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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蒼
(西漢初年丞相、北平侯)
鎖定
他仕秦為御史,主柱下方書
[1]
,掌管四方文書。
[2]
因獲罪,逃歸陽武。秦二世三年(前207年),張蒼參加劉邦起義軍,從攻南陽
[3]
,定三秦
[6]
,因功先後被劉邦任命為常山郡太守、代相、趙相
[7]
[9]
,漢高祖六年(前202年)八月,被封為北平侯。
[10]
[34]
同年遷為計相,為主計。
[11]
漢高祖十一年(前196年)被任命為淮南王相。呂后當政時升遷為御史大夫。
[12]
呂后死後,張蒼等協助周勃立劉恆為皇帝。文帝前元四年(前176年)張蒼任丞相。
[13]
前元十五年(前165)與西漢學者公孫臣爭論水德土德失敗,由此自絀,後以病辭職。景帝前元五年(前152年)去世,享年百餘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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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蒼人物生平
張蒼追隨劉邦
張蒼是陽武縣人,他非常喜歡圖書、樂律及曆法。在秦朝時,他曾擔任過御史,掌管宮中的各種文書檔案。
[1]
後來因為犯罪,便逃跑回家了。等到劉邦攻城略地經過陽武的時候,張蒼就以賓客的身份跟隨劉邦攻打南陽。
[3]
後來,張蒼因為犯法應該斬首,脱下衣服,伏在刑具上時,身體又高又大,同時還有一身如同葫蘆籽一樣肥碩白皙的皮膚,湊巧被王陵看見,驚歎張蒼長得好。因此,王陵就向沛公説情,赦免了他的死罪。
[4]
這樣,張蒼便跟隨沛公向西進入武關,到達咸陽。
[5]
沛公被立為漢王,進入漢中,不久又還師平定三秦。
[6]
陳餘打跑常山王張耳,張耳投歸漢王,漢王就任命張蒼為常山的郡守。
[7]
又跟隨韓信攻打趙國,張蒼擒獲陳餘。趙地被平定之後,王任命張蒼為代國相國,防備邊境敵寇。
[8]
不久,又被調任趙國相國,輔佑趙王張耳。張耳死後,輔佐趙王張敖。然後又調任代國相國,輔佑代王。
[9]
燕王臧荼謀反時,高祖帶兵前去攻打,張蒼以代國相國的身份跟隨高祖攻打臧荼有功,在前201年(高祖六年)中被封為北平侯,食邑一千二百户。
[10]
後來,張蒼被升任為管理財政的計相。一個月之後,張蒼以列侯的爵位改任主計,他擔任這個職務達四年之久。
[11]
此時蕭何擔任相國,而張蒼是從秦時就擔任柱下史,非常熟悉天下的圖書和各種簿籍,再加上他很精通計算、樂律和曆法,因此就命令他以列侯的爵位在相府辦公,負責管理各郡國交上來的會計帳簿。
張蒼出任漢相
張蒼和絳侯周勃等人共同尊立代王為孝文皇帝。前176年(文帝四年),丞相灌嬰去世,張蒼繼任為丞相。
[13]
自從漢朝建立到孝文帝已有二十多年時間,當時正處在天下剛剛平定的時候,朝廷中的文武百官都是軍人出身,而唯獨張蒼從擔任計相時起,就致力於探討、訂正音律和曆法的工作。
[14]
因為高祖是在十月裏入關,滅秦到達霸上的,所以原來秦代以十月為一年開端的舊曆法依然沿襲。他又推求金、木、水、火、土五德運轉的情形,認為漢朝正值水德旺盛的時期,所以仍然像秦朝那樣崇尚黑色。
[15]
張蒼還吹奏律管,調整樂調,使其合於五聲八音,以此推類其它,來制定律令。並且由此制定出各種器物的度量標準,以作為天下百工的規範。
[16]
在他擔任丞相一職時期,終於把這一切都完成了。所以整個漢代研究音律曆法的學者,都師承張蒼。而張蒼這個人又本來就喜歡圖書,再加上他什麼書都讀,什麼學問都精通,而尤其擅長音律和曆法。
[17]
張蒼對於曾經救過自己性命的王陵感恩戴德。王陵就是安國侯。等到張蒼當了高官之後,經常把王陵當作父親一般侍奉。王陵死後,張蒼已經是丞相了,但是每逢五天一休假的時候,總是先拜見王陵夫人,獻上美食之後,才敢回家。
[18]
張蒼晚年生活
張蒼擔任丞相十幾年之後,魯國有個人叫公孫臣,他上書給皇帝,説漢朝屬於土德旺盛時期,其徵兆是不久將要有黃龍出現。皇帝下詔把此議交給張蒼審鑑,張蒼認為並非這樣,把這件事扔在了一邊。但是後來黃龍果然出現在天水郡的成紀縣於是文帝就把公孫臣召到了朝廷,並任命他為博士,讓他負責草擬順應土德的歷法制度。同時,改定元年。丞相張蒼也就因此(被)貶斥,推説年過多病,不再上朝。
[19]
張蒼曾保舉某人作中候官,但這個人利用不正當手段大搞謀求自己私利的事,皇帝以此責備張蒼,張蒼就告病退職了。
[20]
前後算起來,張蒼總共做了十五年的丞相才去職,在前152年(孝景帝前元五年)時去世,諡號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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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年百餘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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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蒼主要成就
2、在採用曆法方面,張蒼提倡採用《顓頊歷》。
[23]
3、增訂、刪補《九章算術》。
[23]
《九章算術》總共收集246個數學問題。這些算法要比歐洲同類算法早1500多年,對世界數學發展產生過重要影響。
