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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羣

(三國時期曹魏政治家)

鎖定
陳羣(?-237年2月7日),字長文。潁川郡許昌縣(今河南許昌東)人。三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晉南北朝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創始人。東漢太丘長陳寔之孫、大鴻臚陳紀之子。
陳羣出身名門望族潁川陳氏,早年被劉備闢為豫州別駕。曹操入主徐州時,被闢為司空西曹掾屬,後轉任參丞相軍事。曹操封魏公時,任魏國的御史中丞。封昌武亭侯。曹魏建立後,歷任尚書令、鎮軍大將軍、中護軍、錄尚書事。曹丕駕崩後,陳羣受詔輔政。曹叡即位,任司空、錄尚書事,累封潁陰侯。青龍四年十二月癸巳日(237年2月7日 [46]  )病逝,諡號“靖”。正始四年(243年),配享曹操廟庭。 [1] 
陳羣歷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盡職,為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作出了突出的貢獻。陳羣撰有文集五卷,今已佚失。其餘見於《全三國文 [2] 
概述內圖片來源:像取自1922年修《江蘇武進陳氏宗譜》
全    名
陳羣 [3] 
別    名
潁陰靖侯 [46] 
長文
諡    號
靖侯 [47] 
所處時代
漢末三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潁川郡許昌縣
逝世日期
237年2月7日
主要成就
創立九品中正制,制定《魏律》
主要作品
《魏律》《論語義説》等
官    職
司空、錄尚書事
爵    位
潁陰侯
家世信息
潁川陳氏

陳羣人物生平

陳羣名門出身

三國志12的陳羣 三國志12的陳羣
陳羣出身漢末至魏晉時期的望族“潁川陳氏”。其祖父陳寔,父親陳紀,叔父陳諶,於當世皆負盛名。 [3] 
當陳羣尚是幼兒時,陳寔常認為此子奇異,向鄉宗父老説:“這孩子必定興旺吾宗。” [3] 
魯國孔融向來有高才而性格倨傲,他的年紀約在陳紀、陳羣兩父子之間,因此先與陳紀為友,後又與陳羣結交,由是顯名。 [3]  陳羣曾與孔融談論汝、潁之間人物的優劣,陳羣就説道:“荀文若、荀公達、荀休若、荀友若、荀仲豫,當今無雙。”可見二人常論騭人物,甚相交心。 [4] 

陳羣審時度勢

興平元年(194年),劉備時為豫州刺史 [5]  ,以陳羣為別駕。當時,徐州牧陶謙病死,徐州以舉州迎劉備繼領,劉備正欲前往,陳羣便跟劉備説:“袁術的力量還很強大,如果現在就東進徐州,一定會與袁術發生爭鬥。要是呂布乘機襲擊我軍的後方,那時即使將軍得了徐州,事情也一定不會有圓滿的結局。”劉備不聽,執意東進徐州,與袁術爭戰。結果呂布果然兵襲下邳,又遣兵往助袁術,最終大破劉備軍,劉備這時候才悔恨當初沒聽陳羣的勸告。 [6] 
後來,陳羣被舉為茂才,除任柘縣令,不到任,隨父親陳紀往徐州避難。 [7] 

陳羣知人之明

建安三年(198年),呂布為曹操所破,陳羣父子亦在呂布軍中,見曹操皆出拜 [8]  。曹操久聞其名,便徵陳羣為司空西曹掾屬。當時有人向曹操引薦樂安王模、下邳人周逵,曹操均召而用之。陳羣向曹操力言不可,並以為王模、周逵二人德穢行劣,最終必然壞事,曹操不聽。結果王週二人果然犯事受誅,曹操方信陳羣之言,並向陳羣承認錯失。陳羣便推薦廣陵人陳矯、丹陽人戴幹,曹操皆加以任用。後來東吳為叛,戴幹因忠義死於變難;陳矯則成為一位名臣,是以舉世均認同陳羣知人之明。而自從劉備叛後,東南多變,曹操便以陳羣為酇令,以何夔為城父令,用名士以鎮撫諸縣,使官吏百姓安定。 [9]  又任蕭(今安徽蕭縣)、贊(今河南永城)、長平(今河南西華)縣令。
建安四年(199年),陳紀去世,陳羣因此辭官。後任司徒掾,舉高第,為治書侍御史,轉參丞相軍事。 [10] 

