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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先秦法家代表人物)

鎖定
商鞅(約公元前390年—前338年) [63] 姬姓,公孫氏,名鞅,衞國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軍事家,法家代表人物,衞國國君後代。
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國户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他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他統率秦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1-2]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後,商鞅被公子虔誣為謀反,戰敗死於彤地(今陝西省華州區西南)。屍身被運至咸陽車裂,全家被殺。
全    名
公孫鞅
別    名
商鞅
衞鞅
商君
所處時代
戰國
民族族羣
華夏民族
出生地
衞國
出生日期
約 公元前 390年
逝世日期
公元前 338年
主要成就
商鞅變法
率領秦軍收復河西
主要作品
商君書
秦律

商鞅人物生平

商鞅早年經歷

商鞅舌戰羣臣 商鞅舌戰羣臣
商鞅出身於衞國公族,有學者以此推測他是衞國國都帝丘之人,但該地對應的現今地名仍存爭議,主要有安陽市內黃縣 [3] 濮陽市濮陽縣 [4-6]  兩類説法。
商鞅年輕時喜歡刑名法術之學,受李悝吳起的影響很大,據説他後來投奔秦國時就攜帶李悝所撰的《法經 [58]  ,後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中庶子 [2]  公叔痤病重時向魏惠王推薦商鞅,説:“商鞅年輕有才,可以擔任國相治理國家” [7]  ,又對魏惠王説:“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投奔別國。 [8]  ”魏惠王認為公叔痤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於是皆不採納。公叔痤轉而讓商鞅趕緊離開魏國,商鞅明白魏惠王不採納公叔痤用他之言,也不會採納殺他之言,所以並沒有立即離開魏國。 [9-10] 

商鞅投奔秦國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繼位。當時黃河崤山以東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淮河泗水之間有十多個小國。周王室勢力衰微,諸侯間用武力相互征伐吞併。秦國地處偏僻的雍州,不參加中原各國諸侯的盟會,被諸侯們疏遠,像夷狄一樣對待。秦孝公繼位後以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為己任,在國內頒佈了著名的求賢令,命國人、大臣獻富國強兵之策。 [59] 
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説秦孝公在國內發佈求賢令,便投奔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遊説秦孝公,孝公聽後直打瞌睡並通過景監指責商鞅是個狂妄之徒,不可任用。五日後,商鞅再次會見秦孝公,用王道之術遊説,孝公不能接受並再次通過景監責備商鞅。商鞅第三次會見秦孝公時用霸道之術遊説,獲得孝公的肯定但沒有被採用,但商鞅此時已領會孝公心中的意圖。最後商鞅見孝公時暢談富國強兵之策,孝公聽時十分入迷,膝蓋不知不覺向商鞅挪動,二人暢談數日毫無倦意。 景監不得其解,向商鞅詢問緣由。商鞅説秦孝公意在爭霸天下,所以對耗時太長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學説不感興趣。 [60] 

商鞅醖釀變法

商鞅畫像
商鞅畫像(4張)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 [11] 
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語出《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

商鞅施展變法

  • 頒佈墾草令
主詞條:墾草令
徙木立信 徙木立信
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其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 [12]  、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税租制度 [13]  等改革方略。
  • 第一次變法
主詞條:商鞅變法
商鞅造像 商鞅造像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14]  。其主要內容有:改革户籍制度 [15]  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 [16]  、建立二十等爵制 [17]  、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 [18]  等改革方略。
  • 第二次變法
咸陽(今陝西咸陽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衞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富平東南)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19]  。其主要內容有:開阡陌封疆 [20]  ,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 [21]  、推行縣制、初為賦 [22]  、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 [23]  、執行分户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 [24]  等改革方略。
商鞅初行變法一年,秦民都説法令不便,太子甚至犯法,商鞅説:“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本來要處罰太子,但考慮到太子身份尊貴,就處罰了太子的師傅公子虔公孫賈。秦民不得不服從新法。十年之後,秦民都適應了新法,出現了“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的局面。之前説新法不便的民眾中有人又説新法方便,商鞅説:“此皆亂化之民也。”將他們遷徙到邊疆,此後百姓都不敢妄議法令。後來公子虔又觸犯法令,被處以劓刑 [62] 

