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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

(明朝末年大臣、名將)

鎖定
袁崇煥(1584年6月6日—1630年9月22日) [1]  ,字元素,號自如(一説為字),廣東東莞人(另有廣西藤縣平南兩説,參見“人物爭議-籍貫之爭”目錄),明朝末年大臣、名將。 [6] 
袁崇煥出身商人家庭,在讀書應舉的同時亦愛好軍事。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進士,起家福建邵武知縣。天啓二年(1622年)進京參加大計之際請纓出山海關,投身抵禦後金、收復遼東的前線,由山海監軍累遷寧前兵備道,任上輔佐督師孫承宗構築關寧錦防線,並於天啓六年(1626年)在寧遠阻擋後金汗努爾哈赤的攻勢,取得寧遠大捷,因功擢為遼東巡撫。天啓七年(1627年)取得寧錦大捷,不久即因同後金議和等行為受到非議而辭職,翌年被崇禎帝起用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登萊、天津等處軍務。袁崇煥復出後,誓言“五年復遼”,主張“守為正着、戰為奇着、款為旁着”“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撫西虜(蒙古)以制東夷(後金)”,並處死了東江總兵毛文龍。崇禎二年(1629年)冬,後金汗皇太極大舉入塞,繞過袁崇煥在薊州的防線,直逼北京城下,是為己巳之變。袁崇煥在北京廣渠門左安門擊退後金軍,隨後被崇禎帝逮捕下獄。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崇禎帝以謀反大逆罪將袁崇煥凌遲處死。直至清修《明史》認定其死於皇太極所設的反間計,袁崇煥才重獲高度評價(參見“人物爭議-捕殺原因”目錄)。 [2]  [11] 
袁崇煥的詩文所存無多,被今人輯為《袁崇煥集》。
概述圖來源 [3] 
全    名
袁崇煥
元素
自如
諡    號
襄愍(南明諡,存疑,參見“人物爭議-平反問題”目錄)
所處時代
明末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廣東東莞(另有廣西藤縣、平南兩説)
出生日期
1584年6月6日(萬曆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逝世日期
1630年9月22日(崇禎三年八月十六日)
逝世地
北京西市
陵    墓
袁崇煥墓
安葬地
北京市東城區東花市斜街
主要成就
寧遠大捷
寧錦大捷
主要作品
袁崇煥集
最高官職
欽命出鎮行邊督師薊遼天津登萊等處軍務、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袁崇煥人物生平

袁崇煥早年經歷

萬曆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1584年6月6日),袁崇煥出生於廣州府東莞縣(今廣東省東莞市)。袁崇煥的先祖來自山西歷山,自福建寧化、江西雩都、信豐及廣州南海輾轉遷徙至東莞茶園、温塘等地,至袁崇煥祖父袁世祥始定居於東莞水南袁屋墩(今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水南村)。袁家世代務農,袁崇煥之父袁子鵬則到廣西平南白馬圩開店經商,做木材生意,袁崇煥也在那裏長大。 [6] 
袁崇煥在邵武知縣任上的題字 袁崇煥在邵武知縣任上的題字
袁崇煥從小喜歡軍事,“夙攻兵略,精武藝,善騎射”。 [7]  又熱愛旅遊,自詡“生平有山水之癖”,在出仕前“足跡幾遍宇內”。 [4]  他自幼以應舉為目標,為了方便,寄籍於平南,遭人舉報,便改籍於附近的藤縣關於其籍貫的爭議,參見“人物爭議-籍貫之爭”),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他通過童子試,成為藤縣縣學生員。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袁崇煥赴廣西省城桂林參加鄉試,考中舉人。此後,他四次參加會試,皆名落孫山。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袁崇煥終於通過會試,並在殿試中以三甲第四十名(總名次第一百一十名)獲賜同進士出身觀政於工部。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袁崇煥獲任福建邵武知縣。 [8]  他在任上“明決有膽略,悉心愛民,申冤理枉,善於聽訟,無微不燭”,有一户民居着火,袁崇煥穿着靴子上屋救火,“走巖牆如履平地”,事後賑災工作也“井井有方”。 [9] 

袁崇煥出鎮關寧

天啓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622年2月5日),袁崇煥與福建其他知縣一起進京參加大計。當時,努爾哈赤建立的後金政權興起於東北,攻陷明朝遼瀋地區,袁崇煥本來就憂心時局,“以邊才自許” [11]  ,在等待大計結果期間決定單騎到山海關考察前線情況,大約兩旬後回京。同僚便宣揚他單騎赴關的事蹟,其願以身許國的名聲由此傳播於北京官場。天啓二年(1622年)正月,吏部會同都察院公佈計榜(大計結果),袁崇煥得到“上考”的評價。 [256]  按照慣例,袁崇煥將獲任被時人認為是美差的言官 [257]  隨即就傳來了遼西重鎮廣寧(今遼寧省北鎮市)失守的消息,朝野震動,與袁崇煥一起參加大計的官員紛紛離京南下,朝臣們亦爭相用公家郵符將自己的眷屬送出北京。 [258]  為了應對後金凌厲的攻勢,明廷急於訪求邊才,袁崇煥受到御史侯恂江日彩的注意,請兵部召而試用。兵部官員遂召試袁崇煥,問以山海關何處為險要,何處當駐兵,何處可伏人馬,何處可建銃台,袁崇煥對答如流,並宣稱:“予我軍馬錢穀,我一人足守此。”於是他通過了兵部召試,於二月十六日獲任兵部職方司主事。二月二十三日,兵科都給事中蔡思充疏言袁崇煥“饒有才略”,建議讓袁崇煥輔佐原任遼東兵備道閻鳴泰“分任榆關(山海關)”。明廷從其言,於二月二十八日升袁崇煥為山東按察司僉事、山海監軍。赴任前,袁崇煥還特地拜訪了正在待罪聽勘的原遼東經略熊廷弼,徹夜諮詢遼事 [10-11]  同時,他向朝廷建議招募驍勇善戰的兩廣步兵(10000人)與廣西狼兵(5000人)組成一支精鋭部隊,分別由其族叔平樂府推官袁玉佩和親戚永平府推官林翔鳳帶領,保證將會重演明軍在朝鮮播州的勝利,如果不成就“斬臣于軍前,以為輕事者之戒”。 [12]  明廷批准其募兵之請,發户部銀二千兩及帑銀二十萬兩供袁崇煥等人募兵。 [13-14]  不過後因廣西巡撫何士晉稱徵調困難而未盡調,只酌量撥發泗城南丹等處將士,而袁玉佩留用平樂,林翔鳳留用山海關,未能出關效力。 [15] 
袁崇煥像 袁崇煥像
袁崇煥赴任後,先駐山海關。其時後金攻陷廣寧、義州等地後即東歸,遼西一帶被蒙古哈剌慎(喀喇沁)等部落所據。六月,遼東經略王在晉命袁崇煥移駐中前所(今遼寧省綏中縣前所鎮)。廣寧前屯衞(今遼寧省綏中縣前衞鎮)有很多流離失所的遼民,亟待安置。王在晉命袁崇煥赴前屯衞安置遼人。袁崇煥“夜行荊棘虎豹中,以四鼓入城”,其膽略得到將士的佩服。袁崇煥又打算領兵七千駐守前屯衞,卻被王在晉視為輕率魯莽之舉而拒絕。儘管如此,王在晉也很器重袁崇煥,稱讚他“膽魄稱雄,志力並矯,且其澡滌之襟期、光明之心事,迥迥逸羣”,自己“心重之、愛之”,感嘆“今如崇煥者有幾?”並題補他為寧前兵備僉事。 [11]  [16]  在此期間,袁崇煥因為抗金的十三山難民以及王在晉的重關戰略(將山海關作為防禦支點,並在山海關外八里鋪另修邊牆和關隘以加強)而與王在晉爭辯不已。袁崇煥力請救援十三山難民,並反對重關戰略,主張以關外的寧遠(今遼寧省興城市)為防禦支點。為了抵制重關戰略,他於六月向內閣首輔葉向高上書反映情況。 [17]  葉向高打算親自去山海關查看情況,另一閣臣孫承宗請求自己去,於是便由孫承宗巡視山海關。 [18]  孫承宗在這兩個問題上傾向袁崇煥的主張,並於八月回朝後向明熹宗建議替換王在晉,還誇讚袁崇煥“英發貼實,綽有擔當,自願為大將”,準備對他加以歷練栽培。明熹宗遂召還王在晉,並委任孫承宗為督師,主持遼事。 [19]  與此同時,山石兵備道閻鳴泰升任遼東巡撫,袁崇煥則接任山石兵備道,帶管寧前兵備道事。九月,孫承宗抵關任職,安排袁崇煥負責修建營房的工作,又負責安插遼民於關外諸城堡。 [20]  任上“內拊軍民,外飭邊備,勞績大著”,但同時亦有用法專斷之嫌。 [11]  同年冬,遼東巡撫閻鳴泰令袁崇煥去檢閲新兵,核實虛伍。袁崇煥斬殺守備莫大功營內兩名私僱頂替者,事後也未報告。孫承宗得知此事,質問緣由,袁崇煥只説自己奉巡撫之命,孫承宗怒責其“未殺不以請,既殺不以聞,其有無激變帖服不以告”。 [21-22]  袁崇煥只好頓首謝罪。 [11] 
天啓三年(1623年)二月二十七日,孫承宗率文武官員出巡關外。十九日,一行人抵達寧遠,孫承宗雖認可其戰略地位重要,但並未表態以此為防禦支點。而接替閻鳴泰出任遼東巡撫的張鳳翼則主張守山海關而非寧遠,山海關總兵馬世龍則主張守中後所(今遼寧省綏中縣)。 [23]  適逢茅元儀被孫承宗召至覺華島負責防守,袁崇煥希望他能勸孫承宗在防守寧遠的問題上拍板。 [24]  在茅元儀的推動下,孫承宗於九月初八日第二次巡視寧遠,正式決定以此為防禦支點。在袁崇煥和茅元儀的推薦下,由滿桂出任寧遠守將,袁崇煥本人也出駐寧遠,與滿桂、祖大壽(時名祖天壽)等擘畫修築城池與防衞事宜。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與建設,寧遠城拔地而起,“商旅輻輳,流移駢集,遠近望為樂士”,“軍民五萬餘家,屯種至五十里,遠近莫不歸附”。 [11]  [23]  袁崇煥得意地給內閣輔臣寫信説:“不肖在寧遠,長安(代指北京)可高枕而卧也!” [25] 
天啓四年(1624年),孫承宗安排袁崇煥卸任山石兵備道,專管寧前等處兵備、屯田、馬政。任上監督築城、煮鹽鍊鐵、興舉屯田、操辦馬政、修造舟車、核兵定餉、籌備糧料、演練車戰、招撫蒙古、謀劃戰守,積極協助孫承宗構築關寧錦防線 [26]  袁崇煥由此成為孫承宗督師期間“最託重者”。 [27]  九月,袁崇煥升正四品兵備副使,再進從三品山東布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 [11]  [28]  十月二十二日,袁崇煥得知父喪,準備回鄉守孝,行至豐潤縣,接到奪情起復之命,他先請求終制,後請求給假,都不獲准許,不得不在十一月二十三日返任。 [28] 

袁崇煥一戰成名

主詞條:寧遠之戰
天啓五年(1625年)八月,明軍在柳河之役中敗北,袁崇煥急忙阻擋奔潰的士卒,讓他們各自回到信地防守,從而保全了關外諸城。 [221]  十月,孫承宗引咎辭職。袁崇煥對此深感失望,見到孫承宗就流淚,甚至請求和他一起辭職。 [172]  新任遼東經略高第到任不久,即命錦州、右屯衞、寧遠、前屯衞等處軍民入關,盡棄關外之地。袁崇煥上揭帖抗議,認為錦、右、大凌三城不可輕易棄守,如果棄守,那麼只會“示敵以弱,非但東奴(後金),西虜(蒙古)亦輕中國”,而且會使“寧(遠)、前(屯衞)震驚,(山海)關門失障”。 [29]  他還表示:“寧前道當與寧前為存亡,如撤寧前兵,寧前道必不入,獨卧孤城,以當虜耳!”高第無法強迫他撤離,因此關外諸城只剩寧遠還在堅守。 [30]  十二月,廣西道御史王珙上疏稱讚袁崇煥“清操偉略”,請求給他升官,明廷遂升袁崇煥為山東按察使(正三品),仍管寧前道事。 [31-32] 
袁崇煥像 袁崇煥像
天啓六年(1626年)正月十四日,已四年沒有大舉攻明的努爾哈赤親征遼西,十七日渡過遼河。 [33]  正月十八日,袁崇煥聽説後金軍渡過遼河的消息,馬上進行軍事部署。 [34]  他安排滿桂負責全城防務,尤其是東南首衝之地的防守任務,左輔負責西面,祖大壽負責南面,朱梅負責北面,管炮官彭簪古和自己在邵武收的家丁羅立各負責紅夷大炮(西洋大炮)的發射。在戰略上採取堅壁清野之策,焚燬城外民居、積儲,並企圖藉助十一門紅夷大炮的威力退敵。他在申明備戰情況的揭帖中所説:“本道(袁崇煥自稱)定與此城為存亡,而本道申明內有各將領或守或援,俱當與本道為存亡。結連一處,彼此同心,死中求生,必生無死。但恐賢愚不一,除臨陣退縮,本道法所得及,徑于軍前誅之。”為堅定將士守城決心,袁崇煥誅殺臨陣退縮的逃兵,並移檄前屯衞總兵趙率教、山海關總兵楊麒,説凡見逃兵即以間諜論,逮捕處死,若有一兵潰入前屯衞,一卒逃進關內,則問罪趙、楊二將。 [35]  他又給山海關管關主事陳祖苞寫信,囑咐他不得放過改服潛逃的兵士,由此,寧遠將士“皆無退志”。 [36]  袁崇煥還當面懇請經略高第不要出兵援助,以謀求“置之死地而後生”。 [37]  在戰前動員中,袁崇煥刺血為書,向全體將士下拜,吃着草激勵他們説:“苟能同心死守,吾為牛羊以報,亦所甘也!”將士都為之感動,請求拼死一戰。 [11]  [38] 
正月二十三日,努爾哈赤的大軍抵達寧遠城下,駐紮於城西北五里外,稱自己有二十萬大軍,勸降袁崇煥,袁崇煥回信稱努爾哈赤不過十三萬軍隊,拒絕投降。 [33]  二十四日拂曉,後金軍開始攻城。袁崇煥正與朝鮮貢使的譯官韓瑗等人談笑風生,聽到炮聲後,對驚嚇的韓瑗笑着説:“賊至矣!” [39]  此後三天,努爾哈赤以楯車和重騎兵猛攻寧遠,袁崇煥則指揮明軍用紅夷大炮、火銃等火器還擊,並不斷用石塊堵住被後金軍在城牆上鑿開的窟窿,寧遠軍民的頑強抵抗給後金軍以重大殺傷,努爾哈赤不得不於二十七日決定撤回瀋陽,撤軍前還派兵渡過結冰的大海,殺盡覺華島上軍民以泄憤。 [33-34]  此前,明廷對寧遠的防守不抱希望 [38]  ,然而袁崇煥卻指揮明軍取得了薩爾滸之戰以來第一次對後金正面交鋒的勝利,因此被明方稱為“寧遠奇捷”或“寧遠大捷”。捷報傳到北京,朝野為之歡呼,明熹宗稱“此七八年來所絕無,深足為封疆吐氣”,並加袁崇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銜。 [40-41]  袁崇煥上疏請求辭職終制,熹宗不允。 [42]  三月初九日,更命袁崇煥巡撫遼東、山海等處,賦予便宜行事之權。 [43-44]  四月,又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恩蔭一子世襲錦衣衞正千户,賞銀四十兩,紵絲三表裏。 [34] 

袁崇煥巡撫遼東

寧遠之戰後,袁崇煥本來打算統一遼東事權,並得到兵部尚書王永光的支持,開始討論裁撤經略及總兵,將所有事權統一於遼東巡撫的計劃,然而熹宗並未聽從此議,先派六名宦官充當監軍,又改經略為督師,以王之臣取代高第出任,位在袁崇煥之上。 [45-47]  同年夏,袁崇煥麾下兩員將領——駐守前屯衞的趙率教和駐守寧遠的滿桂不和,袁崇煥站在趙率教一方,嚮明廷請求將讓趙率教統領關外之兵,調離滿桂。袁崇煥奏請前並未事先與剛上任的王之臣商量,王之臣也反對這種做法,袁崇煥又與王之臣不和,一度請求辭職。後來明廷調解下,袁崇煥上疏自責,並同意留下滿桂鎮守山海關,趙率教移鎮寧遠。 [48]  此後,袁崇煥與王之臣多有分歧,如袁崇煥欲貫徹自己“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的構想,試圖在關外大興軍屯,受到王之臣的反對,明廷也未同意。 [49]  此外,努爾哈赤死後,袁崇煥欲在後金汗位更迭之際“乘機進剿” [50]  ,先利用其便宜行事之權,派遣李喇嘛去瀋陽,借弔祭努爾哈赤為名窺探後金虛實,後金新汗皇太極趁機提出議和的請求,袁崇煥有意答應,準備“因而間之”,即趁機離間。 [51]  王之臣則反對派吊使及議和,稱此舉會令明朝的藩屬蒙古和朝鮮寒心。 [52-53]  當權的大太監魏忠賢支持袁崇煥的主張 [53]  ,於是明金雙方從十二月起開始議和交涉,在此期間,袁崇煥先修松山、杏山二城,再修錦州、大淩河、小淩河三城。 [54]  為了得到後援,袁崇煥的立場也逐漸傾向“閹黨”,自十月下旬開始,幾乎每次上疏都要稱頌魏忠賢一番,甚至表示“臣今春寧遠之戰,則廠臣(魏忠賢)之所謀也”(參見“人物爭議-諂媚魏閹”目錄)。 [55] 
袁崇煥像 袁崇煥像
天啓七年(1627年)二月,王之臣因與袁崇煥分歧太大,稱病請辭,明廷批准 [56]  ,並空缺督師之位,由遼東巡撫袁崇煥一人主持遼事,袁崇煥上疏推辭,並提出“守為正着、戰為奇着、款為旁着”的方略,明廷不許其辭職。 [57]  就在此時,傳來後金入侵朝鮮(丁卯之役)的消息。袁崇煥此前已從明朝潛伏在後金的內應劉興祚那裏得到這一消息,但並無證據顯示他按劉興祚的建議去提醒朝鮮做好防備。 [58]  等到後金入侵朝鮮的消息傳來後,他命令水營都司徐勇曾、張斌良、汪翥各率舟二十隻、兵士五百名為先鋒,東援朝鮮,但朝鮮方面在三月初與後金達成和議。 [59]  三月十一日,明熹宗聽從兵部尚書馮嘉會的建議,命袁崇煥趁後金“遠掠巢虛之時,挑選關寧精鋭,擇智勇之將,輕騎入搗,大兵陳河,相機續濟,以牽奴後而紓屬國之急”。 [60]  袁崇煥又派總兵趙率教及副總兵左輔、朱梅等領精兵九千人去三岔河(遼河下游)一帶執行“搗剿”任務 [59]  ,繼而又派參將徐璉率1000水兵東援。 [61]  但他們只是虛張聲勢而已,並未對後金起到任何牽制作用。袁崇煥在四月上疏為自己辯解,説後金“十萬掠鮮、十萬居守”,並非空虛,直接“搗剿”過於冒險,只能在確保山海關和寧遠安全的情況下讓趙率教等伺機而動。 [62] 
與此同時,明朝和後金的議和交涉破裂,皇太極指責袁崇煥“詐稱和好,乘間葺城” [63]  ,於五月率兵進攻新築的錦州等城。袁崇煥命趙率教及左輔、朱梅移駐錦州,在五月十二日擊退後金的攻城。其後皇太極圍而不攻,袁崇煥抽調兵力,派滿桂、尤世祿等兩次救援錦州,均未能成功。五月二十七日,皇太極在留兵繼續包圍錦州後,領兵數萬進攻寧遠。圍繞守城方略,袁崇煥與滿桂發生衝突,袁崇煥主張按上年的打法死守城池,而滿桂執意主動出擊,在爭論過程中還折斷袁崇煥的令箭。最終,袁崇煥坐鎮城中,滿桂、尤世祿、祖大壽諸將出城迎戰,奮勇殺敵,加上紅夷大炮的威力,後金軍在二十八、二十九日兩天的攻城作戰中失利。其後皇太極回攻錦州,又被趙率教擊退。六月初五日,皇太極撤軍,沿途拆毀了尚未完工的大淩河、小淩河兩城。錦州解圍後,袁崇煥於六月二十二日又一次稱病辭職,不過熹宗並未像之前那樣不允,而是批准其請,於七月初一日令其“回籍調理”,改由王之臣復任督師。袁崇煥因此前與後金議和、在後金攻朝鮮時未能“搗剿”以及援錦失利屢受言官彈劾,這成為他辭職獲准的真正原因。 [64-65]  故熹宗批他“暮氣難鼓,物議滋至” [255]  ,尤其對他議和之事耿耿於懷,因此在敍功之際,規定前線文武官員均加銜二級、恩蔭後代,唯獨袁崇煥僅得到了“加銜一級,賞銀三十兩、大紅紵絲二表裏”的微薄賞賜。“閹黨”官員霍維華上疏為袁崇煥鳴不平,請求將加給他的一級官銜移給袁崇煥,熹宗回覆袁崇煥議和誤國,沒處分就已經足夠,斥責霍維華“好生不諳事體”。 [66-67] 

