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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絳
鎖定
李絳(764年-830年),字深之,趙郡贊皇(今河北贊皇)人。唐朝中期政治家、宰相。
出身趙郡李氏東祖
[1]
。唐德宗貞元八年(792年),登進士第,又登博學宏詞科。初授校書郎,補渭南縣尉,拜監察御史。唐憲宗元和二年(807年),授翰林學士。任職勤勉,屢有匡補。元和六年(811年),升任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成為宰相。後與權貴有隙,託稱足疾,請求去職,被罷為禮部尚書,轉兵部尚書。唐穆宗、敬宗時,兩任東都留守,又拜尚書右僕射。唐文宗時,被召為太常卿,出任山南西道節度使,累封趙郡公。
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年),山南兵變,李絳為亂軍所害,享年六十七歲。冊贈司徒,諡號“貞”。
- 全 名
- 李絳
- 別 名
-
李相國
李趙公 - 字
- 字深之
- 諡 號
- 貞
- 封 號
- 高邑男→魏國公→趙郡公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李絳人物生平
李絳早年經歷
李絳(764年-830年),字深之。趙郡贊皇(今河北贊皇)人,出身趙郡李氏東祖
[1]
。唐德宗貞元八年(792年),李絳考中進士,又登博學宏詞科
[2]
,授秘書省校書郎。任滿後,補任渭南縣縣尉。貞元(785年-805年)末年,拜監察御史。
[3]
李絳盡心匡諫
李絳自登第以來,均擔任內職。他為官勤勉,以匡救勸諫為己任。
[5]
朝臣裴武、柳公綽、白居易等,有的被奸人排擠、陷害,特加貶黜。李絳每每密疏論救,都使其得到寬宥。元和四年(809年)成德軍節度使王士真逝世時,其子王承宗襲位。唐憲宗準備派人接任,如若王氏不從則派兵征討,以革除河朔諸鎮世襲的弊端。李絳認為不應對成德鎮用兵,建議先解決相對孤立的淮西鎮。憲宗不聽,命宦官吐突承璀領兵討伐王承宗,之後戰事進展果然不順。李絳盡心匡正補益,憲宗多次向他詢訪朝政,屢有協助。
[6]
李絳擔任宰相
元和六年(811年),憲宗因宦官進言,解除李絳翰林學士之職,罷為守户部侍郎,判本司事。
[7]
同年,李絳拜相,升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在相位上,李絳與同僚李吉甫不和(關於各書所載李絳與李吉甫爭論之事,《李德裕年譜》有所辯駁,故略寫此段
[8]
)。
[9]
李絳數度沉浮
元和十年(815年),加檢校户部尚書,出任華州刺史。不久,入朝任兵部尚書。後遭逢母親去世,李絳離職為母服喪。元和十四年(819年),再加檢校吏部尚書,因得罪寵臣皇甫鎛,只被任命為河中觀察使(本應授為節度使)。
[11]
唐穆宗沉湎於遊獵巡幸,李絳在延英殿極力勸諫,穆宗都未予採納。李絳借病辭職,再次擔任兵部尚書。
[14]
寶曆二年(826年)九月,昭義節度使劉悟去世,臨終留表請求讓其子劉從諫襲任節度使。李絳秘密奏請立即任命靠近昭義軍的一位大臣充任節度使,令其兼程赴鎮,以“疾雷不及掩耳”之勢迫使劉從諫來不及抗命,只能聽命朝廷。但此時宰相李逢吉、宦官王守澄已受劉從諫賄賂,都奏請讓他任昭義節度留後(實際控制了昭義軍),所以唐敬宗不能採納李絳的主張。
[19]
李絳奉行正道,在當時頗有名望。但他性格剛直、嫉惡如仇,對待賢者與不肖之人態度判然有別,因此屢遭他人忌恨。一次,李絳與御史中丞王播相遇道中,王播未避讓他。李絳上奏論説事理,敬宗命門下、中書兩省詳議,羣臣都支持李絳。但李逢吉庇護王播而厭惡李絳,便罷免他僕射之職,改授為太子少師,分司東都。
[20]
李絳身死兵變
山南的兵額素來有規定,招募的兵卒應該全部退伍回家。大和四年(830年)二月十日,李絳晨起理事,召集募卒,説根據詔令遣返他們,依例發給糧餉,募卒一個個怏怏而退。監軍使楊叔元貪財恃寵,怨恨李絳不奉敬自己,於是趁募卒嫌賞賜微薄、眾口喧嚷之際,煽動募卒作亂,以泄私憤。募卒喧噪聚集湧向府署,劫奪庫中兵器衝入使衙。李絳正與幕僚會宴,來不及防備。聽説叛亂立即北逃,登上女牆,衙將王景延力戰抵禦亂兵,最終力竭戰死。左右將校請李絳縋城出逃,被他拒絕。李絳隨即與幕僚趙存約、薛齊一同遇害,終年六十七歲。
[26-27]
十三日,楊叔元謊奏李絳收取新軍士卒賞賜錢物,以致兵亂被殺。而三省長官為李絳訴冤,諫議大夫孔敏行奏呈楊叔元激怒亂兵事實,文宗方知真相,冊贈李絳為司徒,諡號“貞”。並賜其家屬布帛三千段、米粟二百石
[28]
。
[29-30]
尚書右丞温造奉命出任山南西道節度使,定計誅殺亂兵八百餘人,囚禁楊叔元。温造將手刃李絳的人,剁為肉醬;並將發佈殺害李絳命令的人,處以極刑。取一百首級祭奠李絳,三十首級祭奠王景延等人,其餘的全部投入漢江。楊叔元最終被流放康州(今廣東德慶),時人以温造不殺楊叔元為遺恨。
