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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倧
鎖定
李倧(1595年—1649年),即朝鮮仁祖(조선 인조),朝鮮王朝第16任君主(1623年—1649年在位)。字和伯,號松窗,乳名天胤。本貫全州,生於海州,是朝鮮宣祖李昖之孫,定遠君(朝鮮元宗)李琈之子,光海君李琿之侄。
李倧人物生平
李倧早年生涯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十一月初七日,李倧出生於朝鮮黃海道海州,是定遠君李琈之長子,母親具氏是名臣具思孟之女、朝鮮中宗女婿綾城君具思顏的侄女,並且是永膺大君之女吉安縣主與中宗反正功臣具壽永的玄孫女。當時正值壬辰倭亂期間,各王子被安置於海州,所以他就出生在那裏。他是宣祖李昖的第一個孫子,據説生下來後,右腿有無數黑子,翌年春被祖父宣祖看到,宣祖驚訝地説:“是漢祖之相,勿泄也!”因而對他倍加寵愛,給他取名為倧,小字天胤,撫養於宮中。所謂“天胤”指上天的子嗣,據説當時還是王世子的光海君對這個小字頗感不悦,這也被視為宣祖的深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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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海君繼位後,對王位威脅者不斷展開肅清,定遠君一家也不例外。李倧的弟弟、定遠君第三子綾昌君李佺就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捲入謀逆事件而被迫害致死,甚至連定遠君在塞門洞的家也因為有“王氣”而被光海君奪去建造慶德宮(今慶熙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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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狀況下,定遠君一家更加戰戰兢兢,只能忍辱負重以苟全性命,如李倧參加了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的“廢母庭請”(大北派組織的請求光海君廢黜仁穆大妃的請願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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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失去了兒子和宅邸的定遠君也杜門不出,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底憂懼而死,據説李倧等原本打算安葬定遠君於其母仁嬪金氏之側,但因有人説仁嬪墓有“王氣”而不得不臨時埋在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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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倧政變即位
主詞條:仁祖反正
不僅李倧一家戰戰兢兢,光海君與大北派的政治肅清令各方勢力尤其是西人惴惴不安,而光海君的亂政及外交上拒絕援助明朝、秘密傳書後金的行為導致眾叛親離,在這種情況下,武人李曙及申景禛(李倧表舅)決定發動政變,推翻光海君,時為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除了李倧及其舅舅具宏、表兄具仁垕外,他們還陸續拉攏了金瑬、崔鳴吉、張維、李貴等失意文臣及儒生沈器遠、金自點等,勢力在暗中不斷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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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間,政變勢力內部曾產生擁立何人的爭論,有人主張擁立桂林君李瑠的孫子懷恩君李德仁,但因為政變的主導勢力申景禛、具宏、具仁垕等都是李倧的近親,所以最後還是李倧被選定為政變成功後接替光海君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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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三年(1623年)三月十二日夜二更,政變計劃正式啓動,金瑬、李曙等已率從長湍等地帶來的1000多名軍隊集合在漢城西郊弘濟院,李倧也率領親兵至延曙驛與其會師,接着在三更時攻入彰義門(漢城西北門),由於負責漢城衞戍的訓練大將李興立在政變前已被收買,按兵不動,因此政變軍順利攻入昌德宮,並在宮中縱火。李倧在仁政殿階上坐着胡牀,指揮接下來的行動。他先命金自點、李時昉(李貴之子)去慶運宮(今德壽宮)向被幽禁在那裏的仁穆大妃啓稟“反正”之意,接着又派李貴等具儀仗奉迎仁穆大妃,大妃不肯出來。此時出逃宮外的光海君父子被逮捕,李倧騎馬帶着被關在轎子裏的光海君去慶運宮謁見大妃,在大妃面前伏地痛哭,表示自己有罪,將御寶獻給大妃,與大妃周旋至深夜,終於被大妃授予御寶,在慶運宮別堂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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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先以仁穆大妃名義發表教書,廢黜光海君,立李倧為王,然後李倧在慶運宮接受百官朝賀,頒佈即位教書,大赦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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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朝鮮仁祖,這場政變也就被稱為“仁祖反正”。
李倧李適之變
仁祖繼位後,處決了李爾瞻、鄭仁弘等一大批大北派官僚及金介屎等光海君的寵姬寵臣,為臨海君、金悌男(仁穆大妃之父)等政治犧牲品恢復名譽,並起用在光海君時期失勢的李元翼、鄭經世、李睟光等南人及徐渻、吳允謙等西人。接着就是對反正功臣的論功行賞,在天啓三年(1623年)閏十月十八日策勳三等共53人,金瑬、李貴、金自點、沈器遠、申景禛、李曙、崔鳴吉、李興立、具宏、沈命世10人為一等,李適等15人為二等,樸惟明等28人為三等。對於這種結果,並非皆大歡喜,怨氣最大的是李適。他是反正軍的重要領導,但在“反正”後僅被任命為漢城府判尹,與其形成對照的訓練大將李興立,他只是被臨時收買為內應,在“反正”時按兵不動,卻被特授為工曹判書,等錄勳結果出來時,李興立名列一等功臣,李適屈居二等功臣,李適內心自然更加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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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天啓四年(1624年)正月十七日,前教授文晦等告發李適等人心懷不軌,當時李適以副元帥的身份出鎮平安道寧邊,仁祖決定先不動他,而是派人逮捕他的兒子李栴和同黨韓明璉等人。當時李栴與其父李適都在寧邊,正月二十四日,李適殺死仁祖派人逮捕他兒子的使者,正式起兵叛亂。李適麾下有12000餘名精鋭部隊,起初勢不可擋,直逼漢城,仁祖在二月初八日夜奉仁穆大妃並率宗親百官倉皇逃往公州避難。次日李適入京,擁立興安君李瑅(仁祖叔父)。然而李適旋即被都元帥張晚率領的官軍擊潰,李適父子及韓明璉等在逃亡途中被部下所殺。二月十八日,仁祖從公州返回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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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亂平息後不久,宗主國明朝方面也傳來了對仁祖的利好消息。原來仁祖在“反正”之後立即派李慶全出使明朝,通報“反正”之事,並請明朝皇帝冊封他為朝鮮國王;而明朝卻認定其為篡位,延宕不予冊封,在朝鮮使臣的懇求和駐紮朝鮮境內椵島(皮島)的明將毛文龍的幫助下,明朝從“聯鮮制奴”的戰略考慮出發,決定批准仁祖的冊封。天啓四年(1624年)四月二十日,仁祖從歸國使臣那裏獲得了明熹宗的準封聖旨,翌年六月初三日由明朝使臣太監王敏政、胡良輔主持冊封典禮,仁祖在國內的合法性也得以確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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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仁祖治下的形勢並不強於光海君,百姓生活並未明顯改善,失望情緒在朝鮮社會不斷蔓延。光海君時期權貴所掠奪的土地,仁祖不但不歸還原主,反而聽任反正功臣據為己有,人們嘆息:“只是變了下主人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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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仁祖及反正功臣的歌謠也開始出現,如“嗟爾勳臣,毋庸自誇,爰處其室,乃佔其田,且乘其馬,又行其事,爾與其人,顧何異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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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謂清時?今亦昏時。昔在昏時,爵人以賄。今在清時,爵人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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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朝鮮捲入了明金(清)戰爭的旋渦中,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衝擊和影響。
李倧兩次胡亂
仁祖即位之前,後金已經攻陷了明朝的遼東,並窺伺遼西;明將毛文龍轉進朝鮮境內的椵島(皮島),對後金後方構成威脅。仁祖反正之際,仁祖政權斥責光海君忘恩背德,私通後金,並標榜要同明朝“協力討虜”,但在實際上仍然採取對後金的不刺激政策,倒也相安無事數年。皇太極成為新任後金汗後,情況發生變化,首先皇太極一向就是後金內部的對朝強硬論者,再加上他繼位後內部不穩,又發生饑荒,需要發動一場對朝戰爭來轉移和緩解矛盾。於是在天啓七年(1627年)正月,皇太極派其堂兄二貝勒阿敏率軍進攻朝鮮,同時成為進攻對象的還有明將毛文龍,史稱“丁卯胡亂”。因為後金兵無法渡海,所以只攻陷了毛文龍在陸上的據點鐵山,對在島上的毛文龍無可奈何;而對朝鮮則勢如破竹,從義州、安州、平壤一直打到黃海道的平山,仁祖率仁穆大妃和羣臣避難於江華島,同時命昭顯世子分朝於全州。不過後金並不是要佔領朝鮮全境,而是急於迫使朝鮮屈服後撤軍,所以兩國在短暫交戰後展開了外交交涉,三月初三在江華島達成盟約,雙方結為兄弟之國,阿敏撤軍時又擅自在平壤與朝鮮人質原昌君李玖另立一約,規定朝鮮向後金輸歲幣。不久,後金又要求朝鮮開市中江,與之貿易,朝鮮對這些要求無法拒絕,被迫一一答應。不過,朝鮮與明朝的宗藩關係尚未因此斷絕。
