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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絳

鎖定
李絳(764年-830年),字深之,趙郡贊皇(今河北贊皇)人。唐朝中期政治家、宰相
出身趙郡李氏東祖 [1] 唐德宗貞元八年(792年),登進士第,又登博學宏詞科。初授校書郎,補渭南縣尉,拜監察御史。唐憲宗元和二年(807年),授翰林學士。任職勤勉,屢有匡補。元和六年(811年),升任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成為宰相。後與權貴有隙,託稱足疾,請求去職,被罷為禮部尚書,轉兵部尚書。唐穆宗、敬宗時,兩任東都留守,又拜尚書右僕射。唐文宗時,被召為太常卿,出任山南西道節度使,累封趙郡公。
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年),山南兵變,李絳為亂軍所害,享年六十七歲。冊贈司徒,諡號“貞”。
全    名
李絳
別    名
李相國
李趙公
字深之
諡    號
封    號
高邑男→魏國公→趙郡公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趙郡贊皇(今河北贊皇)
出生日期
764年
逝世日期
830年
主要成就
輔佐憲宗實現“元和中興
主要作品
《李相國論事集》《李深之文集》
最高官職
檢校司空、山南西道節度使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司徒(贈)
家    世
趙郡李氏東祖

李絳人物生平

李絳早年經歷

李絳(764年-830年),字深之。趙郡贊皇(今河北贊皇)人,出身趙郡李氏東祖 [1] 唐德宗貞元八年(792年),李絳考中進士,又登博學宏詞科 [2]  ,授秘書省校書郎。任滿後,補任渭南縣縣尉貞元(785年-805年)末年,拜監察御史 [3] 
元和二年(807年),李絳以本職充任翰林學士。不久,改授尚書主客員外郎。次年,調任司勳員外郎。元和五年(810年),升司勳郎中知制誥 [4] 

李絳盡心匡諫

李絳自登第以來,均擔任內職。他為官勤勉,以匡救勸諫為己任。 [5]  朝臣裴武、柳公綽白居易等,有的被奸人排擠、陷害,特加貶黜。李絳每每密疏論救,都使其得到寬宥。元和四年(809年)成德軍節度使王士真逝世時,其子王承宗襲位。唐憲宗準備派人接任,如若王氏不從則派兵征討,以革除河朔諸鎮世襲的弊端。李絳認為不應對成德鎮用兵,建議先解決相對孤立的淮西鎮。憲宗不聽,命宦官吐突承璀領兵討伐王承宗,之後戰事進展果然不順。李絳盡心匡正補益,憲宗多次向他詢訪朝政,屢有協助。 [6] 

李絳擔任宰相

元和六年(811年),憲宗因宦官進言,解除李絳翰林學士之職,罷為守户部侍郎,判本司事。 [7]  同年,李絳拜相,升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在相位上,李絳與同僚李吉甫不和(關於各書所載李絳與李吉甫爭論之事,《李德裕年譜》有所辯駁,故略寫此段 [8]  )。 [9] 
元和八年(813年),封高邑縣男。李絳因足疾上章請求免職,至次年,被免知政事,授禮部尚書 [10] 