袁崇煥起用督師

就在袁崇煥歸鄉之際,熹宗駕崩,其弟信王朱由檢繼位,是為崇禎帝。十一月,魏忠賢被剷除,與此同時,許多官員奏請起用袁崇煥以對付後金,到了“章滿公車”的地步。 [68]  十一月十九日,崇禎帝正式起用袁崇煥為都察院右都御史,管兵部添設右侍郎事。 [69]  十二月二十八日,賞袁崇煥錦衣衞指揮僉事的恩蔭,以補償其寧錦之功。 [70]  崇禎元年(1628年)四月初三日,任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登萊、天津等處軍務(即薊遼督師),替代上個月剛被罷免的王之臣。 [71]  袁崇煥還沒抵家,就接到崇禎帝要他復出的任命,此後“使者絡繹道路”,袁崇煥接旨北上。 [4]  七月,袁崇煥進京。十四日,崇禎帝召見羣臣於建極殿後的平台,特宣袁崇煥出班,闡述其“平胡方略”。袁崇煥表示“倘皇上假臣便宜,計五年而東夷可平、全遼可復”。崇禎帝大喜,表示自己將“不吝封侯之賞”,四名輔臣李標錢龍錫周道登劉鴻訓也紛紛讚賞袁崇煥是“奇男子”。在討論了毛羽健提出的裁撤驛遞一疏後,崇禎帝到便殿休息,羣臣也外出品嚐御賜茶果點心,期間,兵科給事中許譽卿當面質問袁崇煥“五年復遼”之方略,袁崇煥回答“聊慰上意耳”,即這只是安慰皇帝的大話而已。許譽卿厲色責備他“上英明甚,豈可浪對?異日按期責功,奈何?”袁崇煥這才察覺到失言的嚴重性。 [72-73]  等到休息結束、崇禎帝再次在平台召見羣臣時,袁崇煥提出了“五年之中須事事應手”的諸般條件,如錢糧、武器、人事以及言論管制(杜絕浮議)等,崇禎帝一一應允,指示吏、兵、工、户四部尚書協助袁崇煥,並承諾自己不會聽從浮議。閣臣又奏請提高袁崇煥之事權,收繳王之臣、滿桂的尚方寶劍,賜給袁崇煥。崇禎帝應允,並叮囑袁崇煥“早平夷酋,以紓四海蒼生之困”“嚴明號令,撫卹士卒,與文武同心,何難滅虜”。袁崇煥表示自己以漢代的趙充國為榜樣,並稱:“謹遵明旨,銘之肺腑,前去告諭官軍,以宣皇上威德,必須平夷!”隨後叩頭而起。再處理了少量雜務後,從此平台召對結束,此時已是晚上二更。 [74] 
薊遼督師袁崇煥請更定關外營堡將領額等事的題本 薊遼督師袁崇煥請更定關外營堡將領額等事的題本
袁崇煥離京之際,豪言賦詩“臣心期報國,誓唱凱歌歸”。 [75]  他在上任途中,就趕上寧遠兵變爆發,遼東巡撫畢自肅引咎自殺。袁崇煥於八月初二日上奏兵變情形,隨後兼程趕往山海關。 [76]  八月初六日抵達山海關,次日出關趕往寧遠,前往軍營,宣佈皇上德意,許諾補發欠餉,眾兵才肯歸營。袁崇煥採取了審慎的處理方式,與寧前道郭廣相商,招來首惡楊正朝、張思順,令其供出叛逆者名單,將功贖罪。楊、張二人和盤托出。十八日,田汝棟、舒朝蘭、宋仲義、李友仁、張文元等人被捕,袁崇煥令郭廣當堂辨認,俱系當日首惡,即令梟示於眾,並出示手諭安撫各營,稱“此外不殺一人”。其後又處死了提前得知兵變消息的參將彭簪古中軍吳國琦,並處罰了彭簪古及車左營加銜都司王家楫、車右營加銜都司左良玉、文標營司僉書李國輔四人。楊正朝、張思順免死發前鋒立功。此外,以貪酷激變的推官蘇涵淳、通判張世榮被降職,未參與兵變的都司祖大樂得到嘉獎,寧遠兵變終於被袁崇煥平息。 [77]  其後袁崇煥催發欠餉七十四萬兩。 [78]  直至崇禎二年(1629年)六月之前,上年山海關內外的欠餉才被補完。 [79]  為預防再發生類似兵變,袁崇煥奏請責成户部將歲餉“預先積貯,按月待支”,户部奏請“照天啓六、七年例,將崇禎二年加派地畝銀兩,查照糧多户大之家,俱以文到日為始,預徵十分之三,隨徵隨解”,得旨“如議行”。 [80]  又核定關外官兵71000餘名、關內官兵40200餘名,照此數目發餉。 [81] 
除了處理欠餉問題外,袁崇煥到任後還積極整頓關內外軍務,奏請停推遼東巡撫登萊巡撫,並將關內外原本三四員總兵只保留關內和關外兩員前鋒總兵,分別由趙率教和祖大壽充任,並以親信何可綱為中軍,居中坐鎮寧遠,倚仗此三員將領來實現“五年復遼”的計劃。此外還淘汰參將、遊擊、守備、中軍、千總、把總等官近百員,對各堡壘、驛站的佈置也重新進行規劃,並敦促工部改進武器裝備質量,敦促户部向沿邊各鎮訂購戰馬,以達成“精兵、壯馬、堅甲、利兵”的必要條件。對外,他招撫插漢(察哈爾部)、哈剌慎(喀喇沁部)等蒙古部落,試圖以“撫賞”和救濟來防止他們倒向後金,爭取他們成為明朝的外援;又恢復同皇太極的通信,不關閉議和之門。 [82]  然而袁崇煥上任數月,並未立竿見影,於是雲南道御史毛羽健在崇禎二年(1629年)四月上題本懷疑袁崇煥的“五年復遼”只是迫於崇禎帝之詢問而“猝然以對”,並請求以方略、兵制、糧運、局勢、善後五事質詢袁崇煥,袁崇煥接到兵部轉發的毛羽健題本後,於五月初六日逐條作答,並再次向崇禎帝保證自己決不“空言恢復”。 [83] 

袁崇煥殺毛文龍

袁崇煥上任後,還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即如何處置東江總兵毛文龍。毛文龍自天啓元年(1622年)以來,以朝鮮半島西北部的皮島為中心,構築了一條封鎖後金的海上戰線,也同樣握有尚方寶劍,深受器重。但另一方面,明廷擔憂他“難馭” [84]  ,袁崇煥也在寧遠之戰後就主張讓毛文龍移鎮寧遠附近。 [42]  [85]  等到袁崇煥出任薊遼督師時,據説在平台召對後就與閣臣錢龍錫密議毛文龍問題,並定下了斬帥之計。 [84]  [86]  崇禎元年(1628年)底,袁崇煥請求加強登萊海禁,將原本起于山東登州(今山東省蓬萊市)的東江運道改為從山海關起運,在覺華島換舟運,海船需經督師衙門掛號方許出海,並設東江餉司以核查錢糧,得到崇禎帝批准。 [87]  袁崇煥此舉意在將遼東半島沿海的航運權和制海權掌握於自己之手,並通過壟斷登萊、天津的運船來禁止商業貿易,切斷東江鎮物資供應和經濟來源,迫使毛文龍就範。毛文龍對此極為不滿,於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十三日上疏抗議袁崇煥改道是舍近就遠、棄易圖難。 [88-89]  同月,袁崇煥派徐璉運送火炮、器械給毛文龍,解釋他這麼做的原因,約定毛文龍與自己會晤於海上。毛文龍怒罵徐璉,但還是派都司熊萬祥隨徐璉回去,商定見面於旅順海域之北汛口。 [90-91]  但是,毛文龍以索餉為名前往登州,引發輿論譁然 [92]  ,繼而又前往寧遠,請袁崇煥於寧遠督師衙門相會,已經出海的袁崇煥聞訊馳還寧遠。此次會晤只是例行公事,“一二語而別”。 [86]  在這個過程中,袁崇煥以賓客之禮接待毛文龍,毛文龍卻沒有謙讓,更加堅定了袁崇煥處死毛文龍的決心。 [11] 
袁崇煥像 袁崇煥像
在寧遠時,袁崇煥和毛文龍約定再於旅順雙島細商,袁崇煥讓諸總兵留守,自己帶着尚方劍和督師印出海,五月二十九日抵達雙島。六月初一日,毛文龍來袁崇煥船上拜謁,袁崇煥也還謁毛文龍,並對毛文龍説道:“今遼東海外只本部院(袁崇煥自稱)與貴鎮(毛文龍)二人,務必同心共濟,方可結局本部院歷險至此,願相商為進取計。軍國大事,在此一舉。本部院有個良方,不知患者肯服此藥否?”毛文龍回答:“文龍海外人耳,也有許多功,只因小人之説,錢糧缺少,又無器械、馬匹,不曾遂得心願。若一一應付,要幫助成功也不難。”其後袁崇煥告辭,並吩咐説船上不便張筵。毛文龍於是於島岸置帳房,請袁崇煥就宴。席間,毛文龍似對袁崇煥有不屑之色,袁崇煥宣諭道:“皇上神聖,與堯舜湯武合為一君,當勉爾疆場。”毛文龍反而強調先帝熹宗對他的恩遇。接着袁崇煥又詢問其方略,毛文龍説:“寧遠兵馬俱無用,止用東江二三千人,藏之隱處,把火可收全功。”宴席至夜裏二更方散。六月初二日,毛文龍請袁崇煥登島,東江將士及女真、蒙古夷丁依次叩見袁崇煥,袁崇煥聽説身邊兵丁都姓毛,頗感不快,將其斥退,又與毛文龍談及受節制及更定營伍、設置道廳諸事,毛文龍只顧痛罵閻鳴泰、武之望二人,袁崇煥認為是在暗罵自己。至三更,袁、毛二人不歡而散。六月初三日,袁崇煥差官答謝毛文龍,毛文龍又置酒張筵迎請。袁崇煥穿上便服,登島赴會。席間,袁崇煥以“久營邊寨,杭州西湖盡有樂地”暗示毛文龍主動辭職返鄉。毛文龍回答:“久有此心,但惟我知滅奴孔竅,滅了東夷,朝鮮文弱,可襲而有也。"袁崇煥説:“朝廷不勤遠略,當有代君者。”毛文龍反問:“此處誰代得!”並有“傲慢不悦之意“。筵席散後,袁崇煥命副將汪翥反覆開導毛文龍,也希望毛文龍的親信能勸他。六月初四日,袁崇煥向東江官兵頒賜賞銀,並行文毛文龍,規定旅順以東行毛文龍印信,旅順以西行袁崇煥印信,又行文定營制,曉諭其收復鎮江、旅順,毛文龍未理會。六月初五日,袁崇煥在島中的山上設置帳房,等毛文龍來答謝時邀其上山觀兵角射,先前接受袁崇煥命令的參將謝尚政設下埋伏,等毛文龍進入後,袁崇煥厲聲呵斥其在東江改道問題上不聽調遣,又説:“本部院披肝瀝膽與你談了三日,只道你回頭是遲也還不遲。那曉得你狼子野心,總是一片欺誑到底。目中無本部院猶可,方今聖天子英武天縱,國法豈容得你?”語畢,袁崇煥向西叩頭,請皇命,下令逮捕毛文龍,毛文龍拒絕認罪,袁崇煥歷數其十二當斬之罪(專制一方、欺君冒功、跋扈不臣、侵吞糧餉、私通島夷、擅行任免、劫掠商人、好色誨淫、虐待遼民、諂媚魏閹、掩敗為功、觀望養寇),最後説:“今日殺了毛文龍,本部院若不能恢復全遼,以還朝廷,願試尚方以償爾命!”東江眾將叩頭為毛文龍求情,毛文龍本人也求饒,都被袁崇煥嚴詞拒絕。隨後袁崇煥向西叩頭,請持尚方劍來,令水營都司趙可教、何麟圖監斬,旗牌官張國柄用尚方劍斬毛文龍於帳前。 [86] 
接着,袁崇煥開始安排東江善後事宜,將東江軍分為四協,以毛承祿徐敷奏、劉興祚、陳繼盛分管,由陳繼盛暫時代管東江鎮,吩咐將帶來的白銀賞給各島官兵,每人賞銀三兩;派人往旅順宣撫,併發牌安撫各島軍民,行文毛文龍親子毛承祚,先令其安撫眾商,所欠商銀即辦償還,並釋放被毛文龍擄掠的商船。六月初六日,袁崇煥親到毛文龍棺前焚香行拜,表示:“昨日斬爾,是朝廷大法;今日祭爾,是我輩私情。”言罷落淚。六月初九日晨,袁崇煥前往旅順,視察防務,檢閲兵馬。佈置完畢,袁崇煥返回寧遠,上疏請罪。袁崇煥向崇禎帝彙報了前後情形,強調自己不經請示而處死毛文龍之舉是為了整肅軍政。崇禎帝聞報,起初大驚,繼而又想起自己正在倚重袁崇煥,便下旨斥責毛文龍死有餘辜,嘉獎袁崇煥的果斷行動,命其不必請罪。 [11]  [86]  八月,袁崇煥派徐敷奏整頓東江軍務,進一步縮編為東、西(左、右)二協,以陳繼盛領左協、劉興祚領右協,同時奏請暫虛島帥(東江總兵)以候有功者,意在未來將東江鎮交給劉興祚。 [93-95] 關於對殺毛文龍一事的不同觀點,參見“人物爭議-袁毛公案”目錄)。

袁崇煥鏖戰北京

袁崇煥殺毛文龍後不久,與後金的和談也因雙方在歸還遼東的問題沒有談判餘地而破裂,雙邊關係再度緊張。袁崇煥已鞏固了關寧一帶的防務,但對靠近北京的薊州一帶的防務十分擔憂,在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就説:“惟薊門,陵京肩背,而兵力不加,萬一夷(蒙古哈剌慎部)為嚮導,通奴(後金)入犯,禍有不可知者。”據此主張接濟籠絡蒙古哈剌慎部。其後又屢次上疏,重申“薊門單弱”,主張強加防範,安置重兵。 [96]  袁崇煥還建議在薊鎮轄下的遵化添設一名團練總兵,以王威領其職。兵部因為王威剛剛遭受彈劾而未接受這個建議。 [97]  九月初八日,諜報後金軍渡過遼河,袁崇煥隨即遣參將謝尚政等率軍三千前往薊州協防。不過順天巡撫王元雅認為警報不確,令其返回。 [98] 
袁崇煥像 袁崇煥像
崇禎二年(1629年)十月初七日,為嘉獎袁崇煥防備後金的功勞,崇禎帝加封他為太子太保 [99]  袁崇煥當時正在錦州視察防務,十月十五日才返回寧遠,十六日接到了加官的聖旨,並受到諸將及朝鮮使臣的祝賀。 [100]  與此同時,西征途中的皇太極正與其貝勒大臣和歸順後金的蒙古酋長們討論攻擊目標是林丹汗率領下西遷的察哈爾部還是明朝,最後決定攻明,並以袁崇煥曾接濟過的哈剌慎部的貴族布爾噶都(布爾喀圖)充當嚮導,從明朝東北邊防中最薄弱的薊州長城突破。 [101-102]  十月二十七日以後三日,薊州鎮轄下的龍井關、大安口、漢兒莊、馬蘭峪洪山口等要塞陸續被後金攻克,薊州明軍全線潰敗,袁崇煥先前對薊州防務的擔憂成為現實。袁崇煥在十月二十八日望見長城烽火,聽説是蒙古侵犯遵化,便先派趙率教出兵救援 [103]  (趙率教陣亡),二十九日率軍兩萬西援 [104-105]  ,十月三十日抵達山海關。翌日,袁崇煥在山海衞學文廟行香並與諸生講學,又與諸將討論敵情,猜測入侵者是後金或蒙古的人都有,袁崇煥則判斷是哈剌慎的另一貴族束卜的(蘇布地)勾引一千多名後金兵入侵,不足為慮,回到衙門後又對前來問候的朝鮮譯官韓瑗説:“賊夷從前如此,不須掛念,然須留數日,打聽的報,然後發行可也。”十一月初三日,他陸續接到薊州道及薊遼總督劉策等送來的急報,才瞭解到事態的嚴重性。 [106]  同日,他與剛趕到山海關的祖大壽、何可綱商議,祖大壽建議直奔薊州,以護京師,也有人建議救遵化或直搗後金軍中堅,袁崇煥聽從祖大壽之議,於是初四日率軍急赴薊州。初五日,在撫寧得知遵化城破、王元雅陣亡的消息,初十日抵達薊州,此前在榛子鎮已接到崇禎帝授權他調度各路援兵的聖旨。 [104]  [107]  原來崇禎帝起初也不知道是誰來犯,在初四日對大臣們表示如果來犯之敵是後金,正好就讓袁崇煥利用“彼勞我逸、彼客我主”的主場優勢予以殲滅,便下旨授予袁崇煥全權調度之任,並催促他“着實剿殺,令達賊匹馬不返”。 [252]  袁崇煥接旨後,在薊州對援兵重新部署,命昌平總兵尤世威返回昌平,保護皇陵,宣府總兵侯世祿前往三河防守,防止後金向西奔襲,大同總兵滿桂退護京師,只留下保定總兵曹鳴雷同自己與祖大壽所率的關寧軍駐守薊州,堵截後金軍,向崇禎帝保證“必不令(後金)越薊西一步”。 [104]  [107]  [108] 
十一月十一日,在遵化休整完畢的皇太極率軍進攻北京 [109]  ,用疑兵迷惑袁崇煥。十二日,後金軍的一支前鋒在薊州城東的馬伸橋與明軍交戰,袁崇煥與諸將到東門城樓待敵。十三日清晨,得報後金大軍已過城東六十里的石門驛,袁崇煥下令城中馬步兵盡出東門外紮營。明軍發現後金軍於城外五里處紮營,有兩百餘騎分成四隊,駐紮在明軍陣地東南,相持兩個時辰,但後金大軍並未到來。袁崇煥下令發炮,連發三炮之後,只見後金騎兵將四隊排成一字形,全部撤走。翌日,袁崇煥驚聞後金大軍已經在昨夜偷偷越過薊州,向西奔襲,趕緊由間道追擊。在追擊過程中,袁崇煥為了避免重蹈薊州的覆轍,拒絕了部將周文鬱提出的在通州張家灣堵截後金軍的建議,力求比後金軍搶先趕到北京,於十七日晚抵達北京城外,駐營於左安門外二里的韋公寺。當天,後金軍也駐紮在北京城外二十里的牧馬廠。十八日,崇禎帝派太監馮允升來軍中查看,又派太監呂直出城犒師,並下發糧草,賜袁崇煥及諸將玉帶、蟒衣等物。據説,袁崇煥將一半的糧草丟在地上,每天“歌吹響徹”,見到崇禎帝所派太監就“拜哭,應對不倫”。十九日,袁崇煥密令參將劉天祿等領兵偷劫後金軍營,但行至高密店(今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時被後金哨騎發現,只好退回。 [110-112] 
十一月二十日,金軍向北京城發起進攻。皇太極紮營於德勝門外八里的土城關東隅,派兩路大軍分別進攻德勝門和廣渠門(沙窩門)。德勝門由滿桂、侯世祿防守,廣渠門由袁崇煥、祖大壽防守。袁崇煥派都司戴承恩擇取陣地於廣渠門外,祖大壽率領主力列陣於南面,王承胤列陣於西北,袁崇煥與周文鬱列陣於正西,留出東面以等待後金軍入伏。午時,後金貝勒阿巴泰阿濟格多爾袞、豪格果然中伏,雙方展開廝殺。袁崇煥親自上陣,縱馬砍殺,突然有一後金兵朝他砍來,袁崇煥旁邊的材官袁升高用刀架隔,兩刀同時折斷,袁崇煥才倖免於難。後金軍突圍,袁崇煥與周文鬱中箭,“兩肋如蝟,賴有重甲不透”。隨後祖大壽率南面兵前來應援合擊,擊退後金軍。遊擊劉應國、羅景榮、千總竇溶等追擊至運河邊,後金軍在渡河時因冰陷而淹死不少人。另一支蒙古兵也在廣渠門外樹林中了袁崇煥設下的埋伏而敗退。雙方交戰至二更才結束戰鬥。 [113-114]  其後,皇太極移至北京城南二十里之南海子,聽説袁崇煥、祖大壽又在左安門外立柵紮營,遂派兵與之對峙。二十七日,皇太極以精騎突襲,袁崇煥率軍奮戰,將其擊退。二十九日,袁崇煥又用嚮導任守忠之策,派五百火炮手潛往南海子襲擊後金大營,迫使其於翌日(十二月初一日)移營。 [115-117] 