但是,朝鮮與後金之間仍存在許多棘手的懸案,如朝鮮給後金輸送的“歲幣”偷工減料,被皇太極退回;朝鮮答應會寧開市,卻遲遲不兑現;朝鮮放任越境採參和狩獵以及在後金逃人問題上的爭端,等等。當然最重要的問題是朝鮮在明金之間的曖昧關係,即一面稱臣明朝,一面與明的敵國後金修好,這種曖昧關係註定不能持久。崇禎八年(1635年),皇太極征服蒙古察哈爾部,以獲得傳國璽為藉口欲稱皇帝,朝鮮自然不肯就範。崇禎九年(1636年)二月,皇太極派龍骨大(英俄爾岱)、馬伕大(馬福塔)及數十名蒙古人來朝鮮,借春信、弔祭(仁烈王后之喪)為名,勸朝鮮請皇太極進帝號,仁祖君臣對此反應強烈,堅決拒絕,後金使團灰溜溜地離開朝鮮。三月初一日,被斥和情緒裹挾的仁祖曉諭朝鮮八道,痛斥後金“僭號”企圖,命令官民做好抵抗後金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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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四月十一日,皇太極即皇帝位於盛京,改國號為大清,朝鮮春信使羅德憲、回答使李廓雖然被強迫參加賀禮,卻拒絕三跪九叩,被皇太極遣返回國,清朝與朝鮮的緊張關係驟然升級。在隨後的幾個月時間裏,朝鮮分化為金尚憲為首的斥和派與崔鳴吉為首的主和派,斥和派佔朝鮮士大夫的絕大多數,但仁祖內心偏向主和派,所以在十月向清朝派遣譯官送去國書,委婉地向清朝表達懇求和談之意,卻遭到皇太極拒絕,戰爭遂不可避免。在金(清)、鮮交涉走向破裂的過程中,仁祖一面命令平安道等地修繕城堡,防備入侵;一面強化對明關係,將斥絕後金之舉轉諮皮島,得到明崇禎帝的“獎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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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派金堉以冬至使出使明朝,請求明廷提供硝石、硫磺。
此時,仁祖君臣已經後悔當初下諭斥和之舉,準備再派使節疏通清朝,但皇太極已經不再給朝鮮時間了。崇禎九年(1636年)十二月,皇太極統率大軍親征朝鮮,“丙子胡亂”爆發。由於朝鮮同清朝實力懸殊加上金自點等將帥的無能,清軍不費吹灰之力就逼近漢城,十二月十四日,仁祖安排金慶徵(領議政金瑬之子)等護送王世子嬪、兩名大君、宮中女眷、大臣家眷等先到江華島避難,自己稍後出發。此時清兵先鋒已經在漢城近郊活動,而仁祖御駕到江華島需要兩天,仁祖擔心途中被清兵俘虜,所以選擇就近逃到南漢山城。他還對戰事抱有一絲希望,不願無條件屈服,他一面“親自巡城,慰撫三軍”
[1]
,激勵將士死守;一面命八道勤王,然而在清軍圍城打援戰術之下,各路勤王軍皆被擊退。十二月二十九日,南漢山城的朝鮮守軍出擊,慘敗而歸,從此龜縮不出,次日漢城不戰而失守。皇太極所率主力已至,把南漢山城圍得水泄不通。仁祖見在劫難逃,只好同清朝談判,圍繞出降問題,金尚憲為首的斥和派和崔鳴吉為首的主和派展開激烈爭論。崇禎十年(1637年)正月二十二日,清軍渡海攻陷江華島,世子嬪及兩名大君等都成了俘虜,這成為壓倒仁祖君臣的最後稻草。正月二十八日,朝鮮接受了清朝提出的斷絕對明關係、向清朝稱臣納貢的盟約。正月三十日,仁祖穿着藍染衣,騎着白馬,率世子及50多名隨從官員出南漢山城西門,在漢江南岸的三田渡向皇太極行三跪九叩之禮,然後改換穿皇太極所賜的貂裘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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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朝鮮成為清朝的屬國。
李倧坎坷而薨
丙子胡亂後,清軍撤軍,帶走了作為人質的昭顯世子、鳳林大君(後來的朝鮮孝宗)與約50萬朝鮮俘虜回國。力主斥和的洪翼漢、尹集、吳達濟三學士也被帶到盛京處死。此後朝鮮不僅向清朝稱臣納貢,還被迫出兵幫助清朝攻打明朝(皮島海戰、松錦之戰)。仁祖在此後儘可能順從滿清之意,對恥於向滿清稱臣的大臣則深惡痛絕。他認為所受之辱都是斥和派造成的,直斥斥和派“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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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説:“此輩(斥和派)以國之存亡置之度外,謀佔美名,黨同伐異,竟使宗國覆沒,甚可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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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之相應的是重用主和派和親清派,他在丙子胡亂後拜崔鳴吉為領議政,崔鳴吉因私通明朝被清朝抓走後又起用金自點。
仁祖政權的合法性也在兩次胡亂後面臨嚴重危機,由於仁祖反正本身的名義就是親明排金,因此仁祖向滿清屈膝自然使人們倍感失望。丙子胡亂後,朝中掀起了辭職和隱退的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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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仁祖政權的形象在士林中一落千丈。另一方面的表現就是自丁卯胡亂後,叛亂陰謀層出不窮,天啓七年(1627年)李仁居起兵江原道、崇禎元年(1628年)柳孝立等欲立仁城君、崇禎五年(1632年)柳應泂謀逆、崇禎六年(1633年)李時説欲立錦原令李倬、崇禎八年(1635年)李基安謀逆、崇德四年(1639年)貞明公主及宮人的詛咒事件、崇德八年(1643年)李挺海叛國事件、順治元年(1644年)反正功臣沈器遠欲立懷恩君、順治三年(1646年)的姜嬪詛咒事件和安益信謀逆,等等,可以説是朝鮮王朝歷史上謀逆事件最頻繁的時期。這些謀逆事件基本在未然之時便被仁祖扼殺,其中仁祖可能毒死了他的兒子昭顯世子,並不顧大部分大臣的反對,一意孤行,親自下令賜死兒媳姜氏(愍懷嬪),並把他三個孫子(昭顯世子之子)通通流放濟州島,任其自生自滅。
仁祖後期自嘲為“傷弓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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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下也批評他“一經大亂之後,無一分振作之氣,僥倖一日之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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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最後幾年就是在內外交逼中努力保住自己王位的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心理下度過的。順治六年(1649年)五月初八日,李倧這位歷經坎坷的朝鮮國王去世於昌德宮之大造殿,享年五十五歲。死後廟號初為烈祖,後來有人説這與南唐烈祖李昪的廟號衝突,不宜使用,故很快改為仁祖,諡號憲文烈武明肅純孝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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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帝國時期在諡號前追上“開天肇運正紀宣德”八字。清朝賜諡“莊穆”,但是朝鮮並不把清朝當作真正的上國,因此終朝鮮王朝之世,此諡號以及清朝賜予朝鮮各王的諡號,都不為朝鮮所用。仁祖初葬於坡州北雲川裏的長陵,後在英祖年間移葬交河。
李倧為政舉措
李倧政治
- 朋黨政策
仁祖御筆(4張)
仁祖朝的“黨爭”特色並不明顯,後人總結“當時朝議,如元宗追崇及講和斥和之議,雖有異同,不繫西(人)、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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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當時政局的主要矛盾是功臣勢力和非功臣士人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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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在功臣內部也存在對立,如金瑬和李貴、李時白父子的對立、金自點和沈器遠的對立等。仁祖採取異論相攪之策,維持着自己的王權。
- 元宗追崇
仁祖加強王權最具象徵意義的措施是追崇父親定遠君李琈。仁祖反正之後,光海君被廢黜而排出王統之外,仁祖是奉仁穆大妃而繼位,故直接繼承祖父宣祖的大統。仁祖雖然內心還是想追尊父親為王,但礙於金長生等儒生的反對意見,所以在繼位時只是追封其為大院君。
天啓六年(1626年)正月,仁祖的生母啓運宮具氏去世,朝廷圍繞如何服喪的問題展開了爭論,仁祖和李貴、崔鳴吉等大多數功臣主張按照子為父母的標準來服喪,而非功臣的士大夫則主張按為人後者為本生父母的標準來服喪,其後仁祖想親自當喪主,又遭羣臣反對。此時仁祖根基未穩,均作出妥協。
崇禎元年(1628年),仁祖以表達孝心為由,將追崇定遠君的問題再次提出來,引起羣臣強烈反對,理由是定遠君沒有功德,仁祖自己也還沒建立起功德,沒有資格進行追崇。
隨着仁祖王權的逐漸穩固,再加上得到了李貴、崔鳴吉等功臣的大力支持,所以到了崇禎五年(1632年)時就無需顧忌反對意見,斷然下令追封定遠大院君為元宗大王,啓運宮具氏為仁獻王后,崇禎六年(1633年)獲明朝承認,崇禎八年(1635年)祔廟,仁祖總算如願以償,通過追崇父母而強化了王權。
- 強化備邊司
備邊司起初是一種臨時性的軍政會議機關,壬辰倭亂後逐漸成為常設機構,權限不斷擴大。仁祖年間,內外變亂頻仍,由反正功臣掌握的備邊司趁機進一步膨脹,尤其是到丙子胡亂以後更是壓制了台諫,成為凌駕於其他政府機構的決策機關,形成了備邊司“事無鉅細,無不歸重。政府徒擁虛號,六曹皆失其職。名曰備邊,而科舉判下、妃嬪揀擇等事亦由此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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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倧經濟
- 推廣大同法
光海君時期曾將按户頭徵收貢物的貢納法改為按土地徵收糧食的宣惠法,並在京畿道率先實行。仁祖反正後,這一新法改稱“大同法”,並計劃推行於全國,首先在江原道、忠清道、全羅道實行,設三道大同廳進行管理。然而由於兩班地主階級的強烈反對,仁祖不得不在天啓五年(1625年)中斷了在忠清道和全羅道推行的大同法。此後經歷孝、顯、肅三朝,大同法才被推廣於朝鮮全境。
- 擴充財政
仁祖時期處於壬辰倭亂留下的創傷尚未恢復、朝鮮又面臨新威脅的時期,國防費用、明朝勒索的銀子和後金(清)勒索的歲幣及糧餉都不是小數目,因此擴充財政成為仁祖政權的當務之急。崇禎七年(1634年),仁祖下令丈量和清查三南(忠清、全羅、慶尚三道)土地,以確保税源,是為“甲戌量田”。量田結果是三南有895,489結土地,其中通過此次量田掌握的可耕地面積比之前多出188,695結。次年實行“永定課率法”,簡稱永定法,即廢止了世宗朝以來“年分九等”、“田分六等”徵收田税的規定,改為無論豐年還是凶年都按下下田的標準(每結4鬥)來徵收,這是承認15世紀末以來的田税徵收實際情況。仁祖為了擴大財源,還鬆動了庶孽禁錮法,頒佈《許通事目》,允許庶孽通過納粟來換取科舉考試的參與資格。此外,仁祖還積極開採咸鏡道端川銀礦,並允許民間私自採掘銀礦,由户曹徵收税銀,後來在孝宗朝演變為“設店收税法”。