陳羣制定法度

《三國殺》中的陳羣 《三國殺》中的陳羣
建安十八年(213年),魏國建立後,陳羣又遷為御史中丞。其時曹操正商議該否復使肉刑,於是下令説:“怎樣才有達於古今而通於變理的君子,可以助我決議此事呢!昔日陳鴻臚(指陳羣父陳紀)以為死刑有可加於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説這方面的事。御史中丞(指陳羣)可以申述卿父之論嗎?”
陳羣説道:“臣下的父親認為漢朝廢除肉刑而增加鞭打、杖擊,本意是出於仁惻之心,想減輕對犯人刑罰,但沒有想到死去的人卻越來越多。正所謂名義上減輕而實際上加重了。因為名義上減輕了刑罰,老百姓容易忽略而犯罪,這樣實質上卻加重了刑罰,老百姓也更容易受到傷害。《尚書》説:‘只有敬畏、慎用五刑,才能養成三種德。’《周易》上也記載着割鼻、斷足、砍腳趾的刑法,這些都是用來輔助政教、懲治邪惡的。況且殺人償命,也合乎古代的制度;對於把人打傷或毀壞別人的身體的罪犯,只是剃去頭髮圈住脖頸幹活服役,就不合道理了。如果沿用古刑,使姦淫者受宮刑,然後再把犯人關入蠶室,使偷盜者受刖刑,那麼就永遠不會發生淫亂盜竊一類的壞事了。據説古代適用五刑的犯罪行為有三千多種,雖然不能全部恢復,但是像姦淫者下蠶室、偷盜者刖其足這樣的刑罰,由於姦淫、偷盜正是時下常有的禍患,因此應該首先施行。按照漢朝法律,對於罪大惡極的犯人應當斬首,這是不能顧及所謂仁義的。但是對於其他剛夠死刑、可殺可不殺的犯人,就可以施以肉刑。這樣,所受之刑與所犯之罪就可以相抵了。如今以鞭打、杖擊處死的刑法代替肉刑,實在是隻重視人的肢體而輕視人的性命啊!”鍾繇亦對陳羣所議表示同意,而王朗及其它人則多以為未可復肉刑。曹操對鍾、陳二人的看法深為贊同,只是因為戰事連綿,又顧及眾人的議論,故暫且將此事擱置一旁。 [11] 
後陳羣轉為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陳羣的為人,在朝中對人無適無莫(語出《論語·里仁》:“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意指對於人事沒有厚薄之分),貴雅而執名杖義,不會為媚人而違背道德。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魏諷謀反時,黃門侍郎劉廙之弟劉偉被魏諷誘同,如今按罪連坐,劉廙亦當誅。陳羣便向曹操進言,曹操亦道:“劉廙是名臣,我的本意也想要赦免他。”於是只是調任他的官職而已。劉廙因而深感陳羣之德,陳羣卻認為:“議論如何量刑乃是為了國家,並非為了私人,況且赦免你的決定本是出自英明之主,我又怎麼能知道呢?”陳羣心胸博大,從不驕矜自傲,始終都是如此。 [12] 
同年十月,孫權上書稱臣,稱説天命。曹操以孫權之書示外道:“這小子想把我放在爐火上嗎!”陳羣便與尚書桓階上奏:“漢自安帝已來,政去公室,國統數絕,至於今者,唯有名號,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期運久已盡,歷數久已終,非適今日也。是以桓、靈之間,諸明圖緯者,皆言‘漢行氣盡,黃家當興’。殿下應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漢,羣生注望,遐邇怨嘆,是故孫權在遠稱臣,此天人之應,異氣齊聲。臣愚以為虞、夏不以謙辭,殷、周不吝誅放,畏天知命,無所與讓也。” [13] 

陳羣建制九品

延康元年(220年),曹丕即王位後,封陳羣為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其間,陳羣建制九品官人之法,成為歷史名制。
同年,曹丕稱帝,陳羣遷尚書僕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進爵穎鄉侯。 [14]  黃初中,曹丕意欲追封卞太后的父母,陳羣奏道:“陛下以聖德應運受命,創業革制,應當永為後世所循之式。按照典籍上之文獻,從無婦人可以分土命爵之制度。在禮典,婦因夫爵。嬴秦違於古法,而劉漢則沿承古例,這可不是先王之令典啊。”曹丕大悟,便道:“此議甚是,既然如此,且勿施行。以此作着詔下藏之於台閣,使其永為後式。” [15] 
黃初三年(222年),劉巴去世後,陳羣齎信與丞相諸葛亮,問劉巴的消息,並稱“劉君子初”,甚為敬重。 [16] 
黃初四年(223年),陳羣與僕射司馬懿並舉泰山鮑勳宮正 [17] 
同年,陳羣與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太史令許芝謁者僕射諸葛璋分別致書與蜀相諸葛亮,向其陳説天命人事,希望蜀漢能舉國稱藩,但徒勞無功。 [18] 

