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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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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酺(pú)(?—104年9月28日 [1]  ),字孟侯。汝南細陽(今安徽太和)人。東漢大臣、學者。其先祖為趙王張敖,張敖子張壽受封於細陽之池陽鄉,後封國廢除,便定居於此。 [2] 
張酺少時從祖父張充習《尚書》,師事名儒桓榮,鋭意進取,毫不鬆懈。永平九年(66年),奉命教授四姓小侯《尚書》,又多次在御前講授。後被任為郎,入宮教授皇太子劉炟(即漢章帝)。劉炟即位後,升任侍中、虎賁中郎將,旋即任東郡太守。任職十五年後,升任魏郡太守,調任河南尹
永元五年(93年),升任太僕。數月後,接替尹睦擔任太尉。張酺多次請辭未果。後因小事被策免,歸鄉後,閉門不通賓客。永元十六年(104年),復任光祿勳,同年七月,接替魯恭任司徒。任職一月多後逝世,和帝親着喪服前往送葬。其奏疏收錄於嚴可均《全後漢文》。
中文名
張酺
別    名
張孟侯
國    籍
東漢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汝南細陽(今安徽太和)
出生日期
逝世日期
104年9月28日
職    業
官員、學者
主要成就
輔佐三帝,歷位三公
代表作品
《上疏薦太子侍從》《上疏辭典郡》等
官    職
太尉、光祿勳、司徒

張酺人物生平

張酺教授章帝

張酺年輕時跟隨祖父張充學習《尚書》,並能繼承張充的學業,後來又拜當時名儒、太常桓榮為師。他勤懇學習、不懈怠,教授有上百的學生。 [3] 
公元66年(永平九年),漢明帝劉莊南宮四姓小侯(樊、郭、陰、馬四家外戚)開設學堂,並設分別教授《五經》的師傅。張酺用《尚書》教授,並數次在御前講學。因他的論難符合明帝的想法,於是被授職為郎,並賜車馬衣裳,讓張酺入宮教授皇太子劉炟(即後來的漢章帝)。張酺為人質樸正直,遵守經義,每次侍講之餘,都有匡正過失的言辭,因他過於嚴肅而讓人害怕,也深得太子敬重。 [4] 

張酺出任東郡

公元75年(永平十八年),明帝駕崩,章帝劉炟即位,提升張酺任侍中虎賁中郎將。數月後,出任東郡太守,張酺自認為曾與章帝親近,卻沒有領會章帝的意思,便有些不高興。於是上疏推辭。章帝沒有同意,賜他行裝錢三十萬,命張酺立即赴任。 [5] 
張酺雖然是儒生,但性格剛斷。到任後便提拔義勇,搏擊豪強。長吏有殺盜徒的,張酺就將他們查處,因為他認為縣令、縣長受贓,尚且不至死罪,盜徒都是飢寒傭保的人,怎能對他們極盡處置。東郡郡吏王青的祖父王翁,曾與前任東郡太守翟義起兵攻打王莽,等到翟義失敗後,剩下的人全部投降,王翁獨自守節力戰,王莽就將他燒死。王青的父親王隆,在光武帝建武(25年—56年)初年擔任郡都尉的功曹,王青任小吏。與父親都跟隨都尉巡行縣裏,路上遇到盜賊,王隆用身體保全都尉,自己便遇害;王青也被箭射中咽喉,導致聲音嘶啞。前郡守認為王青身上有傷口,竟然不舉薦他。張酺見到王青後,嘆息道:“難道一家的忠義反而得不到爵賞嗎?”便提拔王青為極右曹,還上疏薦王青家三代死節之事,認為應該給王青特別的賞賜。奏文下達給三公,王青由此被司空徵辟。 [6] 
自從張酺外放後,章帝每次見到諸王侯的師傅,常説:“張酺從前侍講時,多次有諫言匡正,言語忠正懇切,出於一片誠心。可以説有史魚的風度了。” [7] 
公元85年(元和二年),章帝向東巡狩,途中巡幸東郡,在庭中引見張酺和他的門生及郡縣的掾史集會,章帝先準備弟子對老師的禮儀,讓張酺講授《尚書》一篇,當時又讓尚書令王鮪與張酺相互辯難,章帝甚為喜悦, [8]  然後才修君臣之禮。對他賞賜特殊,所有人也都沾了光。 [9-10] 

