曦併為乙第,擢授左補闕。
  • 5.    《舊唐書·韓休傳》:尋判主爵員外郎,歷遷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兼知制誥。
  • 6.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八》:上以山東旱,命選台閣名臣以補刺史;壬午,以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長安崔沔、禮部侍郎、知制誥韓休等五人出為刺史。
  • 7.    《舊唐書·韓休傳》:出為虢州刺史。歲餘,以母艱去職,固陳誠乞終禮,制許之。服闋,除工部侍郎,仍知制誥,遷尚書右丞。
  • 8.    《舊唐書·韓休傳》:開元二十一年,侍中裴光庭卒,上令蕭嵩舉朝賢以代光庭才,嵩盛稱休志行,遂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其年夏,加銀青光祿大夫。
  • 9.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九》:韓休數與蕭嵩爭論於上前,面折嵩短,上頗不悦。嵩因乞骸骨。丁巳,嵩罷為左丞相,休罷為工部尚書。
  • 10.    《舊唐書·韓休傳》:二十四年,遷太子少師,封宜陽子。
  • 11.    《舊唐書·韓休傳》:二十七年病卒,年六十八,贈揚州大都督,諡曰文忠。
  • 12.    《舊唐書·韓休傳》:寶應元年,重贈太子太師。
  • 13.    《舊唐書·韓休傳》:時虢州以地在兩京之間,駕在京及東都,併為近州,常被支税草以納閒廄。休奏請均配餘州,中書令張説駁之曰:“若獨免虢州,即當移向他郡,牧守欲為私惠,國體固不可依。”又下符不許之。休復將執奏,僚吏曰:“更奏必忤執政之意。”休曰:“為刺史不能救百姓之弊,何以為政!必以忤上得罪,所甘心也。”竟執奏獲免。
  • 14.    《舊唐書·韓休傳》:萬年尉李美玉得罪,上特令流之嶺外,休進曰:“美玉卑位,所犯又非巨害,今朝廷有大奸,尚不能去,豈得舍大而取小也!臣竊見金吾大將軍程伯獻,依恃恩寵,所在貪冒,第宅輿馬,僣擬過縱。臣請先出伯獻而後罪美玉。”上初不許之,休固爭曰:“美玉微細猶不容,伯獻巨猾豈得不問!陛下若不出伯獻,臣即不敢奉詔流美玉。”上以其切直,從之。
  • 15.    《舊唐書·韓休傳》:初,蕭嵩以休柔和易制,故薦引之。休既知政事,多折正嵩,遂與休不葉。宋璟聞之曰:“不謂韓休乃能如是,仁者之勇也。”
  • 16.    《新唐書·韓休傳》:嵩寬博多可,休峭鯁,時政所得失,言之未嘗不盡。帝嘗獵苑中,或大張樂,稍過差,必視左右曰:“韓休知否?”已而疏輒至。嘗引鑑,默不樂。左右曰:“自韓休入朝,陛下無一日歡,何自慼慼,不逐去之?”帝曰:“吾雖瘠,天下肥矣。且蕭嵩每啓事,必順旨,我退而思天下,不安寢。韓休敷陳治道,多訐直,我退而思天下,寢必安。吾用休,社稷計耳。”
  • 17.    大唐新語:卷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01]
  • 18.    全唐文:卷二十三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05-28]
  • 19.    全唐文:卷六百十二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9-01]
  • 20.    舊唐書:列傳第四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01]
  • 21.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01]
  • 22.    葛洪《涉史隨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05-28]
  • 23.    史傳三編:卷二十三  .3edu教育網[引用日期2017-05-28]
  • 24.    全唐詩:卷一百一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01]
  • 25.    全唐文:卷二百九十五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9-01]
  • 26.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韓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5-27]
  • 27.    《河東郡夫人柳氏墓誌》:夫人親啓義隨熊州司馬斌之曾孫,鄜州別駕客尼之孫,戎州南溪縣令明偉之女。
  • 28.    唐朝名相韓休墓亮相 壁畫精美顏色靚麗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7-05-28]
  • 29.    西安唐宰相韓休墓現罕見壁畫 首出現獨屏山水  .騰訊網[引用日期2017-05-28]
  • 30.    新唐書:列傳第五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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