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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
鎖定
李沆七歲能屬文,十歲通曉五經大義。太平興國五年(980年),舉進士甲科,任將作監丞、通判潭州。太平興國八年(983年),入朝為著作郎。 雍熙三年(986年),除任右補闕、知制誥。端拱二年(989年),與宋白同知貢舉,充翰林學士。淳化二年(991年),拜給事中、參知政事。後改知河南府兼留守司事。旋召為禮部侍郎兼太子賓客。宋真宗即位後,拜户部侍郎、參知政事。鹹平元年(998年),升任平章事、監修國史,進官中書侍郎,成為宰相。次年(999年),進官門下侍郎,加尚書右僕射。
[115]
景德元年(1004年),李沆去世,享年五十八歲。獲贈太尉、中書令,諡號“文靖”。乾興元年(1022年),配享真宗廟庭
[2]
。宋理宗時為昭勳閣二十四功臣之一。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從祀歷代帝王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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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人物生平
李沆器度宏遠
李沆年輕時喜歡學習,氣量很大,其父李炳曾對別人説:“這個孩子他日一定會官至公輔。”太平興國五年(980年),李沆中進士甲科,任將作監丞、潭州通判。因郊祀恩,升任太子右贊善大夫。
[6-7]
在通判潭州時,轉運使趙昌言“謂其有台輔之量,表聞於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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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時長沙守何承矩也“厚待之,以為有公輔器”
[9-10]
。
李沆頗受賞識
雍熙三年(986年),右拾遺王化基上書自薦,太宗對宰相説:“李沆、宋湜,都是有才能的人,可以讓他們一同考試。”第二天,一併獲授右補闕、知制誥。李沆職位低於王化基與宋湜,太宗特別升其職於三人之首,賜給各人錢百萬。又因李沆素來貧困,多欠別人的錢,另外賜錢三十萬給他償債。
[14-15]
淳化二年(991年),李沆任同判吏部流內銓,他在任上“澄汰流品,旌別淑慝,清通簡要,時譽歸之”。
[19]
李沆的才華、風度為太宗所欣賞,他曾侍奉太宗參與曲宴,太宗目送他説:“李沆風度端莊穩正,確實是顯貴的人。”
[20]
同年九月,升任給事中、參知政事。
[21-22]
李沆輔導太子
李沆再相參政
至道三年(997年)三月,真宗即位。四月,任命李沆為户部侍郎、參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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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居守京師
鹹平二年(999年)六月,李沆呈上重修《太祖實錄》共五十卷。當時參與編修之人都受到加官增封的獎賞,只有李沆懇切推辭,真宗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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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十一月,加職中書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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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逢遼軍侵犯邊境,真宗親自北征,命李沆任東京(開封)留守,坐鎮後方。李沆任留守,不殺一人而京師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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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平四年(1001年)三月,李沆加職門下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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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備極哀榮
景德元年(1004年)七月初三,李沆在早朝至待漏舍時,因病回府。真宗命太醫前往診視,派去撫問的使者相望於道。次日(七月初四,7月23日),真宗親自駕臨探問,賜白金五千兩。真宗回宮後,李沆即病逝,享年五十八歲。真宗聞訊後非常悲痛,再次前往拜靈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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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左右説:“李沆作為大臣,忠心善良純正厚道,自始至終都一樣,怎麼會想到他不享有長壽!”説完又哭了起來。
[39]
旋即下詔為他輟朝五日(李沆位居一品,按例本只輟朝兩日),追贈太尉、中書令,諡號“文靖”。
[40-41]
為示恩寵,真宗又在別第為李沆舉哀,並錄用李沆的弟弟國子博士李贄任虞部員外郎,光祿寺丞李源任太子中舍、屯田員外郎,直集賢院李維任户部員外郎;李沆之子李宗簡被錄為大理評事;李沆的外甥蘇昂、侄子朱濤獲賜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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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昭宣使李神福奉詔監視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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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相時期 | |
官銜 | 任期 |
淳化二年九月己亥(991年10月13日)-淳化四年十月辛未(993年11月3日) | |
至道三年四月甲辰(997年5月19日)-景德元年七月丙戌(1004年7月23日) |
李沆為政思想
李沆選用才士
嚴守資格
李沆在執政過程中,嚴守自己選拔人才的原則,即按資格用人。南宋的葉逋認為,李沆是“守資格用人”這種思想的開端,也是執行最好的人。他力主安靜,穩定政局,建議真宗“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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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李沆用人不為私,善於察人,也樂於推薦和提拔人才,曾舉薦了張詠、晁迥等人。但他舉薦人才,也不是無原則的,對於被寇凖多次推薦的丁謂,他始終不予任用,認為其“可使之在人上乎”。寇凖不以為然,其後遭丁謂陷害遠貶,方才佩服李沆所言。
[49]
李沆死後二十多年,有人向朝廷推薦梅詢説他可用,宋真宗反對説:“李沆曾説他不是君子。”李沆被真宗信任倚重達如此程度,此事也深為歐陽修等人所感慨。
李沆治國理政
政簡少變
