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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柔

(三國時期曹魏大臣)

鎖定
高柔(174年-263年),字文惠。陳留郡圉縣(今河南杞縣南)人。三國時期曹魏大臣,幷州刺史高幹從弟,以善於治法聞名。從小吏任起,二十年後官至九卿。任廷尉二十三年後,升任太常。七十二歲時出任司空,隨後仕途高升,在高平陵之變時支持司馬懿,據曹爽大營,以假節行大將軍事。數年後榮升太尉,進爵安國侯。景元四年(263年)卒,享年九十歲,諡號元侯。高柔仕於曹操及曹氏五位皇帝,幾乎橫跨整個曹魏歷史,見證了曹魏政權的興衰。
全    名
高柔 [21] 
別    名
安國元侯 [22] 
文惠
諡    號
元侯 [23] 
所處時代
漢末三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陳留
出生日期
174年
逝世日期
263年
主要成就
處獄明當,屢諫魏明帝
主要作品
《除妖謗賞告之法疏》《三公與朝政上疏》《諫就獄殺公孫晃疏》等
官    職
太尉
爵    位
安國侯

高柔人物生平

高柔赴川迎喪

高柔的父親高靖,曾任蜀郡都尉,高柔卻留在陳留。當時曹操兗州刺史,高柔對城中的人説陳留乃四戰之地,曹操又有進圖四方的願望,未會安守兗州,而且張邈起兵時是陳留太守,現跟隨曹操恐怕會叛變。勸人們儘快離開,以避開將會出現的戰爭,只是當時人人都認為張邈與曹操關係密切,而高柔又年少,都沒有重視。
高柔的堂兄高幹袁紹的外甥,當時高幹呼喚高柔到河北,高柔於是與宗族一起去依附高幹。適逢父親死去,高柔不畏兵劫路遠,冒險到蜀地治喪,嚐盡辛苦,三年後回到北方。 [1] 

高柔輔佐曹氏

建安九年(204年),高幹與高柔歸降曹操,曹操任命高柔為菅縣縣長。縣中的人都對他有所聽聞,有數名奸吏因而自動辭官,但高柔卻挽留他們,包容他們過往的事,令他們都成為好官吏。 [2] 
高幹次年就以幷州叛曹,高柔雖沒有參與,但曹操卻想因此而誅殺他,命他為刺奸令史,但高柔做得十分好,處法允當,獄中無滯留未判的犯人,每晚都看文書到深夜,抱着文書睡着了,曹操見此才對他改觀,闢他為丞相倉曹屬。 [3] 

高柔審事獻謀

高柔 高柔
建安十六年(211年),曹操要派鍾繇等領兵討伐張魯,但高柔認為領兵入關必會驚動關中馬超韓遂,以為是要攻打自己,逼他們叛變,認為可先安定三輔,三輔安定後就可和平地招降張魯。但曹操不聽,鍾繇等入關後,馬超等果然叛變。 [4] 
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稱魏公,建魏國,高柔任尚書郎,轉拜丞相理曹掾。當時軍人宋金等在合肥逃亡,有人建議盡殺他的母親、妻兒和弟弟,但高柔認為重刑不單無助於遏止士卒逃亡,更加因為自己無路可走而引發更多人逃亡,懷柔反更能觸起他們歸附之心。曹操聽從,很多無辜的逃兵家屬都得以倖存。 [5] 
後來,高柔轉為潁川太守,任法曹掾。當時朝廷置校事,用以監察羣下,高柔認為校事又不是在百官之上又非聽命於百官,而且校事趙達等人又多次以自己喜惡去處事,應作檢討;但曹操則信任趙達,認為他們才能做到檢百官的效能。後來趙達等人的奸惡之事被揭發,曹操殺了他們作為對當日不聽高柔勸諫的道歉。 [6] 

