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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雄

(東漢順帝時官員)

鎖定
左雄(?-138年),字伯豪,南陽郡涅陽縣(今河南省鄧州市)人,東漢時期大臣、文學家。 [2] 
左雄少有大志,知識淵博。品性篤厚,譽滿郡縣。於漢安帝時舉孝廉入仕,被任命為冀州刺史,政績卓著。漢順帝永建年間,經虞詡舉薦,受徵入朝拜為議郎,後升任尚書令,屢次上疏陳時政。陽嘉元年(132年),提議改革察舉制,舉孝廉限制年齡在四十歲以上,並實行分科考試,儒者考察經學,文吏考察章奏,被漢順帝採納並予以推行,史稱“陽嘉新制 [21] 後升任司隸校尉。後坐法免官,不久再任尚書。永和三年(138年),在任上逝世。 [2] 
左雄提出的“陽嘉新制”確立了分科考試製度,為中國科舉制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21] 其文章切中時弊,援據經傳而辭尚駢偶,有典麗之美,被《文心雕龍》稱為“台閣之法式” [20]  。《全後漢文》錄有其文七篇 [1] 
伯豪
所處時代
東漢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陽郡涅陽縣
逝世日期
138年
主要成就
完善察舉制
主要作品
《上疏陳事》《上言察舉孝廉》等
本    名
左雄
官    職
司隸校尉、尚書

左雄人物生平

左雄治理貪吏

左雄在漢安帝時被察舉孝廉,後經多次升遷,擔任冀州刺史。冀州中多大族,請託之風盛行。左雄經常閉門不與他們來往。他拿辦那些貪污狡猾兇狠的二千石官員(泛指太守等地方官員),不講情面。 [3] 

左雄屢言時政

漢順帝永建(126年-132年)初年,左雄被朝廷公車徵拜任議郎。當時,順帝即位不久,朝臣因循苟且,朝廷好多工作都未作。左雄數次上書,措詞激烈。尚書僕射虞詡認為左雄有忠直的大節,便上疏向順帝推薦他。左雄因而接連升任尚書尚書令 [4] 
左雄上奏説陳事。順帝被左雄的話感動,一再下令官吏,考察真假,審慎施行。左雄説的,都闡明瞭治政體要,因為宦官專權,始終不採用。自此以後,薦舉代替交互而行,縣令月月換,迎新送舊,勞耗騷擾沒完沒了。有的官府空曠無人辦事,每當選部工作緊張時,竟至有逃跑的。 [5] 
永建三年(128年),京師、漢陽發生強烈的地震,地裂後有泉湧出。次年,司、冀二州又發生洪水。左雄借災異的出現,告誡朝廷將發生叛亂。又上疏説:“應該嚴密地作好準備,以對付意外事件的發生。”不久,青、冀、揚州盜賊相繼為患,幾年內,海內擾亂。後來,朝廷大赦天下,盜賊雖稍稍緩解了,官吏仍是沒有戒備,流亡反叛的餘黨,數月又起來作亂,左雄與僕射郭虔聯名上疏,認為“寇賊連年,死亡大半,一人犯法,全族人都共與死亡。應該趁其作惡還輕微的時候,教育他改過自新,如果有揭發同夥的,可以免除其罪;能反戈一擊,誅殺罪犯的,予以嘉獎。”疏送上去,都沒有采納。又上言:“應該尊崇經術,修建太學。”順帝聽了他的。 [6] 

