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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兵

(狼兵乃俍兵音轉)

鎖定
狼兵是起源於明朝中期,是當時土司組建的地方武裝。又叫“俍兵”,“狼師”。《明英宗實錄》“卷三十五”記載:“狼兵素勇,為賊所憚”。
中文名
狼兵
外文名
Wolf soldiers
武    器
蠍尾槍等
始    於
明代

狼兵明代狼兵考

俍兵制度肇始於明代,是明代軍制的重要組成環節。於明代“剿賊”、“御倭”多有使用。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管束手段,軍紀混亂,燒殺害民之舉亦所在多多,以至百姓有懼狼兵甚於賊之説,亦稱廣西猴兵、猿兵等。

狼兵俍兵之始

俍兵之始,至清嘉慶年間已渾不可考,《東溟文後集》(姚瑩)《武陵趙公(慎畛)文恪行狀》:“嘉慶……十九年,遷廣西按察使……上諭查廣西俍兵之制,公覆曰:‘俍兵初制無考,惟《明史·兵志》有「廣西東蘭、那地、南丹、歸順諸俍兵,宣力最多」之語。其來已久。檢司案:自乾隆八年清查二十一年諸府州報兵田,自俍兵外,又有土兵、土勇、隘卒、堡卒、耕兵、撫兵諸名。其承耕田畝,多寡不同,而分防調遣與俍兵無異。”
考《明英宗實錄》正統二年冬十月戊午:“廣西總兵官都督山雲奏:‘潯州府平南等縣耆民赴臣處言,潯州切近大藤峽等山,猺寇不時出沒劫掠居民,阻截行旅,近山多荒田為賊佔耕。而左、右兩江土官地方,人多田少,其俍兵素勇,為賊所憚。若選委頭目,起領前來屯種一帶近山荒田,斷賊出沒之路,不過數年,賊徒坐困,地方寧靖矣。臣已會巡按御史三司等官計議,誠為長便,乞如所言,量撥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就委土官。”
這是《明實錄》首次出現狼兵的記載。

狼兵俍兵戰績及為害

明政府徵用狼兵,在歷次“剿賊”、“御倭”戰役中可謂戰績不俗。甚至有狼兵頭目受授冠帶。《明英宗實錄附景泰實錄》景泰四年六月乙巳:“敕通議大夫、管廣西思恩府事土官岑瑛曰:‘朕以爾親率本府馬步狼兵頭目韋陳威等,於廣西在城操練,協助軍威。茲特升爾階為正議大夫,給賜彩段表裏,其韋陳威等,亦俱令冠帶。敕至,爾瑛照舊率兵操練,聽調殺賊,以安邊境,不許始勤終怠,候有軍功,升賞不吝,爾其欽承朕命毋忽。”
《明史·沈希儀傳》:“嘉靖五年,總督姚鏌將討田州岑猛……改右江柳慶參將,駐柳州。象州武宣融縣瑤反,討破之。謝病歸,頃之還故任。柳在萬山中,城外五里即賊巢,軍民至無地可田,而官軍素罷不任戰,又賊耳目遍官府,閨闥動靜無不知。希儀謂:‘欲大破賊,非狼兵不可。’請於制府。調那地狼兵二千來,戍兵稍振……韋扶諫者,馬平瑤魁也。累捕不得。有報扶諫逃鄰賊三層巢者,希儀潛率兵剿之,則又與三層賊往劫他所。希儀盡俘三層巢妻子歸。希儀俘賊妻子盡以畀狼兵,至是獨閉之空舍,飲食之。使熟瑤往語其夫曰:‘得韋扶諫,還矣。’諸瑤聞,悉來謁希儀。令入室視之,妻子固無恙。乃共誘扶諫出巢,縛以獻,易妻子還。希儀剜扶諫目,肢解之,懸諸城門。諸瑤服希儀威信,益不敢為盜。自是,柳城四旁數百里,無敢攘奪者。”
明朝天順八年(公元1464年)四月國子監生封澄的奏摺中。他説:“廣西大藤峽、淥水、橫石等山,藤縣太平等鄉,徭僮(瑤族和壯族)嘯聚虜掠,甚為民害,乞選良將,多調官兵,俍兵攻滅之”。
《明史·廣西土司傳一》:“懷遠為柳州屬邑,在右江上游,旁近靖綏、黎平,諸猺竊據久。隆慶時,大徵古田,懷遠知縣馬希武欲乘間築城,召諸猺役之,許犒不與。諸猺遂合繩坡頭、板江諸峒,殺官吏反。總制殷正茂請於朝,遣總兵官李錫參將王世科統兵進討。官兵至板江,猺賊皆據險死守。正茂知諸瑤獨畏永順鈎刀手及狼兵,乃檄三道兵數萬人擊太平、河裏諸村,大破之,連拔數寨,斬賊首榮才富、吳金田等,前後捕斬凡三千餘,俘獲男婦及牛馬無算。事聞,議設兵防,改萬石、宜良丹陽為土巡司,屯土兵五百人,且耕且守。”
《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戊辰:“廣西田州土官婦瓦氏引土、狼兵應調至蘇州。總督張經以分配總兵俞大猷等殺賊。奏聞,詔賞瓦氏及其孫男岑大壽、大祿,各銀二十兩、紵絲二表裏,餘令軍門獎賞。”
關於狼兵為害的記載與其戰績記載可以等量齊觀。
明政府徵用狼兵之初,其為害尚不明顯,至正德初年這種負面效果逐漸顯現。《明武宗實錄》正德五年三月甲申:“巡按兩廣御史江萬實上言邊務:……一、頃因林貴逋誅,調用狼兵,所過剽掠劫殺,雞犬不遺,謀之不藏,莫甚於此。然事已無及,願自今勿輕調用,兵部議覆。從之。”
《明武宗實錄》正德七年閏五月戊子:“南京御史週期雍奏:江西調至狼兵,所在輒肆荼毒,姦污婦女、劫掠財物、毀壞屋宇,良民橫罹鋒刃者不可勝數。至於士族,亦有闔門受戮之慘,且載所掠婦女金銀抵南京貿易,違禁貨物,此皆總制都御史陳金紀律欠嚴故也。乞賜敕切責並戒諭狼兵頭目,嚴加約束,其越境者令法司鞫治,良民被害者令有司加意寬恤。”會南京守臣亦奏所獲狼兵韋晃等三十人,且請治巡捕官耿輝等失察之罪。得旨,金寫敕切責,晃等令江西巡按三司會問,被掠男女給還其家。輝等宥之。”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4《夷兵》:“土司兵最不宜調,其擾中國甚於胡虜。嘉靖間倭警,調陽麻兵,調瓦氏狼兵,俱貽害東南最慘,而終不得其用。頃救朝鮮,又赦播州楊應龍之罪,調其兵五千,半途不用遣歸,以此恨望再叛。正德間,流賊劉六、劉七之亂,亦調永順、保靖兩宣慰兵協剿,一路聚劫,人不能堪。流賊戲謂我民曰:吾輩來,不過為汝梳;彼土司兵乃為汝篦矣。蓋誚其搜剔之愈密也。”
……
關於狼兵為害的記載也很多,不贅述。