張酺不屈權貴

張酺任職十五年後,於漢和帝劉肇初年,升任魏郡太守,他要去魏郡赴任時,百姓都流淚送他離開,擠滿了道路。 [11]  郡人鄭據時任司隸校尉,奏免外戚、執金吾竇景的職務。竇景後來復職,派掾屬夏猛私下告訴張酺説:“鄭據是小人,我被他所誣陷而受冤。聽説他的兒子為官,放縱狼藉。取這人的兒子一個,足以殺一儆百。”張酺聽後大怒,立即將夏猛下獄,並故意檄言執金吾府,稱懷疑夏猛與鄭據的兒子不和,矯稱是竇景的意思,來報自己的私仇。碰上有贖罪的赦令,夏猛才得以出獄。 [12] 
不久,張酺被徵召入朝任河南尹,他到任後,京師雒陽安定平靜,秩序良好 [13]  。此時竇景家人又擊傷市卒,官吏將他捕得,竇景大怒,派緹騎侯海等五百人毆傷市丞。張酺的部吏楊章等徹底追查侯海的罪行,將他充軍朔方。竇景忿怒之下,便移書提拔楊章等六人為執金吾吏,想借此報復他們。楊章等害怕,報告張酺,願意自引貪污的罪名,來推辭竇景的辟命。張酺立即上書説明情況,竇太后下詔回報説:“從今後執金吾闢吏,都不要派遣過去。” [14] 
公元92年(永元四年),大將軍竇憲等被迫令回到封國,被逼自殺。張酺便上疏道:“臣實在愚鈍,不懂得大體,認為竇氏雖然伏了罪,而罪行沒有揭露,後世人沒有看見他們的罪行,只聽説他們被殺了,不是垂示國家章法,留給將來的好辦法。應該下達給理官,讓天下人共同評論。當竇憲等寵貴時,羣臣討好他們還怕來不及,都説竇憲受顧命之託,懷着伊尹呂尚的忠心,甚至把鄧夫人比作文王的妻子。現在嚴威開始施行,卻都説竇憲等該當死罪,不再顧其前後,考析他們的初衷。臣認為夏陽侯竇瑰,每每存忠善之心,前次與臣談論時,言辭中常有盡節之心,又檢查敕令賓客,因此不曾犯法。臣聽説骨肉之刑,尚且有三次赦免的道義,過厚不過薄。現在議論的人認為,應該為竇瑰選嚴能之相,恐他太過迫切,必不完免,應該裁加寬貸,以崇厚德。”和帝感悟張酺之言,便改變初衷,只是徙封竇瑰為羅侯,讓他免官返回封地而已。 [15-16] 

張酺位列台司

公元93年(永元五年),張酺升任太僕。同年十一月乙丑,張酺接替已於一月前逝世的尹睦擔任太尉 [17]  張酺多次上疏以疾病為由請求辭職,又推薦魏郡太守徐防代替自己。和帝不同意,讓中黃門詢問病情,加賜他珍饈,另賜錢三十萬,張酺的病更重。當時其子張蕃以郎的職位侍講,和帝於是派小黃門讓張蕃傳話給張酺:“如今陰陽不和,許多人流離失所,朝廷希望您考慮得失,能與國家同心,如果託病以自潔,請求辭去重任,那誰和朕共同憂責呢?不是有望於同心同德。司徒劉方身患固疾,司空張奮年歲已大,希望您佝僂從命,不要有所束力。”張酺於是害怕到朝廷謝罪,回到原職視事。 [18] 
張酺雖然身在公位,但他的父親卻常居田裏,張酺每有職務變動,他父親就到京師一次。一次他來看張酺時,適逢節歲,公卿罷朝之後,都到張酺的府上捧酒祝壽,盡歡飲宴終日,眾人對此都很羨慕。等到他的父親去世,既將下葬時,和帝下詔派使者帶着牛酒替他解除喪服。 [19] 
射聲校尉曹褒受章帝命制定漢禮,但是張酺卻與尚書張敏等上書指責曹褒擅作《漢禮》,破壞聖術,類似異端之術,應該對他處以刑罰。雖然和帝沒有同意,但此舉也導致曹褒的漢禮無法施行。 [20]  張酺此舉被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王夫之所抨擊。 [21] 