[31]
李絳主要影響
李絳潛心匡時濟世,屢屢上疏,常以唐玄宗先治後亂的歷史經驗為借鑑,用治生於憂危,亂生於放肆的道理勸諫憲宗,勸其選賢舉能,任賢政治,並提出賢則當任,任則當久的主張,他任宰相期間,曾多次建議唐憲宗削藩平黨,並積極參與謀劃。利用藩鎮內部矛盾,使魏博節度使田興(田弘正)聽命朝廷,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藩鎮勢力。
李絳喜實厭虛,在朝勇於犯顏直諫。他曾説:“身居國家重要職位,只圖惜身不敢直諫,是臣辜負於君王。若臣子為國為民不看聖上臉色説話,敢於做出不順從聖上的事,而被治罪,是聖上負於臣子。”憲宗聽罷很受感動,説道:“卿告朕以人所難言者,疾風知勁草,卿當之矣。”李絳還反對大臣無原則奉迎上意,粉飾太平。為此,常與人爭辯殿上。憲宗曾稱讚道李絳:“絳言骨鯁,真宰相也。”
李絳在任華州刺史時,還禁止獵捕鳥獸,以保護自然生態。
李絳歷史評價
李純:①卿盡節於朕,人所難言者,卿悉言之,使朕聞所不聞,真忠正誠節之臣也。他日南面,亦須如此。
[37]
②絳言骨鯁,真宰相也。
[38]
③端莊秉彝,亮直循道,抱凌寒之勁節,標肅物之貞規。嘗以懿文,參於內署,亦以公望,貳於地卿。竭其器能,茂著宦業,洎居袞職,左右朕躬。遠慮必陳,讜言無隱,竭致君之志,宏濟俗之方。
[39]
李昂:神授聰明,天賦清直。抱仁義以希前哲,立標準以程後來。抑揚時情,坐致台輔。佐我烈祖,格於皇天。仗鉞宣風,聯居樂土。乘軒鳴玉,嘗極清班。先聲而物議皆歸,不約而羣情自許。漢中名部,俾遂便安。
[37]
李肇:憲宗朝,則有杜邠公之器量,鄭少保之清儉,鄭武陽之精粹,李安邑之智計,裴中書之秉持,李僕射之強貞,韋河南之堅正,裴晉公之宏達,亦各行其志也。
[40]
蔣偕:噫!自古忠臣不得其死者,自兩漢王嘉、李固至西晉張華,如國朝褚河南、裴河東之類,剛毅不回,有類公之遺烈於公之生。
[41]
宋祁:鎰、元衡暴忠王室,絳巨德大臣,皆為賊奸所乘,不歿元身,蓋福善禍淫之訓有時而撓。雖然,賢者於忠誼,寧以一不幸,遽使慊然於其心哉!要躬可殞,而名與岱、崧等矣。
[38]
蘇轍:玄宗初用姚崇、宋璟、盧懷慎、蘇頲,後用張説、源乾曜、張九齡;憲宗初用杜黃裳、李吉甫、裴垍、裴度、李絳,後用韋貫之、崔羣。雖未足以方駕房、杜,然皆一時名臣也。故開元、元和之初,其治庶幾於貞觀。開元之初,天下始脱中、睿之亂。玄宗勵精政事,姚崇、宋璟彌縫其闕,而損其過,庶幾貞觀之治矣。
[42]
洪邁:若唐宰相三百餘人,自房、杜、姚、宋之外,如魏徵、王珪、褚遂良、狄仁傑、魏元忠、韓休、張九齡、楊綰、崔祐甫、陸贄、杜黃裳、裴垍、李絳、李藩、裴度、崔羣、韋處厚、李德裕、鄭畋,皆為一時名宰,考其行事,非漢諸人可比也。
[43]
王世貞:姚崇、李泌才相似也,崇體近實,泌用近玄;狄仁傑、宋璟器相似也,仁杰近圓,璟則方;陸贄、李絳識相似也,贄達絳遂;杜黃裳、裴度略相似也,黃裳近疏度近密。
[44]
馮夢龍:泌之策陝城,絳之揣魏博,皆料將法也。
[45]
朱軾:李絳論事得大體,動協機宜,其才可為王佐。而方正鯁直,惓惓以納忠為己任,則魏徵、宋璟之流,他人何足以及之。惜不幸多遇小人,吐突承璀、皇甫鎛、李逢吉不能加害,而禍生所忽,卒墮楊叔元之計。悲夫!然絳也知有國而不知有身,躬歷四朝,年近七十,此亦非所吝矣。
[47]
愛新覺羅·弘曆:憲宗首即大位,即有削平藩鎮之志,用賢能之相,時若杜黃裳、李絳、裴度諸人皆在相位。
[48]
李絳軼事典故
“陛下布維新之政,劃積習之弊,行前王所不能行,革歷代所不能革,四海延頸,日望德音。今忽自立碑,以示天下不廣,彰滿假之漸,招矜炫之譏耶?陛下治國很有成就,有目共睹,卻要立功德碑,自我炫耀,難道是想招來天下的譏笑嗎?聖德、皇猷豈是能用一塊碑幾行字所能概括的,如果真要立碑,反而有損形象。高祖、太宗創開元、貞觀盛世,也未立碑,難道陛下的功德還能超過先祖嗎?堯、舜、禹、湯、文、武,皆無立碑之事,歷史上只有秦始皇遊泰山立過碑,為百王所笑,萬代所譏,史稱為失道亡國之主,豈能追秦皇暴虐不經之事,而自損聖德?何況此碑在安國寺內,碑文本應記載與寺院有關的內容,如記載陛下的功德,實在是不倫不類。請陛下特令罷修。”
憲宗覽奏後,不好發作,只好説:“李絳是忠臣。”命人把碑拽倒。吐突承璀當時正在旁邊,不高興地説:“碑體積太大,恐怕拽不倒,慢慢拆吧。”實際上是心存僥倖,想暫緩執行。沒想到憲宗正在氣頭上,聽罷即厲聲喝道:“拽不倒就多用幾頭牛拽!”嚇得吐突承璀再也不敢吱聲,只好動用了一百頭牛,把自己費盡心機立起來的碑拽倒了。
[49]
李絳人際關係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高祖父 | 李晉客 | 官至司農卿,封元氏縣男。 |
曾祖父 | 李貞簡 | 官至司農卿。 |
祖父 | 李崗 | 官至成武令。 |
父親 | 李元善 | 官至襄州錄事參軍。 |
弟弟 | 李經 | 官至司農少卿。 |
兒子 | 李璆 | 官至河南府司錄參軍。 |
李頊 | 官至衢州刺史。 | |
