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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皓
(東漢順帝時司空)
鎖定
- 本 名
- 張皓
- 別 名
-
張浩
張卿 - 字
- 叔明
- 所處時代
- 東漢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日期
- 50年
- 逝世日期
- 132年
- 主要作品
- 《上疏諫廢皇太子》《上疏諫誅趙騰》
- 主要成就
- 諫廢太子,推薦賢才
- 籍 貫
- 犍為武陽(今四川眉山市彭山縣)
- 官 職
- 司空、廷尉
張皓人物生平
張皓留心斷獄
張皓少年時研習《律》、《春秋》,遊學京師雒陽,與廣漢人鐔粲、漢中任李郃、蜀郡人張霸共結為友善
[4]
。永元(89年—105年)年間回鄉在州郡任職,後被徵辟至大將軍鄧騭的府中為官,經五次升遷後任尚書僕射,任職八年後出任彭城王劉恭的國相,
[5]
在任內推薦隱士閭丘邈等人
[6]
。
[7]
張皓諫廢太子
公元124年(延光三年),漢安帝劉祜的乳母王聖、大長秋江京以及中常侍樊豐等人詆譭太子劉保的奶孃王男和廚監邴吉等人,王男等被殺,家屬被流放到比景。太子思念王男和邴吉,屢屢為此嘆息。江京、樊豐怕有後患,便與閻皇后憑空妄造證據,羅織罪名誣陷太子和東宮官員。安帝發怒,召集三公九卿及以下的羣臣,討論要廢黜太子。耿寶等秉承旨意,一致認為應當廢黜。張皓與太僕來歷、太常桓焉提出異議説:“根據經典説,年齡不到十五歲的人,過失與罪惡不由自身負責。況且王男、邴吉的奸謀,太子或許並不知曉,應當為他挑選忠良之臣做保傅,用禮義進行輔佐。廢黜太子之事重大,這實在是聖恩所應留駐之處!”安帝不聽。退朝後,張皓又上書説:“從前奸臣江充捏造證據,進行誣陷,使戾太子遇禍,武帝很久以後才覺悟過來,儘管追補從前的過失,但後悔又怎麼來得及!如今皇太子年方十歲,沒有受過保傅的教育,能夠驟然責備他嗎?”奏書呈上,安帝置之不理。
[9-10]
張皓進賢好士
公元126年(永建元年),漢順帝劉保即位後,擢升張皓為司空。張皓在職時向朝廷推薦許多賢才,天下稱讚他推薦賢。後來,清河人趙騰上書言災異變化,譏諷朝政,被拘捕治罪,牽連到八十多人,都因誹謗朝廷,應當被處以重法。張晧上疏勸諫説:“臣聽説堯舜設立敢諫鼓,三王立誹謗木,《春秋》採好事,寫惡事,賢明的天子,不加罪於草野的小民。趙騰等雖然牴觸朝廷犯法,但他説話是想盡忠正諫。如果應當誅殺,天下人的嘴巴將堵着,諫爭的源流就塞住了,這不是宏揚道德以作後人表率的方法。”順帝省悟,減趙騰死罪一等,其餘免職或罰往邊地。
[11]
張皓去世
公元132年(陽嘉元年),張皓再次擔任遷尉。同年,張皓去世,享年八十三歲。朝廷派使者弔祭,賜葬地於河南地界。
[14]
張皓歷史評價
常璩:“張公執憲,克智克聰。極位青紫,實作司空。”
[15]
范曄《後漢書》:“①張晧、王龔,稱為推士,若其好通汲善,明發升薦,仁人之情也。夫士進則世收其器,賢用即人獻其能。能獻既已厚其功,器收亦理兼天下。其利甚博,而人莫之先,豈同折枝於長者,以不為為難乎?昔柳下惠見抑於臧文,淳于長受稱於方進。然則立德者以幽陋好遺,顯登者以貴塗易引。故晨門有抱關之夫,柱下無朱文之軫也。”
[16]
“②安儲遭譖,張卿有請,龔糾便佞,以直為眚。”
[16]
“③若李固、周舉之淵謨弘深,左雄、黃瓊之政事貞固,桓焉、楊厚以儒學進,崔瑗、馬融以文章顯,吳祐、蘇章、種暠、欒巴牧民之良幹,龐參、虞詡將帥之宏規,王龔、張皓虛心以推士,張綱、杜喬直道以糾違,郎顗陰陽詳密,張衡機術特妙,東京之士,於茲盛焉。”
[17]
張皓文獻記載
《華陽國志·卷十》
[15]
《後漢書·卷五十六·列傳卷四十六》
[16]
《資治通鑑》
《後漢演義》
張皓家族成員
張皓六世祖
張皓兒子
張綱,字文紀,官至廣陵太守。
[16]
張皓孫子
張方,張續之弟,官至豫州牧。
[21]
張皓玄孫
張皓來孫
張微,張翼之子,在西晉官至廣漢太守。
[22]
張皓個人作品
《全後漢文》收錄有《上疏諫廢皇太子》、《上疏諫誅趙騰》。
[2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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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國志·卷四十五·蜀書十五·鄧張宗楊傳第十五》:張翼字伯恭,犍為武陽人也。高祖父司空浩,曾祖父廣陵太守綱,皆有名跡。
- 2.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張晧字叔明,犍為武陽人也。六世祖良,高帝時為太子少傅,封留侯。