高柔秉公執法

曹丕即位為帝后,任命高柔為治書侍御史,賜爵關內侯,轉加治書執法。當時因為誹謗言詞多,曹丕於是下令要處死説者而賞賜告發者,但令到很多人互相誣告,高柔於是建議聯消這項法令以免無辜人受害,但曹丕不立刻聽從,而下令要以誹謗之罪懲處誣告的人,而高柔則審查每一個告發案件,查明虛實,稍稍犯法也是輕判罰金了事。 [7] 
公元223年(黃初四年),遷任廷尉 [7]  魏朝初期,三公沒有什麼事務,又很少處理朝政。高柔上疏説:“天地因為四季而有收穫,國家元首因為有大臣輔助而振興政治;成湯倚仗伊尹的輔佐,周文王周武王依靠周公姜子牙的力量,到了漢初,蕭何曹參兩人一起以國家元勳的身份相繼成為高祖、惠帝倚重的相國,這都是明王聖主在上任用賢臣,在下盡力輔助的事例。如今三公都是國家的棟樑,為民眾所仰慕,而今卻被置之一邊,不讓他們執掌國政,各自安閒地保養高尚的志節,很少有進言獻策的,這實在不是朝廷崇奉任用大臣的思想,也不是大臣輔佐人君,盡職盡責的辦法。古時候國家有疑難問題,官員們總是按一定秩序,在一處討論解決。今後,朝廷中有什麼疑難問題以及刑罰大事,應該經常諮詢探問三公。三公在每月的初一、十五上朝日子之外,還可以適時請進朝中,議論國家政事的得失,廣泛地講清事實,也許能夠有益於啓發帝王,弘揚國家的教化。”曹丕讚許並採納了他的建議。 [8] 
黃初七年(226年),曹丕因對御史中丞鮑勳有宿怨,借有小過失而要枉法誅殺他,高柔堅決不從,曹丕乾脆調離高柔,直接指令廷尉執行詔令,不顧羣臣反對而處死鮑勳。 [9] 