李璋 | 字重禮,官至宣歙觀察使。 | |
孫子 | 李隱 | 字嚴士。李璆之子。 |
李軒 | 字德輿。李頊之子。 | |
李轂 | 字致之。李頊之子。 | |
李軫 | 字輝之。李頊之子。 | |
李讜兒 | 官至左庶子,李璋之子。 | |
李慎微 | 李璋之子。 | |
李德鄰 | 字朋言。李璋之子。 | |
李少微 | 李璋之子。 | |
李德休 | 字表逸,官至相如令。李璋之子。 | |
李絳主要作品
李絳有文集二十卷及論事集二卷,今存《李相國論事集》、《李深之文集》等。他平生好醫,在閒暇時曾編集《兵部手集方》三卷,可惜早已亡佚。《全唐詩》錄其詩兩首、聯句兩首
[34]
,《全唐文》錄其文兩卷
[35-36]
。
文 | 《對憲宗得賢興化問》《對憲宗論朋黨》《論諫臣》《延英論兵制》《延英論邊事》 |
---|---|
詩 | |
賦 | 《太清宮觀紫極舞賦》 |
李絳史料索引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37]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
[38]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七·唐紀五十三》。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八·唐紀五十四》。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九·唐紀五十五》。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三·唐紀五十九》。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
- 參考資料
-
- 1.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趙郡李氏東祖》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17-01-11]
- 2. 許有根.唐代李氏科舉家族的初步考察(A):鹽城師範學院,2014
- 3.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絳舉進士,登宏辭科,授秘書省校書郎。秩滿,補渭南尉。貞元末,拜監察御史。
- 4.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元和二年,以本官充翰林學士。未幾,改尚書主客員外郎。逾年,轉司勳員外郎。五年,遷本司郎中、知制誥。
- 5.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皆不離內職,孜孜以匡諫為己任。
- 6.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前後朝臣裴武、柳公綽、白居易等,或為奸人所排陷,特加貶黜;絳每以密疏申論,皆獲寬宥。及鎮州節度使王士真死,朝廷將用兵討除,絳深陳以為未可。絳既盡心匡益,帝每有詢訪,多協事機。
- 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六年,猶以中人之故,罷學士,守户產侍郎,判本司事。
- 8. 傅璇琮.李德裕年譜:中華書局,2013-01
- 9.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嘗因次對,憲宗曰:“户部比有進獻,至卿獨無,何也?”絳曰:“將户部錢獻入內藏,是用物以結私恩。”上聳然,益嘉其直。吐突承璀恩寵莫二,是歲,將用絳為宰相;前一日,出承璀為淮南監軍。翌日,降制,以絳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列李吉甫便僻,善逢迎上意;絳梗直,多所規諫,故與吉甫不協。時議者以吉甫通於承璀,故絳尤惡之。絳性剛訐,每與吉甫爭論,人多直絳。憲宗察絳忠正自立,故絳論奏,多所允從。
- 10.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八年,封高邑縣男。絳以足疾,拜章求免。九年,罷知政事,授禮部尚書。
- 11.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十年,檢校户部尚書,出為華州刺史。未幾,入為兵部尚書。丁母憂。十四年,檢校吏部尚書,出為河中觀察使。河中舊為節制,皇甫鎛惡絳,只以觀察命之。
- 12.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十五年,鎛得罪,絳復為兵部尚書。
- 13.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穆宗即位,改御史大夫。