李絳數度沉浮

元和十年(815年),加檢校户部尚書,出任華州刺史。不久,入朝任兵部尚書。後遭逢母親去世,李絳離職為母服喪。元和十四年(819年),再加檢校吏部尚書,因得罪寵臣皇甫鎛,只被任命為河中觀察使(本應授為節度使)。 [11] 
元和十五年(820年),皇甫鎛獲罪被貶,李絳重任兵部尚書。 [12]  新即位的唐穆宗李恆任命李絳御史大夫 [13] 
唐穆宗沉湎於遊獵巡幸,李絳在延英殿極力勸諫,穆宗都未予採納。李絳借病辭職,再次擔任兵部尚書。 [14] 
長慶元年(821年),轉任吏部尚書。同年,加授檢校尚書右僕射,判東都(洛陽尚書省事,充任東都留守。 [15] 
長慶二年(822年)正月,改任兗州刺史、兗海節度觀察等使,仍任檢校尚書右僕射。次年,再任東都留守。 [16]  長慶四年(824年),於洛陽被加授為檢校司空 [17] 
唐敬宗寶曆元年(825年),入朝任尚書右僕射。 [18] 
寶曆二年(826年)九月,昭義節度使劉悟去世,臨終留表請求讓其子劉從諫襲任節度使。李絳秘密奏請立即任命靠近昭義軍的一位大臣充任節度使,令其兼程赴鎮,以“疾雷不及掩耳”之勢迫使劉從諫來不及抗命,只能聽命朝廷。但此時宰相李逢吉、宦官王守澄已受劉從諫賄賂,都奏請讓他任昭義節度留後實際控制了昭義軍),所以唐敬宗不能採納李絳的主張。 [19] 
李絳奉行正道,在當時頗有名望。但他性格剛直、嫉惡如仇,對待賢者與不肖之人態度判然有別,因此屢遭他人忌恨。一次,李絳與御史中丞王播相遇道中,王播未避讓他。李絳上奏論説事理,敬宗命門下、中書兩省詳議,羣臣都支持李絳。但李逢吉庇護王播而厭惡李絳,便罷免他僕射之職,改授為太子少師分司東都。 [20] 
寶曆二年(826年)十二月,唐文宗李昂即位,召李絳為太常卿。 [21-22]  次年七月,進封魏國公。 [23] 
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年),以檢校司空銜出任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累封為趙郡公。 [22]  [24] 

李絳身死兵變

大和三年(829年)冬,南蠻進犯蜀地,李絳奉詔赴西蜀救援。他在山南西道招募兵卒千人赴蜀,行至中途,蠻軍已退,所募兵卒都返回。 [25] 
山南的兵額素來有規定,招募的兵卒應該全部退伍回家。大和四年(830年)二月十日,李絳晨起理事,召集募卒,説根據詔令遣返他們,依例發給糧餉,募卒一個個怏怏而退。監軍使楊叔元貪財恃寵,怨恨李絳不奉敬自己,於是趁募卒嫌賞賜微薄、眾口喧嚷之際,煽動募卒作亂,以泄私憤。募卒喧噪聚集湧向府署,劫奪庫中兵器衝入使衙。李絳正與幕僚會宴,來不及防備。聽説叛亂立即北逃,登上女牆,衙將王景延力戰抵禦亂兵,最終力竭戰死。左右將校請李絳縋城出逃,被他拒絕。李絳隨即與幕僚趙存約、薛齊一同遇害,終年六十七歲。 [26-27]  十三日,楊叔元謊奏李絳收取新軍士卒賞賜錢物,以致兵亂被殺。而三省長官為李絳訴冤,諫議大夫孔敏行奏呈楊叔元激怒亂兵事實,文宗方知真相,冊贈李絳為司徒諡號“貞”。並賜其家屬布帛三千段、米粟二百石 [28]  [29-30] 
尚書右丞温造奉命出任山南西道節度使,定計誅殺亂兵八百餘人,囚禁楊叔元。温造將手刃李絳的人,剁為肉醬;並將發佈殺害李絳命令的人,處以極刑。取一百首級祭奠李絳,三十首級祭奠王景延等人,其餘的全部投入漢江。楊叔元最終被流放康州今廣東德慶),時人以温造不殺楊叔元為遺恨。 [31] 
大中二年(848年),李絳本擬與李峴等三十七人共繪像於凌煙閣,但他的畫像最終被唐宣宗留在宮中。 [32-33] 

李絳主要影響

李絳潛心匡時濟世,屢屢上疏,常以唐玄宗先治後亂的歷史經驗為借鑑,用治生於憂危,亂生於放肆的道理勸諫憲宗,勸其選賢舉能,任賢政治,並提出賢則當任,任則當久的主張,他任宰相期間,曾多次建議唐憲宗削藩平黨,並積極參與謀劃。利用藩鎮內部矛盾,使魏博節度使田興(田弘正)聽命朝廷,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藩鎮勢力。
李絳喜實厭虛,在朝勇於犯顏直諫。他曾説:“身居國家重要職位,只圖惜身不敢直諫,是臣辜負於君王。若臣子為國為民不看聖上臉色説話,敢於做出不順從聖上的事,而被治罪,是聖上負於臣子。”憲宗聽罷很受感動,説道:“卿告朕以人所難言者,疾風知勁草,卿當之矣。”李絳還反對大臣無原則奉迎上意,粉飾太平。為此,常與人爭辯殿上。憲宗曾稱讚道李絳:“絳言骨鯁,真宰相也。”
李絳在任華州刺史時,還禁止獵捕鳥獸,以保護自然生態。

