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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侯

(古代爵位)

鎖定
列侯,古代爵位名,始見於戰國。秦稱徹侯,居二十等爵制之首。西漢沿置,然為避劉徹諱而改稱列侯,又稱通侯,其食邑多者萬户,少者數百,皆為縣侯;東漢時,又有都鄉侯鄉侯、都亭侯、亭侯等。 [1] 
對於三國以後至南朝的列侯,存在不同界定。一種觀點將這一階段的列侯視為對受封諸侯之泛稱,自亭侯至王公均可稱之。 [2]  另一種觀點則將列侯界定為縣侯、鄉侯、亭侯的統稱,位居五等爵之下; [3-4]  至隋朝,仍有鄉侯和亭侯的爵位, [5]  隋後消亡,但“列侯”一詞仍被用於泛指封侯者。 [6] 
中文名
列侯
起止時間
戰國-隋朝
分封對象
由異姓功臣擴展至丞相、諸侯王子弟、外戚等
等級劃分
縣侯、鄉侯、亭侯(東漢以後)

列侯詞語釋義

列侯一詞,在古代典籍中主要有兩種含義,一是專指秦漢時二十等爵制中的最高一等及其在後世的變種,二是泛指諸侯。 [6]  本詞條主要介紹前者。

列侯爵位沿革

列侯戰國至秦

列侯一職出現於戰國時。一説為秦、趙始置。 [7]  又説楚國亦置列侯。 [1]  其中,趙列侯見《戰國策·趙策一》:“張孟談告襄子曰, 貴為列侯者, 不令在相位。” [8]  但制度為正史記載者,是秦國的列侯。
秦國的列侯,為商鞅變法二十等爵的第二十等,也是最高一等,原稱徹侯。 [9]  據《史記·秦本紀》記載,商鞅本人於秦孝公二十二年(公元前340年)亦曾獲封此爵。 [10]  秦統一六國後仍置列侯,地位在倫侯之上。 [7] 

列侯西漢新莽

西漢建立後,沿置二十等爵及其中的徹侯,後避漢武帝劉徹,改徹侯為通侯、列侯。 [11-13] 
西漢時期,列侯為王以下的最高爵位, [7]  金印紫綬奉朝請在長安者位次三公食邑多寡不等,多者(如長平侯、冠軍侯)可達萬户,少者數百,皆為縣侯。 [1]  初時封國的行政權並歸其執掌,景帝以後,惟食租税而已。 [7]  侯國置相一人,相當於縣之令、長。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門大夫洗馬行人等家臣。列侯如果不任職或娶公主,就需要去封國居住,稱為“就國”或“歸故國”。列侯居京師則主爵中尉領之,就國則郡太守時時巡察之。
列侯一爵,秦及漢初多以軍功封授,自武帝丞相公孫弘封平津侯始,丞相亦得封侯。諸侯王推恩分封子弟,亦稱列侯。其後又有以外戚和恩澤封侯者。 [1] 
新莽時,列侯廢。

列侯東漢

東漢的列侯,在縣侯之外,又有都鄉侯、鄉侯、都亭侯、亭侯等, [1]  主要是縣侯、亭侯、鄉侯三個等級。其中,縣侯以縣立國,制度與西漢相同。鄉侯、亭侯不立國,只設置家臣。列侯的食邑亦高低不等。 [14] 
在東漢獲封列侯者除了前述功臣、諸侯王子弟及外戚等外,還有宦官,例如漢靈帝時的宦官張讓 [15-16] 