李沆為相時,王旦任參知政事,當時因西北用兵,宰輔有時到天黑才吃飯。王旦嘆息説:“我們這班人怎麼才能坐致太平,能夠優閒自得沒事呢?”李沆説:“稍微有些擔憂辛勞,足作為警戒。將來四方寧靜,國家未必沒有大事發生。”後來契丹與宋和親,王旦問這怎麼樣,李沆説:“好當然是好事,然而邊疆的憂患停止後,恐怕皇上漸漸產生奢侈放縱的想法。”王旦對此不以為然。李沆又拿四方水旱盜賊之事上奏真宗,王旦認為這些細小的事不值得煩勞真宗處理。李沆説:“皇上年少,應當讓皇上知道四方的艱難。不這樣,皇上血氣方剛,大加留意聲色犬馬之事,那麼動土木、興甲兵,向宗祠求福等事就會發生了。我年老了,等不到看見這些,這是參知政事你將來的憂患。”李沆死後,真宗認為契丹已經修和、西夏納款歸順,便“東封西祀”、大造宮室,勞民損財。王旦親眼看見王欽若、丁謂等人所作所為,想向真宗進諫卻又已經與他們一起共事,想離去卻又念及真宗對自己很好,這才認識到李沆的先見之明,嘆息説:“李文靖真是聖人。”時人因此稱他為“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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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修身為人
忠良純厚
李沆為人光明磊落,不喜旁人的阿諛附和,也不喜向皇帝進密奏之言,敢於不避權貴、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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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節儉時頗為有名的,他內行修謹,居位慎重,門無私謁,不求聲譽,動遵條制。對於居室的狹小破舊,絲毫不為介意。他因憂患天下而節儉、力戒驕奢的思想,恰與孔子的“節用愛人”的觀念相吻合。
[49]
李沆軍事外交
務實遠見而有遠見
党項族首領李繼遷包圍靈州時,朝廷對於靈州問題,有不同的兩種意見。當時朝廷內外許多人都認為靈州是兵家必爭之地,如果失去靈州,那麼周圍的各郡都不能守住。真宗為之愕然,對此頗為困惑,於是向李沆詢問。李沆説:“李繼遷不死,靈州就不能為朝廷所佔有。不如派使者密令各州將領,讓他們分別統領軍隊和百姓使堡壘空着而歸到一處,若這樣,那麼關右的百姓就可得到生息了。”其時眾人的意見各不相同,沒立即採納李沆的建議。至鹹平五年(1002年)三月,靈州果然陷落,真宗從此更加看重李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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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平六年(1003年)九月,知靜戎軍王能上疏請于軍城東新河之北開田,以防遏敵騎。真宗向李沆詢問意見,李沆同意所請,建議周邊的威虜軍、順安軍都可仿效此做法,並可派兵五萬“分據險要,漸次經度之”。真宗是日便下詔靜戎、威虜、順安軍並置方田,鑿河以阻遏敵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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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遼問題上,李沆認為不可與敵講和。他曾對王旦説:“我死後,你一定會做宰相,切記不要同敵講和。我聽説出則無敵國外患,像這樣的國家常常滅亡,如果同敵講和,從此以後國家必然多事了。”王旦當時不以為然,但自“澶淵之盟”後,真宗”東封西祀“、大造宮室,致使損耗無數,王旦這才歎服李沆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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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歷史評價
李炳:此兒異日必至公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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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旦:李文靖真聖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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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億:聖作物睹,帝賚元輔。如鼎三足,猶天八柱。翊宣大猷,康濟庶務。兗職有闕,仲山是補。顯允相國,光弼大君。謨明亮採,師古經文。道類矢直,政無絲棼。百工時乂,九流洞分。公德如風,孰不霍靡。公言如蘭,人斯服媚。文成典謨,學探《象》《系》。嗚呼!彼蒼胡不慗遺?公心如秤,重輕誠懸。公道猶龍,鑽仰彌堅。功熙帝載,識窮化源。哀哉哲人,胡不永年,它人蹄涔,可以揭厲。公陂萬頃,涵泳無際。它人陒垣,殆見室家。公牆數仞,德音孔遐。公掌大鈞,平章百揆。思職憂邊,匪躬盡瘁。哲人其萎,二豎生沴。桃茢臨喪,禮優賵襚。公輔大政,高朗令終。易名贈秩,褒德顯庸。十世猶宥,九原啓封。鹵簿賜葬,都城輟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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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瓦伊:往以碩望,賓於東朝;洎翊天飛,首登宰府。鹹平之治,實着嘉謀。以方正端朝,以嚴重鎮俗。始終待遇,冠於一時。
[2]
歐陽修:宰相沒二十年,能使人主追信其言,以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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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安世:①本朝名相固多矣,然最得大臣體者,惟李沆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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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沆在政府,無補報國,惟四方所上利害,一切不行耳……此大似失言,然有深意。且祖宗之時,經變多矣。故所立法度,極是穩便。正如老醫看病極多,故用藥不至孟浪殺人。且其法度不無小害,但其利多耳。後人不知,遂欲輕改,此其害紛紛也。
[60]
葉夢得:李文靖公沆為相,專以方嚴重厚鎮服浮躁,尤不樂人論説短長附己。
[62]
王稱:李沆、王旦相繼相章聖(宋真宗),君臣俱欲無為,上則陰陽和風雨時,下則水土平草木茂,外則便鄙不聳,內則比屋可封,真得宰相之職矣,而沆猶日奏水旱盜賊之事,以防人主侈心,其先識遠慮蓋如此。
[63]
王十朋:我太祖太宗,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真宗仁宗至於列聖,守我宋之家法者也。先正大臣,若範質、趙普之徒,相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在真宗時,有若李沆、王旦、寇準。在仁宗時,有若王曾、李迪、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之徒,相與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64]
陳亮:夫人心之不可惰,兵威之不可廢,故雖成、康太平,猶有所謂四徵不庭、張皇六師者,此李沆所以深不願真宗皇帝之與遼和親也。
[65]
葉適:①故李沆、王旦在真宗時謹守資格……以謹守資格為賢,名重當世……而李沆十數人者,以守資格得名,而其時亦以治稱。
[66]
②守資格以用人,無若李沆、王旦、王曾、呂夷簡、富弼、韓琦、司馬光、呂公著之為相,然考其功效,驗其人才,本朝以資格為用人之利也決矣。
[66]
洪邁:李文靖以中外所陳一切報罷,雲:“以此報國。”此六七君子,蓋非揚己取名,瞭然使户曉者,真名世英宰也!豈曰不事事哉?