李絳歷史評價

李純:①卿盡節於朕,人所難言者,卿悉言之,使朕聞所不聞,真忠正誠節之臣也。他日南面,亦須如此。 [37]  ②絳言骨鯁,真宰相也。 [38]  ③端莊秉彝,亮直循道,抱凌寒之勁節,標肅物之貞規。嘗以懿文,參於內署,亦以公望,貳於地卿。竭其器能,茂著宦業,洎居袞職,左右朕躬。遠慮必陳,讜言無隱,竭致君之志,宏濟俗之方。 [39] 
李昂:神授聰明,天賦清直。抱仁義以希前哲,立標準以程後來。抑揚時情,坐致台輔。佐我烈祖,格於皇天。仗鉞宣風,聯居樂土。乘軒鳴玉,嘗極清班。先聲而物議皆歸,不約而羣情自許。漢中名部,俾遂便安。 [37] 
李肇:憲宗朝,則有杜邠公之器量,鄭少保之清儉,鄭武陽之精粹,李安邑之智計,裴中書之秉持,李僕射之強貞,韋河南之堅正,裴晉公之宏達,亦各行其志也。 [40] 
蔣偕:噫!自古忠臣不得其死者,自兩漢王嘉、李固至西晉張華,如國朝褚河南、裴河東之類,剛毅不回,有類公之遺烈於公之生。 [41] 
劉昫:①李趙公頡頏禁林,訏謨相府,嘉言啓沃,不以身為。糜軀將壇,沒有餘裕。 [37]  ②趙公排擯,言猶鯁亮。干將雖折,不改其剛。 [37] 
宋祁:鎰、元衡暴忠王室,絳巨德大臣,皆為賊奸所乘,不歿元身,蓋福善禍淫之訓有時而撓。雖然,賢者於忠誼,寧以一不幸,遽使慊然於其心哉!要躬可殞,而名與岱、崧等矣。 [38] 
蘇轍:玄宗初用姚崇、宋璟、盧懷慎、蘇頲,後用張説、源乾曜、張九齡;憲宗初用杜黃裳、李吉甫、裴垍、裴度、李絳,後用韋貫之、崔羣。雖未足以方駕房、杜,然皆一時名臣也。故開元、元和之初,其治庶幾於貞觀。開元之初,天下始脱中、睿之亂。玄宗勵精政事,姚崇、宋璟彌縫其闕,而損其過,庶幾貞觀之治矣。 [42] 
洪邁:若唐宰相三百餘人,自房、杜、姚、宋之外,如魏徵王珪褚遂良狄仁傑魏元忠韓休張九齡、楊綰、崔祐甫陸贄杜黃裳裴垍、李絳、李藩裴度、崔羣、韋處厚李德裕鄭畋,皆為一時名宰,考其行事,非漢諸人可比也。 [43] 
王世貞:姚崇、李泌才相似也,崇體近實,泌用近玄;狄仁傑、宋璟器相似也,仁杰近圓,璟則方;陸贄、李絳識相似也,贄達絳遂;杜黃裳、裴度略相似也,黃裳近疏度近密。 [44] 
馮夢龍:泌之策陝城,絳之揣魏博,皆料將法也。 [45] 
張岱:唐憲宗疑李絳、裴度俱朋黨,而於李吉甫程異皇甫鎛則不之疑。蓋絳、度數諫,吉甫、異、鎛順從阿諛,而不覺其欺也。 [46] 
朱軾:李絳論事得大體,動協機宜,其才可為王佐。而方正鯁直,惓惓以納忠為己任,則魏徵、宋璟之流,他人何足以及之。惜不幸多遇小人,吐突承璀、皇甫鎛、李逢吉不能加害,而禍生所忽,卒墮楊叔元之計。悲夫!然絳也知有國而不知有身,躬歷四朝,年近七十,此亦非所吝矣。 [47] 
愛新覺羅·弘曆:憲宗首即大位,即有削平藩鎮之志,用賢能之相,時若杜黃裳、李絳、裴度諸人皆在相位。 [48] 