- 鑄造銅錢
當時,在朝鮮社會作為貨幣來流通的布匹數量嚴重不足,於是仁祖在天啓六年(1626年)聽從户曹判書金藎國的建議,恢復了中斷兩百年的銅錢,鑄錢600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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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之後爆發丁卯胡亂,鑄錢計劃被打斷。崇禎六年(1633年),仁祖聽從户曹判書金起宗的建議,重新鑄造併發行銅錢,該銅錢仿明萬曆通寶,錢文是“朝鮮通寶”,即沿襲朝鮮世宗年間所發行銅錢之稱呼。
[26]
崇禎七年(1634年)十一月初一日正式流通,併為此開設酒店、錢市,鼓勵百姓用錢,但百姓並不買賬,該銅錢流通程度很低,很快退出市場。
[27-28]
- 災荒對策
仁祖時期,全球進入小冰河期,朝鮮自然不例外。如崇德六年(1641年)四月備邊司在向仁祖報告時驚呼:“今夫八路大旱之災,出於三年兇歉之後,兩麥已枯,四野盡赤,此誠前古未有之大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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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少人因饑荒而餓死外,死於隨饑荒而來的瘟疫的人也不在少數,一些地方已出現小規模騷動,有大臣擔憂此為“赤眉、黃巾之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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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仁祖對此束手無策,頂多採取削減百官俸祿、中止武器製造之類的措施,並從崇德二年(1637年)後幾乎年年祈雨,所幸並未演變為全面的社會動盪。此外每逢災異,仁祖還下教求言,雖然都表示採納,卻幾乎無一付諸實施,引發朝臣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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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倧文化
- 刊書修器
仁祖在位時,刊行了《皇極經世書》、《東史補編》、《書筵備覽》等書籍。同時修復了因壬辰倭亂而毀損的祭器、樂器。
- 初觸西學
仁祖時期的朝鮮也通過中國進一步接觸了西方文化。宣祖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朝鮮朝天使臣李光庭就已經認識了利瑪竇,但只是帶回來了《坤輿萬國全圖》而已。朝鮮真正意義上接觸西洋文化始於仁祖朝。崇禎三年(1630年),仁祖為慰問剛從己巳之變解脱出來的宗主國明朝而派遣陳慰使鄭鬥源出使北京,鄭鬥源在明登萊巡撫孫元化幕下接觸了葡萄牙傳教士陸若漢,翌年他帶回了《治歷緣起》、《天問略》、《利瑪竇天文書》、《千里鏡説》、《職方外紀》、《西洋國風俗記》、《西洋國貢獻神威大鏡疏》、《天文圖南北極》、《天文廣教》、《萬里全圖》、《紅夷炮題本》等著作及千里鏡、自鳴鐘、西炮、焰硝花、紫木花等新鮮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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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仁祖正憂心忡忡於後金的威脅,所以只重視其中的西炮(紅夷炮),併為此嘉獎鄭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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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官們則認為這些不過是奇技淫巧,不值得嘉獎,但被仁祖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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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胡亂後,昭顯世子入清為質八年之久,也通過湯若望而接觸了西方科技與文化,不過由於回國後很快暴死而沒有發揮作用。
李倧軍事
- 軍制改革
仁祖時內外變亂不斷,不得不在軍事上有所強化。在軍制方面,仁祖即位之時的中央軍只有負責首都衞戍的訓練都監和負責扈從國王的禁軍三衞(內禁衞、兼司僕、羽林衞)。仁祖揚言要親征後金,與明朝“協力討虜”,於是以李貴為御戎使,招募軍隊,後來形成了御營軍;仁祖反正時所募私兵不遣散,改編為國王的扈衞軍,設扈衞廳,由反正功臣輪流擔任扈衞大將;李適之亂後,為了加強京畿道的防衞,以李曙為總戎使,編成總戎軍,增設總戎廳;在修築南漢山城的過程中,又增設守禦廳;丙子胡亂後,兵曹判書李時白從兵曹所屬各番騎兵中選拔精鋭,號精抄軍,設精抄廳管轄(肅宗時與訓練都監分出之訓練別隊合併為“禁衞營”)。至此,朝鮮王朝後期拱衞首都的五軍營體制基本成型,包括衞戍漢城的訓、禁、御“三軍門”和防守京畿道的總戎、守禦二廳,同時也形成了扈衞廳和禁軍三衞(顯宗時合併為“禁軍廳”,英祖時改稱“龍虎營”)並立的國王親軍體制。
- 行號牌法
在軍額方面,仁祖一度實行了號牌法,即清理男丁、發放號牌以使民眾為國家服役的政策。光海君時也曾實行此法,但因大北派的反對而作罷。西人黨通過仁祖反正推翻大北派後,屢次建議仁祖實行此法,以加強對基層的控制、防止人民的流失,進而確保軍額(軍隊數量),以應對迫在眉睫的危機,如李貴在天啓四年(1624年)指出:“當今之時,莫如先行號牌。若不行此法,民皆逃役,無以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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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仁祖擔心這樣會擾亂民心,便猶豫而未能實行,並打算實行軍籍法(將兩班列入軍役),卻遭到大臣的反對。直到天啓五年(1625年)七月,備邊司向仁祖呼籲了“目今綱紀日益解弛,民心日益渙散,豪猾奸巧之徒,視朝廷如兒戲,政令之下,必先訾議;在上之人,不加深察,遽自疑惑,任長其驕頑無上之習,終至於委靡畏縮,拱手待亡,有識之士,莫不解體,誠可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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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現狀,使仁祖下定決心厲行號牌法,於是設立號牌廳,交給主張號牌法最力的李曙、崔鳴吉負責,並採取嚴格的措施來落實,如規定丟失號牌將杖一百,在不到一年內有40餘人因違反號牌法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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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嚴懲了一名對號牌法公開不滿的地方兩班安由慎。
[38]
號牌法實行不到一年,朝鮮政府所掌握的16歲以上男丁就由103萬上升到226萬,可謂收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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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久爆發丁卯胡亂,仁祖在戰爭期間所下的罪己教書中不得不承認冒進推行號牌法為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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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再未實行此法。
- 發展火器
在武器方面,仁祖延續發展火器的方針,大力製造鳥槍,在天啓七年(1627年)朝鮮每年生產1000柄鳥槍,到崇禎九年(1636年)每年生產2000柄,不僅如此,仁祖還多次從日本購入鳥槍。丙子胡亂後的崇德六年(1641年),朝鮮擁有的鳥槍數量已達50000柄。
[41]
同時由於明朝限制輸出硫磺、硝石,仁祖委派反正功臣完豐府院君李曙負責研製、自力更生,並於崇禎四年(1631年)設別造廳于軍器寺,專門負責製造火器並突破火藥的技術難關。一個叫成根的軍官從遼東難民那裏習得焰硝製造之法,為李曙所採納。崇禎八年(1635年),李曙編成《火炮式》,收錄各種火器的製作和使用方法,並附以諺解(朝鮮文譯本),附錄“新傳煮取焰硝方”。然而翌年即爆發丙子胡亂,此書未能派上太大用場。
崇禎四年(1631年),仁祖從陳慰使鄭鬥源那裏得到紅夷炮,喜出望外,但在研製方面未有進展。崇禎元年(1628年),荷蘭水手樸淵(又作樸燕,Weltevree,J.J.)等三人漂流至朝鮮,仁祖將他們用於製造包括大炮在內的各種武器,丙子胡亂時效力於訓練大將具仁垕麾下,除樸淵外的兩人都戰死了。
朝鮮在鳥槍方面的運用更勝一籌,曾在丙子胡亂時擊斃清朝額駙揚古利,此點亦為清人所重視,經常徵調朝鮮鳥槍手作戰。
- 戰略佈局
在戰略方面,丁卯胡亂之後仁祖採取的主要戰略是讓出大路、修築山城、配以火器的防守戰略,如移義州於白馬山城、移平壤於慈母山城、移黃州於正方山城、移平山於長壽山城,同時強化江華島和南漢山城兩大要塞的防禦工事,但在強大的清軍面前無濟於事。仁祖早就擔心清軍會直搗漢城
[42]
,丙子胡亂時清兵果然採取此種戰略,導致朝鮮土崩瓦解。
李倧外交
- 對明朝
仁祖年間,隨着後金(清)的興起,延續兩百多年之久的明朝與朝鮮的宗藩關係也進入尾聲。仁祖反正時的一個大義名分就是光海君忘恩背德、欺瞞明朝,因此仁祖表現出更加親明的姿態,在反正之初即捕殺了負責執行光海君中立外交的平安道觀察使樸燁和義州府尹鄭遵,並向駐紮朝鮮境內椵島(皮島)的明將毛文龍輸餉助軍。然而,明朝卻認為仁祖篡奪了明朝冊封的合法國王光海君的位置,不願承認仁祖王位,甚至有“聲罪致討”的主張。仁祖繼位後,以仁穆大妃(昭敬王妃)的名義上奏明朝,通報仁祖反正的情況,由李慶全等攜帶赴明。明朝決定先派人調查,由於得到毛文龍的協助,朝鮮的請封得到明朝批准,但明朝並未立刻派出冊封使。於是仁祖又派李德泂出使明朝,請求派遣冊封使並下賜誥命、冕服,明朝終於答應,以太監王敏政、胡良輔為冊封使赴朝鮮,在天啓五年(1625年)六月初三日舉行了冊封仁祖為朝鮮國王的儀式,總算解決了拖了兩年的懸案。為了打點這兩位貪婪的太監,朝鮮湊夠了13萬兩白銀贈送給他們,這對朝鮮而言無疑是巨大的負擔。
[43]
天啓六年(1626年),明朝使臣姜曰廣、王夢尹以慶祝皇子誕生宣詔於朝鮮,並協調強化朝鮮與明朝共同抗金的同盟關係,此次是明末罕見的沒有勒索朝鮮銀子的使團。
天啓七年(1627年)發生了後金入侵朝鮮的丁卯胡亂,朝鮮被迫與後金結為兄弟之國,但是並未斷絕與明朝的宗藩關係,而且將丁卯胡亂的經過上奏明廷,新繼位的崇禎帝也諒解了朝鮮的權宜之計,並命朝鮮協助明朝抵禦後金。
[44]
此後明朝與朝鮮依舊保持宗藩往來,明朝在崇禎七年(1634年)派遣太監盧維寧去朝鮮冊封昭顯世子,又勒索了朝鮮幾萬兩銀子。崇禎九年(1636年)九月,攜帶崇禎帝“獎敕”(嘉獎朝鮮斥絕後金之舉的敕書)的登萊監軍道黃孫茂來朝鮮宣敕,此為最後一次派往朝鮮的明朝正式使節。朝鮮亦依前例不斷遣使朝貢明朝,崇禎九年(1636年)以金堉為冬至使赴明,是年冬發生丙子胡亂,使團無法立刻回國,直到崇禎十年(1637年)五月才在明朝水師的護送下回國。此為最後一次派往明朝的朝鮮貢使。