[67]
《朱子語類》:①李文靖只做得如此。若有學,便可做三代事;真宗晚年豈有如此等事!②談苑説李文靖沒口匏事,極好,可謂鎮浮。然與不興利事,皆落一偏。胡不廣求有道賢德,興起至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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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震:真宗初,公首勸抑浮薄喜事之人,涵養成就。以至仁宗久享太平者,諸臣重厚力也。公之為國家計,顧不久大深長矣乎……愚亦妄謂本朝名相,度量無如王公旦,膽略無如寇公準。公預憂禱祠土木之事作,則王公旦所不及。預知丁謂不可在人上,則寇公準所不及。
[69]
呂中:①然王安石、章子厚(章惇)之徒破資格用小人,又不若李公沆、王公旦謹守資格之為有得也。
[70]
②蓋自李文靖、王文正(王旦)當國,抑浮華而尚質實,獎恬退而黜奔競,是以同列有向敏中之清謹,政府有王曾之重厚,台諫有魯宗道之質直,相與養成渾厚朴實之風,以為天聖、景祐不盡之用。雖縉紳之議論,台諫之風采,道學之術,科舉之文,非若慶曆以來炳炳可觀,而紀綱法度皆整然不紊,兵不驕,財不匱,官不冗,士不浮,雖慶曆之盛,亦有所不及也。
[71]
③而宋朝之指目為小人者,自(王)欽若、丁謂始……故當時知二子之奸者,王旦、李沆而已。
[72]
④靈州之議,當以輔臣之言為是,而李沆、楊億之言為非。
[72]
許衡:風範端凝,魯論翼治。識遠慮深,鎮浮遏鋭。時雖昇平,日陳災異。歿久言存,君猶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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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脱:①真宗英悟之主。其初踐位,相臣李沆慮其聰明,必多作為,數奏災異以杜其侈心,蓋有所見也。
[74]
②李沆為相,正大光明,其焚封妃之詔以格人主之私,請遷靈州之民以奪西夏之謀,無愧宰相之任矣。沆嘗謂王旦,邊患既息,人主侈心必生,而聲色、土木、神仙祠禱之事將作,后王欽若、丁謂之徒果售其佞。又告真宗不可用新進喜事之人,中外所陳利害皆報罷之,後神宗信用(王)安石變更之言,馴至棼擾。世稱沆為“聖相”,其言雖過,誠有先知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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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真宗亦號賢君,初相李沆,日聞災異,其心猶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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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承恩:和靖鎮俗,憂勤勵君。體國寥寥,孰知公心。天書矯誣,新法亂政。異言紛紛,始頌公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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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經邦:①愚觀引燭焚詔之事,未嘗不嘆文靖之風烈也。夫封還猶美事,補綴亦盛典,而況於焚之乎。非其存心之廓然,太公所見之確然不易,未有不以利害動於中者也。且劉氏何為者,以其族則至微也,以其藝則至卑也,以其姓則至遠也。扁扁之石履之卑兮,帝盆不思耶。而賦性警敏通曉書翰,於政之漸肇基於此。沆之先見,豈惟陰卻履霜之微,而且明拒如綸之旨。他日李迪之不肯從談,楊億之不從草制,是皆聞風而起者。熟謂一時之舉措不足,以關一伐之得失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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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此李沆之論(指李沆論密奏之事),萬代所瞻仰也。
[80]
歸有光:人主為之改容,奸萌為之弭息,四夷聞之而不敢窺伺,此正直之臣也。其在於古,若排闥、折檻、引裾、壞麻之類,皆可以言正直也。其大者,如汲黯、蕭望之、李固、宋璟、張九齡、陸贄、李沆、范仲淹、李綱之徒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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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貞:問宋臣,曰:李文靖之遠、王沂公之公、韓魏公之重、范文正公之廓、司馬文正公之篤,庶幾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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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李僕射真閲歷世故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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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①三代以下之材,求有如顧雍者鮮矣。寡言慎動,用人惟其能而無適莫;恤民之利病,密言於上而不炫其恩威;黜小利小功,罷邊將便宜之策,以圖其遠大。有曹參之簡靖而不弛其度,有宋璟之靜正而不耀其廉。求其德之相若者,曠世而下,唯李沆為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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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自開元以後,河北人材如李太初、劉器之(劉安世)、司馬君實(司馬光)者,蓋晨星之一見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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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周瑩、王繼英之尸位中樞,不足責也。張齊賢、李沆之咎,又奚辭哉?沆之言曰:“少有憂勤,足為警戒。”此士燮內寧外患之邪説也。沆者,宋一代柱石之臣也,而何是之述焉?