袁崇煥下獄處死

袁崇煥在北京城外抵禦後金時,北京城內出現袁崇煥“引敵脅和”的傳聞,甚至流傳起“殺了袁崇煥,韃子走一半”的民謠,而在城外有田莊地產的勳戚和大太監對袁崇煥不滿尤甚,紛紛向崇禎帝告袁崇煥的狀。 [117]  [120]  兵部尚書申用懋派幕客沈自徵到袁崇煥軍中,勸袁崇煥入城以息謠言,袁崇煥答應,沈自徵又説讓他先回城稟告,然後袁崇煥再入城。 [118]  十一月二十四日,崇禎帝召見袁崇煥及祖大壽、滿桂、黑雲龍諸將及兵部尚書申用懋於平台。已知道城中謠言的袁崇煥很不安,將宣旨的宦官留在營中,自己穿着青衣玄帽入城,力陳後金軍勢強大,暗示與後金議和。崇禎帝對袁崇煥優禮有加,不僅起身慰勞,還脱下自己穿的貂裘賜給他,又與祖大壽各受賜銀盔甲一副,並賜御膳。然而當袁崇煥請求率兵入城休整時,崇禎帝斷然拒絕,袁崇煥請只放三千人進城,崇禎帝説:“即三十人亦不可!”二十五日,袁崇煥又請“外城休士”,並請輔臣出援,崇禎帝的迴應都是“不許”。相反,滿桂的部隊則獲准入外城休整。可見崇禎帝對袁崇煥已不再信任。 [119-120]  [121]  二十八日,崇禎帝對大臣們流露出對袁崇煥的強烈不滿,説:“奴酋零騎在我城下,任其搶掠,是何道理?也不見崇煥剿殺!”“崇煥之兵俱是堪戰的,人上挑人,馬上挑馬,他曾面奏過,又説虜精騎不滿五千,其餘不足殺,為何不動一動?”並要求閣臣擬旨提醒袁崇煥“要相機動一動,大創他一番方可”。 [253]  二十九日發生了某些事(可能是中了皇太極所行的反間計或看到温體仁的密疏,參見“人物爭議-捕殺原因”目錄),致使崇禎帝決意逮捕袁崇煥。十二月初一日,崇禎帝以議餉為由,再次召見袁崇煥、祖大壽、滿桂、黑雲龍。當時袁崇煥正派遣副總兵張弘謨等躡後金軍,聽到召命後穿着戎裝偕祖大壽入城覲見。 [122]  [123]  在召對過程中,崇禎帝質問袁崇煥之前殺毛文龍以及如今不能抵禦後金卻屢次請求入城的理由,袁崇煥無法回答,再加上在場的滿桂也怒斥袁崇煥,袁崇煥免冠請死,説:“是誠臣罪,是皆臣做出來的罪,臣甘領受。”崇禎帝遂命錦衣衞堂上官將他拿下,關押於錦衣獄。在場的輔臣成基命力諫不可臨陣換帥,崇禎帝不聽。與此同時,以滿桂接替袁崇煥統領諸軍。 [123]  [124-125] 
袁崇煥被捕當日傍晚,祖大壽回到營中,通報了袁崇煥下獄的消息,隨即有太監車天祥(又作車應祥)前來軍中宣諭,關寧將士聞訊放聲大哭。 [122]  [123]  此時陸續發生城上守軍猜忌、殺害關寧軍的事件,關寧軍更加憤恨 [126]  ,都説:“以督師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輩在此何為?” [127]  十二月初四日,祖大壽、何可綱率關寧軍一萬五千人東奔。崇禎帝召見成基命等商議對策,期間司禮太監王永祚向成基命指出只有袁崇煥手書才能平息事態,成基命等在請示了崇禎帝后,遂讓錦衣衞指揮使劉僑至錦衣獄,要求袁崇煥給祖大壽寫信,袁崇煥起初不肯,表示:“我一死耳,何又作死?”劉僑説這是皇帝旨意,也許寫了後就有生路。袁崇煥就邊哭邊叩頭,説:“果爾,此身再為公捐!”隨後馬上寫了讓祖大壽“勤王贖罪”的信,崇禎帝確認其為袁崇煥親筆後命兵部挑選矯健士兵,喬裝乞丐,追交此信(兵部職方司郎中餘大成稱是自己提議並勸説袁崇煥 [129]  )。同時,崇禎帝也緊急起用孫承宗督理軍務,孫承宗派遊擊石柱國追上東奔部隊的末尾,進行勸説。祖大壽接到袁崇煥的信,加上多方勸説,最終聽旨。 [128]  [130]  經過此事,崇禎帝對袁崇煥的態度有所好轉,於十二月初六日將他移至刑部獄,後來給他治病、送他錦被 [131]  但就是拒絕聽從釋放袁崇煥的呼聲,對申救袁崇煥的錢嘉徵表示“袁崇煥鞫問明白,即着前去邊塞立功,另議擢用” [189]  ,又將喊冤最力的袁崇煥的門生程本直謫戍(後處死)。 [132] 
仲偉為所繪袁崇煥臨刑情景 仲偉為所繪袁崇煥臨刑情景
袁崇煥下獄當天也是後金軍從南海子移營之日,此後後金軍不再強攻北京,而是大掠京畿州縣,十二月十七日又在永定門外大敗明軍,滿桂陣亡,二十六日東攻永平等城。崇禎三年(1630年)正月,祖大壽揮師西援,至五月收復遵化、永平、灤州、遷安四城,將後金軍全部趕出長城外,取得“遵永大捷”。 [133]  但袁崇煥仍在獄中,生死未決。四月,就有江西道御史袁弘勳利用皮島發生劉興治兵變之機,彈劾曾被袁崇煥派去處置東江鎮的徐敷奏、張斌良,順便建議以擅殺毛文龍之罪將袁崇煥正法。崇禎帝命兵部將此奏轉交孫承宗核實,孫承宗表示二人之謀逆查無實據,此議告一段落。 [134]  其後遵永大捷的消息傳來,據説崇禎帝對袁崇煥的態度有所鬆動,曾嘆道“守遼非蠻子(袁崇煥)不可”。但閣臣温體仁和兵部尚書梁廷棟則欲置袁崇煥於死地,一面不斷上疏請求誅殺袁崇煥,一面讓袁崇煥的部將謝尚政來提供袁崇煥通敵的罪證。 [135]  八月初六日,温體仁的親信山東道御史史𡎊在彈劾已落職的輔臣錢龍錫時順便請求核實袁崇煥的罪狀,崇禎帝指示刑部五日內核實袁崇煥“擅殺逞私、謀款致敵、欺藐君父、失誤封疆”的罪行。 [136]  袁崇煥在受審過程中承認自己在“斬帥”(殺毛文龍)問題上是與錢龍錫及已故兵部尚書王洽商量後專斷處死,“主款”(與後金通信)的問題上雖然也與二人商量過,但二人沒有答應。 [137]  其後表示自己“負罪深重,萬死何辭,只聽皇上之處分而已”。三法司起初以謀叛罪判處斬首,被崇禎帝駁回,其後又謀反大逆罪判處凌遲,又被崇禎帝駁回,第三次維持凌遲原判,崇禎帝依議。 [138] 
八月十六日,崇禎帝於平台正式向百官宣佈袁崇煥“市米資盜”“謀款斬帥”“縱奴入犯”“頓兵不戰”“遣散援兵”“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等罪狀及凌遲的判決,百官無異議,然後命刑部侍郎塗國鼎出宮監刑。 [139]  在正式宣佈前,崇禎帝在暖閣與幾名大臣討論,已升為內閣首輔的成基命再次申救,崇禎帝不聽,只表示赦免其家屬死罪,將其兄弟妻子改為流放二千里(另一説是閣臣何如寵請求的結果)。 [140-142]  同日行刑于西市,袁崇煥慘叫了半天后死去。那些家屬被後金兵殺死的百姓們爭相購買其被割下的肉,每塊肉賣一錢銀,很快售罄,人們吃他肉前還要罵一聲。 [143-144]  袁崇煥在寧遠的妾阮氏、兩名幼女、族侄袁兆晰以及十五名家僕(其中一名僕人袁天赦逃脱)被捕後本來被判流放浙江杭州府昌化縣(今浙江省臨安區昌化鎮),崇禎帝不滿其被流放“善地”而予以駁回,於是在崇禎四年(1631年)九月改判流放雲南廣西府維摩州(今雲南省硯山縣維摩彝族鄉),不知所終。 [169-170]  在老家的近親除其母因年老免流放、其妻投水殉死外,被流放福建邵武,亦不知所終。 [171]  直到清代中葉,袁崇煥才被翻案(參見“人物爭議-平反問題”目錄)。

袁崇煥主要影響

袁崇煥的功業集中於抵禦後金、恢復遼東,並在崇禎元年(1628年)許下“五年復遼”的誓言,同時主張“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但因第二年的己巳之變而破滅,自己也落得凌遲處死的下場。其相關影響可歸納為如下三個方面:

袁崇煥軍事戰略

袁崇煥對付後金的戰略概括成一句話就是“主守而後戰”,這被認為與熊廷弼的戰略有繼承關係。 [145]  而袁崇煥在上任遼東巡撫後,將他的軍事戰略具體化為“守為正着、戰為奇着、款為旁着”,即對後金以戰略防禦為主,將野戰作為出奇制勝的手段,並用議和(議款)來迷惑後金,進而伺機反攻後金,收復遼東。 [57] 
對於“守”,袁崇煥輔佐孫承宗從山海關到大、小淩河之間建立大大小小的城堡(以寧遠、錦州為代表),構築起關寧錦防線,並總結出“憑堅城以用大炮”的防守模式 [55]  ,在關寧錦防線的城堡中配備紅夷大炮等火器,先後取得寧遠之戰、寧錦之戰兩次防守戰的勝利。 [146] 
對於“戰”,袁崇煥反對“浪戰”,所以從未主動進攻後金,也不曾真正發動明廷所期盼的“搗剿”。 [147]  他上任遼東巡撫後,將92000餘名關寧軍分為戰兵和守兵兩大類,戰兵有步營、騎營、鋒營、勁營、水營五種,守兵有屯守、馬援、台烽三種。此外,還有負責聯絡和哨探任務的站軍、驛騾、撥馬。 [148]  其中,他特別重視騎兵和戰馬的作用,主張“今關內外不乏戰士,惟乏壯騎,即萬分匱乏,亦不宜省萬匹之馬價,強弱成敗,機懸於此” [149]  ,因此他力圖補齊明軍短板,訓練出一支以遼兵遼將為主力的步兵、騎兵、火器兵、水營兵諸兵種協同作戰的精鋭部隊。 [150] 
袁崇煥致皇太極書 袁崇煥致皇太極書
對於“款”,袁崇煥在遼東巡撫任上以給努爾哈赤弔喪為契機,在得到明廷授意的情況下開始與後金展開議和交涉,至寧錦之戰前結束。他在督師任上又私自恢復同後金的秘密交涉,但因為雙方在歸還遼東的問題上沒有妥協餘地,到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破裂。後世學者分析袁崇煥選擇議和只是“以和佐戰”的緩兵之計,意圖在於爭取時間加強明朝在關外的軍事力量,一方面修整軍械、充實戰馬,另一方面協調與整合關寧、天津、登萊、東江的軍隊,正好皇太極因缺乏物資、內部不穩等情況而謀求議和,袁崇煥便順水推舟,以議和麻痹後金,從而拖延時間、整軍經武。不過,明朝的朝野輿論普遍鑑於宋代覆轍而反對議和,因此袁崇煥的“謀款”成為其謀叛的罪狀之一。 [151]  [152] 
袁崇煥與皇太極通信一覽表
發信者
收信者
時間
內容
皇太極
袁崇煥
天啓六年(1626年)十二月初一日(抵寧遠)
要求修好,因自稱“大金國”而被退還
皇太極
袁崇煥
天啓七年(1627年)正月初八日(抵寧遠)
申述七大恨,約定“和好之禮”
袁崇煥
皇太極
天啓七年(1627年)三月初五日(抵瀋陽)
要求歸還城池人口、責備後金入侵朝鮮
李喇嘛(袁崇煥代撰)
皇太極
勸皇太極放下七大恨、息兵修好
皇太極
袁崇煥
天啓七年(1627年)四月初八日(發瀋陽)
逐條駁斥,指責袁崇煥矮化後金
皇太極
李喇嘛
皇太極
袁崇煥
崇禎二年(1629年)正月十三日(發瀋陽)
要求恢復議和交涉
袁崇煥
皇太極
崇禎二年(1629年)閏四月初二日(抵瀋陽)
同意恢復議和交涉,要求皇太極接受冊封
皇太極
袁崇煥
崇禎二年(1629年)閏四月二十五日(發瀋陽)
提出以大淩河和三岔河劃界,請頒金國汗印
皇太極
袁崇煥
崇禎二年(1629年)六月二十日(發瀋陽)
催促袁崇煥在七月初五日前回信並送回喇嘛使者
皇太極
袁崇煥
崇禎二年(1629年)六月二十七日(發瀋陽)
確認袁崇煥是否假意修好並扣押喇嘛使者
袁崇煥
皇太極
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初三日(抵瀋陽)
婉拒皇太極劃界及頒印之請
袁崇煥
皇太極
要求皇太極反省,説明自己因“出海”而未能及時回信
皇太極
袁崇煥
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初十日(發瀋陽)
聲明遼東乃“天賜”後金,指責明方作梗和議
皇太極
袁崇煥
感謝袁崇煥禮待並送回使者
袁崇煥
皇太極
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十六日(抵瀋陽)
要求皇太極反省,暗示和談不易
皇太極
袁崇煥
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十八日(發瀋陽)
點名兵部尚書王洽、寧前道孫元化不願和,宣告破裂
以上內容來源 [151]  [152] 

袁崇煥經濟方針

抵禦後金、恢復遼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為了處理戰爭消耗這種經濟問題,袁崇煥提出了“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的方針。後金入侵遼東之初,明朝主要動員其他地方調來的客兵援遼,對遼兵頗不信任。孫承宗開始主張全面起用遼人,袁崇煥繼承和發揚這一方針,主張利用遼人對後金的敵愾之心來充當抗金復遼的主力,並撤回大部分援遼客兵。祖大壽、何可綱就是他所倚重的遼人將領的代表。同時,孫承宗為了避免從關內轉餉之弊,提出在遼東興屯田,由趙率教先在前屯衞落實;袁崇煥亦繼承其觀點,即“以遼土養遼人”。 [153]  他在天啓六年(1626年)九月奏請在關外軍隊歲運糧餉本色米四十餘萬石中減運十二萬五千石,按每萬石米八千兩白銀之價折成十萬兩白銀解送至寧遠,作為預買耕牛、耕具的費用,為明年春耕做好準備。 [154]  天啓六年(1626年)十一月,他又針對反對意見,列舉不屯田有七不便,屯田有七便。 [155]  關於屯田之法,袁崇煥主要遵循舊制“萬畝軍六十人、餘丁三十人之例,先擇腴者以給官給軍,而世不失業”,其餘剩地則給裁汰為民的軍户及流寓遼民耕種,令其盡力開墾,“俟成熟後,願輸子粒草萊者聽,不願者不強之”。 [156]  不過,袁崇煥的遼東屯田措施雖取得一定成效,但他並沒有充分考慮屯田帶來的種種難題(如軍屯士兵苦於力疲、民屯遼人苦於失業以及後金的騷擾等),也未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因而他的屯田之議並未得到全面落實,連他自己也説“屯之難言也”。 [157] 

袁崇煥對外政策

袁崇煥雕像 袁崇煥雕像
明朝要收復遼東,不僅要充實自己的實力,還要爭取與遼東相鄰的蒙古與朝鮮的合作,這兩方也是後金爭取的對象。其中蒙古尤受重視,明朝一直以“開市”和“撫賞”為手段來籠絡他們對抗後金,薊遼總督王象乾為其代表人物。但遼東邊外的蒙古分化為察哈爾(明朝稱“插漢”)、內喀爾喀(明朝稱“炒花五大營”)、喀喇沁(蒙古稱“哈剌慎”或“朵顏三十六家”)等部,其關係處理起來十分複雜。袁崇煥延續“撫西虜以制東夷”的策略,相比孫承宗主張防撫結合而言,他更傾向於“專撫”,與王象乾相似。在天啓三年(1623年)冬孫承宗準備討伐殺害中右所參將王楹的喀喇沁部郎素時,袁崇煥沒有認真履行孫承宗安排的事先調查的工作,顯示出他與孫承宗在對蒙政策上的分歧。 [158]  在上任遼巡撫後,他更是認為“今日之計,我方有事於東,不得不修好西虜,即未必可用,然不為我害,即已為我用矣……西款不壞,我得一意防奴”,即後金是明朝的主要敵人,只要穩住蒙古,明朝就可以孤立後金,集中精力與之對抗。 [159]  寧遠之戰中,喀喇沁部趁火打劫,進犯平川、三山堡等處,為趙率教所敗,袁崇煥主張“宜就此馭之”。 [42]  不久,又有後金進犯寧遠的傳言,袁崇煥讓察哈爾部林丹汗出兵相助,雖然後金沒有來犯,但林丹汗還是派兵來助,此外內喀爾喀也派人來領賞,並留下通事二名,以備緩急通報。袁崇煥認為“兩大部可十餘萬,奴敢往北一步哉?” [160]  此外,面對察哈爾和內喀爾喀、喀喇沁之間的爭端,袁崇煥也積極調解,以防止其中失敗的一方投向後金。但此舉收效不大,加上袁崇煥去職、明廷又取消撫賞,內喀爾喀或被察哈爾林丹汗兼併,或投向後金,林丹汗西遷宣府、大同邊外,與喀喇沁、土默特(順義王部)交戰,此兩部也投向後金。等袁崇煥上任督師時,蒙古已難以為明所用。但袁崇煥仍堅持“撫西虜以制東夷”的路線,力爭將這些蒙古部落從後金陣營拉回來,因此奏請起用王象乾為宣大總督,重新招撫察哈爾部,而他自己則負責招撫喀喇沁部,在崇禎二年(1629年)春塞外發生饑荒之際,他應喀喇沁部的塔布囊蘇布地之請,在前屯衞高台堡(今遼寧省綏中縣高台鎮)運糧接濟喀喇沁部,並開互市。當時就有諜報説蘇布地“為建虜窖米,謀犯薊西”,但袁崇煥認為坐視不救會驅其投靠後金,故堅持接濟。儘管無法證實蘇布地是否有意為後金儲糧,但己巳之變時後金確實是在喀喇沁部的引導下入塞(只不過引導者是布爾喀圖而非明廷所認為的蘇布地)。“市米資盜”也成為袁崇煥的罪狀之一,這也昭示了“撫西虜以制東夷”策略的破產。 [161] 
朝鮮原本是熊廷弼“三方佈置”的一個支點,但袁崇煥不甚重視,他在貶低東江鎮的作用時還表示“屬國之肝腸非昔”,認為朝鮮靠不住。 [162]  在後金入侵朝鮮(丁卯之役)時,袁崇煥雖然派人援助朝鮮,但並不積極,稱自己更寄希望於朝鮮像自己過去在寧遠之戰中那樣以弱勝強,不過朝鮮最終還是不敵後金,與之媾和。 [59]  等袁崇煥上任督師時,在改東江運道的同時也改了朝鮮的貢路,即朝鮮嚮明朝進貢也需在覺華島而非登州登陸,並在上給崇禎帝的題本中稱朝鮮“媾倭款奴”,顯示出其改朝鮮貢路之舉意在防範朝鮮並加強對朝鮮的控制。 [163]  殺毛文龍後,袁崇煥向朝鮮移揭帖、諮文,通報此事,要求朝鮮與明朝合作消滅後金,同時又強調毛文龍所説的朝鮮“隱通於奴、時為接濟”一事不可信,以安朝鮮之心。 [164-165]  但朝鮮仍對袁崇煥題本中的“媾倭款奴”之説耿耿於懷,堅持要在進賀兼謝恩使李忔的使命中加入陳奏辨誣之舉,同時也預備將來請袁崇煥撤銷東江鎮。 [166]  其後李忔在寧遠見到袁崇煥,袁崇煥表示自己這麼説意在處置毛文龍而非朝鮮,並送朝鮮諭帖二道,表示自己已為朝鮮上奏辨誣,鼓勵朝鮮配合明朝消滅後金。 [167]  不過,不僅東江鎮未被撤銷,而且他給朝鮮所改的貢路讓朝鮮十分不便,在他被殺後依然沒有改回,朝鮮一直到丙子之役前還在呼籲明朝將貢路改回登州,始終未獲明廷同意。 [168] 