高柔勸諫輔主

  • 尊學重道 擇優錄用
曹叡繼位後,封高柔為延壽亭侯。此時博士都從師受業,高柔上疏説:“我聽説遵循先王之道、重視學術,是聖人宏大的訓誨;褒揚禮樂典章、崇奉儒學,是帝王明曉的道理。漢末國家傾頹,禮樂典章被破壞,雄爭虎鬥,戰爭頻繁,致使文人學士不受重視。太祖剛興起時,憂患的就是這些事情,在治理亂世方面,讓各郡縣一起設立教學之官。高祖即位後,就進一步發展這一事業,恢復興建學校,每州都設有考核制度。於是天下學士,再次受到正規的學校教育,重新實行祭祀的各種禮儀。現在陛下執掌國政,能夠發揮您的聰明才智,推行偉大的計劃,將先帝的法度發揚光大,即使是夏啓、周成王的繼承前業,也實在是無法超過您。然而現在博士都通曉經術、修整品行,可國內精選人才、升遷官員又限定不超過縣長一級,恐怕這不是用來崇奉顯揚儒術,鞭策激勵懈怠懶惰的方法。孔子説:‘提拔好的有才能的來教誨,沒有才能的就加以勉勵。’所以楚國禮待申公,文人學士鋭意進取;漢代尊重卓茂,士大夫競相仰慕。我認為所謂博士,是將道義集於自身,以儒家的六經為宗旨。應該根據他們學業和品行的優劣,分別對待,不拘常規來安排官職。尊崇倫理道德的教化,用以勉勵學者,使教化弘揚光大。”曹叡採納了他的建議。 [10] 
  • 勸止奢靡 休養生息
後來,曹叡大建宮殿,百姓勞役繁重;又大選美女,填塞後宮;而後宮的皇子連連夭折,還沒有繼承人。高柔上疏説:“吳、蜀這兩個敵人奸詐狡猾,暗中偷偷地練兵習武,謀劃挑動戰事,毫無停止之意。我們應招集訓練將士,修繕整治兵器鎧甲,作好一切迎戰準備。而近來修造宮殿,上上下下不勝勞役之苦,如果讓吳、蜀瞭解了虛實,就會合謀,再次一同來拼死,實在不能忽視啊。過去漢文帝憫惜資財,不營造小小的台榭供自己娛樂;霍去病憂慮匈奴的禍害,沒有閒暇來考慮修建府第。何況如今所損失的並不只是百兩黃金這樣的小費用,所憂患的也並不只是北狄這樣的小禍害呀!可以簡單裝修好已建的宮殿,用來舉行朝會和宴會。讓修造者回去務農。等吳、蜀平定了,再逐漸地修繕。過去軒轅因為有二十五個兒子,帝位才能傳之久遠,周王室因為有四十個姬姓諸侯國,所以周朝的年代很長。陛下聰慧賢達,深究事物的義理和人的本性,而近來皇子接連夭折,又沒有感應生兒子的祥兆。百官們無不抑鬱悲傷。按照《周禮》上所説,作為天子,后妃以下有一百二十人,嬪嬙已經很多了。我聽説如今後宮后妃嬪嬙的數目,或許還超過這個數,皇上後嗣不昌盛,恐怕就是這個原因。我認為可以好好地選擇美女,以滿足妃嬪的數目,把其餘全部送回家。育精養神,專心靜氣地生養皇子。這樣的話,子孫眾多的徵兆就會來臨。”曹叡答覆説:“我知道你忠誠老實,內心牽掛着王室,常常能夠直言無隱,其他事也已知道了。” [11] 
  • 執法公平 不畏皇權
當時禁止去天子苑囿中狩獵的法令非常嚴厲。宜陽縣典農劉龜私下在禁區內射兔,功曹張京將此事告訴了校事。曹叡隱匿了張京的名字,把劉龜抓來投在獄中。高柔上表請求曹叡説出告發者的名字,曹叡大怒説:“劉龜應該處死!他竟敢在我的禁區狩獵。將劉龜送到廷尉處,廷尉就應該拷問他,為什麼還要打聽告發者的名字,難道我是胡亂抓他的嗎?”高柔説:“廷尉,是天下最講求公平的官吏,怎麼能夠以陛下的喜怒來毀壞法律呢?”再一次上奏表,言辭深明懇切。曹叡醒悟了,告訴高柔張京的名字。高柔立即回去審訊,劉龜、張京兩人各當其罪。 [12] 
當時的制度規定,官吏遇上喪事的,一百天後都要開始工作。有個司徒吏叫解弘的父親去世,遇上軍隊有行動,命令他前去,他卻以生病為由推辭不去。曹叡下詔書惱怒地説:“你又不是曾參和閔損,為何辯稱因過度哀痛而身體有病呢?”催促趕緊抓獲解弘,要將他拷打至死。高柔見解弘身體非常虛弱,確實有病,就上奏表陳述這件事,認為應該寬恕解弘。曹叡於是下詔説:“解弘果真是孝子,寬恕他吧。” [13] 
當初,公孫淵的哥哥公孫晃,為他的叔父公孫恭到京城做人質。起初公孫淵還沒反叛,公孫晃幾次向曹叡陳述了他想反叛的情況。等到公孫淵陰謀叛逆時,曹叡不忍心在街市斬殺公孫晃,想把他投在獄中殺死。高柔上疏説:“《尚書》中説:‘用懲處來討伐他的罪行,用德行來表彰他的善舉。’這是帝王制度清明公正的法則。公孫晃及妻兒與叛逆者是手足親情,實在是應該斬首示眾,不讓遺下後患。而我私下聽説公孫晃先前幾次主動陳述公孫淵準備叛逆的情況,雖然是叛逆者的同族,而究其實質,還是可以寬恕的。説到孔子解脱司馬牛的憂愁,祁奚解脱叔向的過失,在過去是優美高尚的義節。我認為公孫晃如確實陳述過公孫淵的情況,就應該寬恕他的死罪;如沒有陳述過,應該在街市當眾斬首。現在進不發佈赦免他的命令,退又不公佈他的罪行,關押在監獄中,讓他自殺,周圍觀察此事的國家,有的就對這種舉動產生疑惑。”曹叡不聽,最終還是派人送給公孫晃以及妻兒黃金的粉末,讓他們吞飲自殺,賜給棺木、衣服,在自己家中入殮殯葬。 [14] 
當時,在禁地宰殺鹿的人都要被處死,財產沒收充公,有能夠發覺並且告發的人,給予豐厚的賞賜。高柔上疏説:“聖明的帝王治理國家,無不發展農業,節儉用度,積蓄資財。農業發展了,則糧食屯積,用度節儉則資財蓄存,蓄存資財屯積糧食而依然憂患,這是從沒有的事情。在古代,一個農夫不耕作,就有人因此受飢;一個婦女不織布,就有人因為她而挨凍。最近以來,百姓要服眾多的徭役,種田的人已經減少,加上近來又有了狩獵的禁令,羣鹿侵害作惡,殘食秧苗,處處為害,損失已無法估量。百姓雖然設障防備,但力量有限,無法抵擋。以至於滎陽周圍幾百裏,年成不好顆粒無收,百姓的命運,實在令人同情。如今天下生財之道很少,而因為麋鹿受損失的又很多。一旦發生戰爭,或遇上凶年災禍,將無計可施。陛下應該察覽先代聖明君主所想、所惦記的是什麼,體恤耕種勞作的艱難,放寬百姓們耕種的範圍,讓他們得以抓捕麋鹿,這樣就消除了禁地,那麼百姓們得到長久的利益,也無不歡欣鼓舞。” [15] 