不過明朝與朝鮮的關係並未因後金的威脅而成為同仇敵愾的聯盟,相反在暗中互相猜疑、防備。原本自壬辰倭亂以來,明朝允許朝鮮使臣購買硫磺、硝石,朝鮮依賴明朝輸入的硫磺、硝石來製造火器。崇禎四年(1631年),被後金俘虜又逃回明朝的將領黑雲龍報告了朝鮮與後金貿易往來的情況,促成了明朝對朝鮮的貿易封鎖。崇禎五年(1632年)冬至使金蓍國來華時,明朝反覆於允與不允之間,最終派太監沒收了朝鮮使臣已經得到的焰硝。
[45]
朝鮮上表嚮明朝喊冤,請求解禁。
[46]
到了崇禎七年(1634年),崇禎帝明確拒絕批准向朝鮮輸出硝石、硫磺,使朝鮮終未能如願。
[47]
此外,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斬毛文龍後,將朝鮮的海上貢路的中轉站由登州改為自己轄下的覺華島,以強化對朝鮮的控制,防止朝鮮、東江(皮島)、登萊三方串通一氣。直到崇禎九年(1636年)金堉出使明朝時,仍在呼籲明朝改貢路、輸硝黃,由於丙子胡亂的爆發,無果而終。
[48]
仁祖時期,朝鮮的明朝之間最棘手的問題還是東江問題。明朝用來牽制後金、聯絡朝鮮的東江鎮開府於朝鮮椵島(皮島),一直被朝鮮視為禍根。然而仁祖繼位時,需要得到明朝冊封而依賴東江平遼總兵毛文龍的協助,所以表面上的關係還算融洽,毛文龍也先後三次上奏明廷,為仁祖請封做出很大貢獻,仁祖則在冊封前夕的天啓五年(1625年)四月為毛文龍立頌德碑於安州。
[49]
不過,仁祖政權從一開始就判斷毛文龍沒有牽制後金的實力,只能給朝鮮帶來麻煩,加上毛文龍部下本身也有強買強賣、劫掠朝鮮等不法行為,兩者關係因而很快轉入緊張,丁卯胡亂時,朝鮮抱怨毛文龍不及時來救,毛文龍則認為朝鮮引導後金來攻擊他,雙方的矛盾陡然升級。仁祖囑咐西路副元帥鄭忠信説:“西路(平安道)之事,非但胡也,毛將終必貽禍我國,其地將領不可不預備以待之。”
[50]
也就是將後金和毛文龍共同作為朝鮮的防備對象。
毛文龍死後,東江鎮雖仍然存在,但內亂不斷,實力鋭減,因此朝鮮和東江鎮的關係相對緩和。劉興治叛亂時,仁祖以報皇恩為由企圖出兵討伐
[51]
,卻因劉興治被明朝招撫而中止出兵計劃;後來孔有德、耿仲明叛逃後金,仁祖協助東江鎮進行圍追堵截,為此遭到皇太極的責難。
[52]
不過仁祖始終對東江鎮乃至明朝的援助不抱希望,所以儘管表面上朝鮮和明朝互通音訊、往來密切,實際上兩國間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同盟行動,甚至在丙子胡亂後朝鮮還在清朝的裹挾下參與皮島海戰、攻滅東江鎮。丙子胡亂後的崇德二、三年,明將陳洪範兩次秘密聯絡朝鮮,要求朝鮮和他一起抗清,第一次仁祖雖然冒着清朝的問罪的風險而予以回覆,但還是委婉拒絕其要求,第二次只派林慶業去請求明朝人不要再來朝鮮,拒絕回信與答禮。崇德六年(1641年)後,明將王武緯兩次秘密出使朝鮮,要求朝鮮與明朝共同抗清,仁祖亦不敢答應。
當然,仁祖並非對明朝恩斷義絕。仁祖反正後,每月助餉於東江鎮,此後儘管對東江鎮極其不滿,也從未中斷過對東江鎮的支援接濟,僅在毛文龍生前就為其提供米穀268700餘石。
[53]
丙子胡亂期間,仁祖“遇節日(崇禎帝聖節及元旦)輒行望闕禮,如對咫尺焉”
[1]
,丙子胡亂後,仁祖在經筵時讀到《詩經》中“樂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一句,不禁“為之太息,潸然淚下”。
[1]
由於清朝強制徵兵於朝鮮,仁祖與崔鳴吉合謀派僧侶獨步秘密赴明,轉達朝鮮的苦衷,懇求明朝的諒解。崇德三年(1638年)正月初一,仁祖還在宮中設牌位,西向中原哭拜
[54]
,可見仁祖在感情上無疑是傾向於明朝的,只是在制定對明政策時不得不基於實力對比和本國利益出發。
- 對後金(清)
仁祖繼位後,標榜親明排金,故中止了光海君時期對後金的國書往來,表示要和明朝“協力討虜”,以後金為假想敵來強化軍備,甚至仁祖表示要“親征”後金。
[55]
不過,這只是一種姿態而已,仁祖政權沒有勇氣與實力去招惹後金,所以實際上採取的是儘量避免刺激後金的政策。一個代表性事例是天啓四年(1624年)四月,毛文龍要派人去咸鏡道巡邊,朝鮮君臣生怕其挑釁後金而惹禍,不僅仁祖親自勸阻,備邊司也擬定了迴避策略,以備毛文龍徵朝鮮兵的情況。
[56-57]
然而朝鮮與後金關係的主動權並不掌握在朝鮮手上。後金新君皇太極繼位後,於天啓七年(1627年)派阿敏等討伐朝鮮及毛文龍,史稱丁卯胡亂。雖然毛文龍未被其消滅,可是朝鮮卻連戰連敗,仁祖被迫逃亡江華島,並向後金屈服,與其使者劉興祚(劉海)締結兩國結為兄弟的盟約,其後更不得不向後金納歲幣。
朝鮮的後金的兄弟關係只是同牀異夢而已,兩國外交摩擦不斷。丁卯胡亂後,儘管後金釋放了大部分朝鮮被擄人口,但仍有上萬人被後金扣作人質,要求朝鮮或以後金逃人交換、或以米糧贖回,朝鮮被迫選擇後者,至於後金逃人問題,朝鮮雖表示允諾交出,卻又以難以找回散落各地的逃人為由搪塞,交出極少,令後金不滿。在開市問題方面,朝鮮自崇禎元年(1628年)同後金開市於義州,但在時間、價格、場所上多有爭端,如原約為春秋開市,然而後金後來又要求夏季也開市,兩國為此一直僵持;價格方面兩國也按各自有利價格而爭論;場所上後金要求咸鏡道會寧也開市,朝鮮堅持拖延不開。在給後金的“歲幣”上,皇太極嫌棄朝鮮的禮物偷工減料,崇禎四年(1631年)朝鮮在春秋兩次納歲幣時,皇太極都乾脆拒絕接受,引發兩國關係緊張。
丁卯胡亂後,朝鮮對後金的敵視有增無減,仁祖和大部分反正功臣雖然不想和後金失和,但非功臣士人則大力標榜“斥和”,形成了主和派和斥和派。崇禎九年(1636年)皇太極自稱皇帝、建號大清,脅迫朝鮮“勸進”並將兄弟之國變成君臣之國,導致朝鮮內部的斥和情緒達到頂峯,仁祖也被這種情緒所感染,拒絕接見來要求朝鮮勸進的金使龍骨大(英俄爾岱)、馬伕大(馬福塔)等,並在三月初一下達以“絕和備禦”為要旨的諭書。四月十一日皇太極登極大典上,朝鮮春信兼回答使羅德憲、李廓拒絕跪拜,六月十七日,仁祖更向清朝發出斥責其敗盟的“檄文”,兩國關係瀕臨破裂。就在斥和派呼聲高漲、主和派大多緘默的情況下,崔鳴吉疾呼不可刺激清朝,仁祖在其影響下也冷靜下來,逐漸偏向“守和”,並依崔鳴吉建議派遣譯官於清朝,溝通緩和兩國關係,並罷免了反對者弘文館修撰吳達濟。十月入清的譯使樸仁範等所攜國書被皇太極拒絕接受,仁祖仍不放棄溝通努力,又派樸蘭英出使清朝。此時大掠明朝的清軍已經凱旋,皇太極決定親自出兵征討朝鮮,故在樸蘭英前往清朝的途中,丙子胡亂就爆發了。
自清軍先遣部隊渡過鴨綠江不到五日就兵臨漢城,仁祖先將自己和大臣的家眷安置於江華島,等他自己要去江華島時,則因擔心被清軍俘獲而轉向南漢山城避難。崔鳴吉前往清營,與清將勞薩、馬福塔等周旋,使仁祖得以順利轉進南漢山城。十二月二十九日,南漢山城守軍作戰,被清軍打敗,從此龜縮不出,於是南漢山城徹底成為被清軍圍困的孤城,各地援兵也陸續被清軍打敗,四面楚歌的仁祖只有選擇投降一途,但主和派崔鳴吉和斥和派金尚憲還在圍繞講和條件而爭論不休。崇禎十年(1637年)正月二十二日,隨着江華島陷落、仁祖與大臣家眷被一網打盡,仁祖不得不無條件投降,在接受了清朝提出的條件(即《南漢山城條約》)後,於正月三十日在漢江南岸的三田渡向皇太極行三跪九叩之禮,標誌着朝鮮成為了清朝的屬國,戰後50萬朝鮮人被清軍擄走。崇德二年(1637年)十一月二十日,仁祖正式接受清朝冊封為朝鮮國王。
[58]
此後仁祖儘量順從清朝要求,如交出斥和派三學士(洪翼漢、尹集、吳達濟)由清朝處死、送昭顯世子和鳳林大君為人質、樹立大清皇帝功德碑、強制要求大臣使用崇德年號並將不使用者罷職、後更要求公家祝祭也使用清朝年號(但後來朝鮮的祭祀、墓葬等陰事普遍遵用“崇禎後紀元”)。
[59-60]
跟朝鮮與明朝徒有其名的同盟關係恰恰相反,儘管朝鮮極不情願地臣服清朝,卻多次實實在在地為清朝賣命。丙子胡亂結束後,清朝就命朝鮮出兵配合清軍剿滅皮島的明軍(皮島海戰),崇德三年(1638年)發生庫爾喀部酋長加哈禪(朝鮮稱慶河昌)等叛逃熊島(今俄羅斯符拉迪沃斯託克俄羅斯島),清朝命朝鮮由慶興府出動舟師一千予以剿滅。此後清軍圍困明朝在遼西的松山、錦州等據點,要求朝鮮出動舟師運餉,仁祖消極抵制無效後被迫順從,出兵5000人助清攻明。皇太極留其中1500人(其中1000人為炮手),由朝鮮平安兵使柳琳統率參與松錦大戰,朝鮮還在極端困難的情況下籌措糧食和馬匹以轉運至錦州前線。清軍入關後,由於北京所儲糧食大部分被李自成軍掠走,江南漕運又不通,導致清朝糧食短缺,為此清朝向朝鮮徵糧20萬石,後經討價還價,折半為10萬石,朝鮮迅速海運至北京,緩解了清朝的燃眉之急。
由於仁祖小心翼翼地處理對清關係,所以丙子胡亂後的兩國關係儘管也有波折(如清朝數落朝鮮十二罪狀、抓走崔鳴吉等通明大臣與金尚憲等斥和派、崔孝一攻清計劃暴露、林慶業逃亡明朝、清朝反覆要求“國王入朝”來敲打仁祖等),不過總體而言還是平穩過渡了明亡清興的關頭,因此清軍入關後多爾袞就下令削減朝鮮的貢品、放回朝鮮的人質、減輕對朝鮮的控制。某種程度上可以説拜仁祖後期的對清事大政策所賜,朝鮮王朝的宗廟社稷與固有習俗得以保全,但同時也導致仁祖政權的合法性面臨危機、在反清氣氛濃厚的朝鮮國內聲望大跌,這也是後來孝宗即位後大力標榜北伐論以凝聚人心的一個背景原因所在。
- 對日本
仁祖朝延續並深化了光海君時代的對日和解政策,但因丙子胡亂的爆發而產生波折。就在仁祖反正那一年,德川幕府第三代徵夷大將軍(朝鮮稱“關白”)德川家光襲職,負責日朝外交的對馬島於同年冬派源智次出使釜山,祝賀仁祖即位,並將德川家光襲職之事通報朝鮮,希望派遣通信使以維護德川家光的地位。
[61]
不久朝鮮爆發李適之亂,李適軍中的“降倭”發揮了很大的威力,因此在仁祖逃亡途中,朝臣李廷龜和吳允謙主張借兵日本,仁祖病急亂投醫,竟一度同意,特赦有罪之臣李景稷並派其去東萊倭館借兵,後因有所顧慮及叛亂被迅速鎮壓而未付諸實施。
[62]
但“降倭”的威力還是給仁祖政權很大的衝擊,所以在亂後不僅赦免“降倭”,還將本來推遲派遣的通信使定為立刻派遣,以鄭笠、姜弘重、辛啓榮為三使臣赴日祝賀德川家光襲職,名目依然跟之前兩次一樣是“回答兼刷還使”,任務還有刷還壬辰倭亂時期的朝鮮俘虜。此舉開啓了朝鮮祝賀將軍襲職的先河。另外仁祖還需要從日本購入鳥銃等武器。仁祖繼位後採取的對日親善政策雖然是為了穩定政權起見,但客觀上促進了日朝關係進一步正常化,同時由於朝鮮國內仇日情緒甚重,仁祖的對日親善政策也遭到一些士大夫的批評。
[63]
當時,後金對明和朝鮮的侵略已為日本所知。丁卯胡亂後,對馬島提出出兵援助朝鮮,被仁祖拒絕。此時日本德川幕府一直致力於恢復同明朝的關係,所以對馬島方面又提出了“平遼通貢”的主張,即日本幫助明朝擊退後金以使明日邦交正常化,並於崇禎二年(1629年)派僧侶規伯玄方等出使朝鮮,請為其“平遼通貢”開路,仁祖允許其來漢城(這是壬辰倭亂後到高宗時唯一一次進入漢城的日本使節),但是不接受其要求。
崇禎五年(1632年)發生柳川一件,對馬島私交朝鮮之事被其家老柳川調興告發,德川幕府中斷了向朝鮮的歲遣船,此種非常事態引發了朝鮮對日本入侵的恐慌,仁祖甚至下令在南部三道築城以防備日本入侵。崇禎八年(1635年)柳川一件解決後,仁祖於十一月初六、初七日召集大臣討論日本侵略朝鮮的可能性,仁祖顯得很樂觀,判斷日本“無可憂之端”。
[64-65]
翌年正月停止南部三道的築城工程。
[66]
崇禎九年(1636年),仁祖還應日本邀請,以任絖、金世濂、黃戾為通信使,赴日祝賀日本國“泰平”,這是壬辰倭亂結束後首次以“通信使”為名的使團。
隨着丙子胡亂爆發,朝日關係又發生微妙變化。對馬島得知丙子胡亂的消息後,再度提出派遣援兵的建議,朝鮮方面撒謊説清軍大敗,被迫乞和。
[67]
日本人不相信,崇德二年(1637年)十二月對馬島使節平成連提出包含七款條目的書契,涉及朝鮮與明、清的關係以及交涉禮儀的對等化。
[68]
仁祖拒絕向日本透露朝鮮臣服清朝的事實。
[69]
此後朝鮮在與日本的交往過程中一直使用崇禎年號,直到明亡為止,目的就是不讓日本人知道朝鮮在丙子胡亂中戰敗。
[70]
順治三年(1646年),朝鮮應清朝要求將漂流到清朝的日本商人國田兵右衞門等送回日本,仁祖才發覺事情難以隱瞞下去,遂在翌年指示官員許積將其臣服清朝的事實向對馬島和盤托出。
[71]
另一方面,朝鮮也對清朝要求其引導日本與清朝交往的要求虛與委蛇,儘量不讓日本捲入朝鮮半島事務中。
以丙子胡亂為界,仁祖對日本的態度也由樂觀轉為警惕,並採取拒絕對馬島提出的七款條目的強硬政策,甚至企圖依靠清朝來防備日本。
[72]
反之,許多大臣主張聯合日本對抗清朝,如趙絅即認為日本是可以用來“復仇雪恥”(指向清朝復仇)的“鄰援”。
[73]
仁祖不顧大臣們的反對,執意貫徹自己親清防日的政策,主動地向清朝彙報日本國情,先後十次呈上“倭情諮文”,渲染“日本威脅論”。崇德八年(1643年),仁祖雖應邀派遣通信使尹順之、趙絅、申濡東渡日本,祝賀德川家光得子,卻趁機蒐集日本情報並彙報給清朝。仁祖實行上述舉措的目的就是構築清朝和朝鮮共同防備日本入侵的合作機制。其時日本德川幕府在聽説清軍入關後,也存在假道甚至直接攻打朝鮮的構想,這類風聞通過對馬島傳入朝鮮,無疑會進一步引起仁祖對日本的警惕