袁崇煥歷史評價

  • 自評:
    • ①予何人哉?十年以來,父母不得以為子,妻孥不得以為夫,手足不得以為兄弟,交遊不得以為朋友。予何人哉?直謂之曰“大明國裏一亡命之徒也”可也。 [173] 
    • ②合皇、帝、王、霸、儒、道、釋為一者,袁自如是也。 [174] 
    • ③臣孤迂耿僻,原不合於邊臣 [235] 
  •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朕用兵以來,未有抗顏行者。袁崇煥何人,乃能爾耶! [236]  (又作“何戇兒乃敢阻我兵力?” [175] 
  • 朱由檢:
    • ①袁崇煥付託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奴入犯,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及奴薄城下,又潛攜喇嘛于軍中,堅請入城,種種罪惡。 [139] 
    • ②袁崇煥通虜謀叛,罪不容誅。 [190] 
    • ①袁崇煥……如是善守,中國想必有人也。 [176] 
    • ②觀其為人,似不温順,頗為氣勝(“기승/氣勝”在朝鮮語中有爭強好勝之意)。 [177] 
    • ③袁崇煥威震天下,有男子氣像,必無以賊遺君父、退坐關外之理,勝敗間必有進戰之事矣。 [178] 
  • 孫承宗:
    • 甘泉烽火徹重幃,信手提戈護九扉。一縷痴腸看賜劍,幾行血淚灑征衣。風驚鶴表丁威去,雪滿鵝池中令歸。聞説長楊枝上鵲,羞同胡馬向塵飛。 [179] 
    • ②練爾多方練未成,空聞曾銑爾前生。恢疆五載承天語,卻虜三師傍帝城。魏絳偏和原有恨,汾陽單騎更無兵。東江千古英雄手,淚灑黃龍半不平。 [179] 
  • 程本直:
    • ①崇煥恃恩太過,任事太煩,而抱心太熱,平日任勞任怨,既所不辭,今日來謗來疑,宜其自取。 [180] 
    • ②崇煥之罪,在崇煥駐薊而使敵得越薊而入京也。……崇煥而死於失機也,宜也。崇煥而死於叛逆也,非宜也。……崇煥十載邊臣,屢經戰守,獨提一旅,挺出巖關,迄今山海而外,一里之草萊,崇煥手闢之也;一城之壘,一堡之堞,崇煥手築之也。試問自有遼事以來,誰不望敵於數百里而逃,棄城於數十里而遁,敢與敵人畫地而守對壘而戰?翻使此敵望而逃棄而遁者,舍崇煥其誰屬也?崇煥之功,未必不可議也。若夫崇煥之過,又未始不可使也。崇煥蓋愛克厥威者也;崇煥蓋輕於料敵者也。愛克威,故不營兵於野,而幕兵於城也,敵乃得越薊而西也。然而敵能避崇煥之堅於薊也,而不能知崇煥乘其瑕於潞也。敵能反客為主,而不能反主為客也……使寬從數日,崇煥不待步兵後到,吾知其可不勞我兵而力遁也。 [181] 
    • ③與舉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漢也。唯其痴,故舉世最愛者錢,袁公不知愛也;惟其痴,故舉世所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惜也。於是乎舉世所不敢任之勞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辭也;於是乎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疑,袁公直不避之而獨行也;而且舉世所不能耐之飢寒,袁公直耐之,以為士卒先也;而且舉世所不肯破之體貌,袁公力破之,以與諸將吏推心而置腹也。……掀翻兩直隸、踏遍一十三省,求其渾身擔荷、徹裏承當如袁公者,正恐不可再得也。 [173] 
  • 餘大成:昔宋嶽武穆以忠蒙罪,至今冤之。督師力捍危疆,而身死門滅,其得罪大略相似。但武穆有子霖、孫珂,能白其冤。而督師竟胤絕,聖世誰復為《金陀粹編》者?可嘆也! [182] 
    • ①祖宗養士二百六十年至於今,危急極矣,必有一人為之報者,居恆每念之未見也,至今日而知在明公矣。 [257] 
    • ②自如以恢奴為平奴,故限五年自任,此自其取死。 [230] 
    • ①比袁崇煥為督師,於御前力任五年滅奴,且矢誓焉,後知奴不能即滅,乃陰許奴和……中奴之誘,先殺毛文龍,除奴肘腋之患,己巳,虜遂從薊鎮深入,薄都城,舍山海而以薊、宣為屢犯之孔道。向使崇煥不使吊通奴,西夷必不叛,夷不叛則西路不可行,不殺島帥,則奴顧巢穴,必不敢長驅而入犯。此雖崇煥之賈禍,亦由中樞把握之無人也。 [183] 
    • ②柳河敗績,士卒西奔,崇煥狂呼邀截,使各還守信地,關外城堡幸爾得存。至於寧遠解圍,誓眾效死,金啓倧一炮打壞虜營一角,虜乃旋退,危城得全。崇煥雖死於法,不可頓沒其功也。 [183] 
    • ③毛文龍徑襲遼陽,旋兵相應,寧錦之圍解,文龍與有力焉。此出於崇煥之自陳,劇稱其牽制之功,則文龍何可殺耶?文龍殺而虜直犯京城,明知而故悖之,崇煥之禍,其真自取耳! [183] 
    • ①餘……見其人面如黃葉,昂首結喉,瞻視速,疑非成功相,私憂之。不兩年,旋驗。 [174] 
    • ②袁初有守寧遠功,輿望赫然。聞其後自矜甚,嘗對客雲:“合皇、帝、王、霸、儒、道、釋為一者,袁自如是也。”即其驕愎可知。 [174] 
    • ③袁崇煥遣喇嘛僧越境弔孝,或雲本魏忠賢意,跡露,曲推之袁,後劾魏章奏亦有舉是者。嗟呼!不能戰,不能守,暫為保土息民之圖,何必非策?然談之於先,事殆矣。袁至身陷大戮,尤堪惋痛。處袁地,即顯暴璫罪,得乎? [184] 
  • 楊士聰:己巳之變,自嘉靖庚戌之後僅再見焉。但士馬、物力仍足相當。袁督師初至一戰,人心始定。迨後矜制諸將,不為無見。而袁為人疏直,於大璫少所結好,毀言日至,竟罹極刑。厥後滿桂總督一戰而敗,安見鈐制諸將為非宜哉?乃京城小民亦羣然以為奸臣賣國,此等事人多不敢言之。 [223] 
  • 徐石麒:崇煥陽主戰而陰實主款也,甚至殺東江毛文龍以示信,伺先帝勿之許,遂嗾闌入脅款,仍戒以勿得過薊門一步,崇煥先頓甲以待,是夕至牛酒相慰勞,夜未央,忽渝盟拔騎,突薄城下,崇煥師反殿後。先帝於是逮崇煥誅之,而款議再敗。然崇煥雖言款,其所練用士稍精強,邊備未嘗弛,故誅後而祖大壽猶得以餘威振於邊。 [237] 
  • 黃道周:袁崇煥以七閲月之精神,僅殺一毛文龍,而欲持五年之期,坐收全勝,身卒磔死,為天下笑。 [222] 
  • 夏允彝:自有遼事,所用人鮮能有勝任者。當時所望成功,惟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為庶幾……而崇煥先置極刑,妻子流數千裏,刑浮於罪多矣。 [185] 
  • 王世德:崇煥誤國之罪無所逃,以為謀反,冤矣。 [186] 
  • 朱舜水:賊臣楊鎬、袁崇煥前後賣國。 [187] 
  • 黃宗羲:崇煥為人粗豪,不持士節。然甲士精強,邊備修舉,自熊襄愍以後,未見其比。關兵之在城外者,聞其下獄,鬨然稱亂,矢集皇城,兵部從獄中出其手書止之,其得士心如此。顧使之誣死,從此精鋭盡喪,士卒不可以經戰陣矣。 [195] 
  • 屈大均:袁公忠義在,堪比望諸君。百戰肌膚盡,三年訓練勤。涼州無大馬,皮島有驕車。一片愚臣恨,長懸紫塞雲。 [188] 
    • ①崇煥鋭而輕,每易言天下事。 [190] 
    • ②袁氏便宜從事(殺毛文龍),天下聞之,詫為奇舉,居亡何而郊原暴骨者如莽。袁氏身膺不道之罰,則殺島帥適所以自殺也。才非周公,使驕且吝,又中建虜之誘,殺其所忌,能毋敗乎? [190] 
    • ③第先後間縱敵貽患,方在薊州,獨不能躡其後掩襲之耶?……苟矢志勵眾,剪其零騎,俾斂寇不敢散掠,遏其鋒於通州,決一血戰,無鳴鏑都門之下,庶免於戾。而崇煥智不出此,豈刃在其頸不覺冥蹈之耶?至謂召敵脅款,此無心胸者為之,崇煥當不其然。但敵鋒方鋭,冀盟城下如唐渭橋之事,稍逭目前,則崇煥微意有在,然亦愚矣。 [190] 
    • ④藤縣(袁崇煥)之於東陲,亦勤勞多矣。初,經略高第議棄寧、前、錦、右,果如其説,則遼西將非國之有也,賴藤縣力持,成寧遠之功,士氣少奮。仗鉞以來,極受知遇,兵勢不加於往日,強敵尤迫於目前,思以捭闔縱橫,出表餌之愚計,其失在愎諫怯戰、避難規利也。范仲淹元昊書、嶽武穆陰間劉豫,古人未始無之。特所用喇嘛,非種世衡之清澗僧王嵩耳。今俱謂其通建虜,一時難民忿禍,眾喙漂山,而爰書三尺,真同反叛,安能折其心、使不齗齗地下哉?嗚呼!戍之、闢之可也,寸而磔之,果法之平乎? [190] 
  • 張岱:袁崇煥短小精悍,形如小猱,而性極躁暴。攘臂談天下事,多大言不慚。而終日夢夢,墮幕士雲霧中,而不知其着魅着魘也。五年滅寇,寇不能滅,而自滅之矣。嗚呼!秦檜力主和議,緩宋亡且二百餘載。崇煥以齷齪庸才,焉可上比秦檜?亦猶之毛文龍,以麼麼小卒,焉可上比鄂王?論者乃取以比擬,不特開罪鄂王,亦且唐突秦檜矣。 [191] 
  • 唐甄:當是之時,非無賢才也,袁崇煥以間誅,孫傳庭以迫敗,盧象升以嫉喪其功。此三人者,皆良將,國之寶也,不得盡其才而枉陷於死,使當日者有一張居正為之相,則間必不行,師出有時,嫉無所施,各盡其才,而明之天下猶可不至於亡。 [192] 
  • 查繼佐:彼(毛文龍)所部皆逸材,自能展一臂之用,而必殺之,在帝意以靡餉故,即閣臣錢龍錫意有崇煥可無文龍,亦不定殺之。而崇煥以計斬疆場大臣,專以堅帝眷,則無法矣,其中不可問也。且十一罪,皆非不赦,且萬無不再勘一辭而定之理,致使難民走活登菜,以釀後變(吳橋兵變)。崇煥之罪,誰能曲解以寬之? [193] 
  • 計六奇:崇煥捏十二罪,矯制殺文龍,與秦檜以十二金牌矯詔殺武穆,古今一轍。 [220] 
  • 李景奭:【袁經略初出師,誓以五年平遼,言不可若是其期。而其守寧遠衞、大敗賊者屢矣,賊不敢近。去年賊鋒進迫皇城,蓋由喜峯口徑突也,朝廷以經略專制關防、不能遮遏罪之,竟被戮,聞者莫不痛之。噫!始雖未及遮截,終能奮翼而擊卻之,解皇城之圍,平關內之難者,皆公之功也。祖總兵大壽之能大捷,亦以公之得死力也。且以寧遠時言之,前後殺賊,不知其幾千。今雖曰有罪,其功亦足以暴於天下,卒不免焉。悲夫!始聞其死,猶以為疑,去年聖節使行之回,知其死的矣,海內遠近悲之如親戚雲。】輕許全遼五載平,向來勳業復誰爭?狂胡一入多兇計,壞卻中原萬里城。 [194] 
  • 萬斯同:初,崇煥誤(王鴻緒改“誤”為“妄”)殺文龍,至是帝誤殺崇煥。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徵決矣。 [250-251] 
  • 張廷玉:崇煥智雖疏,差有膽略,莊烈帝又以讒間誅之。 [11] 
    • ①袁崇煥雖稍有才略,而粗率自用,前此平台召對,已為大言不慚,至毛文龍雖慓悍不馴,初未顯然跋扈。崇煥即欲加裁製,要自有控馭之方,縱罪在當誅,亦應請命於上,乃以禮節微嫌,輒行誘殺,其專擅之罪,較張浚之殺曲端為更甚。……且崇煥於東江重鎮不復議置帥臣,致島眾益孤,劉興治遂據以滋亂。而慮部下為變,即請增給餉銀,雖後此魏呈潤論奏,終不能除虛糜之弊。崇煥之措置乖方,大略可知。莊烈悉為報可,而不復加籌度,其優柔自誤,更可概見矣。 [196] 
    • ②昨披閲《明史》,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昏政暗,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闢,深可憫惻。 [197] 
  • 康有為:賜白起杜郵之劍,聞淮陰鍾室之囚,庶斛律涼風之杖,行武穆金牌之召,則古今人莫不垂涕,衋然傷心。然此不過人主刻忌寡恩,於國之存亡無關焉。若吾粵袁督師之喪於讒間也,天下震動,鬼神號泣,明社遂屋,餘禍烈烈,波盪至今。嗚呼!天下才臣名將多矣,讒死亦至夥,而惻惻於人心,震惕於敵國,非止以一身之生死系一姓之存亡,實以一身之生命關中國之全局,則豈惟杜郵、鍾室、涼風、金牌之悽感也耶?……嗟夫!假若間不行而能盡其才,明或不亡,延命至今也。夫袁督師之雄才大略,忠烈武稜,古今寡比。其遺文雖寥落,而奮揚蹈厲,鶴立虹布,猶想見魯陽揮戈、崆峒倚劍之神采焉。吾少登長城,想公之雄風。……嗟夫!國非才不立,而才非明不用,人主有國者,莫不求才以自為。然有才則擯不用之,或用之而不盡其才,不竟其志,或才愈大,志愈奇,人主亦復置心腹以倚畀之,而內移於權奸女謁,外疑於敵國邊藩,卒以自壞長城。人既雲亡,而邦國殄瘁,橫覽古今,若同一揆,豈不哀哉? [198] 
    • ①吾粵崎嶇嶺表,數千年來,與中原之關係甚淺薄。於歷史上求足以當一國之人物者,渺不可睹。其在有唐,六祖慧能大弘禪宗。作佛教之結束;其在有明,白沙陳子昌明心學,導陽明之先河。若此者,於一國之思想界蓋佔一位置焉矣。若夫以一身之言動、進退、生死,關係國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於古未始有之。有之,則袁督師其人也。 [199] 
    • ②使督師以前而有督師其人者,則滿洲軍將不能越遼河一步,使督師以後而能有督師其人者,則滿洲軍猶不能越榆關一步,故袁督師一日不去,則滿洲萬不能得志於中國。清軍之處心積慮,以謀督師,宜也。而獨怪乎明之朝廷自壞長城,為敵復仇,以快羣小一日之意見,而與之俱盡,古今冤獄雖多,語其關係之重大,殆未有袁督師若者也。嗚呼!豈惟前代?今日之國難,急於明季數倍,而舉國中欲求一如袁督師其人者,顧可得耶?顧可得耶?……嗚呼!吾儕昔讀加富爾傳,稱“彼無妻,以意大利為妻”,稍有熱血者,聞之罔不感嘆焉。若袁督師者,豈所謂“無家而以中國為家”者耶?……嗚呼!若袁督師者,真千古軍人之模範哉!真千古軍人之模範哉! [199] 
  • 汪榮寶:明自用兵以來,督師者如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輩,皆以蓋世之才,能稱其職,而諸將委身許國,效死不屈者亦前後相望。顧奄豎宵小陰相排擠,文墨議論之徒從而撓之,故邊事日壞,而戰無幸勝也。 [200] 
  • 韓文舉:以叔季衰亡之國,攖犬羊暴起之眾,自有歷史以來,未有能取勝者,能取勝自督師始。且不徒取勝而已,實足制敵死命而無難,是中經營慘淡,殆非尋常英雄所能勝任。夫知敵所長而避之,偵敵所短而乘之,難矣;然猶非至難也。大敗之後,人無固志,胡塵乍起,望風而逃,於此而欲振作士氣,俾將卒去其畏敵之心,起其滅敵之望,寧非難中之至難者哉?以此而論督師,殆天人不可及歟! [5] 
  • 李濟深:袁之死,繫於明清之興亡亦重矣。然其是非功罪,以門户水火故,初無正論。至乾隆帝自承當時用間殺袁事,謂明實自壞其長城,於是是非功罪始定。比年神州解放,真理日昌,論明清間事者,僉以為督師不死,滿清不能入主中原。三百年後奇冤大白,督師其亦可以瞑目矣。 [201] 
  • 毛澤東:明末愛國領袖人物。 [202] 
  • 金庸:袁崇煥真像是一個古希臘的悲劇英雄,他有巨大的勇氣,和敵人作戰的勇氣,道德上的勇氣。他沖天的幹勁,執拗的蠻勁,剛烈的狠勁,在當時猥瑣萎靡的明末朝廷中,加倍的顯得突出。……袁崇煥卻是真正的英雄,大才豪氣,籠蓋當世,即使他的缺點,也是英雄式的驚世駭俗。他比小説中虛構的英雄人物,有更多的英雄氣概。他的性格像是一柄鋒鋭絕倫、精剛無儔的寶劍。當清和昇平的時日,懸在壁上,不免會中夜自嘯,躍出劍匣。在天昏地暗的亂世,則屠龍殺虎之後,終於寸寸斷折。……袁崇煥不是高瞻百世的哲人,不是精明能幹的政治家,甚至以嚴格的軍事觀點來看,他也不是韓信、岳飛、徐達那樣善於用兵的大軍事家。他行事操切,性格中有重大缺點,然而他憑着永不衰竭的熱誠,一往無前的豪情,激勵了所有的將士,將他的英雄氣概帶到了每一個部屬身上。他是一團熊熊烈火,把部屬身上的血都燒熱了,將一羣萎靡不振的殘兵敗將,燒煉成了一支死戰不屈的精鋭之師。他的知己程本直稱他是“痴心人”,是“潑膽漢”,全國惟一肯擔當責任的好漢。袁崇煥卻自稱是大明國裏的一個亡命徒。亡命徒是沒有家庭幸福的,日日夜夜不得平安。官居一品,過的卻是亡命徒生涯,只因這十年之中,他生命之火在不斷的猛烈燃燒。司馬遷在《留侯世家》中説,本來以為張良的相貌一定魁梧奇偉,但見到他的圖形,容貌卻如美女一般。我們看到袁崇煥的遺像時,恐怕也會有這樣的感覺。圖像中的袁崇煥雖不怎樣俊美,但洵洵儒雅,很難想象這樣的一個人竟會如此剛強俠烈。 [203] 
  • 閻崇年:明朝歷史上有三位軍事天才:早期的徐天德(徐達),中期的戚繼光,晚期的袁崇煥。他們都能做到為官、為將、為帥的高修養、高境界:仁、智、勇、新、廉。徐天德和戚繼光都算是善終,袁崇煥卻吞下惡果。袁崇煥既是一位悲劇的天才,也是一位天才的悲劇……袁崇煥平生第一大歷史功績,就是奪取寧遠大捷。……袁崇煥奪取寧遠大捷之後,又相繼奪取了寧錦大捷和京師大捷。寧遠、寧錦、京師三次大捷,奠定了袁崇煥的歷史地位。袁崇煥感人之處,既是他的豐功偉績,更是他的品格精神。袁崇煥的性格,凸顯一個“敢”字—敢走險路,敢擔責任,敢犯上司,敢違聖顏。他為大明江山社稷,披荊斬棘,跋涉前進,竭盡所能,身心踐行。袁崇煥的這種性格,既成就了他的豐功偉績,也鑄成了他的人生悲劇。袁崇煥的精神,主要體現在愛國、智慧、勇敢、求新、清廉,簡言之,就是仁、智、勇、新、廉。……袁崇煥的德言與功業、勤政與清廉、無私與無畏、冤死與風骨,動天地、泣鬼神、撼人心、貫古今。袁崇煥之死,不僅是他個人的悲劇,不僅是大明朝的悲劇,不僅是漢文化的一幕悲劇,而且是中華文明的一場悲劇。這場歷史悲劇,袁崇煥以隕星的光亮,劃破君主專制黑暗的天庭,震撼世人的愚昧與心靈,激發人們的智慧與覺醒。袁崇煥也有疏失一一失言(如五年復遼)、失友(如同滿桂關係)、失禮(如先斬毛文龍而後奏)。疏失之原,或則有三:其一,閲歷:袁崇煥由七品知縣在五年之間升為巡撫,不到一年又升為兵部尚書、薊遼督師,歷練短,見識淺,未能把握明朝、後金、蒙古、朝鮮四方關係之大局與走勢,智慧不周,謀慮有隙,顧此失彼,留下後患;其二,性格:性情狷躁,急於求成,袁崇煥“復遼”的話説得過滿,斬帥的事做得過莽;其三,修養:格局貴大,器量忌小。袁崇煥在處理高層人事關係上,缺乏胸懷、機謀、沉穩和氣度。然而,瑕不掩瑜,這些都不能掩蓋袁崇煥的英雄光輝。 [204] 
  • 孟昭信:袁崇煥一生最大的功績是堅守寧遠……寧遠大捷是明清開戰八年來,明朝取得的空前偉大勝利,是袁崇煥多年來依靠遼人、加強耕戰、苦心經營的結果。……袁崇煥一生最大的錯誤是火併據守東江的另一支抗清隊伍。……民族鬥爭,大敵當前,袁崇煥以復遼為名,將主要矛頭指向另一支抗敵隊伍,並以極端方式予以火併,不僅大大削弱了抗敵力量,而且對遼東戰局乃至對他本人都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綜上所述,袁崇煥是一位既有功,又有過,功大於過的歷史人物。保衞寧遠使他成了公認的英雄,火併東江又嚴重損傷了他的英雄形象。 [205] 

袁崇煥軼事典故

袁崇煥少好談兵

袁崇煥從小喜歡談論軍事,而且為人豪爽,見人就與之結義。在邵武知縣任上,有一次主持縣試,卻同一名瞭解邊疆戰事的老兵討論軍事,忽視了閲卷工作。有人問他,他回答:“士子考不考得上都是命中註定的,你就隨便抽取幾份卷子吧!” [206] 

袁崇煥光孝雅集

崇禎元年(1628年)立夏前後,袁崇煥在北上應召途中受邀參加廣州光孝寺的雅集,粵中名士在光孝寺為他餞別。期間趙焞夫繪江岸送別圖,陳子壯等十九名士人及僧人題詩,榜書“膚公雅奏”四字,祝福袁崇煥在遼東早日建功立業。此圖及題詩流傳至今,是為《東莞袁崇煥督遼餞別圖詩》。 [207] 
東莞袁崇煥督遼餞別圖詩

袁崇煥力辭蟒玉

袁崇煥臨行前,崇禎帝要賜給他蟒衣玉帶,袁崇煥推辭道:“自來督臣只為貪卻蟒玉誤事,倘此行稍效尺寸,受未遲。”跪在地上不起。宦官告訴他即使推辭也要上疏,而非當面推辭,袁崇煥才接受。 [174]  上任不久後,袁崇煥就上疏辭去蟒衣玉帶。 [208] 

袁崇煥曾銑轉世

據傳袁崇煥生前,家裏有人夢見嘉靖年間因議復河套而被殺的曾銑,後來袁崇煥果然與曾銑落得同一下場。故孫承宗在聽説袁崇煥被捕後稱曾銑是袁崇煥的前世。 [209] 

袁崇煥為官清廉

袁崇煥恪守“不愛錢、不惜死”之訓,一直為官清廉。 [210]  他自稱從出任邵武知縣到寧前道的四年間“未嘗餘一錢”。 [211]  而且他的清廉也得到時人的肯定,如崇禎元年(1628年)平台召對時,閣臣稱讚他在邵武知縣任上“不要一錢”。 [74]  時任兵部左侍郎呂純如也知道袁崇煥“不怕死、不愛錢”。 [212]  曾經彈劾魏忠賢十大罪的錢嘉徵則説“袁崇煥自握兵以來,第宅蕭然,衣食如故,猶更加意寒生,恩施井邑,恤貧扶弱,所在有聲”。 [189]  在晚明“何官非愛錢之人” [213]  的官場風氣下,袁崇煥的清廉顯得難能可貴。袁崇煥死後查抄家產,其本人在北京和寧遠的所有財產(不含御賜物、勘合佛經)變賣後僅摺合白銀1103兩8錢5分。 [214]  他在東莞老家的不動產(田塘、房舍)被查抄變賣後摺合白銀5361兩5錢5分5釐。另有一些財產為弟弟袁崇煜保管並一度攜帶逃走,數額應不多。 [215] 

袁崇煥臨刑賦詩

據説袁崇煥被凌遲前曾寫下一首絕命詩(臨刑口占),內容是:
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
死後不愁無勇將,忠魂依舊守遼東。 [216] 
此詩僅見於清乾隆年間東莞士人鄭彥的記載。有人懷疑此詩為偽託。 [217] 