[4]
④李文靖自言曰:“居位無補,唯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可以報國。”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此可以當之矣……文靖之及此,迥出於姚元之(姚崇)、陸敬輿(陸贄)、司馬君實之表,遠矣……唯文靖當國之下,匪徒梅詢、曾致堯之屏息也;王欽若列侍從而不敢售其奸;張齊賢、寇凖之伉直而消其激烈;所以護國家之元氣者至矣。文靖沒,宋乃多故,筆舌爭雄,而郊原之婦子,不能寧處於枲園瓜圃之下矣。
[4]
朱軾:真宗之朝多賢相,最為世所稱者,沆及王旦、寇準是也。沆能遏真廟東封西祀之萌,而旦至,同其事,發於感嘆。旦能抑丁謂、王欽若輩,使十年不為宰相。而準始受其欺,終罹其禍,時為之耶?抑沆之勁正清苦,所以發誠忠而養威重者,實有以過人乎?殷憂啓聖,慮遠思深,力持鎮靜,以與黎元休息,培國家元氣者,厚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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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世遠:漢唐以來,人材輩出,後先相望,略綜其概,雍容翊贊、有始有終者,魏、丙、第五倫、姚、宋、王旦、李沆、韓、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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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雲國:鹹平諸相中,李沆為相時間最長,也最受信任……鹹平時期,外有契丹的騷擾和西夏的攻略,內有益州王均率領的士兵叛亂……但真宗在鹹平初政時,沒有任用小人,朝廷也沒有大折騰,這應與在鹹平時期始終為相的李沆有密切關係,他去世不久已有“聖相”之譽。李沆以清靜無為治國,卻有可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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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來:宋代的君臣合作下的宰輔專政,實由李沆肇始。
[10]
李沆軼事典故
李沆無口匏
李沆為相時,常在接待賓客時沉默寡言。大臣馬亮與李沆同年出生,又與他的弟弟李維交好,對李維説:“外面議論説你大哥是沒口的瓢葫蘆(無口匏)。”李維趁空把馬亮的話告訴了李沆。李沆説:“我不是不知道呵。然而現在的朝士得以入殿議事,皇上封爵論奏,全無阻塞矇蔽,政令多能下達到各級部門,大家都可看見它。比如國家大事,北邊有契丹,西邊有夏人,我白天晚上逐項商議所要防備抵禦的策略,沒有不詳細探究的。縉紳之中像李宗諤、趙安仁這樣的,都是當時傑出的人才,我與他們談論,尚不能啓發我的思想,其餘的新進仕宦之子,他們坐、起、拜、揖,尚且亂了典章順序等級,入席必定自論功勞最多,以希求得到寵愛獎賞,又有什麼策劃值得與他們接觸交談呢?如果委屈自己的意願亂説就是世人所説的像被籠子和罩子網住後隨遇而安,籠罩之事,我是不願承擔的。你替我感謝馬君(馬亮)”
[93-94]
李沆一面皆目
李沆為人重厚寡言,曾住在京師,也很少有人進出拜訪。一天,突然有人乘轎來訪。下轎的是一個用紗蓋着頭的婦人,她的臉雖然被遮蓋,但卻儀容風度卻很美。婦人進入李沆房內交談,許久後才出門。眾人大感訝異,認為李沆這樣的賢人,竟引得這種人前來,於是向李沆詢問情況。李沆也只是模稜兩可地回答:“也就是説我的前程之類的,不足以相信!”一再追問之下,李沆才説:“你們曾見過她的臉嗎?滿臉都是眼睛(一面都是目)!”
[95]
李沆李相太醒
李沆為相時,與同僚張齊賢略有不和。後來張齊賢因為醉酒失禮而被罷相,時人因而説:“李相太醒,張相太醉。”
[96]
李沆識人之明
宰相寇準與丁謂友好,多次認為丁謂有才而向李沆推薦他,李沆始終不用丁謂。寇準因此詢問李沆,李沆説:“看他為人處事,可以讓他職位居於別人之上嗎?”寇準説:“像丁謂這樣的人,相公(對宰相稱呼)一直能抑制他使他居於他人之下嗎?”李沆笑着説:“將來你後悔,就會想起我的話。”寇準後來被丁謂所排擠,才信服李沆的話。
[97]
李沆勤廉寡言
李沆性格直爽誠信,家居時品行美好嚴謹,言談沒有瑣碎的空話,識大體。任職時謹慎細緻,不追求名聲榮譽。行動遵守規章制度,沒有人能徇私辦事。李沆辭去官職,整天正襟危坐,未曾斜靠着。在封丘門內建有住宅,大廳前只容許有馬打轉之地。有人説這太狹窄,李沆笑説:“這住宅要傳給子孫,這裏作為宰相官署大廳確實小了,作為太祝、奉禮官的大廳已經夠寬了。”甚至對於牆塌壁壞,他也不介意。
[98]
李沆堂屋前的藥欄曾經壞了,其妻告誡守屋的人不要修補,以此來試探李沆,李沆早晚都看見它,經過一個月始終不説。妻子把這事告訴李沆,李沆説:“怎麼能因這事改變我一貫的想法!”
[99]
家人勸他好好修繕住宅,他未曾回答。他弟弟李維於是説起該事,李沆説:“我們身食朝廷厚祿,不時還有意外的賞賜,用得來的俸祿也可用以修理住宅,只要想着佛家內典認為這個世界是有缺陷的,怎麼有圓滿如意,各自都求得稱心滿足呢?現在買新的住宅,須一年修繕好,人一生早晚都沒法保全,又怎麼能長久居住呢?鳥在林中樹枝上做個窩,姑且可滿足,幹嘛做這些華麗的房屋呢?”