商鞅開疆拓土

收復河西失地、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是秦獻公、秦孝公兩代國君的願望。秦孝公繼位後,更是將收復河西失地作為國家的首要任務之一。公元前354年,趙國進攻魏國的盟國衞國,奪取了漆及富丘兩地(均在今河南省長垣縣) [26]  ,此舉招致了魏國的干涉:魏國派兵包圍趙國首都邯鄲(今河北邯鄲)。 [25]  秦孝公則趁魏軍主力出擊之機,派軍隊偷襲魏國,進攻魏河西長城重要據點元裏(今陝西澄城南) [61]  ,大敗魏軍,殲滅守軍七千人並佔領少梁(今陝西韓城西南)。 [61] 
公元前353年,趙成侯派使者向齊國求援 [27] 齊威王派兵分兩路救援趙國,一路齊軍與宋國景㪨、衞國公孫倉所率部隊會合,圍攻魏國的襄陵(今河南睢縣)。 [28]  同年,魏軍主力攻破趙國首都邯鄲,但在桂陵之戰被另一路由田忌、孫臏所率領的齊國軍隊擊敗。楚宣王也派大將景舍率兵救援趙國,奪取了魏國睢水、濊水之間的土地。 [30]  秦孝公趁魏國國內空虛之機,於公元前352年任命商鞅為大良造,率兵長驅直入,包圍魏國並佔領魏國舊都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 [29]  魏惠王急忙派軍隊在上郡要地固陽(即定陽,今陝西延安東)以東修建崤山長城(東南起崤山,西北至黃河)來阻止秦軍的進攻。 [31]  公元前351年,商鞅又率兵包圍並佔領固陽。 [32] 
公元前341年,秦國聯合齊、趙兩國攻打魏國。同年九月,秦孝公派商鞅進攻魏河東,魏派公子卬迎戰。兩軍對峙時,商鞅派使者送信給公子卬,説:“我當初與公子相處的很快樂,如今你我成了敵對兩國的將領,不忍心相互攻擊,我可以與公子當面相見,訂立盟約,痛痛快快地喝幾杯然後各自撤兵,讓秦魏兩國相安無事。”公子卬赴會時被商鞅埋伏的甲士俘虜,商鞅趁機攻擊魏軍,魏軍大敗。 [33]  魏惠王被迫割讓河西部分土地求和,此時魏惠王説:“寡人真後悔沒有聽公叔痤的話。”商鞅因戰功獲封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34] 

商鞅兵敗被殺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 [35] 
商鞅變法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獎勵耕戰,實行軍功爵制”為平民進入上層打通了通道,使秦國欣欣向榮,日益強大。但卻打破了延續幾百年的貴族的世襲制,因此得罪了貴族勢力。商鞅在秦孝公病重期間,獨攬軍政大權,使秦國內部權力鬥爭激化。
因此,在秦孝公死後,公子虔等貴族勢力便羅織罪名,誣其謀反。秦惠文王下令追捕。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騙擒公子卬,拒絕他入境。 [36] 
商鞅回秦後被迫潛回封邑商於,發動邑兵攻打鄭縣(今陝西華州)。秦惠文王派兵征伐,結果商鞅在彤地(今陝西華州西南)失敗戰死。 [37]  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秦惠文王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家。
商鞅雖然被殺害,但新法並未被廢除。 [38] 

商鞅主要影響

商鞅法家思想

商鞅在變法之爭時提到的“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於山東六國。其次,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最後,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商鞅一樣抱着法家“明法”的態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

商鞅商君學派

記錄商鞅變法後耕作景象的石刻 記錄商鞅變法後耕作景象的石刻
商鞅獨立的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佈了《墾草令》,制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一方面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面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賞立信。第三,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最後,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眾的心智,制定統一的制度,實現統一的目標。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後經過發展逐漸形成一門學派,名為商學派。商學派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後勁五個階段,配合秦的歷史,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商鞅軼事典故