袁崇煥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備註
祖父
袁世祥
一説名紅瑁,字世祥
父親
袁子鵬
自廣東東莞遷居廣西平南,做木材生意,以子蔭封副使,天啓四年(1624年)卒
母親
葉氏
因年老而免流放,在祖居享盡天年
哥哥
袁崇燦
早卒
弟弟
袁崇煜
袁崇煥死後一度逃到廣西藤縣,後流放福建邵武,潛回廣東,不知所終
妹妹
袁氏
嫁東莞石碣鎮唐洪村之唐庸行
妻子
黃氏
在老家知袁崇煥死訊後投水死
妾室
阮氏
在寧遠被捕,流放雲南維摩,不知所終
女兒
袁氏
天啓五年(1625年)生,在寧遠被捕,流放雲南維摩,不知所終
女兒
袁氏
崇禎元年(1628年)生,在寧遠被捕,流放雲南維摩,不知所終
嗣子
袁兆基
袁崇燦之子,曾蔭錦衣衞指揮僉事,後流放福建邵武,不知所終
嗣子
袁鵠雲
袁崇煥叔父袁子騰之孫、袁崇燁(又作袁文炳)之子,其玄孫袁炳後被清廷訪得授官
兒子(存疑)
據稱為袁崇煥遺腹子,隨母流寓河南汝寧,清時入漢軍正白旗,清末名將富明阿壽山為其後裔
女兒(存疑)
袁小慧
據稱嫁東莞石碣鎮梁家村之梁鑑台(僅見於梁氏族譜)
以上內容來源 [218] 

袁崇煥主要作品

  • 詩文
嶺南遺書本《袁督師事蹟》書影 嶺南遺書本《袁督師事蹟》書影
袁崇煥生前的疏揭、信函、詩文本有數十卷保存於東莞,清康熙年間被其族裔袁聖恩帶到廣西,後下落不明。殘留東莞的詩文被東莞士人蔡均整理為《率性堂詩集》《元素遺稿》(均已失傳),大約在嘉慶年間又被整理為《袁督師事蹟》,並收錄餘大成、程本直、錢嘉徵等為袁崇煥訟冤的文章(抄本失傳,僅存《嶺南遺書》本)。此外,袁崇煥在廣西的族裔袁珏還整理了《樂性堂遺稿》,現已失傳,其中66首詩被收錄於梁章鉅三管英靈集》中。民國時,由張伯楨整理為《袁督師遺集》。隨着明清檔案、明清實錄、朝鮮文獻以及四庫禁燬書陸續重見天日,袁崇煥部分疏揭、信函陸續被輯出,加上《袁督師遺集》之內容和一些可能是偽託的詩文,由楊寶霖整理為《袁崇煥集》,於2014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另有王榮湟所發掘的保存在明人文集、族譜、方誌以及朝鮮文獻中的若干文章。 [219] 
  • 書法
袁崇煥為福建邵武聚奎塔所寫的題額是其唯一可信的傳世墨寶。 [238]  另有據稱是袁崇煥手跡的“心術不可得罪於天地”“聽雨”以及一些對聯被考證後人偽託。 [239] 

袁崇煥人物爭議

袁崇煥籍貫之爭

關於袁崇煥的籍貫,有廣東東莞、廣西藤縣和廣西平南三種説法。
  • 東莞説。此説較為主流,因為官修正史《明史》中的《袁崇煥傳》就明確記載其為廣東東莞人。而且,明朝官員畢自嚴之上疏亦言袁崇煥“雖廣西藤縣籍,而實廣東東莞人”,袁崇煥本人也在《登賢書後回東莞縣謁墓》中説“少小辭鄉國,飄零二十年”,在《募修羅浮諸名勝疏》中説“而羅浮洞天,去餘家不下四十里”,《重修三界廟疏文》則稱東莞水南村為“予裏”,水南人為“同鄉諸父老青衿”,落款自稱“里人袁崇煥”。此外還有大量公私文獻稱其為東莞人。另外,董應舉崇相集》中《新寧陳侯覃恩序》有“侯與袁公生同地”之句,陳某生於廣州府新寧縣,説明袁崇煥的出生地也是當時隸屬廣州府的東莞。
  • 藤縣説。明代進士題名碑中記載袁崇煥為廣西藤縣人。《國榷》及《明季北略》等史書持此説。另有藤縣的兩份袁氏家譜和平南的袁崇煥之父袁子鵬墓碑文為證。後世學者閻崇年亦認為東莞只是袁崇煥的祖籍,其家在嘉靖年間就遷居藤縣,故應視為藤縣人。有學者認為藤縣是袁崇煥為了便於應舉而冒籍寄籍於此。
  • 平南説。袁崇煥家族的後裔定居廣西平南,當地袁氏家譜稱其為平南人,袁崇煥在《遊雁洲》詩自注“予居平南,初應童子試,被人訐,今改籍藤縣”。有學者認為這隻能證明平南是袁崇煥少年時的居住地,也不能憑其家族後裔的居住地來論定籍貫。 [224] 

袁崇煥諂媚魏閹

袁崇煥出鎮關寧期間,受到明熹宗寵信的宦官魏忠賢逐漸得勢,東林黨被逐出朝廷,代之以依附魏忠賢者(即所謂“閹黨”)。袁崇煥對魏忠賢“初不肯頌”,但是“以羣咻不能自異”,只得從眾稱頌魏忠賢。 [225]  從天啓六年(1626年)十月以後的奏疏中幾乎都會稱頌魏忠賢。天啓七年(1627年)四月初七日,他與薊遼總督閻鳴泰聯名上疏將抗金之功歸於魏忠賢,要在寧遠為魏忠賢建生祠,並請賜祠額。朝廷賜額“元功”(一説“懋德”)。關於主建生祠者是否為袁崇煥,學界存在爭論。陳伯陶認為這是閻鳴泰強迫袁崇煥所為。羅炳綿則因《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和《明熹宗實錄》皆未載袁崇煥奏疏,認為“袁崇煥是否主動提出請建魏忠賢生祠,應有所保留的”,又認為閻鳴泰、袁崇煥請求建祠的奏疏“主動的應屬閻鳴泰或劉應坤、紀用”而非袁崇煥。也有觀點認為袁崇煥應為建祠的主動者,該疏也是袁崇煥主筆,不過只是形勢使然的違心之舉,並非有意諂媚魏忠賢。 [226] 

袁崇煥袁毛公案

崇禎二年(1629年)六月,袁崇煥在沒有事先請示崇禎帝的情況下以便宜行事之權斬殺東江總兵毛文龍。關於其斬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説法:
  • “斬帥踐約”説。明朝方面普遍認為,袁崇煥為了結“五年復遼”之局而與後金議和,由於毛文龍阻撓議和,袁崇煥便斬殺毛文龍,以此取信於後金,而這種説法也是袁崇煥被判處謀反大逆罪的理由所在。具體細節又有三種不同的説法:第一種説法是袁崇煥為與後金議和,怕毛文龍泄密,遂殺毛文龍以取信於後金,如《倖存錄》捲上《東夷大略》載:“崇煥至寧遠,即為講款計。蓋崇煥自奏捷後,即令番僧往吊酋奴,以講款為辭,又歸未就。再出,無以塞滅奴之命,遂以平奴自詭。慮島帥毛文龍泄其計,遂深入島,誘文龍斬之。”第二種説法是袁崇煥與後金議和,欲以重金換取金、復二衞之地,但是由於毛文龍先與後金有約,故殺毛文龍以使後金與自己談判。如《烈皇小識》卷一載:“文龍亦憚上英明,思有以自立,乃通情於清,願捐金二百萬,易金、復二衞地,奏恢復功,邀上賞,已成約矣。袁崇煥督師出關,上召問方略,以五年平遼為期。及履任,覘知文龍有成約,急遣喇嘛僧入清,啖以厚利,欲解文龍議以就己。而清最重盟誓,堅持不可,強之再四,不聽。喇嘛僧曰:'今惟有斬毛文龍耳,在清不為負約,在我可以收功。……而文龍既殺之後,清來索賂,崇煥無以應,特疏請增餉三百萬,謂五年之後,全遼皆復,並從前所加各項皆可蠲除,此一勞永逸之計也。上集羣臣廷議,皆執奏不可。崇煥無所出,遂聽清入犯。”第三種説法是後金佯以還遼為餌,誘使袁崇煥殺毛文龍。如《明季北略》卷四《袁崇煥陛見》載:“先是,降將李永芳獻策於清主天聰曰:‘兵入中國,恐文龍截後,須通書崇煥,使殺文龍,佯許還遼。清主從之。崇煥答書密允,復以告病回籍,乃寢。至是再任,思殺文龍則遼可得,因奏減島糧,兵變可圖,遂減八萬,止解二萬八千,後竟不解。”因為後金方面的記錄不能證實有過類似約定,所以“斬帥踐約”説在當代學界基本被摒棄。
  • 忌功報復説。該觀點認為,袁崇煥斬殺毛文龍是嫉賢妒能、公報私仇。袁、毛私人恩怨由來已久。天啓六年(1626年)袁崇煥在遼東巡撫任上時,曾派練兵遊擊趙佑、車前營參將徐敷奏渡海與毛文龍商量移鎮之事,其中趙佑被殺於石城島,徐敷奏逃回寧遠。事後毛文龍稱徐敷奏引誘兩萬遼兵西逃,要求處死,不過徐敷奏由袁崇煥力保得免。其後又有毛文龍部下旅順參將李鐪逃奔寧遠之事。李鐪與毛文龍有矛盾,毛文龍遣人緝拿,李鐪畏懼,率四千餘兵民逃往寧遠。袁崇煥上疏為李鐪説情,不過在毛文龍復奏下,明廷下令袁崇煥將李鐪等人斬首示眾。丁卯之役中袁崇煥沒有積極出兵“搗巢”更使袁崇煥和毛文龍的關係全面惡化,毛文龍認為袁崇煥讓東江鎮暴露在後金攻擊下以便守住寧錦陣地,並指責袁崇煥同後金議和“不忠不義”,袁崇煥則認為毛文龍消極抗金、掩敗為功,沒有盡到牽制後金的作用。等袁崇煥任督師時,又認為毛文龍不把他看在眼裏,待他無禮,兩人矛盾更加激化。因此毛文龍舊部或其支持者認為袁崇煥忌恨和詆譭毛文龍的功勞,因為種種私人恩怨而殺了他。有學者認為,這種觀點雖然不能認為是主因,但袁毛之間的私人恩怨是袁崇煥斬帥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 黨爭指使説。該觀點認為,毛文龍屬於“閹黨”,因而崇禎初新上台的東林黨希望除掉毛文龍,可是由於毛文龍擁兵海外,難以懲處,於是指使袁崇煥設計誅殺毛文龍。幕後的指使者被認為是內閣輔臣錢龍錫,也有史料記載錢龍錫是受當時名流陳繼儒的指點才授意袁崇煥殺毛文龍。有學者根據部分明人文獻和朝鮮文獻指出,毛文龍確實為“閹黨”一員,但這隻能説明袁崇煥與東林黨人在毛文龍問題上立場一致,不能證明是袁崇煥殺毛文龍是在東林黨指揮或授意下進行的。
  • 叛謀泄露説。該觀點認為,有人向袁崇煥密告毛文龍企圖投降後金,故袁崇煥殺毛文龍以除後患。其依據是後金的《滿文老檔》記載袁崇煥“以文龍私通我國而殺之”,而後金方面的這種看法又來源於某位明朝將領寫給皇太極的信,裏面説自己“以毛總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殺之”,一般認為該信作者是劉興祚,也有人認為是王子登。至於袁崇煥為何沒有張揚劉興祚告密之事,原因可能有三:一是“劉興祚歸誠未久”,二是“毛文龍雖準備降金,但仍處於與皇太極討價還價的地步,很難拿出確鑿證據坐實其叛逆大罪”;三是袁崇煥認為“誅文龍是為了規復遼東,理由堂堂正正,無須乎靠來路可疑的密報作為斬帥的根據”。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劉興祚在信中的話只是迷惑皇太極而已,難以相信。
  • 統一事權和嚴肅軍紀説。該觀點認為,袁崇煥起初並非必殺毛文龍不可,而是先用禁海改道來試探毛文龍的態度,如果毛文龍聽話就放他一條生路。但毛文龍始終不肯就範,直到毛文龍在雙島拒絕回覆袁崇煥要他定營制、收復鎮江與旅順的行文後,袁崇煥才下定了殺毛文龍的決心,此舉意在統一事權、整肅軍紀、消除封疆隱患,從而實現復遼大計。
至於袁崇煥殺毛文龍的評價與影響,當代學界亦存在分歧,有的學者認為其行為“一無錯處”,其所列十二大罪件件屬實,完全是正義的行動。但也有人認為這是袁崇煥的一個污點,因為這些罪狀大都是他強加給毛文龍的,要麼誇大其詞,要麼憑空捏造,要麼罪不至死。而且他殺了毛文龍導致東江鎮無主,之後相繼發生內亂,最後毛文龍部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陸續投降後金,給明朝造成重大損失;同時也削弱了東江鎮對後金的牽制作用,使後金不再有後顧之憂,得以長驅直入塞內,釀成己巳之變等戰亂。有學者認為東江鎮對後金的牽制作用積極有限,己巳之變也與殺毛文龍沒有關係。而毛文龍舊部的叛變和袁崇煥斬帥是有一定關係的,但不能説是直接原因。該事件的負面影響主要體現在袁崇煥個人命運身上,因其本身屬於越權擅殺,存在程序問題,難免引起崇禎帝和一些朝臣對他行事方式的不滿,為他的悲劇埋下伏筆。 [227] 

袁崇煥捕殺原因

己巳之變時,崇禎帝突然下令逮捕袁崇煥,九個月後將他凌遲處死,罪名是“通虜謀叛”或謀反大逆罪,具體來説包括“市米資盜”“謀款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遣散援兵”“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等,即袁崇煥為了迫使明廷與後金達成和議以免除自己誇口“五年復遼”的欺君之罪,因而在“斬帥踐約”後放任後金長驅入塞,自己按兵不戰,還在薊州將各路援兵分散到不同地方,並且一直隨軍帶着預備同後金交涉的白喇嘛,還想進入北京城來裏應外合。除了相信這種説法的人外,學界普遍認為崇禎帝對袁崇煥的上述指控不屬實,袁崇煥之死是一樁冤獄。但是什麼因素讓崇禎帝逮捕並最終處死袁崇煥,學界從以下幾個角度解釋:
  • 皇太極的反間計。後金(清)方面的《舊滿洲檔》《滿文老檔》《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等文獻均記載皇太極為了除掉袁崇煥,曾施反間計(一説范文程高鴻中獻計),即皇太極吩咐漢將高鴻中、鮑承先在兩名被俘的明朝太監羈押處附近談論袁崇煥與後金的密約,故意讓其聽到,然後在十一月二十九日放出其中的楊太監回北京,並將袁崇煥下獄乃至處死歸因於反間計奏效、崇禎帝聽信楊太監之言。這個説法在清朝被寫入《明史》,成為流行後世的觀點。明朝方面記載提督大壩馬房太監楊春、王成德被俘後放歸城中,後金(清)方面記載的楊太監應為楊春。明遺民張岱也記載“有二內官被擄囚營中,逃歸,言親見崇煥差官往來,語言甚密者”,與後金(清)方面的記載有所吻合,只不過從太監所報內容從“耳聞”變成了“親見”。雖然反間計應該存在,楊太監也很可能將其耳聞之語上報崇禎帝,但崇禎帝是否中計則難以得到證實。即使中計,也可能只是暫時的或起到加速作用而已,很難認為光憑反間計一個因素就導致袁崇煥被捕乃至九個月後被凌遲。
  • “小人”的陷害。據清人葉廷琯發現的温體仁家書,朝臣温體仁曾秘密上疏崇禎帝,揭發袁崇煥“陰謀款敵,遂以引之長驅,以脅城下之盟”,又言“崇煥之擒,吾密疏實啓其端”,而温體仁陷害袁崇煥的目的又在於藉機推翻韓爌、錢龍錫等所主導的東林內閣,以便自己入閣。如果説温體仁在袁崇煥被捕方面起到關鍵作用,時任兵部尚書梁廷棟則在袁崇煥被殺上起到關鍵作用,梁廷棟在己巳之變前任關內道和口北道,與袁崇煥一直見解分歧,反對袁崇煥同後金議和以及賣米給蒙古,因此他相信袁崇煥“通虜謀叛”。此外,袁崇煥下獄不久後,錦衣衞北鎮撫司巡捕營緝獲一名木工,指其為袁崇煥的奸細,該木工也供稱自己被袁崇煥派去京城刺探有多少兵馬,以便反叛,掌刑指揮李若璉再三審問,木工才説自己是山西人,沒到過遼東。崇禎帝聽後不滿,令錦衣衞指揮劉僑再審,“乃以為真”,李若璉因此降二級回衞。江西道御史曹永祚捉獲奸細劉文瑞等七人,供認袁崇煥給他們寫信説要通敵,等再審時他們逃走。又有山西人張思棟暗執火片進京師南新倉,被當場抓獲,眾人指其為奸細,巡城御史史𡎊審稱此人“自稱崇煥部卒”,供稱受“袁崇煥家人周彪指使”。另外,協理京營戎政襄城伯李守錡的部將擒獲後金軍一名頭目,此人“具述崇煥通敵根底”,李守錡入奏,崇禎帝“命法司追崇煥書”。劉興治兵變時,又有江西道御史袁弘勳奏稱袁崇煥及其部將徐敷奏、張斌良通敵謀叛。兵部移諮樞輔孫承宗,孫承宗説查無實據。總之,朝中一直有一股勢力在散佈流言蜚語、羅織罪狀證據來影響崇禎帝對袁崇煥案的判斷,從而推動處死袁崇煥,並且與黨爭息息相關。
  • 崇禎帝的昏庸多疑。當代部分學者認為,袁崇煥被捕乃至被殺的主因在於崇禎帝昏聵刻薄、猜忌多疑。“己巳之變”的爆發讓即位之初躊躇滿志的崇禎帝察覺到短時間內收復遼東的夢想破滅,便將“己巳之變”的責任完全推給袁崇煥,讓他充當替罪羊。同時,崇禎帝也試圖以重懲袁崇煥的方式來警告臣僚。
  • 袁崇煥的失誤。明末的一些人士及當代部分學者認為,儘管袁崇煥並未“通虜謀叛”,但不能否認他存在嚴重失誤,“五年復遼”的許諾是其悲劇的根源,而且他對己巳之變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失機”之罪確實國法難容。然而若以謀反大逆罪凌遲處死,則是刑浮於罪。崇禎帝逮捕乃至處死袁崇煥無可指摘,問題只是在於逮捕的時機選擇和處死的罪名輕重,因為崇禎帝所針對的是袁崇煥動機不良而非操作失誤,所以在戰事吃緊時抓了袁崇煥,又以最重的刑罰處死了他。 [228] 

袁崇煥平反問題

袁崇煥在明末飽受千夫所指、口誅筆伐,但也不乏對他同情和肯定的聲音,在其家鄉廣東尤為突出。清朝中期以後,他的死才被普遍認為是冤案。一些觀點認為平反袁崇煥的起點是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乾隆帝褒獎袁崇煥並指示尋訪其後裔的上諭。 [197]  但也有跡象表明,在南明時,袁崇煥可能就已被平反,有觀點認為在弘光朝,有觀點認為在隆武朝,也有觀點認為在永曆朝,永曆朝的可能性相對較大。除了與袁崇煥本有交情的廣東士人梁稷鄺露等的推動外,還有清初一些參與修《明史》的史官將後金檔案中有關反間計的內容流傳於外界,也為南明朝廷所知,因此才得以平反,據説還獲贈“襄愍”之諡號。到了清朝中期,隨着《明史》的正式問世以及乾隆皇帝褒獎袁崇煥的上諭,袁崇煥才重獲世人的高度評價。而近代廣東籍思想家梁啓超作《明季第一重要人物袁崇煥傳》,更將袁崇煥抬到民族英雄的高度,影響至今。 [229] 

袁崇煥後世紀念

  • 墓葬
葉恭綽等人給毛澤東的書信及毛澤東的回覆 葉恭綽等人給毛澤東的書信及毛澤東的回覆
袁崇煥死後,身體被憤怒的百姓分食,首級被傳示九邊,並未記載有葬處。相傳其僕人佘某(一説佘義)竊其屍,埋葬於廣渠門內,此後世代守護,直至佘幼芝雍正乾隆年間,北京的袁崇煥墓逐漸為人所知,並不斷有粵籍人士前往憑弔。道光十一年(1831年)由廣東南海籍官員吳榮光題“有明袁大將軍墓”之碑。195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打算遷墓,葉恭綽李濟深柳亞子章士釗四人聯名上書毛澤東,請求保護袁崇煥墓,獲得批准。文革期間,該墓被毀。有人聽説袁崇煥下葬時鍍金頭,曾挖掘墓葬,但挖至三人的深度,仍未見頭顱及骨殖。後重修。 [231] 
  • 祠廟
袁崇煥墓中即有袁崇煥祠。此外,廣東人張伯楨於1916年在北京左安門內興建袁督師廟,由康有為題匾額與對聯,並立碑紀念。 [231] 
嘉慶年間,袁崇煥獲准入祀鄉賢祠。此外還在東莞城中及其家鄉等處建立專祠,不過東莞的這些清代祠堂均已不存或改作他用。 [231] 
  • 紀念館(園、堂)
北京市袁崇煥墓和祠內建有袁崇煥紀念館 [231] 
東莞市在袁崇煥故里石碣鎮水南村設立袁崇煥紀念園,修建了袁崇煥故居、衣冠冢、雕像和祠堂,於2003年完工並對外開放。 [231] 
廣西藤縣天平鎮新馬村建有袁崇煥紀念館,於2016年對外開放。 [254] 
遼寧興城薊遼督師府內建有袁崇煥紀念堂。 [231] 
  • 牌坊、紀念碑
廣西平南的袁氏後裔建有紀念袁崇煥的“總制三邊”牌坊。 [231] 
1942年,廣西藤縣立“明督師袁崇煥故里紀念碑”。1958年拆除,1983年復立。 [231] 
  • 學校
東莞市石碣鎮有袁崇煥小學袁崇煥中學
  • 街道
東莞市石碣鎮有崇煥東路、崇煥中路、崇煥西路。
興城市有崇煥街。
  • 畫像
相傳袁崇煥死後,其同鄉陳日昌等憐憫其冤,懸掛其生前的《待漏圖》於東莞水南三界廟後堂為祭奠地,清雍正元年(1723年)改為畫像。此外還有北京袁督師廟的袁崇煥石雕立像、中國國家博物館藏的明袁崇煥督師真像(坐像)等數種畫像,但均為後世想象畫,大多容貌俊秀,儀表堂堂,與袁崇煥“貌寢”的記載相去甚遠。 [4]  [232] 
  • 塑像
東莞袁崇煥紀念園內有袁崇煥雕像,下刻“擎天一柱”四字(另有據稱是袁崇煥口頭禪的“掉哪媽頂硬上”字樣,後因粗俗而被鑿掉)。 [233] 
廣西藤縣袁崇煥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社會科學普及基地內有袁崇煥雕像。 [254] 
遼寧興城火車站及薊遼督師府內均有袁崇煥塑像。
  • 比賽
2012年,東莞市舉辦首屆“袁崇煥杯”全國書法大賽。 [234] 