左雄議改舉制

陽嘉元年(132年),太學落成,順帝下詔令試明經的補弟子,增加甲、乙兩種,生員各十人,授予京師及郡國老儒生年齡六十以上的為郎、舍人、諸王國郎的三十八人。左雄又上言:“郡國孝廉,就是古時候的貢士。出來做官,就要協理風俗,宣揚教化。若是不學無術,那就一點用也沒有。孔子説:‘四十歲的人不會有什麼疑惑不明的事了。’《禮》稱‘四十曰強而仕’,就是説男子年四十,智慮氣力皆強盛,可以出來做官了。請自今以後,孝廉年不滿四十的,不得推舉,都先去公府,諸生儒家一家之學,文官考公文。端門複試,考其虛實,觀察他的特異才能,以美風俗。有不遵守法令的,按法處理。如果遇有特殊才能的人,自然可以不拘年齡。”順帝予以採納,將此令頒佈郡國,史稱“陽嘉新制”。 [7] 
左雄的提議遭到了尚書僕射胡廣、尚書史敞和郭虔等一干大臣上書反對,但漢順帝並不採納反對派的建議,仍然推行左雄提出的方案 [24] 尚書令黃瓊認為左雄的方案只收取儒生和文吏,對於選舉賢才仍有所遺漏,於是上奏增加孝悌和能從政者為四科,得到了漢順帝的採納。 [25] 
陽嘉二年(133年),廣陵郡的孝廉徐淑,還未到推舉的年齡,台郎懷疑,問他是怎麼回事。徐淑回答説:“詔書上説的‘有如顏回子奇,不拘年齒。’所以我們郡讓我充選。”郎官不能屈服他。左雄問他説:“從前顏回聽説一,就知道十,孝廉聽説一知道幾呢?”徐淑沒有辦法回答,於是訓了他一頓令他回郡去了。因此濟陰太守胡廣等十幾人,都因推舉錯誤被免職。只有汝南陳蕃、潁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從此以後,牧守害怕,不敢隨便推舉孝廉。直至漢衝帝永憙(145年)之間,察舉廉潔公正,選舉出了不少人才。 [8] 
左雄又奏請徵召海內有名的儒生擔任博士,讓公卿的子弟成為諸生。有志氣有操行的,增加待遇。汝南郡人謝廉、河南人趙建,才十二歲,都因通曉經術,被拜為童子郎。因此,許多人攜書前往京師雒陽學習。 [9] 