[100]
李沆不聽諂言
李沆為相時,特別不喜歡別人議論別人的優劣來依附自己。秘書監胡旦被貶商州後,許久未獲召用,他嘗與李沆一同擔任知制誥,聽説李沆任參知政事(副相)後,作書祝賀,歷數並詆譭之前擔任參知政事而被罷免離開的人,説呂參政因為無功罷為尚書左丞,郭參政因為醉酒過失罷為秘書少監,辛參政因為沒有執政之才謝病請辭而被優待授職尚書,陳參政剛任職時因失旨而退歸兩省(中書省、門下省),極力稱讚李沆,想要依附他回京任職。李沆面露憂愁,不高興地説:“我怎麼真有才能優於這些人,也這是正好碰上際遇罷了。在人之後而挖苦他的不是,是我不會做的,何況想要誇獎一個人卻一己而説四個人的短處。”終李沆為相,胡旦都未被召用。
[101]
李沆公正無私
駙馬都尉石保吉請求兼相印,真宗又問李沆,李沆説:“執行獎賞制度,須有本人親身乾的成績。石保吉憑藉親戚鄉里的緣故,沒有攻城作戰之功,依靠我授以官職,恐怕會使眾人的非議到處流傳。”另一天真宗又再三問起石保吉的事,李沆像當初那樣堅持原議,此事即停止。直到李沆去世後,石保吉才獲授武寧節度使、同平章事。
[103-104]
真宗因李沆從未有過密奏,對他説:“別人都有密奏,您獨獨沒有,為什麼?”李沆回答説:“臣蒙皇恩授以宰相之職,公事就公開説明它,何必用秘密上奏的方式?一般密奏的大臣,不是説壞話的人就是諂媚之人,臣平常就憎恨他們,怎麼能明知是錯還是照樣去做。”
[105]
李沆寬厚長者
李沆有長者的美譽,他家中一位欠下宅金數萬的僕人,在一天突然逃走。那人的女兒快十歲,儀容美麗,自己做了一張券系在腰帶上,願意把自己買到宅子裏做事來還債。李沆非常同情她,對夫人説:“希望對她像對自己的孩子一樣,養在家中,以婦德來教導她,等到她長大後,為她找一個夫婿出嫁。只要請夫人親自為她行結縭禮,來主持她的婚禮,但婚禮務必要明潔。”夫人像李沆所説的那樣對待那個女孩,等到她及笄後,為她找到一個好夫婿,準備陪嫁的財物來送她出嫁。女孩果然志節堅貞,她的雙親後來回到舊都,聽説此事後,深深地感激李沆至刻骨銘心。李沆病重時,夫婦二人刲股做成羹來贈給他喝,等到李沆去世後,二人為他居喪三年。
[106]
李沆為相時,有一位書生叩馬獻上書狀,批評李沆的缺點。李沆謙虛地道謝:“等我回家後,再詳細閲覽!”書生大怒,立即責罵李沆説:“你居大位而不能康濟天下,又不引咎辭職,讓位給別人,妨害賢能之士的仕途,你能不感到慚愧嗎?”李沆馬上恭敬地説:“我屢次求請辭退,無奈皇上沒有允許,所以我不敢走!”他和這位書生談話,始終沒有發脾氣或忤逆的意思。
曾有人上封事指責宰相的過失,請求將其罷免,真宗看完封書後不高興,認為這些人只是想自求仕進,應當予以嚴厲責備。李沆説:“朝廷進來大開言路,如果言之有理,應該加以表彰獎賞,如果不妥那麼留中處理就可以了。何況臣等沒有才能,備員台輔之職,如果被罷免,這是進諫之人對朝廷有補益。”真宗感嘆道:“您真是一位長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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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一切報罷
李沆曾説:“處在重要的職位實在沒有益處,朝廷內外官員所陳述的利害,都要上報,確定是批准還是不批准,用以報答國家。國家防備控制的措施,連細微的事都準備好,或者向眾宣示他們的陳請,實行一件事,就要受到很多傷害。陸象先説:‘庸人擾之’就是這樣。奸邪小人只圖一時升官發財,哪裏考慮到會虐害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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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喜讀論語
李沆兄弟友愛
李沆丙寅三學士
李沆後世地位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李沆與歷代功臣四十人從祀歷代帝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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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人際關係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先祖 | 秦漢之際著名謀士,封廣武君。 | |
曾祖父 | 李豐 | 官至泰陵縣令,累贈侍中。 |
曾祖母 | 滕氏 | 追封虢國太夫人。 |
祖父 | 李滔 | 官至洺州團練判官,累贈中書令。 |
祖母 | 苗氏 | 追封魯國太夫人。 |
父親 | 李炳 | |
母親 | 周氏 | 追封陳國太夫人。 |
弟弟 | 李源 | 曾任國子博士、虞部員外郎。 |
李源 | ||
李維 | ||
原配 | 張氏 | 永興軍司馬張忠輔之女。 |
繼室 | 朱氏 | |
兒子 | 李翁朝 | 生平不詳。 |
李宗簡 | 曾任大理評事。 | |
兒子三人 | —— | 皆早卒。 |
女兒 | —— | 嫁右諫議大夫薛映。 |
—— | 嫁奉禮郎、國子博士向傳正。 | |
—— | 早夭 | |
—— | 嫁北宋名相王曾,早逝。 | |
女兒四人 | —— | 生平皆不詳。 |
李沆主要作品
李沆史料索引
- 《小畜集·卷二十八·故侍御史累贈太子少師李公墓誌銘》 [118]
- 《武夷新集·卷十·贈太尉中書令諡曰文靖李公墓誌銘》 [5]
- 《隆平集·卷四》 [114]
- 《東都事略·卷四十》
- 《五朝名臣言行錄·前集·卷二》
-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 [55]
- 參考資料
-
- 1.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李沆,字太初,洺州肥鄉人。
- 2. 《宋會要輯稿·禮五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10-10]
- 3. 《清史稿·卷八十四·志五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19]
- 4. 《宋論·卷三·真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2]
- 5. 《武夷新集·卷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10-10]
- 6. 《李沆墓誌銘》:太平興國五年,與進士得高弟,解褐將作監丞、通判潭州。郊祀,遷太子右贊善大夫。
- 7.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沆少好學,器度宏遠,炳嘗語人曰:“此兒異日必至公輔。”太平興國五年,舉進士甲科,為將作監丞、通判潭州,遷右贊善大夫,...