張酺因故生變

公元100年(永元十二年),張酺與司隸校尉晏稱會於朝堂上,張酺從容對晏稱説道:“三府徵召的掾屬,多數都用人不當。”晏稱回去後,立即嚴令三府查實其掾屬,並以此上奏。張酺本是私自交談,沒想到晏稱會上奏,因此懷恨在心。碰上又與他在宮闕下道別,張酺於是責怪晏稱。晏稱説話不太符合張酺的心意,張酺更加生氣,就在宮廷上大聲呵斥他,晏稱便劾奏張酺有怨言。和帝因為張酺是先帝的老師,就召集公卿、博士及朝臣商議。司徒呂蓋劾奏張酺位居三司,知道公門有儀節,不屏氣鞠躬以待詔命,反而作色大言,怨恨責備司隸校尉,不可以做給四方邊遠之人看的榜樣。同年九月戊午,將張酺免職。 [22-23] 

張酺最後歲月

張酺被罷免回鄉後,辭謝並遣散了他的學生,閉門不與賓客朋友交往。左中郎將何敞以及那些向和帝進諫的人,大多為張酺的公正忠誠爭辯,和帝也很尊重他。 [24] 
公元104年(永元十六年),又拜張酺為光祿勳。同年七月庚午,接替魯恭任司徒。 [25]  任職僅一月餘,於八月己酉(9月28日)去世 [26]  。和帝身着喪服,乘車前往憑弔,下詔賜其墓地,助辦喪事而賞賜的財物不同於其他宰相。張酺病危時,要求其子張蕃薄葬自己,死後不必建祠堂,用草蓋屋,施祭其下即可。 [27] 

張酺歷史評價

劉炟:“張酺前入侍講,屢有諫正,誾誾惻惻,出於誠心,可謂有史魚之風矣。” [28] 
范曄後漢書》:“孟侯經博,侍言帝幙。” [28] 
王夫之:“張酺以迂執之説致其淹沒,是亦古今之大缺陷矣。” [21] 

張酺親屬成員

張酺祖先

張耳,被漢高祖劉邦封為趙王。 [29] 
張敖,張耳之子,襲封趙王,後因罪被降封宣平侯。 [2]  [30] 
張壽,張敖之子,受封於細陽之池陽鄉,後封國廢除,便定居於此。 [2] 

張酺祖父

張充,張酺祖父,與光武帝劉秀同門求學,以《尚書》教授張酺。 [31] 

張酺後代

  • 兒子
張蕃,和帝時為郎。 [28] 
  • 孫子
張盤,張蕃之子。 [32] 
  • 曾孫
張濟,字元江,張盤之子,靈帝時官至司空,後因曾教授過靈帝而被追贈車騎將軍、關內侯。 [32]  [33] 
張喜,張濟之弟,獻帝時官至司空、錄尚書事 [34] 
  • 玄孫
張根,張濟去世後,靈帝追念張濟侍講有功,封張根為蔡陽鄉侯 [35] 

張酺史書記載

東觀漢記·卷十六·傳十二》 [36]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 [28] 