商鞅徙木立信

商鞅在起草了新法、尚未頒佈之際,害怕百姓不信,就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一個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將其搬到北門的民眾,許諾賞十金。民眾感到奇怪,沒人敢應募,商鞅又將賞金提高到五十金,有一個人應募,商鞅果然給了他五十金,然後才頒佈新法,是為徙木立信的典故。 [56] 

商鞅一士諤諤

商鞅輔佐秦孝公十年,貴族都怨恨他,有一個叫趙良的人勸商鞅辭官納地,急流勇退,並提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但商鞅不聽。 [57] 

商鞅主要作品

主詞條:商君書
漢書·藝文志》在法家論著中記載商鞅著有《商君》29篇,兵家權謀論著中著有《公孫鞅》27篇。 [39]  其中《公孫鞅》已失傳,現存的《商君書》共有24篇,其中第16篇刑約和第21篇御盜內容已失傳。
《商君書》又稱《商子》,是由商鞅的言行和思想及法家後學著作彙編而成,是法家學派的代表作品之一。書中主張依法治國、重農抑商、重戰尚武、重刑輕賞,貶斥儒家學説縱橫家遊俠
此外,《漢書·藝文志》在農家論著中記載有《神農》二十篇,顏師古劉向的《七略·別錄》認為此書疑為李悝和商鞅所著。 [40] 

商鞅歷史評價

商鞅正面評價

  • 蔡澤:夫商君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賞,有罪必罰,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以靜生民之業而一其俗,勸民耕農利土,一室無二事,力田稸積,習戰陳之事,是以兵動而地廣,兵休而國富,故秦無敵於天下,立威諸侯,成秦國之業。 [41] 
  • 李斯: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富,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附。
  • 太史公自序》:鞅去衞適秦,能明其術,強霸孝公,後世遵其法。 [42] 
  • 桑弘羊:昔商君相秦也,內立法度,嚴刑罰,飭政教,奸偽無所容。外設百倍之利,收山澤之税,國富民強,器械完飾,蓄積有餘、夫商君起布衣,自魏入秦,期年而相之,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故兵動而地割,兵休而國富…功如丘山,名傳後世。 [43] 
  • 劉歆:夫商君極身無二慮,盡公不顧私,使民內急耕織之業以富國,外重戰伐之賞以勸戎士。法令必行,內不私貴寵,外不偏疏遠。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 [44] 
  • 班固:孝公用商君,制轅田,開仟伯,東雄諸侯
  • 諸葛亮:商鞅長於理法,不可以從教化。 [45] 
  • 司馬貞:①“裏奚致霸,衞鞅任刻。”②“衞鞅入秦,景監是因。王道不用,霸術見親。政必改革,禮豈因循。既欺魏將,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賓!”
  • 杜佑:歷觀製作之旨,固非易遇其人。周之興也得太公,齊之霸也得管仲,魏之富也得李悝,秦之強也得商鞅,後周有蘇綽,隋氏有高熲,此六賢者,上以成王業,興霸圖,次以富國強兵,立事可法。 [46] 
  • 王安石:自古驅民在誠信,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 陳啓天:法學之鉅子,政治家之雄也。 [47] 
  • 毛澤東: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試一披吾國四千餘年之紀載,而求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當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戰事正殷。舉國疲勞,不堪言狀。於是而欲戰勝諸國,統一中原,不綦難哉?於是而變法之令出,其法懲奸宄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富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貧怠以絕消耗。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憚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於是知執政者之具費苦心也,吾於是知吾國國民之愚也,吾於是知數千年來民智黑暗、國幾蹈於淪亡之慘境有由來也。(商鞅徙木立信論

商鞅負面評價

商鞅執法嚴酷,曾在渭河邊一日處決囚犯七百人,河水因此變紅,號哭之聲驚天動地。商鞅嚴格執法、濫用酷刑的行為招致普遍的怨恨 [50] 漢昭帝時的賢良文學也認為商鞅的嚴酷刑法是造成秦朝快速滅亡的重要原因 [51]  ,《舊唐書》甚至將商鞅稱為酷吏。 [52] 
  • 司馬遷: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説,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48-49] 
  • 《舊唐書》:威刑既衰,而酷吏為用,於是商鞅、李斯譎詐設矣。
  • 賈誼:商君違禮義,棄倫理,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 [53] 
  • 趙蕤:夫商鞅、申、韓之徒,貴尚譎詐,務行苛刻。廢禮義之教,任刑名之數,不師古,始敗俗傷化。此則伊尹、周召之罪人也。 [54] 