高柔位列三公

高柔擔任廷尉長達二十三年,後來升任太常
正始六年(245年),升任司空
正始九年(248年),又遷任司徒。在曹爽司馬懿的權力角力時,高柔支持司馬懿。次年(249年),司馬懿發動高平陵之變,上奏請求免曹爽的大將軍職務,郭太后詔令徵召高柔假節行大將軍事,佔據曹爽的軍營。司馬懿對高柔説:“你成為周勃了。”曹爽被殺後,高柔晉封為萬歲鄉侯。
甘露元年(256年),曹髦即位,進封安國侯,任太尉曹奐即位後,增邑又封二子為亭侯。
景元四年(263年),高柔去世,享年九十歲,諡元侯。由其孫高渾世襲侯爵。鹹熙(264年—265年)年間,建立五等制,改封其為昌陸子。 [16] 

高柔人物評價

曹叡:知卿忠允,乃心王室,輒克昌言;他復以聞。
司馬懿:君為周勃矣。
陳壽:① 高柔明於法理② 柔保官二十年,元老終位;比之徐邈常林,於茲為疚矣。 [17] 
王夫之孟德智有所窮,則荀彧郭嘉荀攸、高柔之徒左右之,以算無遺策
趙構:高柔不以明帝喜怒而毀法,遊肇不以宣武敕命而曲筆,況可觀望臣庶而容心者乎?

高柔個人作品

全三國文》載有《除妖謗賞告之法疏》、《三公與朝政上疏》、《請待博士以不次之位疏》、《諫大興殿舍廣採眾女疏》、《諫就獄殺公孫晃疏》、《諫罪殺禁地鹿者疏》、《軍士亡勿罪妻子啓》、《管長教還引去吏》、《丞相理曹掾令》、《與婦書》等言論。