[74]
,但日本最終對大陸局勢採取旁觀政策,故朝日關係亦未因這些波折而惡化。
李倧軼事典故
李倧童年逸事
仁祖年幼時,受學於舅舅具宬。具宬家貧,僱不了人煮羹湯,於是就讓學生們輪流煮羹湯。有一次仁祖煮羹湯,差不多快煮好時,看見有客人進來了,手忙腳亂之中不小心把穿着襪子的腳伸進羹裏,客人們都不想喝他做的羹湯,仁祖卻説:“這是我辛辛苦苦做的,不應該扔了,況且我的腳是穿着襪子的,怎麼會髒呢?”於是怡然喝下他所煮的羹湯,在座者無不驚歎。
[75]
此外,具家還保留着仁祖幼年時墜落過的池塘,稱為“龍潛池”。據具宬後裔具允明對朝鮮英祖所説,是仁祖遊戲時不慎跌落的。
[75]
但另一具氏後裔具樹勳則在私撰筆記《二旬錄》中記載仁祖讀書不好,具宬又脾氣暴躁,怒目瞪着仁祖,仁祖害怕,不斷後退,跌入池中。
[91]
還有説法是具宬把仁祖踢進這個池塘裏,所幸水下有東西託着,仁祖毫髮無損。
[90]
仁祖即位後,重遊故地,追思墜池往事,命令加上欄杆。
[91]
李倧因畫識人
仁祖小時候喜歡畫畫,在宣祖面前遊戲之餘常常作畫給祖父看,使“心疾最重”的宣祖為之開懷。
[92]
有一次,宣祖讓諸王子王孫作畫,仁祖畫了一匹在柳樹下的馬。其後宣祖將沒有署名的王子王孫的書畫作品出示給重臣李恆福觀看。李恆福挑了仁祖的畫作並帶回家,後來又出示給其下屬金瑬,問他畫得如何,金瑬覺得畫筆很稚嫩,對該畫評價不高,可李恆福卻説:“我不這麼認為,希望你拿回去,必須要找到畫主再給他。”金瑬就把這幅畫拿回家並掛在客廳,每逢來客就問,但過了很久都沒人認領。
有一次雷雨天,還是綾陽君的仁祖臨時到金瑬家中避雨,之前他與金瑬並沒有交情。仁祖看到掛在客廳上的畫,就説:“這畫我看見過呀!”金瑬問他是誰畫的,仁祖不明説,只請求取走畫,金瑬不給。其後仁祖又來拜訪並索取畫作,金瑬還是不給,但念在他身為宗室王孫,出於情面還是回訪了仁祖,就這樣一來一往之中,仁祖和金瑬的情誼就逐漸確立並穩固了,以至於共謀政變,推翻光海君,金瑬居功第一,被封為昇平府院君。有一次仁祖在酒宴中對金瑬説那畫是他畫的,金瑬大驚,然後找李恆福(當時已故)的兒子詢問情況,才得知了李恆福讓他追隨仁祖成就大事的用意,並佩服李恆福能看出畫中王者氣象的慧眼。
[76]
李倧恩怨分明
光海君時期,還是綾陽君的仁祖處境不妙,百計求生。仁祖的弟弟綾昌君李佺出事後,光海君的妻舅柳希奮的寵妾趁機來索取賄賂,仁祖為此傾家蕩產去巴結,仍於事無補。有一次柳希奮赴其姐夫趙國弼在江亭所設宴會,仁祖聽説後,為了營救綾昌君,趕緊跑去離家十里的江亭求見柳希奮,柳希奮藉口喝醉而不見,趙國弼勸柳希奮好歹見綾陽君一面,柳希奮不聽,於是趙國弼出門見了仁祖,並給他送上酒菜。仁祖反正後,有人説柳希奮沒有參加廢母之議,為其求情,仁祖堅決要求處死他;趙國弼則被流放慶尚道迎日,仁祖曾一度下令赦免他,但因台諫反對而收回成命。
[77]
[78]
李倧代筆賜字
據説仁祖“文章甚高”,但跟其他朝鮮國王熱衷賦詩作文不同,仁祖“未嘗作一句詩”,也不願留下筆跡,哪怕是給臣下的批旨也是讓內侍謄寫,然後把自己寫的草稿撕毀後丟進水裏。在彙集歷代朝鮮國王詩文的《列聖御製》中,仁祖僅留下7篇文章,大多是書信,留下的御筆也很少。崇德七年(1642年),日本邀請仁祖為供奉德川家康的日光山東照神宮題字。仁祖讓其叔父義昌君李珖捉刀代筆,寫“日光淨界彰孝道場”八字冒充“御筆”送給日本人。
[77]
李倧撫慰金瑬
丙子胡亂時,時任領議政金瑬之子金慶徵參與守衞江華島,結果江華島被清軍攻破,仁祖和大臣的家眷當時都在江華島,因而蒙受被清軍俘虜之恥。戰事結束後,大臣們紛紛要求處死金慶徵,仁祖看在金慶徵是金瑬獨子的份上,不忍處死,但終究拗不過反對之聲,將金慶徵賜死,金瑬也被迫引咎辭職。仁祖多次秘密召見表兄具仁垕並詢問:“金公無不平意耶?”讓他注意觀察金瑬的動向,對金瑬的賞賜也比以前多出數倍。金瑬也閉門謝客,處事低調,故能善終。
[79]
李倧歷史評價
李倧總評
朝鮮王朝時期,出於為尊者諱的因素,加上後世的朝鮮君主皆出自仁祖一系,所以當時對仁祖只能採取正面評價,其廟號為“祖”本身就是一種高度評價的蓋棺論定。而在現代的朝鮮半島,對仁祖則普遍傾向負面評價。採取階級史觀的北朝鮮自不待言,韓國也是普遍否定仁祖。仁祖的三田渡之降不僅依然被視為國恥,仁祖本人更被認為要對此負最大責任,光憑這一點就為以民族主義為政治正確的當代韓國所不容。對仁祖的否定評價還與對另外兩個人的評價上升直接掛鈎,那就是光海君和昭顯世子。韓國的主流觀點是:光海君採取靈活卓越的外交政策,可以使朝鮮免受後金(清)入侵,而仁祖則囿於仁祖反正的大義名分而陷入對明義理的侷限中,故無法像光海君那樣發揮靈活卓越的外交政策,導致朝鮮蒙受後金(清)入侵的劫難
[80]
;此後昭顯世子在清朝接觸了西方先進文物並對其產生濃厚興趣,使朝鮮出現了提前近代化的可能性,仁祖則被考證出是害死昭顯世子的幕後真兇,進而扼殺朝鮮近代化的萌芽的賬也被算在仁祖頭上。
[81]
仁祖在兩次胡亂時逃跑、降服及害死昭顯世子夫婦使他在當代韓國被視為執着權力、刻薄無情、罔顧百姓的昏君。如此一來,仁祖成為朝鮮王朝27代君主乃至朝鮮半島歷史的君主中形象最差的一位。只有極少數學者(如吳恆寧)對仁祖以肯定評價為主,認為他只是遭遇了一些不幸的歷史條件而失敗了。
李倧歷代評價
- 朝鮮王朝官方評價:王天資英毅,而常自謙遜。……王自反正以來,事大甚謹,海路艱險,而朝聘惟恪。……王天縱多能,於曲藝無不旁通,筆法甚奇,而內而不出,大臣建言不宜孤遠人望,乃令宗英書之以賜,蓋不欲以小技傳示也。……王勵精孜孜,夜以繼日。當無疾之時,出納文書,至夜分不休,銀台禁直之臣,不敢就寢。……王性甚恭儉,恆以侈忲為戒。聲色、珍玩之娛,未嘗留於心目。……嗚呼!王以首出庶物之資,有挽回三代之志,發於言、施於令者,率自經傳中出。嘉言美法,史不勝書,庶幾風移俗易,以臻於變之域,而不幸遭罹多難,重以疾病,治未從欲,慨然齎恨。乃若倫彝復明,宗社再安,中興偉烈,於祖宗而有光;盛德至行,永有辭於後世。仁民之政,至晩節而愈勤;除弊之志,臨弗興而益篤。擇賢而定國本,重道而授心法,其智慮之深遠,學問之高明,又非季世人闢所可髣髴。嗚呼痛哉!嗚呼痛哉! [1]
- 畢自嚴(明朝大臣):李倧其(光海君)親侄也,馳馬試劍,謀勇著聞,眉豎耳垂,姿表偉異。 [82]
- 清朝官方評價:故朝鮮國王李倧,世守禮儀,兼識先幾,當國家受命之時,總誠歸順,翼翼匪懈,於屬國中可謂賢矣。 [83]
- 李離和(當代韓國學者):仁祖性格冷酷而殘忍,擅長陰謀與術數。他登上王位後,殺人如麻,大搞恐怖政治。李適之亂爆發後,他把沒有明顯嫌疑的領議政奇自獻等四十餘人全殺了,此後大小獄事發生時,也是沒有正確調查就妄加殺戮,最後他以各種理由殺了兒子和兒媳,對同他們有關係或有勢力的人羅織罪名,斬草除根,其手段冷酷而殘忍,其過程充斥着陰謀與術數。所以他也不怎麼關心人民處於怎樣的環境、經歷怎樣的痛苦。仁祖的對外政策也是如此。他高喊清朝分明是國家的仇敵。對明朝的名分“以小事大”不也能同樣適用於清朝嗎?可以改編既存的事大秩序來求得實利,也可以為了生民而同清朝妥協,而仁祖則只偏重名分。只不過斥和派為了名分寧願犧牲生命的氣概值得敬佩,而仁祖所為只是藉助這種名分、利用政治基本盤,跟暴君的行為沒什麼兩樣。其後果就是把朝鮮後期轉變為封閉社會,構築起徹底的儒教教條社會。 [84]
- 金容欽(當代韓國學者):國王仁祖雖然是當時不亞於任何人的義理論者與保守主義者,但他坐在國王寶座上,需要不斷做出與現實問題相關聯的政治決定,由於這個政治屬性,所以不能僅侷限於朱子學的名分義理論上。他反而堅決抵制當時支配多數臣僚大腦的朱子學政治論的臣權中心思想,是一位苦心孤詣於確立專制君主權的人物。 [87]
李倧家庭成員
關係 | 封號 | 姓名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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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父親 | 定遠君 | 1623年追贈定遠大院君,1619年卒,1632年追封元宗大王 | |
母親 | 連珠郡夫人 | 具氏 | ||
胞弟 | 綾原君 | 1632年加封綾原大君,1656年卒 | ||
綾昌君 | 1615年死於冤獄,1632年追贈綾昌大君 | |||
妻妾 | 王妃 | 韓氏 | 韓浚謙之女,仁祖反正前為清城縣夫人,1635年卒 | |
趙氏 | 趙昌遠之女,1638年被揀擇為王妃,1688年卒 | |||
嬪御 | 貴人 | 趙氏 | 趙琦之女,在仁祖後期恃寵弄權,仁祖去世兩年後被賜死並廢為庶人 | |
貴人 | 張氏 | 張留之女,1671年卒 | ||
淑儀 | 羅氏 | 生平不詳 | ||
淑儀 | 樸氏 | 生平不詳 | ||
淑媛 | 張氏 | 生平不詳 | ||
尚宮 | 李貞敏 | 承恩尚宮,與趙貴人爭寵,被扣上詛咒罪名賜死 | ||
子女 | 兒子 | 李𪶁 | 仁烈王后出,1625年被封為王世子,1645年卒 | |
鳳林大君 | 仁烈王后出,昭顯世子死後被封為王世子,後繼位為朝鮮孝宗 | |||
麟坪大君 | 仁烈王后出,1658年卒,過繼綾昌大君 | |||
龍城大君 | 李滾 | 仁烈王后出,1629年六歲夭折,追贈龍城大君 | ||
崇善君 | 廢貴人趙氏出,1651年削爵,1663年復爵,1690年卒 | |||
樂善君 | 廢貴人趙氏出,1651年削爵,1663年復爵,1695年卒,過繼義昌君 | |||
女兒 | 孝明翁主 | 李氏 | 廢貴人趙氏出,嫁金世龍,1651年削爵,1700年卒 |
李倧影視形象
類型 | 名稱 | 年代 | 地區 | 飾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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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 | 仁穆大妃 | 1962 | 韓國 | |
愛亂 | 1963 | 李藝星 | ||
仁祖反正 | 1967 | 申榮均 | ||
2017 | ||||
2020 | 趙勇賢 | |||
2022 | ||||
電視劇 | 仁穆大妃 | 1974 | 高剛一 | |
1981 | 金東勳 | |||
朝鮮王朝500年-迴天門 | 1986 | |||
朝鮮王朝500年-南漢山城 | 1987 | 柳仁村 | ||
1992 | 中國台灣 | 餘偵祥 | ||
1995 | 韓國 | 樸鎮亨 | ||
2003 | 安鴻鎮 | |||
2008 | ||||
2008 | ||||
2009 | ||||
2010 | ||||
2012 | ||||
2013 | ||||
2014 | 金明洙 | |||
2016 | ||||
2019 | ||||
2023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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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50,仁祖大王行狀。
- 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97,七年十一月十七日條:殺佺於圍所。 佺旣就圍, 守將寢之石堗, 又以沙土雜炊飯飼之, 佺不能吃。 官僮名 壽生一人在側, 常以其所啗飯分進。 守將覺之, 不許官僮飯其中, 使坐棘門外飯。 僮私與佺約, 密佈衣裾於門內, 僮時以匙飯過擲, 佺得一二匙吃。 佺不勝苦, 一夕作書付官僮, 辭訣父母, 紿僮出户, 自經死。 守將詐以病聞, 旋告訃, 王佯為驚怪之狀, 實諷之也。 佺豪爽有風, 度弓馬絕人, 相表瓌偉。 而或讒之王曰: "定遠及佺有異相, 所居塞門裏, 第有旺氣。" 王忌佺殺之, 奪其第毀之, 建慶德宮。)初, 官僮不敢出其書, 藏以沙盒埋土中, 今上反正後始上之, 手跡宛然, 始知其諱日雲。 【王旣聞定遠第有旺氣之説, 遂撤 奪其第, 為慶德宮基。】
- 3.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上卷:上下教曰:“庭請之罪,予亦難免。”