陳羣清流雅望

黃初六年(225年),曹丕親征孫權,軍至廣陵,使陳羣領中領軍 [19] 
黃初七年(226年),曹丕師還壽春,以陳羣假節都督水軍。曹丕回到許昌後,拜陳羣為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鮑勳時為治書執法,因屢次面諫曹丕而觸怒曹丕,後又於陳留郡界包庇太守孫邕,被收付廷尉並議死罪。陳羣便與太尉鍾繇、司徒華歆、侍中辛毗、尚書衞臻、守廷尉高柔等聯書並表“鮑勳父鮑信曾有功於太祖曹操”,求請赦免鮑勳死罪。曹丕不許,仍誅鮑勳。 [20] 
三國志11的陳羣 三國志11的陳羣
五月丙辰,曹丕得疾甚危,陳羣與曹真、司馬懿等並受遺詔輔政。 [21]  太子曹叡即位後,陳羣進封潁陰侯,增邑五百,並前千三百户,與徵東大將軍曹休、中軍大將軍曹真、撫軍大將軍司馬懿並同開府。
十二月,陳羣又升為司空,故錄尚書事。
當時,曹叡正初臨政,陳羣便上疏道:“《詩經》上説‘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又説‘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都要講效法先賢,以身作則的重要。道德的施實和教化的普及,一定要從身邊開始由近及遠,才能最終廣佈於天下。從靈帝去世、董卓進京開始,天下大亂,攻戰不止,老百姓不懂得先王之教的本意,我怕王教已衰敗得很厲害了。陛下如今應該承繼魏國的興盛,肩負起太、高二祖開創的基業。現在天下人都向往着美好的政治局面,只要能夠崇尚德治,佈施仁化,體恤黎民,那百姓可就幸福了。此外,當臣子的人云亦云,隨聲附和,是非混淆,互相包庇,乃是國家的大患。如果大臣們彼此不和睦,就會產生對立的派別;如果有對立的派別,對文武官員的好壞評價就會失去標準和根據;如果評價好壞沒有根本標準和客觀根據,就會良莠不分,真假難辨。對這種現象,陛下不能不深加防備,及時採取措施,以斷絕後患。”陳羣為司空期間,能任賢用能。 [22] 
陳羣重視妻弟荀顗,以之為奇異;又闢北地人傅嘏為掾。亦曾上言舉薦當世隱賢管寧:“臣聽聞王者弘揚善行用來消除邪惡,所以商湯舉薦伊尹,而使不仁者遠離,這是實行德政的緣故。伏見徵士北海管寧,德行為世人的表率,學識足以成為人師,清廉儉樸足以蕩去污濁,堅貞端方足以.匡正時弊。之前雖然徵辟過他,禮節尚未未優備。從前的司空荀爽,在家被拜為光祿大夫,先儒鄭玄,立即授予司農,如果禮儀周備,一定可以請他出山。至延西序,坐而論道,定能昭明古今,有益於道德教化。” [23] 
陳羣亦不忘論騭人物,曾與崔林共論冀州人士,林稱冀州當以崔琰為首。陳羣以“智不存身”貶之,但卻被崔林反駁道:“大丈夫為人但有邂逅而已,即使如卿等幾人,又足以為貴嗎!” [24] 
太和四年(230年),大將軍曹真上表欲起兵數道伐蜀,從斜谷而入。陳羣認為當年曹操到陽平攻張魯,已經多收豆麥以增添軍糧,然而張魯未下而軍糧猶乏。如今既無別因,而且斜谷阻險,難以進退,轉運糧草必會受到鈔截,但若要留兵守重地,則勞損戰士,這些都是不可不熟慮的事。曹叡便依從陳羣所議。不久,曹真覆上表要從子午道出軍。陳羣又述説其中不便,並言軍事用度之計。於是曹叡以陳羣之議下詔曹真。其時正霖雨積日,陳羣又以為應宜詔曹真還師,曹叡從之。 [25] 
太和五年(231年),諸葛亮攻打祁山,不克引退。大將張郃深追其軍,為流矢所中,死於木門。曹叡非常痛惜張郃的死,臨朝而嘆道:“蜀地還沒有平定張郃卻死了,該怎麼辦呢!”陳羣説:“張郃的確是良將,是國家的依靠。”衞尉辛毗則以為張郃雖然可惜,但畢竟已死,不應示弱。於是向陳羣説:“陳公,這是甚麼話呢!當建安之末,天下不可一日沒有武皇帝(曹操),及後委以國祚,而文皇帝(曹丕)受命,黃初之世,亦説天下不可無文皇帝,至其委棄天下,而陛下亦自龍興。如今國內所缺乏的,又豈會是張郃呢?”陳羣便道:“確實如同辛毗説的那樣。”曹叡笑説:“陳公可稱得上善變啊。” [26] 