商鞅後世紀念

商鞅商鞅墓

商鞅墓,又名商君墓。商鞅被車裂後,法家的後學者收殮商鞅的遺骨準備偷運回商鞅故里衞國安葬,在黃河德豐渡口被秦國守軍截獲,當地百姓與守軍便將商鞅遺骨草草埋葬於附近的秦驛山之下,後來法家的後學者尋訪至此為商鞅立了墓碑。上書“商君之墓”。商君墓位於今陝西省合陽縣城東23公里處的洽川鎮風景名勝區秦驛山腳下,墓高三米多,直徑十餘米。1970年解放軍某部在此修建營房時將商君墓夷為平地。

商鞅商鞅廣場

商鞅塑像 商鞅塑像
商洛市(因出土有帶有“商”字的瓦當,確認系公元前340年秦封給商鞅的封邑)最大的廣場——商鞅廣場,坐落於廣場中心的大型主題性城市雕塑“商鞅”也成為該市的標誌性雕塑。
廣場中心的商鞅雕塑高9米,“商鞅”左手持簡,身佩寶劍,剛毅果決,莊嚴威峻,雕塑背後是一堵總長33.8米的浮雕文化牆,主要講述商鞅變法前後的歷史風雲。

商鞅史書記載

  • 史記·秦本紀》
  • 《史記·商君列傳》

商鞅藝術形象

商鞅文學形象

王志飛版商鞅
王志飛版商鞅(9張)
長篇歷史小説《東周列國志》中,商鞅於第八十七回《説秦君衞鞅變法 辭鬼谷孫臏下山》登場,第八十九回《馬陵道萬弩射龐涓 咸陽市五牛分商鞅》中有詳細記載。
還有多部以商鞅為主人公,以他的生平為原型的長篇歷史小説,如現代作家江來、肖芬的《商鞅》以及孫皓暉的《大秦帝國·第一部·黑色裂變》。

