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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使
鎖定
樞密使,古代官名。樞密使一職始置於唐後期,為樞密院主官,以宦官充任,五代時改由士人充任,後又逐漸被武臣所掌握,辦事機構也日益完善。
為適應連年戰爭的局面,樞密使把軍政大權握於一己之手以便宜從事,樞密使的職掌範圍擴大到了極限,樞密使的地位迅速上升,“權侔於宰相”。
但到了宋代,樞密使制又發生了變化,其任職者由五代時的武將逐漸轉為以文官擔任,職權範圍逐步縮小。
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樞密使簡介
宋時樞密使作為樞密院長官,與宰相(同平章事)共同負責軍國要政,實則以宰相主政,樞密主兵。樞密院長官有時為知樞密院事,簡稱知院。副職有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籤書樞密院事、中籤書樞密院事等,一般用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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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使歷史文獻
《舊唐書·宦官傳·楊復恭》:“僖宗自蜀還京……複用復恭為樞密使,尋代[田]令孜為右軍中尉。”
宋·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四:“樞密使,《唐書》、《五代史》皆不載其創始之因,蓋在唐本宦者之職。唐中世後,宦人[樞密]使名如是者多,殆不勝記,本不繫職官輕重……據《續事始》雲:‘代宗永泰中,以中人董秀管樞密,因置內樞密使。’《續事始》為蜀馮鑑所作也。”
樞密使歷朝制度
樞密使演變
唐代從唐後期最初的由皇帝近侍宦官擔任,經歷了五代樞密使改由士人充當並建立起日趨龐大的樞密院機構,總攬財權、政權、軍權,凌駕於三省之上,“是宰相之外復有宰相,三省之外復有三省矣”,基本上完成了由內廷向外朝的轉化,成為正式的決策機構。
宋政府鑑於武將驕悍,逐步建立重文輕武的“家法”,大量起用士人擔任樞密使,實際上是繼承了五代以來的樞密使制度,徹底完成了樞密使從內廷向外朝的轉變。
樞密使宋代
樞密使遼朝
遼朝早期就與中原封建王朝有了接觸,太宗入汴後,沿置樞密使這一官職。世宗即位後,參用國俗,沿用中原五代樞密官制,與原有契丹官制相結合,始設北樞密使(契丹樞密使)和南樞密使(漢人樞密使),分主“蕃事”和“漢事”,北南樞密院的建制也隨之逐步完善起來,成為遼代最高朝官。
樞密使元代
樞密院及樞密使
《元史·百官志一》説:“兵部……掌天下郡邑郵驛屯牧之政令。凡城池廢置之故,山川險易之圖,兵站屯田之籍,遠方歸化之人,官私芻牧之地,駞馬、牛羊、鷹隼、羽毛、皮革之徵,驛乘、郵運、祗應、公廨、皂隸之制,悉以任之”。可見兵部所掌皆為政務,而元代之軍務則統歸樞密院掌之。
《元史·百官志二》載:“樞密院,秩從一品,掌天下兵甲機密之務……世祖中統四年,置樞密副使二員,僉書樞密事一員”,《百官志》沒有樞密院使官名的記載,有人懷疑元代無樞密院使這一官稱,其實不然,《元典章》卷7“職官條”就明舉樞密使之名。
《元史·世祖紀》:“(至元二十三年),銓定省,院,台,部官……樞密院除樞密院使外,同知樞密院事一員”。
同書《董文忠傳》:“(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十月,奏曰:陛下始以燕王為中書令、樞密使”。
《元史·世祖紀》:“中統四年五月乙酉,初立樞密院,以皇子燕王守中書令兼判樞密院事”。
同書《裕宗傳》:“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二月,立為皇太子,仍兼中書令,判樞密院事”。
所謂“判樞密院事”就是兼樞密院使之意。可見皇太子也領樞密院使之虛銜,而握實權者,則是同知樞密院事、樞密院副使等官。
元代制度,管軍政及武器的官吏專由蒙古人任之,色目人已極少,而漢人、南人更是絕少,除非是極信任之人。
《黑韃事略》徐《疏》説:“若行軍用師等大事,祗韃主自斷:又卻與其親骨肉謀之,漢兒及他人不與也”。
樞密院建置之初,以皇子真金為院使,其下僅置副使2人,僉書樞密事1人。
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在副使之上置同知樞密院事1人,僉書樞密院事之下,置院判1人,機構漸趨完備。
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增置僉書樞密院事1人。次年,在同知樞密院事之上置知樞密院事1人,為該院之首官。此後,員額雖有增減,但設官則無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