- 14.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穆宗亟於畋遊行幸,絳於延英切諫,帝不能用。絳以疾辭,復為兵部尚書。
- 15.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長慶元年,轉吏部尚書。是歲,加檢校尚書右僕射,判東都尚書省事,充東都留守。
- 16.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二年正月,檢校本官、兗州刺史、兗海節度觀察待使。三年,復為東都留守。
- 1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四年,就加檢校司空。
- 18.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寶曆初,入為尚書左僕射。
- 19.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二年九月,昭議節度使劉悟卒,遺表請以子從諫嗣襲,將吏詣闕論請。絳密奏請速除近澤潞四面將帥一人,以充節度;令倍程赴鎮,使從諫未及拒命,新使已到,所謂“疾雷不及掩耳”。潞州軍心,自有所繫。從諫無位,何名主張。時宰相李逢吉、王守澄已受從諫賂,俱請以從諫留後,不能用絳言。
- 20.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絳以直道進退,聞望傾於一時。然剛腸嫉惡,賢不肖太分,以此為非正之徒所忌。又嘗與御史中丞王播相遇於道,播不為之避;絳奏論事體,敕命兩省詳議,鹹以絳論奏是。李逢吉佑播惡絳,乃罷絳僕射,改授太子少師,分司東都。
- 21.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文宗即位,徵為太常卿。
- 22.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文宗立,召為太常卿,以檢校司空為山南西道節度使,累封趙郡公。
- 23. 《舊唐書·卷十七上·本紀第十七上》:大和元年……七月辛酉朔。癸亥,太常卿李絳進封魏國公。
- 24.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二年,檢校司空,出為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
- 25.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三年冬,南蠻寇西蜀,詔徵赴援。絳於本道募兵千人赴蜀;及中路,蠻軍已退,所募皆還。
- 26.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興元兵額素定,募卒悉令罷歸。四年二月十日,絳晨興視事,召募卒,以詔旨喻而遣之,仍給以廩麥,皆怏怏而退。監軍使楊叔元貪財怙寵,怨絳不奉己,乃因募卒賞薄,眾辭之際,以言激之,欲其為亂,以逞私憾。募卒因監軍之言,怒氣益甚,乃噪聚趨府,劫庫兵以入使衙。絳方與賓僚會宴,不及設備。聞亂北走登陴,衙將王景延力戰以御之。兵折矢窮,景延死。絳乃為亂兵所害,時年六十七。
- 2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絳初登陴,左右請絳縋城,可以避免,絳不從。乃並從事趙存約、薛齊俱死焉。
- 28.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文宗聞奏震悼,下制曰……賻布帛三千段、米粟二百碩。
- 29.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事聞,諫官崔戎等列絳冤,冊贈司徒,諡曰貞,賻禮甚厚。
- 30.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南詔之寇成都也,詔山南西道發兵救之,興元兵少,節度使李絳募兵千人赴之,未至,蠻退而還。興元兵有常額,詔新募兵悉罷之。二月,乙卯,絳悉召新軍,諭以詔旨而遣之,仍賜以廩麥,皆怏怏而退。往辭監軍,監軍楊叔元素惡絳不奉己,以賜物薄激之。眾怒,大噪,掠庫兵,趨使牙。絳方與僚佐宴,不為備,走登北城。或勸縋而出,絳曰:“吾為元帥,豈可逃去!”麾推官趙存約令去。存約曰:“存約受明公知,何可苟免!”牙將王景延與賊力戰死,絳、存約及觀察判官薛齊皆為亂兵所害,賊遂屠絳家。戊午,叔元奏絳收新軍募直以致亂。庚申,以尚書右丞温造為山南西道節度使。是時,三省官上疏共論李絳之冤。諫議大夫憶敏行具孫叔元激怒亂兵,上始悟。