- 8.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昌言喜推獎後進,掌漕湖外時,李沆通判潭州,昌言謂有台輔之量,表聞於朝。
- 9. 《宋史·卷二百七十三·列傳第三十二》:承矩頗有識鑑,典長沙日,李沆、王旦為佐,承矩厚待之,以為有公輔器。
- 10. 定位皇權,肇始宰輔專政——李沆論(君臣關係個案研究之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5-30]
- 11. 《李沆墓誌銘》:八年,歸朝為著作郎。
- 12.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轉著作郎。相府召試約束邊將詔書,既奏御,太宗甚悦,命直史館。
- 13. 《李沆墓誌銘》:中謝日,太宗命中貴人送丞相府試文一通,以本官直史館,賜五品服。
- 14.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雍熙三年,右拾遺王化基上書自薦,太宗謂宰相曰:“李沆、宋湜,皆嘉士也。”即命中書並化基召試,併除右補闕、知制誥。沆位最下,特升於上,各賜錢百萬。又以沆素貧,多負人錢,別賜三十萬償之。
- 15. 《李沆墓誌銘》:雍熙中,今工部尚書王公化基任左拾遺,上封公車,大言自薦。太宗謂執政曰:“李沆、宋湜,皆佳士也,可並試之。”明日,並命為右補闕、知制誥。公之位在二公之次,上特令公首冠焉,又賜錢百萬。天子知公貧,多權錢富家,出倍稱之息,又別賜三十萬,俾償之。
- 16.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四年,與翰林學士宋白同知貢舉。謗議雖眾,而不歸咎於沆。
- 17.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遷職方員外郎,召入翰林為學士。
- 18. 《李沆墓誌銘》:端拱初,遷職方員外郎,掌誥如故。...未幾,召入翰林充學士,賜金紫。
- 19.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十二》(淳化二年):(閏二月)是月,命翰林學士賈黃中,蘇易簡幹當差遣院,李沆同判吏部流內銓。
- 20.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淳化二年,判吏部銓。嘗侍曲宴,太宗目送之曰:“李沆風度端凝,真貴人也。”
- 21. 《李沆墓誌銘》:淳化二年,拜給事中、參知政事。
- 22.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十二》(淳化二年):(九月)翰林學士賈黃中、李沆併為給事中、參知政事。
- 23.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四年,以本官罷,奉朝請。未幾,丁內艱,起復,遂出知升州。未行,改知河南府。
- 24. 《宋史·卷六·本紀第六·真宗一》:淳化五年九月進封壽王,加檢校太傅、開封尹。至道元年八月立為皇太子,改今諱,仍判府事。
- 25.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真宗升儲,遷禮部侍郎兼太子賓客,詔東宮待以師傅禮。
- 26.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真宗即位,遷户部侍郎、參知政事。
- 27.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一》(至道三年):(四月)甲辰,太子賓客李至為工部尚書,李沆為户部侍郎,並參知政事。
- 28.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三》(鹹平元年):(十月)户部尚書張齊賢加兵部尚書,與户部侍郎、參知政事李沆並平章事。
- 29.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鹹平初,以本官平章事,監修國史,...
- 30.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四》(鹹平二年):六月丁巳,宰臣、監修國史李沆等上重修太祖實錄五十卷。...錢若水而下,又加散館、食邑。沆獨懇辭,詔許之。
- 3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五》(鹹平二年):(十一月)丁亥,宰相兵部尚書張齊賢加門下侍郎,户部侍郎李沆加中書侍郎。
- 32.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六》(鹹平三年):...李沆為東京留守,不戮一人而輦下清肅。
- 33.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六》(鹹平三年):(二月)己未,命宰相李沆為元德皇太后園陵使,餘四使並如例。
- 34.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會契丹犯邊,真宗北幸,命沆留守,京師肅然。真宗還,沆迎於郊,命坐置酒,慰勞久之。
- 35.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八》(鹹平四年):(三月)庚寅,左僕射呂蒙正、兵部侍郎參知政事向敏中並守本官、平章事,中書侍郎、平章事李沆加門下侍郎。
- 36.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十三》(鹹平五年):(十一月)庚戌,左僕射、平章事呂蒙正加司空、門下侍郎、平章事。李沆加右僕射。
- 37.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十三》(鹹平五年):(十二月)丁丑,以宰臣呂蒙正、李沆併兼門下侍郎。
- 38. 《李沆墓誌銘》:景德元年秋七月乙酉,大丞相,僕射隴西公早朝至待漏舍,不俟錀出而歸,疾故也。粵翌日,車駕幸其第,親至卧內,存撫甚厚,賜白金三百斤。既還宮,不以起聞,上又臨哭出涕。
- 39. 《續資治通鑑·卷第二十四·宋紀二十四》:丙戌,右僕射、平章事李沆寢疾,帝臨問,賜其家白金五千兩。車駕方還宮而沆卒,趣駕再幸其第,哭之慟,謂左右曰:“沆忠良純厚,始終如一,豈意不享遐齡!”言畢泣下。贈太尉、中書令,諡文靖;錄其三弟、一子,甥及妻之兄子,皆賜同進士出身。
- 40.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景德元年七月,沆待漏將朝,疾作而歸,詔太醫診視,撫問之使相望於道。明日,駕往臨問,賜白金五千兩。方還宮而沆薨,年五十八。上聞之驚歎,趣駕再往,臨哭之慟,謂左右曰:“沆為大臣,忠良純厚,始終如一,豈意不享遐壽!”言終又泣下。廢朝五日,贈太尉、中書令,諡文靖。
- 41. 《宋史·卷一百二十四·志第七十七》:太平興國六年,守司空兼門下侍郎平章事薛居正薨,準禮,一品喪合輟二日,詔特輟三日。其後鄧王錢俶、太師趙普、右僕射李沆薨,皆一品,合輟二日,詔並特輟五日。
- 42.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錄其弟國子博士贄為虞部員外郎,光祿寺丞源為太子中舍,屯田員外郎、直集賢院維為户部員外郎。子宗簡為大理評事。甥蘇昂、妻兄之子朱濤並同進士出身。
- 43. 《李沆墓誌銘》:上又別次發哀,羣臣奉慰,追錄嗣子,逮於周親。乃至外姻諸甥,常從給使,鹹被延賞之澤,悉膺非次之命。又特命昭宣使、恩州團練使李公神福,監視葬事。
- 44. 《李沆墓誌銘》:發引之日,有司具鹵簿,大鴻臚持節之護喪。即以今年五月庚申,歸葬於河南府洛陽縣賢相鄉積潤裏,從尚書令府君之塋,禮也。
- 45. 《宋史·宋史卷二百一十·表第一·宰輔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14]
- 46. 《宋史·卷五·本紀第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14]
- 47. 《宋史·卷六·本紀第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14]
- 48. 李沆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 49. 文娟.北宋名相李沆生平及為政思想[J].甘肅聯合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03):16-19.