- 4. 李廷龜:《月沙集》卷四十八,〈定遠大院君興慶園志銘並序〉:或言仁嬪墓兆極吉,日夜鍛鍊媒禍,遂嗾死囚上變告,光海又迫黜其第改建慶德宮。大院君寓居湫隘,囚服待辨,綾昌終不免就係,先後被逮者栲訊備慘,白冤狀無異辭,獄竟不成,而文致成案,圍置喬桐殺之。大院君自是悲慟成疾,謝絕人事,常曰:“姦凶竊弄,宗國將覆,餘日出方知去夜之無事,日入始幸今日之安過,惟願早死,得侍先王於地下耳!”己未冬,疾轉劇,十二月二十九日卒於會賢坊之寓舍,春秋僅四十。光海遣中官譏察弔客,又促葬期,使不得安意擇山。一家憂懼益甚,欲祔葬仁嬪之塋側,而畏前譖亦不敢。二月,遂權葬楊州羣場裏坤向原。
- 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三日條。
- 6. 《承政院日記》,仁祖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條:當初擧義時, 懷恩君及今上中擇賢, 具哥(具宏)·申哥(申景禛)之論, 歸於今上, 以成其事……青原(沈器遠)曰, 此事經營已久, 癸亥反正時欲立懷恩之意矣, 具哥·申哥相議立今上矣
- 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四日條。
- 8. 佚名:《逸史記聞》,《大東野乘》卷五〇:及後論功,以李興立都監大將,多有內應之功,錄一等勳,拜工曹判書。逆適之名在三等勳(實為二等),又除判尹,心懷怨望,陰蓄不臣之志。
- 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二年二月十八日條。
- 1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5,二年四月二十日條。
- 11. 尹燦:〈論民弊疏〉,《尹忠獻公實記》中卷:廢朝時,三昌及諸妃嬪權勢之家,皆佔奪民田,作為己物,稱為某陳者,不可勝數。凡逃役之民,叛主之奴,萃為淵藪…… 反正之後,土田被奪之人,皆思復其舊物,而聞諸陳田朝家將欲屬公,或欲給功臣之言,人皆狼狽缺望,至曰:“但易其主矣!”此誠痛切之言也。
- 1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9,三年六月十九日條。
- 13. 李慎儀:《石灘集》捲上,〈災異後應旨封事〉。
- 1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2,十四年三月初一日條:上下諭於八道曰: "我國卒致丁卯之變, 不得已權許羈縻, 而谿壑無厭, 恐喝日甚, 此誠我國家前所未有之羞恥也。 含垢忍痛, 思將一有所奮, 以湔此辱者, 豈有極哉? 今者此虜, 益肆猖獗, 敢以僭號之説, 託以通議, 遽以書來, 此豈我國君臣所忍聞者乎? 不量強弱存亡之勢, 一以正義斷決, 郤書不受, 胡差等累日要請, 終不得接辭, 至於發怒而去。 都人士女, 雖知兵革之禍, 迫在朝夕, 而反以斥絕為快。 況八路若聞朝廷有此正大之擧, 危迫之機, 則亦必聞風激發, 誓死同仇。 豈以遠近、貴賤, 而有間哉? 忠義之士, 各效策略; 勇敢之人, 自願從徵, 期於共濟艱難, 以報國恩。"
- 1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3,十四年九月初一日條:皇帝勑諭朝鮮國王。 朕惟天道無私, 逆兇惠吉; 王化無外, 鋤暴顯忠。 蠢爾奴酋, 負固頑梗, 尙稽天討, 罪已貫盈。 邇據邊臣奏聞, 彼敢復逞狡謀, 脅挾該國, 王能嚴辭峻拒, 義切同仇, 忠順不渝, 深可嘉尙。 已勑沿海各將, 整勵舟師, 連絡掎角, 設奇制勝, 撻伐用張。 王其益篤忠良, 奮揚武略, 葉謀合力, 共建殊勳, 永淸遼海之波, 懋樹藩屛之烈, 克光世守, 佇錫崇褒。
- 1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4,十五年正月三十日條。
- 1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8,十七年二月初七日條:上曰: "此豈斥和? 乃誤國也。 若奉表稱臣, 則台諫之力爭固宜。 而其時之事, 不過遣使緩禍之計, 而此輩阻梗於其間, 使國事終至於此, 罪豈淺乎? 所謂不動於時議者亦不然。 大臣聞台論方張, 而直行己意, 勢所不能然耳。 雖系當為之事, 台閣方論執, 則君上亦不得任意斷行, 大臣何能不動乎? 節節誤國之罪, 何可勝言? 其時言者多有不祥説話, 後皆符合, 有同言讖。 到今思之, 大抵無福之人也。" 上有怒色, 左右默然。
- 1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8,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條。
- 1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4,十五年四月初四日條:吏曹判書崔鳴吉請對, 上引見之。 鳴吉盛言: "今之朝士, 相繼請暇, 而不肯來仕, 或有以此為高致者, 揆之分義, 事甚無謂。" 上曰: "平時則在職, 而臨亂則棄去, 豈事理哉? 然揆之國體, 則棄去之人, 何必強請而留之哉?"
- 2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4,二十一年十月十一日條。
- 21. 《朝鮮王朝實錄·孝宗實錄》卷1,即位年五月二十三日條:改上大行大王廟號曰仁祖, 諡曰憲文烈武明肅。 【正己攝下曰肅。 餘皆見上。】 大臣以下啓曰: "議諡之日, 羣議皆以為, 祖有功, 宗有德, 古之禮也。 大行大王功光祖宗, 德被區宇, 尊之為祖, 實合古禮。 諡法, 烈字之解有三, 而秉德尊業之稱, 允宜於廟號。 僉意詢同, 以烈字議定矣。 今聞, 議者謂: ‘南唐主徐知誥有此號, 今於大行王用此字, 似未合宜。’ 臣等與諸宰博議, 則或雲: ‘凡諡法, 字同而義各異, 上可方昭烈之烈字, 何必下比於南唐之烈字乎?’ 或雲: ‘旣有不合之議, 則及今稟改為宜。 祖宗朝諡號中, 如有可改之字, 則稟改有例。’ 請更議以啓。" 上從之。 又啓曰: "臣等更考諡法, 反覆商確, 羣議皆以為憲字, 合於廟號, 就諡號中文字上去憲字, 改以景字於武字上, 降用烈字為當。 請依此改定。" 答曰: "仍用前定廟號無妨, 更議以啓。" 又啓曰: "烈祖二字, 竊取《詩》、《書》所稱及漢 昭烈之號字義, 允符於大行大王功德, 而説者乃謂, 南唐號僭祚促, 今不可用此諡。 竊念仁字, 最合於大行大王廟號。 謹考《通典》, 歷代帝王之諡, 父子同稱者, 亦或有之。 我朝世宗、世祖之稱, 豈亦本乎此歟? 且考明朝之制, 旣有仁祖, 又有仁宗。古今典禮之可據, 旣如此, 而周公君父之同諡, 尤可為後世法。 以此斷而議之, 則今日廟號, 舍此無他, 請改以仁字。" 上從之。 又啓曰: "廟號旣以仁字改定, 諡號中仁明二字, 請改以明肅。" 答曰: "此乃萬世之公論, 孤不敢私焉。 廷臣之誠, 至於再三, 感激之懷, 私切於中, 只自涕泣而已。"
- 22. 李建昌.《黨議通略》:朝鮮光文會,1912年:第14頁
- 23. 吳洙彰:《仁祖代政治勢力的動向》,《韓國史論》第13輯,1985年。
- 24. 《朝鮮王朝實錄·孝宗實錄》卷13,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條。
- 2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3,四年閏六月十八日條:户曹啓曰: "用錢事宜, 曾於上年冬, 議於廟堂, 入啓定奪, 而匠人數小, 所鑄無多, 繼有禮葬、延接兩都監之務, 未遑此事, 停廢累朔, 今始招匠鑄造矣。 臣等謹按《麗史》, 肅宗二年, 始立鑄錢之官, 七年十二月, 以所鑄錢一萬五千貫, 分賜宰樞、文武兩班、軍人, 以為權輿錢, 仍置京城左右酒務, 又於街衢兩傍, 勿論尊卑, 各置店鋪, 以興使錢之利。 九年, 又命州縣, 出米穀, 開酒食店, 許民貿易, 使知錢利。 臣等仍念, 吾東錢貨之廢, 今已二百餘年, 愚下之民, 不知錢之為何物, 用之為如何, 必以為不衣不食之物, 而無親愛之心。 且用之伊始, 所藏無幾, 未足為家舍、田民、牛馬買得之資。 必須先設酒食換貿之法, 使飢渴者, 持一錢入市, 遽得醉飽之利然後, 人皆樂趨, 始知用錢之妙矣。 由是而從小入大, 自內達外, 則行不齎糧, 谷無所泄, 而為一國通行之寶。 麗 朝用錢, 先設酒食之店, 良以此也。 目今鑄完之錢, 僅六百貫, 深恐尠少, 不足於用。 然而畫宮於堵, 可以知千萬間之制。 臣等欲於景福宮前路左右行廊前, 募人設店, 官給酒食之需, 使之排辦, 以待飢渴之人, 而一邊散給錢文於料布應受之輩, 聽其入店換吃, 明有定價, 仍飭店主, 勿受他貨, 只以錢文交易, 還輸本錢於官府, 而食其羨餘, 以為嘗試使錢之地, 恐或便捷。 事系新創, 未敢擅便, 請議大臣施行。" 從之。 判書金藎國之計也。
- 2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8,十一年十一月初四日條:户曹啓曰: "用錢事, 旣已設廳, 本曹堂上及郞廳三員、常平郞廳二員, 各令句管, 分左右鑄錢, 而監鑄於常平廳。 嚴禁私鑄, 俾無奸濫之弊, 私鑄者, 依《大明律》處絞, 匠人罪同, 各衙門鑄錢者, 亦宜禁斷。 且臣等取見萬歷通寶及朝鮮通寶則萬歷通寶, 重一錢四分, 朝鮮通寶其體過小。 請依萬歷樣子, 鑄成朝鮮通寶, 易以八分書, 以別新舊, 而丙寅年事目, 則錢一文, 準米一升為式。 今之議者多以為: ‘其價太重, 一文準米半升為式, 則價可平準’ 雲。 請以此為式, 但錫錢則每一文準米一升, 而公家應捧木綿、米穀等物, 或三四分之一, 以錢文計捧, 如田税、三手糧等物, 遠方之人, 似難以錢文卒然備納, 而若三司收贖、各司作紙, 為先以錢捧之, 凡市中給價之物及賜予賞役之物, 參諸元數, 以錢文分數計給。 但行錢, 患在於不得多鑄。 通用中原之錢, 則譯官輩, 必多貿來, 厥價與本國錢價同用為當。" 答曰: "依啓。 但中原錢文, 不可通用矣。"
- 2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1,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日條:始行錢, 錢貨不得流行, 雖有用錢之名, 而無用錢之實。
- 2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1,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條:仍念國家已定用錢之規, 旣有酒店、錢市, 又有收米、結布, 量數代錢之令, 其法不可謂不備, 而民間猶不知錢之為貴, 持錢向市, 價輒不售, 此由朝廷法令無常, 民不信上而然也。
- 2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2,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條。
- 3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4,二十一年九月十三日條:典翰趙錫胤上疏辭職, 仍極陳時政闕失曰: 臣竊觀今日國事艱危之形, 難一二數, 而試言其大者, 則天變、地異, 前史所未見者, 疊見層出, 水、旱、風、霜, 連歲凶歉, 癘疫流行, 死亡殆半。 天怒若此, 豈不可畏之甚乎? 喪亂孑遺之民, 旣困於徭賦, 又困於飢疫, 流離失業, 怨讟盈路, 老羸塡於丘壑, 丁壯聚為盜賊, 京城之外, 殺人刦財, 州郡處處, 焚掠相繼。 赤眉、黃巾之漸, 實在於此, 豈區區譏捕之可制? 此正君臣上下, 夙夜憂懼, 思所以撫綏安集之不暇, 未聞蠲一役, 減一徭, 而有司反謂之時事稍安, 年運稍豐, 亂後蠲減之事, 次第復舊, 臣未知年果豐, 民果安, 時事果勝於前日乎? 殿下深居九重, 罕接臣僚, 寧知此言之面謾, 又誰肯為殿下言之者? 臣竊惜之。
- 3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8,十七年五月十五日條:玉堂上箚曰: 去年之旱, 近古所無, 今年之旱, 甚於去年。 旣愆東作, 何望西成? 哀我民斯, 將不日而盡矣。 殷憂啓聖, 多亂興邦, 正在我殿下一身, 則今玆孔棘之災, 安知非轉移之一大機也耶? 殿下卽位十有七年之間, 遇災求言, 不止一再, 台閣、草野之應旨進言者, 亦不可計數, 而殿下前後所答, 必曰嘉尙、必曰體念、必曰採用、必曰施行, 尙不聞用某言, 而行某事, 則今日求言之敎, 不幾於紙上空言耶?
