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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徒

鎖定
大司徒,是西周時期主管國家財賦收入機構地官系統的最高官職。其主要職務,《周禮·地官司徒上》:“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徵,以作民職,以令地貢,以斂財賦。”即總掌均平土地;區別各地物產,劃分土地等級,制定賦税的徵收與管理。 [1] 
中文名
大司徒
屬    性
官職名稱
記    載
周禮
使用時期
西周之後

目錄

大司徒簡介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相國、丞相,皆秦官……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後漢書·百民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掌人民事……世祖即位,為大司徒,建武二七年,去‘大’。”
大司徒是官名。其職由《周禮》地方官司徒演變而來。漢朝置尚書郎4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魏文帝時,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到隋朝改為民部,唐朝為避李世民諱改稱户部尚書。顯慶元年(公元656年)改户部為度支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度支尚書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復為户部尚書。宋、元、明、清沿而未改。户部尚書主管全國户口、賦役方面的政令。侍郎掌稽核版籍、賦役實徵等會計統計工作。
其日常工作有為移民墾荒,招撫安置流民,以魚鱗圖冊黃冊為根據,抑制豪民兼併;以限田裁異端之民;以樹藝課農官;以草地養馬放牧;以電種召佃盡地利;對多年積欠賠累可根據情況給予蠲免;根據各省收支情況,調劑餘缺;差役的減輕免復;對災區貧老的撫卹救濟,對有功人的賞賜;權量市糴,評估物價;徵收山澤坡池、關市、坑冶之税;贍軍輸,督漕運,贍及轉輸屯種,開中以實邊,和百官俸祿支給;定期編造户口冊籍,調整户等,瞭解人口及土地增減變化;對隱匿户口,侵吞土地等不法行為及時給予制止、糾正。

大司徒西漢大司徒

序次
諡號
姓名
在位年數
在位時間
皇帝
西漢大司徒(前1年—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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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博山簡烈侯
孔光
1年
前1年
漢哀帝
2
扶德侯
馬宮
6年
前1年—5年
3
防郷侯
平晏
3年
6年—9年
漢平帝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