李絳軼事典故

唐憲宗元和三年(808年),權宦吐突承璀要整修安國寺。他依仗權勢,擅自立了一個《聖政碑》,並請求翰林為其撰寫碑文。時任知制誥專為皇帝起草詔令)的李絳聽到消息後,立即向憲宗上奏,直斥功德碑的弊端:
“陛下布維新之政,劃積習之弊,行前王所不能行,革歷代所不能革,四海延頸,日望德音。今忽自立碑,以示天下不廣,彰滿假之漸,招矜炫之譏耶?陛下治國很有成就,有目共睹,卻要立功德碑,自我炫耀,難道是想招來天下的譏笑嗎?聖德、皇猷豈是能用一塊碑幾行字所能概括的,如果真要立碑,反而有損形象。高祖、太宗創開元、貞觀盛世,也未立碑,難道陛下的功德還能超過先祖嗎?堯、舜、禹、湯、文、武,皆無立碑之事,歷史上只有秦始皇遊泰山立過碑,為百王所笑,萬代所譏,史稱為失道亡國之主,豈能追秦皇暴虐不經之事,而自損聖德?何況此碑在安國寺內,碑文本應記載與寺院有關的內容,如記載陛下的功德,實在是不倫不類。請陛下特令罷修。”
憲宗覽奏後,不好發作,只好説:“李絳是忠臣。”命人把碑拽倒。吐突承璀當時正在旁邊,不高興地説:“碑體積太大,恐怕拽不倒,慢慢拆吧。”實際上是心存僥倖,想暫緩執行。沒想到憲宗正在氣頭上,聽罷即厲聲喝道:“拽不倒就多用幾頭牛拽!”嚇得吐突承璀再也不敢吱聲,只好動用了一百頭牛,把自己費盡心機立起來的碑拽倒了。 [49] 

李絳人際關係

趙郡李氏東祖房中李絳的直系親屬
關係
姓名
簡介
高祖父
李晉客
官至司農卿,封元氏縣男。
曾祖父
李貞簡
官至司農卿。
祖父
李崗
官至成武令。
父親
李元善
官至襄州錄事參軍。
弟弟
李經
官至司農少卿。
兒子
李璆
官至河南府司錄參軍。
李頊
官至衢州刺史。
李璋
字重禮,官至宣歙觀察使。
孫子
李隱
字嚴士。李璆之子。
李軒
字德輿。李頊之子。
李轂
字致之。李頊之子。
李軫
字輝之。李頊之子。
李讜兒
官至左庶子,李璋之子。
李慎微
李璋之子。
李德鄰
字朋言。李璋之子。
李少微
李璋之子。
李德休
字表逸,官至相如令。李璋之子。
以上內容來源 [1] 

李絳主要作品

李絳有文集二十卷及論事集二卷,今存《李相國論事集》、《李深之文集》等。他平生好醫,在閒暇時曾編集《兵部手集方》三卷,可惜早已亡佚。《全唐詩》錄其詩兩首、聯句兩首 [34]  ,《全唐文》錄其文兩卷 [35-36] 
李絳部分作品
《對憲宗得賢興化問》《對憲宗論朋黨》《論諫臣》《延英論兵制》《延英論邊事》
《太清宮觀紫極舞賦》