張酺個人作品

全後漢文》收錄有《上疏薦太子侍從》、《上疏辭典郡》、《上書薦王青》、《上疏平竇氏罪刑》、《上言宜令刺史奏事如舊典》、《奏劾曹褒》、《敕子蕃》 [37] 
參考資料
  • 1.    《資治通鑑·卷第四十八·漢紀四十·孝和皇帝下》:庚午,以光祿勳張酺為司徒;八月,己酉,酺薨。
  • 2.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張酺字孟侯,汝南細陽人,趙王張敖之後也。敖子壽,封細陽之池陽鄉,後廢,因家焉。
  • 3.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酺少從祖父充受《尚書》,能傳其業,又事太常桓榮。勤力不怠,聚徒以百數。
  • 4.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永平九年,顯宗為四姓小侯開學於南宮,置《五經》師。酺以《尚書》教授,數講於御前,以論難當意,除為郎,賜車馬衣裳,遂令入授皇太子。酺為人質直,守經義,每侍講間隙,數有匡正之辭,以嚴見憚。
  • 5.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及肅宗即位,擢酺為侍中、虎賁中郎將。數月,出為東郡太守。酺自以嘗經親近,未悟見出,意不自得,上疏辭曰:“臣愚以經術給事左右,少不更職,不曉文法,猥當剖符典郡,班政千里,必有負恩辱位之咎。臣竊私自分,殊不慮出城闕,冀蒙留恩,託備冗官,羣僚所不安,耳目所聞見,不敢避好醜。”詔報曰:“經雲:‘身雖在外,乃心不離王室。’典城臨民,益所以報效也,好醜必上,不在遠近。今賜裝錢三十萬,其亟之官。”
  • 6.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酺雖儒者,而性剛斷。下車擢用義勇,搏擊豪強。長吏有殺盜徒者,酺輒案之,以為令長受臧,猶不至死,盜徒皆飢寒傭保,何足窮其法乎!郡吏王青者,祖父翁,與前太守翟義起兵攻王莽,及義敗,餘眾悉降,翁獨守節力戰,莽遂燔燒之。父隆,建武初為都尉功曹,青為小史。與父俱從都尉行縣,道遇賊,隆以身衞全都尉,遂死於難;青亦被矢貫咽,音聲流渴。前郡守以青身有金夷,竟不能舉。酺見之,嘆息曰:“豈有一門忠義而爵賞不及乎?”遂擢用極右曹,乃上疏薦青三世死節,宜蒙顯異。奏下三公,由此為司空所闢。
  • 7.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由酺出後,帝每見諸王師傅,常言:“張酺前入侍講,屢有諫正,誾誾惻惻,出於誠心,可謂有史魚之風矣。”
  • 8.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李賢注引《東觀漢記》:時使《尚書》令王鮪與酺相難,上甚欣悦。
  • 9.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元和二年,東巡狩,幸東郡,引酺及門生並郡縣掾史並會庭中。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賞賜殊特,莫不霑洽。
  • 10.    《東觀漢記·卷十六·傳十一》: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時使尚書令王鮪與酺相難,上甚欣悦,然後修君臣之禮,賞賜殊特。
  • 11.    《東觀漢記·卷十六·傳十一》:遷魏郡太守,百姓垂涕送之盈道。
  • 12.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酺視事十五年,和帝初,遷魏郡太守。郡人鄭據時為司隸校尉,奏免執金吾竇景。景後復位,遣掾夏猛私謝酺曰:“鄭據小人,為所侵冤。聞其兒為吏,放縱狼藉。取是曹子一人,足以驚百。”酺大怒,即收猛繫獄,檄言執金吾府,疑猛與據子不平,矯稱卿意,以報私仇。會有贖罪令,猛乃得出。
  • 13.    《東觀漢記·卷十六·傳十一》:張酺遷河南尹,京師肅然。
  • 14.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頃之,徵入為河南尹。竇景家人復擊傷市卒,吏捕得之,景怒,遣緹騎侯海等五百人歐傷市丞。酺部吏楊章等窮究,正海罪,徙朔方。景忿怨,乃移書闢章等六人為執金吾吏,欲因報之。章等惶恐,入白酺,願自引臧罪,以辭景命。酺即上言其狀。竇太后詔報:“自今執金吾闢吏,皆勿遣。”
  • 15.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及竇氏敗,酺乃上疏曰:“臣實愚蠢,不及大體,以為竇氏雖伏厥辜,而罪刑未著,後世不見其事,但聞其誅,非所以垂示國典,貽之將來。宜下理官,與天下平之。方憲等寵貴,羣臣阿附唯恐不及,皆言憲受顧命之託,懷伊、呂之忠,至乃複比鄧夫人於文母。今嚴威既行,皆言當死,不復顧其前後,考折厥衷。臣伏見夏陽侯瑰,每存忠善,前與臣言,常有盡節之心,檢敕賓客,未嘗犯法。臣聞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義,過厚不過薄。今議者為瑰選嚴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貸宥,以崇厚德。”和帝感酺言,徙瑰封,就國而已。