狼兵俍兵的使用數量和戰鬥力

明代史料中記載狼兵的使用數量動輒成千上萬,最多甚至達到10萬人。《明世宗實錄》嘉靖四十一年二月己卯:“提督兩廣侍郎張臬奏:逆賊張璉勢甚猖獗,臣以調集狼兵十萬,與福建、江西會兵進剿,分定信地。”
但這樣的數字歷來水分比較大。《皇明經世文編》卷346《戚少保文集》:“臣聞廣東養兵之格,月給口糧二分、行糧幾釐。蓋彼中常調狼兵,每以五百為千、五千為萬,自號虛數,不服點查;官司雖減其口糧,而彼以二人之養養一人,彼於計亦得也。”
至於狼兵的戰鬥力,史料記載也分歧頗大。
《野史無文》卷9:“狼兵在廣西東關、南丹、那地三州之境,能以少勝眾,十出而九勝。何也,蓋三州之土官,大略如秦法,以首虜為上功,軍令森嚴,其賞亦重,而兵多不惜死。”
《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己酉:“詔錦衣衞遣官校逮總督南直隸浙、福、軍務,右都御史張經及參將湯克寬,械繫來京問。以侍郎趙文華劾其畏巽失機、玩寇殃民故也。倭自去歲據松江柘林川沙、窪二處為巢,縱橫肆掠週迴,數百里間,焚屠殆遍,水陸兵無敢近者。本年三月初,廣西田州土官婦瓦氏及東蘭南丹、那地歸順等州狼兵六千餘名,承經調治,狼兵輕慓嗜利,聞倭富有財貨,亟欲取之,居民亦苦倭寇暴,朝夕冀幸一戰。文華既至嘉興,屢趣經亟檄狼兵剿賊。經曰:‘賊狡且眾,今檄召四方兵,獨狼兵先至耳。此兵勇進而易潰,萬一失利,即駭遠近觀聽,姑俟保靖、永順土兵至,合力夾攻,庶保萬全。’……”
狼兵於廣東剿賊,遇敵先潰的記載也非常多。