太和六年(232年),曹叡愛女曹淑逝世,追封諡平原懿公主。陳羣上疏奏説:“人的壽命長短是由命運決定的,生死存亡自有定分。因此聖人們制定禮儀時,或有所限度或充分顯現,以求得公允,合乎天道。孔子父母的合葬墳墓不整治,不裝飾,很儉樸;延陵季子的長子死在從齊國返回的途中,就安葬於嬴縣、博城之間,有不歸之魂。所以説,聖人的一舉一動都合乎天地之道,因此能夠流傳千古;大德之人的一舉一動都不能超越法則,因此成為萬世師表。公主死時年僅八歲,因此按照禮的規定,還不具備大辦喪事的資格,況且又不是週年滿月,如果用成年人的禮儀給她送葬,再多做些喪服,讓滿朝文武都穿上,一天到晚守靈痛哭,自古以來,這可是前所未有的呀。而且聽説陛下還要親自視察陵寢,親自路祭於庭、升柩於車。希望陛下能抑止割捨這些有損無益的事情,一切送葬事宜但憑大臣們的安排,不必御駕親臨,這是國家最大的希望了。聽説陛下的車駕要到摩陂,實際上要到許昌,您和太后宮中的上下人等,全都跟着一起東行,朝裏的大小官員,沒有不感到驚訝的。有的説你是想要東行避災,有的説您打算找個合適的地方遷建宮殿,還有的不知道你到底想幹什麼。臣下認為,吉凶有命,禍福有人,即使遷徙求安,也不會有什麼益處。倘若一定要遷移躲避,那麼好好修繕一下京城西北的金墉城,或孟津的別宮,都可以暫時留住,這樣也可以免除西宮上下露宿原野,耽誤春耕農忙的弊病。再説,如果東吳、蜀兩國的敵人聽到你要東行的消息,就會認為您是自取敗勢,因而加強對魏國的襲擊干擾,那時咱們的麻煩可就多得數都數不過來了。況且,善士賢人應該能夠承擔盛衰,直面安危,秉執道義,篤信天命,並非搬遷其家以求安寧,周圍的人也會受到他們的影響和感化,消除恐懼心理,何況陛下乃是萬國之主,您平靜天下就安定,您躁動天下就會紛亂,您的一舉一動,怎麼能夠稍有不慎呢?”曹叡不聽。 [27] 
青龍三年(235年),朝廷營治宮室,百姓因而盡失農務時利。陳羣上疏奏説:“大禹繼承了唐、虞的盛世,卻仍然不看重修建宮室,厭惡豪華的衣服,何況當今自靈帝死後,天下大亂,老百姓所剩不多,比起漢文帝、漢景帝時,現在户口超不過那時的一個大郡。再加上邊境戰事頻繁,將士勞苦,如果再遇到旱澇災害,國家的憂患可就深重了。況且吳國、蜀國尚未消失,國家還很不安定,應該乘他們還沒有興師進攻,加緊訓練軍隊,鼓勵農耕,做好準備,嚴陣以待。現在陛下捨棄這些當務之急,反而先建宮室,臣下恐怕老百姓會日漸睏乏,將來拿什麼來抵抗敵兵呢?當初劉備從成都來到白水,驛站內建造了許多接待來往過客的房舍,徵用耗費了不少勞役,太祖就認為他在勞民。如今,中原地區像這樣耗費勞力,正是吳國和蜀國所希望的,這可是關係到國家安危的大事,希望陛下能好好考慮這件事。”曹叡答道:“滅吳、與建宮室,也可以一起進行,一起完成。滅吳、蜀後,罷兵守城,怎麼可以再徵用勞役呢?你是司空,和當年建未央宮的蕭何一樣,自然有建造宮室的職責呀。”
陳羣又説:“從前漢高祖劉邦只和項羽爭奪天下,項羽滅亡後,宮室都被大火燒燬了,因此蕭何才修建了武庫和穀倉,這些都是急切需要的設施,可漢高祖看到這些建築造得很壯麗,仍然氣沖沖地責備蕭何不該把它們造得過分豪華。如今吳、蜀尚未平定,實在不應該大興土木。人想要做件事或者想要得到某種東西,沒有找不到藉口和辯解之詞的。何況您是天子,沒有誰敢違抗您的旨意。如果以前您打算拆毀武庫,就可以説不能不拆毀它;如果以後您打算再修復它,又可以説不能不修復它。如果您一定要做的事,固然陛下打算不會屈從於臣下的言辭,但是如果您能斷然回心轉意,也並非是臣下的力量所能達到的。當初漢明帝想修築德陽殿,鍾離意極力勸阻,漢明帝就聽從了他的意見,可後來還是動工修建了,宮殿建成後,漢明帝對大臣們説了這樣一句話:‘要是鍾離尚書還在,這座德陽殿也蓋不成了。’所以説,當帝王的怎麼會懼怕一個臣子,其實都是為了老百姓啊。現在臣下不能讓陛下留意傾聽我的意見,比起鍾離意來,我可差得太遠了!””曹叡於是有所減省。 [28] 