高柔軼事典故

魏文帝、明帝時,高柔任廷尉。當時,軍營中紀律十分嚴明,稍有越軌,便將嚴罰,且株連親屬。
一日,營中報告上司説,護軍營軍士竇禮已數日不歸,想來是開了小差。為嚴軍紀,請求追捕,同時沒收其家財產,罰其妻盈以及全家男女充當官家的奴隸。消息傳至竇禮的妻子盈的耳中,她為之大驚,聲稱冤枉,向官府申訴。但官府因此案涉及軍中之事,不敢受理,只是輕描淡寫地推卻了事。盈見申訴無門,為了全家的安危,拼死求見高柔,請其明察。
高柔聽完申訴,問她:“你怎麼知道你丈夫不是逃亡?”盈哭道:“我丈夫久經沙場,從不懼怕戰場上的刀光血影,絕不會逃跑。另外,他對我十分珍愛,亦不是那種輕薄浮華不顧家庭妻小的人。我以為他的失蹤定另有隱情,請大人公斷。”高柔聽後覺得有理,問:“你丈夫與別人有過仇恨嗎?”盈回答:“丈夫為人良善,從沒跟人有仇怨。”高柔再換一個角度問:“你丈夫沒跟人有錢物上的交往嗎?”盈想了想,答道:“對了,曾借錢給同營軍士焦子文,我夫多次向他索要,他不肯歸還。”
高柔心中一驚。這焦子文為人狡詐刁蠻,前天酒後傷人觸犯軍紀,正被押在監獄,竇禮失蹤此事會不會與他有關呢?想到此,高柔對盈説:“你且暫回去,待我調查之後再作決斷。”
高柔待盈走後,立即傳令將焦子文從牢中提出,詢問幾句前日傷人之事後,談鋒一轉問道:“你曾借過人家的錢嗎?”焦子文措手不及,面容失色,過了片刻方才回答:“我孤單貧窮,不敢借人家的錢。”高柔見他神態有異,單刀直入道:“你曾借過同營軍士竇禮的錢,為什麼説不曾借呢?”焦子文聞言臉色大變,知事已敗露,無言以對。高柔怒喝道:“你已經殺了竇禮,我證據在手,趁早招認,方可減罪!”焦子文連忙叩頭認罪,道出犯罪本末。 [18] 