  • 16.    《後漢書·卷二十三·竇融列傳第十三》:帝陰知其謀,乃與近幸中常侍鄭眾定議誅之。以憲在外,慮其懼禍為亂,忍而未發。會憲及鄧疊班師還京師,詔使大鴻臚持節郊迎,賜軍吏各有差。憲等既至,帝乃幸北宮,詔執金吾,五校尉勒兵屯衞南、北宮、閉城門,收捕疊、磊、璜、舉,皆下獄誅,家屬自徙合浦。遣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更封為冠軍侯。憲及篤、景、瑰皆遣就國。帝以太后故,不欲名誅憲,為選嚴能相督察之。憲、篤、景到國,皆迫令自殺,宗族,賓客以憲為官者皆免歸本郡。瑰以素自修,不被逼迫,明年坐稟假貧人,徙封羅侯,不得臣吏人。
  • 17.    《後漢書·卷四·孝和孝殤帝紀第四》: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僕張酺為太尉。
  • 18.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永元五年,遷酺為太僕。數月,代尹睦為太尉。數上疏以疾乞身,薦魏郡太守徐防自代。帝不許,使中黃門問病,加以珍羞,賜錢三十萬。酺遂稱篤。時子蕃以郎侍講,帝因令小黃門敕蕃曰:“陰陽不和,萬人失所,朝廷望公思惟得失,與國同心,而託病自潔,求去重任,誰當與吾同憂責者?非有望地斷金也。司徒固疾,司空年老,公其傴僂,勿露所敕。”酺皇恐詣闕謝,還複視事。
  • 19.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酺雖在公位,而父常居田裏,酺每有遷職,輒一詣京師。嘗來候酺,適會歲節,公卿罷朝,俱詣酺府奉酒上壽,極歡卒日,眾人皆慶羨之。及父卒,既葬,詔遣使齎牛、酒為釋服。
  • 20.    《東觀漢記·卷十六·列傳十一》:張酺拜太尉,章帝詔射聲校尉曹褒案漢舊儀制漢禮,酺以為褒制禮非禎祥之特達,有似異端之術,上疏曰:“褒不被刑誅,無以絕毀實亂道之路。”
  • 21.    《讀通鑑論·卷七·和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26]
  • 22.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後以事與司隸校尉晏稱會於朝堂,酺從容謂稱曰:“三府闢吏,多非其人。”稱歸,即奏令三府各實其掾史。酺本以私言,不意稱奏之,甚懷恨。會復共謝闕下,酺因責讓於稱,稱辭語不順,酺怒,遂廷叱之,稱乃劾奏酺有怨言。天子以酺先帝師,有詔公卿、博士、朝臣會議。司徒呂蓋奏酺位居三司,知公門有儀,不屏氣鞠躬以須詔命,反作色大言,怨讓使臣,不可以示四遠。於是策免。
  • 23.    《後漢書·卷四·孝和孝殤帝紀第四》: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
  • 24.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酺歸里舍,謝遣諸生,閉門不通賓客。左中郎將何敞及言事者多訟酺公忠,帝亦雅重之。
  • 25.    《後漢書·卷四·孝和孝殤帝紀第四》:秋七月......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
  • 26.    《後漢書·卷四·孝和孝殤帝紀第四》: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
  • 27.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十六年,復拜為光祿勳。數月,代魯恭為司徒。月餘薨。乘輿縞素臨吊,賜冢塋地,賵贈恩寵異於它相。酺病臨危,敕其子曰:“顯節陵掃地露祭,欲率天下以儉。吾為三公,既不能宣揚王化,令吏人從制,豈可不務節約乎?其無起祠堂,可作稿蓋廡,施祭其下而已。”
  • 28.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7-13]
  • 29.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李賢注:敖父耳,自楚降漢,高祖封為趙王。
  • 30.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李賢注:敖嗣,後有罪,廢為宣平侯。
  • 31.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李賢注引《東觀漢記》:充與光武同門學,光武即位,求問充,充已死。
  • 32.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李賢注引華嶠《後漢書》:蕃生盤,盤生濟。濟字元江。靈帝初,楊賜薦濟明習典訓,為侍講。
  • 33.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曾孫濟,好儒學,及卒,靈帝以舊恩贈車騎將軍、關內侯印綬。
  • 34.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濟弟喜,初平中為司空。
  • 35.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其年,追濟侍講有勞,封子根為蔡陽鄉侯。
  • 36.    《東觀漢記·卷十六·傳十一》  .中華五千年[引用日期2014-07-28]
  • 37.    《全後漢文·卷三十一》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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