左雄忠直進諫

漢順帝未即位時,曾被廢為濟陰王,乳母宋娥與黃門孫程商量立順帝。順帝后來認為宋娥曾有擁立之功,就封她為山陽君,邑五千户。又封大將軍梁商之子梁冀為襄邑侯。左雄秘密上書説:“把土地分封給侯王,這是王家的大事。高皇帝(劉邦)曾經有規定:‘不是姓劉的不得封王,不是有功勞的不得封侯。’孝安皇帝(漢安帝)封江京王聖等人,就招來地震的災異。永建二年(127年)封陰謀之功,又有日食之變。一些陰陽迷信家都把這些怪異歸罪於封王封侯上。如今青州鬧饑荒,盜賊沒有平息,人民生活乏絕,要求國家幫助。皇上整天勤勞憂思,把關心人民的疾苦,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應該遵行古法,寧靜無為,以求天意,消除災異。實在不應該因追記小小的恩情,而使國家的大典遭到破壞。”順帝沒有采納。 [10] 
左雄又勸諫説:“我聽説君主沒有不愛忠正而惡讒諂阿諛的,然而歷代有大患,沒有不是因忠正獲罪,讒諂得到寵幸的。大概是忠言難聽諂諛的話愛聽之故。一般來説,犯刑判罪,總是人情所最惡的,得到皇上的寵愛,升官封爵,總是人情所最希望的。所以世上為忠的少,學阿諛的人多。使人主只聽見説他好的,很少聽説他的缺點的,胡胡塗塗,不知醒悟,到最後至於危亡。我見詔書顧念不忘阿母舊德舊恩,想特別獎賞她。根據尚書老例,沒有乳母封爵賜邑的制度,只有先帝時阿母王聖封了野王君。王聖製造了廢立的大禍,在生時,為天下的人切齒痛恨;死了,四海之內,沒有不高興的。桀、紂貴為天子,而奴僕也以與他在一起為恥,是因為桀、紂無義啊!伯夷、叔齊是普通的老百姓,而王公大人爭起來與他倆為朋友,是因為伯夷、叔齊有德啊!如今阿母生活儉樸,以身作則,百官及一般百姓,沒有不學習她的。如果與王聖一樣封爵,我怕違反了她的操守,反而違背了她的願望。我以為人凡都是一樣的,道理也不會相差得太遠,凡屬不對的事,古今的認識都是一樣的。百姓深惡痛絕王聖傾覆國家的巨禍,人民的生命,好像堆疊雞蛋一樣,是非常危險的。我經常擔心再發生這類事情。因為警惕的念頭,常在胸中,所以恐懼的言語,也就不離於口。請還是按照以前議定的,每年拿千萬錢給阿母,一則盡了自己恩愛之情,二則也不會為吏民所責怪。梁冀的封侯,不是當前所急,應該過了災異厄運之後,然後評議可與不可。”正好又有地震、緱氏山崩的災異出現,左雄又上疏勸諫説:“先帝封野王君,漢陽地震,現封山陽君,京城又有地震,女子干政,災害特大。我前後瞎説封爵的事關係重大,王者可以把錢給人,而不可以把官給人。應當追還阿母的封號,堵塞災異之源。如今梁冀已經讓侯了,山陽君也當尊重自己的本節,把封爵讓出來。”左雄屢次進言勸諫,説得很迫切,宋娥也害怕,要求辭讓封爵,順帝還是戀戀不已,終於封了山陽君。後來宋娥終究因構陷而被廢除爵位。 [11] 
當時,大司農劉據因失職被譴責,被召至尚書枱,台官大聲呼叫,對他又趕又打。左雄上言:“九卿的官位僅僅次於三事,是大臣一級,行有佩玉的規矩,動有學者的風度。孝明皇帝才有撲打的刑罰,但不合於古時的法制。”順帝採納他的建議,此後九卿未再受到捶打。 [12] 
自從左雄掌管納言之官,匡正的事很多。每有章表奏議,台閣把它作典型,升司隸校尉。先是,左雄推薦周舉為尚書,周舉乾得很好,大家都稱讚左雄。升了司隸,又推舉前冀州刺吏馮直為將帥。而馮直曾經因接受贓款獲罪,周舉拿這件事上奏彈劾左雄。左雄高興地説:“我曾經是馮直的父親的僚屬,與馮直又很相好。如今周舉拿此事彈劾我,這是春秋時晉國韓厥的行為啊!”因此,天下都口服心服。次年,左雄獲罪被免官,後來又任尚書。 [13] 

左雄卒於任上

永和三年(138年),左雄去世。 [14] 

左雄主要成就

左雄在陽嘉元年(132年)提出並得到實施的“陽嘉新制”(又稱”左雄新制”)所確立的分科考試製度,為中國科舉制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21] 其中的考試製度是察舉制里程碑式的突破。左雄將其確立為成法,極大增加了操作上的確定性與規則性,使大家都能遵照一個相對明確的規則進行競爭。這一條防範的就是豪強世家互相勾連請託。陽嘉新制施行後,左雄親自把關查驗各郡執行情況,因為濟陰郡貿然推薦一名年未及四十的孝廉,左雄發起一次查核整治,將違制察舉的濟陰太守胡廣等十餘名官員罷免黜退,此後十餘年間各地無不敬之畏之,漢朝的察舉風氣為之一正 [26] 