高柔親屬成員

  • 祖父:高弘,高式子。 [19] 
  • 父親:高靖,高弘子,曾任蜀郡都尉。
  • 從兄:高幹,東漢末年幷州刺史。
  • 兒子:
    • 高俊,高柔長子,為大將軍掾。
    • 高誕,高柔次子,歷任三州刺史、太僕
    • 高光,高柔三子,西晉黃沙御史,守廷尉,後任廷尉。官至尚書令,追贈司空 [20] 
  • 孫子:
    • 高韜,高光子,由於參與誅殺司馬越的謀劃,事情泄漏而伏誅。
    • 高渾,高柔孫,繼承高柔的爵位。
參考資料
  • 1.    《三國志 卷二十四》:高柔字文惠,陳留圉人也。父靖,為蜀郡都尉。柔留鄉里,謂邑中曰:“今者英雄並起,陳留四戰之地也。曹將軍雖據兗州,本有四方之圖,未得安坐守也。而張府君先得志於陳留,吾恐變乘間作也,欲與諸君避之。”眾人皆以張邈與太祖善,柔又年少,不然其言。柔從兄幹,袁紹甥也,在河北呼柔,柔舉宗從之。會靖卒於西州,時道路艱澀,兵寇縱橫,而柔冒艱險詣蜀迎喪,辛苦荼毒,無所不嘗,三年乃還。
  • 2.    《三國志 卷二十四》:太祖平袁氏,以柔為【管】菅長。縣中素聞其名,奸吏數人,皆自引去。柔教曰:“昔邴吉臨政,吏嘗有非,猶尚容之。況此諸吏,於吾未有失乎!其召復之。”鹹還,皆自勵,鹹為佳吏。高幹既降,頃之以幷州叛。柔自歸太祖,太祖欲因事誅之,以為刺奸令史;處法允當,獄無留滯,闢為丞相倉曹屬。
  • 3.    《魏氏春秋》:柔既處法平允,又夙夜匪懈,至擁膝抱文書而寢。太祖嘗夜微出,觀察諸吏,見柔,哀之,徐解裘覆柔而去。自是闢焉。
  • 4.    《三國志 卷二十四》:太祖欲遣鍾繇等討張魯,柔諫,以為今猥遣大兵,西有韓遂、馬超,謂為己舉,將相扇動作逆,宜先招集三輔,三輔苟平,漢中可傳檄而定也。繇入關,遂、超等果反。
  • 5.    《三國志 卷二十四》:魏國初建,為尚書郎。轉拜丞相理曹掾,令曰:“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撥亂之政,以刑為先。是以舜流四凶族,皋陶作士。漢祖除秦苛法,蕭何定律。掾清識平當,明於憲典,勉恤之哉!”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舊法,軍徵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猶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給官,主者奏盡殺之。柔啓曰:“士卒亡軍,誠在可疾,然竊聞其中時有悔者。愚謂乃宜貸其妻子,一可使賊中不信,二可使誘其還心。正如前科,固已絕其意望,而猥復重之,柔恐自今在軍之士,見一人亡逃,誅將及己,亦且相隨而走,不可復得殺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殺金母、弟,蒙活者甚眾。
  • 6.    《三國志 卷二十四》:遷為潁川太守,復還為法曹掾。時置校事盧洪、趙達等,使察羣下,柔諫曰:“設官分職,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達等數以憎愛擅作威福,宜檢治之。”太祖曰:“卿知達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舉而辨眾事,使賢人君子為之,則不能也。昔叔孫通用羣盜,良有以也。”達等後奸利發,太祖殺之以謝於柔。
  • 7.    《三國志 卷二十四》:文帝踐阼,以柔為治書侍御史,賜爵關內侯,轉加治書執法。民間數有誹謗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輒殺,而賞告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輒賞。即使過誤無反善之路,又將開兇狡之羣相誣罔之漸,誠非所以息奸省訟,緝熙治道也。昔周公作誥,稱殷之祖宗,鹹不顧小人之怨。在漢太宗,亦除妖言誹謗之令。臣愚以為宜除妖謗賞告之法,以隆天父養物之仁。”帝不即從,而相誣告者滋甚。帝乃下詔:“敢以誹謗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於是遂絕。校事劉慈等,自黃初初數年之間,舉吏民奸罪以萬數,柔皆請懲虛實;其餘小小掛法者,不過罰金。四年,遷為廷尉。