- 31. 《新唐書·卷九十一·列傳第十六》:興元軍亂,殺李絳,眾謂造可夷其亂,文宗亦以為能,乃授檢校右散騎常侍、山南西道節度使,許以便宜從事。帝慮其勞費,造曰:“臣計諸道戍蠻之兵方還,願得密詔受約束,用此足矣。”許之。命神策將董仲質、河中將温德彝、郃陽將劉士和從造。而興元將衞志忠、張丕、李少直自蜀還,造喻以意,皆曰:“不敢二。”乃用八百人自從,五百人為前軍。既入,前軍呵護諸門。造至,欲大宴,視聽事,曰:“此隘狹,不足饗士。”更徙牙門。坐定,將卒羅拜,徐曰:“吾欲聞新軍去主意,可悉前,舊軍無得進。”勞問畢,就坐,酒行,從兵合,卒有覺者,欲引去,造傳言叱之,乃不敢動。即問軍中殺絳狀,志忠、丕夾階立,拔劍傳呼曰:“悉殺之!”圍兵爭奮,皆斬首,凡八百餘人。親殺絳者,醢之;號令者,殊死。取百級祭絳,三十級祭死事官王景延等,餘悉投之漢江。監軍楊叔元擁造靴祈哀,造以兵衞出之。詔流康州。叔元,始激兵亂者也,人以造不戮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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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大中初,詔史官差第元和將相,圖形凌煙閣,絳在焉,獨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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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全唐文·卷六百四十六》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11]
- 3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1]
- 38.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1]
- 39. 《全唐文·卷五十七》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11]
- 40. 《唐國史補·卷下》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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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欒城後集·卷十一》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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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馮夢龍.智囊全集:中華書局,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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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御製樂善堂全集定本》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01-11]
- 49.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時中官吐突承璀自藩邸承恩寵,為神策護軍中尉,乃於安國佛寺建立《聖政碑》,大興功作,仍請翰林為其文。絳上言曰:陛下布惟新之政,剗積習之弊,四海延頸,日望德音。今忽立《聖政碑》,示天下以不廣。《易》稱:大人者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合明。執契垂拱,勵精求理,豈可以文字而盡聖德,碑表而贊皇猷?若可敍述,是有分限,虧損盛德,豈謂敷揚至道哉?故自堯、舜、禹、湯、文、武,並無建碑之事。至秦始皇荒逸之君,煩酷之政,然後有罘、嶧之碑,揚誅伐之功,紀巡幸之跡,適足為百王所笑,萬代所譏。至今稱為失道亡國之主,豈可擬議於此!陛下嗣高祖、太宗之業,舉貞觀、開元之政,思理不遑食,從諫如順流;固可與堯、舜、禹、湯、文、武方駕而行,又安得追秦皇暴虐不經之事,而自損聖政?近者,閻巨源請立紀聖功碑,陛下詳盡事宜,皆不允許。今忽令立此,與前事頗乖。況此碑既在安國寺,不得不敍載遊觀宗飾之事。述遊觀且乖理要,敍崇飾又匪政經,固非哲王所宜行也。其碑,伏乞聖恩特令寢罷。憲宗深然之,其碑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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