- 50.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真宗問治道所宜先,沆曰:“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此最為先。”問其人,曰:“如梅詢、曾致堯等是矣。”後致堯副温仲舒安撫陝西,於閣門疏言仲舒不足與共事。輕鋭之黨無不稱快,沆不喜也,因用他人副仲舒,罷致堯。帝嘗語及唐人樹黨難制,遂使王室微弱,蓋奸邪難辨爾。沆對曰:“佞言似忠,奸言似信,至如盧杞矇蔽德宗,李勉以為真奸邪是也。”真宗曰:“奸邪之跡,雖曰難辨,然久之自敗。”
- 51.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沆為相,王旦參政事,以西北用兵,或至旰食。旦嘆曰:“我輩安能坐致太平,得優遊無事耶?”沆曰:“少有憂勤,足為警戒。他日四方寧謐,朝廷未必無事。”後契丹和親,旦問何如,沆曰:“善則善矣,然邊患既息,恐人主漸生侈心耳。”旦未以為然。沆又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旦以為細事不足煩上聽。沆曰:“人主少年,當使知四方艱難。不然,血氣方剛,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吾老,不及見此,此參政他日之憂也。”沆沒後,真宗以契丹既和,西夏納款,遂封岱祠汾,大營宮觀,蒐講墜典,靡有暇日。旦親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為,欲諫則業已同之,欲去則上遇之厚,乃以沆先識之遠,嘆曰:“李文靖真聖人也。”當時遂謂之
- 52.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時李繼遷久叛,兵眾日盛,有圖取朔方之意。朝廷困於飛挽,中外鹹以為靈州乃必爭之地,苟失之,則緣邊諸郡皆不可保。帝頗惑之,因訪於沆。沆曰:“繼遷不死,靈州非朝廷有也。莫若遣使密召州將,使部分軍民空壘而歸,如此,則關右之民息肩矣。”方眾議各異,未即從沆言,未幾而靈州陷,帝由是益重之。
- 53.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真宗皇帝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虜講和。吾聞出則無敵國外患,如是者國常亡,若與虜和,自此中國必多事矣。”旦殊不以為然。既而遂和,海內乾耗,旦始悔不用文靖之言。
- 54. 《全宋詩·卷一百五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10-10]
- 55.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4-21]
- 56.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11]
- 57. 《五朝名臣言行錄》前集卷二。
- 58. 北宋·司馬光·《訓儉示康》
- 59. 《蘇軾文集》 .唐宋八大家在線閲讀[引用日期2015-05-30]
- 60. 《元城語錄解》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61. 《言行龜鑑·卷一·學問門》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03-13]
- 62. 宋·葉夢得·《避暑錄話》
- 63. 南宋·王稱·《東都事略·卷四十》
- 64. 南宋·王十朋·《梅溪集·御試策試》
- 65. 《宋史·卷四百三十六·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8-02]
- 66. 《水心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67. 《容齋隨筆·卷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13]
- 68. 《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九·本朝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13]
- 69. 《黃氏日抄》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12-12]
- 70. 《宋史全文·卷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8-07]
- 71. 王旦當國唱“大雅” .大河網[引用日期2014-10-12]
- 72. 《宋史全文·卷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30]
- 73. 《魯齋集》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6-12-12]
- 74. 《宋史·卷八·本紀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4-16]
- 75. 《明太祖寶訓·卷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76. 《皇明經世文編·卷五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77. 《皇明經世文編·卷一百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78. 《東谷贅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12]
- 79. 《文簡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80. 《弘道錄·卷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81. 《震川先生制科文》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82. 《弇州四部稿》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9-05-11]
- 83.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七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84. 明·李贄·《史綱評要·卷二十八·宋紀》
- 85. 《讀通鑑論·卷十·三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9-19]
- 86. 《讀通鑑論·卷二十六·穆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1-20]
- 87. 《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2]
- 88. 《史傳三編》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6-12-05]
- 89. 《二希堂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9-28]
- 90. 《提綱釋義》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8]
- 91. 收番部叛王中計 納忠諫御駕親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2]
- 92. 當代·虞雲國·《細説宋朝》20:呂端和李沆
- 93.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沆為相,接賓客,常寡言。馬亮與沆同年生,又與其弟維善,語維曰:“外議以大兄為無口匏。”維乘間達亮語,沆曰:“吾非不知也。然今之朝士得升殿言事,上封論奏,了無壅蔽,多下有司,皆見之矣。若邦國大事,北有契丹,西有夏人,日旰條議所以備禦之策,非不詳究。薦紳如李宗諤、趙安仁,皆時之英秀,與之談,猶不能啓發吾意。自餘通籍之子,坐起拜揖,尚周章失次,即席必自論功最,以希寵獎,此有何策而與之接語哉?苟屈意妄言,即世所謂籠罩。籠罩之事,僕病未能也。”
- 94. 《楊文公談苑》:沆在相位,接賓客常寡言。馬亮與沆同年生,又與維善,語維曰:“外議以大兄為無口匏。”維乘間嘗達亮語,沆曰:“吾非不知也,然今之朝士,得升殿言事,上封論奏,了無壅蔽,多下有司,皆見之矣。若邦國大事,北有強虜,西有戎遷,日旰條議,所以備禦之策,非不詳究。薦紳中如李宗諤、趙安仁,皆時之英秀,與之談,猶不能啓發吾意。自餘通籍之子,坐起拜揖,尚周章失措。即席必自論功最,以希寵獎,此有何策而與之接語哉?苟屈意妄言,即世所謂籠罩,籠罩之事,僕病未能也。為我謝馬君。”
- 95. 《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九》:李文靖重厚沉默,嘗寓京師,亦少出入。一日,忽有一轎至。下轎,乃一蓋頭婦人,不見其面,然儀度甚美;入文靖房,久而出。眾訝之,以為文靖如此,卻引得這般人來,遂問之。文靖亦只依違應之曰:“亦言某前程之類,何足信!”深詰之,文靖曰:“諸公曾見其面乎?一面都是目!”