  • 8.    《三國志 卷二十四》:魏初,三公無事,又希與朝政。柔上疏曰:“天地以四時成功,元首以輔弼興治;成湯仗阿衡之佐,文、武憑旦、望之力,逮至漢初,蕭、曹之儔並以元勳代作心膂,此皆明王聖主任臣於上,賢相良輔股肱於下也。今公輔之臣,皆國之棟樑,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養高,鮮有進納,誠非朝廷崇用大臣之義,大臣獻可替否之謂也。古者刑政有疑,輒議於槐棘之下。自今之後,朝有疑議及刑獄大事,宜數以諮訪三公。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講論得失,博盡事情,庶有裨起天聽,弘益大化。”帝嘉納焉。
  • 9.    《三國志 卷二十四》:帝以宿嫌,欲枉法誅治書執法鮑勳,而柔固執不從詔命。帝怒甚,遂召柔詣台;遣使者承指至廷尉考竟勳,勳死乃遣柔還寺。
  • 10.    《三國志 卷二十四》:明帝即位,封柔延壽亭侯。時博士執經,柔上疏曰:“臣聞遵道重學,聖人洪訓;褒文崇儒,帝者明義。昔漢末陵遲,禮樂崩壞,雄戰虎爭,以戰陳為務,遂使儒林之羣,幽隱而不顯。太祖初興,愍其如此,在於撥亂之際,並使郡縣立教學之官。高祖即位,遂闡其業,興復辟雍,州立課試,於是天下之士,復聞庠序之教,親俎豆之禮焉。陛下臨政,允迪叡哲,敷弘大猷,光濟先軌,雖夏啓之承基,周成之繼業,誠無以加也。然今博士皆經明行脩,一國清選,而使遷除限不過長,懼非所以崇顯儒術,帥勵怠惰也。孔子稱‘舉善而教不能則勸’,故楚禮申公,學士鋭精,漢隆卓茂,搢紳競慕。臣以為博士者,道之淵藪,六藝所宗,宜隨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敦崇道教,以勸學者,於化為弘。”帝納之。
  • 11.    《三國志 卷二十四》:後大興殿舍,百姓勞役;廣採眾女,充盈後宮;後宮皇子連夭,繼嗣未育。柔上疏曰:“二虜狡猾,潛自講肄,謀動干戈,未圖束手;宜畜養將士,繕治甲兵,以逸待之。而頃興造殿舍,上下勞擾;若使吳、蜀知人虛實,通謀並勢,復俱送死,甚不易也。昔漢文惜十家之資,不營小台之娛;去病慮匈奴之害,不遑治第之事。況今所損者非惟百金之費,所憂者非徒北狄之患乎?可粗成見所營立,以充朝宴之儀。乞罷作者,使得就農。二方平定,復可徐興。昔軒轅以二十五子,傳祚彌遠;周室以姬國四十,歷年滋多。陛下聰達,窮理盡性,而頃皇子連多夭逝,熊羆之祥又未感應。羣下之心,莫不悒戚。周禮,天子后妃以下百二十人,嬪嬙之儀,既以盛矣。竊聞後庭之數,或復過之,聖嗣不昌,殆能由此。臣愚以為可妙簡淑媛,以備內官之數,其餘盡遣還家。且以育精養神,專靜為寶。如此,則螽斯之徵,可庶而致矣。”帝報曰:“知卿忠允,乃心王室,輒克昌言;他復以聞。”
  • 12.    《三國志 卷二十四》:時獵法甚峻。宜陽典農劉龜竊於禁內射兔,其功曹張京詣校事言之。帝匿京名,收龜付獄。柔表請告者名,帝大怒曰:“劉龜當死,乃敢獵吾禁地。送龜廷尉,廷尉便當考掠,何復請告者主名,吾豈妄收龜邪?”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毀法乎?”重複為奏,辭指深切。帝意寤,乃下京名。即還訊,各當其罪。
  • 13.    《三國志 卷二十四》:時制,吏遭大喪者,百日後皆給役。有司徒吏解弘遭父喪,後有軍事,受敕當行,以疾病為辭。詔怒曰:“汝非曾、閔,何言毀邪?”促收考竟。柔見弘信甚羸劣,奏陳其事,宜加寬貸。帝乃詔曰:“孝哉弘也!其原之。”
