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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暨
(東漢末年至三國時期曹魏大臣)
鎖定
- 出生地
- 南陽郡堵陽縣
- 出生日期
- 159年
- 逝世日期
- 238年4月10日 [15]
- 主要成就
- 在生產中推廣使用水排
- 主要作品
- 《臨終上疏》《奏外祖母無服》
- 官 職
- 司徒
- 爵 位
- 南鄉亭侯
韓暨人物生平
韓暨為父報仇
韓暨的同縣豪族陳茂,曾經誣陷中傷韓暨父兄,幾乎令他們被判死刑。韓暨表面上沒有反應,但卻暗地裏儲錢及尋找死士,最終殺掉陳茂,以他的人頭墓祭祀父親,韓暨亦因此出名。
[4]
韓暨四處輾轉
韓暨後被推舉為孝廉,又被司空徵召,他都不應命。於是改名換姓,隱居於魯陽山中。當時又遇到山民結黨作賊,要四處搶掠。韓暨於是買了牛和酒宴請他們的首領,向他們陳説安危利害,最終山民解散,沒有當賊作亂。
[5]
韓暨製備器具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平定荊州,徵召韓暨擔任丞相士曹屬。後被選為樂陵太守,又調任為監冶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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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暨在職七年,使國家所用的兵器械具都很充足。獲得朝廷下詔褒讚,加授他為司金都尉,地位僅次於九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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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暨遷廟洛陽
當時曹丕剛遷都洛陽,法令、禮俗等制度還未完備,而宗廟等都留在鄴城。身為太常的韓暨建議迎鄴城的先祖牌位到洛陽,建立洛陽廟,四季定時參祭,尊崇正規禮儀而廢棄其他祭禮。意見都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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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暨起家就列
景初二年(238年)二月,曹叡下詔任命韓暨為司徒。
[13]
同年四月庚子日(4月10日
[15]
),韓暨去世,享年八十歲。遺令簡樸入葬,葬於土穴即可。曹叡在得到韓暨的遺表後,哀嘆悲傷,下詔特賜喪服、葬器,諡號恭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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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韓暨主要影響
韓暨歷史評價
曹叡:①太中大夫韓暨,澡身浴德,志節高絜,年逾八十,守道彌固,可謂純篤,老而益劭者也。
[18]
(《三國志》引)②故司徒韓暨,積德履行,忠以立朝,至於黃髮,直亮不虧。
[19]
(《楚國先賢傳》引)
陳壽:韓暨處以靜居行化,出以任職流稱;崔林簡樸知能;高柔明於法理;孫禮剛斷伉厲;王觀清勁貞白,鹹克致公輔。及暨年過八十,起家就列;柔保官二十年,元老終位:比之徐邈、常林,於茲為疚矣。
[18]
(《三國志》)
韓暨主要作品
韓暨親屬成員
韓暨父祖
韓暨子孫
- 兒子
- 孫子
- 曾孫
- 玄孫
韓暨文學形象
在小説《三國演義》中,韓暨於第九十八回出場,為魏國太常卿。當時大將軍曹真與蜀軍對陣,魏明帝令韓暨持節告戒曹真不可與蜀軍交戰,一定要堅守,待蜀兵退走再追擊。司馬懿在洛陽城外送別韓暨,囑咐他不要對曹真説這是自己的意見,只説是明帝下詔,韓暨辭別而去。
[25]
韓暨史料索引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18]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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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韓暨字公至,南陽堵陽人也。
- 2. 《諡法考》曰:尊賢貴義曰恭;敬事供上曰恭;尊賢敬讓曰恭;既過能改曰恭;執事堅固曰恭;守正不移、愛民長弟曰恭;執禮御賓曰恭;芘親之闕曰恭;尊賢讓善曰恭。
- 3.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裴松之注引《楚國先賢傳》:暨,韓王信之後。祖術,河東太守。父純,南郡太守。
- 4.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同縣豪右陳茂,譖暨父兄,畿至大辟。暨陽不以為言,庸賃積資,陰結死士,遂追呼尋禽茂,以首祭父墓,由是顯名。
- 5.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舉孝廉,司空闢,皆不就。乃變名姓,隱居避亂魯陽山中。山民合黨,欲行寇掠。暨散家財以供牛酒,請其渠帥,為陳安危。山民化之,終不為害。
- 6.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避袁術命召,徙居山都之山。荊州牧劉表禮闢,遂遁逃,南居孱陵界,所在見敬愛,而表深恨之。暨懼,應命,除宜城長。
- 7.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太祖平荊州,闢為丞相士曹屬。後選樂陵太守,徙監冶謁者。
- 8.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在職七年,器用充實。制書褒嘆,就加司金都尉,班亞九卿。
- 9.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文帝踐阼,封宜城亭侯。
- 10.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黃初七年,遷太常,進封南鄉亭侯,邑二百户。
- 11.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時新都洛陽,制度未備,而宗廟主祏皆在鄴都。暨奏請迎鄴四廟神主,建立洛陽廟,四時蒸嘗,親奉粢盛。崇明正禮,廢去淫祀,多所匡正。
- 12.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在官八年,以疾遜位。
- 13.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景初二年春,詔曰:“太中大夫韓暨,澡身浴德,志節高絜,年逾八十,守道彌固,可謂純篤,老而益劭者也。其以暨為司徒。”
- 14.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夏四月薨,遺令斂以時服,葬為土藏。諡曰恭侯。
- 15. 《資治通鑑·卷七十四·魏紀六·烈祖明皇帝下》:夏,四月,庚子,南鄉恭侯韓暨卒。
- 16.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舊時冶作馬排,每一熟石用馬百匹;更作人排,又費功力;暨乃因長流為水排,計其利益,三倍於前。
- 17.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1-10]
- 18.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7-30]
- 19.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注引《楚國先賢傳》。
- 20. 《全三國文·卷二十六·魏二十六》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1-10]
- 21.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子肇嗣。肇薨,子邦嗣。
- 22.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裴松之注引《楚國先賢傳》:邦字長林。少有才學。晉武帝時為野王令,有稱績。為新城太守,坐舉野王故吏為新城計吏,武帝大怒,遂殺邦。暨次子繇,高陽太守。繇子洪,侍御史。洪子壽,字德貞。
- 23. 《華陽國志·卷八·大同志》:重殺刺史韓松。松字公治,南陽人,魏大司徒暨孫也。
- 24.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裴松之注引《晉諸公贊》:自暨已下,世治素業,壽能敦尚家風,性尤忠厚。早歷清職,惠帝踐阼,為散騎常侍,遷守河南尹。病卒,贈驃騎將軍。壽妻賈充女。充無後,以壽子謐為嗣,弱冠為秘書監侍中,性驕佚而才出眾。少子蔚,亦有器望,併為趙王倫所誅。韓氏遂滅。
- 25. 追漢軍王雙受誅 襲陳倉武侯取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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