李絳史料索引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37]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 [38]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七·唐紀五十三》。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八·唐紀五十四》。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九·唐紀五十五》。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三·唐紀五十九》。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
參考資料
  • 1.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趙郡李氏東祖》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17-01-11]
  • 2.    許有根.唐代李氏科舉家族的初步考察(A):鹽城師範學院,2014
  • 3.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絳舉進士,登宏辭科,授秘書省校書郎。秩滿,補渭南尉。貞元末,拜監察御史。
  • 4.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元和二年,以本官充翰林學士。未幾,改尚書主客員外郎。逾年,轉司勳員外郎。五年,遷本司郎中、知制誥。
  • 5.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皆不離內職,孜孜以匡諫為己任。
  • 6.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前後朝臣裴武、柳公綽、白居易等,或為奸人所排陷,特加貶黜;絳每以密疏申論,皆獲寬宥。及鎮州節度使王士真死,朝廷將用兵討除,絳深陳以為未可。絳既盡心匡益,帝每有詢訪,多協事機。
  • 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六年,猶以中人之故,罷學士,守户產侍郎,判本司事。
  • 8.    傅璇琮.李德裕年譜:中華書局,2013-01
  • 9.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嘗因次對,憲宗曰:“户部比有進獻,至卿獨無,何也?”絳曰:“將户部錢獻入內藏,是用物以結私恩。”上聳然,益嘉其直。吐突承璀恩寵莫二,是歲,將用絳為宰相;前一日,出承璀為淮南監軍。翌日,降制,以絳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列李吉甫便僻,善逢迎上意;絳梗直,多所規諫,故與吉甫不協。時議者以吉甫通於承璀,故絳尤惡之。絳性剛訐,每與吉甫爭論,人多直絳。憲宗察絳忠正自立,故絳論奏,多所允從。
  • 10.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八年,封高邑縣男。絳以足疾,拜章求免。九年,罷知政事,授禮部尚書。
  • 11.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十年,檢校户部尚書,出為華州刺史。未幾,入為兵部尚書。丁母憂。十四年,檢校吏部尚書,出為河中觀察使。河中舊為節制,皇甫鎛惡絳,只以觀察命之。
  • 12.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十五年,鎛得罪,絳復為兵部尚書。
  • 13.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穆宗即位,改御史大夫。
  • 14.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穆宗亟於畋遊行幸,絳於延英切諫,帝不能用。絳以疾辭,復為兵部尚書。
  • 15.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長慶元年,轉吏部尚書。是歲,加檢校尚書右僕射,判東都尚書省事,充東都留守。
  • 16.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二年正月,檢校本官、兗州刺史、兗海節度觀察待使。三年,復為東都留守。
  • 1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四年,就加檢校司空。
  • 18.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寶曆初,入為尚書左僕射。
  • 19.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二年九月,昭議節度使劉悟卒,遺表請以子從諫嗣襲,將吏詣闕論請。絳密奏請速除近澤潞四面將帥一人,以充節度;令倍程赴鎮,使從諫未及拒命,新使已到,所謂“疾雷不及掩耳”。潞州軍心,自有所繫。從諫無位,何名主張。時宰相李逢吉、王守澄已受從諫賂,俱請以從諫留後,不能用絳言。
  • 20.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絳以直道進退,聞望傾於一時。然剛腸嫉惡,賢不肖太分,以此為非正之徒所忌。又嘗與御史中丞王播相遇於道,播不為之避;絳奏論事體,敕命兩省詳議,鹹以絳論奏是。李逢吉佑播惡絳,乃罷絳僕射,改授太子少師,分司東都。
  • 21.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文宗即位,徵為太常卿。
  • 22.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文宗立,召為太常卿,以檢校司空為山南西道節度使,累封趙郡公。
  • 23.    《舊唐書·卷十七上·本紀第十七上》:大和元年……七月辛酉朔。癸亥,太常卿李絳進封魏國公。
  • 24.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二年,檢校司空,出為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
  • 25.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三年冬,南蠻寇西蜀,詔徵赴援。絳於本道募兵千人赴蜀;及中路,蠻軍已退,所募皆還。