[23]
張蒼軼事典故
張蒼藝術形象
《盜宗卷》孟小冬飾張蒼。
張蒼親屬成員
張蒼侯國世系
北平侯(前201年—前13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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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位 | 諡號 | 姓名 | 在位年數 | 在位時間 | 備註 |
一世 | 北平文侯 | 50年 | 前201年-前152年 | 食邑1200户(一説1300户) | |
二世 | 北平康侯 | 8年 | 前151年-前143年 | 張蒼子 | |
三世 | 北平侯 | 7年 | 前143年-前136年 | 張奉子 |
張蒼歷史評價
司馬貞:“張蒼主計,天下作程。孫臣始絀,秦歷尚行。御史亞相,相國阿衡。”
[24]
張蒼人物墓地
參見:張蒼墓
張蒼墓位於原陽縣城關鎮東北2公里谷堆村,屬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張蒼墓東西長40米,南北款30米,高1至2米,墓周槐林茂密,鬱鬱葱葱。墓前有清康熙年間立《漢北平侯張蒼之墓》石刻。
[29]
存有墓碑一通。圓首鐫有雲龍圖案,中刻“漢丞相北平侯張公諱蒼之墓”,為清康熙年間立。
另有“張蒼紀念堂”大殿和“西漢丞相張蒼故里”大型石碑。
[30]
張蒼史書記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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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張丞相蒼者,陽武人也。好書律歷。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
- 2. 張蒼 .學習強國.2020-03-23[引用日期2020-03-23]
- 3.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有罪,亡歸。及沛公略地過陽武,蒼以客從攻南陽。
- 4.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蒼坐法當斬,解衣伏質,身長大,肥白如瓠,時王陵見而怪其美士,乃言沛公,赦勿斬。
- 5.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遂從西入武關,至咸陽。
- 6.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沛公立為漢王,入漢中,還定三秦。
- 7.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陳餘擊走常山王張耳,耳歸漢,漢乃以張蒼為常山守。
- 8.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從淮陰侯擊趙,蒼得陳餘。趙地已平,漢王以蒼為代相,備邊寇。
- 9.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趙地已平,漢王以蒼為代相,備邊寇。已而徙為趙相,相趙王耳。耳卒,相趙王敖。復徙相代王。
- 10.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燕王臧荼反,高祖往擊之。蒼以代相從攻臧荼有功,以六年中封為北平侯,食邑千二百户。
- 11.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遷為計相,一月,更以列侯為主計四歲。
- 12.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是時蕭何為相國,而張蒼乃自秦時為柱下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蒼又善用算律歷,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黥布反亡,漢立皇子長為淮南王,而張蒼相之。十四年,遷為御史大夫。
- 13.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蒼與絳侯等尊立代王為孝文皇帝。四年,丞相灌嬰卒,張蒼為丞相。
- 14.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自漢興至孝文二十餘年,會天下初定,將相公卿皆軍吏。張蒼為計相時,緒正律歷。
- 15.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時本以十月為歲首,弗革。推五德之運,以為漢當水德之時,尚黑如故。
- 16.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
- 17.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至於為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歷者,本之張蒼。蒼本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善律歷。