左雄歷史評價

虞詡:“伏見議郎左雄,數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難厄,以為警戒,實有王臣蹇蹇之節,周公謨成王之風。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 [15] 
范曄等《後漢書》:①“自左雄任事,限年試才,雖頗有不密,固亦因識時宜。而黃瓊、胡廣、張衡、崔瑗之徒,泥滯舊方,互相詭駁,循名者屈其短,算實者挺其效。故雄在尚書,天下不敢妄選,十餘年間,稱為得人,斯亦效實之徵乎?順帝始以童弱反政,而號令自出,知能任使,故士得用情,天下喁喁仰其風采。遂乃備玄纁玉帛,以聘南陽樊英,天子降寢殿,設壇席,尚書奉引,延問失得。急登賢之舉,虛降己之禮,於是處士鄙生,忘其拘儒,拂巾衽褐,以企旌車之招矣。至乃英能承風,俊乂鹹事,若李固、周舉之淵謨弘深,左雄、黃瓊之政事貞固,桓焉,楊厚以儒學進,崔瑗、馬融以文章顯,吳祐、蘇章、種暠、欒巴牧民之良幹,龐參、虞詡將帥之宏規,王龔、張皓虛心以推士,張綱、杜喬直道以糾違,郎顗陰陽詳密,張衡機術特妙,東京之士,於茲盛焉。”②“雄作納言,古之八元。舉升以匯,越自下蕃。登朝理政,並紓災昏。” [15] 
王安石:“欲得人稱職,不失士,不謬舉,宜如漢左雄所議文吏課箋奏、諸生試家法,為得矣。” [27] 
葉適:“自雄在納言,明達政體,修察選法,崇尚學校。順、桓以後,多知名士,雄之力也。” [28] 
王夫之:“左雄限年四十乃舉孝廉,論者皆譏其已隘,就孝廉而言之,非隘也。孝廉者,嘗為郡國之吏,以資滿無過而舉,亦中材之表見者爾;至於四十矣,所事非一,守和既無偏好之私,而練習民俗,淹通經律,兢兢焉寡過以無隕其名,超郡職而登王廷,豈患其晚哉!非然者,始試於掾曹,旋登於王國,幸途百啓,獵進無厭,官常毀而狂狡者撓風化之原,是惡可不為之制乎!天子能舉人而後可拔非常之士,天子能養士而後可登英少之人。孝廉之舉,至於順帝之世而已極乎陋矣,士之慾致貴顯者知有郡縣而不知有朝廷也,知有請託扳附而不知有學術事功也,故黃憲之流,恥之如浼焉。塞其幸獵之捷徑,尚多得之自好之中人,諸葛孔明、周公瑾英年早見,而知己者得之象外,豈孝廉之謂哉?” [16] 
金維寧:“夫寬之識建封,猶田仲良之識劉秉忠也,而建封之得韓愈、李藩,又與左雄之得陳蕃李膺後先媲美。” [17] 
梁啓超:“古者任官,各舉其所知,內不避親,外不避仇。漢、魏之間,尚存此意,故左雄在尚書,而天下號得人;毛玠、崔琰為東曹掾,而士皆砥礪名節。後世慮選人之請託,銓部之徇私也,於是崔亮、裴光庭定為年勞資格之法,孫丕揚定為掣籤之法。防之誠密矣,然而奇才不能進,庸才不能退,則考績廢也;不為人擇地,不為地擇人,則吏治隳也。” [29] 
錢穆:“漢代是鄉舉裏選之後,而再由中央加以一番考試的。其先是對策,對策只是徵詢意見而已。直要到東漢晚期,左雄為尚書,才始正式有考試。” [18] 

左雄軼事典故

據《北堂書鈔》等記載,左雄不燒柴火,經常吃冷飯,十天才開一次灶。 [19] 

左雄人際關係

效力君主:漢順帝 [4] 
受其舉薦的官吏:周舉 [13] 

左雄主要作品

左雄的文章切中時弊,援據經傳而辭尚駢偶,有典麗之美,被《文心雕龍》稱為“台閣之法式” [20]  。《全後漢文》錄其文七篇:《上封事諫封山陽君及襄邑侯》《復諫》《覆上疏諫》《上疏陳事》《上疏言寇賊》《上言察舉孝廉》《上言諫捶撲九卿》。 [1] 