袁崇煥影視形象

類型
年代
名稱
扮演者
電視劇
1977
碧血劍
何文匯
1985
碧血劍
1986
1987
袁崇煥
1987
陳小龍
1988
狂龍
1994
1999
2000
碧血劍
2002
王剛 [241] 
2003
張孝中 [242] 
2005
2006
王建國 [244] 
2011
俠隱記
2015
陳玥 [246] 
2016
袁崇煥
邵兵 [247] 
2017
電影
2009
《袁崇煥》
2014
參考資料
  • 1.    黃國信、張素容.《明末抗金英雄 袁崇煥》:廣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頁
  • 2.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514-530頁
  • 3.    於德山.《中華圖像文化史 士人圖譜卷》:中國攝影出版傳媒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第333-334頁
  • 4.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289頁
  • 5.    清代通史:第一卷第一篇  .歷史網[引用日期2015-06-27]
  • 6.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1-2頁
  • 7.    江日彩.《議兵將疏》,洪濟修:《泰寧縣誌》卷九: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188頁
  • 8.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3-9、25頁
  • 9.    《邵武府續志》卷四(康熙九年刻本):袁崇煥,字元素,東莞人,萬曆進士,天啓初知邵武縣,明決有膽略,悉心愛民,申冤理枉,善於聽訟,無微不燭,趫捷有力,為民救火,着靴上屋,走巖牆如履平地。散救火之券,賑被火之民,井井有方。
  • 10.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28-33頁
  • 11.    《明史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0-14]
  • 12.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3頁
  • 13.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0,天啓二年三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4]
  • 1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0,天啓二年三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4]
  • 1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1,天啓二年四月初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4]
  • 16.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一:王在晉題:……職屬袁崇煥膽魄稱雄,志力並矯,且其澡滌之襟期、光明之心事,迥遇逸羣,職心重之、愛之。及崇煥嘗對職曰:“我不惜命。”職應之日:“性命與封疆孰重?”職令其往前屯安插遼民,四鼓入城,夜行於荊棘,蒙茸虎狼潛伏之地,職未嘗不壯其氣,而深虞其輕進也。勇如賈復光武以復深入,希令遠征常自從之,故少方面之勳。彼時名將如雲,而光武鄭重如此,今如崇煥者有幾哉?……前屯城廓不完,居舍未備,糧糗告詘,甲仗全無,遼人中可選兵三千,袁崇煥欲領兵居之,合所部可共得兵七千,欲駐兵不得不急修繕,急修繕不得不緩訓練,以烏合之眾居狼狽之鄉,居平且難存活,遇變何以自持?……
  • 17.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40-41頁
  • 18.    茅元儀:《督師紀略》卷一:在晉之所倚任者,其分理軍需兵部主事沈棨、贊畫軍需舉人孫元化,所與估工建議者也,亦陰以不可聞於首揆,首揆出四牘示公,曰:“是不能臆決,我將親閲焉。”公曰:“是宜宗往,其敢煩首揆乎?”是時六月十一日也。公大病方小差,疏請於十五日單車就道,而以職方主事鹿善繼、贊畫中書舍人宋獻隨行,上大悦。
  • 19.    茅元儀:《督師紀略》卷二:八月初九日,上御講筵,公乃面陳邊事,遂極言在晉本末,上大駭,令具疏聞,公疏曰:“……經臣王在晉精勤有餘,而筆舌更自迅利,然沉雄博大之未能;袁崇煥英發貼實,綽有擔當,自願為大將,臣取其志,尚欲練其氣……”。上即召還在晉,以為南樞,委公一意擔承,緊要事宜應會各部或本部徑行,不必覆奏。
  • 20.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45-46頁
  • 21.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一:於是分委山海道臣袁崇煥、廣寧道臣萬有孚代出點之,崇煥奉職令,亦戮守備莫大功營內私僱頂替者兩人。
  • 22.    茅元儀:《督師紀略》卷三:所招兵實多百金之士而索厚糈,部執格不與,遂未免虛伍以養壯士。又時京師有劫略,皆以為應魁所募,乃出之守台頭營,遂補東協副帥,至是言者不已,上敕公會撫臣閲其兵,閻撫軍令袁崇煥往,伍有虛者,崇煥斬其人,兵幾變,公怒曰:“殺人片石,未殺不以請,既殺不以聞,其有無激變帖服不以告,迄今竟不知殺者何人,殺以何事,徒曰奉撫院之令也。監軍既可奉撫院之令而專殺,督師又何煩尚方之劍乎?”公向所欲練崇煥之氣而大用之者,此也。
  • 23.    《明史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17]
  • 24.    茅元儀:《石民四十集》卷六十七,《上閻鳳陽督府書七》:袁自如以儀此來能回督師相公之心……
  • 25.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48頁
  • 26.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51-54頁
  • 27.    孫承宗:《督師紀略》卷十三:即四年中所最託重者袁崇煥,而事稍稽,即將行法於其中軍。
  • 28.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7-13頁
  • 29.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22-223頁
  • 30.    茅元儀:《督師紀略》卷十二:崇煥身卧寧遠以爭曰:“寧前道當與寧前為存亡,如撤寧前兵,寧前道必不入,獨卧孤城以當虜耳!”第不得已,止撤錦、右守兵回關。
  • 3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6,天啓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3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6,天啓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33.    《大清太祖高皇帝實錄》卷10,天命十一年正月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3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0,天啓六年四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35.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23-225頁
  • 36.    金日升:《頌天臚筆》卷二十三:先是虜訊日急,袁貽書典關陳公祖苞,言:“關外兵將或畏怯,改服濳逃,必嚴核勿納,庶幾可守,否則去如逝波,必無幸矣!”陳答以:“晝夜殫精,不漏一卒,即公親至關門,必不容入也。”自是凡逃者悉捕正法,將士聞之,皆無退志。
  • 37.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0頁
  • 38.    夏允彝:《倖存錄》捲上:寧遠孤城外懸,忽聞告急,舉朝震駭,以為必不可守。崇煥泣血誓守,啖草以勵眾曰:“苟能同心死守,我為牛羊以報,是所甘也!”眾感其意
  • 39.    李星齡:《春坡堂日月錄》卷十二:又我國譯官韓瑗隨使命入朝,適見崇煥,崇煥説之,請借於使臣,帶入其鎮,故瑗目見其戰。軍事節制雖不可知,而軍中甚靜,崇煥與數三幕僚相與閒談而已。又賊報至,崇煥又與瑗等論古談文,略無憂色。俄頃放一炮,聲動天地,瑗怕不能舉頭,崇煥笑曰:“賊至矣!”乃開窗俯見,賊兵滿野而進,城中了無人聲。是夜,賊入外城,蓋崇煥預空外城,誘入之也。賊入外城,因併力攻城,又放大炮,城上一時舉火,明燭天地。矢石俱下。戰方酣,自城中每於堞間,推出木櫃子,甚大且長,半在堞中,半出城外,櫃中實伏甲士,立於櫃上,俯下矢石。如是累次,自城上投枯草油物及去核綿花堞堞無數,須臾地炮大發,自城外遍內外,土石俱揚,火光中見胡人俱人馬騰空,亂墮者無數,賊大挫而退。翌朝,見賊隊擁聚於大野一邊,伏若一葉,崇煥即送一使,備物謝曰:“老將橫行天下久矣,今日見敗於小子,豈其數耶?”奴兒赤先已重傷,及時即具禮物及名馬回謝,請借再戰之期,因慲恚以斃云云。
  • 4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8,天啓六年二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4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8,天啓六年二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4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8,天啓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43.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8,天啓六年三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44.    《袁自如公粵西家傳》:其誥敕有曰:“漢臣告其主曰:‘匈奴未滅,何以家為。’卿聽斯言,能無起舞?朕所倚賴,惟爾一人。”又曰:“凡濟大事,以人心為本。憶自遼西初潰,惟爾慷慨赴關,素得兵民將吏之心,故能首建奇功,奮揚國威,克洗從前喪師辱國之恥。如此豐功,可持節鉞。茲授爾階中憲大夫、巡撫遼東,官員聽爾黜陟,屯種聽爾稽核,方略聽爾佈置。其有敕內間載未備事宜,便宜行事。爾其無撫小勝,務策萬全,朕斷不吝茅土,用報殊勳。”
  • 4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9,天啓六年三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4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9,天啓六年三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4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9,天啓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48.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1-35、45-48頁
  • 49.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都103-105頁
  • 5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7,天啓六年十月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5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9,天啓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5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9,天啓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53.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六:(王之臣)又云:……年來奴酋求和於西虜,而西虜不從,屈服於朝鮮,而朝鮮不受。一旦議和,彼必離心,是益敵以自孤也。近日通官過都令處,夷鞭其背,雲:“你漢人全沒腦子,終日只説我們不助兵,你自家馱載許多金帛,着哈喇替他弔孝求和,反教別人與他為仇,我們也不如投順也罷了。”據此我將何辭應之?且此議一倡,奴子愈得意,不攻西虜,則南攻鮮。先逞晉人伐虢之謀,而徐為取虜之計,此勢之所必至者。況奴父子極惡,今欲以咫尺之書,一介之使至殷勤禮幣,謂可必得其歡心,而終信其無異志乎?……(王在晉按語)寧遠城中多草棚席舍,無足壯觀,從來夷使俱見之郊,無入城者。方金納久逗城中,情形悉睹,遂以我兵無足畏,俾奴專意侵朝鮮,南破屬國之藩離,西壞朵顏之撫款,島帥以此見戕,孽奴因而入犯,邊事遂不可復振。彼時主張雖由崇煥,而設謀實自逆璫,逆璫欲招款奴酋,建不世之勳,意不止於封侯已也。自有遼事以來,此舉實為大誤。
  • 54.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87-88、106-107頁
  • 55.    《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天啓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5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1,天啓七年二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5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1,天啓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5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6,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15]
  • 59.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99-101頁
  • 6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2,天啓七年三月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6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2,天啓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6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3,天啓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63.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3,天聰元年四月初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64.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141-153頁
  • 65.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11-134頁
  • 6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7,天啓七年八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6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7,天啓七年八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5]
  • 68.    佚名:《今史》卷三:(崇禎元年)四月十三日,兵部為立發邊臣功過以決廟堂用舍事:自臣入春明以來,見諸臣推轂舊遼撫袁崇煥,幾於章滿公車,無非為封疆計也……
  • 69.    《崇禎長編》,天啓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70.    《崇禎長編》,天啓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71.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四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72.    金日升:《頌天臚筆》卷三:崇禎元年七月十四日癸酉……上召輔臣並五府、六部、都、通、大、督師袁崇煥、吏科等科、河南道等道、掌印等官、錦衣衞堂上官來平台召對,又召四川道高欽舜、雲南道毛羽健、內閣中書二員。日逾午,上御平台,諸臣行禮序立,特宣督師袁崇煥。上曰:“奴酋跳梁,十載於茲,封疆淪陷,遼民塗炭,卿萬里赴召,忠勇可嘉,所有平胡方略,具實奏聞。”臣崇煥奏曰:“所有方略,已具疏中。皇上,千古之堯舜,行此不難。臣受皇上特達之知,注臣於萬里之外,臣六年前蚤已期定。倘皇上假臣便宜,計五年而東夷可平、全遼可復,以報皇上。”上曰:“五年滅奴,便是方略。朕不吝封侯之賞,卿其努力以解天下倒懸之苦,卿子孫亦受其福。”四輔臣俱奏雲:“崇煥肝膽意氣、識見方略,種種可嘉,真奇男子也。”鴻訓又奏曰:“臣於私寓叩其作用,威略寬嚴,真堪副皇上閫外之寄。”臣崇煥奏曰:“臣在外調度,所有奏聞,一憑閣臣處分,閣臣不可不力主持。”崇煥謝而退,上又出御史毛羽徤所奏請蘇驛遞一疏……上命閣臣而下俱賜茶菓瓜餅,諸臣叩頭謝恩暫退。
  • 73.    李遜之:《三朝野紀》卷四:時上亦暫憩便殿,給事中許譽卿,面叩五年之略,崇煥言:“聊慰上意耳!”譽卿言:“上英明甚,豈可浪對?異日按期責功,奈何?“””崇煥自覺失言。
  • 74.    金日升:《頌天臚筆》卷三:臣崇煥奏曰:“東夷四十年蓄聚此局,原不易結。但皇上留心封疆,宵肝於上,臣何忍言難?臣所賴者,皇上聖明,雨露無不栽培,雷霆無不挫折。臣居平打算,又約五年,但五年之中,須事事應手。首先錢糧,蓋自為遼,而有加派之新餉,臣昨與户臣王家禎對面打算,查每歲新餉入數與出數,已缺一百二十萬。臣能於臣督屬中裁省六十萬,部臣自措六十萬,則不憂不足矣。但餉有舊當新者,還臣將新抵舊,令臣不克於用。”上召户部……崇煥又奏曰:“東奴為謀已久,其器械鋒利,馬匹時習,非容易可破之虜。況工部解來器械,極是要緊,勿得苟且塞責。”上召工部尚書張維樞……臣崇煥奏曰:“……五年中事變不一,又要吏、兵二部俱應臣手。所當用之人,選用與臣;所不當用之人,勿要選用。”上乃召吏部尚書王永光、兵部尚書王在晉面諭,俱承旨起。臣崇煥又奏曰:“聖明在上,各部臣俱公忠,無有不應臣手者。但以臣之力,制東奴而有餘,調眾口而不足,一出君門,便成萬里,忌功妒能,夫豈無人?即凜然於皇上之法度,不以權掣臣之肘,亦能以意亂臣之方略。”上曰:“朕自主持,即有浮言,亦不可聽也。”崇煥再奏曰:“皇上既為臣主浮議矣,又敕吏、兵二部為臣用人,户、工二部為臣轉餉造器,臣若不滅除東夷、收復故土,何顏面見皇上?至臣學力疏淺,伏望皇上再為指示教訓。”上起立佇聽者久之。尋諭曰:“卿條對方略井井,不必謙遜。”閣臣俱奏曰:“此臣作法自別,向為縣官,不要一錢,天生此臣,以為社稷佐皇上中興,伏乞星上假以事權,與之尚方。至如王之臣、滿桂之尚方劍,俱望皇上撤回,以一事權。”上然其言,傳示該部知道。又諭崇煥:“早平夷酋,以紓四海蒼生之困。”臣崇煥再奏曰:“皇上念及四海蒼生,此一語天地鬼神降鑑。臣所學何事?所做何官?而不仰體皇上早結此局,臣之作用,仿漢之趙充國無異,勿煩皇上焦勞。惟皇上寬心。”上曰:“卿所奏更見忠愛。卿宜嚴明號令,撫卹士卒,與文武同心,何難滅虜?”臣崇煥奏曰:“謹遵明旨,銘之肺腑,前去告諭官軍,以宣皇上威德,必須平夷!”遂叩頭起。……上還宮……時漏已下二鼓矣。
  • 75.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18頁
  • 76.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八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77.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八月初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78.    畢自嚴:《度支奏議》新餉司卷一,《題覆督師約定餉額立賜補給疏》:崇禎元年九月初八日奉本部送户科抄出出鎮行邊督師薊遼、天津、登萊等處軍務、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袁崇煥題前事等因,本年九月初五日奉聖旨:“督臣拮据,遼事急在措餉應手,這關內外積欠七十四萬,着該部作速措發。太僕寺馬價並借撫夷四萬兩,即與解赴餉司。各道應聽督師節制的,悉聽糾核,以一事權,該部知道,欽此。”
  • 79.    畢自嚴:《度支奏議》新餉司卷五,《題覆加派數目疏》:如臣去歲到任,新餉積欠如許,致釀寧遠之禍,俱已一一補完。
  • 80.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一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81.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二月初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82.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201-217頁
  • 83.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79-185頁
  • 84.    談遷:《國榷》卷八十九:時朝議憂皮島毛文龍難馭,大學士錢龍錫過崇煥,語及之,遂定計而去。
  • 8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1,天啓六年五月初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86.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六月初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87.    畢自嚴:《度支奏議》新餉司卷四,《題覆東江改運道設餉司疏》:……專理新餉山東清吏司案呈崇禎二年正月初八日奉本部送户科抄出督師尚書袁崇煥題前事,內稱:“東江所以設鎮者,為奴賊也,遼土也。為文龍者,宜日遠登,日近寧。兩軍及蚤相見,則牽制而犄角俱成。以臣愚見,不若仍登萊之海禁,令登協嚴查,而東江錢糧器用俱從關門起運,至覺華島登舟。臣豈不知登萊近於覺華?然臣不日復右屯,將漸以東。今水兵□面,絡繹海面,直頂及旅順,以盡舟師之用,文龍何不就遼岸為基?鎮江一帶儘可生活,老營既定,舟師挨次而前,與覺華之舟師接信,則遼地未復,而遼海全通,檣帆如織,夷必駭目驚心,即未必全神以注,寧得不分力而防?牽制情形,離此便假。一鎮之錢糧,向聽文龍自便,而不設文官稽查,非祖制“文職錢糧、武職兵馬”之意。他日銷籌時,甚為鎮臣不便。仍為東江設一餉司,每歲數十萬之出入不少,俟東平,另議存撤。即運糧料,俱繇靜海、灤、樂以及覺華,必經臣衙門掛號,始許往東。自茲一禁,不許一船私自往來,即往東官船,不許泊近南岸,登萊自協營水兵之外,不許一舟出海,違者不拘官船、民船,俱以賊論。如此,海之北雖兵戈未偃,而南岸已覺其肅清,東江之師昔無用而今有用,昔遠用而今近用,昔虛用而今實用,昔為關寧作牽制,今則與關寧合力,於是海若不驚,而東人休息,大功以成,一舉而諸利備。臣蒻蕘之忠,未卜有當於大計否?伏乞睿覽,敕下該部議覆。如果臣言不謬,申嚴海禁,為東江置一餉司,以便稽查轉運,叮嚀毛文龍來與臣酌定官職、兵馬、錢糧及進取事宜,臣俱未敢擅便。”
  • 88.    毛承鬥輯.《東江疏揭塘報節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30-132頁
  • 89.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四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90.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閏四月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91.    《承政院日記》,崇禎二年閏四月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16]