陳羣安然離世

青龍四年十二月癸巳日 [46]  (237年2月7日) [29]  ,陳羣逝世,諡曰靖侯。其子陳泰嗣任。曹叡追思陳羣之功德,於是分給陳羣户邑,並封一子列侯。 [30] 
正始四年(243年),陳羣得享從祀於曹操廟庭。 [1] 

陳羣人物評價

陳羣總評

陳羣歷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盡職,為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他前後數次,密陳朝廷得失,每次上奏都封隱其事,輒毀草擬文件,時人及其子弟均不能知其所奏。有人譏議陳羣居位拱默。正始年間詔撰羣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朝士乃見陳羣諫事,皆甚嘆息。 [31] 

陳羣歷代評價

  • 陳寔:此兒必興吾宗!
  • 曹植:容中下士,則眾心不攜;進吐善謀,則眾議不格。至德純粹者,陳司空也。
  • 吳質:陳羣從容之士,非國相之才,處重任而不親事。
  • 曹叡:陳公可謂善變矣。
  • 陳壽:①陳羣動仗名義,有清流雅望;泰弘濟簡至,允克堂構矣。魏世事統台閣,重內輕外,故八座尚書,即古六卿之任也。陳、徐、衞、盧,久居斯位,矯、宣剛斷骨鯁,臻、毓規鑑清理,鹹不忝厥職雲。 [32]  ②追觀陳羣之議,棧潛之論,適足以為百王之規典,垂憲範乎後葉矣。 [32] 
  • 袁宏:長文通雅,義格終始。思戴元首,擬伊同恥。人未知德,懼若在己。嘉謀肆庭,讜言盈耳。玉生雖麗,光不逾把。德積雖微,道映天下。 [33] 
  • 江逌:昔漢起德陽,鍾離抗言;魏營宮殿,陳羣正辭。
  • 裴松之:委質魏氏,展其器能,誠非陳長文、司馬仲達所能頡頏,而況於餘哉!
  • 袁淮:故司空陳羣則不然,其談論終日,未嘗言人主之非;書數十上而外人不知。君子謂羣於是乎長者矣。 [34-35] 
  • 《博物記》:太丘長陳寔、實子鴻臚紀、紀子司空羣、羣子泰四世,於漢、魏二朝並有重名,而其德漸漸小減。
  • 《彧別傳》:前後所舉者,命世大才,邦邑則荀攸、鍾繇、陳羣。
  • 房玄齡:亮(庾亮)美姿容,善談論,性好莊老,風格峻整,動由禮節,閨門之內不肅而成,時人或以為夏侯太初、陳長文之倫也。
  • 洪邁:夫曹氏篡漢,忠臣義士之所宜痛心疾首,縱力不能討,忍復仕其朝為公卿乎?歆、羣為一世之賢,所立不過如是。 [36] 
  • 王夫之:①魏從陳羣之議,置州郡中正,以九品進退人才,行之百年,至隋而始易,其於選舉之道,所失亦多矣。……然且行之六代而未嘗不收人才之用,則抑有道焉。 [37]  ②曹孟德心知摧折者之固為亂政,而標榜者之亦非善俗也,於是進崔琰、毛玠、陳羣、鍾繇之徒,任法課能,矯之以趨於刑名,而漢末之風暫息者數十年。 [37]  ③青龍、景初之際,禍胎已伏,蓋岌岌焉,無有慮此為睿言者,豈魏之無直臣哉?睿之營土木、多內寵、求神仙、察細務、濫刑賞也,舊臣則有陳羣、辛毗、蔣濟,大僚則有高堂隆、高柔、楊阜、杜恕、陳矯、衞覬、王肅、孫禮、衞臻,小臣則有董尋、張茂,極言無諱,不避喪亡之謗詛,至於叩棺待死以求伸;睿雖包容勿罪,而諸臣之觸威以抒忠也,果有身首不恤之忱。 [37]  ④陳羣上封事諫魏主,輒削其草;楊阜觸人主之威以直諫,與人言未嘗不道;袁宏贊羣之忠,而譏阜之播揚君惡。夫阜激而太過,誠然矣;以羣之削草為忠臣之極致,又奚得哉? [37]  ⑤曹操以刻薄寡恩之姿,懲漢失而以申、韓之法鉗網天下;崔琰、毛玠、鍾繇、陳羣爭附之,以峻削嚴迫相尚。士困於廷,而衣冠不能自安;民困於野,而寢處不能自容。故終魏之世,兵旅亟興,而無敢為萑葦之寇,乃藴怒於心,思得一解網羅以優遊卒歲也,其情亟矣。 [37]  ⑥曹孟德懲漢末之緩弛,而以申、韓為法,臣民皆重足以立;司馬氏乘之以寬惠收人心,君弒國亡,無有起衞之者。然而魏氏所任之人,自謀臣而外,如崔琰、毛玠、辛毗、陳羣、陳矯、高堂隆之流,雖未聞君子之道,而鯁直清嚴,不屑為招權納賄、驕奢柔諂猥鄙之行,故綱紀粗立,垂及於篡,而女謁宵小不得流毒於朝廷,則其效也。 [38] 

陳羣個人作品

隋書·經籍志》載述《論語》源變時,稱:“魏司空陳羣、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説。”又《經籍志·別傳》載司空陳羣有五卷個人文集,經已佚失。(《舊唐書·經籍志·楚詞類》輯有“陳羣集三卷”。)
清史稿·藝文志·經部·四書類》尚輯有“魏陳羣《論語義説》一卷”。
另《全三國文》整合收錄了陳羣的許多言論,有《明帝蒞政上疏》、《諫諡皇女淑平原公主疏》、《諫營治宮室疏》、《又疏諫治宮室》、《諫追封太后父母》、《薦管寧》、《奏請魏王受禪》、《奏定歷》、《復肉刑議》、《追尊始祖太王為高皇議》、《諸王國相不應為國王服斬縗議》、《與諸葛亮書問劉巴消息》、《汝穎人物論》。 [2] 

陳羣軼事典故

陳羣常非議郭嘉為人不治行檢,故曾數次於廷上投訴郭嘉,但郭嘉其意自若,毫不在意。曹操認為陳羣能秉持公正,為之歡悦。 [39]  陳羣的性格正直通雅,多結友人,與同郡辛毗杜襲趙儼並皆知名,號為“辛、陳、杜、趙。” [40]  又與“直道推誠於人”的李義為友 [41]  。陳羣亦與華歆交深,常嘆華歆為“可謂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 [42]  曹丕在東宮,對陳羣深表敬器,待以交友之禮,常嘆道:“自從我有了顏回,學生們和我的關係便更加親密了。” [43] 
在曹丕受禪時,朝臣三公以下皆受封爵位;獨華歆因為以神色不合觸忤曹丕,所以只是官徙司徒,而並無進爵。曹丕久不能釋懷,便問陳羣道:“我應天受禪,諸侯羣后,無不人人喜悦,其形盡現於聲色,惟獨相國(指華歆)和你臉有不豫,這是為了甚麼呢?”陳羣便離席長跪道:“臣與相國曾為漢朝之臣,內心雖為陛下感到喜悦,但在義理上,臣等的神色實應畏懼、甚至憎恨陛下才對。”曹丕聽後大悦,方知其意。 [44] 
當年,蜀漢司徒許靖曾執兄禮以事陳羣之父陳紀,又與陳郡人袁渙、平原人華歆、東海人王朗等親善;所以陳羣在魏初為公輔大臣時,常與許靖有書信往來,重結舊好,情義款至。 [45] 

陳羣親屬成員

陳羣祖父輩

陳寔,曾任東漢太丘縣長,黨錮之禍後到荊州隱居。

陳羣父輩

陳紀,陳羣父親,曾任平原相、侍中、大鴻臚
陳諶,陳羣叔父,曾任司空掾。

陳羣

荀氏,荀彧的女兒。

陳羣子輩

陳泰,陳羣之子,曹魏重要將領,曾領兵抵抗姜維發動的北伐戰爭
陳佐,陳諶之孫,陳羣族子,官至青州刺史
陳坦,陳諶之孫,陳羣族子,官至廷尉

陳羣孫輩

陳恂,陳泰之子,繼承陳泰爵位,無子。
陳温,陳泰之子,陳恂之弟,兄長死後承繼封爵,鹹熙年間改封慎子。
陳準,陳佐之子,官至太尉,封廣陵郡公。
陳戴,陳佐之子,陳準之弟,曾任高官。
陳徵,陳佐之子,陳準之弟,曾任高官。
陳堪,陳佐族子,陳準族弟,曾任高官。