左雄史料索引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 [15] 
資治通鑑·漢紀四十三》 [23] 
參考資料
  • 1.    《全後漢文·卷五十九》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31]
  • 2.    左雄  .學習強國.2020-03-20[引用日期2020-03-20]
  • 3.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安帝時,舉孝廉,稍遷冀州刺史。州部多豪族,好請託,雄常閉門不與交通。奏案貪猾二千石,無所回忌。
  • 4.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永建初,公車徵拜議郎。時,順帝新立,大臣懈怠,朝多闕政,雄數言事,其辭深切。尚書僕射虞詡以雄有忠公節,上疏薦之曰:“臣見方今公卿以下,類多拱默,以樹恩為賢,盡節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為,容容多後福。'伏見議郎左雄,數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難厄,以為警戒,實有王臣蹇蹇之節,周公謨成王之風。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書,再遷尚書令。
  • 5.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上疏陳事曰……帝感其言:申下有司,考其真偽,詳所施行。雄之所言,皆明達政體,而宦豎擅權,終不能用。自是選代交互,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每選部劇,乃至逃亡。
  • 6.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永建三年,京師、漢陽地皆震裂,水泉湧出。四年,司、冀復有大水。雄推較災異,以為下人有逆上之徵,又上疏言:“宜密為備,以俟不虞。”尋而青、冀、楊、州盜賊連發,數年之間,海內擾亂。其後天下大赦,賊雖頗解,而官猶無備,流叛之餘,數月復起。雄與僕射郭虔共上疏,以為:“寇賊連年,死亡太半,一人犯法,舉宗羣亡。宜及其尚微,開令改悔。若告黨與者,聽除其罪;能誅斬者,明加其賞。”書奏,並不省。又上言:“宜崇經術,繕修太學。”帝從之。
  • 7.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陽嘉元年,太學新成,詔試明經者補弟子,增甲乙之科,員各十人。除京師及郡國耆儒年六十以上為郎、舍人、諸王國郎者百三十八人。雄又上言:“郡國孝廉,古之貢士,出則宰民,宣協風教。若其面牆,則無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禮》稱'強仕'。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異行,自可不拘年齒。”帝從之,於是班下郡國。
  • 8.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有廣陵孝廉徐淑,年未及舉,台郎疑而詰之。對曰:“詔書曰'有如顏回、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雄詰之曰:“昔顏回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邪?”淑無以對,乃譴卻郡。於是濟陰太守胡廣等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唯汝南陳蕃、穎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慄,莫敢輕舉。迄於永憙,察選清平,多得其人。
  • 9.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雄又奏徵海內名儒為博士,使公卿子弟為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祿。及汝南謝廉,河南趙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經,雄並奏拜童子郎。於是負書來學,雲集京師。
  • 10.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初,帝廢為濟陰王,乳母宋娥與黃門孫程等共議立帝,帝后以娥前有謀,遂封為山陽君,邑五千户。又封大將軍梁商子冀襄邑侯。雄上封事曰:“夫裂土封侯,王制所重。高皇帝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孝安皇帝封江京、王聖等,遂致地震之異。永建二年,封陰謀之功,又有日食之變。數術之士,鹹歸咎於封爵。今青州飢虛,盜賊未息,民有乏絕,上求稟貸。陛下乾乾勞思,以濟民為務。宜循古法,寧靜無為,以求天意,以消災異。誠不宜追錄小恩,虧失大典。”帝不聽。
  • 11.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雄復諫曰:臣聞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惡讒諛,然而歷世之患,莫不以忠正得罪,讒諛蒙幸者,蓋聽忠難,從諛易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惡;貴寵,人情之所甚欲。是以時俗為忠者少,而習諛者多。故令人主數聞其美,稀知其過,迷而不悟,至於危亡。臣伏見詔書,顧念阿母舊德宿恩。欲特加顯賞。案尚書故事,無乳母爵邑之制,唯先帝時阿母王聖為野王君。聖造生讒賊廢立之禍,生為天下所咀嚼,死為海內所歡快。桀、紂貴為天子,而庸僕羞與為比者,以其無義也。夷、齊賤為匹夫,而王侯爭與為伍者,以其有德也。今阿母躬蹈約儉,以身率下,羣僚蒸庶,莫不向風,而與王聖並同爵號,懼違本操,失其常願。臣愚以為凡人之心,理不相遠,其所不安,古今一也。百姓深懲王聖傾覆之禍,民萌之命,危於累卵,常懼時世復有此類。怵惕之念,未離於心;恐懼之言,未絕乎口。乞如前議,歲以千萬給奉阿母,內足以盡恩愛之歡,外可不為吏民所怪。梁冀之封,事非機急,宜過災厄之運,然後平議可否。會復有地震、緱氏山崩之異,雄覆上疏諫曰:“先帝封野王君,漢陽地震,今封山陽君而京城復震,專政在陰,其災尤大。臣前後瞽言封爵至重,王者可私人以財,不可以官,宜還阿母之封,以塞災異。今冀已高讓,山陽君亦宜崇其本節。”雄言數切至,娥亦畏懼辭讓,而帝戀戀不能已,卒封之。後阿母遂以交遘失爵。