  • 92.    彭孫貽:《山中聞見錄》卷五:崇禎二年己巳春,毛文龍擁舟師掩至登萊,旌旗蔽海上,登人以為建兵至,皆大驚。文龍艤舟天妃廟,焚香而去。廷論益沸騰。
  • 93.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八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94.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編.《中國明朝檔案總彙》8: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430-431頁
  • 95.    錢曾:《也是園雜記》,《東江遺事》下:(袁崇煥):仍用文龍子毛承祿及中軍徐敷奏、遊擊劉興祚、副將陳繼盛各營一協,虛其帥,以候有功者。崇煥之意,蓋在興祚也。
  • 96.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69、178-179頁
  • 97.    張岱:《石匱書後集》卷十一,《袁崇煥列傳》:崇煥隨奏:“臣守寧遠,寇被臣創,決不敢侵犯臣界,只有遵化一路守戍單弱,宜於彼處設一團練總兵。”遂以王威為請,兵部以王威新奉部劾,不肯即予,留難移時,北騎果於遵化入口。
  • 98.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一,《遼事入衞紀事》:七月,諜者得奴情慾渡河,公隨疏聞,諄諄以薊鎮為慮。……重九前一日,又報奴已渡河,公即發參將謝尚政等備薊,及至彼,薊撫以奴信未確,仍勒之歸,然而逆奴蹤跡亦竟詭秘無聞,故薊益懈。
  • 99.    談遷:《國榷》卷九十:(崇禎二年十月)戊午,進督師袁崇煥太子太保。
  • 100.    趙慶男:《續雜錄》三:進賀使李忔在寧遠衞狀啓……(九月)二十五日,督帥出巡錦州,久不回還……十月十五日,督帥還鎮。翌日,詣軍門參見……臣等又聞督師加拜太子太保,差官自北京持告身出來,諸將皆致賀,臣等亦陳賀,意欲行拜禮,督帥固止之,因行茶禮,後辭出。
  • 101.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25,天聰三年十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102.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天聰三年十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103.    李忔:《雪汀先生朝天日記》卷一:二十八日……聞西㺚(蒙古)犯遵化衞,故煙台放炮連絡不絕,調發前屯衞兵馬馳入關門者甚多,趙總兵率教今日已為領兵西行,副將劉恩、參遊杜弘坊、趙鳴鳳等已先去雲。
  • 104.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6]
  • 105.    程本直:《白冤疏》,《袁督師集》附錄:崇煥白十月二十八日(應為二十九日)一聞薊警,即檄凋諸遼將兵赴急西援,躬統馬步二萬有奇。
  • 106.    李忔:《雪汀先生朝天日記》卷一:三十日……袁督師早門馳到入關,住在衙門,令韓譯往候叩頭,而嚴不敢入,奈何!……十一月一日……袁爺朝往文廟參謁,與諸生講學畢,還衙門,令韓譯叩頭問安,仍探西報,則曰:“賊夷從前如此,不須掛念,然須留數日,打聽的報,然後發行可也。”……二日……又朝報中初一軍門往文廟行香畢,升明倫堂,道協諸府將以次揖畢,問及諸將夷情,有以插酋部落(察哈爾)為對者,有以東奴(後金)、西夷(喀喇沁部)為對者,“據本部院説,穩是束卜的家㺚子勾引前月通好的千數奴兵為前鋒入犯,必非奴酋大舉,亦非插漢的兵馬。今本部院候關外兵到時親將領去,以滅此賊”雲。……三日……薊州道差人據稟,哨虜離州正二十里雲。密雲軍門差官亦授緊急公文一、角書一封,請來救雲。
  • 107.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一,《遼師入衞紀事》:次榛子鎮,奉上諭,調度各鎮援兵,相機進止。初九日(應為初十日),入薊料理戰守,以舊總兵朱梅、副將徐敷奏等守山海,參將楊春守永平,遊擊滿庫守遷安,都司劉鎮華守建昌,參將鄒宗武守豐潤,遊擊蔡裕守玉田。以昌鎮尤總兵世威仍還昌鎮,保陵寢;宣鎮侯總兵世祿前守三河,以防賊西奔;保鎮曹總兵鳴雷同遼鎮祖總兵等駐薊以遏敵。
  • 108.    程本直:《白冤疏》,《袁督師集》附錄:若夫諸路援兵,豈不多多益善?然兵不練習,器不堅利,望敵即逃,徒寒軍心。故分之則可以壯聲援,合之未必可以作敵愾也。況夫回尤世威於昌平,陵寢鞏固;退侯世祿於三河,薊有後應。京營素不習練,易為搖撼,以滿桂邊兵據護京城,萬一可保無虞。此崇煥千回萬轉之苦心也!以之罪崇煥,曰散遣援兵,不令堵截,冤哉!謂敵越薊入京,崇煥罪也,誠然也。謂散遣援兵而崇煥罪也,非然也。何也?薊州三里之城也,其民素不兵也。有遼之馬步萬餘也,又有總兵曹鳴雷之馬步三千也。薊民雖逃,猶強半於其城也。集兵而處,業囂然也,復益之兵,則不必戰敵而先自亂也。且薊孤懸也,四外無援者也。退侯世祿於三河,去薊六十里也,欲其駐三河以為薊聲援也;而不虞三河之不入世祿兵也。三河不入世祿兵,而世祿之兵於是乎頹然西潰也。若夫滿桂之遣也,桂,善逃者也,非善戰者也,曩者錦寧之役其左券也。然桂兵差勝於諸路,令其踞都城而陣,懼京營之兵易搖撼也,所以壯根本,安人心也。此崇煥之苦心也,周慮也。而謂其罪也,非吾所能知也。
  • 109.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天聰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7]
  • 110.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一,《遼師入衞紀事》:十二日,遼卒哨至馬伸橋與奴遇,大敗之,斬獲酋長,軍聲大振,餘亟啓曰:“奴既來馬伸橋,離薊城二十里耳,此必系前哨,大隊定在後,我當速為之計。“公遂同諸鎮將宿城東樓以待,十三日侵晨,報奴全軍過石門驛,公令馬步兵盡出城外列營,營甫定,有奴騎二百餘分四隊扎我軍之東南,相持兩時,並不見賊大兵。公令我兵發炮,賊聞炮,即將四隊排為一字,忽退去,竟日無一騎復至,使我欲戰而無可戰。十四日,乃探奴大隊潛越薊西矣。公即督遼將士西追,鎮將議從間道,繞出賊前,餘請必分兵為二以,一出其前以,一躡其後,鎮將鹹以兵寡不可分。十六日……薄暮,集諸將議進取,皆雲宜徑趨京師,以先根本。餘謂大兵宜向賊,不宜先入都。諸將又言:“士馬疲敝,恐難野戰。”餘曰:“不然。今賊在通,張灣距通僅十五里,我兵若屯張灣,取食於河西務,令偵者確探。如賊易,則明與決戰,一了百了;倘賊堅,則我乘夜出奇,擊其不意,彼孤軍深入,勢必站立不住,此一定之策也。”諸將乃狃以勤王之師,必當進京請旨。公曰:“周君言是,第恐逆奴狡詐異常,又如薊州顯持陰遁,不與我戰,倘徑逼都城,則從未遇敵之人心一旦揺動,其關係又不忍言。必我兵先至城下,背障神京,面迎勁虜,方是完策。“餘又曰:“外鎮之兵未奉明旨而徑至城下,可乎?”公曰:“君父有急,何遑他恤?苟得濟事,雖死無憾!”故決意趨京師,先發哨撥六人前行……是晚抵左安門,乃十七日也,下令軍韋公寺前,不許一兵入民家,即野外樹木亦不得傷損。其時京城戒嚴,塘報不能即如,直至更時,始有兵部差官至營,公附奏於差官。十八日,上遣內臣馮允升等六員詣軍中查看,內臣回奏,乃下户、兵二部議發糧草,更差司禮監內臣呂直齎頒御前青鹽千斤、祿米百石、酒十壇、羊百隻、銀萬兩犒師。十九日,又賜公玉帶一圍、六幣有,副祖帥玉帶一圍、四幣有。副其諸將各紅蟒一襲。户部始發芻豆糧米,然士馬已凍餒兩日矣。是夕,公密令參將劉天祿等劫奴營,不意行至高密店,為奴哨覺,賊營有備,不得入而返。
  • 111.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天聰三年十月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7]
  • 112.    黃景昉:《宦夢錄》卷一:袁崇煥通賊事未卜有無,但其師偕賊同日到。駐城外,不戰,給之芻糧,半委地,每夜歌吹響徹,上遣中使往視師,輒拜哭,應對不倫。
  • 113.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天聰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7]
  • 114.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一,《遼師入衞紀事》:二十日早,報奴大隊分六股西來,公傳令開營迎敵,先遣都司戴承恩擇戰地於廣渠門……而公正在佈陣,其祖帥正兵陣南面,奇將王承胤等□西北。公與餘扎正西,闕東而以待敵。奴擁眾直,突東南角,我兵奮力殊死戰,奴奔北,見前處有承胤等兵,方立馬無措,若承胤等合力向前,則奴已大創。不意承胤等乃徙陣南避,翻致奴眾復回徑闖西,而一賊輪刀砍□公,適傍有材官袁升高以刀架隔刃,相對而折,公獲□□。一巨酋背黃旗者撲向餘,亦以夜役,高得富射賊落馬。時賊矢雨驟,公與餘兩肋如蝟,賴有重甲不透,得南面大兵複合,賊始卻,我兵亦倍奮砍殺。遊擊劉應國、羅景榮、十□竇濬等直追賊至運河邊,賊忙迫擁渡,冰陷,淹沒者無數。此一戰也,自午至酉,鏖戰三時,殺賊千計,內傷東奴偽六王子暨西虜名酋都令,我兵亦傷亡數百,蓋九邊尚首虜每以爭割首級訣事,公深鑑陋規,於未戰之先,與諸將士約惟盡殲為期,不許割級,故將士得一意剿殺,以獲此勝。是晚收兵,直至二鼓方畢。
  • 115.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五,天聰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7]
  • 116.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一,《遼師入衞紀事》:二十五,二十六日,奴陳兵於前戰處,似進不進,蓋欲疲我也。 二十七日,奴攻外羅城南面,城上下炮擊退之。遼將於永綬、鄭一麟營炮藥失火,兵立火中不敢退,公當即給賞,每人二十金。 二十八休兵一日。 二十九日,用鄉導任守忠策,以五百火炮手潛往海子,距賊營裏許,四面攻打,賊大亂,隨移營出海子。
  • 117.    朱健:《古今治平略》卷三十二:奴酋所忌仍在督師,二十七日竟突督師營,祖帥悉力堵拒,火炮擊死甚眾,且殲其一頭目,督師以捷奏,上特宣進而加慰勞,有殊錫,期以旦夕剿奴。督師意俟援兵齊集一大創,不輕發挫威,且猶二心款議,以要城下之盟,虜數往鄉村掠食,按兵如故。京師內外官鹹用前疑,復騰謗,且有“殺了袁崇煥,韃子走一半”之謠,諸勳戚中積不平。督師擅殺毛文龍,又入民謠,鹹諛滿帥而以督師前奏捷為欺。
  • 118.    鄒漪:《啓禎野乘》一集卷六,《沈文學傳》:時督師袁崇煥握重兵壁城下,疑其有外心。大司馬募士能入袁營探實者予上賞,公慨然應募,司馬欲予騎三百,公曰:“不可。崇煥無反心,某往必不敢加害。亟欲害某,三百騎亦不能救,徒滋疑耳。如崇煥敢殺某,則反狀明白,公即知所備矣,某又何惜一死報君父?”司馬乃授以令箭,夜縋城出,至袁營,厲聲呼曰:“大司馬有語致督師!”諸軍注弓執矢欲射,視之一人耳,乃不疑,令入。公説曰:“天子新踐祚,即不次擢公,可謂公知己,固知公必不忍負朝廷,但公列營城外而不入朝,天下何從識公忠誠哉?台省含沙,明主投杼,公族無瞧類矣!且公往殺毛文龍,人已疑公,方冀公立功名自贖,稍不盡節,天下且爭臠公,不可畏歟?”崇煥改容謝,請即日入朝。公曰:“誤矣!城中人情洶洶亟,驟焉入朝,此盧杞所以阻懷光也。俟某入城,具以情告而後進,則羣疑盡釋,公安於泰山矣。”煥唯唯惟命,公具道所以於大司馬,於是天子始召見煥,賜貂裘、玉帶慰安之。
  • 119.    談遷:《國榷》卷九十:甲辰,召袁崇煥、祖大壽、滿桂、黑雲龍及兵部尚書申用懋於平台。崇煥不自安,留中使於營,自青衣玄帽入,先張皇敵勢聳朝臣,冀成款議,見上亦然,上慰諭久之。崇煥懼上英明,終不敢言款,第力請率兵入城,不許。賜貂裘、銀盔甲。滿桂解衣示創,上深閔之,俱同出。丙午,袁崇煥求外城休士如滿桂例,並請輔臣出援,不許。
  • 120.    李遜之:《三朝野紀》卷四:初,袁自關門入援,中外注望捷音,迨駐兵郊外,訛言繁興。上意方急退敵,待之有加禮。召見文華殿(應為平台),自起慰勞,呼以督師,問禦敵之策,賜御膳,解上貂裘賜之。又與祖大壽各賜盔甲一副。東便門之戰,殺傷相當,敵鋒少挫,督師兵亦疲,甚有入城休息之請。先是郊外徹侯中貴之園囿墳墓為□(奴)兵踐踏毀拆,各中貴因環訴督師賣姦,不肯力戰,上已心疑矣,及奏入,上戄然心動。
  • 121.    夏允彝:《倖存錄》卷中:後赴援都門,召見即請入城休息,上不可,以三千人入城請,上曰:“即三十人亦不可!“所以疑之者至,而崇煥絕不悟也。
  • 122.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一,《遼師入衞紀事》:十二月一日,正在遣發副將張弘謨等追躡,而忽報召公與祖帥,公等戎服趨命。酉刻,祖帥出,聞公已下詔獄,隨有內臣車應祥奉命諭遼東將士,將士放聲大哭,從此人心驚懼,不復有固志矣。
  • 123.    談遷:《國榷》卷九十:召袁崇煥、祖大壽、滿桂、黑雲龍於平台。崇煥方遣副總兵張弘謨等躡敵,聞召議餉,入見。上問以殺毛文龍、今逗留,何也?並不能對,命下錦衣獄。賜桂等饌,隨遣太監車天祥慰諭遼東將士。命滿桂總理援兵。節制諸將。
  • 124.    張岱:《石匱書後集》卷十一,《袁崇煥列傳》:崇煥陛見,上命滿桂與之面質,滿桂見崇煥御前賜坐,拉之下跪,盡發其通敵奸狀,並言其接濟寇糧,鑿鑿有據。崇煥見滿桂色變,遂不能辨,免冠請死。上命錦衣衞堂上官拿送鎮撫司。
  • 125.    成基命:《雲石堂集》卷十一,《平台召對恭紀》:崇禎二年十二月初一日,上御平台,召廷臣入,隨召督師袁崇煥及總兵祖大壽等環侍。上歷數祟煥不能御□(奴)及數求入城諸罪狀,崇煥曰:“是誠臣罪,是皆臣做出來的罪,臣甘領受。”上命錦衣衞拿下,眾鹹震慄,大壽等獨有飾[怖]色,餘不勝懼,因叩頭奏乞慎重者再,上不悟,曰:“慎重即是因循,何益?”餘復亟叩奏曰:“臣願皇上慎重,□(奴)在城下,非他時可比。”上見其狀急遽,乃垂顧曰:“卿慮的亦是,朕意已定,不必言。”餘乃起,時廷臣已退出中左門,上曰:“賜輔臣酒饌!”內使導至東廡,各以一盒相啖。首輔韓(爌)時餓甚,取一餅將入口,餘憮然曰:“此何時,老先生尚欲食耶?我輩寧即引決,不忍見國勢至此!“韓曰:“引決何難?如老先生叩奏外,更有何術?請共圖之。”餘為語塞,遂相與入謝,怏怏而出。
  • 126.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7]
  • 127.    楊士聰:《玉堂薈記》捲上:袁既被執,遼兵東潰數多,皆言以督師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輩在此何為?蓋袁在遼左,最得將士之心,故致如此。
  • 128.    成基命:《雲石堂集》卷十一,《平台召對恭紀》:越日,祖大壽等叛歸遼,兵部以聞,閣未之知也。忽傳召甚急,肅入,上坐平台暖閣,王(永祚)、宋(晉)兩大司禮迎至階下,王捉餘手,搖曳上下,曰:“祖大壽反了,老先生早已料定,如今作何處置?”餘不勝驚愕,曰:“果有是乎?”小間,曰:“事至此,當更有圖,不必太忙然。”心實危甚,計不知所出。司禮曰:“朝廷事勢至此,在閣四先生,在內餘兩人,尚不傾心商議,更待何時?更靠那個?”淚隨語下。餘曰:“為之奈何!”司禮曰:“須令經略招他,方可得回。”餘顧韓,韓曰:“且令兵部偵探再議。”因同入見上,上略言祖事,而意仍鎮靜,因請出,與兵部議妥回奏,上曰:“是。”遂退。甫到閣,司禮手書至矣,謂:“諸老先生須諄託祟煥,倘不憑信,此字即上傳也。”餘等遂約劉大金吾僑入閣,耳語令行次事。袁初不肯,曰:“我一死耳,何又作死?”劉曰:“此係上傳,事定或有特恩,亦未可知。”袁乃泣涕叩,應曰:“果爾,此身再為公捐!”隨出片紙草書手押,令大壽等勤王贖罪,送內驗發,兵部擇健卒為丐兒,裝書藏衣縫,間道入遼。大壽得之痛哭,旋師而西,卒成克復。然往返之際,城下實無一兵,□(奴)若罔聞,墊冰築道,遠犯良(鄉)、固(城),不以只騎窺城,此則皇上如天之福,非人力所能為矣。
  • 129.    餘大成:《剖肝錄》,《袁督師事蹟》附錄:次日初二,衲(石衲,即餘大成)又往見(梁廷)棟,曰:“敵勢甚熾,遼兵無主,不敗即潰耳。莫若出崇煥,以系軍心,責之驅逐出境自贖。既可以奪深入者之魄,又可以存遼左之兵。公為國大臣,當從國家起見,萬無從嫌隙起見也。”棟曰:“遼兵有祖大壽在,豈遂潰哉?”石衲曰:“烏有巢傾鳥覆而雛能獨存者乎?大壽武人,決不從廷尉望山頭矣。”棟時以其語聞之朝房。輔臣周延儒問曰:“公慮祖大壽反耶?”石衲曰:“然。”儒曰:“遲速?”石衲曰:“不出三日。”儒曰:“何也?”石衲曰:“煥始就獄,壽初意其必釋。今日則庶幾有申救而出之者。至三日,則知上意真不可回,而廷議果欲殺煥矣。壽與煥功罪惟均者也。煥執,而壽能已耶?不反何待?”儒點頭曰:“奈何?”體仁曰:“不然!壽若與煥謀,即合敵耳;否則,必殺敵。反將安之?”……初四早,棟以壽反奏,且言:“臣司官餘大成能先見,乞召問之,”蒙上召對,因奏曰:“壽非敢背反朝廷也,特因崇煥而懼罪耳。欲召壽還,非得崇煥手書不可。”上因讓棟日:“爾部運籌何事?動輒張皇。事有可行,宜急圖無緩。”棟就出煥,石衲曰:“不可!旨意未明,獄中何地,而冒昧行之也?”延儒曰:“若何?”石衲曰:“須再請明旨方可。”乃復入奏。上遣大璫出諭日:“事急矣,當行即行,尚待什麼旨!”石衲曰:“此即明旨矣。公等見督師善言之。”時閣部九卿皆往獄所道意,煥曰:“壽所以聽煥者,督師也。今罪人耳,豈尚能得之於壽哉?”眾人開譬百端,終不可,且言:“未奉明詔,不敢以縲臣與國事。”石衲因大言謂崇煥曰:“公孤忠請組,隻手擎遼生死,惟命捐之久矣。天下之人,莫不服公之義而諒公之心。臣子之義,生殺惟君。苟利於國,不惜髮膚。且死於敵與死於法,孰得耶?明旨雖未及公,業已示意,公其圖焉。”煥曰:“公言是也!”因手草蠟書,語極誠懇。至則壽去錦州一日矣。馳騎追及,及遙道來意。軍有教放箭者,騎雲:“奉督師命來,非追兵也。”壽命立馬待之。騎出書,壽下馬捧泣,一軍盡哭,然殊未有還意。壽母在軍中,時年八十餘矣,問眾何為,壽告以故。母曰:“所以致此,為失督師耳。今未死,何不立功為贖,後從主上乞督師命耶?”軍中皆踴躍,即日回兵,收復永平、遵化一帶地方。
  • 130.    談遷:《國榷》卷九十:諭孫承宗曰:“朕以東事付袁崇煥,乃胡騎狂逞,崇煥身任督師,不先行偵防,致深入內地,雖兼程赴援,又鉗制將士,坐視淫掠,功罪難掩,暫解任聽勘。祖大壽及何可綱、張弘謨等。血戰勇敢可嘉,前在平台面諭,已明令機有別乘。軍有妙用,今乃輕信訛言,倉皇驚擾,亟宜憬省自效,或邀賊歸路,或直搗巢穴,但奮勇圖功,事平論敍。夫關寧兵將乃朕竭天下財力培養訓成,又卿舊日部曲,可速遣官宣佈朕意,仍星馳抵關,便宜安輯。”大學十成基命奏以袁崇煥手札招大壽,又條上規畫,上俱從之。……少師兼太子太師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督理軍務孫承宗奏:“遼兵東潰約萬五千人,自通州南趨張灣,臣聞之,亟手札慰諭祖大壽,並傳檄三軍,令遊擊石柱國飛騎追之,僅及其尾,弓刀相向。柱國力諭諸將校,亦多垂涕,但曰:‘主將已僇,又火炮殲我,故遂至此。’柱國又前追大壽,遠數十里,諸將校且泣且戒,柱國奮不顧。臣思大壽危疑之甚,又身貴不能受制同列,故乘吏卒驚疑,全軍盡潰,陷人以自護,非諸將盡叛也。宜亟敕關內關外兩道慰諭將領,解散士卒,大開生路,以收人心。”上從之。大壽抵山海關,宣聖諭,吏卒乃安。因令堵截建虜歸路,自是大壽稱疾,不復視事矣。
  • 131.    李忔:《雪汀先生朝天日記》卷二:(十二月)二十日庚午晴,早門有山海鄉官學校商民公保袁老爺,蒙(孫承宗)分付:“初六巳發刑部,舉朝有公救之舉,俟聖怒稍霽,方敢申救,邊臣何敢多卞?惟東兵西援,罪從末減雲。”……二十九日……又有西來傳帖,袁爺在刑部無事,聖上差人問安,賜錦被,有疾令御醫調治雲。
  • 132.    吳桂森:《息齋筆記》卷下:袁典刑之後,有義士(即程本直,字更生)者上暴冤疏,自稱為袁門生……疏奏,擬其人摘[謫]戌。
  • 133.    姚念慈.皇太極入關機緣與得失——明金己巳之役若干問題考辨[J].清史論叢,2017(01):3-118.
  • 134.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編.《中國明朝檔案總彙》8: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428-444頁
  • 135.    餘大成:《剖肝錄》,《袁督師事蹟》附錄:上初甚疑煥,及聞所復地方皆遼兵之力,復欲用煥於遼,又有“守遼非蠻子不可”之語頗聞外庭。仁與棟大懼,遂借殺毛文龍、市米二事為煥資敵私通反跡,復援遼將謝尚政餌以節鉞,令揭證煥,棟再疏持之,體仁前後五疏,力請殺煥。
  • 136.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八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7]
  • 137.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九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17]
  • 138.    塗國鼎.《性餘堂集》卷五,《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第69冊: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419-420頁
  • 139.    畢自嚴.《記述奏對》,《明人奏議十七種》第7冊: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出版社,2011年:第86-87頁
  • 140.    《袁自如公粵西家傳》:煥下獄經年,而罪功不決。上與輔臣、樞臣議煥之功罪於內殿,欲誅煥族。輔臣成基命跪奏曰:“邊臣勞苦,處邊臣不可太甚,異日無慷慨赴關者矣。”上謂成基命:“汝謂應如何處之!”基命曰:“臣不過為邊臣起見,恩威出自陛下。若臣敢謂應如何處之,是為袁崇煥作説客矣。”上謂:“免族,將其妻子流二千里安置,財產盡沒入官,可乎?”首輔温體仁、樞臣梁廷棟跪奏曰:“皇恩浩蕩矣。”基命已七旬,跪幾不能起,上命中官掖之。
  • 141.    《明史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帝欲族袁崇煥,以如寵申救,免死者三百餘口。
  • 142.    談遷:《國榷》卷九十一:癸亥,殺督師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袁崇煥,上御暖閣,先輔臣成基命等入對,久之。出御平台,文、武諸臣俱入,諭曰:“袁崇煥付託不效,專事欺隱。市粟謀款,縱敵不戰,散遣援兵,潛攜喇嘛僧入城,卿等已知之。今法司罪案云何?”諸臣頓首惟命。上曰:“依律磔之,家屬歲十六以上斬,十五以下給功臣家為奴。今特流其妻子兄弟,餘不問。”輔臣頓首謝。上問:“諸臣更何言?”輔臣曰:“其罪不宥。”遂命刑部󲳴侍郎塗國鼎監決,因戒羣臣洗心滌慮,毋仍前欺罔。
  • 143.    沈長卿:《沈氏日旦》卷十二:袁賊既磔,昔時父子、兄弟、夫婦死於虜者,爭鬻其肉啖之,頃刻立盡。
  • 144.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五:明年四(應為八)月,詔磔西市。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庚午八月十六,磔崇煥,劊子語無錫周無瑕曰:“吾服事諸老爺多矣,未見如袁爺膽之大者。”)江陰中書夏復甦嘗與予雲:“昔在都中,見磔崇煥時,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
  • 145.    孫文良、李治亭.《論袁崇煥的軍事思想》,東莞市政協編:《袁崇煥研究論文選集》: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44頁
  • 146.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489-491頁
  • 147.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131-132頁
  • 14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1,天啓六年五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4]
  • 149.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月初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4]
  • 150.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177頁
  • 151.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115-124、213-222頁
  • 152.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9-63、256-283頁
  • 153.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96-103頁
  • 154.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嶽麓書社,2014年:第63-64頁
  • 15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8,天啓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4]
  • 156.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嶽麓書社,2014年:第78-79頁