- 32. 《國朝寶鑑》卷三五。
- 33. 《承政院日記》,仁祖九年七月十二日條:傳曰, 陳慰使鄭鬥源, 處事明敏。其所覓來西炮, 精巧無比, 實合戰用, 其留心殺賊, 為國周旋之功, 極為可嘉 , 特加一資, 以表予意, 一行員役中可賞者, 亦令書啓。
- 34. 《承政院日記》,仁祖九年七月十三日條:院啓, 陳慰使鄭鬥源狀啓, 殊極誕謾, 其所上進之物, 徒為巧異, 無所實用者多, 而盛有所稱引, 其不識事理, 甚矣。此誠可罰而不可賞, 而一小炮覓來之故, 至加資級, 物情皆以為非, 請還收加資之命。答曰, 鄭鬥源覓來火器, 制度精妙, 我人學習, 則必賴其力, 數之多少, 不足論也。海行艱苦, 且有其功, 一番酬慰, 似無不可矣。
- 3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6,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條。
- 3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9,三年七月十六日條。
- 3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4,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條:蓋號牌設法, 未逾一年, 四方死者, 四十餘人, 寧不惻然乎?
- 3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2,四年三月二十日條:全羅道 寶城居進士安由愼, 譏訕號牌之法, 至於醜語, 形諸文案雲, 監司閔聖徵啓聞。 號牌廳以為: "安由愼以識字儒生, 敢將悖慢之語, 譏侮國法, 原其情跡, 合置重典。 但朝廷用法, 須據顯著文書, 考見成冊, 則似有追改之跡, 而實無此等語, 恐不必追論於旣改之後。 宜令本道監司, 從重科罪, 以懲其悖妄之習。" 答曰: "由愼以識字儒生, 慢蔑朝廷, 愚弄國法, 敢以極褻無理之語, 形諸文字, 以瀆公案, 罪難容誅。 更為詳察以處。" 號牌廳又啓曰: "安由愼悖妄之罪, 似非虛誣, 極可駭憤, 正書成冊, 已為追改, 則朝家用法, 但當按跡科斷而已。 若因嫌家告訐之言, 發人隱慝, 置諸死地, 則恐損聖朝寬大之德, 故只請令本道懲治而已。 今承聖敎, 亦出於振紀綱、厲風俗之至意, 凡用刑之際, 理宜詳核。 安由愼拿致王獄, 更為嚴訊科罪何如?" 上從之。 遂拿來鞫問, 定配於海西。
- 3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3,四年六月初五日條:號牌廳進追錄成冊, 男丁摠數一百二十三萬餘。 其前所籍, 乃一百三萬餘, 合二百二十六萬餘雲。
- 4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5,五年正月十九日條:至於號牌之法, 本欲補逃故之闕, 除隣族之弊, 非所以厲民也。 然猝擧百年廢典, 強束許多遊民, 急於就緖, 未免無漸。 鉗勒過嚴, 程督太密, 人多言其不便, 予獨難於中輟。 積犯眾怒, 誰諒本心?
- 41. 《備邊司謄錄》,仁祖十九年六月初三日條:忠淸兵使申景珍引見時, 申景珍所啓, 我國束伍軍共十一萬名, 而八道所儲鳥銃, 亦備五萬雲
- 4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元年七月初八日條:上仍命全有亨入侍, 下敎曰: "聞爾諳鍊兵事, 未知, 有何謀策?" 有亨曰: "今日虜勢, 不可以野戰, 必擇要害處守之。 且守城, 須用天字銃也。" 上曰: "賊若棄諸處城守而直擣, 則如之何?" 對曰: "此則兵家之忌, 賊必不懸軍深入矣。"
- 4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9,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條:上曰: "待王人之道, 當觀其國力之所及, 豈可必充溪壑之慾哉? 該曹旣備十萬兩銀, 而又貸都督之銀, 則可至十三萬矣。"
- 44. 《崇禎長編》,天啓七年九月十二日條:朝鮮國王李倧疏奏被兵情節,帝報曰:“覽奏深惻朕懷,通問往來,權宜緩急,非王本意,至於君臣大義,皎然日星,王之忠藎,朕所洞鑑。邊情叵測,王其益勵薪膽,嚴加堤備。朕亦申飭毛文龍,俾其悉心牽制,為王犄角,彼此協心,冀收桑榆,中朝屬國共勉圖之。……”
- 4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7,十年十一月初八日條:禮曹啓曰: "金蓍國齎來皇勑賜銀, 出於異數, 合有謝恩之擧。 請令該司, 預備文書、禮物, 付諸明年使臣之行。" 備局回啓曰: "皇朝之許貿焰硝三千斤, 乃是舊例, 而金蓍國之行, 遽有停廢之命。 幸賴禮、兵部題請, 特下每歲發給三千斤之命。 此雖出於皇上要禁濫貿之弊, 而亦不可謂非異數也。 聞使臣臨還, 已受焰硝, 而發行之日, 又被太監收還, 此必有別樣曲折。 且見禮部諮及兵部諮中語, 有曰: ‘虜又能於東山煎硝, 恐該國不得市於我, 折而市於虜為患’ 雲, 其致疑於我者深矣。 旣聞此言, 不可晏然, 宜具由陳奏, 申請焰硝, 仍及辨白之語, 以付節使之行。" 上從之。
- 46. 《明清史料》甲編第七本,第602—603頁。
- 47. 《備邊司謄錄》,仁祖十四年五月十四日條:啓曰, 伏見回還奏請使所齎禮部諮, 貿焇一事, 已蒙該部題請, 而皇上不為準許, 至有毋再籲請之命, 雖甚冤抑, 勢難強煩, 今番使臣之行, 姑勿提起, 更觀事勢, 隨後議處, 似為得之, 敢稟, 答曰, 依啓。
- 48. 《潛谷遺稿》卷八,《 貢路硝黃事呈禮部》。
- 4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5,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條:立碑於安州, 頌毛文龍之德。 文龍以詔使匪久出來, 欲誇耀耳目, 諷使立碑故也。
- 5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8,六年五月十八日條。
- 5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2,八年四月二十七日條:劉興治遣差官來。 上召見大臣及備局堂上、摠戎使、副元帥曰: "興治之差, 固當拘留, 而更思之, 則過期不還, 賊必生疑, 若何而可?" 左議政金瑬曰: "待其使, 而答其書。 義雖不可, 然圖大事者, 亦不可以拘常規。" 右議政李廷龜曰: "待而送之可矣。" 上曰: "然。" 廷龜曰: "臣之愚計, 莫若急遣進慰使, 移諮於閣部, 奏聞於天子然後, 奉聖旨行天討, 則名正言順, 可無後患。 不然則恐不能有辭於天朝也。" 上曰: "叛賊, 人得以誅之。 欲及其軍情之未附, 而討之, 若告於皇朝, 而待其還, 則彼之威勢已成, 不易圖也。" 崔鳴吉曰: "臣來詣備局, 在外諸臣, 皆言擊之難, 今來上前, 徒事承順, 一無難之者。 臣子之道, 果如是乎? 如李曙、鄭忠信輩, 言出於其口, 入於臣耳, 渠何敢隱乎?" 上曰: "然則受命諸將, 亦以為難乎?" 顧謂兩將曰: "凡事輕易則敗, 戒懼則成。 卿等勿以為難, 勿以為易, 然戒在恇怯, 卿等勉之。" 又曰: "我國以禮義之邦, 力不足以輔中國, 誓滅此賊, 少答皇恩, 是予之志。 兵, 兇器; 戰, 危事, 予豈快於心而為哉?"
- 52.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6,天聰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條:孔有德、耿仲明航海歸我,爾國截戰二次……孔有德、耿仲明來後,留我兵守船,爾國復攻擊一次,似此攻擊,豈非搆兵?
