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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刺史
(中國古代官職)
鎖定
揚州刺史基本信息
揚州刺史部的行政長官被稱為揚州刺史,即揚州的州刺史。
州治設在壽春(今安徽壽縣),劉繇被袁術逼迫後,短暫移治曲阿(今江蘇省丹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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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刺史官銜介紹
刺史是中國漢代中央派到地方的監察官。又稱州刺史。漢武帝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督察和控御,於元封五年(前106年)又創部刺史制,即除三輔、三河、弘農七郡外,全國被分為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幷州、冀州、朔方十三部,每部設刺史一人分管幾個郡國。
刺史的主要職務是督察諸侯王、郡守和地方豪強,成為皇帝監視諸侯王動靜的耳目。刺史於每年秋冬到所屬郡國巡察,當時人稱為行部,刺史通過行部以瞭解下情,歲終則赴京師奏事。
刺史為監察官,最初無正式官屬,僅有從事之類的辦事人員。而且居無常所,後來才有固定的治所。
在隸屬關係上,刺史受御史中丞統轄。刺史職在司察,故法律不准許他們插手地方具體行政事務。但實際上刺史權力日益增大,西漢晚期,刺史可任命地方官吏和決斷刑獄,造成對守、相職權的侵越。為了使刺史的權位和其秩品相稱,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州牧之制基本上實行到西漢滅亡。
王莽當政,依《尚書》而設十二牧。東漢光武帝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州牧為刺史,全國分為十三部,所不同者是除去朔方而添入司隸校尉部。刺史總數由西漢的十三人降為十二人。東漢時刺史權力較西漢時增大。東漢中期以後,刺史還常率領郡縣兵鎮壓各族人民的反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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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刺史部分長官
揚州刺史西漢
魏相,漢昭帝時任揚州刺史,在職兩年,在任期間考案郡國守相,多所貶退,朝廷知其治行。
黃霸(前70—前67年),任內明察內民,温良友讓。
何武,漢成帝時為揚州刺史,任期內應時舉奏二千石之有罪者,州中清平,巡查時先來到學宮接見諸生,才接見二千石官員。
揚州刺史東漢
劉繇(193—198年),為揚州刺史,與袁術戰,期間被朝廷加其為揚州牧。後為孫策所敗,撤退至豫章。
惠衢(197年),袁術已稱帝,任其為揚州刺史。
揚州刺史三國
揚州刺史兩晉
揚州刺史管轄範圍
西漢時期
東漢時期
- 吳郡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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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西漢刺史部 .行政區劃網[引用日期2013-09-29]
- 2. 後漢書 卷一百二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9-29]
- 3. 《後漢書 卷一百二十八》: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監御史,監諸郡,漢興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諸州,無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中興但因計吏。
- 4. 兩漢揚州官吏考析 .豆丁網[引用日期2020-01-14]
- 5. 《資治通鑑 卷六十三》:廬江太守李術攻殺揚州刺史嚴象。
- 6. 《三國志 卷一十五》:太祖方有袁紹之難,謂馥可任以東南之事,遂表為揚州刺史。
- 7. 《晉書·載記第十八·姚興下》:“興將以休之為荊州刺史,任以東南之事。休之固辭,請與魯宗之等擾動襄陽、淮、漢。乃以休之為鎮南將軍、揚州刺史,宗之等並有拜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