列侯三國以後

對於曹魏爵制變更(蜀漢、孫吳的制度同東漢)以後的“列侯”,史家存在不同理解。臧知非馬新認為:曹魏以亭侯以上九等為列侯,包括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亭侯,至於史籍所稱封列侯者,多為文略或封地闕載者;南朝列侯之含義與三國略同,亦指享有封邑者,自亭侯至王公均可稱之。 [2]  也有觀點將列侯界定為曹魏時諸侯爵(關內侯、亭侯、鄉侯、縣侯等)的通稱。 [17]  還有研究者強調列侯僅指位居五等爵之下者,主要為縣侯、鄉侯、亭侯, [3-4]  本詞條後文主要按這種觀點進行介紹。
鹹熙元年(264年),曹魏在晉王司馬昭的主持下,創建了五等爵,分為郡公、縣公、大國侯、次國侯、大國伯、次國伯、大國子、次國子、大國男、次國男十級,均為第一品。大國侯地方70裏,食邑1600户;次國侯地方65裏,食邑1400户。而列侯中的縣侯為第三品,鄉侯為第四品,亭侯為第五品。列侯居於五等爵之下。 [18-19] 
西晉建立後,列侯仍在五等爵之下, [20]  包括縣侯(第三品)、鄉侯(第四品)、亭侯(第五品)。據柳春藩分析:縣侯的食邑一般為二三千户,但也有特殊情況, 如武帝時光武縣侯張華、襄陽縣侯王濬,食邑萬户,可與郡公相比,這是因他們滅吳有功的緣故;鄉侯一般食邑為一二千户;亭侯的食邑一般在千户左右。 [21] 
南朝宋的制度與晉朝相同。
南齊取消了列侯中的縣侯,只留下了鄉侯、亭侯兩等。鄉侯為四品,亭侯為五品。
陳朝爵制,鄉侯、亭侯均為第八品,視千石。
隋代鄉侯與亭侯,位居第八品。並視千石。
隋以後,鄉侯與亭侯皆罷,但“列侯”一詞仍用於泛稱封侯者。

列侯概念辨析

五等爵與列侯中均有“縣侯”這一爵名,五等爵的縣侯與列侯的縣侯是不同的爵位。五等爵中的縣侯位在國公、郡公、郡侯之下,在縣伯、縣子、縣男之上,而列侯中的縣侯位在五等爵之下,低於縣男,高於鄉侯、亭侯。這個制度容易令人產生混淆,從而影響對某些人物的定位。在五等爵創立之後,若有“縣侯”這一爵名出現,則就應該斟酌其是五等爵性質,還是列侯性質。
參考資料
  • 1.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 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998
  • 2.    唐嘉弘 主編.中國古代典章制度大辭典.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473
  • 3.    張學鋒.西晉諸侯分食制度考實[J].中國史研究,2001(01):28-43.
  • 4.    閆鵬. 兩晉爵制研究[D].山西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5.
  • 5.    《隋書· 卷二十六·志第二十一·百官上》:鄉、亭侯,第八品。並視千石。
  • 6.    列侯  .漢典[引用日期2014-12-31]
  • 7.    俞鹿年 編著.中國官制大辭典·下卷.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1275
  • 8.    戰國策·卷十八·趙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3]
  • 9.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爵》:“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 10.    史記·卷五·秦本紀第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3]
  • 11.    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3]
  • 12.    《漢官舊儀》卷下《二十等爵》:“漢承秦爵二十等,以賜天下:公士,一爵;上造,二爵……列侯,二十爵。”
  • 13.    漢王隆《漢官解詁》:“列侯本為徹侯,避武帝諱曰通侯。舊時文書,或爵通侯也,後更曰列侯。今俗人或都言諸侯(乃王爾),非此也。”
  • 14.    後漢書·卷一百二十八·志第二十八·百官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3]
  • 15.    《後漢書·宦者列傳·張讓趙忠合傳》:“靈帝時,讓、忠並遷中常侍,封列侯。”
  • 16.    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列傳第六十八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3]
  • 17.    龔延明 著.中國曆代職官別名大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
  • 18.    《晉書·地理志》:魏文帝黃初三年,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公,嗣王之庶子為亭侯,公侯之庶子為亭伯。劉備章武元年,亦以郡國封建諸王,或遙採嘉名,不由檢土地所出。其户二十萬九十萬。孫叔赤烏五年,亦取中州嘉號封建諸王。其户五十二萬三千,男女口二百四十萬。晉文帝為晉王,命裴秀等建立五等之制,惟安平郡公孚邑萬户,制度如魏諸王。其餘縣公邑千八百户,地方七十五里;大國侯邑千六百户,地方七十里;次國侯邑千四百户,地方六十五里;大國伯邑千二百户,地方六十里;次國伯邑千户,地方五十五里;大國子邑八百户,地方五十里;次國子邑六百户,地方四十五里;男邑四百户,地方四十里。武帝泰始元年,封諸王以郡為國。邑二萬户為大國,置上下中下三軍,兵五千人;邑萬户為次國,置上軍下軍,兵三千人;五千户為小國,置一軍,兵千五百人。王不之國,官於京師。罷五等之制,公侯邑萬户以上為大國,五千户以上為次國,不滿五千户為小國。太康元年,平吳,大凡户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而江左諸國並三分食一,元帝渡江,太興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 19.    晉書· 卷一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3]
  • 20.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4]
  • 21.    柳春藩.曹魏西晉的封國食邑制[J].史學集刊,199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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