陳羣曾孫輩

陳逵,字林道,陳準之孫,於江左有名譽,擔任西中郎將,死後追贈衞將軍。

陳羣史料記載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 [35] 

陳羣藝術形象

陳羣文學形象

陳羣,三國時曹魏名臣。曹操殺掉馬騰後,有言劉備將興兵取川,曹操因而深表畏忌;陳羣時為治書侍御史,向曹操獻策,建議起大軍南征孫權,而劉備意在兩川,必不救權,故能一舉得江東,其後徐圖西進,吞荊並川,以定天下。曹操對其策極表贊同。可惜諸葛亮派人齎書西涼,使馬超興兵入關,曹操急於應付,被迫擱下陳羣之策。後來陳羣一直位居要職,先後受曹操、曹丕託孤,成為魏國重臣,官至司空。其子陳泰,亦是魏國後期名將。

陳羣影視形象

張世軍飾演的陳羣 張世軍飾演的陳羣
1994年電視劇《三國演義》:張世軍飾演陳羣。
2010年電視劇《三國》:孫海飾演陳羣。
2017年電視劇《軍師聯盟》:褚栓忠飾演陳羣。
參考資料
  • 1.    《三國志》:七月,詔祀故大司馬曹真、曹休、徵南大將軍夏侯尚、太常桓階、司空陳羣、太傅鍾繇、車騎將軍張郃、左將軍徐晃、前將軍張遼、右將軍樂進、太尉華歆、司徒王朗、驃騎將軍曹洪、徵西將軍夏侯淵、後將軍朱靈、文聘、執金吾臧霸、破虜將軍李典、立義將軍龐德、武猛校尉典韋於太祖廟庭。
  • 2.    《全三國文·卷二十六》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9-28]
  • 3.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陳羣字長文,祖父實,父紀,叔父湛,皆有盛名。羣為兒時,實常奇異之,謂宗人父老曰:“此兒必興吾宗。”魯國孔融高才倔傲,年在紀、羣之間,先與紀友,後與羣交,更為紀拜,由是顯名。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3-11-08]
  • 4.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荀氏家傳曰:陳羣與孔融論汝、潁人物,羣曰:“荀文若、公達、休若、友若、仲豫,當今並無對。”
  • 5.    《三國志·卷三十二·蜀書二·先主傳第二》:謙表先主為豫州刺史。
  • 6.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劉備臨豫州,闢羣為別駕。時陶謙病死,徐州迎備,備欲往。羣説備曰:“袁術尚強,今東,必與之爭。呂布若襲將軍之後,將軍雖得徐州,事必無成。”備遂東,與袁術戰。布果襲下邳,遣兵助術,大破備軍,備恨不用羣言。
  • 7.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舉茂才,除柘令,不行,隨紀避難徐州。
  • 8.    《三國志·卷十一·魏書十一·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第十一》:袁氏世紀曰:布之破也,陳羣父子時亦在布之軍,見太祖皆拜。
  • 9.    《三國志·卷十二·魏書十二·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魏書曰:自劉備叛後,東南多變。太祖以陳羣為酇令,夔為城父令,諸縣皆用名士以鎮撫之,其後吏民稍定。
  • 10.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屬呂布破,太祖闢羣為司空西曹掾屬。時有薦樂安王模、下邳周逵者,太祖闢之。羣封還教,以為模、逵穢德,終必敗,太祖不聽。後模、逵皆坐奸宄誅,太祖以謝羣。羣薦廣陵陳矯、丹陽戴乾,太祖皆用之。後吳人叛,乾忠義死難,矯遂為名臣,世以羣為知人。除蕭、贊、長平令,父卒去官。以司徒掾舉高第,為治書侍御史,轉參丞相軍事。
  • 11.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魏國既建,遷為御史中丞。時太祖議復肉刑。令曰:“安得通理君子達於古今者,使平斯事乎!昔陳鴻臚以為死刑有可加於仁恩者,正渭此也。御史中丞能申其父之論乎?”羣對曰:“臣父紀以為漢除肉刑而增加笞,本興仁惻而死者更眾,所謂名輕而實重者也。名輕則易犯,實重則傷民。《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易》著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且殺人償死,合於古制;至於傷人,或殘毀其體而裁剪毛髮,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則永無淫放穿窬之奸矣。夫三幹之屬,雖未可悉復,若斯數者,時之所患,宜先施用。漢律所殺殊死之罪,仁所不及也,其餘逮死者,可以刑殺。如此,則所刑之與所生足以相貿矣。今以笞死之法易不殺之刑,是重人支體而輕人軀命也。”時鐘繇與羣議同,王朗及議者多以為未可行。大祖深善繇、羣言,以軍事未罷,顧眾議,故且寢。
  • 12.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初,太祖時,劉廙坐弟與魏諷謀反,當誅。羣言之太祖,太祖曰:“廙,名臣也,吾亦欲赦之。”乃復位。廙深德羣,羣曰:“夫議刑為國,非為私也;且自明主之意,吾何知焉?”其弘博不伐,皆此類也。