  • 26.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興元兵額素定,募卒悉令罷歸。四年二月十日,絳晨興視事,召募卒,以詔旨喻而遣之,仍給以廩麥,皆怏怏而退。監軍使楊叔元貪財怙寵,怨絳不奉己,乃因募卒賞薄,眾辭之際,以言激之,欲其為亂,以逞私憾。募卒因監軍之言,怒氣益甚,乃噪聚趨府,劫庫兵以入使衙。絳方與賓僚會宴,不及設備。聞亂北走登陴,衙將王景延力戰以御之。兵折矢窮,景延死。絳乃為亂兵所害,時年六十七。
  • 2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絳初登陴,左右請絳縋城,可以避免,絳不從。乃並從事趙存約、薛齊俱死焉。
  • 28.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文宗聞奏震悼,下制曰……賻布帛三千段、米粟二百碩。
  • 29.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事聞,諫官崔戎等列絳冤,冊贈司徒,諡曰貞,賻禮甚厚。
  • 30.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紀六十》:南詔之寇成都也,詔山南西道發兵救之,興元兵少,節度使李絳募兵千人赴之,未至,蠻退而還。興元兵有常額,詔新募兵悉罷之。二月,乙卯,絳悉召新軍,諭以詔旨而遣之,仍賜以廩麥,皆怏怏而退。往辭監軍,監軍楊叔元素惡絳不奉己,以賜物薄激之。眾怒,大噪,掠庫兵,趨使牙。絳方與僚佐宴,不為備,走登北城。或勸縋而出,絳曰:“吾為元帥,豈可逃去!”麾推官趙存約令去。存約曰:“存約受明公知,何可苟免!”牙將王景延與賊力戰死,絳、存約及觀察判官薛齊皆為亂兵所害,賊遂屠絳家。戊午,叔元奏絳收新軍募直以致亂。庚申,以尚書右丞温造為山南西道節度使。是時,三省官上疏共論李絳之冤。諫議大夫憶敏行具孫叔元激怒亂兵,上始悟。
  • 31.    《新唐書·卷九十一·列傳第十六》:興元軍亂,殺李絳,眾謂造可夷其亂,文宗亦以為能,乃授檢校右散騎常侍、山南西道節度使,許以便宜從事。帝慮其勞費,造曰:“臣計諸道戍蠻之兵方還,願得密詔受約束,用此足矣。”許之。命神策將董仲質、河中將温德彝、郃陽將劉士和從造。而興元將衞志忠、張丕、李少直自蜀還,造喻以意,皆曰:“不敢二。”乃用八百人自從,五百人為前軍。既入,前軍呵護諸門。造至,欲大宴,視聽事,曰:“此隘狹,不足饗士。”更徙牙門。坐定,將卒羅拜,徐曰:“吾欲聞新軍去主意,可悉前,舊軍無得進。”勞問畢,就坐,酒行,從兵合,卒有覺者,欲引去,造傳言叱之,乃不敢動。即問軍中殺絳狀,志忠、丕夾階立,拔劍傳呼曰:“悉殺之!”圍兵爭奮,皆斬首,凡八百餘人。親殺絳者,醢之;號令者,殊死。取百級祭絳,三十級祭死事官王景延等,餘悉投之漢江。監軍楊叔元擁造靴祈哀,造以兵衞出之。詔流康州。叔元,始激兵亂者也,人以造不戮為恨。
  • 32.    《唐會要·卷四十五·功臣》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1]
  • 33.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大中初,詔史官差第元和將相,圖形凌煙閣,絳在焉,獨留中。
  • 34.    《全唐文·卷三百一十九》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11]
  • 35.    《全唐文·卷六百四十五》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11]
  • 36.    《全唐文·卷六百四十六》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11]
  • 3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1]
  • 38.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列傳第七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1]
  • 39.    《全唐文·卷五十七》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11]
  • 40.    《唐國史補·卷下》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01-11]
  • 41.    《全唐文·卷六百八十四》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8-01-15]
  • 42.    《欒城後集·卷十一》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7-01-11]
  • 43.    《容齋續筆·卷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1]
  • 44.    《弇州四部稿·卷一百三十八》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7-01-11]
  • 45.    馮夢龍.智囊全集:中華書局,2007-9
  • 46.    《夜航船·卷三·人物部》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7-01-11]
  • 47.    《史傳三編·卷二十六》  .3edu教育網[引用日期2017-06-20]
  • 48.    《御製樂善堂全集定本》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01-11]
  • 49.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一十四》:時中官吐突承璀自藩邸承恩寵,為神策護軍中尉,乃於安國佛寺建立《聖政碑》,大興功作,仍請翰林為其文。絳上言曰:陛下布惟新之政,剗積習之弊,四海延頸,日望德音。今忽立《聖政碑》,示天下以不廣。《易》稱:大人者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合明。執契垂拱,勵精求理,豈可以文字而盡聖德,碑表而贊皇猷?若可敍述,是有分限,虧損盛德,豈謂敷揚至道哉?故自堯、舜、禹、湯、文、武,並無建碑之事。至秦始皇荒逸之君,煩酷之政,然後有罘、嶧之碑,揚誅伐之功,紀巡幸之跡,適足為百王所笑,萬代所譏。至今稱為失道亡國之主,豈可擬議於此!陛下嗣高祖、太宗之業,舉貞觀、開元之政,思理不遑食,從諫如順流;固可與堯、舜、禹、湯、文、武方駕而行,又安得追秦皇暴虐不經之事,而自損聖政?近者,閻巨源請立紀聖功碑,陛下詳盡事宜,皆不允許。今忽令立此,與前事頗乖。況此碑既在安國寺,不得不敍載遊觀宗飾之事。述遊觀且乖理要,敍崇飾又匪政經,固非哲王所宜行也。其碑,伏乞聖恩特令寢罷。憲宗深然之,其碑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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