- 3. 《三國志·卷四十五·蜀書十五·鄧張宗楊傳第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5]
- 4. 《三國志·卷四十五·蜀書十五·鄧張宗楊傳第十五》裴松之注引陳壽《益部耆舊傳》:浩字叔明,治律、春秋,遊學京師,與廣漢鐔粲、漢中李郃、蜀郡張霸共結為友善。
- 5.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李賢注:明帝子彭城王恭之相也。
- 6. 《三國志·卷四十五·蜀書十五·鄧張宗楊傳第十五》裴松之注引陳壽《益部耆舊傳》:出為彭城相,薦隱士閭丘邈等......
- 7.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晧少遊學京師,永元中,歸仕州郡,闢大將軍鄧騭府,五遷尚書僕射,職事八年,出為彭城相。
- 8.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永寧元年,徵拜廷尉。晧雖非法家,而留心刑斷,數與尚書辯正疑獄,多以詳當見從。
- 9.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漢紀四十二·孝安皇帝中》:王聖、江京、樊豐等譖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等,殺之,家屬徙比景;太子思男、吉,數為嘆息。京、豐懼有後害,乃與閻後妄造虛無,構讒太子及東宮官屬。帝怒,召公卿以下,議廢太子。耿寶等承旨,皆以為當廢。太僕來歷與太常桓焉、廷尉犍為張皓議曰:“經説,年未滿十五,過惡不在其身;且男、吉之謀,太子容有不知;宜選忠良保傅,輔以禮義。廢置事重,此誠聖恩所宜宿留!”帝不從。焉,鬱之子也。張皓退,覆上書曰:“昔賊臣江充造構讒逆,傾覆戾園,孝武久乃覺寤,雖追前失,悔之何及。今皇太子方十歲,未習保傅之教,可遽責乎!”書奏,不省。
- 10.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時安帝廢皇太子為濟陰王,晧與太常桓焉、太僕來歷廷爭之,不能得,事見《來歷傳》。退而上疏曰:“昔賊臣江充,造構讒逆,至令戾園興兵,終及禍難。後壺關三老一言,上乃覺悟,雖追前失,悔之何逮!今皇太子春秋方始十歲,未見保傅九德之義,宜簡賢輔,就成聖質。”書奏不省。
- 11.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及順帝即位,拜晧司空,在事多所薦達,天下稱其推士。時清河趙騰上言災變,譏刺朝政,章下有司,收騰系考,所引黨輩八十餘人,皆以誹謗當伏重法。晧上疏諫曰:“臣聞堯舜立敢諫之鼓,三王樹誹謗之木,《春秋》採善書惡,聖主不罪芻蕘。騰等雖幹上犯法,所言本欲盡忠正諫。如當誅戮,天下杜口,塞諫爭之源,非所以昭德示後也。”帝乃悟,減騰死罪一等,餘皆司寇。
- 12.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四年,以陰陽不和策免。
- 13. 《後漢書·卷六·孝順孝衝孝質帝紀第六》:秋八月庚子,遣使實核死亡,收斂稟賜。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 14.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陽嘉元年,復為廷尉。其年卒官,時年八十三。遣使者弔祭,賜葬地於河南縣。
- 15. 《華陽國志·卷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6-15]
- 16.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5]
- 17.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5]
- 18. 《三國志·卷四十五·蜀書十五·鄧張宗楊傳第十五》裴松之注引陳壽《益部耆舊傳》。
- 19. 《華陽國志·卷十》:(張綱)子續,尚書。
- 20.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卷四十六》:拜綱子續為郎中,賜錢百萬。
- 21. 《華陽國志·卷十》:續弟方為豫州牧。
- 22. 《三國志·卷四十五·蜀書十五·鄧張宗楊傳第十五》裴松之注引常璩《華陽國志》:翼子微,篤志好學,官至廣漢太守。
- 23. 《全後漢文·卷四十九》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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