  • 13.    《武帝紀》:魏略曰:孫權上書稱臣,稱説天命。王以權書示外曰:“是兒欲踞吾著爐火上邪!”侍中陳羣、尚書桓階奏曰:“漢自安帝已來,政去公室,國統數絕,至於今者,唯有名號,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期運久已盡,歷數久已終,非適今日也。是以桓、靈之間,諸明圖緯者,皆言‘漢行氣盡,黃家當興’。殿下應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漢,羣生注望,,遐邇怨嘆,是故孫權在遠稱臣,此天人之應,異氣齊聲。臣愚以為虞、夏不以謙辭,殷、周不吝誅放,畏天知命,無所與讓也。”
  • 14.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及即王位,封羣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制九品中正制,羣所建也。及踐阼,遷尚書僕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進爵潁鄉侯。
  • 15.    《后妃傳》:黃初中,文帝欲追封太后父母,尚書陳羣奏曰:“陛下以聖德應運受命,創業革制,當永為後式。案典籍之文,無婦人分土命爵之制。在禮典,婦因夫爵。秦違古法,漢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帝曰:“此議是也,其勿施行。以作著詔下藏之台閣,永為後式。”
  • 16.    《劉巴傳》:卒後,魏尚書僕射陳羣與丞相諸葛亮書,問巴消息,稱曰劉君子初,甚敬重焉。
  • 17.    《鮑勳傳》:黃初四年,尚書令陳羣、僕射司馬宣王並舉勳為宮正,宮正即御史中丞也。
  • 18.    《諸葛亮集》:是歲,魏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尚書令陳羣、太史令許芝、謁者僕射諸葛璋各有書與亮,陳天命人事,欲使舉國稱籓。亮遂不報書。
  • 19.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帝徵孫權,至廣陵,使羣領中領軍。
  • 20.    《鮑勳傳》:帝從壽春還,屯陳留郡界。太守孫邕見,出過勳。時營壘未成,但立標埒,邕邪行不從正道,軍營令史劉曜欲推之,勳以塹壘未成,解止不舉。大軍還洛陽,曜有罪,勳奏絀遣,而曜密表勳私解邕事。詔曰:“勳指鹿作馬,收付廷尉。”廷尉法議:“正刑五歲。”三官駁:“依律罰金二斤。”帝大怒曰:“勳無活分,而汝等敢縱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當令十鼠同穴。”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羣、侍中辛毗、尚書衞臻、守廷尉高柔等並表“勳父信有功於太祖”,求請勳罪。帝不許,遂誅勳。
  • 21.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帝還,假節,都督水軍。還許昌,以羣為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帝寢疾,羣與曹真、司馬宣王等並受遺詔輔政。
  • 22.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明帝即位,進封潁陰侯,增邑五百,並前千三百户,與徵東大將軍曹休、中軍大將軍曹真、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並開府。頃之,為司空,故錄尚書事。是時,帝初蒞政,羣上疏,曰:“《詩》稱‘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又曰‘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道自近始,而化洽於天下。自喪亂以來,干戈未戢,百姓不識王教之中,懼其陵遲已甚。陛下當盛魏之隆,荷二祖之業,天下想望至治,唯有以崇德布化,惠恤黎庶,則兆民幸甚。夫臣下雷同,是非相蔽,國之大患也。若不和睦則有仇黨,有仇黨則譭譽無端,譭譽無端則真偽失實,不可不深防備,有以絕其源流。”
  • 23.    《傅子》:司空陳羣又薦寧曰:“臣聞王者顯善以消惡,故湯舉伊尹,不仁者遠。伏見徵士北海管寧,行為世表,學任人師,清儉足以激濁,貞正足以矯時。前雖徵命,禮未優備。昔司空荀爽,家拜光祿,先儒鄭玄,即授司農,若加備禮,庶必可致。至延西序,坐而論道,必能昭明古今,有益大化。”
  • 24.    《魏略》:明帝時,崔林嘗與司空陳羣共論冀州人士,稱琰為首。羣以“智不存身”貶之。林曰:“大丈夫為有邂逅耳,即如卿諸人,良足貴乎!”
  • 25.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太和中,曹真表欲數道伐蜀,從斜谷入。羣以為“太祖昔到陽平攻張魯,多收豆麥以益軍糧,魯未下而食猶乏。今既無所因,且斜谷阻險,難以進退,轉運必見鈔截,多留兵守要,則損戰士,不可不熟慮也”。帝從羣議。真復表從於午道。羣又陳其不便,並言軍事用度之計。詔以羣議下真,真據之遂行。會霖雨積日,羣又以為宜詔真還,帝從之
  • 26.    《辛毗傳》:魏略曰:諸葛亮圍祁山,不克,引退。張郃追之,為流矢所中死。帝惜郃,臨朝而嘆曰:“蜀未平而郃死,將若之何!”司空陳羣曰:“郃誠良將,國所依也。”毗心以為郃雖可惜,然已死,不當內弱主意,而示外以不大也。乃持羣曰:“陳公,是何言歟!當建安之末,天下不可一日無武皇帝也,及委國祚,而文皇帝受命,黃初之世,亦謂不可無文皇帝也,及委棄天下,而陛下龍興。今國內所少,豈張郃乎?”陳羣曰:“亦誠如辛毗言。”帝笑曰:“陳公可謂善變矣。”