  • 157.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六:督師袁崇煥疏:“總兵趙率教初守前屯,收未附虜遼人為兵,時關外初復,無多官多人,而有餘地,率教得以盡力耕種,三年積糧至十餘萬,卒之復業者多爭產訐告,兵不能有其屯,各城遞復,設官分職,率教不能專其事而有其兵,且謗率教者謂屯田自利,甚矣!屯之難言也(己巳六月)。【愚按:興屯減餉,誰謂其非要着?然必兵有息肩,始能耕耨。今危邊防虜,時時操練,日日哨守,安能分身以兼農業乎?各省設立屯田,地方無事,軍亦未嘗居於屯也。營屯窵遠逞逞,召民佃種以分其利,今若令兵守屯,猝有緩急,舍鋤犁而操劍戟,荒蕪所必至矣。關外有田悉為軍佔,近境膏腴又為官佔,其僻遠磽瘠之土,軍之所棄,民取其餘,終歲勤動,及其收穫,又未必盡為民有也。如雲不必在官,不必在私,軍民無利,而官有獲餌,將領之貪而無救於三軍之餒,真為泥飯塗羹之説矣。續查己巳六月袁督師之疏,督師亦不能自踐其言,此關外興屯之大較也。】
  • 158.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106-107頁
  • 159.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2,天啓六年六月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5]
  • 16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0,天啓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5]
  • 161.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204-213頁
  • 16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1,天啓七年二月初八日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5]
  • 16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25]
  • 16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1,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25]
  • 16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1,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25]
  • 16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1,七年七月初三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25]
  • 167.    趙慶男:《續雜錄》三:臣等又呈辨誣書及毛將事情呈文,則皆詳細看過,臣等因陳辨誣曲折,則曰:“此事專由文龍,圖文龍乃所以為貴國也。至於媾倭款奴等語,泛然説話,非有他意。況貴國以禮義之邦,於天朝有父子之義,豈有疑阻之理乎?茲於俺之奏本內開釋圖文龍之意,貴國放心無疑。”臣等稱謝曰:“今聞老爺之言,釋然如脱覆盆,不勝感戴。如使老爺此意報知該邦,使天下之人鹹改前聞,小邦冤枉可得畢伸雲。”則指心而答曰:“因此一句話,貴國至有陳辨之舉,俺心尤有所不安者,當於題奏中過此陪臣敬謹之意雲。”……二十二日,又送諭帖二道。一曰:“該國恭順天朝,閲十數世如一日,中國之上下旄稚,其誰不耳而目之?昊天不弔,邊臣失和,不能卻奴若倭,而令該國不獲有寧宇,委曲圖存,該國自為計,宜爾本部院據所傳聞入告,自是邊臣職分,非求多於該國也。省諮及揭,情節凜然,辭意懇惻,本部院心惋而折,忍不為該國暴白哉?已聞之天子矣,顧中情未疚,善用何妨?苟禮義不愆,人言遑恤,該國從此勉而強之,無以此介介耳。”二曰:“罪帥橫行島中,無天無法,狗之斃而噬,宜該國之及本府[部]院惻而懼之。仰伏國典,以除大憝,雖在我之軍法當然,其於該國所謂為楚非為趙也。該國禮義之素閒,武勇方振,本部院引領望王京,賦無衣而惻念,誦旄葛而興懷。幸練卒搜乘,以固圉而圖虜,彼此同仇,奴不足滅也,本部院日夜望之。”蓋答臣等前日呈文也,若如諭帖內辭緣,則辨誣一事必已題奏,極為多幸。
  • 168.    《承政院日記》,崇禎九年九月初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25]
  • 169.    畢自嚴:《度支奏議》堂稿卷十八,《查奏逆屬安置緣繇疏》:崇禎四年九月初二日,準刑部諮內稱:該刑科抄出浙江巡撫陸完學一本為遵旨回奏事,八月十三日奉聖旨:“按律流徙,原有定所,這逆犯家屬,如何於杭州善地安置?該部明白奏來,欽此。”欽遵抄出到部,移諮知會,具奏前來,准此。同日又該户科抄同前事到部,臣嚴捧讀之餘,不勝驚惶,因憶逆督袁崇煥家屬流徙一節,原系刑部移諮臣部酌定地方、行順天府遞解安置者也。卷查崇禎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準刑部諮內稱:廣東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刑科抄出該本部題準兵部諮準遼東巡撫丘禾嘉諮解罪督袁崇煥家屬行李等項到部送司據冊內:妾一口,阮氏,親女二口,俱無名,一口六歲,一口三歲,應遵明旨俱流二千里安置。族侄一名,袁兆晰,據稱族侄,今在崇煥衙內拘獲,亦非無干之人,應否並流?袁天赦一名脱逃,使女新蓮等四口、家人扶福等七名、義婦張氏等三口俱應釋放,行李入官……奉聖旨:“逆僕扶福等一十五名口同阮氏並女二名及袁兆晰都着依律安置,該地方撫按仍具收管月日回奏,不許遞解原籍,更恣狡脱。衣物等項,着户部查收,變價充餉,該衙門知道,欽此。”……隨該臣部註定浙江杭州府昌化縣安置,札行順天府押解去後,今奉明白奏來之旨。該臣查得袁崇煥罪犯逆條,身幹顯戮,所遺家屬,業蒙聖恩曲貸,而僅加以放流之典,其何足惜?當臣接到刑部諮文,極欲仰遵明旨,處置得宜,因思徒配遣戍,編髮之外又有安置一法,而安置之法又有二千里與三千里之別,原無邊遠、煙瘴、口外字樣。臣愚一時揣摩,妄意即腹裏地方也,又妄意所謂安置二千里者自起發地方而計,又自原籍地方而計其道里,皆宜如此也。查崇煥雖廣西藤縣籍,而實廣東東莞人,況又奉有明旨不許遞解原籍,致滋狡脱。臣區區愚見,若謂兩直畿輔,首善之地,既不可令遺孽潛居,齊晉中州,肘腋之間,距京又未滿二千里,雲、貴、川、閩雖雲險遠,但與安置二千里不協,且距崇煥原籍轉近,恐有過家狡脱之虞,亦屬未便,躊躕再四,遂不得已而詿之杭州府昌化縣。竊謂此中南北道里適均,關防易為周密,且《大明官制》內原開昌化距杭州二百二十里,一山僻小邑耳,其為善地與否,臣愚昧之衷原未深慮及此,維時案牘倥傯之餘,亦未細簡律例,實非敢有一毫偏徇其間,以自幹罪戾也。……
  • 170.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九月初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5]
  • 171.    道光《平南縣誌》卷二十引袁珏《前明薊遼督師袁元素先生》十六首其十五:家徒四壁久蕭然,骨肉流離舊治遷。身後尚收廉吏報,邑中共説大夫賢。曾為上將惟知死,本是文官不愛錢,白髮高堂年八十,留居破屋割三椽。【原注:家屬徙二千里,安置適在邵武縣,邑人憐之,濟其睏乏。】
  • 172.    茅元儀:《遼事砭囈》卷六:具官孫承宗奏為奉旨回奏略明心跡仰祈聖鑑事:……”且臣多居關外,崇煥慷慨願從,撫臣喻安性遂題劉永基以代之亦,非以詔代煥也。及臣去(意)已決,逆璫之勢日熾,邊事不可為,崇煥見臣輒流涕,以求同去。後崇煥放歸,猶以不愧於臣相勉,崇煥何嘗與臣異焉?
  • 173.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76頁
  • 174.    黃景昉撰,朱曦林點校.《宦夢錄 館閣舊事》:中華書局,2018年:第17、20頁
  • 175.    昭槤:《嘯亭雜錄》卷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0-26]
  • 176.    《承政院日記》,天啓六年五月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26]
  • 177.    《承政院日記》,崇禎二年七月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26]
  • 178.    《承政院日記》,崇禎三年正月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10-26]
  • 179.    孫承宗著,李紅權點校.《孫承宗集》:學苑出版社,2014年:第127頁
  • 180.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38頁
  • 181.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74-475頁
  • 182.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82頁
  • 183.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四庫禁燬書叢刊》史部第70冊: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17、715、729頁
  • 184.    黃景昉著,陳士楷點校.《國史唯疑》:商務印書館,2020年:第220頁
  • 185.    夏允彝.《倖存錄》,《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第16冊: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546-547頁
  • 186.    王世德.《崇禎遺錄》,《四庫禁燬書叢刊》史部第72冊: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11頁
  • 187.    朱舜水著,朱謙之整理.《朱舜水集》:中華書局,1981年:第4頁
  • 188.    屈大均著,歐初、王貴忱主編.《屈大均全集》2: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第449頁
  • 189.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34-436頁
  • 190.    談遷.《國榷》:古籍出版社,1958年:第5450、5488、5505-5506、5544、5546頁
  • 191.    張岱.《石匱書後集》:中華書局,1959年:第95頁
  • 192.    唐甄.《潛書》:中華書局,1963年:第122頁
  • 193.    查繼佐.《罪惟錄》: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749頁
  • 194.    李景奭.《白軒集》,《標點影印韓國文集叢刊》第95冊:民族文化推進會,1992年:第408頁
  • 195.    黃宗羲著,吳光等校點.《黃宗羲全集》第20冊: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97頁
  • 196.    愛新覺羅·弘曆批.《乾隆御批綱鑑》:黃山書社,1996您:第7016-7018頁
  • 197.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170,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6]
  • 198.    康有為著,姜義華、張榮華編校.《康有為全集(增訂本)》第10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468頁
  • 199.    梁啓超著,湯志鈞、湯仁澤編.《梁啓超全集》第4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289、308頁
  • 200.    汪榮寶.《清史講義》第一編:商務印書館,1914年:第29頁
  • 201.    閻崇年、俞三樂編.《袁崇煥資料集錄》下冊:廣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第173頁
  • 202.    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3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第448頁
  • 203.    金庸.《碧血劍》: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4年:第711-712、814-815頁
  • 204.    閻崇年.《袁崇煥傳(修訂本)》:中華書局,2016年:序第1-3頁
  • 205.    孟昭信.《試評袁崇煥的功與過》,東莞市政協編:《袁崇煥研究論文選集》: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5-82頁
  • 206.    夏允彝:《倖存錄》卷中:崇煥少好談兵,見人輒結為同盟,肝腸頗熱。為閩縣令,分較闈中日,呼一老兵習邊事者與談兵,絕不閲卷。或問,則曰:“士子宜中者自有命在,隨意抽取可也!”斯豈執事敬者?
  • 207.    王榮湟.《袁崇煥大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164-166頁
  • 208.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九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6]
  • 209.    黃景昉:《國史唯疑》卷七:成化中,或議搜河套、復東勝,命葉文莊盛往視,還,力言不可,事在曾銑前。銑弗前謨,是究自陷大戮。聞袁崇煥生時,其家夢銑來,後得禍同。孫樞輔承宗以詩哭之曰:“煉汝千番煉不成,空言曾銑是前生。”餘聞之孫幕客蔡鼎雲。且銑業轉身再世矣,仍從兵,解信定數耶?
  • 210.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20頁
  • 211.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2頁
  • 212.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四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6]
  • 213.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七月初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6]
  • 214.    畢自嚴:《度支奏議》新餉司卷二十四,《奏繳袁崇煥誥敕玉帶蟒甲疏》:題為奏繳事:專理新餉山東清吏司案呈崇禎四年六月二十二日該本部題為估變逆贓充餉事,冊報估過逆督袁崇煥贓物緣繇內開,誥敕例無估賣,關帝像有“廣運”之寶,亦非民間香火,玉帶二條,蟒甲一領,恐系欽賜,且一時難得售主,均應繳還內庫。並勘合轉送兵部,佛經轉發梵寺外,運銅錢共估價一千一百零三兩八錢五分,理合造冊具題,請旨下部,以便遵奉變賣充餉等因。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奉聖旨:“這逆贓既經酌估,準變賣充餉。欽此。”欽遵。除應變贓物照依酌估價值、據商人章完等認買得銀一千一百零三兩八錢五分發充新餉外,所有應繳誥敕等物,相應具題奏繳,案呈到部。該臣等看得逆贓估價已有商人章完等領賣,輸銀貯庫充餉矣,惟誥敕、神像、玉帶、蟒甲諸件尚存庫中。竊思御寶既不敢私藏人間,名器亦未便褻售市。並前旨雖未奉有確諭,而估計疏中既已聲説在案,相應恭請明命,令新庫司官繳進內庫者也。理合開坐具題請旨。計開誥命三道、誥軸一道、敕一道、關聖像一軸、花玉帶一圍、白玉帶一圍、銅盔一頂、蟒甲一領、青段甲一副。崇禎四年九月初四日具題。本月初七日,奉聖旨:“誥軸著焚燬。餘著查收。該衙門知道。欽此。“
  • 215.    顏俊彥:《盟水齋存牘》二刻勘合,《詳袁崇煥家產並流徙地方(署府)》:看得袁崇煥原籍廣西,入仕後始以東莞為一枝之託,浮沉宦途,家無子息,所有財產盡經其弟崇煜掌管營運。自三年春初崇煥事犯之後,崇煜已罄家而西絕跡,莞邑其不能一時卷之俱去者,止田塘、房舍非橐中之物耳。今據縣再四查核,共銀伍千叁佰六十一兩五錢五分五釐,各項開有數目,已無遺漏。其袁初如財本有無,據林、梁二氏供吐,同崇煜前往藤縣,應移該省,就近並追。總之逆謀敗露,暨奉旨籍沒將有一年,崇煜等不思普天同土同於逃雨,而且以莞邑為繞樹之枝,而且以藤縣為狡兔之窟,亦愚甚矣。若其妻妾之流徙,應從東從西及或諮部或具題,法之所在,總無分別。此聽憲裁,非下所敢擅擬也。具詳。
  • 216.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28頁
  • 217.    姜緯堂.《袁督師遺詩稽實》,閻崇年、呂孟禧主編:《袁崇煥學術論文集》:廣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29頁
  • 218.    王榮湟:《明末將領袁崇煥家庭考實》,《歷史檔案》2016年第2期,第70-80頁。
  • 219.    王榮湟:《袁崇煥遺著傳世芻議》,《中國典籍與文化》2017年第1期,第26-35頁。
  • 220.    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年:第116頁
  • 221.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柳河敗績,士卒西奔,崇煥狂呼邀截,使各還守信地,關外城堡幸爾得存。
  • 222.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27]
  • 223.    楊士聰.《玉堂薈記》:中華書局,1985年:第13頁
  • 224.    王榮湟.《袁崇煥大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393-402頁
  • 225.    張世偉.《自廣齋集》,《四庫禁燬書叢刊》集部第162冊: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67頁
  • 226.    王榮湟.《袁崇煥大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132-138頁
  • 227.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253-283頁
  • 228.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335-359頁
  • 229.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380-393、444-452頁
  • 230.    茅元儀.《遼事砭囈》卷三,《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第22冊: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615頁
  • 231.    王榮湟.《袁崇煥全傳》:嶽麓書社,2020年:第417-431頁
  • 232.    王貴忱:《袁崇煥畫像及其疏稿》,《廣州師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3期,第36-39頁。
  • 233.    掉哪媽!頂硬上! 微博瘋傳袁崇煥口頭禪撐粵語  .華商新聞[引用日期2023-10-28]
  • 234.    弘揚莞人家國情懷 紀念袁崇煥誕辰433週年  .國際在線[引用日期2023-10-28]
  • 23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2,天啓六年六月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0-30]
  • 236.    《清史稿 卷一 本紀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0-30]
  • 237.    徐石麒.《可經堂集》,《四庫禁燬書叢刊》集部第72冊: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115頁
  • 238.    閻崇年.《袁崇煥傳(修訂本)》.:中華書局,2016年:第20頁
  • 239.    楊寶霖.《偽託袁崇煥詩文物品雜考》,東莞市政協編:《袁崇煥研究論文選集》: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38-640頁
  • 240.    李恆基.《中外影視名作辭典》: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第808頁
  • 241.    《孝莊秘史》片尾
  • 242.    資料:電視劇《江山風雨情》主要演員簡介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3-10-30]
  • 243.    《明末風雲》片尾
  • 244.    《誰主中原》片尾
  • 245.    俠隱記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3-10-30]
  • 246.    《大玉兒傳奇》片尾
  • 247.    電視劇《袁崇煥》東莞開機 唐國強任總導演  .中新網[引用日期2023-10-30]
  • 248.    京劇電影《袁崇煥》公映 探索戲曲電影市場之路  .中新網[引用日期2023-10-30]
  • 249.    《白髮魔女傳之月明天國》片尾
  • 250.    萬斯同.《明史》,《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33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37頁
  • 251.    王榮湟.《明史·袁崇煥傳》編纂考[J].元史及民族與邊疆研究集刊,2019(01):244-260.
  • 252.    畢自嚴:《記述奏對》:上曰:“今賊夷不知是何部落,若是奴來,當急急設法剪剿,昨馬思理疏極好,説袁崇煥要五年滅奴,今奴酋自來送死,正好殺他,強似搗他巢去。彼勞我逸,彼客我主,俱是我便宜處。彼懸軍深入,正犯兵家所忌,袁崇煥如何尚不見動靜?”(韓)爌奏:“臣等即刻傳與他。”上曰:“該鎮兵馬俱聽袁崇煥調度,卿等擬一諭來,令其相機調度,務出萬全,着實剿殺,令達賊匹馬不返。”
  • 253.    畢自嚴:《記述奏對》:上曰:“虜不大創不回,朕有旨着袁崇煥相機剿殺,使他匹馬不還,卻也不見怎的。奴酋零騎在我城下,任其搶掠,是何道理?也不見崇煥剿殺?”(朱)純臣奏:“崇煥兵少,宜慎重。”上曰:“慎重固是,但崇煥之兵俱是堪戰的,人上挑人,馬上挑馬,他曾面奏過。又説虜精騎不滿五千,其餘不足殺,為何不動一動?”……上顧輔臣曰:“屢有旨命崇煥相機剿殺,今虜騎猖獗,燒燬我房屋,擄掠我人民,再無人剿殺,便是零星虜騎亦不驅散一驅散,似這樣把邊腹都蹂躪盡了,關寧兵也不見調將來,只恐一時不能整頓,憂方大耳。卿等可傳與崇煥,要相機動一動,大創他一番方可。卿等起。”輔臣承旨起,諸臣俱出檻外,叩頭畢,上興,還宮。
  • 254.    袁崇煥紀念館:展示英雄事蹟 陶冶愛國情操  .梧州零距離網[引用日期2023-11-29]
  • 25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6,天啓七年七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31]
  • 256.    《袁自如公粵西家傳》:既投計策於大冢宰,羣寓都門,聽發計榜。煥語其同寅曰:“今遼左之事孔熾,士人讀書稽古,當有忠君愛國之懷,豈無出其經濟以為蒼生而安社稷者耶?餘將單騎星馳於遼左,窺城垣之勢,策進止之機,豈無出一臂以奠長城耶?旬日還,乃聽計榜之發未晚也。”果星馳往返,凡旬日。歸語人曰:“天下無不可為之事,守而後戰,庶其可守。”同寅以其言揚于都下,皆知煥肯以身許國。是時遼左孔亟,履其地者,非死於沙場,則死於法市,十無一存,仕宦者視為畏途,而煥獨慷慨赴關,陽以譽之,則陰以促之矣。而煥弗計也。
  • 257.    茅元儀:《石民四十集》卷九十二,《與袁自如兵使書一(壬戌)》:祖宗養士二百六十年至於今,危急極矣,必有一人為之報者,居恆每念之未見也,至今日而知在明公矣。明公已掇高第,稱循良,需次言路之選。神廟已來,言路之權兼君相而有之,人之豔羨,雖居一日愈於已。明公乃挺身從軍,棄之若敝屣。明公豈遠於人情哉?實擔天下之重,不復顧也。頃見樞相之疏,謂明公自請改大將,更卓乎男子哉!
  • 258.    黃景昉:《宦夢錄》卷一:比壬戌遼陷,則計偕士紛紛南下,有甫入都旋幞被出城者。縉紳多遣眷歸,公用郵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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