商鞅影視形象

1999年電視劇《東周列國·戰國篇》:温海波飾演商鞅
2009年電視劇《大秦帝國之裂變》:王志飛飾演商鞅 [55] 
此外,商鞅還出現在京劇劇目《興秦圖》中。
2019年,歷史紀錄片《風雲戰國之列國》:喻恩泰飾演商鞅 [64] 
參考資料
  • 1.    中國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86.11:9557
  • 2.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第八》:商君者,【正義】:秦封於商,故號商君。衞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孫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座為中庶子。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3-10-15]
  • 3.    陳凱東. 商鞅祖籍在內黃[J]. 中州今古, 1994(6):46-47.
  • 4.    陳昌遠. 衞都帝丘與戚邑[J].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1994(3):73-79.
  • 5.    袁廣闊, 南海森. 試論濮陽高城東周城址的性質[J]. 中原文物, 2009(1):45-47.
  • 6.    袁廣闊, 張相梅, 張文延,等. 河南濮陽縣高城遺址發掘簡報[J]. 考古, 2008(3):18-30.
  • 7.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第八》:座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
  • 8.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第八》:王若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
  • 9.    《史記·卷五·秦本紀》: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強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
  • 10.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繆公之業,東復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衞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衞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
  • 11.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孝公既用衞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
  • 12.    《商君書·墾令》: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則農民必靜。農靜,誅愚亂農之民欲農,則草必墾矣。
  • 13.    《商君書·墾令》:祿厚而税多,食口眾者,敗農者也;則以其食口之數,賦而重使之,則辟淫遊惰之民無所於食。
  • 14.    《史記·卷五·秦本紀》: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
  • 15.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秦獻公)十年,為户籍相伍。
  • 16.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 17.    《漢書·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爵: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勞。
  • 18.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 19.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二年,作為咸陽,築冀闕,秦徙都之。
  • 20.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為田開阡陌封疆。
  • 21.    《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賣買。
  • 22.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四年,初為賦。
  • 23.    《韓非子·和氏》: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禁遊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
  • 24.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
  • 25.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二十一年,魏圍我邯鄲。
  • 26.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六年,邯鄲伐衞 ,取漆富丘,城之。
  • 27.    《戰國策·卷八·齊策一·邯鄲之難》:邯鄲之難,趙求救於齊。
  • 28.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七年,宋景㪨、衞公孫倉會齊師,圍我襄陵。
  • 29.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年,衞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
  • 30.    《戰國策·卷十四·楚策一·邯鄲之難》: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楚取睢、濊之間。
  • 31.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魏惠王)十九年(應為十八年),築長城,塞固陽。
  • 32.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十一年,衞鞅圍固陽,降之。
  • 33.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魏惠王)二十九年五月,齊田朌伐我東鄙;九月,秦衞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鄲伐我北鄙。王攻衞鞅,我師敗績。
  • 34.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衞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 35.    《戰國策·卷三·秦策一·衞鞅亡魏入秦》:孝公已死,惠王代後,蒞政有頃,商君告歸。
  • 36.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弗受。
  • 37.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應為彤地)。
  • 38.    《韓非子·定法》: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
  • 39.    《漢書·卷三十·藝文志》:《商君》二十九篇。名鞅,姬姓,衞後也,相秦孝公,有《列傳》…《公孫鞅》二十七篇。
  • 40.    《漢書·卷三十·藝文志》:《神農》二十篇。六國時,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託之神農。顏師古注:劉向別錄雲疑李悝及商君所説。
  • 41.    語出《史記·卷七十九·范雎蔡澤列傳》
  • 42.    語出《史記·太史公自序》
  • 43.    語出《鹽鐵論·卷二·非鞅》
  • 44.    語出《全漢文·卷四十·新序論》
  • 45.    《諸葛亮文集》  .子夜星網站[引用日期2015-12-26]
  • 46.    《通典》卷十二《食貨·總論》
  • 47.    陳啓天.《商鞅評傳》.台灣:台灣商務印書館,1995年
  • 48.    語出《史記·商君列傳》
  • 49.    《商君列傳》:“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説,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 50.    《資治通鑑·卷二·顯王三十一年》: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論囚,渭水盡赤。為相十年,人多怨之。
  • 51.    《鹽鐵論·卷二·非鞅》:商鞅以重刑峭法為秦國基,故二世而奪。
  • 52.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威刑既衰,而酷吏為用,於是商鞅、李斯譎詐設矣。
  • 53.    語出《賈誼新書·卷三·時變》
  • 54.    語出《長短經·卷三·適變》
  • 55.    電視劇《大秦帝國》第一部 主要演員  .搜狐娛樂[引用日期2013-09-29]
  • 56.    《史記 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第八》: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 57.    《史記 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第八》: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趙良見商君。……趙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武王諤諤以昌,殷紂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則僕請終日正言而無誅,可乎?”商君曰:“語有之矣,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終日正言,鞅之藥也。鞅將事子,子又何辭焉!”趙良曰:“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聞秦繆公之賢而願望見,行而無資,自粥於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國之君,一救荊國之禍。發教封內,而巴人致貢;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由余聞之,款關請見。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功名藏於府庫,德行施於後世。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見秦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非所以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為事,而大築冀闕,非所以為功也。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是積怨畜禍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為教也。君又南面而稱寡人,日繩秦之貴公子。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何不遄死。’以詩觀之,非所以為壽也。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懽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此數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十數,從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君之危若朝露,尚將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灌園於鄙,勸秦王顯巖穴之士,養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將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亡可翹足而待。”商君弗從。
  • 58.    《晉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時承用秦漢舊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師李悝。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以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為《雜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
  • 59.    《史記·卷五·秦本紀》: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強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
  • 60.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繆公之業,東復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衞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衞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歡甚也。”鞅曰:“吾説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國之術説君,君大説之耳。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 61.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八年,與魏戰元裏,斬首七千,取少梁。
  • 62.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衞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説,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衞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
  • 63.    商鞅  .學習強國[引用日期2022-01-01]
  • 64.    王勁松、李立羣等齊聚歷史紀錄片《風雲戰國之列國》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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