狼兵俍兵的民族屬性

明代狼兵的民族為侗族瑤族。明代即有這樣的説法──《明史·沈希儀傳》:“希儀嘗上書於朝,言狼兵亦瑤、僮耳。瑤、僮所在為賊,而狼兵死不敢為非,非狼兵順,而瑤、僮逆也。狼兵隸土官,瑤、僮隸流官。土官令嚴足以制狼兵,流官勢輕不能制瑤、僮。若割瑤、僮分隸之旁近土官,土官世世富貴,不敢有他望。以國家之力制土官,以土官之力制瑤、僮,皆為狼兵,兩廣世世無患矣。時不能用。至十六年而有思恩岑金之變。”
但如果“狼兵亦瑤、僮”,為什麼不隸流官而隸於土官,如果狼兵與瑤族、侗族無異,這種隸屬關係就讓人難以理解。
再考察其它史料──
《明憲宗實錄》天順八年夏四月乙未:“國子監生封澄奏:廣西大藤峽、淥水、橫石等山,藤縣、太平等鄉,猺獞嘯聚,虜掠甚為民害,乞選良將,多調官兵、狼兵攻滅之。”
《明孝宗實錄》弘治六年九月庚申:“帶管廣東嶺西道、湖廣按察使陶魯奏:凡征剿猺獞山巢,多用狼兵,而土官多推避不肯效力,請立賞罰之法以勵之。”
《明穆宗實錄》隆慶四年二月癸丑:“南京太僕寺少卿殷從儉上言:廣西毒民惟獞,而獞所畏服惟狼兵。先年古田之寇,雖時出時沒,然未敢深入,由防守有狼兵而聲威振之也。”
可見,征剿“猺獞”叛亂,多用狼兵,如果二者一體,如何鉗制狼兵以保證其效忠。
此外,根據明末清初人屈大均《廣東新語》:“徭、狼以語音相別,徭主而狼客。狼稍馴。初,大徵羅旁(今廣東鬱南附近),調廣西狼兵為前哨。今居山以西者,有二百餘丁,其後裔也。”屈大均是廣東番禺人,如果其記載可信,可以説明, 至少到了清初, 當年征討羅旁滯留當地的狼兵後裔與當地瑤族語言尚有不同。
竊以為,狼兵並非現代意義上的瑤族和侗族,二者在明代必定存在民族差異。只是在後來逐漸合流,或者1949年後從民族分類學考慮,二者差異已經不足以區分為其它民族。這不是鐵證,錄此備考。

狼兵俍兵與屯種

明代狼兵,至遲至正德朝也開始參與屯種。
《明武宗實錄》正德十三年秋七月丙午:“户部覆兩廣守臣所奏三事:……一、潯州等府、武靖等州、信宜等縣,因先年徵進,俱招集狼兵,且耕且守,照民例納糧,以便聽調。近來,有司或調採本地與賊臨近去處耕守,遂將版籍地土佔據,宜行禁約。上皆從之。其版籍事,仍行兩廣都御史,令查處以聞。”
《明世宗實錄》嘉靖七年閏十月戊戌:“兵部覆新建伯王守仁議處八寨猺賊便宜二事:其一謂,八寨之賊,每寨有眾數,千首尾聯絡,為柳、慶諸賊淵藪。而周安一堡,正當八寨之中,宜築城置戍,據其腹心,而移設南丹一衞於其間。蓋賓州故有南丹衞,軍坐食無所耕牧,若移彼就此,令與遷江八所狼兵掎角而守,分耕賊田,則柳、慶日重,而八寨可無它變……詔如議行。”
《明穆宗實錄》隆慶四年二月癸丑:“南京太僕寺少卿殷從儉上言:……故老講求御之法,宜莫如調狼兵佔地而責之屯守。蓋土官以得地為利,而古田素稱膏腴,尤其所覬覦也。宜擇調東蘭、那地、南丹三州土官令親領精鋭狼兵各一二萬名,給以行糧資,以響導進據古田要害,田畜其中,日夜探賊所往……上採行之。”

狼兵抗倭

瓦氏夫人
明代抗倭巾幗英雄。出生於廣西靖西舊州,為土司岑氏女,壯名“瓦”。為保國安民立下了赫赫戰功,被明嘉靖皇帝封為二品夫人。瓦氏夫人堪稱“巾幗英雄第一人”。有瓦氏夫人墓、紀念館、練兵台、廟宇等可供參觀遊覽與憑弔。另有,相關戲曲電視劇理論研究與紀念詩文可供觀看吟詠與緬懷。
話劇《瓦氏夫人》劇照

狼兵餘論

狼兵之制自正統奄至南明隆武,清代亦承其制。
思文大紀》卷8記載南明隆武帝事:“上諭廣西巡撫晏日曙曰:‘用狼兵必選狼將,否則擾民。今因恢扼調行,聞狼有生熟馬步之不同,依請即用成大用為統領、夏日敷為監軍行糧安家,取給平、梧、潯、南四郡,務速如限到虔。於起行之日,該撫飛奏,仰慰朕懷’。”
“狼兵”起源於明朝中期,是當時土司組建的地方武裝廣西桂平市博物館館長馮桂淳稱,這塊墓碑立於明朝崇禎12年。“狼兵”主要分佈在廣西西北部以及貴州南部部分地區,由於作戰勇敢故稱“狼兵”。明代朝廷曾調遣“狼兵”到江浙一帶抗擊倭寇和鎮壓廣西瑤民起義。戰事結束後,“狼兵”被朝廷派遣到桂平一些邊遠山區的交通要道屯兵落户。到了清代,“狼兵”主要用於幫助朝廷軍隊押送囚犯。