  • 14.    《三國志 卷二十四》:初,公孫淵兄晃,為叔父恭任內侍,先淵未反,數陳其變。及淵謀逆,帝不忍巿斬,欲就獄殺之。柔上疏曰:“書稱‘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此王制之明典也。晃及妻子,叛逆之類,誠應梟縣,勿使遺育。而臣竊聞晃先數自歸,陳淵禍萌,雖為兇族,原心可恕。夫仲尼亮司馬牛之憂,祁奚明叔向之過,在昔之美義也。臣以為晃信有言,宜貸其死;苟自無言,便當巿斬。今進不赦其命,退不彰其罪,閉著囹圄,使自引分,四方觀國,或疑此舉也。”帝不聽,竟遣使齎金屑飲晃及其妻子,賜以棺、衣,殯斂於宅。
  • 15.    《三國志 卷二十四》:是時,殺禁地鹿者身死,財產沒官,有能覺告者厚加賞賜。柔上疏曰:“聖王之御世,莫不以廣農為務,儉用為資。夫農廣則谷積,用儉則財畜,畜財積穀而有憂患之虞者,未之有也。古者,一夫不耕,或為之飢;一婦不織,或為之寒。中間已來,百姓供給眾役,親田者既減,加頃復有獵禁,羣鹿犯暴,殘食生苗,處處為害,所傷不貲。民雖障防,力不能御。至如滎陽左右,週數百里,歲略不收,元元之命,實可矜傷。方今天下生財者甚少,而麋鹿之損者甚多。卒有兵戎之役,凶年之災,將無以待之。惟陛下覽先聖之所念,愍稼穡之艱難,寬放民間,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則眾庶久濟,莫不悦豫矣。”
  • 16.    《三國志 卷二十四》:在官二十三年,轉為太常,旬日遷司空,後徙司徒。太傅司馬宣王奏免曹爽,皇太后詔召柔假節行大將軍事,據爽營。太傅謂柔曰:“君為周勃矣。”爽誅,進封萬歲鄉侯。高貴鄉公即位,進封安國侯,轉為太尉。常道鄉公即位,增邑並前四千,前後封二子亭侯。景元四年,年九十薨,諡曰元侯。孫渾嗣。鹹熙中,開建五等,以柔等著勳前朝,改封渾昌陸子。
  • 17.    三國志 魏書 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1-10]
  • 18.    《三國志 卷二十四》:頃之,護軍營士竇禮近出不還。營以為亡,表言逐捕,沒其妻盈及男女為官奴婢。盈連至州府,稱冤自訟,莫有省者。乃辭詣廷尉。柔問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泣對曰:“夫少單特,養一老嫗為母,事甚恭謹,又哀兒女,撫視不離,非是輕狡不顧室家者也。”柔重問曰:“汝夫不與人有怨讎乎?”對曰:“夫良善,與人無讎。”又曰:“汝夫不與人交錢財乎?”對曰:“嚐出錢與同營士焦子文,求不得。”時子文適坐小事繫獄,柔乃見子文,問所坐。言次,曰:“汝頗曾舉人錢不?”子文曰:“自以單貧,初不敢舉人錢物也。”柔察子文色動,遂曰:“汝昔舉竇禮錢,何言不邪?”子文怪知事露,應對不次。柔曰:“汝已殺禮,便宜早服。”子文於是叩頭,具首殺禮本末,埋藏處所。柔便遣吏卒,承子文辭往掘禮,即得其屍。詔書復盈母子為平民。班下天下,以禮為戒。
  • 19.    《陳留耆舊傳》:靖高祖父固,不仕王莽世,為淮陽太守所害,以烈節垂名。固子慎,字孝甫。敦厚少華,有沈深之量。撫育孤兄子五人,恩義甚篤。琅邪相何英嘉其行履,以女妻焉。英即車騎將軍熙之父也。慎歷二縣令、東萊太守。老病歸家,草屋蓬户,甕缶無儲。其妻謂之曰:“君累經宰守,積有年歲,何能不少為儲畜以遺子孫乎?”慎曰:“我以勤身清名為之基,以二千石遺之,不亦可乎!”子式,至孝,常盡力供養。永初中,螟蝗為害,獨不食式麥,圉令周強以表州郡。太守楊舜舉式孝子,讓不行。後以孝廉為郎。次子昌,昌弟賜,併為刺史、郡守。式子弘,孝廉。弘生靖。
  • 20.    《三國志 卷二十四》:晉諸公贊曰:柔長子俊,大將軍掾,次誕,歷三州刺史、太僕。誕放率不倫,而決烈過人。次光,字宣茂,少習家業,明練法理。晉武帝世,為黃沙御史,與中丞同,遷守廷尉,後即真。兄誕與光異操,謂光小節,常輕侮之,而光事誕愈謹。終於尚書令。追贈司空。
  • 21.    《三國志》:高柔字文惠,陳留圉人也。
  • 22.    《資治通鑑》:(景元四年九月)安國元侯高柔卒。
  • 23.    《三國志》:景元四年,年九十薨,諡曰元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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