- 96. 《楓窗小牘》:李文靖賢相也,與張齊賢稍不協。齊賢以被酒失儀罷相,時人語曰:“李相太醒,張相太醉。”
- 97.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寇準與丁謂善,屢以謂才薦於沆,不用。準問之,沆曰:“顧其為人,可使之在人上乎?”準曰:“如謂者,相公終能抑之使在人下乎?”沆笑曰:“他日後悔,當思吾言也。”準後為謂所傾,始伏沆言。
- 98.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沆性直諒,內行修謹,言無枝葉,識大體。居位慎密,不求聲譽,動遵條制,人莫能幹以私。公退,終日危坐,未嘗跛倚。治第封丘門內,廳事前僅容旋馬。或言其太隘,沆笑曰:“居第當傳子孫,此為宰相廳事誠隘,為太祝、奉禮廳事已寬矣。”至於垣頹壁損,不以屑慮。
- 99.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堂前藥闌壞,妻戒守舍者勿葺以試沆,沆朝夕見之,經月終不言。妻以語沆,沆曰:“豈可以此動吾一念哉!”
- 100.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家人勸治居第,未嘗答。弟維因語次及之,沆曰:“身食厚祿,時有橫賜,計囊裝亦可以治第,但念內典以此世界為缺陷,安得圓滿如意,自求稱足?今市新宅,須一年繕完,人生朝暮不可保,又豈能久居?巢林一枝,聊自足耳,安事豐屋哉?”
- 101. 《避暑錄話》:李文靖為相,專以方嚴重厚,鎮服浮躁,尤不樂人論説短長附己。胡秘監旦謫商州,久未召,嘗與文靖同為知制誥,聞其拜參政,以啓賀之,歷詆前居職罷去者,雲呂參政以無功為左丞,郭參政以酒失為少監,辛參政以非材謝病優拜尚書,陳參政新任失旨退歸兩省,而譽文正甚力,意將以附之。文靖愀然不樂曰:“吾豈真有優於是者,亦適遭遇耳。乘人之後而譏其非,吾所不為,況欲揚一己而短四人。”終為相,旦不復用。
- 102.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一夕,遣使持手詔欲以劉氏為貴妃,沆對使者引燭焚詔,附奏曰:“但道臣沆以為不可。”其議遂寢。
- 103.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十七》(景德元年):先是,保平節度使、駙馬都尉石保吉求兼相印,上以問李沆,沆曰:“賞典之行,須有所自。保吉因緣戚里,無攻戰之勞,驟據台席,恐騰物議。”上他日詢之,執奏如初,其事遂寢。及沆卒,保吉求請不已,丙子,以保吉為武寧節度使、同平章事。
- 104.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駙馬都尉石保吉求為使相,復問沆,沆曰:“賞典之行,須有所自。保吉因緣戚里,無攻戰之勞,台席之拜,恐騰物議。”他日再三問之,執議如初,遂止。
- 105.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帝以沆無密奏,謂之曰:“人皆有密啓,卿獨無,何也?”對曰:“臣待罪宰相,公事則公言之,何用密啓?夫人臣有密啓者,非讒即佞,臣常惡之,豈可效尤?”
- 106. 《湘山野錄》:李丞相沆有長者譽。一旦,僕逋宅金數十千,忽一夕,遁去。有女將十歲,美姿格,自為一券繫於帶,願賣於宅以償焉。丞相大惻之,祝夫人曰:“願如己子,育於室,訓教婦德,俟長成,求夫嫁之。止請夫人親結縭,以主其婚,然而務在明潔。”夫人如所誨,及笄,擇一婿,亦頗良,具奩幣歸之。女範果堅白,其二親後歸舊京,聞之,淪感公刻心骨。丞相病,夫婦刲股為羹饋之,至薨,衰絰三年。
- 107.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四》(鹹平二年):時有上封指中書過失,請行罷免者,上覽之不悦,謂宰相曰:“此輩皆非良善,止欲自進,當譴責以警之。”李沆進曰:“朝廷比開言路,苟言之當理,宜加旌賞,不則留中可也。況臣等非材,備員台輔,如蒙罷免,乃是言事之人有補朝廷。”上曰:“卿真長者矣。”
- 108.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沆又嘗言:“居重位實無補,惟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之,此少以報國爾。朝廷防制,纖悉備具,或徇所陳請,施行一事,即所傷多矣,陸象先曰‘庸人擾之’是已。憸人苟一時之進,豈念厲民耶?”
- 109. 《言行龜鑑·卷一·學問門》:李文靖公沆為相,常讀《論語》。或問之,公曰:“沆為宰相,如《論語》中‘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兩句,尚未能行。聖人之言,終身誦之可也。”
- 110.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沆為相,常讀《論語》。或問之,沆曰:“沆為宰相,如《論語》中‘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尚未能行。聖人之言,終身誦之可也。”
- 111.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沆與諸弟友愛,尤器重維,暇日相對宴飲清言,未嘗及朝政,亦未嘗問家事。
- 112. 《金坡遺事》:王旦、李沆、錢若水俱丙寅生,同在翰林,時號丙寅三學士。
- 113.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一》:乾興元年,仁宗即位,詔配享真宗廟庭。
- 114. 《隆平集·第四卷》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10-10]
- 115. 曾棗莊主編;李文澤,吳洪澤副主編.中國文學家大辭典 宋代卷.北京:中華書局.2004.第316頁
- 116. 河北美術出版社選 編.中國曆代帝王名臣像真跡:河北美術出版社,1996-10:409
- 117. 張建業 主編;劉幼生 副主編.李贄文集 第4卷 《藏書》 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05:235,250-251
- 118. 小畜集 28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10-10]
- 119. 呂紹綱,呂美泉 編著.中國曆代宰相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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