- 5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1,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條:毛營前後所給米穀, 竝二十六萬八千七百餘石。 管餉使成俊耉馳啓以聞。
- 5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6,十六年正月初一日條:上於宮庭設位, 西向中原哭拜, 為皇明也。
- 5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條。
- 5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5,二年四月初七日條:上接見毛都督差官鄭繼武於隆政殿。 上曰: "老爺聞咸鏡越邊, 有胡種, 將欲往勦雲。 此乃小邦之所不知者, 緣何得聞而有此擧也? 且老爺請貿糧芻於咸鏡一路, 而北路連年不登, 饑饉方極, 將何以措辦, 是用悶慮。" 差官曰: "因哨探人聞之, 方欲往勦, 而一路芻糧, 果是難辦, 則宜相議處之。" 上曰: "不但芻糧難辦, 越邊之有胡種, 曾所未聞, 勞師動眾, 恐或無益。 大人以此意, 歸報老爺, 幸甚。" 差官曰: "誠如大王之敎, 越邊雖有此胡, 想必不多。 況當暑節, 勞師遠征, 亦非兵家之勝算也。 以此意, 當告老爺矣。"
- 57. 《備邊司謄錄》,仁祖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條:啓曰:“今見北兵使李箕寅狀啓,則以毛兵若使北兵軍馬,定將同徵,則何以處置之意馳稟矣。都督既無我國邊兵合力征剿之請,時可達等必無徑自請兵之理,設或要令同往,宜以無朝廷分付,邊將決難擅自發兵之由,善辭防塞為當。至於嚮導之軍,亦當以本國疆禁至嚴,平日邊民不得越江一步地,山川道里險夷遠近無從得知之意為辭。而如或被迫不得已而定送,不過數三土兵唐服隨往可也。此意咸鏡監兵使處,併為下諭,使之隨機善處為當,敢啓。”答曰:“依啓。”
- 58. 《承政院日記》,仁祖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條:奉天承運皇帝制曰, 天地布寒燠之令, 帝王操賞罰之權, 惟叛服者無常, 顧恩威之異用。念爾朝鮮, 系我隣國, 往來行李, 不啻弟兄, 朕方期金石之堅, 王忽起參商之異, 拒我信使, 戒爾邊臣, 王實興戎, 朕方耀武, 雖雲聲罪以致討, 猶圖格面而回心, 王今旣悔前非, 朕豈仍念舊惡? 從玆創始, 嘉汝維新, 旣定藩封, 宜申新命, 爰燒傳國之印, 用頒同文之符, 特遣使臣, 齎捧印誥, 仍封爾為朝鮮國王, 嘉乃恭順, 金章寶冊重新, 作我藩屛, 帶河礪山不改, 立一時之名分, 天地無移, 定萬載之綱常, 冠履不易, 王其洗心滌慮, 世修職貢之常, 善始令終, 永保平康之福, 敬祗懋哉, 勿替朕命。崇德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下有三件蒙書, 而上一件踏印, 下二件無印。
- 5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4,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條:上密敎於政院曰: "祭文及祝帖, 不書淸國年號, 雖出於不忍之心, 似涉於欺瞞神祇。 自明年, 竝令直書。" 是時, 我國猶不忍背棄大明, 凡祭祝之文及公家藏置文書, 皆書崇禎年號, 至是上有是敎。
- 6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6,二十三年閏六月初一日條:上下敎於政院曰: "疏章之不書大(清)年號者, 乃敢捧入, 難免不察之失也。" 金光炫, 故相臣尙容之子, 前判書尙憲之從子也。 以其父死於虜, 不欲與淸人相接, 拜官多以疾辭。 其在外職所用文書, 只書六甲, 不用崇德、順治年號, 雖疏箚亦然, 上亦不之詰也。 及昭顯世子卒, 光炫以大司憲, 力論李馨益等侍疾無狀之罪, 上以為, 姜家所指嗾, 甚怒, 蓋姜嬪之兄文明, 卽光炫之壻也。 上由是惡光炫, 又常惡羣臣之恥事淸國者, 故有此敎。
- 61. 金奉祖:《鶴湖集》卷二,《倭情狀啓》:(源智次)因請信使,言甚縷縷,而其大要,關白年少新立,人心未定,願得大國信使,以鎮定國中。
- 6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二年二月初十日條:平明, 上出御客舍東廳, 以湖南兵部伍不整, 扈衞踈虞, 拿入兵使李景稷, 將用軍律, 李廷龜、吳允謙曰: "賊以降倭為先鋒, 乘勝豕突, 固非不敎之卒所可抵當。 聞東萊留館之倭, 近千人云, 誠能遣使, 致書固請, 宜來破此賊必矣。 李景稷曾使日本, 為倭人所信服, 非此人, 莫可使。" 上乃赦景稷罪, 以為請倭使, 以尹璛還授兵使。 景稷將行, 稟於朝曰: "館倭不卽來援, 報知島主, 則必至遲延。 若大擧而來, 則亦何以處之?" 領相李元翼, 以其言啓, 上召謂大臣曰: "李景稷雖往, 而館倭不得擅自出來, 必謂於關白, 聽其進退, 如是則事必無及。 且倭情變詐難測, 倘或因我乞援, 多發兵馬而來, 則意外之患, 難保其必無。 勿遣可矣。"
- 63. 宋甲祚(宋時烈之父):《睡翁先生日記》卷一:上入水原府,以軍律將刑湖南節度,節度即李景稷也。景 稷嘗使於日本者,諸宰啓曰:“方議借兵,則此人不可殺也。“上遂止雲。嗚呼,斯言也!只出於救稷之權辭猶駭人聽,若或實有是議,則其可謂國有人乎?寧以國斃也,借兵所不忍言也,而廟議如此,其不為寒心哉!…… 又有日本通信使落點,上使鄭岦、副使姜弘重、書狀金南重也。嗚呼,壬辰之辱,尚忍言哉?至取長陵之土,敢污喬山之木,則百代不忘之讐、萬世必報之讐,而當時喪敗之餘,兵殘力弱,遂有羈縻之計,至於今日不幸遭變,則島夷之請,亦莫能絕之,而又有此不得已之舉,豈不為清明之恥乎?可謂長太息流涕痛哭之處也!
- 64. 《承政院日記》,仁祖十三年十一月初六、初七日條。
- 6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1,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條。
- 6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2,十四年正月初八日條:備局啓曰: "頃因對馬島自中搆釁之端, 人情洶懼, 不無先事之憂, 令下三道修築山城, 繕兵貯糧, 以備不虞。 今者島船出來, 別無朝夕生變之慮。 當此國恤多事之時, 諸處山城, 姑勿修築, 以待後日。" 答曰: "事涉顚倒, 今姑置之。"
- 67. 《東萊府接倭狀啓謄錄可考事目錄抄冊》:二月,倭聞賊勢,飛報島中,稱欲發兵赴援雲,諭“我當不日討平,不必送援”云云……三月,倭人問賊退否,答以“我兵四集,累次敗之,賊乞和而退”云云。
- 6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6,十六年正月二十二日條:差倭 平成連來, 以七條事言之。 一曰: 交易物貨, 不如舊, 唐路不通而然耶? 因北狄之難耶? 二曰: 朝鮮使價入日本, 則拜於上壇之間, 日本送使, 則拜於沙中, 未知禮樣如何。 三曰: 歲賜米、太, 勿書賜字。 四曰: 封進價三字, 亦不可書。 五曰: 書翰中, 對馬島 稱以貴州。 六曰: 使船來泊處, 以石築之, 俾免風波。 七曰: 石築未易, 則改築館宇雲。
- 69. 《承政院日記》,仁祖十六年正月二十六日條:李弘胄曰, 卽見洪瑞鳳上疏, 則物貨不如舊, 不通大唐而然耶? 以此觀之, 則彼必盡知我國事情, 言之何妨? 上曰, 彼豈不得知之? 然言之則不可。彼以為爾國, 臣服於淸國, 則我國亦有上皇, 亦當臣服言之, 則何以為之?
- 7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6,二十三年三月初九日條:日本書契則丁丑之後, 猶書崇禎年號, 蓋諱出城之擧也。
- 7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8,二十五年九月初五日條。
- 7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6,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條:兵判李時白曰: "古有爭桑而生釁者, 不可不愼也。 倭寇雖侵犯我國, 淸人之來救, 未可必也。" 上曰: "不然。 我國為倭所有, 則只隔一帶水, 淸國危矣。 後患不可不慮, 必盡力救之。 壬辰之亂, 天朝之來救, 豈徒為我國乎? 其勢然也。 上年信使才還, 遣巡檢使申飭舟師, 雖無着實之事, 彼或以為, 探其情形而為之防備, 故以此等事試我也。"
- 7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6,十六年五月十三日條:執義趙絅承召而來請對, 上召見之。 絅進曰: "國家遭此大變亂, 社稷之重存亦幸, 而前頭事勢, 必不能支也。 今日之擧, 欲如石晉之事耶律德光耶? 抑亦如句踐之事吳耶?" 上曰: "為宗社生靈, 已至於此, 予豈樂為之哉?" 絅曰: "古之帝王, 有以一成一旅而恢復者。 今雖窮蹙, 豈可偸安姑息, 甘心服役於醜虜也? 彼之責於我, 有甚於耶律, 而我之物力, 不及於石晉。 且有臣, 能得如桑維翰者耶? 我國壤地雖褊, 不下於越, 而越之沼吳, 無他, 得大夫種、范蠡故也。 天生人才, 不借於異代, 誠心求之, 則豈無其人? 且自古復讐雪恥, 必賴隣援。 我之隣國, 只是日本, 而不以誠信交。 近聞, 天朝與日本相通, 未知其虛實, 而不無是理。 我不能得其援, 而反為用於中原。 此時若擇有才辯者, 而作一介行李, 往探情形, 諭以我之實狀, 則彼三十年隣好之國, 亦豈無來援之理乎?"
- 7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7,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九日、十二月二十二日條;卷48,二十五年二月初六日條。
- 75. 《朝鮮王朝實錄·英祖實錄》卷70,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條:上問龍潛池長廣於具允明曰: "聖祖(仁祖)幼時沐浴於池乎? 墜潛於池乎?" 對曰: "沖年遊戲時, 跌墜雲耳。 聖祖沖年, 受學於臣七代祖大司成臣宬, 臣祖家貧, 只有炊飯一婢, 而作羹無人, 故門徒輪迴為之。 一日, 聖祖親為作羹, 盛器將分之際, 客來入門, 誤墜一足於羹中。 諸人皆以為汚, 聖祖以為勤勞作羹, 不當棄之, 且着襪之足暫漬何汚, 怡然進羹, 人皆歎服, 至今傳為美談, 故敢上聞矣。"
- 76. 樸世採:《南溪集》卷十,〈記白沙先生傳畫事〉:昇平(金瑬)暇日造公(李恆福)陪語,久之公出一丈幅畫以示,仍問曰:“此畫何如?“蓋其畫為畫一馬繫於柳樹下,且書所畫年月日於右方者也。昇平諦視之,似是手生者所寫,對曰:“以愚所見,不知其為善品。”公笑曰:“吾意則不然,幸令公持去,必推畫主以與之。”昇平敬諾齎歸。所寓適在京城內道旁,乃揭其畫於壁上,客至輒詢之,久而莫能知其主者。一日天陰雷雨驟至,有闖門而入者,昇平迓之,座與語,非素際也,雨勢仍注,遂相對移時。客就視壁上所揭畫識之曰:“此殆吾所曾見者歟!”昇平問曰:“不識公曾見於何處,又能知畫之者否?”客皆不明言,第欲得以袖歸,昇平亦不許。少頃,侍婢進酒饌頗豐潔,相與酬酢而罷。蓋所謂客,即仁祖大王方為宗室綾陽君時也。昇平入,謂夫人曰:“吾家方苦乏食,夫人何以有此饌耶?“對曰:“妾夜夢天雨甚,傳説車駕來幸,及至座與語。一如今日客來之狀,妾心異之,故敢有此設耳。”未數日,仁祖又來訪款語,愈欲得畫以歸,昇平又不許。然念既為近屬公子屢屈,不可不一謝,乃造門焉。自此往返,情義密勿,遂與翊戴,共成中興大業,竟亦不知其畫出於某人也。至反正後,仁祖置酒別殿,命諸元勳入見,從容良久,教於昇平曰:“向時卿所揭壁上畫馬一幅,未知得於何人耶?此正予少時膺先王命而寫之者。”昇平起拜對曰:“臣嘗為故相臣李恆福從事,遊好甚篤,因以得比福耳。”又述其語大略。既出,乃招公子並男問其得之之故,對曰:“宣廟於末年一日賜先人私對,且令諸王子王孫出見,遂以其所書及畫示之,先人遍觀諸書畫,獨得此幅而歸,宣廟許之,是其曲折也。”於是昇平始大悟,知公之傳畫意有所在雲。
- 77.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上卷。
- 78. 《癸亥靖社錄》:漢昌君趙國弼,以柳自新壻曾為刑曹參判。合啓:“交通宮掖,締結逆魁,請命中道付處。”傳曰:“遠竄。”後蒙赦,啓請還收。
- 79.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下卷。
- 80. 韓明基.《光海君:展開卓越外交政策的君主》:歷史批評社,2000年
- 81. 金龍德:《昭顯世子研究》,《史學研究》第18輯,1964年。
- 82. 畢自嚴:《石隱園藏稿》 卷五,〈朝鮮情形疏〉。
- 83. 《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45,順治六年八月二十日條。
- 84. 李離和.《人物韓國史》3:韓吉社,1993年:第66—67頁
- 85. 李成茂著、金容全譯.《朝鮮王朝史》上卷:日本評論社,2006年:第558頁
- 86. 金萬重.《朝鮮君主的政治技術》:巨松傳媒出版社,2003年:第169頁
- 87. 金容欽.《朝鮮後期政治史研究》第1部:慧眼出版社,2006年:第32頁
- 88. 拋棄“國家”保障“政權”,國不成國 .No Cut News.2017-10-25[引用日期2018-06-23]
- 89. 趙絅:《龍洲遺稿》卷八,〈憲府修省箚〉。
- 90. 佚名:《左溪裒談》:公(具宬)家有蓮亭,亭高塘深,昔我仁祖受學於公,而未即透知,公素有迅悍之病,不耐於讀書之聲,足尖踢倒玉體,翻墮於深塘之下,若有物抑支,小無傷損處,至今刻於塘曰龍沉淵。
- 91. 具樹勳:《二旬錄》上:仁廟沖年受學於草塘(具宬),嘗一日未不通,草塘性本嚴,嘗於子侄教課,不少假貸,莊色無言,仁廟逡巡退縮不知之際,以池閣古無欄檻,墜下池中。池水本清徹見底,自是忽變為幽黑,雖澄滌即黝黑,人頗怪之。……反正後,仁廟親臨池閣,追思向時盤泥之阨,命設欄軒。
- 9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17,十四年十月三十日條:備忘記傳於政院曰:“予心疾最重。定遠君長子倧年今十三,在予前遊戲之際,每作圖畫以進。予為之一笑,因此胸中開豁,消遣予懷者累矣。為其祖喜悦、欲賞之心,由於天性,不得不然也。其畫【下政院】如此,加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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