- 18.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張蒼德王陵。王陵者,安國侯也。及蒼貴,常父事王陵。陵死後,蒼為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人上食,然後敢歸家。
- 19.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蒼為丞相十餘年,魯人公孫臣上書言漢土德時,其符有黃龍當見。詔下其議張蒼,張蒼以為非是,罷之。其後黃龍見成紀,於是文帝召公孫臣以為博士,草土德之歷制度,更元年。張丞相由此自絀,謝病稱老。
- 20.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張丞相由此自絀,謝病稱老。蒼任人為中候,大為奸利,上以讓蒼,蒼遂病免。蒼為丞相十五歲而免。
- 21.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蒼為丞相十五歲而免。孝景前五年,蒼卒,諡為文侯。
- 22. 九章算術-方程 .數學期刊[引用日期2013-10-16]
- 23. 中州名人:歷算學家張蒼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3-09-28]
- 24. 《史記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9-30]
- 25. 《太史公自序》:漢既初定,文理未明,蒼為主計,整齊度量,序律歷。作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
- 26.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初,張蒼父長不滿五尺,及生蒼,蒼長八尺餘,為侯、丞相。
- 27.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子康侯代,八年卒。子類代為侯,八年,坐臨諸侯喪後就位不敬,國除。
- 28.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蒼子復長。及孫類,長六尺餘,坐法失侯。蒼之免相後,老,口中無齒,食乳,女子為乳母。妻妾以百數,嘗孕者不復幸。蒼年百有餘歲而卒。
- 29. 張蒼墓導遊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3-09-28]
- 30. 新鄉市歷史名人 .河南新聞[引用日期2013-09-28]
- 31.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0-16]
- 32. 張周趙任申屠傳第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0-16]
- 33. 孟小冬 .中國中央電視台[引用日期2013-10-16]
- 34. 司馬遷·《史記·卷十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國名】北平。【侯功】以客從起陽武,至霸上,為常山守,得陳餘,為代相,徙趙相,侯。為計相四歲,淮南相十四歲。千三百户。【高祖十二】七。六年八月丁丑,文侯張倉元年。【孝惠七】七。【高後八】八。【孝文二十三】二十三。其四為丞相。五歲罷。【孝景十六】五。八。六年,康侯奉元年。三。後元年,侯預元年。【建元至元封六年三十六,太初元年盡後元二年十八】四。建元五年,侯預坐臨諸侯喪後,不敬,國除。【侯第】六十五。
- 35. 班固·《漢書·卷十六·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第四》:【號諡姓名】北平文侯張蒼。【侯狀户數】以客從起武陽,至霸上,為常山守,得陳餘,為代相,徙趙相,以代相侯,為計相四歲,淮南相十四歲。千二百户。【始封】(高帝六年)八月丁丑封,五十年薨。【位次】六十五。【子】孝景六年,康侯奉嗣,八年薨。【孫】後元年,侯類嗣。七年,建元五年,坐臨諸侯喪後,免。【曾孫】(空)【玄孫】(空)【六世】元康四年,蒼玄孫之子長安公士蓋宗詔復家。
- 36. 司馬遷.《史記(簡體字本)》卷一·卷一八:中華書局,1999:第782頁
- 37.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第二冊·卷一三至一六(表)》:中華書局,2013:第576-577頁
- 38. 段國超、丁德科 主編.《史記人物大辭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11月第1版:第1093-1094頁
- 39. 段國超、丁德科 主編.《史記人物大辭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11月第1版:第1097頁
- 40. 段國超、丁德科 主編.《史記人物大辭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11月第1版:第1114頁
- 41. 張蒼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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