  • 12.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是時,大司農劉據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傳呼促步,又加以捶撲。雄上言:“九卿位亞三事,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節,動有癢序之儀。孝明皇帝始有撲罰,皆非古典。”帝從而改之,其後九卿無復捶撲者。
  • 13.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自雄掌納言,多所匡肅,每有章表奏議,台閣以為故事。遷司隸校尉。初,雄薦周舉為尚書,舉既稱職,議者鹹稱焉。及在司隸,又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以為將帥,而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悦曰:’吾嘗事馮直之父而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韓厥之舉也。”由是天下服焉。明年坐法免。後復為尚書。
  • 14.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永和三年卒。
  • 15.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4-29]
  • 16.    《讀通鑑論·卷八·順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08]
  • 17.    田衞麗.清人論唐——以研究唐代人物為主[D].陝西師範大學,2006:37.
  • 18.    錢穆.中國曆代政治得失.北京:九州出版社,2015:58-59
  • 19.    《後漢書八家輯注》引《北堂書鈔》等:左雄字伯豪,為冀州刺史,不舉煙火,長食乾飯,〔十日一炊〕。
  • 20.    左雄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06-15]
  • 21.    李運慶.淺析科舉制的“一死兩生”[J].煤炭高等教育,2006(04):17-19.
  • 22.    《八家後漢書輯注》周天遊輯注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14]
  • 23.    《資治通鑑·漢紀四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14]
  • 24.    《後漢書·卷四十四·鄧張徐張胡列傳》:時,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試經學,文吏試章奏。廣復與敞、虔止書駁之,曰:臣聞君以兼覽博照為德,臣以獻可替否為忠。《書》載稽疑,謀及卿士;《詩》美先人,詢於芻蕘。國有大政,必議之於前訓,諮之於故老,是以慮無失策,舉無過事,竊見尚書令左雄議郡舉孝廉,皆限年四十以上,諸生試章句,文吏試箋奏。明詔既許,復令臣等得與相參。竊惟王命之重,載在篇典,當令縣於日月,固於金石,遺則百王,施之萬世。《詩》雲:“天難諶斯,不易惟王。”可不慎與!蓋選舉因才,無拘定製。六奇之策,不出經學;鄭、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顯用,年乖強仕;終、賈揚聲,亦在弱冠。漢承周、秦,兼覽殷、夏,祖德師經,參雜霸軌,聖主賢臣,世以致理,貢舉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剗戾舊章,便利未明,眾心不厭。矯枉變常,政之所重,而不訪台司,不謀卿士。若事下之後,議者剝異,異之則朝失其便,同之則王言已行。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參其同異,然後覽擇勝否,詳採厥衷。敢以瞽言,冒幹天禁,惟陛下納焉。”帝不從。
  • 25.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頃之,遷尚書令。瓊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選,專用儒學文吏,於取士之義,猶有所遺,乃奏增孝悌及能從政者為四科,事竟施行。
  • 26.    科舉制誕生前古代“高考”有多難?  .京報網[引用日期2024-01-16]
  • 27.    《臨川先生文集·卷六十九·取材》:欲得人稱職,不失士,不謬舉,宜如漢左雄所議文吏課箋奏、諸生試家法,為得矣。
  • 28.    北京師聯教育科學研究所編選. (宋)陳亮、葉適“事功”教育思想與教育論著選讀 第2輯 第17卷[M]. 2006:241.
  • 29.    王德峯編選. 梁啓超文選[M]. 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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