  • 27.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后皇女淑薨,追封諡平原懿公主。羣上疏曰:“長短有命,存亡有分。故聖人制禮,或抑或致,以求厥中。防墓有不脩之儉,嬴、博有不歸之魂。夫大人動合天地,垂之無窮,又大德不逾閒,動為師表故也。八歲下殤,禮所不備,況未期月,而以成人禮送之,加為制服,舉朝素衣,朝夕哭臨,自古已來,未有此比。而乃復自往視陵,親臨祖載。原陛下抑割無益有損之事,但悉聽羣臣送葬,乞車駕不行,此萬國之至望也。聞車駕欲幸摩陂,實到許昌,二宮上下,皆悉俱東,舉朝大小,莫不驚怪。或言欲以避衰,或言欲於便處移殿舍,或不知何故。臣以為吉凶有命,禍福由人,移徙求安,則亦無益。若必當移避,繕治金墉城西宮,及孟津別宮,皆可權時分止。可無舉宮暴露野次,廢損盛節蠶農之要。又賊地聞之,以為大衰。加所煩費,不可計量。且吉士賢人,當盛衰,處安危,秉道信命,非徙其家以寧,鄉邑從其風化,無恐懼之心。況乃帝王萬國之主,靜則天下安,動則天下擾;行止動靜,豈可輕脱哉?”帝不聽。
  • 28.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青龍中,營治宮室,百姓失農時。羣上疏曰:“禹承唐、虞之盛,猶卑宮室而惡衣服,況今喪亂之後,人民至少,比漢文、景之時,不過一大郡。加邊境有事,將士勞苦,若有水旱之患,國家之深憂也。且吳、蜀未滅,社稷不安。宜及其未動,講武勸農,有以待之。今舍此急而先宮室,臣懼百姓遂困,將何以應敵?昔劉備自成都至白水,多作傳舍,興費人役,太祖知其疲民也。今中國勞力,亦吳、蜀之所原。此安危之機也,惟陛下慮之。”帝答曰:“王者宮室,亦宜並立。滅賊之後,但當罷守耳,豈可復興役邪?是故君之職,蕭何之大略也。”羣又曰:“昔漢祖唯與項羽爭天下,羽已滅,宮室燒焚,是以蕭何建武庫、太倉,皆是要急,然猶非其壯麗。今二虜未平,誠不宜與古同也。夫人之所欲,莫不有辭,況乃天王,莫之敢違。前欲壞武庫,謂不可不壞也;後欲置之,謂不可不置也。若必作之,固非臣下辭言所屈;若少留神,卓然回意,亦非臣下之所及也。漢明帝欲起德陽殿,鍾離意諫,即用其言,後乃復作之;殿成,謂羣臣曰:‘鍾離尚書在,不得成此殿也。’夫王者豈憚一臣,蓋為百姓也。今臣曾不能少凝聖聽,不及意遠矣。”帝於是有所減省。
  • 29.    《資治通鑑·卷第七十三·魏紀五》:十二月,癸巳,潁陰靖侯陳羣卒。
  • 30.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青龍四年薨,諡曰靖侯。子泰嗣。帝追思羣功德,分羣户邑,封一子列侯。
  • 31.    《魏書》:羣前後數密陳得失,每上封事,輒削其草,時人及其子弟莫能知也。論者或譏羣居位拱默,正始中詔撰羣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朝士乃見羣諫事,皆嘆息焉。
  • 32.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0-29]
  • 33.    《全晉文·卷五十七》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9-28]
  • 34.    《藝文類聚》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3-12]
  • 35.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裴松之注引《袁子》。
  • 36.    《容齋隨筆·卷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9-28]
  • 37.    《讀通鑑論·卷十·三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9-28]
  • 38.    《讀通鑑論·卷十一·晉泰始元年起》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9-28]
  • 39.    《三國志·卷十四·魏書十四·程郭董劉蔣劉傳第十四》:初,陳羣非嘉不治行檢,數廷訴嘉,嘉意自若。太祖愈益重之,然以羣能持正,亦悦焉。
  • 40.    《趙儼傳》:初,儼與同郡辛毗、陳羣、杜襲並知名,號曰辛、陳、杜、趙雲。
  • 41.    《裴潛傳》:文章敍錄曰:始李義以直道推誠於人,故於時陳羣等與之齊好。
  • 42.    《華嶠譜敍》:陳羣常嘆曰:“若華公,可謂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矣。”
  • 43.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羣轉為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在朝無適無莫,雅仗名義,不以非道假人。文帝在東宮,深敬器焉,待以交友之禮,常嘆曰:“自吾有回,門人日以親。“
  • 44.    《三國志·華歆傳》:華嶠譜敍曰:文帝受禪,朝臣三公已下並受爵位;歆以形色忤時,徙為司徒,而不進爵。魏文帝久不懌,以問尚書令陳羣曰:“我應天受禪,百辟羣后,莫不人人悦喜,形於聲色,而相國及公獨有不怡者,何也?”羣起離席長跪曰:“臣與相國曾臣漢朝,心雖悦喜,義形其色,亦懼陛下實應且憎。”帝大悦,遂重異之。
  • 45.    《許靖傳》:始靖兄事潁川陳紀,與陳郡袁渙、平原華歆、東海王朗等親善,歆、朗及紀子羣,魏初為公輔大臣,鹹與靖書,申陳舊好,情義款至。
  • 46.    《資治通鑑》:(青龍四年)十二月,癸巳,潁陰靖侯陳羣卒。
  • 47.    《三國志》:青龍四年薨,諡曰靖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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